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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人物后记四篇

在有关我女儿的问题上,布·皮宣称的一切,不管是他的感情也好,我女儿的感情也好,都是荒谬可笑的。我女儿一直将他看成是一个“滑稽叔叔”。无疑,我女儿对他挺同情的。有时怜悯会被错当成喜爱,甚至也可能是一种喜爱,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或许我女儿是喜欢他的。他对我女儿疯狂的“热恋”则是一种典型的幻想症。(我一会再来解释我对这种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的看法。)我相信,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一生中大概花了许多时间来编织他们的梦想。这样做能够让人从中获得安慰,虽然这种事并不总是无害的。一个白日“玫瑰梦”不过就是你相中了一个平时只是点头之交的人,你想象他正与你相爱,然后描绘出你俩的伟大爱情和由此而生的悲欢离合。布·皮大概是受虐狂一类的人物,他当然会虚构出诸如不幸的结局,永远的分离,为爱承受痛苦的磨难等情节来的。他出版的一部小说(他曾暗示他出版过许多部作品,但实际上只出版过一部)讲述的就是一个悲伤的浪漫爱情故事,情节与此非常类似。

布·皮甚至在他那异想天开的故事中,也掩盖不住对我丈夫取得成功的嫉妒。我想他完全被这种嫉妒占据了,吞没了。他知道尽管我丈夫对他挺好,却有点看不起他。就是这样一个念头折磨着他,以至于有时候我觉得他脑子里除了这么一种念头,别的什么也没有。他很不老练地自己坦白,他不得不与阿诺尔德交朋友,为的是得到阿诺尔德的认同,并借此机会使自己的作品获得承认,以使自己不致被嫉妒和仇恨逼疯。如果需要一个人站出来进行谴责的话,那么布·皮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自己也曾坦率地承认他对阿诺尔德的描写是有偏见的。这使得他受到的谴责稍轻了一点。(他更进一步承认,他憎恨整个人类。)当然他从未“帮助”过阿诺尔德,倒是阿诺尔德常常帮助他。他与我本人和我丈夫的关系就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这一点也许精神病学家会感兴趣。但是,我不想再将那些已在审判中公开的事情再张扬了。

正是这种受虐癖产生了(当然是想象的)他故事开头的场面。故事一开头,他胡说什么他来到我家看见我躺在床上,眼睛青一块紫一块的,等等,等等。我不止一次注意到,布·皮很喜欢在我和我丈夫之间拉拢一个打击一个。当然,他知道我们夫妻之间有点意见分歧。当初我们还曾经一起取笑过他的这种怪癖,后来也没有将它视为邪恶的行为。也许这位单身汉(从实质上说,他一直都是)天真地误把我们偶尔的口角当成严重的不和。更有可能的是,他在半清醒的状态下纯粹是出于一厢情愿才无中生有地编造出我们有分歧的假象。他不愿意“爸爸和妈妈”彼此之间和睦相处。他在脑子里贬低我俩,将我俩分别与他拉得更近。

布·皮在他的描述中,把他与我家的关系中的一切都颠倒了。他忸怩作态地说,我们需要他。事实的真相是他需要我们。有时候他就像寄生虫一样实在令人生厌。他非常孤独,我们都为他感到遗憾。我记得有几次他要来看我们时,我们曾编出可笑的借口拒绝他,或是在他按门铃时躲起来。他与我丈夫的关系当然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他声称“发现”了我丈夫,这是非常可笑的。当布·皮百般哀求、劝说一位编辑让他为我丈夫的一本书写书评的时候,我丈夫已经是大名鼎鼎的了。在那以后他跟我们熟稔起来并成了如我女儿所说的“我家的一只猫咪”。

我认为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这件事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原因很多都是十分清楚的,有人曾在审判期间到处散布言论,说布拉德利·皮尔逊爱上了我。我和我丈夫早在几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此事也曾是我们的笑料。布·皮期望与我做爱的幻想说起来也令人难过。他的这种不幸的爱情也解释了他为什么虚构了与我女儿的感情故事的原因。这种虚构当然是为了掩盖。一方面,虚构是一种“替代想法”,而另一方面,这虚构依我看恐怕就纯粹是为报复了。(另外,强烈的父女之情也可能与此有关。小说中虽然没有谈及,但父女情深也很可能让布·皮苦恼不堪,使他像往常一样,痛苦地感到自己又被排斥在外了。)布·皮对我的爱达到了何种程度以致他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这是我没法说的。恐怕倾慕和嫉妒在这个忧郁、邪恶的人的心中结成了一块永远都解不开的疙瘩。此外,我不再想多说什么了。如果不是被逼迫面对如此多的谎言,就连这些事我都是不想再说的。

布·皮当然是那种意识到自己社会地位低下而备感痛苦的人。他总是郁郁寡欢,沮丧失望,为自己的出身及缺乏教育而觉得羞耻,还愚蠢地为自己的工作感到羞愧,因为他想当然地认为这工作使他成为众人的笑料。实际上,他确实是所有人的笑料,尽管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次悲剧发生以前,无论谁提到他都不免会发笑。他肯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一个人只是为了不让别人嘲笑就犯下严重罪行,这样的事,我以为很有可能。这也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想法。故事自始至终清楚地表明,布·皮就是这样一个痛恨受人嘲笑的人。其实,如果人们一心要笑话你,夸张的自嘲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就好比半道上截住了对手。

也许有人在想,这份稿件让我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事实上,我并不因为这部不光彩的作品已安排出版而责怪布·皮。因为,他必须写出这么一部集梦呓+狂想的无稽之谈之大成的作品,这样,身陷阴森严酷之地的他才能获得安慰,他那沉没在无尽的后悔之中,或是正在为痛改前非而苦苦挣扎的灵魂才能得到解脱,这些至少是可以理解的。我还要谴责那个自称是“罗克西亚斯先生”的人(或是“拉克西亚斯”,有时他自己也那么称呼),他在这本书的出版上难逃罪责。正如好几家报纸暗示的,是布·皮的一个同狱囚犯的化名,而让人不快的是,倒霉的布·皮似乎跟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叫这个名字的人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强奸犯和杀人凶手,一个颇有名气的音乐家,很久以前他因为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位成就卓越的音乐家同行而成了头号新闻人物。可能正是由于这两人所犯罪行相似,人们将这两个倒霉鬼联系在一起了。艺术家是声名狼藉的好嫉妒的一类人。

布·皮描绘的自身整体形象是再虚假不过的了。他笔下的自己,擅讽刺,受讥诮,谨守规矩,善于克制并且还富于理想。他承认自己“像清教徒”,这听起来像是做自我批评,但这只不过是他表明自己是个严格自律的人的另一种途径而已。实际上,他是一个外表邋遢、举止可笑的人。(谁也不会认为,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他呆板,懦弱,胆小,害羞,同时却又十分爱出风头。不客气地说,他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枯燥无味的人。假装自己是个艺术家是出于他心理上的需要。有人告诉我许多成功人士都是这样的。他装作写出文章又把它们撕掉。他周而复始地这么做,就好像他一直在等待,等待,好像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肯定,在他一生中他从未撕碎过写的任何东西。(除了我丈夫的书之外。)他是一个出版狂。他确实非常想得到我丈夫所具有的东西——名声。他只想出书而不计稿酬多少,总是拿着作品不停地围着出版商打转。他本应该有东西发表才对。他甚至使出请我丈夫替他向他的出版商求情的一招。他根本不是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的,反倒像一个心急火燎的毛孩子,想方设法要把自己的小文章塞进校刊。上了年纪的人还这样,倒也够感人的了。

最后我要这么说,我相信我所说的也代表了我女儿的意见。我跟她现在暂时没有联系,她自己也成了一个著名的作家了,侨居在海外。一时我不再怨恨布·皮,即使他现在还没有发疯,肯定也会被认为是心理严重失衡吧。对于他所遭受的确定无疑的痛苦,我深表遗憾。

在此我要使用“青春期幻想症”一词。布·皮就是所谓的“彼得·潘”[4]类型的人。在他的故事中除了隐约提到他与女人有过几次风流韵事之外,并没有关于他过去漫长生活的描写。他是那样一种人,一方面暗示自己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一方面要装得像一个永远只有二十五岁的青年。(他称自己是上了年纪的唐璜,就好像真正的爱情征服者和想象中的爱情征服者之间只有微乎其微的差别似的!我怀疑在他的生活中是否真的有过许多女人。)精神病学家很有可能会发现,他在精神上有着某种“障碍”,他的文学趣味与青少年的毫无两样。尽管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和荷马,但我怀疑他自当学生以来是否读过这两人的作品。他经常阅读的是福雷斯特、史蒂文森和马尔福德这类作家写的通俗探险小说,当然,这一点他是不会承认的。描写男孩的故事和粗制滥造的冒险传奇是他的真爱,尽管它们毫无爱情的情趣可言。在这些故事里,他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血统高贵的英雄或佩带短剑之类武器的斗士。对他的这种种表现,我丈夫不以为然,常对我发议论,有一次甚至直截了当地向布·皮提了出来。这使布·皮大受震动,心烦意乱,他当时那面红耳赤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蕾切尔·巴芬

关于布拉德利·皮尔逊对事件的叙述,我无话可说。从大体上讲,它分明是一个可能会引起心理学家兴趣的“梦”。在此,我要说我没有也不可能对布拉德利·皮尔逊的写作意图作出判断。(至于罗克西亚斯先生的意图我待会再来解释。)也许,最善意的说法就是他想写一本小说,但是他发现,除了他自己一时的幻想之外,什么也写不出来。我以为,许多小说家是“出自心灵的渴望”而去重写他们不久前的经历的,谁知他们的所作所为却至少是违反了社会要求的标准或规矩。布·皮(以下我将布拉德利·皮尔逊的名字简缩为B.P.——“布·皮”)宣称,他在监狱中发现了上帝(或真理、宗教什么的),也许所有的狱中人都认为自己发现了上帝,并且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发现上帝。我现在对布·皮不再有血亲复仇者般的永久仇恨,也没有罚他受苦的特别的请求。他的痛苦并不能弥补我的损失。他的新的“宗教”也许真的是他虔诚的信仰,也许,正如整个故事一样,只是用来掩盖他无尽的怨恨的烟幕。如果他的故事确实是仇恨的旁白,那么我们与之交手的人就是一个恶棍,难以用一般的评判标准来衡量。如果——更有可能是这样——布·皮已渐渐地相信或是有一半相信,他是在“救世”,是在讲故事,那么我们要面对的就是一个在不断的压力下失去了心智的人。(当然,他在行凶时并没有发疯。)那么,正如我刚才说过的,他就是一个怜悯的对象。我宁愿这样来看待他,尽管事实上我真的没法知道,也不想知道这案子的真相。从布·皮跨入监狱大门的那一刻起,我就认为他已经死了,我和他从此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当我愤怒地想起他时,除了有毫无用处及自降人格的感觉外,还会引起我太多的痛苦。

朱莉安后记

当然,我并非想表现得富有敌意,传媒对这一骇人悲剧过多的报道已引起我巨大的悲痛。事实是,我自己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而我还必须在这个现实中生活下去。我希望,并且相信,不幸不会使我更悲苦,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我也不相信我的坦率会伤害布拉德利·皮尔逊,因为他固执地用自己的观念把自己包裹起来,而这一观念在对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对自身形象的问题上都表现为十分荒谬。

我读了这个故事,还看了其他的后记。那些后记我相信是其他后记的作者没有过目的。罗克西亚斯先生给予了我这份特权。(这是为了几个我能猜到的缘由。)但我没什么可说的。

有一位叫罗克西亚斯的先生请我对一部奇书发表评论,它的作者就是杀害我丈夫的凶手。开始时我拒绝了,没有理会他的这个请求。我也曾想过运用法律手段来阻止它的出版。然而,社会上已经有了对这一事件的大量报道,闹得沸沸扬扬,我相信这绝非偶然。如果试图平息这些铺天盖地的报道的话,却只会引起他们对此事的更大兴趣,他们会表现得就像是发现了一份没有掩盖最后真相的秘密文件。以坦诚和同情应对当前情况,效果会更好一点。因为我认为,对这部怪诞之作的作者,我们必须应该尽可能地保持一种怜悯和同情的态度,但糟糕的是,当人们为皮尔逊提供了他自称向往已久的“幽居之所”时,他创作出的作品却是一种疯狂少年梦的东西,而不是严肃的艺术作品,尽管他想象他有能力并且一直不停地告诉我们他会写出这样的作品。

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充满真实的痛苦。对我而言,那是一段可怕的时光,残留在我记忆中的不多。我深爱着我的父亲,这或许是我能提供的最主要的事实。我爱他。他的暴死几乎令我发疯。在皮尔逊一案的审讯期间,我几乎神经崩溃。除了像雾中场景似的些许印象偶尔闪现,我无法回忆起那段时期发生的事。遗忘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宽恕。人类遗忘的数量远比其通常所承认的要大得多,尤其是在受了惊吓之后。

蕾切尔后记

这些事前前后后不过几年。但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漫长的岁月。时至今日,重拾旧事,有恍若隔世之感。我看着往事淡去,看到当年的我,一个孩子。这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之间的故事。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把它当成文学作品。不过,我承认这故事与我有关。可我们还是童年时的自己吗?我们仍然保有的是些什么?当时我还是个孩子。这一点我不否认,但我却认不出我自己了。

我即将问世的新作《布拉德利·皮尔逊——在书报店里成长的妄想狂》已开始征订。订单可通过出版社索取。寄至我的咨询处的信件也将通过同一地址转交。

譬如说,文中引用了一封信,说是我写的。我写过这样的信吗?(布拉德利·皮尔逊保存了这封信吗?)它显得令人难以置信。还有“我”说的那些事(真是想当然!)分明是他人的杜撰。有时候那孩子的反应幼稚极了。我认为自己现在挺“精明”的。以我现在的精明,我当时会是那般模样吗?有时候,那孩子的一些想法,是我压根儿就想不到的。那些想法是从作家的脑子里漏出来的。(“我”不是一个令人信服的“人物”。)难道我当时不是糊里糊涂,又惊又怕,毫无经验吗?文学作品毕竟是文学作品!

心理咨询医生

父亲不鼓励我写作。他是正确的。皮尔逊错在鼓励我写作。这一点我现在看得很明白。早早开始写作毫无裨益可言,因为那个年龄的人不谙世事,思想单纯,完全是情感的奴隶。年轻人的时光最好用于求学。皮尔逊暗示说,父亲对我的才华不甚了解。事实正好相反。父亲这个人常常言不由衷,或是出于谦逊,或是出于对宿命的恐惧。这种现象并不鲜见。

弗朗西斯·马娄

马娄医生说此书“冷冰冰的”,我颇能理解他的意思。因为书中充塞着各种理论。但此书也是“热辣辣的”,(热得过火!)洋溢着未为人知的真情。即兴而发的见解随处可见,虽然并不总是正确的,也许这本小说像诗一样,需要人们一遍又一遍地去反思?也许任何小说都有待人们去反思,而一个真正伟大的作家一生只要写出一部小说就足矣。(福楼拜即是?)母亲说我是作家,没错;但说我有名气,却不对。(确切地说,我是一个诗人。)

我希望我的老朋友,在他的慧眼偶然发现这些文字时,会仔细地品味一名科学家观察的结果。(我可以想象,读到这些文字时他会发出常见的怕难为情的讥笑。)我要向他保证,这些观察并非是由于对真理的一时热爱而被激发,而是被一个十分可爱的人物的真实情感所打动。对这个人物,本文作者感受到的是赏识,对这个人物,我要表达的是我的感激。我在早些时候就暗示过,布拉德利有幸得到了另一种更加平凡和更为“真实”的爱慕之心,另一种更为简单、更为关注而又不那么折磨人的情感。我不会,事实上也不需要用他对我的那种掩饰不当的爱来证明他有变态的心理倾向。(又一个典型例子是,他明显试图不把他喜欢的对象当一回事。)我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结束这篇专论,我要对他说,我了解他的情感,而且,我确信他会相信我说的话,我会高度珍惜他的情感。

所以,我小心翼翼,惜墨如金。皮尔逊对沉默的一番话言之有理。我喜欢那个部分。他也许是对的;不诉诸言语的经历是最丰富的。譬如,将两个人之间的种种经历道与外人,就等于毁掉了这段经历。在这层意义上,艺术是秘而不宣的,神秘的,含蓄的。但艺术有它自己的说话方式,否则,便不成其为艺术。在这一点上,艺术又是开诚布公的,可感知的,坦率的。(但只限严肃艺术。)艺术是短暂的。(并非时间意义上。)艺术不是科学,不是情爱,不是权力,也不是实用之物。但艺术是这四者的唯一真实的声音。艺术是它们的真理。艺术是求索,而不是夸饰。

此外,(我们还需要什么来完善我们的理论?)如果我们想进一步探寻这个怪物的身份,我们只需要考虑一下他的名字Black Prince(黑王子)的两个首写字母B、P与Bradley Pearson(布拉德利·皮尔逊)之间的关系就够了。至于那位令人怀疑的罗克西亚斯先生,他也很快被发现就是我们的朋友,虽然身披薄薄的伪装,文风却没有丝毫改变。这位性变态偏执狂的自恋情结吞掉了所有人物,唯独宽免了一人,那就是布拉德利自己。他之所以要杜撰罗克西亚斯先生,是想以一种所谓的丰富多彩的客观性向世人展示他自己。他提到罗克西亚斯时说:“他可能是我杜撰的。”事实也确实如此!

皮尔逊向来憎恶音乐。这点我还没忘。我记得他曾粗暴地关掉我父亲的唱机。(一种暴行。)那时我是个小孩子。我看到了这一幕。皮尔逊讨厌音乐。罗克西亚斯先生必定是位良师。(我确实知道他是,如果我没有用错老师这个词的话。)但是难道这其中没有讽刺吗?皮尔逊毕生都在勤勤恳恳地写作。我见过他的笔记本。它们看上去就像一部作品,洋洋数万言。然而,如今那上面也许只剩下一串串音符而非文字了。除了那些音乐之外就只余下一片寂静。为什么呢?

本书如果是作为心理学而不是文学来看,更有趣之处在于布拉德利对本书主题更具诗意、更为精心的经营。本书的书名有些神秘,究竟它有多少种含糊不清的意义,我也很难说明白。作者已对书名作出了“解释”,尽管还是有些晦涩难懂。布拉德利谈到黑色爱神厄洛斯,即“邪恶的性爱”。他同时还提到这一灵感有着更为神秘的来源。他给出的意思就其字面涵义而言,可以是意义重大的,也可以是自命不凡的胡说八道。然而,这一概念在心理上具有的“影响力”却是毋庸置疑的。男人把女人说成是爱的动力,女人把男人说成是爱的动力,不用说,这都是很自然的事。(诚然,爱神厄洛斯和女神阿弗洛狄忒都是人的杰作,但重要的是,前者乃后者之子。)然而,布拉德利已经在头脑里形成了一个又黑又大的强者的形象(活像一个黑人巨无霸),还在构思过程中,这强者便逐渐主宰了他作为艺术家和作为男子汉的人生,而他不仅不以为耻,反而乐在其中。

老实说,我从没读过皮尔逊写的书。我想不只我一人如此。在这一点上,我母亲又错了。在我看来,皮尔逊也不是一位出色的批评家。他只懂莎士比亚作品粗俗的一面。但他的一生在我看来是值得佩服的。他似乎是一个榜样: 毕生奋斗,屡败屡战。不懈地尝试似乎令人起敬。(但有时也显得有点愚不可及。)自然,我也敬仰我的父亲,这两种感情并不矛盾。或许是某种先天的本能吧。我偏爱那些不大出名的作家的观点。(作为诗人,同时又身为小说家的孩子,我必须谴责父母在措辞上的冗赘。)默默无闻的作家的思想也能喷射出火花。不过,这也仅是一种看法。皮尔逊尽其所能地发表作品。如果把我父亲比作灵巧敏捷的工匠,皮尔逊则是迟缓笨拙的海象。

当然,阿诺尔德·巴芬是一种父亲形象的人物。为何布拉德利要将其爱与恨集中在一名作家身上?为何他自己又如此迫切地梦想当一名作家呢?选择了艺术这件事本身就有重要意义。布拉德利用大量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他父母开了一家书报店(纸象征爸爸[2])。弄脏店里纸张(排泄行为)的“罪行”便成了他反抗父亲的一个自然意象。我们必须在这上面去寻找妄想狂的根源。这种病的症候,布拉德利在其独特的无知状态下在其故事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参考他对女友信件的“解释”)。为何布拉德利会那么艳羡那个“豪华”的文具店呢?因为他父亲从未发达到这一步。那个全镀金的鼻烟盒也说明同样的问题。那件“礼物”之贵重远远超过了原来自家商店微薄的财力。(当然,镀金象征罪恶[3]。)有关这一案件相对简单的一面,请看我即将发表的论文《再论弗洛伊德雅典卫城之经历》。

这里并非是一篇个人寓言。言辞是为了掩饰,艺术就是掩饰。真理当于秘而不宣的含蓄和千锤百炼的简洁中显现。我想谈论的是一个普遍问题。在我看来,当皮尔逊总结说,音乐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时,他显得过于感性。他真这么认为吗?他是在鹦鹉学舌。毫无疑问,罗克西亚斯先生对他颇有影响。音乐是一门艺术,也是所有艺术的象征,是艺术最广义的象征。但艺术的最高形式是诗。因为高度凝炼的文字是精神之所在,是艺术的发源地。恕我冒昧,罗克西亚斯先生。

然而,这种典型的情感错位并非是要关注的主要方面。这里,令人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布拉德利·皮尔逊是一位艺术家,而且,就在我们的眼前,他敞开了(平时并不如此)他对艺术的思考。如他所言,渴望生存的心灵创造深刻的事物。他常常意识不到自己思想的重要性。其实,他的思想只要经过有专门知识的专家恰如其分的解释,定会使他的作品对我们产生更大的吸引力、更深刻的启发。至于说布拉德利是一个受虐狂,这是文学批评的陈词滥调。关于所有的艺术家都是受虐狂的说法,更是老生常谈。对专家来说,要看出对文学的迷恋真是何等的容易!即使是最伟大的人物也无法掩盖他们的踪迹,隐瞒他们的点滴恶习,压抑那欢乐的笑声,何况一个艺术家!对文学的迷恋让艺术家劳神费力,吃苦受累,把迷恋化为种种情节场面,将内心深情寄寓神秘象征,以为之增添魅力。但是任随他们有多少花招,总难逃出科学之眼、专家的眼睛。(这就是为何艺术家始终害怕而又诋毁科学家的一个原因。)诚然,布拉德利是个爱玩花招的家伙,特别表现在误导人们,让人们以为颂扬同性恋是本书唯一的主题。但是,他真正醉心痴迷的事业现在已因阿诺尔德·巴芬一案而正遭灭顶之灾,这一点我们怎么能忽略呢?

最重要的是,皮尔逊错误地把他的情欲(爱神厄洛斯)与艺术的源泉混为一谈。尽管他主张,一个人只不过是他的厄洛斯的影子而已。事实上,这正是我感觉此书“热辣辣”而不是“冷冰冰”之根本所在。真正的艺术是非常冷静的。在它描绘激情时尤为如此。因为激情惟有以此种方式才可以被描绘。皮尔逊把水搅浑了。情欲之爱从不会激发艺术灵感。若真激发出什么,也只是拙劣的艺术罢了。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心灵称作滑到谷底的性。(或是达至巅峰的性)。我对下定义不感兴趣。人类情爱的深层源泉并非艺术的源泉。情感丰富的人不等于是有艺术天赋的人。爱与占有和自我肯定密切相关。艺术则与两者无缘。把艺术与情欲混为一谈,不论这情欲有多浓多深,却是艺术家能犯下的最微妙也最致命的错误。艺术不能与爱混为一谈,同样,也不能与政治混为一谈。艺术与慰藉无关,也与可能性无关。与艺术相关的是真理。这些真理是用混合着最少的愉悦、最少的实用和最多的真实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不是这样吗,我的听众们?)皮尔逊还不够冷静,我父亲也不够。

我说布拉德利·皮尔逊爱上了阿诺尔德·巴芬,不希望有人认为我是在信口开河。我们是在探讨一个极其复杂而有教养的人的心理。布拉德利对另一个对象的态度更加直率,更加有人情味,而且也更加钟情。然而,对这位自我作践的不幸的受害者来说,阿诺尔德则是其激情的焦点,爱情之目标的象征。阿诺尔德是他的恨,阿诺尔德是他在溪水中遭到扭曲的形象。他引得这位水边的纳喀索斯[1]始终为之忧愁,为之狂喜。布拉德利承认,注意,这是个重要的字眼,在他和阿诺尔德身上都有“邪恶”的东西。正如任何评论家都会指出的,阿诺尔德这个“人物”从文学的角度来说是极其“苍白”的。为何整个故事都显得空洞,出奇地“难以令人相信”呢?为何我们会感受到故事缺少点什么?这一切都在于布拉德利没有和盘托出。他常说他喜爱阿诺尔德,他忌妒阿诺尔德,为阿诺尔德着迷,但他却没有也不敢在他的叙述中将这些情感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正是由于省掉了这一点,使得本来应该是一个易懂的故事,读起来却使人摸不着头脑了。

即使这么说也不足以解释什么。皮尔逊说,任何一位艺术家在他的灵感女神面前都是一位受虐狂。尽管现在他也许已经意识到了这番话的谬误之处(这也许是他失败的起因),我还是要说,没什么比这番话更荒谬的了。崇拜乃一种态度,即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我上。崇拜者如同纳喀索斯这位自恋少年跪在水边凝望水中自己的倒影一样。马娄医生说,艺术家们为这个世界留下了一席之地,的确如此。不过,艺术家不可能是自恋狂。当然,并非所有艺术家都是同性恋。(废话!)艺术不是宗教,不是崇拜,也不是神志不清的举动,至少,真正的艺术不是。艺术家没有主人,没有,从来就没有!

“布拉德利·皮尔逊的故事”则是一个男人迷恋一个女人的故事。但这并不一定就会给我们的理论分析带来尴尬。布拉德利本人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所需要的一切线索。当他首次(在故事中)看到他这位年轻的小姐时,他错把这位小姐当成了一个小伙子。布拉德利把她想象成一个男人并爱上了她。当这位小姐将自己打扮成王子时,布拉德利与她上了床做了爱。(顺便说一句,谁是布拉德利最喜爱的作家?就是所有那些同性恋者中最伟大的那一位。是什么使得布拉德利的幻想高高翱翔,高得犹如那高耸的邮政大厦?正是那男扮女装,女扮男装的想法!)再者,如此乔装打扮的姑娘究竟又是谁呢?(当然是具有强烈恋父情结因而把布拉德利当作父亲的替代品的人。里面没有什么神秘可言!)这个姑娘就是阿诺尔德·巴芬——布拉德利的被保护人,他的对手,一个白痴、讨厌鬼,他的朋友、敌人、知己——的女儿。科学研究告诉我们,这本书不可能是心血来潮的结果。而科学是正确无误的。

朱莉安·贝林

当然,还有一点是清楚不过的,这就是,只需稍作观察就可发现我们的主人翁是一名同性恋者。他有典型的自恋癖。(从他在故事开始时对自己的描述即知。)他的色情受虐狂(下面还要进一步谈到)、他表现出的阳刚之气、他自己承认的身份缺失、他对女人的态度(前面已经提到)、他父母关系模式的证据,这一切都表明同一种倾向。的确,审判时他表现出的令人吃惊的“缺乏说服力”,也可以归为同一问题。他对自己缺乏信心,因此,他不敢希望法官和陪审团会施与他以信任。布拉德利·皮尔逊把这种缺乏自我意识的现象与其作为艺术家的生存模式联系在一起。但是,在这里,他像其他许多无知的人一样弄错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大多数艺术家都是同性恋者。这温和而颇具欣赏力的一族,丧失了作为男人或女人的坚定的自我肯定意识,因此,不但能够赋予我们这个世界以具体的形体,而且还把这个世界装进了自己的心灵。

罗克西亚斯先生读了我写的后记后对我说,我没有对皮尔逊或我母亲的话表态。事实上,我与他们断绝音讯好几年了。自然,我赞同我母亲的话(大体上)。当然,皮尔逊所说的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真实的。至于罗克西亚斯先生,他是个神秘人物,对他的推测颇多: 我想我知道他是谁。如果我说,我对他的情感很复杂,他就会明白了。我想知道的是: 真相于他意义何在?

从布拉德利明显的表现来看,不用说他是患了典型的恋母情结症。这样说也许又太一般,因为大多数男人都喜欢母亲而讨厌父亲。正因为如此,许多男人成人后既憎恨又害怕所有异性(唉,永远也无法宽恕自己喜爱的妈妈和该死的爸爸睡觉!),布拉德利就是这种情况。瞧,他用了怎样的表示生理上厌恶的言辞来描述他故事中的“女士”们啊!于是,许多男人往往会无意识地认为女人肮脏。一想到女人来月经就感到恶心、可怕。女人有臭味!女人的天性就是乱糟糟、臭烘烘和软绵绵;而男人的天性则是有条理、干净和刚强。布拉德利就是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我们发现他幸灾乐祸地(我想不出别的词语)看待他笔下的女人这种身体上的窘迫、不洁和疾病。至于他的妹妹,他对其年龄和心理上的衰退症状的厌恶,导致他以一种不够仁慈也很恰当的方式将其逐出视觉范围,同时却又大谈对她的义务和关心。毫无疑问,对布拉德利而言,他妹妹也不幸成了那商店的象征,它那破旧的内部就好像是一个被社会鄙夷的女人那不中用的子宫。唉,这些比喻是多么容易地汇集在我们的生活中,形成一条条巨大的因果链,将我们套住,永远也摆脱不掉。此外,人们肉体的东西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品格。女人是谎言家,是叛徒,是懦夫。相反,布拉德利本人似乎是一个清教徒、苦行者和一个瘦高男人的形象,一座人类中的邮电大厦,高耸,挺拔。通过这种方式,而无须展示实实在在的性的威武,我们的英雄就能够把自己看成是“想象中的唐璜”了。(此为泄露天机之笔!)

我觉得,为了公平我应该再多说点。我想当年还是孩子的时候,我爱过当年的皮尔逊。但这种爱是言语无法描绘的。皮尔逊的语言也不能。这是文学的悲哀。

给这样一部非同寻常的“自传”写后记,可谓是一件乐事,也是我莫大的荣幸。我之所以欣然从命是为了向仍在狱中受苦的人表示敬意,同时我之所以尽心尽力也是为了给科学事业做一点儿贡献。这篇出自天才作家之手的优秀的自我分析值得写上一篇详细的评论。然而,遗憾的是,出版商告诉我说书的篇幅有限。因此,我打算在适当的时候出版一部关于布拉德利·皮尔逊一案的长篇论著。这本书我开始动笔已有一段时间了。我将在书中对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的主要证据,这部“自传”,予以详细的分析。下面要说的只是几点摘要。

[1] 纳喀索斯(Narcissus)原是希腊神话中一美少年,因拒绝回声女神(Echo)的求爱而受到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惩罚,始终守在水边顾影自怜,死后化为水仙花。

弗朗西斯后记

[2] 原文为paper: papa.英语单词paper(纸)和papa(父亲)拼写和读音相近。

克丽斯蒂安·哈特伯恩

[3] “镀金”的英文为gild,过去分词为gilt,“罪恶”的英文为guilt。二者拼写相近,读音相同。

罗克西亚斯先生好心地把我前夫的手稿给我看,并问我是否愿意对此作出评论,并说评论将会随该书一同出版。我想我没有什么评论可写。只是有一点,我认为整本书实在太离谱。书中的许多事情都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的,譬如说,书中说我在审判期间是“自鸣得意”,而实际上我是非常苦恼的。倘若在那样的时候我还自鸣得意,那也未免太没有心肝了。布拉德利有自己看问题和行事的方式。或许我们人人都这样,只是未写成书而已。他在书中对我们婚姻期间生活的描写是很不公正的。对此,我不予计较,只是对他深感遗憾而已。我得说,布拉德利虽然装出一副坚强的样子,然而,铁窗生涯毕竟是十分令人沮丧的。(滑稽的是,他把监狱称作寺院,某个寺院。)事实上,我无法想象出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可怕的了。不过,布拉德利毕竟设法写成了这本书,我认为这是他的一大成就。至于书的价值,我是指它作为一部小说或其他什么东西的价值,我无话可说,因为我不是文学评论家。但是,我所能够说的是,该书并非是对我所了解的种种情况的真实反映。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布拉德利从未怨恨过我。我想,他其实一点都不恨我,只是由于我离开了他(他在该书中没有提及),他才不得不假装恨我。布拉德利在书中描写我如何支配他,如何获取他的欢心,我敢说,这些文字是全书中最生动流畅的部分,写得很好。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婚姻的问题在于我还年轻,我需要更多的欢乐与幸福,而布拉德利却没法给予我。布拉德利很聪明,有时候他在书中巧于言辞,把事情说得很有趣味(有时候事实并非如此),因此,读者可能会认为他是一个让人快活的人。然而这不是真的,他的性格即使是在他年轻时也并不是这样。正如布拉德利在书中所言,我们俩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我只是感到压抑,他也是如此。因此,尽管布拉德利一再恳求我留下(这一点他并未在书中提到),我还是决定离开他。我们的婚姻是一个错误。我第二次婚姻就幸福多了。我也许针对我的第二任丈夫开过玩笑什么的,但并没有说过像布拉德利所说的那些可怕的话。布拉德利从来就不懂得什么是玩笑,他在书中某处,我这会儿找不出来了,说他是一个清教徒,我认为这倒是千真万确的。布拉德利从来都不能理解女人。而且,我觉得他当时忌妒我的第二次婚姻,因为人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别人在一起更加幸福。如果布拉德利认为,如他在他的“小说”开头时所写的,我回伦敦后是极想与他重归于好,那他就大错而特错了。我对此毫无兴趣!我之所以去见布拉德利,是由于他差不多是我在伦敦唯一的熟人,同时,也是出于好奇,想去看看这段时间他的情况如何。当时我精神振奋,心情舒畅,仅仅是想去看看他,于是就顺道去拜访了。我并不需要他!!可相反的是,他显然需要我,但又吞吞吐吐,把话说得不清不楚。他很快便开始纠缠我。在我告诉他我们只能成为一般的朋友之后,他顿时恼羞成怒,颇为不悦。我想,他于是便写下了那些关于憎恨我的文字。不仅如此,由于我回伦敦后对他不够友好,作为报复,他又把我描写成了雌蜘蛛般的恶人。说真的,从布拉德利的书来看,他显然是又爱上了我,或者说一直都在爱着我。我的重返以及对他的再一次拒绝,让他感到震惊。我想,正是这一点导致布拉德利最终丧失了理智,变得疯狂。这一点正是我现在的丈夫在法庭上极想证实的。布拉德利的妹妹和母亲也不正常,患有精神病。不过,偶尔他们做事也有头脑。他们全家都这样。我完全相信,布拉德利杀害阿诺尔德·巴芬是由于他精神失常。那是一种脑病的突然发作,事情一过他就忘得一干二净,如同做了一个梦似的。同时他服的那些安眠药也会使人丧失记忆。但我想,他妹妹的死也使他极度不安,虽然他表面上并未显露出来。想来布拉德利是了解他妹妹的处境的,但他还是遗弃了她,把她留给我来照顾。当然,他很乐意这样做。布拉德利总是有点儿吝啬,也许这跟他的经济状况有关。此外,布拉德利在书的后记里谈到他的妹妹,在我看来那并非是他真实情感的流露。相反,这是他的一种负罪感的表现。布拉德利常常有这种感觉。然而,负罪感似乎未能使他的行为有丝毫的改善。至于有关巴芬小姐的那一部分定会使她非常尴尬,因为这显然主要是布拉德利的一面之词。该书居然要出版,对此我感到惊讶不已。因为在我看来,整个故事旨在掩饰布拉德利对我的爱恋。无论如何,除非是在小说中,人们从来不会如此这般突然爱上一个人的。我想,布拉德利的问题在于他从未真正从自己的经历中摆脱出来。他总是跟那个“商店”纠缠不清,我认为他为自己的父母以及自己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感到惭愧,这才是许多问题的关键所在。恐怕布拉德利有点儿势利,但这是于事无补的。我丈夫认为,布拉德利根本算不上一名真正的作家,而应该是一位哲学家,只是受的教育还不够。布拉德利声称我在审判期间才有了开高级女子时装店的想法,他这样说是毫无道理的。我不明白他这样做的意图。我从来都未曾打算与巴芬先生一起经营女人内衣,早在回伦敦之前我就计划了要开办现在经营的服装店。不过有一点说对了,那就是我精于做生意。几年来,我的服装店取得了惊人的成功,我丈夫也如鱼得水,很快学会了做生意,而且他对税收的了解也派上了大用场。所以,尽管我在开始的时候说自己心情极不愉快,并为可怜的布拉德利深感遗憾(当然也为巴芬先生感到遗憾),但审判却让人听到了一件好事。如果布拉德利还能看到这篇文章的话,我现在愿告诉他,我对他感到难过,而且我还满怀情谊惦记着他。当然,再给他写信是毫无用处的,因为从他写的故事后记来看,可怜的布拉德利至今精神仍然是十分错乱的。他似乎认为自己已经成了一名神秘主义者之类的人物。我觉得这一部分写得令人毛骨悚然,真正像是出自疯子之手。我们没有必要对艺术小题大做,我想没有艺术我们也可以生活。譬如,就社会工作者、从事救济饥民或其他工作的人而言,他们又如何呢?他们是否该被看作是失败者吗?艺术并非就是一切,不过布拉德利当然可以认为,他自己做的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不管怎样,他终于又有大作即将问世。我想,迄今人人都知道,“罗克西亚斯先生”确实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出版家,他希望通过出版布拉德利的回忆录来赚一大笔钱。我由衷希望他取得成功。据说,星期日报纸也要登载这些回忆录。我不知道囚犯是否也可以抽取版税。如此看来,布拉德利谈到并呼之为“老师”什么的并似乎给予高度评价的那个人必定是另外的一个人了。在故事中,他显然是另一个人,否则,他很可能是一个杜撰的角色。我想再一次说明,我为布拉德利感到遗憾,多么希望他的铁窗生涯不致太悲惨。如果精神错乱能够使人在不幸之时认为自己是幸福的,那么它或许还是一件好事。

[4] 彼得·潘系苏格兰小说家和剧作家巴里(Sir James Matthew Barrie,1860—1937)所著同名剧本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不肯长大的小孩。Peter Pan的缩写即P.P。此处运用文字游戏和比喻对布拉德利作了反讽。

克丽斯蒂安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