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喘吁吁地经过门卫钻进电梯。
到了西端大道我往北转去,接着往南,然后又慢跑起来。终点遥遥在望还真能刺激我衰老的肾上腺素,最后那段我不知不觉地加快了速度。抵达三○四号的门口时,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一边还用蓝色毛巾一个劲地擦脸。
卢卡斯·桑坦格罗的门没有造成多少问题。只有一把锁,我轻而易举地把它撬开。不过他锁了两道,所以如果想刷卡进入的话我跟多尔一样无能为力。
唉,算了。
进到里面,我迅速查看一遍,确定我没和任何人——不论是死是活——共用这块领地。这个过程比星期四晚上在9G时简单。7B不同于9G,它是个不那么高级的单室公寓。只有一间浴室,而且没有哪个人粗心大意到把门锁上,更别提死在里面了。等我确定上述事实后便回到客厅,戴上先前塞进腰包的手套。
也许,我想,也许我可以完全避开跑步这档子事。也许我可以在更衣前先把衣物丢进水槽泡个湿透就行。之后我只要往自己头上浇杯水就成了几乎可以乱真的完美杰作。
然后便开始工作。
很好。
离开卢克的公寓时,我身穿西装。他的衣橱里头只有一套——炭色细纹三钮西装,翻领一看即知是买自——或者就我对卢克的了解看来,是偷自——布克兄弟商店。卢克和我身材差不多,不过裤臀裤腰稍嫌紧些,外套两肩稍嫌大些。
我想他是听出了这话内涵的智慧。他起步离开,劲头十足地朝上城跑去,而我则顺着路走出公园,回头往七十二街和西端大道走去。我走得并不轻快,不过体内控制流汗的部分稍后才会收到信息。汗水还在哗哗地流,我的短裤和运动衫都湿透了。
也许我恢复一星期跑步三次的话,我想着,而且在不跑步的日子进行举重训练,锻炼上半身——
听来糟透了。“太棒了,”我向他保证,“不过我不想过早到达巅峰状态。”
我找到一件合身的衬衫,新近烫好的。他忘了告诉他们“不要浆洗”。他有半打领带挂在一根钉子上,我不知道这些东西他是打哪儿偷来的,而且干吗如此费事。我选了一条红黑条纹的。
“脚步加快点,”他催促道,“咱们轻轻松松地顺风跑到八十一街。然后你就可以走路回家。听起来怎么样?”
他的鞋子我穿着太小,不过我最恨跑鞋配西装——虽然沃利·亨普希尔对此好像很满意。他衣柜里的三双鞋我全试穿过,最终决定黑色廉价便鞋应该是其中最舒服的一双,只希望我不需要穿太久。
“为马拉松作准备啊,”我说,“你说就和在公园散步一样容易,我这会儿就是这样做的啊——在公园散步。”
他的公文包在床下,和其他行李放在一起。公文包是唯一上了锁的,也是唯一看似装了东西的。我撬锁打开箱子,即使不能说大吃一惊至少也是心满意足,因为里面满是棒球卡。我原想或许可以往里塞进我的运动鞋和跑步装备,只是找不到半点空间。
“你为什么突然不跑了?”
盖上公文包之前,我挑了一张棒球卡,为它在红棕色背包的口袋里找到暂时的家。我在公寓里迅速查看了一遍,没有逗留多久。我的工具放在外套的一个口袋里,便于随时抽取,离开公寓之前我还脱下塑胶手套塞进另一只口袋。我一手提着公文包,把帆布袋搭在肩上。袋子里装着我的运动鞋、跑步衣和腰包,袋子上标有“善变沃姆巴”的字样,那是新墨西哥州土姆克卡里的一家礼品商店。
“没事。”
走廊里有位房客——那个女人在等电梯——不过即使她转向我这边,也只能看到正在锁门的男人。门不是我家的,我也没用钥匙,不过她无从得知。我完事之前,电梯已经把她带走了。之后我从前胸口袋掏出一条丝帕,将门把上的指纹抹干净,最后走向走廊一扇通往楼梯的门。
“马拉松在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开始,当然不行。你说你明年会参加吗,伯尼?你办得到的,你知道。只要每个星期加长一点距离,很快二十六英里对你来说就像在公园散步一样简单。伯尼,你在走呢,怎么回事?”
我上了两阶楼梯来到九楼,确定走廊空无一人后,走到了纽金特夫妇家的门口。刚才进卢克家时我没按门铃,这次我将按钮长按不放,不管是谁在里面,都有充裕的时间穿上袍子走到门边。没人过来,于是我便径自入内。这次我没费事让自己的眼睛适应黑暗。我收好工具,戴上手套,打开一盏灯。
“你没这打算。”
这套公寓自我上次造访以来的五十个小时里没有什么改变。我环顾四周,然后直接走向客房。画架上的小丑看起来和原先一样沮丧,这我不怪他。
“就是这样。说来我真想跑两个来回哪,跑全整整二十六英里路。不过这样有可能过早达到巅峰状态,太冒险了。”
浴室的门仍旧锁着。我敲敲门,再敲敲紧临的墙壁。我轻拍开关板,摆弄了一下开关——那个客房或者浴室的灯都开不了的开关。
“轻而易举。”
我从口袋里抽出工具环,选了恰当的一把,将固定着开关板的两颗螺丝拧开。我拎起板子搁在一旁。这玩意儿只是道具,后头的墙内根本没有开关盒。开关本身就附在板上,跟着板子脱开,露出约四英寸高三英寸宽的长方形开口。我伸手进去轻拍这小隔间的后壁,手指沿着表面摸去。我戴了手套,所以花了比光着手去摸还要久的时间才辨别出我碰触的是一片瓷砖没上釉的那面。
“今天是我的每周长跑日,”他说,“我看从这儿跑到克洛斯特再跑回来应该能凑得上半个马拉松。而且回来的路大半都是下坡。”
这玩意儿是干吗用的?隐藏处?不太可能,因为开口处的内里没有隔板。不管藏什么东西进去,都会落到墙底拿不出来。
“沃利。”我说。
我向瓷砖稍稍施压。顶端有铰链拴住,我一按便往后退去,有一股浴缸里死人的味道。浴室的门很严实,封住了里面的气味,可我推开瓷砖时打破了封条,两天的腐化已经把他烘得熟透。我鼓足勇气,远远地把手伸出去,打开门锁。
“嗨,伯尼!真想不到,嗯?”
我逼着自己进去,拉开浴帘看看那个人,只是为了加强一下记忆。他跟我原先印象中的差不多,只是更刺鼻了。我还是看不出浴缸里有没有枪,而且我也还是没心情移动他的身体看分明。我将浴室门开着,走向主卧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接着我回到浴室,拉住门来回摇晃,目的不在于通风,而是要让那气味漫进公寓其他地方。没人愿意花大量时间来做这种事——我也不愿意。很快我便离开浴室,关好门,一手穿过秘密通道把门锁上。
汗珠凝结在我的眉毛上、积聚在我的腋下、弄湿了我运动衫的前襟。不过,目的恰恰在此,不是吗?我卷起袖子加入这场闹剧,完全是为了要流出大滴的汗珠,但并没有打算把自己逼上冠状动脉阻塞之类的结局。这会儿我可以降低一个层次,换回到原先的轻快步伐,等到最后那段——
我抽出手臂,将铰链拴着的瓷砖移回原位,再把道具开关板装回去,拧好螺丝钉。然后我再次走进主卧室,把我两个晚上以前小心翼翼归回原位的各种手表珠宝全掏出来。这次我将东西全部放进公文包。接着,我从哈伦·纽金特的衣柜里挑出一双擦得锃亮的鞋子——艾伦艾曼的黑色工作鞋。这双鞋穿在脚上比卢克的廉价便鞋——其实早先进入纽金特公寓后没多久我已经踢掉它们了——要舒服得多,而且也跟西装比较配。我把便鞋放进衣柜里鞋架上先前放工作鞋的位置。
一个健康而且还算活泼的年轻男子能让自己的身体堕落到何种程度,说来还真是超乎想象。而他的脑袋可以同时容纳两种水火不容的想法更是叫人大开眼界。就在我绕着公园气喘吁吁地跑着时,讶异地想到我曾经自虐到每天都会来这样一遍毫无意义又可怕至极的仪式。而且,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有一部分脑细胞竟然盘算起何不重操旧业回到那种可怕的循环里。我真的在对自己说:只是每天轻轻松松地跑上两三英里。比如说,一个星期三次吧。只要活动到冒汗,保持血液循环,加强心血管活力之类的程度。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关上所有的灯,然后踏上甬道,锁好门,回家。
不过没跑多久。大约跑了半个街区,我又换回到原先的轻快步伐。踏上公园路的柏油路面时我又小跑起来,不过最后五十码的距离是走的。
我淋浴、刮脸、洗干净运动服,然后穿上另一套衣服,这次穿的是我自己的。我穿上蓝色外套和灰色长裤,把卢克所有的衣物和哈伦·纽金特的鞋子全部塞进两个塑料购物袋。其实完全可以把它们全挂在我的衣柜里,不过何必冒险呢?衬衫有洗衣店的标志,西装也很可能附有印记。如今他们有办法做DNA测试,天知道会查出什么来。再说,我也不是真想再穿上这些玩意儿。西装不合身,衬衫领子的风格太惹眼,领带也惨不忍睹。皮鞋挺有诱惑力,是我这双脚有史以来套上的第一双三百美元的鞋子,说来我确实有意留下不送走。不过这双大了半号,所以要放弃其实也没什么难的。
又来了 ,我告诉自己。你在跑步。笨蛋,你在跑步!
我把公文包藏在衣柜隔板的后面,和图克姆卡里的大袋子放在一起。我把工具塞进一只口袋,手套放到另一个口袋里,系上比我从卢克住处偷来的那条更加正式的领带,然后锁上门离开。
到了七十二街,我强迫自己左转,走向河边公园路和哈得孙河的交叉口。接着我又走了二三十码,然后迈开步子开始小跑。
我在七十一街上向东走,在百老汇的转角处找到一部公用电话,拨了九一一。“嗨,”我说,“是这样,我才送货到西端大道和七十四街的路口,那边有家公寓发出的味道真难闻。我当过兵,这种味道只要闻过可一辈子都忘不了。有人死在里头。看你要赌多少。”总机问我叫什么名字。“不,我不想扯进去,”我说,“非得填表写个名字的话,就写乔治吧。公寓号是9G,乔治的第一个字母,大楼地址是西端大道三○四号。我试了跟门卫通报,可我看他没听进去。有可能是英文程度不太好。西端大道三○四号,9G。有人死在里头,我赌我赢了。再见。”
外面的天空逐渐明亮起来,不过我的心情并没有。上路时我脚步轻快,不过这已经是上限。要是有谁想移动得比这还快,就干脆坐出租车吧。
头一班进站开往上城的地铁是快车,我坐了一站到九十六街,穿过旋转门出去,开始走下百老汇街。我碰到的第一个乞丐是女的,第二个是大块头男人。我各给他们一美元。第三个是个跟我身材相当的男人,我把我手里的两只购物袋递给他。“这是什么?”他追问道,“喂,这是什么东西啊?”
我往腰包里塞了几样东西,又找到一条毛巾头带系着,再拾掇起一条蓝白相间的格子手巾塞在腰包的腰带上。然后我出了公寓,把门锁上,钥匙放进腰包再拉上拉链。
“祝你穿了身体健康。”我告诉他,然后转身回到地铁站。
清晨六点,正是我周日开始工作的时间。我穿上运动衫和尼龙跑步短裤,套上短袜,伸手拿起我的索康尼跑鞋,然后把它搁在一旁,从衣柜抽出一双老旧的新百伦450[1] 。这双鞋我后来一直没穿,因为觉得它破破烂烂的,不过论舒服可是没话说。
十点时我到了店里,帮拉菲兹练习捕鼠技巧。几小时后我又回到卢克的公寓,装出一副第一次出现的模样。他果酱罐里的两百四十美元我分文没动。这回我把钱带走,不过你应该还记得我和多尔对半分账。
没用。
这就叫道德。
不过它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醒来了,而且无望再回到梦中那诱人的机械装置中。类似这样的梦你可以等上一辈子,然后等它终于降临时,啪嗒一声,你就像被一个想在一小时内赶到高尔夫球场的产科医生揪出母体一样。如果我把头再次安放枕上,如果我能在脑中继续思考锁的事——
等我回到家里,两百四十美元中我的那一半绝大部分已经没了。我花了二十块买棒球卡百科全书,五十块买毯子。接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坐出租车买咖啡的钱也越花越多。这会儿是凌晨两点,我已经清醒了二十个钟头,那么我该一头栽在枕头上睡着了吧?没有。我还坐在沙发上看棒球卡、翻百科全书。
我翻身坐起来,眨眨眼,怒视着闹钟。没有键板等着我去对付,没有组合数字需要输入。只有一个按钮需要按,于是我按上去,可怕的铃声止住了。
有些孩子永远长不大。
防盗警铃响起。声音非常大,尖锐刺耳。键板在哪里?组合数字是多少?我该如何出去?
[1] 新百伦(New Balance),美国著名的运动鞋品牌。一九○六年在美国马拉松之城波士顿成立,现已成为众多成功企业家和政治领袖爱用的品牌,在美国及许多国家被誉为“总统慢跑鞋”“慢跑鞋之王”。
我正在某个地方——天知道是哪里——撬锁。如果我是伊拉克人,我有可能已经请来了众锁之母,因为每当看似已经把锁打开,却又会在更里面一层发现一道更精密的机械装置。终于,最后一套锁针倒下,让我得以进入并非房子或者公寓而是门锁本身的内在圣地。我已大功告成,我已攻入锁内,而且我可以在它迷宫式的、从未有人类造访过的众多厢房之中四处漫游,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