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封面的第一次印刷本我都有。除了一个,二十一次印刷换了新封面,不过我那本是第二十二次印刷。第二十一次印刷的我还没来得及买。数量不少,而且当然不值什么钱,不过请你想办法给我找一本。”
“所以你全都有。”
“唉,”我说,“我很希望能帮上忙,可我只有买下一整套藏书的时候才能拿到平装书,而且我通常都马上批发出去了。”
“差远了。总共超过六十次印刷。哪个白痴会想全部收藏?我是想每种封面收藏一本。六十几次印刷,总共十四种封面。”
“我已经给专家列出清单了,”他说,“这不是我此行的目的。”
“十四本平装,”我说,“哦,每次印刷一本。”
“哦。”
他听了大惊失色。不知道哪个带给他的震撼更大——是朋友这个词呢,还是要送书给人这件事。或许两者皆是吧。
“我只是希望你能了解我的收藏范围。”
“要送给朋友分享?”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完整主义者。”
“还有一本第十次印刷的,”他说,“为了修订过的封套。外加十四本平装版。”
他点点头。“我有国外版。几乎收齐了。我有马其顿语的《无名之子》。不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3] ,SC太普通了,我的是马其顿版本。其实根本不应该存在的,没有哪个目录学家列出来过,而且我认为这个版本应该没有授权,一定是盗版。不过有人翻译了内容,也排版印出来了,我手头就有一本。有可能是斯科普里[4] 这边唯一的一本,总之是有这本书,而且就在我手上。”
“我就知道你会有。”
“真叫人印象深刻。”
“我有第一次印刷的。”
“只要我想收藏哪个人,罗登巴尔,我都会全力以赴。”
“呃,我这儿没几本。”我说,“小说区按字母顺序排列着几本。我有《无名之子》,不过是第五次印刷。”
“看得出来。”
“我是完整主义者。”他说,语气中骄傲与退缩兼具,仿佛宣称他有皇室血统且罹患血友病。“我什么都要。”
“我不仅收藏书。我还收藏人。”
真巧。
我开始想象他举着一个庞大的捕蝶网,越过山丘溪谷,把吓出魂的格列佛·菲尔伯恩追得四处飞跑的场景。
“菲尔伯恩。”他说。
“我有他那届的高中毕业纪念册,”他说,“毕业班一共有八十个学生,所以他们能印多少本呢?而且你说,能有几本留下呢?要找到还留着纪念册的学生可不容易,想说服他卖掉就更难了。”
我问他收藏什么。他俯在柜台上,压低声音,一脸神秘地对我耳语起来。
“不过你办到了。”
收藏家还真能把人逼疯。他们都有点儿疯癫,不过旧书店少了他们可没法生存,他们买的书比谁都多。他们不仅买自己读过的书,还买永远不打算读的。反正也不是真的有时间读。他们得忙着仔细研究目录,走访廉价书店,拍卖场,还有,没错,像我这样的店主。
“没错,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不会跟它告别,就算你出我当初付的二十倍价钱也不行。他是唯一没把照片放上去的毕业生。他的‘在校成就’那一栏里一片空白。高二那一年,他是级长,你知道吗?他是拉丁文荣誉学会的一员,学校乐队的小号手。这些你都知道吗?”
“罗登巴尔。”他说着,朝我塞来一张名片,希里亚德·莫菲特 ,上面写着,收藏家 。下面是一个地址,位于华盛顿州贝林厄姆的邮政信箱,传真号码,和一个电子邮箱。
“我知道南达科他州的州政府在哪儿。”
我又拿起了雷德蒙·欧汉隆,希望有人提醒我,还有别的丛林比我定居的这个更糟。接下来打断我的是个地包天的胖子,长了头卷得密密的棕发。看起来像只烫过毛的牛头犬。
“你说的这是什么不沾边的话啊。”
如果没别的事要做的话,他会代我看店。我希望他能在我跟马丁·吉尔马丁碰面时帮我代班。可是他也没接电话。
“没什么,”我说,“不过是你问历史我答地理罢了。”
我又打了一通电话,这回打给了毛克利。他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退学生,曾经的瘾君子,如今仅剩的脑细胞只够做书探这行。我从他手里买了不少书,而他在我书架上看到定价低得离谱的书时,也跟我买过几本。
他瞪了我一眼。“他从那时就害怕拍照,”他说,“是唯一没登照片的毕业班学生。我拿到的这本上有他的签名。在原本该登照片的地方,他写着:‘当你垂垂老矣/静坐不动之时/烦请念及那个/逆势写作之人。’笔迹是斜的。”
一位穿着工装裤的年轻女人想知道时间,我告诉了她。还有个塞内加尔人——个子很高,而且简直瘦得吓人——想卖给我几只劳力士表和普拉达手提包。他向我保证说,这些都是纯正的赝品,可以为我带来绝好的商机。我解释说我经营的是书店,只卖印刷品,于是他便摇着头走了,边走边为我欠缺生意头脑和眼光而叹息不已。我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又给爱丽丝·科特雷尔打了一次电话。没有人接。
“向上斜。”我猜道。
就在百老汇转角,而且比露德同性恋活动中心更容易找。我给他指了正确方向。他一拐一拐地走了,紧接着,我那位头戴棕色贝雷帽,留着银色胡子的长脸朋友就跨进了门,若有所思地微笑着,带着浓郁的威士忌味。他径自走到诗集区,一本正经地浏览起来。
“而且他签了全名。格列佛·菲尔伯恩。”
她回贵宾狗工厂以后,我还在纳闷,不过我有川流不息的顾客让我不断分心。首先进来的是玛丽·梅森——我敢发誓她跟我买书只是为了找借口来看猫。她一如既往地对拉菲兹小题大做了一番,而它也一如既往地坦然接受。之后,它便纵身跳上一个高书架,蜷身窝在盒装的托马斯·洛夫·皮考克[2] 书信集旁边——恐怕只要我还是这家书店的店主,就甩不掉这套书了。我卖给梅森小姐两三本侦探小说——内容很温暖,你听到了一定很惊讶——而且正当我拉开收银机,要开收据时,有个男人拄着拐杖进来,问恩典堂该怎么走。
“签名照,”我说,“只是缺照片。”
“除非我搞错了,”我说,“再说吧。不知道马丁有什么打算,真叫人纳闷。”
“不过他的照片的确出现了。不在毕业班的个人介绍部分,是团体照。他和乐队的合照,只是他用一支小号挡住了脸。一定是故意的,我敢打赌。”
“除非怎样?”
“真是个淘气包。”
“对半分账,”我说,“平均分,谁都不多拿一分。不过我们还没有东西可卖,到目前为止的最佳提议是:如果我把信复印一份的话,某个男人会付复印费给我。所以也没什么好分的。除非……”
“他也是拉丁文荣誉学会的会员,我刚才可能说过了,而且他们可没让他躲在恺撒的《评论集》后头。他坐在最后一排,从左边数第二个。他半躲在旁边的学生后面,脸被影子遮住了,所以很难从那上面看出他到底长什么模样。不过,那毕竟是如假包换的格列佛·菲尔伯恩的照片。”
“那你跟雷搭档……”
“而且在你手上。”
“你这么一说,的确奇怪。待会儿我再试试看。”
“毕业纪念册在我手上。我希望拿到原照,可当初的摄影师早就去世了。而且他的档案多年前就遗失了。原照已经丢了,也许永远都找不到。不过我有菲尔伯恩童年时住的房子的原照。但房子二十多年前就被拆掉了,再也没有机会了。”
“真奇怪,她竟然没想过跟你联络。”
“没有机会看到?”
“爱丽丝·科特雷尔吗?”我把手伸向话筒,“我试过了,可她没接。这次还是没人接。”
“没有机会买到。州政府收购了房子,要在那里建高速公路的支线,不过我可以买下房子移到别的空地上。想想看,把闻名世界的格列佛·菲尔伯恩收藏摆在他小时候居住的房子里!”他叹了口气,叹息声里充满了惋惜。“二十多年前。就算当初知道,我也没钱买。不过,我总可以想出别的办法。”
“你和把你卷进这个麻烦的女人谈过了吗?”
“你很投入。”
“一丝线索也没有。”
“人活着就该如此。现在我不仅很投入,而且负担得起了。我希望拿到那些信。”
“所以你是真的不知道信在哪里?”
“如果信在我手上,”我说,“你打算付多少?”
“卡洛琳……”
“由你开价。”
“进了巴黎水的脑子,对吧?”
“如果由我开价,”我说,“价钱会很高。”
“呃,多多少少。”
“说吧,罗登巴尔。”
“你真是那样想的,嗯?”
“问题是,想要那些信的人不止你一个。”
“我原本是想说,”我说,“她应该等我摸走信以后才会收到那个信封,然后她会以为是菲尔伯恩在报复她。”
“但我是最想要的那一个。你和多少人谈交易都可以,但请给我出最高价的机会。不然你就先定个价码,给我机会达到你的要求。”他上身前倾,收藏家特有的疯狂在他暗色的眼睛里燃烧着。“总之不管你想怎样卖,千万不要瞒着我把信卖了。”
“你想干什么,想让她心脏病发作吗?她拿到信,以为是他寄来的,然后看到一片空白。如果换作是我,会以为是个不爱说话的男人威胁要杀了我呢。”
“那些信,”我小心翼翼地说,“目前不在我手上。”
“你说呢?”
“这我能理解。”
“紫色信纸?”
“不过不表示以后不会到我手里。”
“一张空白的纸。”
“到时候……”
“信封里面是什么?”
“我会想办法联络你。不过你人在……”我看看他的名片,“……华盛顿州的贝林厄姆。靠近西雅图吧?”
“我想用一个容易辨认的。我知道菲尔伯恩习惯用紫色信封,所以,呃……”
“是的,但现在不是,我人在纽约。”
“然后前台服务员就把信放进了她的信箱。你只是随便挑了一个紫色信封?”
“这我能看出来。”
“我就是用这个办法查出了朗道的房间号码。记得吧?我假装找到一个上面有她名字的信封……”
“我前天搭飞机来这儿。原以为也许可以和这位朗道谈谈,看她是否愿意先听我出价,而不是公开拍卖。有钱赚为什么还要等呢?何必付那笔佣金。”
“那信封上怎么会有你的指纹呢?”
“她怎么说?”
“是没拿啊。”
“我没能和她面谈。我先去了苏富比,得知他们已经取得了朗道的签名同意书。他们预付了一笔钱给她,她也同意当月交出整批菲尔伯恩档案,好让他们规划目录,准备一月份的拍卖。我强烈建议他们整批拍卖。我确定,无论是得克萨斯州立大学还是其他不管哪个学术机构的投标人都会比较喜欢这种方式。”
“现在是会。可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说‘讨厌’了。伯尼,我本以为你没拿信呢。”
“他们同意了吗?”
“呃,你还是会说脏话。”
“还没决定,要等看到货以后才能定下来。我的预感是他们会分批卖掉。这就意味着必须分次出价。万不得已时我会照办的,不过如果能够开张巨额支票,一次了结的话,我会非常高兴。”
“是埃丽卡,”她说,“她把我变成了芭比娃娃。接下来呢,你倒是说说,涂脚指甲油?穿耳洞?伯尼,你要跟泰迪睡觉,我呢,马上就要穿着泰迪睡了[1] 。妈的。”
我指出,支票有可能造成问题。对苏富比可不会,他说,不过如果是私人交易,完全不会留下记录的话,现金交易比较简便。他告诉我他目前住在五月花酒店,在中央公园西路,而且还会在那儿待一个星期左右。他还要接洽几个掮客、书商及这一行的其他人物,而且他有可能去几家博物馆看一两场展览。格列佛·菲尔伯恩是他的最爱,不过不是唯一。
“好像是,嗯。”
我们握了手。原本以为会摸到一只汗津津的手掌,但那只手很干燥,坚定而有力。原来他并不吓人,不过是个收藏家罢了。
“你明白发生什么事了吧,伯尼?”
我试着拨打了爱丽丝·科特雷尔和毛克利的电话,都没人接。我断定这两位正一边共进迟来的午餐,一边谈论我。我放下话筒,拿起欧汉隆。不过,就在我奋力结束语句过度繁盛的第一段时,有人清了清喉咙,掳走了我的注意。是那位长脸银须的朋友。
“哦。”
“我忍不住偷听了。”他说。
“跟我的头发一样。”
“我也是。”
“哦。”
“那位绅士不会是认真的吧?”
“在这以前,”她说,“看起来都不短。以前看起来刚刚好。可现在看起来,我嫌指甲太短了。短得没有吸引力。”
“他是收藏家,”我说,“他们就是那样。”
“是很短没错啊。和以前一样。”
“不是每一个都那样。”
“皮肤底下,伯尼。指甲一直没变,不过这是第一次看起来不对劲。对我来说,我的意思是。指甲看起来太短了。”
“他和其他的没什么差别,”我说,“只是更夸张。”
“指甲底下?”
“那位作家,”他说,“格列佛·菲尔伯恩。听起来他像是……想把那个人当财产,把那个人做成标本挂在墙上。”
“问题,”她说,“是在里面。”
我点了点头。“精心保存,”我说,“然后完美地展示出来。出自热情或者疯狂吧,或者两者皆是,总之他着了魔。你知道是怎么开始的,他读了本书,爱上了它。唔,我也读过。”
“所以问题是出在哪儿呢?”
“我也是。”
“没错。”
“我觉得,可以说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修得挺短,”我说,“而且上面没有指甲油——至少在我看来没有。除非你是涂上了那种无色指甲油。”她摇摇头。“那么在我看来,”我说,“它们还和原来一样。”
“有几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他说着,伸出指尖整理胡子。“不过人总得往前走,去开创新生活,不能总是收集过往的纪念品做凭吊。我可没有读完哪一本书以后就迫不及待地非装满一整瓮作家剪下来的指甲才罢休。”
“你看它们还和原来一样吗?”
我们展开了一段关于书的愉快的谈话——当初我决定买下书店时曾遐想过这样的谈话。我告诉他我的名字——他已经偷听到了——而他则给了我一张名片,上面说他叫亨利·瓦尔登,来自印第安纳的秘鲁市。
“怎么了?”
“我已经不住在那儿了,”他说,“我以前有家小工厂,是家族传下来的产业,雇了大约二十名员工。我们做黏土制品,后来有家大型玩具工厂想吞并我们。”他叹了口气,“我喜欢做黏土,”他说,“不过我的哥哥和姐姐都无法拒绝他们开出的价码。”
“你就看一眼吧。”
他是举手表决中的少数派,所以他就优雅地放手了,拿了他那份钱。不过,他不想继续跟两个他不再喜欢的哥哥姐姐以及二十个不再喜欢他的黏土工人住在同一个地方了。他一直都很喜欢纽约,目前他待在一家酒店里,正在寻觅公寓,还有自己下半辈子的方向。
“哪里不对了?”
“我甚至想过要——答应我,别笑——开一家书店。”
“问题来了,伯尼。我要变成娇滴滴的女人了。看看我的指甲。”
“要笑也轮不到我笑,”我说,“我觉得这个主意挺棒。只要记住能在旧书业挣得一笔小财的必胜之路。”
“呃,对。”
“是什么?”
“太女性化了,对吧?”
“一开始一定要有庞大的资金,”我告诉他,“与此同时,你想不想得到第一手的经验?你可以帮我把特价桌搬进来。”
“呃,”我说,“不,不能吧,说实话。可我是男人,卡洛琳。”
“你要打烊了?”
“这件你能穿吗?”
“我在半英里外的上城和人有约,可是因为跟你谈得太高兴,马上就要迟到了。所以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
“哪里不对了?”
“我可以帮你看店,”他提议,“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或许不会愿意让我关店,不过如果你能在打烊时回来的话……”
“这只是一部分原因。跟衣服也有关系。瞧我这件衬衫。”
我花了十秒钟决定把店交给他。这人看起来很老实,不过外人也是这么看我的,所以我又怎么能确定呢?我花了比打烊更短的时间告诉他该做什么,怎么做。“其他事情,”我说,“譬如想卖书的还有想讨价还价的,就让他们等我回来。如果还有什么事我没提到,问拉菲兹就好。”
“是因为你头发长了。”我说。
“喵。”拉菲兹说。
“因为他说了那些对我的评价。他注意到了,伯尼。他不知道他注意到了,可是他注意到了。真丢人。”
[1] 此处泰迪是双关语。前指泰迪熊,后指一种俗称为泰迪的性感内衣。
“就因为他提到了水仙?”
[2] 托马斯·洛夫·皮考克(Thomas Love Peacoke,1785—1866),英国小说家,诗人,东印度公司职员,著名诗人雪莱的挚友。
“没错,”她说,“而且没有一天不后悔。水仙没有香味,伯尼,怎么可能香得像朵水仙花似的冒出来?那头死猪。”
[3]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Serbo-Croat),是前南斯拉夫人说的语言之一。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雷。”
[4] 斯科普里(SkopJe),南斯拉夫东南部城市。
“不管你是怎么办到的,”她低声咆哮着,“继续保持。雷蒙德·基希曼——女子礼仪学校创办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