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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玉笛初心

新王的寝宫略作修缮,鳖灵等几次提出要大张旗鼓新建土木,但凫风初蕾都拒绝了。

这里,本是之前老鱼凫王的书苑。

也是整个金沙王城风景最美之地。

书苑四周全是大小一致的芙蓉花树,修剪得整整齐齐,又经过花匠的巧手栽培,这里的芙蓉花开得特别大,品种也特别多。

夜色下,微风里,有花瓣轻轻飘起,十分美丽。

可是,凫风初蕾却倦了,无心欣赏这美景。

王床新被,蜀锦华丽。

她挥退了一应侍女,独自站在窗边。

明明倦意十足,却无心睡眠。

许久,她抬头看了看那一轮大大的圆月,又下意识地摸了摸头上的王冠。佩戴了一天,王冠显得更是沉重。

她取下王冠,放在面前。

红色的珍珠在月色下,散发出淡淡的光芒。

她凝视珍珠,忽然发现那光芒是流淌跃动的,仔细一看,竟然有隐隐流水,恍如一片海洋的世界,水草摇曳,珊瑚漫动,不知多少的生物在里面游来游去。

珍珠,竟似活的一般。

她一惊,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一次,更加明显。

月色下,游曳的水草自成一个流淌的世界,红的、绿的、蓝的,而且,越看,格局越大,竟然无穷无尽似的。

她并非没有见识过奇珍异宝,可是,这般流淌活生生的宝物,却生平罕见。

难怪在诺大的藏宝库里,这堆红珍珠也如此醒目。

她慢慢收起王冠,站起身。

委蛇跟在她旁边,低声道:“百里大人九泉之下一定能看到少主登基,想必他也会很高兴。”

她微微一笑,“委蛇,你也累了一天,就先去歇着吧。”

“少主,你呢?”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月下中天,海面无波。

水草不再摇曳,鸟儿停止鸣叫,就连草丛里的秋虫也彻底停止了呢喃之声。

整个西海已经完全进入了沉睡的状态。

海面上,细细沙子,夜风掠过时,便满是凉意。

秋天之后,便是冬天了。

凫风初蕾静静坐在沙地上,看着月亮一点一点被乌云彻底吞噬。

正是一天之中最黯黑的时候,不一会儿,黎明就要到来了。

她喝了酒的脑袋却显得特别清醒,特别理智,就如这刺骨迎面的秋风。

西海,是大洪水之后留下的海洋——本来,整个古蜀国都已经成了西海,但是,经过百里行暮的治理以及息壤的巧妙运用,将绝大多数洪水疏导分流之后,便单独在城西一百里外行成了一个巨大的海洋。

准确地说,是一片湖泊。

因为四面环山,昼夜温差巨大,白天,烈日高照,常年如初夏季节,只需一件单衣;可晚上却温度骤降,尤其是黎明之前,几乎如冬天一般。

一年四季,皆是如此。

真可谓冬暖夏凉。

此刻,正是昼夜温差最大的时候,也是一天之中最冷的时候。

可凫风初蕾一点也不觉得冷,她抱着膝盖,只是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地平线。

不一会儿,一轮红日彻底冲破天际,整个湖面就像被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的光芒,光与影的交织中,鲜艳迷人。

凫风初蕾睁大眼睛,却并非欣赏这日出之际的美丽景致,而是看着一大群早起的水鸟漫卷翅膀飞来。

那是一群白鹳,它们有鲜红的嘴壳子、鲜红而细长的双脚,站立时,姿势优雅如最最上等的贵族。

它们旁若无人,煽动雪白的翅膀飞入西海,细长的嘴壳子深入浅层,很快便刁起一条条大大小小的鱼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吃饱喝足,便慢慢行走。

它们行走的姿势,真是优雅到了极点,一般的人类,根本走不出这样高贵的态度。

凫风初蕾远远地看着它们,只见它们悠闲戏水、走来走去,不时三五成群飞到旁边的柏树林里,整个山林都成了隐隐的一片雪白。

这里,是白鹳之乡。

柏灌王的称呼,由此而来。

颛顼初一登基,只下令砍光了金沙王城周围的柏树林,但是,这百里之外的湖边,却柏树森森,环绕西海,千年万年,已经成了一大片黑色的原始森林。

“难怪这里叫做鱼凫国,这些鱼凫可真有趣……”

一个声音响在头顶。

平静的水面上,倒影出一个粼粼的人影。

他旁边,一头巨大的白狼,纵不能日行千里,日行几百里是没有问题的。

小狼王好奇地看着一大片白鹳,然后,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扔出去。

沙子洒不满,他干脆捡起一颗小小的鹅卵石,一下扔出去老远。

波光粼粼的湖水,一下被打破了平静,白鹳,应声飞起,扑棱的翅膀煽动无数水花。

随即,一大群白鹳都飞起来,整个湖面,一瞬间就被一大片雪白覆盖,蔚为奇观。

小狼王大叫:“老天,怎么这么多鱼凫?”

白鹳,很快飞远了。

附近的水面上,再也没有一只水鸟。

小狼王兴致勃勃:“难怪古蜀国也被称为鱼凫国!这就是鱼凫吗?它们是不是真的能捉鱼?据说,它们的喉头都有一个口袋,下水捉住鱼就吞在口袋里,出水时,打鱼人便抓着它们的脖子一捏,鱼儿便全部倒出来,如此反复,打鱼人一天可以捕捞无数的鱼,鱼凫国的由来,是不是正因为这种鸟?”

凫风初蕾淡淡地:“这是白鹳,不是鱼凫!”

他好生意外:“是白鹳?哦,难怪看起来有点眼熟。对了,我想起了,百里大人在万国大会上现身,便是骑着一只巨大的白鹳。不过,当时那只太大了,竟然和这些小的白鹳看起来不太一样……”

他一边说话,一边在凫风初蕾身边坐下。

二人的距离,保持了三米左右。

他也看着她水中的倒影。

粼粼水光里,倒影是散乱的,看不分明。

他便抬起头,径直盯着她。

她一夜未眠,还是一身金红色的王服,乌黑的头发一丝也不曾凌乱,整个人,宁静得就像这波光潋滟的西海。

多美!

一颗心,又不争气地跳起来。

砰砰地,就像有人拿了一面鼓在雷动。

几次张口,竟然理屈词穷。

几次凝视,竟然心慌意乱。

那样的美,仿佛一种魔力。每一次靠近,那美丽就增加一份。

渐渐地,就像这初升的太阳,就像昼夜的温差,忽然火辣辣地,将一颗心彻底融化。

他感觉呼吸困难,语无伦次。

喉头之间,隐隐有窒息的感觉。

她好像没意识到身边多了一个人,也不在乎,只是慢慢站起来,转身要走。

“凫风初蕾……”

她头也不回。

“凫风初蕾,我已经原谅你了……真的,我已经原谅你了……”

她还是头也不回:“我有什么值得要你原谅的?”

他跳起来,大叫:“凫风初蕾,你看我,你看我……”

她并未回头,是他自己冲过去,拦在她的面前。

他的衣服已经解开,露出赤袒的胸膛。

从胸到肚子,几条乱七八糟的疤痕,蜈蚣一般,丑陋而触目惊心。

疤痕还是血红色的,虽然已经结痂了,可是,三五年之内,都无法彻底痊愈。

他自嘲一笑:“我肚子里填满了沙子,无论巫医下了什么泻药都无济于事。那沙子堵得我呼吸困难,生不如死。你知道吗?最痛苦的时候,我打一个喷嚏,鼻子里都能出沙子。可是,那沙子毕竟无法全部从鼻孔里出来。我无数次要求狼少年们一刀杀了我,可是,他们谁都不敢动手。没辙,我忍不住,自己往肚子上这么来了几刀……”

那痛苦,非人类能忍受。

纵然是昏迷之中,也能感到窒息的痛苦。

一醒来,就更没辙了。

仿佛四肢百骸,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被堵塞了。

他万般绝望。走投无路。

心想,死就死呗。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马上就死。

他拿起刀,自己砍下去。

不是一刀,而是数刀。

那时候,他已经疯了。

他胡乱挥刀,胡乱破开自己的肚子,生生将肚子里的沙子全部掏了出来。

血流成河,五脏六腑都差点跟着一起掉了出来,巫医们用了无数的伤药才止住鲜血,他也因此在床榻躺了足足大半年。

迄今,还记得当初自己如何一把一把从自己的肚子里抓出沙子……周围的狼少年、巫医当时都吓傻了,他们都眼睁睁地看着他自己动手。

血和沙子,混合成了泥土一般。

真的是他自己抓出来的。

比刮骨疗伤更加残酷一百倍。

那种痛苦,永世不忘。

“我挥刀剖腹的时候,大声诅咒你,发誓只要再见到你,一定要杀了你……凫风初蕾,那时候,我对天发誓,只要再见面一定杀了你……”

那时候,她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恶魔。

那时候,她要是站在他面前,他一定在她身上划下无数刀。

亦如现在,他握着狼牙棒的手还在咯咯颤栗。

可见,当时的仇恨,已经深入骨髓。

就像布布一样,千里万里追来,只是为了复仇。

“凫风初蕾,我当时发誓,一定要杀你!真的,我一定要杀了你……”

他下意识地比划了一下狼牙棒,“那时候,我一直在想,只要见到你,一定要一棒砸碎你的天灵盖,不如此,不以解恨……”

敞开的胸口,乱七八糟的伤痕在阳光下更是狰狞。

她淡淡地扫一眼他的伤痕,不以为意,好像在说,你要杀你就来啊。

小狼王上前一步。

狼牙棒在水里倒影出一片杀气。

她还是一动不动。

狼牙棒一横,他却长叹一声:“凫风初蕾,我不杀你,并非因为你比我厉害……”

他顿了顿:“我被沙子堵塞,整整受了七天七夜的罪,无数次,我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可是,只凭借巫医的药和一点点水而活着。就连水也不敢多喝,只能浸润嘴唇而已……到后来,几乎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巴不得自己快快死去,仿佛多活一分钟都是对自己的折磨……那时候,我对你恨之入骨,剩下的最后一口气,一直都在诅咒你……”

她满不在乎。

这世界上,诅咒自己的人多了去了。

小狼王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地:“直到我挥刀破腹,整整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才从昏迷之中醒来,那时候起,我的想法便改变了……”

“醒来后,我忽然开始反思。我尚且如此受罪,可见你当初中毒时,也是这样痛苦不堪……”

他的声音慢慢变小了:“凫风初蕾,你可能不知道你当时中毒的样子。因为,那时候你已经彻底昏迷了。可是,我记得,我亲眼见过。你中毒后,全身发黑,肿得就像一只巨大的透明的青蛙,皮肤随时都会全部破裂,溃烂而死……百里大人说,你一旦清醒,浑身的筋脉就会全部断掉,真的,就算我肚子里塞满了沙子,也没有你中毒时那么可怕……”

他的声音更小了:“所以委蛇多次想要杀了我……”

以前,她总不知道委蛇为何那么仇恨小狼王。

原来如此。

每个人要伤害别人时,总是想:这没关系,是吧?

痛苦不在自己身上,便总是轻描淡写。

直到自己遭遇,自己痛苦,方知道,别人的忍受,原来是何等的惊人。

感同身受,便如是也。

他再上前一步,盯着她的眼睛。

“凫风初蕾,对不起!我向你道歉!我当时,千不该万不该向你下毒!”

言毕,一揖到地。

“凫风初蕾,求你原谅我!我不该为了一己之私,就那么伤害你。百里大人当时责我骂我,我还不服气。现在,我才明白,我真的错了!凫风初蕾,对不起!”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真心诚意向一个人道歉。

沉默。

很长时间的沉默。

他匍匐在地,态度虔诚。

她迷迷糊糊,恍如梦中。

“凫风初蕾,请你不要仇恨我了,好不好?”

仇恨他?

也许吧。

其实,她一直并不怎么仇恨他,无论是他一路嘲讽她,骗她金子,抢她衣服,甚至对她下毒,她都没怎么恨过他。

她很少长时间的去恨一个人。

事实上,她也很少恨什么人。

只是在一段时间里,巴不得他死去——百里行暮都死了,他凭什么还活着呢?

小狼王慢慢抬起头,死死盯着她。

“凫风初蕾,求你了,不要恨我了,好不好?”

她自嘲地摇头一笑。

恨他?

不!

现在,她只恨一个人。

那就是百里行暮。

除了百里行暮,谁有资格值得自己去仇恨呢?

仇恨,也是需要力气的。

一般看不顺眼的,当场杀了就是了,谁会劳心费力去恨呢!

所以,在沙漠里,她一意取他性命。

不过,他侥幸活下来,她也不在乎。

她根本不在乎他是死是活了。

“凫风初蕾,求你原谅我吧!”

她想,如果百里行暮活过来,我会原谅你的。

可是,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

“凫风初蕾……求你了……求你,哪怕把我当成一个普通朋友吧,就像以前一样……就像当时我俩结伴去天穆之野一样……”

某种意义上,她其实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

像他这种人,压根就是没有朋友的,更不用说女性朋友了。

可是,现在,就算做普通朋友,也绝无可能了。

他语无伦次:“真的,凫风初蕾,看在我也曾差点死过一次的份上,原谅我一次吧……我只求你这一次了,真的,原谅我吧……”

她大步就走,将他所有的祈求和和解远远抛在了风里。

小狼王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看她的身影越来越远。

那是红色的王服,那是蓝天白云之下最美的一抹倩影,就像这西海,就像满城的芙蓉。

他不由得追上去,声音凄厉得就像一头冰天雪地中的饿狼。

“凫风初蕾,我不仅仅是为了前来求你原谅的……我是因为想见你……我很想见到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长时间见不到你,就像饿死在雪地上的野狼……凫风初蕾,我是想要见到你……真的,我一直想要见到你……”

他厉声嘶吼:“我真的想见到你……想每一天都见到你……”

她的脚步却越来越快,很快,整个人影便消失在了西海岸边。

小狼王徒劳无功地追了几步,整个人便失去了力气,腿一软,便捂住自己的脸,匍匐在了周围松软的沙地之上。

王城大门,早已开放。

四周却十分安静。

沉醉了一夜的人民,才刚刚开始进入梦乡,唯有八只蜀盗龙精神抖擞地巡逻来去。

凫风初蕾慢慢走近城门。

一阵轻微的声音,她蓦然回头。

蓝色的鹿蜀,从阳光下奔来,雪白的长毛一根根直立,就像一片突如其来的白云。

一人翻身下马,汗流满面:“嗨,初蕾……”

她不敢置信。

“哈哈,初蕾,你登基,我总要来看看。”

她喜不自胜:“涂山侯人,你怎么来了?”

他奔到她面前,搓着双手,汗水将他整个头发都全部淋湿了,显然是连夜赶路的缘故。

“真是遗憾,我以为可以在昨夜赶到,结果,还是迟了一天。哈,这可是我第一次来金沙王城……”

他环顾四周,啧啧称奇:“三十里花道,真是比传说中更加美丽神奇。”

她笑起来:“我陪你走走。”

那也是一条花道,两旁全是巨大的刺桐花树。

一颗一颗的树上全是红色花束,没有一片叶子。

涂山侯人看看红花,又看看身边的她,隐隐有梦中之感。

无数次,他曾想象过二人一起行走的情景,不过,想来想去都是当初从小鱼洞返回大夏时那一段不愉快的旅程。

而且,越过秦岭不久,自己便被父亲派来的侍卫抓走。

此后,再也没有单独同行的经历。

纵然他提出陪她去泰山,也为她所拒绝。

这以后,因为战争,长时间的干旱,和大费胶着的拉锯战,就更加没有单独见面的机会了。

王宫的清晨,特别静谧。

盛开的芙蓉花瓣上一滴滴晶莹露珠,有彩色蝴蝶飞来飞去。

二人轻微的脚步声,特别清晰。

有一会儿,都没开口。

他也不想开口。

他其实只想这样走一走。

终于,她抬起头,正好碰上他的目光。

涂山侯人面上的汗水已经干涸,他一身便装,精神抖擞。

一个月以内,已经遭遇了大费的两次偷袭,他本是绝不敢随便离开军营的,可是,在凫风初蕾登基这么重大的日子,光派一个使节团怎么够?

她叹道:“你真不该来的。”

他凝视她:“我是一心想看到你登基为王的样子。虽然没赶上良辰吉日,可是,至少我看到你穿王袍的样子了……初蕾,你穿王服的样子很神气!”

她嫣然一笑,按了按头上沉重的王冠:“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这东西也真是太沉了一点,戴一天,脖子都要断了。”

他哈哈大笑:“可是,无数的人为了这顶王冠而前赴后继,血战沙场也在所不惜。”

“没错!得到一样东西,你才有资格说,原来不过如此!可是,没得到之前,你怎么知道它原本是什么模样?”

他缓缓地:“所以,我和大费的决战势在必行了。以前,我认为不是为了王冠,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

他从来不是个虚伪之人。

他十分坦诚:“初蕾,现在我是为了王冠!为了成为全大夏之王!”

她点头,非常理解。

干旱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这是第四个庄稼绝收的年头,整个大夏都饥饿得满目疮痍,大费也好,涂山侯人也罢,手里的黄金都已经不足购买粮食,整个大军,已经熬不过三个月了。

这样拖延下去,别说决战,军队迟早饿得解散了。

可是,谁甘愿就这么眼睁睁败在大费手上?

如果败了,他便真的身败名裂,成为史书上最可耻的叛逆,罪人,也必将累及大禹王名声。

没有人愿意成为跳梁小丑。

更何况,战争这么打来打去,最后,必须得有最强势的一方来结束战斗,从而才能达到天下太平。

太平,总是打出来的。

凫风初蕾若有所思:“大费号称百万大军,这虽然是吹牛,可是,据我了解,至少一二十万大军是有的。但是,你现在兵力不足,你怎么和他决战?”

涂山侯人叹道:“我也知道双方兵力悬殊巨大。可是,再拖延下去,我的五万大军都快饿死了。”

“你居然有五万大军?”

他不经意地:“一直在招募训练流民,这半年又增加了不少。”

在饥荒年代,人数的对比已经失去了意义。

他必须速战速决。

他也很坦诚:“决战,我还有一线希望。可要是拖下去,自己也会将自己拖死。”

可是,大费根本就不和他决战,他只是呆在阳城周围,不时派出小分队骚扰,偷袭,让涂山侯人不得安宁。

真要决战,除非涂山侯人自己率军攻打阳城。

可是,这分明就是自取灭亡。

凫风初蕾想了想:“你真要攻打阳城?”

“除了这条路,我已经别无选择。和大费的持久战,我们已经拖不起了。”

她缓缓地:“我已经告诉夏后首领,每年会为你们提供至少十万担以上的粮草,至少,你还可以和大费周旋一两年,等兵力再壮大一点……”

涂山侯人却摇头:“不,我一担粮草也不要。”

“为何?”

他神秘一笑:“我已经告诉大军,粮草断绝,必须马上和大费决战。再说,粮草行千里,大费要是闻讯抢劫,岂不是变相帮助了他?初蕾,你的好意心领,粮草我是真的一担也不要。”

她略一沉吟,便明白了他的心思。

这也算是破釜沉舟了。

已经别无退路,只好拼死一搏。

凫风初蕾不假思索:“速战速决也行,我让杜宇率军支援你。我只需留一万甲兵驻守灵关、熊耳,可以派出两万骑兵,三万甲兵助你!”

他果断摇头:“不用了。”

“为什么?”

“这场决战,只看天意。既然上天注定要将大夏陷入干旱之中,那就是上天自有其安排。初蕾,你就别蹚这趟浑水了,我不能让好不容易才恢复的金沙王城重新被拖入战争的泥潭。”

他的意思很明显,若是赢了,一切好说。可若是输了,大费的大军势必踏破金沙王城。

凫风初蕾好不容易拥有的一切,必将重新化为灰烬。

凫风初蕾正要说什么,他笑道:“我最初起兵时,也一无所有。纵然战败,最坏的结果也是一无所有而已。哈哈,初蕾,你就别说了,真要战败了,我就来金沙王城投靠你,做你麾下一名大将。”

她微微一笑:“真的吗?”

“你可得答应先收留我。”

“可是,你根本不会战败。”

他双眼一亮。

她语气坚定:“真的,你绝不会战败。”

他实话实说:“大费不知用了什么妖法,居然煽动了东南和东北所有的方国,取得了他们全部的支持。他号称百万大军固然是吹牛,可是,二十万大军也是有的,而且,他们居然取得了三苗全部的支持,三苗风调雨顺,没有遭受旱灾,所以为他提供了大批粮草……”

局势,比凫风初蕾预计的更坏。

可涂山侯人却信心百倍:“初蕾,你别以为我毫无胜算,事实上,我觉得这是最佳时机……”

“为什么?”

“正因为大费获得了强援,才断定我们绝不敢擅自决战。可是,我偏偏要出其不意。”

他举了举手里的劈天斧:“战争的胜负,往往并不全部取决于兵力的多少。大费的大军人数虽多,可都是各方国的组合,他自己的嫡系部队,只有三万人,加上有扈氏的三万大军,最多也就六万而已。说真的,这种联军,军心并不那么齐整,很容易被分化击溃。再说,我的五万大军也不是吃素的,经过多次筛选淘汰,流民们也到了战斗力最强的时候,不如趁着他们士气正浓,孤注一掷……”

凫风初蕾笑起来。

他也笑起来:“遇到白袍怪那么可怕的怪物,我都没死。初蕾,你相信我,这一次,我也必将安然无恙。”

她点点头:“等你胜利了,我派人给你送上清酒作为庆功。不,我亲自前来为你庆功。”

他双眼一亮:“那我可就要等着了。”

谈笑之间,一条长长的花道已经走完。

尽头,是一颗巨大的刺桐。

这颗刺桐花树足足有七八丈高,有巨大的圆形花冠,红花开得密密匝匝,一眼望去,就像一片火红的花海世界。

树下,一条长长的石凳。

涂山侯人坐下。

凫风初蕾看着他。

他拿出一支笛子。

看得出,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碰过这支笛子了。

他笑起来:“军营的生活极其枯燥无聊,压根就没有欣赏乐曲的兴致。我几乎整整两年没有摸过笛子了。不过,初蕾,今天我忽然很想吹一曲。也算是我送给你登基的礼物。”

她笑起来,在他身边坐下。

曲声很低,悠扬婉转。

那是她在汶山第一次见到他,他说要放大招,吹奏的那首极其欢快的曲子。

那是凫风初蕾听过天下最动听的曲子。

至今,她还记得当夜,整个汶山上的飞鸟走兽都出动了,它们低低盘旋在天空,栖息在树梢,匍匐在草地,随着那节奏翩翩起舞。

后来,她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景,也再也没见过有人能有这么美妙动听的乐曲。

笛声,慢慢变了。

欢乐的曲调变成了一阵无声的缠绵。

说不出的凄婉,悲凉。

整首曲子反反复复只有一句:

候人兮,猗!

候人兮,猗!

候人兮,猗!

那是大夏的第一首情歌,出自大禹王之妻,涂山娇之手。

她疑惑地看着涂山侯人,只见他拿着玉笛的手,再也不是当年的白皙少年,翩翩公子,而是粗糙,黝黑,手掌至少大了一圈。

那是在军营长期训练厮杀的结果。

他的文弱也一去不复返,强壮的胸肌在便装的铠甲下面,都鼓鼓的。

战争,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强大男人。

甚至他昔日白皙的脸庞,也被大漠的风沙吹打成了一种古铜色,眼神,更是坚毅无比。

只有当一曲快要结束时,他的眼神慢慢变得非常温和,隐隐地,正是第一面初见时不谙世事的纯洁少年。

她恍然心惊,这些年来,改变的岂是自己一人?

原来,人人都变了。

一曲终了,余音缭绕。

她忘记了鼓掌,事实上,她从来不是一个容易激动之人。

她只觉得内心深处,有一种潮湿的情绪。

朋友,就好像岁月,你本以为可有可无,可是,一旦背影远去,才发现连倾诉的对象都没有了。

涂山侯人一直静静捏着玉笛。

他很少碰触她的目光,可是,每每不经意看去,但见王冠之下,那明亮的眼睛简直就像闪烁的星辉。

灿烂蜀锦,华丽王服,她的身份变了,但是,她的眼神从来不曾改变。

这令他很是欣慰。

他慢慢站起来,慢慢地:“初蕾,我要走了。”

她很意外:“这么仓促?”

他一笑:“我必须在今晚赶回军营,否则,后果难料。”

她当机立断:“那我就不挽留你了,路上小心。”

他忽然上前一步。

她一怔。

他已经紧紧握住了她的双手。

不知怎地,她并未退却,也不推开他,只是感觉到他的掌心一片冰凉。

而他,却从她温软的掌心感到一阵阵的暖意。

许久许久,他才放开了她的手。

她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只玉笛。

她微微愕然。

“初蕾,这玉笛是我母亲的遗物。我吹奏的后一首曲子,也是我母亲所作。现在,我把这笛子留给你……”

她一惊。

他却笑起来:“初蕾,替我保管一下吧。只要想到笛子在你这里,我便总会寻机会来拿。无论什么境况下,都会活着回来。”

她拿着笛子,作声不得。

他再看她一眼,翻身上了鹿蜀,鹿蜀雪白的四蹄扬起,很快便奔到了城门。

这时候,他又回头。

但见凫风初蕾一直盯着自己,便笑起来,挥挥手,朗声道:“初蕾,等我好消息。”

这一次,鹿蜀不再有任何停留,一下就跃出了城门,很快便消失了。

凫风初蕾慢慢上前几步,又停下。

手里的玉笛,重若千钧。

看看沙漏,涂山侯人前后不过呆了半个时辰而已。

千里迢迢,走这一趟,他其实只是向她告个别而已。

一出金沙王城,鹿蜀的速度便稍稍慢了下来。

涂山侯人再次回头,只见三十里花道已经被远远甩在了后面。

太阳已经升起,吹来的秋风却丝丝寒意。

他的心口忽然一紧,好像这最后的一面,从此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他的确是赶来见她最后一面的。

这是决战之前,他唯一的心愿。

因为,他很清楚,也许,从此以后,自己再也没有任何见她的机会了。

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甚至唯一的亲人。

如果不见这一面,也许到生命的尽头,他怕自己一直会后悔。

至于十万担粮草,根本只是一个幌子。

夏后氏根本不知道他的意图,还自以为得到了鱼凫国的粮食援助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这只是一个假象而已。

夏后氏大张旗鼓率领使节团前来,只是为了麻痹大费而已。

所以,按照计划,夏后氏起码还要最少在金沙王城呆半个月。

大费认为,夏后氏身为军中第一将领,第一心腹,他不在,涂山侯人便绝对不敢展开决战。

夏后氏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涂山侯人,要的便是一场出其不意的决战。

有没有夏后氏,都要决战。

鹿蜀,以最大的速度前行。

跑着跑着,它雪白的鬓毛慢慢地变成了红色,就连蓝色的四蹄也变成了浅浅的红色。

当鹿蜀的鬃毛变成红色时,便不是一日千里,而是一日三千里。

但是,鹿蜀的一生,只有这一次机会。

这是一个秘密。

但凡拥有鹿蜀之人,掌握了这个秘密,都是用来逃命的。

但是,涂山侯人只是用来走这一趟。

本来,他昨日午后便能赶到。

可是,他很清楚,那时候来,只能作为贵宾,在观礼座位上远远地看着他,连单独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他并不想要做一个纯粹的看客。

他走这一趟,其实只是想单独跟她呆一会儿。

现在,他已经别无遗憾。

只是,当越过秦岭时,他还是伤感地再次回头。

仅仅只是一座山脉的遮挡,一切便不同了。

后方,苍翠葱茏,生机勃勃。

前方,属于大夏的土地,则灰尘四起,大地干裂,湖泊干涸,鱼虾早已死绝,饥饿的老鼠甚至把草根树皮都啃光了。

这是一片遭受了诅咒的土地。

他对此,已经深感厌恶。

如果可以选择,他内心深处真愿意从此留在金沙王城,纵然做一个普通的商旅,一名守城的小兵,甚至一个无所事事的浪子,都没关系。

天天吹吹曲子,在三十里花道走一走。

人间天堂,莫过于此。

可是,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

快天黑时,终于到了一片丛林。

说是丛林,却到处是枯萎的草地,枯死的大小树木,就像遭遇了山火似的,一蹶不振,再无生机。

偶尔有几颗还活着的大树,可也是半死状态,叶子枯黄,树干焦躁。

这片山林,便是涂山奉朝二十年来秘密练兵之地。

本是依山傍水,肥沃之地,但干旱日久,河流已经干涸,只剩下河中心一点浑浊的水洼。

半年之前,涂山侯人便将全部大军分批秘密迁徙此地。

到大费发现时,已经无力消灭了。

此地,距离阳城不过八百里地了。

为此,大费忧心忡忡,多次派兵征剿,多次交手,双方互有胜败,最后,形成了持久战。

丛林后面,便是两万大军。

是两万,不是五万。

五万,是他对外宣称的数目。

对凫风初蕾,他也是这么说的。

他只是不愿让她担心。

连续发生流民欺骗逃亡的事情,他干脆在迁徙到这里之前,将所有盲流彻底清除,一是为了节约粮草,一是彻底整顿人心。

剩下的这两万,其中两千是涂山奉朝训练的精锐,也就是说,他用尽了沙漠里带出来的几百筐黄金,几年下来,只招募到了一万八千人。

但是,这一万八千人,都已久经战阵,战斗力甚至已经不逊色于涂山奉朝的那两千精锐了。

这已经是他全部的本钱。

凭借这两万人,要决战大费的二十万兵马,不但凫风初蕾觉得他疯了,他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疯了。

而且,他很少有盟友。

最初揭竿而起时,许多部族、方国都处于观望状态。加上商旅们对大费罪行的大肆宣传,大费一时间名声扫地,于是,不少部族便私下里倾向于支持他。

可是,干旱如影随形。

许多部族别说出兵了,自顾不暇都很困难。

大费毕竟是大夏之王,名正言顺,加上他几次收买人心的举动,又强行征集几次大军攻打涂山侯人,一时间,风向便改变了。

原本首鼠两端的部族,此时,更是处于观望状态。

就连私下里支持涂山侯人的,也立即改变了态度。

战争,本是势力的较量,没有好处,没有利益,谁会绝对支持你?

除了有男氏和夏后氏,涂山侯人已经别无援手。

大费,慢慢地占据了极大优势。

此时,再要寻找盟友,就难上加难了。

白狼国本是一个极好的盟友,可是,小狼王见风使舵,原本和大费勾结颇深,而且,据涂山侯人所知,大费几次派遣使者对小狼王示好,所以,军中的涂山奉朝等人一直强烈反对和小狼王结盟。

涂山侯人也多次领结小狼王的阳奉阴违,实在是对他不敢报以彻底的信任。

鱼凫国,成了唯一的盟友。

只可惜,鱼凫国距离太过遥远,又有秦岭阻隔,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凫风初蕾纵有心,也没法大规模地增援。

涂山侯人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才断然拒绝了凫风初蕾派兵的好意——他不是不清楚自己的现状,而是,不想摧毁她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根基。

她的几万兵力,虽谈不上称霸天下,但足以自保。

纵大费也绝不敢轻易前去挑衅。

假以时日,鱼凫国兵力再行强大,就再也不怕大费,也不怕任何人了。

他只是想,自己还能熬到那样的时刻吗?

他下了鹿蜀,奔向军营。

迎接他的,是牟羽。

几经争战,他从沙漠里带出的十三名徭役,已经成了军中主力。尤其是牟羽,已经成了他的左膀右臂。

牟羽见了他,迫不及待低声道:“启王子,情况更坏了……”

他心里一沉,大步进了隔壁的营帐。

营帐里,横七竖八躺了几十人,皆面色青紫,腹胀如鼓,样子十分骇人。

他伸手正要摸一摸旁边的一名年轻士兵,牟羽立即道:“启王子,万万不可触摸,小心传染。他们皆是中了巫蛊剧毒……”

角落里,绑着一名全身黑衣的巫师。

他精瘦黝黑,全身只剩下一张皮包骨头。

也不知他是怎么混进来的,无论怎么严刑拷打,他都不招供,也不拿出解药。

搜遍了他的全身,也没有任何解药。

后来,军中的巫医反复分析,确认这是巫蛊之毒,这种毒,绝大多数都是没有解药的。

也就是说,这些中毒的士兵,只能活活等死了。

牟羽怕造成军心动荡,对外宣称这些士兵是吃坏了肚子,而且随即把这片营地隔离了起来。

因为牟羽和启王子本人都在这片营地,便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毕竟,如果是传染剧毒,难道不怕祸及启王子吗?

涂山侯人低声道:“可有营救的办法?”

牟羽摇摇头,面色十分难看:“我担心的是,这样下去,不但没有解药,巫蛊剧毒会更加发作。现在只是倒下了几十人,等人数一多,就再也隐瞒不住了……”

偏偏那些士兵只是昏迷,而不是死亡。

巫师要的,就是要用这些半死人来成为他们的累赘,造成军心的动荡。如果中毒的人继续增加,后果不堪设想。

涂山侯人走到角落。

半死不活的巫师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瘦的皮包骨头,就显得一双老眼特别大。

涂山侯人发现,他的眼珠子一闪而过一抹绿光。

他死死盯着涂山侯人,嘴里叽里咕噜全是苗语,涂山侯人一句也听不懂。

他干脆伸出手,冲着涂山侯人大喊大叫。

涂山侯人心里一转,立即道:“快传知晓苗语的巫医。”

几名军中巫医闻讯赶来,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听懂这个三苗巫师的话——纵然是在三苗,那也是一种极其小众的土语,据说,当今世界上只有不到几百人讲这种土话。

三苗巫师却一直死死盯着涂山侯人,叽里呱啦得更加大声了。

涂山侯人情知有异,只和颜悦色:“你们把他解开,好好看着,不要让他死了。”

左右立即上前解开了巫师身上的绳索,将他单独关在了一间小屋子里。

涂山侯人看了看一屋子的伤兵,沉声道:“立即召集所有将领开会。”

牟羽立即领命通知下去。

涂山侯人刚刚走到大本营门口,一个少女便蹑手蹑脚靠近。

“启王子……”

正是夏后氏的女儿云英。

她端着一个大陶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肉汤,“启王子,这是小女专门为你熬的肉汤,快尝尝吧。”

他看了一眼肉汤,云英嫣然一笑:“启王子太过劳累,小女也没法分担什么,只好尽力变换花样,多为启王子准备一点好吃的。这碗肉汤可不是普通的肉汤,是我弟弟云逸好不容易猎来的一只獐子。只可惜大旱,獐子太瘦了,一只两尺多长的獐子,几乎饿得只剩下一层皮了,肉也没有,只好熬熬汤……”

她指着碗里一大块獐子,嘟嘟囔囔:“你看,这是没有任何切割的獐子腿部,都瘦得皮包骨头了……这干旱太可怕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什么猎物都要死绝了……”

涂山侯人和颜悦色:“云英,你去叫你弟弟来。”

她有点意外:“有事情吗?”

“对,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们。”

云英立即道:“启王子稍等,小女马上叫弟弟来。”

不一会儿,姐弟便一起来了。

云逸兴冲冲的:“启王子,獐子肉汤的味道还不错吧?”

一大碗獐子肉汤还放在桌上,原封未动。

他很是意外:“怎么?不合启王子口味?”

涂山侯人还是和颜悦色地看着她俩。

这对十六七岁的少年,最初跟随自己出征时,都水灵灵,粉雕玉琢的。可经过这一两年的经营生活,他们虽然并未冒什么风险,生活上也得到优先照顾,可还是在干旱和饥饿之中蜕变了模样,皮肤变得粗糙,满脸的稚气也逐渐消失。

尤其是云英,一个少女,纵然从小骑马习武,可那是在家里,并不经历风吹日晒。又哪里吃得了军营这般苦楚?

他长叹一声:“大旱已久,猎物难得。这碗肉汤,你们姐弟分吃了吧。”

云英叫起来:“这怎么行?启王子,我们可是专门为你做的。我们不能吃。”

云逸也道:“军营里都半个月不见肉味了,启王子,这碗肉汤你就吃了吧,你才是统帅,我们必须先保证你的身体。”

他只道:“别管肉汤了,你们先听我说。”

姐弟二人见他神情严肃,都有点紧张。

他开门见山:“云英,云逸,我已经给你们准备了快马,并安排了两名侍卫护送,明天一早,你们便离开军营,返回夏后部族。”

云英立即摇头:“这不可能,爹爹早已吩咐我们,必须好好照顾你。”

云逸也道:“没错,我们可是奉了爹爹之命,哪敢在这时候离开启王子?再说,一个月之前,我父亲还专门捎来信息,要我们一定要好好呆在启王子身边锻炼……”

云英接口:“我们是绝不会走的。”

他还是十分镇定:“军营并不适合你们。而且,接下来,我会有别的打算,你们留下已经不合适了。”

云英狐疑地看着他:“军营里又没有别的女人,我们走了谁照顾你?启王子,这可不行,我身为你的未婚妻,绝对不能在这时候离开你……”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

“云英,你不是我的未婚妻!”

“……”

“我知道,这是你爹爹对大禹王的一片忠心,也是对我的一片忠心,可是,云英,你只是个小孩子。你不是我的未婚妻,也不必做出这样的牺牲……”

“启王子,这可不是牺牲。是我自己愿意的……启王子,我喜欢呆在你身边照顾你……”

他微微一笑:“云英,别说孩子话了。你那么小,怎么知道什么是喜欢?再说,我比你大那么多,在我心里,就当你是小孩子一般……”

云英失声道:“这么说来,启王子是不喜欢我了?”

他果断点头:“没错!我一直当你是个小孩子,在我心目中,你和云逸实在是一样的。”

云英几乎要哭起来了:“启王子……”

他还是和颜悦色:“军营真的不适合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云英,你这年龄,本该在家里绣花戏耍,根本不该在军营里受苦。这一年多,我几次派人送你们走,可夏侯首领总是坚决反对。但是,你们都看到了,军营里能锻炼什么呢?只有吃苦而已……”

“我们不怕吃苦!”

“可是,人生来并不是为了吃苦,而是为了好好活着。你们看,这里干旱缺水,别说洗澡了,就连饮水都困难,真是不适合女孩子。所以,明天早上,你们姐弟必须离开军营!”

是必须!

是命令的口吻。

云逸再不敢说什么,可云英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启王子……我不能走……我真的不能走,我走了,就再也没人照顾你了……”

“我不用任何人照顾!”

他十分干脆:“你们姐弟都看到了,这段时间,我们随时都处于急行军状态,纵然是士兵也苦不堪言,更何况你们还是少年。你们留下,不但不能照顾我,反而还需要我派人照顾你们。某种意义上说,你俩已经成为负累了。所以,你们离开,才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云英再也说不出话来。

云逸也只是搓着手,满脸不安。

涂山侯人摸出一枚令牌,交到云英手里:“你拿这枚令牌给你爹爹,他自然明白是我下令让你们姐弟回去了。记住,你告诉你父亲,我早已取消了和夏后氏的婚事,你回家后,可以自由寻找更好的男子,千万别糊里糊涂为我等候!明天早上我就不送你们了,我还有很重要的会议。”

言毕,也不等姐弟二人回答,便匆匆离去。

说是军中大会,参加的将领却只有几名核心将领,也全都是巫蛊剧毒的知情者。

所有人都看着启王子,面色各异。

实是这几天发作的巫蛊剧毒,让人人都提心吊胆。

但凡知情之人,没有任何人不担心,自己会不会一觉醒来,就变得全身乌黑,腹胀如鼓,昏迷不醒。

所有人,并不知道启王子一天一夜之内,曾经从军营赶到金沙王城,又从金沙王城赶回来。

他们只以为他出去巡视了一趟军情。

毕竟,以前他也多次亲自前去巡视军情。

牟羽最先开口:“我刚接到消息,又有十几人巫蛊剧毒发作,这样下去,只怕再也隐瞒不住了……”

军师淑均也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这样下去,不出三五天便会军心涣散,不等大费进攻,我们自己先就垮了……”

淑均,来自有男氏,是有男氏首领的弟弟,他很有智慧,算是军队里的军师,涂山侯人对他也十分信任。

“可是,你们不觉得那个巫师很奇怪吗?他已经被我们抓住,可巫蛊之毒还在蔓延。而且,他见了启王子便哇哇大叫,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可惜我们却听不懂……”

涂山奉朝皱着眉头:“我也听过三苗巫师的一些奇事,据说,他们下的毒都是无色无味,世界上根本没有解药,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有解药。照我看来,不如按照三苗的习俗,当众将巫师烧死,如此,不但可以稳定军心,也算是替被毒杀的将士们出了一口恶气!”

淑均立即道:“万万不可!巫师一死,只怕巫蛊之毒更加失控。”

“他不死,我看才会失控。只要他死了,他还怎么下毒?以我所见,不如马上生一堆火,将他活活烧死……”

所有人都看着涂山侯人。

他们其实觉得涂山奉朝说得也颇有道理,既然拿不到解药,不如当众烧死巫师,以儆效尤。

淑均却力排众议:“三苗巫师都有过人之处。据说,大费网罗了许多这种能人,如果我们可以把这个巫师收罗,也许会有想不到的作用……”

“连他说什么我们都是听不懂,怎么笼络?”

“也是,那么多士兵生死不明,要是轻易饶恕了他,怎么对其他人交代?”

涂山侯人缓缓道:“淑均的话不无道理。既然我们现在听不懂他的话,不妨先将他关起来,等找到通晓三苗语言的人再作打算。”

众人听得启王子发话,立即停止了争议。

可是,他们分明发现,启王子脸色凝重,今天的议题根本不是为了三苗巫师,而是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涂山侯人环顾四周,十分镇定:“我决定了,三日之后,全军出动,直达阳城,和大费展开决战!”

众人面面相觑。

涂山奉朝小心翼翼:“此地距离阳城虽然只有八百里里,轻骑兵出动,也不算劳师袭远。可是,阳城最少驻扎了十万兵马,我们岂能决战?”

涂山侯人还是十分镇定:“阳城驻扎的并非十万兵马,而是大费自己的三万王家护卫队。然后,距离阳城三百里外,是有扈氏的三万兵马。至于其他方国之军,距离阳城都在千里之遥,只等大费号令才会赶到阳城。所以,我们要直接面对的,只有六万兵马而已!”

就算是六万兵马,也是己方的三倍。

所有人都只是看着启王子,不敢轻易表态。

淑均却打破了沉默:“我支持启王子的决定。”

所有人都看着他。

他苦笑一声:“各位应该都很清楚,我们的粮草最多只能坚持一个月了。这以后,要想再得到粮草,纵不是难如登天,也是非常困难。普通士兵暂时还不知道这一点,可是,越到后期,越是无法隐瞒。难道我们就困在这里,眼看着一天天断粮等死?既然如此,不如奋力一搏,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涂山侯人缓缓地:“我们不但要奋力一搏,还需要一场胜利!”

没错,那是一场决定整个战争走向的胜利——所有处于观望状态的、首鼠两端的人,都在等待一个结果。

如果一直龟缩不前,便是慢性自杀,再也无法获得任何支持。

直捣阳城,纵然是小小的胜利,也足以警醒天下,改变这种僵持的局面。

淑均干脆站起来,走了几步,“我知道有一条近路,可以直接避过有扈氏的三万大军。这是一条秘密王道,是大禹王生前治水时发现的,整个大夏十二部族只有我和夏后首领才知道。”

涂山奉朝大喜:“有扈氏也不知道?”

他摇摇头:“大禹王对夏后氏和有男氏最为亲厚,这秘密也只告诉了他两人。我也是出发到启王子军中时,我大哥才告诉我的。”

牟羽也大喜:“这么说来,我们要直接面对的,岂不只剩下大费的三万大军了?”

淑均摇摇头:“有扈氏虽然驻扎到了距离阳城三百里之外,但在一百里内设置了五千拱卫王都的精锐部队。我们虽然可以派出先遣队轻装简从,夜行军直奔阳城,可大军赶到时,不可能不被发现,有扈氏的大军立即就会随后赶来,到时候,我们可能就会被前后夹击……”

那正是大费所乐意看到的。

涂山侯人问:“在有扈氏赶来之前,我们能有多少时间?”

“多则一天,少则半天。”

涂山侯人略一沉吟,朗声道:“已经足够!传令下去,三日之内,不,马上令人生火做饭,让士兵吃饱喝足,午夜出发,进军阳城!”

众人都吓一跳。

马上出发?这么仓促?

淑均却立即道:“启王子好主意!大费派出三苗巫师,可能正等着看我们的笑话,以为我们已经焦头烂额了,我们偏偏此时出发,杀他个措手不及……”

牟羽也道:“正是!如此,也可避免士兵们军心动荡!一鼓作气,也许反而会有想不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