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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搭下一辆,”我说,“小意思。”他便扬长而去,而我呢,就在正要拦下一辆蓝白两色的巡逻车时及时打住了。

我记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走出那里的,总之接下来我能记得的事就是我们到了街上——我和我新出炉的最好的朋友。我到了路边,看到什么车都挥手叫停——卡车、旅行车、下班的出租车,还有一辆巴士。没一辆理会我,奇怪,不过,终于有辆出租车停下来了,我让亨利坐上去。

我让手臂垂在身体两侧,不过两个警察缓缓开过去的时候,好像一直盯着我看。“伯尼,”我大声对自己说,努力把字咬清楚,“伯尼,老小子,你酩酊大醉,醉生梦死,头重脚轻。你得在闯祸以前回到家。你等的是车顶亮灯的黄轿车。看清楚再招手。只能对那一种车招手。”

不过饶舌酒鬼不同。在那儿喝醉没人管得着——只要你没骚扰其他醉鬼。我可没有。我领着大伙唱了一会儿歌,是有可能骚扰了某个乐感很好的人,不过饶舌酒鬼所有的顾客全都乐在其中。

我也许谨慎过了头,因为我还没来得及举手,就有一两辆出租车呼啸而过。不过最终我一定还是拦下了一辆,因为下一件我能记起来的事就是我已经坐在里面了。而且很累,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

有些地方总对喝醉的顾客怒气冲冲,一副他们是卖给你酒、可压根没想到你真的会喝的模样。不是吧,你竟然真的拿起杯子,灌下这种可怕的液体,然后又粗俗地让酒精在你身上发挥了作用。唉,丢脸哪,浑蛋,求求你到别的地方去发酒疯吧。

我一定在车里闭上了眼。我开始注意到出租车司机时,眼睛是闭着的——我对那家伙的印象很深。“朋油,朋油,”他对我说,语气明显很急切,而且是每个词里只能念对一个字的口音。“朋油,到了。你向睡,就区你房间睡。”

如果我吃了点儿东西,或许还没那么糟。不过在这儿吃饶舌酒鬼的东西,只能是便宜了黄金养胃泡腾片的药商,除此以外,对谁都没有好处。亨利曾经想点墨西哥玉米片,不过我成功制止了他。接着,我记得我就玩起了点唱机来。每次我决定玩点唱机都不是好兆头。我总选同样的唱片——班尼·贝里根[8] 的《无法起头》和派西·克兰[9] 的《淡去的爱》,这两首歌都没什么不好,不过我点唱的话就不是好兆头,因为这意味着我喝醉了。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管我。我叹了口气,睁开眼睛,向前倾身,朝计价器眨了眨眼。上面的数字很难看清楚,于是我判定是自己看错了,我觉得我看到的是三点六美元,可通常我都要花十美元外加小费才能回到家,所以拉到我生意的通常都是地铁。

我没必要喝第一杯酒,不过如果喝完就走应该也无妨。问题是,你相信吗,亨利坚持要请我喝一轮,我想不出在不伤害他自尊心的前提下拒绝他的方法。第三轮可没有合乎逻辑的解释了,这我承认,不过喝过两轮以后,逻辑自然会从窗户里跑掉——如果逻辑真的从门里进来过的话。

不过今晚搭地铁显然不是个好主意。

我心想至少也该请这人喝一杯吧。我们就进去了,我坐在老位置,他则坐上了卡洛琳的椅子,玛克辛过来时我正在问亨利想喝什么酒。他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近来一直喝黑麦,觉得应该继续喝下去,他说听起来不错。

我踏出车门,斜倚着出租车,掏出皮夹,找到一张十美元和两张一美元。“你的计价器有问题,”我说,“该找人修修了。”

“是吗?也许是吧。”我们一路走着,谈论书,谈论卖书,在我意识到之前,我的脚显然就有了自己的主意,而且是馊主意。它们径自把我带到了饶舌酒鬼。

他接过钱,看看钞票,然后看了看我。我问他是否有什么不对。钱不够吗?

“但你喜欢这个职业。”他说。

“够,够多,”他说,“你自己进去,行吗?”

“我刚拿到一笔小钱,心想为什么不呢?要不然我也只会把钱花在吃的用的上面,随随便便就花完了。所以我就跳进来了。我连这一行到底要做什么都不知道。要是了解的话,也许我当初会离这一行远远的。”

“行,”我说,然后环顾四周,“这是哪里?咱们在哪儿?”

“就这样?”

“你说的地方。”

“没有,我是直接跳进来的。”说着,我开始向外走,他忙跟上我的脚步。“以前我经常在利泽尔先生的店里买书。他说,如果有人肯出到合适价钱的一半来买他的店,他就会立刻搬到佛罗里达去。于是我就问他所谓合适价钱的一半是指多少,要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他支吾了一下,后来就开了价,我便说这地方我要了。”

“我说的地方?”

“入行的最好办法,”他说,“就是帮已经入行的人打杂。你当初就是这么开始的,对吧?在某人的店里帮忙?”

“你说了让我载你去的地方。我们到了,我的朋油,睡觉去,行吗?”

我想给他几美元,不过他坚持不要。这样度过几个小时挺惬意的,他说,而且谁知道这种经验哪天就派上用场了呢。他总得找个地方过下半辈子,耗在书店里未尝不是个好选择。

“行。”我说着站直了身子,和出租车分开了一秒,等我再次想靠上去时,车已经开走了。我站稳脚步,高难度动作,然后转身仔细看了看我的房子——我得说这和我的房子连一块砖也不一样。哦,这下子奇低的车费就有了解释。司机因为乘客睡在他车里而发了脾气,所以就随便把我放在了一幢老房子前面——而我呢,也愿意相信我们已经一路开到了上西区,坚持按原价付钱。

已经过了打烊的时间。亨利帮我把桌子搬进来,我关上窗板,帮拉菲兹换水,为其他夜间工作忙碌着。拉菲兹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亨利则站在一旁专心盯着,就好像我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向他传授贩书行业的诀窍。

可我们是在该死的什么地方啊?

这句话把他搞糊涂了,我可以理解。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没在冒牌者俱乐部喝下第三杯酒的话,应该不会问这个问题。空腹连灌三杯烈酒——是空腹,除非你把熏牛肉三明治也算在内,但它们的吸收力已经在中和奶油苏打的时候用光了。

我挺起身,专心盯着正前方的建筑物,不是它在晃,就是我在晃。理智告诉我说站不稳的是我。遮棚上写了什么字,但是我怎么可能看得清呢?

“嗯。听来像不像她的名字有可能叫爱丽丝呢?”

绝对不是我那幢房子,不管司机怎么说。不过看起来还真眼熟。

“她一直没说名字。”

我是打算去见哪个朋友吗?此处绝非卡洛琳位于阿伯巷的公寓,虽然计价器的价钱相去不远。还是别的女性朋友?我不知道爱丽丝·科特雷尔住在哪里,我们只一起去过我的住处,不过说不定我把某个前任女友的地址给了司机——习惯使然。呃,并非习惯使然,因为我没有没事就去见一面前女友的习惯。黑麦威士忌使然,就算是吧。

我说:“每次都是同一个女人吗?她没说她叫爱丽丝吧?”

我走近前门,看起来仍然眼熟。我打开门跨进去,走廊看起来也很眼熟。我走过几张椅子和沙发,看向壁炉,看见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头戴宝蓝色帽子,穿着鲜艳的红色外套,而靴子的颜色和载我来的出租车一模一样。

我告诉他他做得很对,说这话的语气似乎应该配合摸摸他的头。他还记下了几个电话留言,我看了一遍。卡洛琳打电话取消我们下班后一起喝酒的约会,她临时有事。一个叫哈克尼斯的人打过电话,是苏富比的,留下了号码。还有一个女人打过几次电话,拒绝留下姓名,也没留言。

哦。

“看起来都是好书,”他说,“我没资格出价,不过我不希望她把书卖给别人。”

我挺起身,走出一条完美的直线,直通向柜台,只见一位貌似退休会计师的圆肩男子正在读一本帕特里克·奥布莱恩[10] 的拿破仑战争故事。

“好的,这些都可以。”我告诉他,“法雷尔这本是珍品。我一本都没见过。但比这更难找的就是收藏法雷尔的人,不过如果真卖不掉的话,我还可以读一读。”

“杰弗里·彼得斯,”我说,“四一五号房间。请给我钥匙。”

一个女人带来了满满一购物袋的书,想要脱手。亨利说服她把书留下,以便我有时间从容估价。我迅速浏览了一遍,看到有马克·肖勒[5] 写的《辛克莱·路易斯[6] 传》,一本詹姆斯·T.法雷尔[7] 的《贫民窟麦金蒂》的初版书;还有一大捆盒装的文学遗产出版社套装书——不难找,但总是很抢手。

[1] 游击手,棒球名词。一说,因为早期的游击手防守距离与其他内场手相比,距离打者较近,其任务也是“拦截短球”,所以该防守位置命名时就取“短——short”和“拦截——stop”合并而成。

店里来过顾客,亨利告诉我,而且他也卖了些书,每本都以定价卖出,也记得收营业税。每笔账他都开了收据——这我可不是每次都记得开——还把小票全夹好塞进了收银机的一角。

[2] 安打是棒球及垒球运动中的一个名词,指打击手把投手投出来的球,击出到界内,使打击手能至少安全上到一垒的情形。

我继续朝猫之国的德里克·基特[4] 扔纸团。原先开始这项例行训练是为了磨炼拉菲兹的捕鼠技巧,不过后来发现只要它出现,我的店就会马上变成无鼠环境,它不需要动半只爪子。可话又说回来,让它的技巧生锈毕竟不是好事,而对我来说,发现我在喝过三大杯凯斯勒马里兰黑麦以后还能丢纸团给它追杀,倒也真是件好事。

[3] 双杀是在棒球比赛中,一系列连贯防守动作造成两名进攻球员同时出局。

“它从来不冲水,”我说,“它愿意学的东西还真没几样。不能把球丢到一垒,尿完后不冲水。除此以外,”我揉了一团纸扔过去,“倒也不算一只坏猫。”

[4] 德里克·基特(Derek Jeter,1974—),纽约洋基队球员,美国职棒最具人气的球星之一,也是洋基队最具影响力的球员。

“怎么了,没有啊。”

[5] 马克·肖勒(Mark Schorer,1908—1977),美国著名文学家,文艺批评家。

“它冲水了吗?”

[6] 辛克莱·路易斯(Sinclair Lewis,1885—1951)美国作家,一生创作了二十多部作品。他早期的五部长篇都是具有浪漫气息的通俗小说,《大街》《巴比特》和《阿罗史密斯》这三部作品被认为是他的最优秀之作。

“它径直走到了浴室门边,”瓦尔登说,“我把门关起来了,不知道你是特地为它打开的。它挠了挠门,我才意识到是让我帮忙打开,它蹿进去跳上马桶,把马桶当成了猫砂盆。”

[7] 詹姆斯·T.法雷尔(James T.Farrell,1904—1979)美国小说家。因代表作品《斯塔兹·朗尼根》三部曲而知名。一九六○年,该三部曲被搬上银幕,一九七九年又被改编为电视连续剧。这部小说被评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小说之一。

“就像这样,”我说,“可我不知道它有多少技术是从我这儿学的。它从最开始就是这种反应。教它投到一垒是白费力气,更别提要它来个双杀[3] 了。”

[8] 班尼·贝里根(Bunny Berigan,1908—1942),美国爵士乐小号手。

“我唯一教过它的就是当游击手[1] ,”我说着,顺手把纸捏成球,扔到了拉菲兹左边。如果它身在游击手的位置,那么球就是直直地朝二垒飞去。它一掌把球拦下,毁了我安打[2] 的机会。

[9] 派西·克兰(Patsy Cline,1932—1963),美国乡村音乐歌手。

“猫用了马桶,”亨利·瓦尔登说,“不过你应该知道。可能就是你教的。”

[10] 帕特里克·奥布莱恩(Patrick O’Brian,1914—2000),英国小说家,翻译家,因创作以拿破仑时代为背景的海洋惊险小说而蜚声文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