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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利·皮尔逊后记

大家寄以深切同情的蕾切尔不大露面。但只要她一出现,就会引发某种包含敬畏和欣赏的叹息。奇怪的是,甚至我也对蕾切尔怀有敬畏之情,好像她就是神的化身一般。当时我认为,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负疚感而已,后来我不这么看了。蕾切尔身上确实有某种高贵的气质。她并不像人们所预期的那样,机械地或梦幻般地回避我的眼神或举动;她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谦虚朴实、娴静诚恳,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我还记得蕾切尔曾说过:“火,我内心有火!”当时,我没意识到这把火将会怎样炽烈而纯洁地燃烧。

克丽斯蒂安是此案耀眼的星级人物之一。审判期间,克丽斯蒂安总是精心打扮,正如报界很快注意到的,她每天穿着的效果都不一样。记者们感兴趣的正是她这样一个“迷人而富有的女人”。克丽斯蒂安因此赢得的名声对她日后涉足商界,开高级女子时装店大有好处。事实上,也许就是在那时克丽斯蒂安萌发了开店的念头。她对我关心备至,(很明显,她也认为我有罪。)但总会情不自禁地把这种审判当成一种享受。她显然是一位“好证人”,说话口齿清楚,语气坚定,条理清晰。法官大人显然被克丽斯蒂安的美貌所吸引,一个劲儿地恭维她的证词;陪审团也很欣赏她,还有几个男人总是在她一出现时就相互递眼色。然而,那位聪明的检察官却轻而易举地就让她搅坏了我的案子,这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当问到我俩的婚姻时,克丽斯蒂安让人觉得,如果我不是一个“下流坯”,至少也是一个性情反复无常的家伙。(“你会把你的前夫说成是一个热情的人吗?”“噢,非常热情!”)她十足白痴似的自我陶醉曾一度令我感动不已,我甚至大声地叫了出来:“好家伙,克丽斯!”对此,法官大人的反应就好像是我对贞洁的女人进行了性骚扰一样。一家星期日日报欲高价购买克丽斯蒂安的“故事”,却遭到了她的拒绝。

人们从未想过蕾切尔会有谋害亲夫的想法。婚姻是一个人的绝对隐私,我却亲手毁掉了支持这一观点的力证。(阿诺尔德写的关于克丽斯蒂安的信。)法庭上,一些证人虔诚地提及了蕾切尔那众口皆碑的美满婚姻。在此,我没必要强调这一点。同样,人们也从未联想到,我会对受害者的妻子动什么念头。因为,在这个标准审判中处处涉及的一些微妙棘手的问题,不允许人们有任何类似的想法,虽然人们稍加思索便可发现,这种可能性是多么的明显。据我所知,这回就连新闻报纸也没对此穷根究底。也许,我爱的是阿诺尔德这一点更值得人们津津乐道吧。按照惯例,微妙性又一次篡夺了真理的位置。

事实上,弗朗西斯为辩护所作的一切努力(殊非本意地)形成了另一种解释我杀人动机恶毒的说法。那就是,我是一个同性恋,疯狂地迷恋阿诺尔德,然后出于嫉妒杀死了他。一些下流小报曾一度把这种说法炒得沸沸扬扬。但因为考虑到蕾切尔的感受,法官大人在他的总结发言中并没对此加以渲染。

更妙的是,由于一种自发的保持沉默的约定,朱莉安的名字从未被提起过。人们没有理由把朱莉安卷进来,一来我已经够麻烦的了;二来,那件事情对我只能是有害无益。于是朱莉安消失了。伦敦中央刑事法庭的整个古怪场面,身着长袍头戴假发的神父,严肃而善于表演的证人,快乐安静的听众,这一切似乎组成了一台魔法机器,它让朱莉安销声匿迹,似乎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一样。然而,此情此景,朱莉安是如此的真实,我常常忍不住想一遍又一遍地呼唤她。但我没这样做,这样,我也算遵守了大家的约定,保持了沉默。那些知情人士会懂得,当想到朱莉安因为退到了鲜为人知的角落而变得完美无瑕,我是如何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啊。这种想法确实让我有了思考的重点,从而减轻了我在那段日子里所受的非人的苦难和折磨。

“是的,我们打算一块儿去威尼斯。”(一阵哄笑。)

从纯粹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我杀死了阿诺尔德,所以遭受谴责。(陪审团离席讨论花了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律师们甚至不愿费神离开位子。)从广义上来说,人们指责我,是因为我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这也是我意料到的结果。我激起了人们心底的恐慌和厌恶,他们中有法官大人,有陪审团诚实的公民,还有媒体忠实的走狗。他们打心眼儿里憎恨我。法官宣判我终身监禁时,人们无不拍手称快。这是一宗少见的极其肮脏卑鄙的罪案,因为嫉妒朋友的才能而将其杀害。就连可怜的普丽西娜似乎也从坟墓里站起来,用手指着我。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兄长,我都是很失败的。有几个人出来指证我对我妹妹的困境以及她后来的死亡所表现出来的麻木不仁。而被告方正如我说过的,则努力利用这一点,以证明我神经紊乱。然而,大多数的人则干脆认为,这种麻木不仁足以证明我是一个怪物。

“到威尼斯?”

但是,我在这里并不想叙述这次审判,更不打算详尽描述我的心境。关于后者,三言两语就够了。任何一个人,如果本来就没杀人却突然间被当成杀人犯来公开受审,他多半会陷入神经错乱。当然,我坚持自己清白无辜,却并不像人们想象中一个无辜的人应当做的那样,歇斯底里地为自己辩护。(这也许对陪审团也有所影响。)为什么呢?因为对阿诺尔德之死进行生动具体的设想和“忏悔”,对我来说是有了审美的可能性。假若我确实杀死了阿诺尔德,整件事情将会因此而呈现出一种美。对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来说,自己本没杀人,却承认自己是“杀人犯”,还有什么东西比这种美的完成更美丽呢?但是,真理和正义不允许这种事情,而且(正如明摆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的)从心理上说,如我这般性情的人不可能在紧要关头撒谎。对于有些做错了的事情,我是很内疚的,当然这只是就部分而言。上述堂而皇之的解释之所以有一点力量,也许就因为它的生动性吸引了我的文学头脑吧。我并不希望阿诺尔德死,但我确实嫉妒过他,(至少有时)憎恶他;我辜负了蕾切尔,抛弃了她;我对普丽西娜冷酷无情,漠然置之。所以,我对所发生的可怕事情得负部分责任。在审判过程中,有人指控我对两个人的死亡漠不关心。(有些时候,正如我的辩护律师说的,原告方似乎一直在指控我身负两条命案。)法庭认为我是一个冷漠无情、满脑子奇思怪想的人。事实上,我并非没有对我的责任问题进行过深入思考。但是,犯罪是精力充沛的一种表现。因此,我的头高昂着,两眼炯炯有神。也许,人一生中总会碰上犯了罪而又无法逃脱惩罚的时候。再后来,我亲爱的朋友,是你向我指出,我不知不觉中已听命于这次审判了,听命于对自己生命中的罪恶进行的这最后一次清扫。

“我得去买到威尼斯的机票。”

我没有大声地为自己申辩,而是任事情自然发展,这是因为有另外一个与朱莉安有关的更深的原因。或许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高于另一个;再或者有三方面的原因罢。朱莉安对整个事件的看法,我能把握多少呢?奇怪的是,我对她的想法几乎一概不知。我既不想朱莉安把我看成杀人犯,也不希望她为了我而控诉自己的母亲。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我对朱莉安的爱恋导致了阿诺尔德的死。(对这一因果关系,我心里十分清楚。)我打算把我对此应负的责任永远留在我俩神秘的爱情之中。这是爱情的一部分。另外,我还觉得,我平静的生活演变成一场恐怖的公众闹剧,这完全是我以前常到朱莉安家做客并受到热情款待的必然结果。从更深的意义上说,这也是自然结果。有时候我把它看成是对我没有发誓保持沉默的一种惩罚;还有的时候只需稍稍变换一下角度,它看起来则更像是一种回报,因为我爱朱莉安,所以,我身上发生了这种大事。我被赋予了特权去经受一场严峻的考验。此外,我为朱莉安所受的一切苦痛都是微不足道的,这是一种快乐的慰藉。

“那你为什么不陪被告一起去伊灵呢?”

我说过,法庭认为我是一个古怪的人,但即使撇开他们的原始直觉,他们也很难说出我究竟有多么怪异。说实话,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只要我醒着,朱莉安的模样就时时刻刻地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同时感受着她的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有时,我简直觉得自己正被爱情撕成碎片。(被一个庞然大物吞噬是什么感觉?我想我知道。)这种痛苦侵袭着我,使我有一两次在法庭陈述时几乎晕倒,而不得不突然中断发言。然而,这倒让那些据理力争说我是疯子的人心里十分舒坦。也许,唯一让我从思念朱莉安的日子里存活下来的东西是绝望。当时,哪怕有一线希望都会毁了我。

只有弗朗西斯相信,我是清白无辜的。然而,他却是一点忙也帮不上。他从头到尾大喊大叫,不但弄砸了他的证言,还给陪审团留下很糟的印象。作为一个“品德信誉见证人”,弗朗西斯的确算不上能言善辩,原告也公开嘲笑他。他急于为我辩护,编造了许多幼稚的、一戳即破的谎言,最后竟成了包括我在内的众人取笑的滑稽小丑。连法官大人也不断讽刺挖苦他。至少可以说,蕾切尔给我打电话时,弗朗西斯不在场,对我是一件不幸的事。意识到这一点后,弗朗西斯很快便说他当时确实和我呆在一起,但又完全不能描述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不能回答原告提出的最简单的质疑。显然,陪审团认定弗朗西斯是我“收买的证人”,是我设法让他这样说的。原告方很快就让弗朗西斯陷入了死胡同。

心灵在渴求生存时往往可以发现更深层的东西。大多数所谓的心理学家对它的曲折变化知之甚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透过黑色的幻想,我看到了未来。我看到了我写的这本书,看到了我亲爱的朋友罗克西亚斯,也看到了全新的自己,一个变得认不出来的男人。我还看见了很远很远的东西。这本书因朱莉安而问世,朱莉安也因这本书而成其为朱莉安。虽说时间对麻木的心灵作用不大,但不管是这本书还是朱莉安都不是框架,不需要对方来填充。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朱莉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本书,这本讲述她自己的故事的书。因此,她披上了神化的色彩,可以为世世代代的人们所传阅。这是我给她的礼物,也是我对她的最终的拥有。她再也不能逃离我的这个拥抱了。然而,我这样说并不是贬低我亲爱的宝贝。在这片未来的黑色玻璃里,我看到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如果我能表达出来的话,这便是我为什么接受法庭不公正裁决的最深层的原因。

哈特伯恩和弗朗西斯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对我鼎力相助。在与我的律师讨论之后,哈特伯恩得出了我是疯子的结论。(“那只公鸡不会打架,老兄!”我冲着法庭对面的他嚷道。)哈特伯恩证明这个观点的证据,毫无说服力。从他的话来看,我似乎经常取消约会;(“这么说,我们也都疯了?”原告律师问道。)我曾把专门为我开的晚会忘得精光;我喜怒无常,脾气古怪,而且常常心不在焉;我还爱把自己想象成一名作家。(“但他确确实实是一位作家呀!”原告律师说,我为此鼓掌。)这位“疯狂说”的辩士还极力以我妹妹去世时我的反应十分平静作为例证,谁知后来这反被原告方利用,成为指控我冷酷无情的证据。其陈词中的亮点和支撑的理由是,我在一时的神经错乱中杀死了阿诺尔德,之后却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假如我表现得心神不定,并经常狠揪脑袋的话,这个观点也许还值得考虑。事实上,我看起来虽然惯于撒谎,但绝对不像一个疯子。我镇定自若,口齿伶俐地否认了我神经有毛病。法官大人及陪审团都同意我的观点。这下子哈特伯恩相信我是有罪的了。

在我看来,我身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不仅仅是命中注定的,它们发生时还经过我的命运之神的慎重考虑。有时,我几乎觉得自己在屏住呼吸,唯恐自己的一点点举动都会打乱了神的思绪;但同时,我也很清醒,哪怕是进行最疯狂的抗争,我也逃脱不了命运的主宰。作为主角和牺牲品,我上演了一场恢宏而真实的戏剧。与之相比,审判室、法官以及终身监禁的宣判都不过是剧中的一些影子罢了。柏拉图认为,人类的爱是通向知识宝库的大门。通过朱莉安开启的这扇门,我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的律师希望我认罪。如果这样,可以想见,我杀人的罪名便理所当然地成立了。(也许蕾切尔希望如此。)我坚持自己无罪,但也拒绝提供任何有关我自己或有关这件事的清楚证词。事实上,我曾在法庭上讲过一定程度的实情,但因为我当时的搪塞之词和谎言太多,以至于使人们忽略了它的可信度。(况且,我讲的实话招致人们厌恶的嘘声,法庭不得不要求公众席保持肃静。)我不能指控自己,这是我的决定,但也决不指控其他任何人。这种立场,从讲述一个令人信服的故事的角度来看,是行不通的。不管怎样,在审判开始之前,所有的人,包括法官、陪审团律师,以及我自己的辩护律师,还有记者和公众,都已经对这个案子作出了自己的判定,于我不利的事实铁证如山。庭上出示了我写给阿诺尔德的恐吓信,里面我明确地提到了钝器,而有人把这最该死的部分用毛骨悚然的语调朗读了出来。然而我认为,给陪审团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我撕毁了阿诺尔德所有的书。书的碎片全部用茶叶箱装着带到了法庭上。这下我完蛋了!

早些时候我认为,我有能力去爱朱莉安,就有能力写作,就有能力作为我毕生追求的那种艺术家生存。当时我这样看是完全正确的,只是对此认识有些模糊罢了。其实,所有伟大的真理都是神秘的,一切美德最终都是玄想,所有真正的宗教都是神秘的信仰,凡是伟大的神仙都有许多名字。这本小书对我至关重要,我尽量把它写得质朴而真实,但写得有多好,我不敢说;说得高尚一点,我并不在乎它是否是杰作。它就像真正的艺术那样,轻松自然地应运而生。我敢说,我知道它不是伟大的艺术;但至于它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得而知,就像我对我自己一无所知一样。人类天生的愚钝让我们蒙昧无知,直到通过神灵的净化改良,我们才彻底开了窍,于是,人们从此以后不再急于知道什么,也再没什么需要了解的了。每个人在自己的邻居眼里都是渺小可笑的。如果他要寻求对自己的看法,他得到的往往是错误的结论。毫无疑问,我们需要这些看法,也许我们得靠它们继续生活下去。我们最不愿放弃的便是那些关于对尊严、恐惧以及赎罪痛苦的观念。每一位艺术家都是自己思想观念的受虐狂,至少私下里他是领略了其中妙趣的。是的,往往在最危急的时刻,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仍然纠缠在那些观念之中。然而,那些观念一成不变地依然是一些把人引向歧途的虚妄。而我又爱又怕的邪恶的爱神厄洛斯不过是一种更大更可怕的神性的幻影而已。

我确实起诉过蕾切尔好几次,但随后我又把那些指控撤销了。要知道,牺牲别人的性命来保全自己,即使你有公正合理的理由,也绝非一件轻松的事情。的确,这件事很难说清楚,我常常觉得自己快要被罪恶感逼疯了,它让我认为我的一生就是一个罪恶。任何人一旦被推上被告席,都会觉得自己有罪。我被我的罪恶所席卷,在它的肮脏和污秽中翻滚。有些报纸说我似乎对自己所受的审判乐此不疲,事实并非如此。不过,这虽然说不上是一种享受,但我确实充分地用心去体验了这一切。我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英国此时已经废除了死刑。我原本不是一个能够镇定自若面对刽子手的人。我产生了一种新的意识,在这日益强烈而又清晰的新意识里,黯淡的监禁生活前景,相对说没让我费神思考(事实上,要事先设想漫漫无期的监禁生活到底怎么样,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人们强行给我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活模式,我倒很想去体验一番。最终,我被传讯出庭,接受一场规模罕见的大审判,名牌上赫然标着我的大名。这可是一个不能错过的机会。我一辈子从未如此清醒机警,如此充满活力。而且,我的意识也为之一变,我从这种新意识的高度回首往事,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一个并非完美且心怀怨恨的懦夫。

亲爱的朋友,我俩在幽居独处的那段日子里常常谈及这些事情。我们当时说的那些话就像黑暗的流水上摇曳的火焰,闪耀着无法言说的共识与理解的光芒。就这样,朋友与朋友,精神与精神,最终实现了交流与沟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柏拉图在他的名言录里只字不提艺术家,苏格拉底和耶稣也不曾留有只言片语。而几乎所有的言辞,如果没有圣贤语录的点缀,便是对真理的歪曲。但我现在写的就是这样的东西,而我不认识的人将会读到它们。亲爱的朋友,在我们与世隔绝的平静里,我的生活一直伴有这一悖论,它支持着我生活了下来。也许对某些人而言,这将永远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悖论,但如果它同时也是一种折磨的话,却是唯一真实存在的。

这件事甚至可以说做得完美无缺。蕾切尔巧妙地报复了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有些女人是决不宽恕人的,“在最后关头,我也不会给他丝毫的帮助。即使在他垂死挣扎时,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指头来救他的命。”克丽斯蒂安和阿诺尔德在法国时住在一起,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知道的。但毫无疑问,蕾切尔产生抡起火钳一击的念头比那件事早多了。还在故事开始之初,我就觉察到她的这个想法已经是根深蒂固了。不过这几乎算不上什么令人惊讶的事。真正让我大吃一惊的是蕾切尔对我的强烈感情。她一定是因为爱之切,才会恨之深,我以前只是根本不曾觉察罢了。为了能够毁掉我,蕾切尔势必极为小心谨慎,以便从头到尾撒一个弥天大谎。对此,我理应很感动,乃至对她充满敬畏之情。也许后来就是这样吧。但确切地说,我并不“责怪”她,虽然也说不上“宽恕”她。我不敢肯定“宽恕”一词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斩断了我俩之间的一切是非恩怨,不再追究她对我所做的一切。况且,我不觉得我俩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而且客观地说,我甚至希望她一切都好。宽恕,常被看作是一种激情,其实不是,倒不如说它是激情的终结。所以,也许我确实原谅她了。在这儿,用什么字眼都无关紧要,何况她曾是一台帮了我大忙的机器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看到“外面的世界”。(真是奇怪的说法,世界本身就是所有外部和内部的有机统一体。)探讨这个问题,我毫无兴趣。一双诚实的眼睛随处可能发现现实的丰富多彩,甚至在一个小房间里也可以看到整个延伸的宇宙。我亲爱的朋友、老师,对我们经常一起注视的那堵旧砖墙,我怎么能用言语来描述它那炫目的美呢?它远比群山、飞瀑和怒放的鲜花的美更可爱、更庄严。这些事物实在太俗气、太普通了。我们一起所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美丽和壮观,是一个被美化、被感受的世界。这就是我现在在静谧的快乐中享用着的,就是我热切期盼并从朱莉安·巴芬那双水蓝色的眼睛中瞥见的。朱莉安把它映入我的睡梦里,正如儿时的偶像仍然时时闪现在皓首老人的脑海中一样。但愿它永远这样,因为什么也不曾逝去,所以即使到了最后,我们也还只是开始。

我打算写下“我不责怪她”的字眼,但这可能会起误导作用。从另一方面来说,我的确也不想责怪她。不过,无论是杀人还是撒谎,蕾切尔的所作所为都是邪恶的,令人毛骨悚然,但我把这一切都看成是我欠她的。我有责任去了解蕾切尔所做的一切,去关注事件的过程并尝试着去理解。“地狱之火不如被轻视的女人心中的怒火。”一方面,蕾切尔的愤怒让我感到她对我的重视,另一方面,这愤怒里确实有某种几乎是令人钦佩的东西,一种伟大的精神,或一个伟大的心愿什么的,因为我并不认为蕾切尔的所作所为仅仅出于自卫这样一个区区愿望。蕾切尔在审判时和那之后的感觉如何呢?也许她认为我总会有办法脱身的?或者只是因为一些模糊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她慢慢地进入了她最后那可怕的角色的。

我找到了你,我的朋友,你是我追求的最高目标。你怎么可能没有存在过?你怎么可能没有在我们一起住过的寺院里等待我?那简直不可能,我亲爱的。难道你只是偶然在那儿?不,不,我应该塑造了你,而且靠你给予的力量,我也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现在我确实发现,我的一生是探求和禁欲并存的一生,但最终却在无知和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我苦苦地找寻着你,找寻着他,找寻着那不为人知、无名无姓的知识。终于,在经过了长期而痛苦的奔波之后,我找到了你。为了抚慰我一生失去你的伤痛,你最后选择了与我一起受苦受难。于是,这种痛苦就变成了一种快乐。

最初的日子陷入一种混乱、误解和猜忌中。我难以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更难以把它想个明白。然而,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不打算把它作为一个故事讲得更多。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一会儿再谈。[1]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经常改变主意。我说过不同的话,一会儿实话实说,一会儿胡编瞎扯,以致到最后我整个儿崩溃了。我也试过不同的态度,要么显得无动于衷,要么说话转弯抹角,要么做得卑鄙下贱。可这些在法庭上一点儿都不管用。蕾切尔穿着黑色的衣服,在审判时显得楚楚可怜。人人都很同情她,都听信她的陈词。法官大人耸肩的方式很特别,笑容也与众不同,十分威严。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完全不像是蓄意策划好了的。但事后我才意识到,警察们很可能想当然地认定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向蕾切尔暗示,告诉她他们想象中的事情的来龙去脉。蕾切尔呢,在审判开始时,尽管她的陈词语无伦次,但也试图做到诚实。然而,事情本身太离奇了。人们很快找到了那把火钳,那上面蕾切尔的指纹已经抹掉却胡乱地印有我的指纹。这一下,整件事情就水落石出了。蕾切尔的反应便只是尖叫。我呢,则像任何男人都可能的那样,表现出一副有罪的样子。也许,有时候我差不多就相信自己是杀人凶手,就好像蕾切尔有时也不相信自己杀过人一样。

于是,我们一起在这儿,在我们静谧的寺院生活,我们喜欢这样称呼它。这本书也该结尾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写另一本书。你教会我要活在当前的世界里,忘记那些充满无望和焦虑的痛苦,因为正是它将欲望的巨轮留下的不幸的车辙轨迹同过去和未来联结在一起,而这只能让人痛苦不堪。艺术如果不超越自身,不朝着它所指的方向前进,它就只能是一种虚假空洞的卖弄,一个十足的幻想的玩具。作为一名音乐家,你在你无须言辞的至高艺术境界中向我昭示了这个道理。在那里,内容和形式徘徊在静寂的边缘,任何语言表达形式都显得苍白无力,并最终遁入到这出神入化的境界里。我不知道语言能否沿着那条道路,历经真理、荒谬、简单,并最终到达静寂;我也不知道那条路会是什么样子。我可能再次写作,也可能到最后放弃你让我懂得的道理,让它成为一个不加任何修饰的谜。

可以说,我在几个小时内就让人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新的,或者对我自己来说是新的形象。当然,这指的并不是报纸上杜撰的那个可怜怪物,而是法庭上的可怜虫。曾有一段时间,因为报界的渲染,我成了英格兰家喻户晓的、最不受欢迎的人物。文章报道有《嫉妒让作家杀死自己的朋友》、《对成功的怨恨导致作家们争吵不休》等等。对凡此种种庸俗无聊的说三道四,我不予理睬,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有意把它们看成一些更长、更具意味的阴影。这好比走过一块玻璃,发现里面的自己竟成了戈雅①的一幅画。我变得面目全非,看起来老态龙钟、奇形怪状,还长着鹰钩鼻子。一家报纸曾把我说成是“一个失败的、痛苦的老人”。这样一来,连我也几乎认不出自己的照片来了。但我却不得不按照大家为我塑造好了的这个新形象生活,它完全是“砰”地一下猛然加在我身上的,像是戈雅笔下那个可怕的驴头。

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我的传记,但是我希望它也是一个真正的故事,一个纯粹的爱的故事。然而,我不希望在读完它之后人们的印象是,我似乎已经陶醉在自己独处幽居的快乐中而竟然忘记了那些真实存在的人,他们正是我书中塑造的人物的原形。这里,我要提到两个人。一个是普丽西娜,但愿我的脑子不再去拼凑有关她的那些散乱而清晰的悲惨细节。这样,我才能忘掉她那毫无必要的死亡。另外一个是朱莉安。我亲爱的姑娘,不管我的思绪是多么热烈、多么深情地萦绕着你,我真的没想到我已经塑造了你的形象,而你却永远地逃离了我的怀抱。任何艺术都不能同化你,任何思想也不能透解你。我现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任何有关你生活的事情。对我来说,你已经消失在黑暗里。然而,我意识到并且想到过你一定在别的什么地方,你在笑,在哭,在看书,在做饭,在打呵欠,也可能躺在某个人的怀抱里。这也许是我永远无法抗拒的事情,但我忘不了,在我坎坷困顿的一生中,我是多么爱你。朱莉安,这种爱虽然有所改变,但绝对没有丝毫的减弱,它永远有着非常清晰、非常忠诚的记忆。总的说来,它几乎不曾给我带来痛苦。只是有时在晚上,一想起你现在仍然活着,而且就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我就会泪流满面。

人们以为,只要有了文学艺术的实践便可以迅速地一通百通。其实,这种观点是人们对艺术这东西知之甚少的表现。人们熟知的世界与另一些他们未知的世界相距仅有咫尺之遥。当人们为情势所迫,仓促间从一个世界被推入另一个世界,大自然通常以湮没一切的遗忘来使其恢复原来的状态。但是倘若人们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试图用文字构筑沟通的桥梁或开拓新的前景时,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原来自己的表达能力或联想能力是多么贫弱。艺术原是心血投入的存储,而伴随所有严肃艺术的痛苦便是那投入时的感觉。大多数艺术家之所以仅仅是自己小天地里的二流诗人,因为他们只有一种嗓音,只能唱一种歌。

[1] 戈雅(Goya,1746—1828),西班牙画家,作品讽刺封建社会的腐败,控诉侵略者的凶残,对欧洲19世纪绘画有很大影响。作品有《狂想曲》、《战争的灾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