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里全是警察!”她说,“而且是星期天早上!我们这幢楼向来挺好的呀。”
乘出租车到上城也没能让我们俩定下心来。上帝赐给了我们一个显然相信自己最大的出路在于投胎转世而且越快越好的司机。我们俩谁也没多说话——除了默默祈祷——直到我们稳稳地停在西端大道三○四号的正前方。我无法想象门卫会刁难一对打扮入时、乘出租车抵达的男女,不过值班的家伙其实也没怎么注意我们。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一个小老太婆身上,她想知道当天早上吵得鸡飞狗跳的情形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上班前他们就走了,他告诉她。我们在等电梯时,那个老太太说道:“她究竟干了什么,杀了她丈夫吗?愚蠢!难道她以为丈夫像马路上的树一样随处都是吗?”
“我只是有点紧张,多尔,”我信誓旦旦地说道,“只要到了那儿我就能定下心来。”
电梯门开了,我们乘到七楼。多尔问我,那女人在说什么。家庭暴力,我说,听起来是在说这个。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女人有可能是疯子。她唠唠叨叨地一直说走廊里有警察,可我一个也没看见。要是门卫都无所谓,我们又为什么要操心?
“你啊。”
在七楼踏出电梯时我转错了方向,多尔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拽上正途。卢卡斯·桑坦格罗的锁像老情人一样向我认输,几秒钟后我们就置身室内了。
“没有,它猛地一跳把尾巴抛到一垒去了。有什么好笑的?”
“看来你宝刀未老。”她悄悄说道。
“然后把它干掉了?”
我伸展了一下手指。“只要你学会了,”我也耳语道,“就永远都忘不了。就像溺水一样。”
“你知道它们总爱追着自己的尾巴玩吧?所以,你知道它的反应能力有多快了吧?有一天它真逮着自己的尾巴了。”
“你是说游泳。”
“它的尾巴怎么了?”
“或者摔下自行车,”我说,“都是同样的道理。”我戴上塑胶手套,把门上了两道锁,拴好链锁,然后打开灯。多尔指指我的手套,做了一个戴手套的动作。
“它就是这么说的——如果它能讲话的话,我是说。”我又扔了个纸团过去。“你瞧,”我说,“我发誓它可以当游击手。它刚才那一扑,就连奥齐·史密斯[1] 都望尘莫及。当然,奥齐会转身扣住,传到一垒,不会把球干掉。所以人家奥齐在打大联盟,可拉菲兹就只能在书店里捉老鼠。”
“抱歉,”我说,“我没多想,所以只带了一副。反正你之前来的时候也不可能戴着手套,所以这里一定到处都是你的指纹。再添几个也无所谓。”
“它不是狗,伯尼。”
“我想你说得没错。”
“我们没在玩,”我说,“我是要锻炼它的反应能力。”我俯身捡起散落在四周的纸团——不是第一次了。“它不肯衔过来。”
“再说,你总不至认为卢克还打算在这儿撒灰找指纹吧?”
“那这是在干吗,员工福利吗?星期天可以跟老板玩接球?”
“话是不错,不过——”
“员工,如此而已。”
“所以我们赶紧找到要找的东西,然后迅速离开。”
“那它算什么?”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先往衣柜走去,胡乱摸了一通,把衣服从衣架上扔下来,把顶层架子上的盒子翻开,表现得相当不错。我想,如果要很匆忙地搜查某个地方,这种方法是最好的,不过不是我的风格。我更喜欢轻手轻脚,尤其在别人屋里的时候。
“不算养的,”我说,“它只是在这儿工作。不算宠物。”
“这些是我的,”她说,手捧着两件毛衣和一条牛仔裤,“可谁在乎呢?”她把东西扔向一把木椅,双手放在臀上,转过身盯着打开的衣柜。“动手啊,伯尼!我还以为你会搜查五斗柜呢。”
“你养了只猫。”她说。
“搜过了。”
“是的,”她说,“你看来也不错,伯尼。你平时应该多打领带穿外套的。伯尼,你店里的地上怎么全是纸团?”我四下寻找拉菲兹,可它躲起来了。我哗啦啦又揉了一张纸,它便露出头来。“仔细看好。”说着我便把纸团扔到它左边,这小淘气噌地跳起来,啪的一声把纸团拍下来。
“你怎么不干脆拉开所有的抽屉,往地板上一倒。贼不是都这样干的吗?”
“那可不行。”
“有些是,大概。不过你眼前这个不是。”
“还行吗?我试穿了皮热裤跟酷死牌T恤,可你知道吗?上回我洗的时候T恤缩了水,穿起来胸部太紧了。”
“好吧,你是专家,”她说,“可我看好像——”
“漂亮,”我告诉她,“这身打扮无可挑剔。”
“别着急,”我说,“吸口气。”
她打扮得像朵花一样——身穿海军蓝洋装,脚踩高跟鞋。洋装无比完美,让她看起来和美国济助协会那些有闲、有钱、有地位的年轻会员一样值得尊敬,同时也不容置疑地声明她是她所属族类的雌性成员,而且显然属于哺乳类。
“我知道东西在这儿,”她说,“我之前一直觉得只要打开门,走进来,棒球卡就会放在眼前。我以为会看到马丁的玫瑰木盒躺在卢克的咖啡桌上。不过他留下盒子没拿,对吧?”
卡洛琳一直没出现,于是她跟大多数人有了一个共同点。我花了几个小时揉皱一张张纸,试图扔过拉菲兹的头顶。两点一刻,前门开了,是多尔。
“那他是怎么带走棒球卡的呢?总不至于塞进口袋吧。”
这是它的游戏,规则由它定。我拆开另一个面包圈,又把包装纸揉成团玩弄起来。
“不知道。也许是装进购物袋了。”
我发誓它瞪了我一眼,而且我发誓接下来那个没说出口的想法大约是:见鬼,你以为我是谁,该死的拉布拉多犬吗 ?
“拎着袋子走出马丁的公寓大楼?”
“拿回来,”我说,“给我再扔一次。”
“有何不可?他可以直接——伯尼,公文包!他用公文包装的。”
我吃完一个面包圈,把包装纸揉成一团。那声音吸引了拉菲兹的注意,它立刻有了反应——和普通的猫一样。我让它朝我这边看。它扭开头的一瞬间,我又把包装纸揉了揉,噗的一声扔过它的头顶。不过没有越过去,因为拉菲兹已经跃向右方,噌地一跳抓住它,然后左拨右弄地玩耍起来,愚蠢地追着纸团在走道里来回乱跑,拍打着纸团。最后它认为纸团已经死了,不会起死回生,这才掉头走开。
“希望棒球卡没沾上肉味。”
我将它的餐碟盛满,又倒好水,冲了它用的马桶,然后回头看着它吃。这才想起自从昨晚吃过木须肉以后我一直没再进食,于是我到熟食店买了两个面包圈和一杯咖啡。把特价桌搬到外面摆好后,我便坐到柜台后面开始吃早餐。拉菲兹过来在我怀里坐了一会儿看我吃,不过吃东西这种事只有自己是主角时它才提得起兴致。它跳到地板上,坐在那儿好像在等待什么东西出现。
“肉味?哦,对。我跟你说过他拎着包到超市顺手牵羊。我敢说他就是这么做的。他穿上那套唯一像样的西装,刮了他那张老鼠般的脸,把东西装进公文包,然后——”
“等他们打了烊,我心甘情愿地回到家,睡得不错,”她说,“我今天不过去了,伯尼,不过明天一定跟你碰头。喂猫去吧,它一定饿坏了。”
“怎么了?”
“你睡得好吗?”
她跑向衣柜。“他的西装呢?见鬼。狗娘养的。”
“我原本是这么打算的,”她说,“可结果我去了DT胖猫酒吧。心想喝上一杯我会睡得比较好。”
“怎么了?”
我想了想。“你昨晚没有老实待在家里。”我说。
“他的西装不见了。你没看到西装,对吧?那狗娘养的把西装带走了。”
“你的好心情啊。”
“你说了他可能在城外得了个演戏的差事。也许他们要他带套西装去,配合角色需要。”
“受得了什么?”
她摇摇头。“选角不当。如果那个角色得穿西装的话就该另请高明。他把公文包带走了吗?这才是问题的重点,对吧?”
“我不知道,”她说,“你昨晚确实待在家里的对吧?所以现在双眼发亮,精神百倍。我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
“他习惯把西装放在哪里,多尔?”
“那又怎样?总得找个地方待着吧。你要是愿意的话就过来陪我吧。”
“衣柜,”她说,“公文包不都是放衣柜里的吗?”
“你早了四个小时。”
“有可能。他另外还有什么行李?”
“不,我跟人约了两点在这儿见面。”
“不知道。我们从来没有一起出过门。他其实就只想上床。床!”
“你真这么想?”
“床怎么了?”
“呃,也许这么多年来我犯了个错,”我说,“星期天关门也许让我损失惨重。”
“床底下,”她说着扑向地板,我站在一旁看着她摸索着掏出了什么东西——一个橄榄色的帆布袋、一个红棕色背包、一只淡蓝色的降落伞布大袋子。另外还有两只运动鞋、一个网球拍、一只袜子。没有公文包。
“我本打算十一点左右过去的。你怎么开了店?星期天你从来不开的啊。”
“见鬼,”她说,“我放弃了。东西不在这儿——要是原先有过的话。”
“它看起来像个饥民,”我说,“不过我已经能做到不相信它了,先问清楚再说。我会喂的,你不用过来了。”
“你觉得他原本没有?”
“我还在喝我的第一杯咖啡。”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我先前挺有把握的,可现在有点搞不清了。而且就算他真有过棒球卡,这会儿也都不在家里。”
第二天早上,我十点十分到达书店。我首先打电话给卡洛琳。“我在店里,”我告诉她,“你说了会过来帮我喂拉菲兹,可你还没抽出空来,对吧?”
“难说。”
“明天下午,”我说,“牛仔裤和夹克穿在你身上挺好看,不过明天可别穿出来。好好打扮一下,两点和我在书店碰头。咱们直接从那儿过去。”
“难说?这不过是一间小小的公寓,伯尼,而且咱们把边边角角都搜过了。你干吗这样看我?”
“可是——”
“坐下,”我说,“让我给你展示如何搜索。”
“瞧,我说的吧。”
重点是,你不能横冲直撞,得按部就班,一个一个房间来,每间都要仔细检查。用这种方法不一定得多花时间,不过会用得比较合理,而且完工的时候有把握没有漏搜。
“他们就是啊,伯尼。”
在合理范围之内,我是说。如果你多花点心思和工夫,确实可以把东西藏到除了闲得发慌的专家外没人找得到的地方。当然,如果用狗,它们可以很快就找到毒品或者爆炸物。
“你四下看看,”我说,“这儿有一群良好市民在喝咖啡吃甜甜圈,可就因为现在是三更半夜,他们看来就像一堆杂碎和垃圾。”
不过依我的判断,卢克并没有请木工来挖建上好的藏匿处:比如护壁板里,或者某个橱柜的假背板后面。他的冷冻柜里有三大瓶药,糖罐的糖底下是一大塑料袋的干草药,我看他八成还是采取了传统方法。大部分人都是这样。
“可是——”
我花了半小时解决,完工时,我可以发誓这间公寓既没有公文包也没有数量可观的棒球卡。那半个小时里我一声不吭,多尔几次试图和我说话,我没理,于是她也就安静下来了。等我终于放弃,耷拉着肩膀认输时,我发现她正以一种近乎惊诧的表情瞪着我。我问她是怎么回事。
“不过别想着今晚动手,”我说,“人们通常都浪漫地认为行窃就该在夜里,其实这个时间最危险。越晚越糟糕。现在已经过了半夜,不管是谁,就算什么都没干也会显得形迹可疑。”
“你以前干过。”她说。
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为了一盒保险公司还没理赔、我们也没见过的棒球卡争吵不休。她很不情愿地做让了步,最后我们达成的共识是:钱分三份。马丁跟保险公司不管拿到多少都会付我们每人三分之一。
“什么意思?”
“这我相信,不过还可以换个角度考虑,也就是说你和马丁已经成了一伙,于是你们这伙可以弄到五十万美元的四分之三。”
“我是说我叹为观止,你显然是个高手。你以为我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咱们合作会很成功的,伯尼。”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我该怎么想,”我说,“太让人沮丧了。最理想的偷窃是你对要找什么、东西放在哪里都一清二楚。进去的时候它就等在那里,你只要拿了离开就行。”
“前提是你把你和我算成一伙的,多尔。”
“我原以为这次就是这样。”
“马丁分一半,咱们分另一半。”
“我知道。我也一样。其次理想的偷窃是:你进门时没带任何期望,不管找到什么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喜。不过这次可是最糟糕的那种,因为……呃,不对,这话不对是吧?最糟糕的是被逮个正着。”
“可这真的是五五分吗?你我对分马丁付的款项,从这个角度看也未尝不可。不过整个生意的油水可是五十万——”
“这话说不得,伯尼!”
“还有什么比五五分账更公平的吗?”
“倒数第二糟糕的,”我说,“是你想找某个特定的东西可就是遍寻不着,而且就算真找到别的什么你也会因为希望落空而高兴不起来。这个,拿去。”
“这种分配比例我可不敢苟同。”我说。
“这是什么?”
“五五对分,”她说,“我需要靠你打开卢克的门,你需要我从中与马丁协调。伯尼,一人可以分到十万多。”
“一百二十美元,”我说,“他在冰箱的空果酱罐里塞了钱,这里是一半。另外还有零钱,不过我没碰。来吧,拿着。咱们是同伙,记得吗?”
“我们两个,嗯?”
“拿了好像挺奇怪的。”
“当然。我们两个都是。”
“不拿感觉挺笨的。我看我们这会儿也该离开这鬼地方了。你检查过帆布袋和大袋子了对吧?还有红棕小背包?”
“我也会是。”
“我把手伸进去摸了一下。怎么了?”
“严格地说也不算偷,”她说,“应该说是顺其自然、不加干涉,对吧?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五十万——这很公平,因为卡片真的被偷了——马丁想买回他的收藏就得再花出这么多钱。要是他能花上——比如说——二十五万从你手上购得类似的棒球卡收藏,他就是赢家。”
“要仔细搜,”我说,“我刚才彻底检查,原因之一是我对要找什么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拿起帆布袋,拉开长的那条拉链,两手伸进去摸索一遍。“说不定他把公文包连同卡片什么的全塞到了某个寄存柜里。说不定他把箱子交给了某个衣帽间职员,拿了寄物条后扬长而去。”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
“寄物条会不会在他皮夹里?”
“你知道,”她说,“他向保险公司报失了,我估计他们已经在处理赔偿问题了。要是我私下跟他谈谈,告诉他你怎么费心找回棒球卡,也许他就不会告诉保险公司卡已经找回来了。”
“有可能。”我说。我把帆布袋扔到一旁,抓起尼龙袋。“检查背包,”我对她说,“那里面跟这个蠢东西一样有很多夹层。要搜就干脆搜个彻底。”
我对赏金能有多高表示怀疑。不管马丁付我多少他都得自掏腰包,而当初他可已经为那些棒球卡付过一次钱了。他总不至于愿意再为它们掏腰包吧?
说着我便动手检查,她也一样,结果你猜怎么样?
事实上,她继续说,说不定我还有利润可捞。她很肯定会有赏金。毕竟,马丁是个很慷慨的人。棒球卡收藏对他来说是至宝。我为此冒险自然百分之百可以期望他会重重犒劳我。
“伯尼,”她说着把背包扔到地板上,手里拿着什么转身朝向我,“伯尼,这是什么?”
“呃,好当然是好,”我告诉她,“不过照我的律师所说,反正他们原本就有可能撤销指控,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更别说定罪了。你知道你这是在让我干什么吗?我等于犯下一桩案子来洗脱我根本没犯的另一桩案子。这似乎不太值。”
“瞧瞧,”我说,“嗯,是棒球卡对吧?看上去都挺旧的。正面是黑白照,而且印刷很差,不过卡况不错,你说是吧?”
她觉得只要能顺利进入卢克的公寓,我们就一定可以找到棒球卡。而且如果我们能把卡还给马丁,就能洗清我盗窃他公寓的罪名。到时指控取消,岂不是很好?
“伯尼——”
衣服的事你就当没听过,她说。进入卢克公寓的首要目的是找回马丁的棒球卡。如果卢克出城是因为接到电话说要给他工作,他没准连棒球卡都没机会出手就匆匆走了。不过也可能他并不急着套现,或许打算等风头过去再说,同时想想怎样卖才最划算。
“是‘三垒站姿!’正是咱们的英雄站在三垒。认得这个家伙吧?”
“确实。衣服就算了,再买新的。”
“你说哪个?”
“衣服就算了。”她说。
“嗯,反正不是三垒手或者裁判。另外那个家伙,稳稳踩上三垒,手放在臀上,一脸的斗志昂扬。我从没看过他打球,不过我认识他。”我把卡翻过来,“‘查莫斯芥末’,闻得到芥末味吗?闻不到,不过我发誓确实有那么一点哈瓦那烟草味。”
“我是想帮忙,”我说,“你有些衣物留在卢克的公寓,当然想拿回来。不过依我看,除了非法闯入以外,还有其他几种选择。你可以等他回来以后打个电话过去,要不也可以跟马丁借笔钱上街采购。”
“是马丁的烟盒。”
开始我告诉多尔我不想介入。我远离盗窃一年多,然后只是动了动念头要进公寓行窃,结果就在监狱里过了一晚。
“毫无疑问,”我说,“这卡来自泰德·威廉姆斯特别系列。是特制品,所以值不了太多钱,不过张数很少。而且马丁拥有这张卡——至少在你的朋友卢克登门造访前是他的。”我悲伤地看着那张厚实的卡片,然后塞进前胸口袋。“这有一半是你的,”我说,“不过我看暂时最好还是保持完整为好。棒球卡原先都在这里,多尔。这就是证据。卢克偷了它们,带到这里。”我叹了口气,“然后那狗娘养的又把它们带到别处去了。”
十分钟后,我们坐在百老汇的胖球餐厅,计划着要犯下的罪行。这可把我们跟其他顾客区分开了,因为他们看来早就过了计划阶段。
[1] 奥齐·史密斯(Ozzie Smith,1954—),美国棒球大联盟史上的最佳游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