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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直到你打电话来说要见我,我才知道他大衣口袋里还有一张写了几句诗的报纸。我承认当时有那么一刻我为自己竟会忽略了这个细节而感到有些恐慌,可是我马上想到这只是个可以原谅的小失误,也就不在意了。这失误无论怎样都不会危及我非凡的成就。我让他留着那件破大衣,是想把它当做一件布景道具。即使证明那上面有肯瑞克的笔迹,警方也不会感兴趣,他们已经认定这个年轻人是查尔斯·马丁了。

我乘午夜的火车回到伦敦。到达尤斯顿时是三点半,由于心里异常兴奋,我一路乐颠颠地走回家。一回到家,我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沉。七点半,马哈茂德过来叫我,并提醒我九点半有约会,要见巴黎来的代表。

第二天晚上,在交通高峰时段,我开车去维多利亚车站,从寄存处取出肯瑞克的两个箱子。我把它们拿回家,把衣物上所有制造商的标记都撕掉,把能辨清身份的物件都拿了出来,然后把它们用帆布包好缝起来,寄到近东地区的一个难民组织。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如果你有什么东西不想要了,不要烧掉它,把它寄到南海偏远的一个岛上去就行了。

当我把他的卧铺间收拾完后,那个包厢也像浸在威士忌酒里一样。当车窗外闪过库鲁镇的灯光时,我开始实施最后一步——把装着半瓶威士忌的酒瓶扔在地上,任它在地毯上滚来滚去。火车减慢速度时,我打开了车厢门,随手关上,接着沿着过道一直往后走了几个车厢;我站在那儿,装作悠闲随意地看着站台上来往的人群,然后走下火车,来到站台,沿站台不慌不忙地往前走。因为我穿着大衣,戴着帽子,看起来不像要上车的乘客,所以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一想到这个令人钦佩的、言语谨慎的年轻人肯瑞克再不会开口说话了,我更期待早日独享我的劳动成果。真的,昨天我还在确认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我新的远征,并计划下星期就出发。当然今天早上金西·休伊特的这封信彻底改变了一切。我的成就和劳动成果通通化为乌有。但是没有人能把这成就本身从我这儿夺走。即便我不能以瓦巴的发现者著称于世,也会以这桩完美凶杀案的策划者而扬名天下。

肯瑞克的脑袋很坚固。当然我指的是他抵御酒精的能力,而不是指抵御沙袋袭击。那天晚饭时我一直劝他喝威士忌,最后还劝他喝下一大杯饯行酒,其他人看到这情景都会退缩的。他刚看到大半杯纯威士忌时,还真有点犹豫。但正如我说的那样,他总是急于取悦我,于是他二话没说,一口把酒全干了。他这时仍没醉,或者说看上去没完全醉。但是他死的时候,血液和胃里一定浸满了威士忌。

我不甘心为金西·休伊特的胜利秉烛庆贺。但我年纪太大了,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卓著的成就了。不过,我可以放一把火让金西·休伊特神坛上的烛火黯然失色,了无生趣。火葬的我干柴与烈火将成为一个烽火台,照亮整个欧洲;我在谋杀策划方面的成就会像奔涌的潮水将金西·休伊特和瓦巴城都扫进全球报界的垃圾堆。

从那时起,我就像他们在剧院说的那样,开始布置现场。我想我没有漏掉一丝细节,是吗,格兰特先生?每一个细节都想得那么周全,做得那么完美,甚至洗手盆上的断发和他手掌上的灰尘我都没放过。在我留下的小箱子里,放了几件我自己的、洗得干干净净的旧衣服,样式是他平时常穿的那种。然后又把我自己仅存的那点带有法国风情的东西放进箱子里:一本法语小说,一本《圣经》。当然喽,这箱子里也装着最重要的道具——酒瓶。

今天傍晚,黄昏时分,我会在欧洲最高山的最高峰点燃将自己火葬的圣火。马哈茂德对此一无所知,他以为我们要乘飞机去雅典。但是他已经跟了我这么多年,没有我他会很不开心的,所以我要带他一起殉葬。

这时他还活着,但当火车经过拉格比车站时,他已停止了呼吸。

再见了,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你这么聪慧的一个人却要把自己的才能浪费在苏格兰场这样愚蠢透顶的机构里,实在让我感到痛惜。你真聪明,竟会发现查尔斯·马丁不是查尔斯·马丁,而是某个叫肯瑞克的人,为此我向你致敬。可你不够聪明的是,没发现他并不是意外死亡。没有人会聪明到发现我就是杀害他的凶手。

我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换上查尔斯·马丁的记事本和其他东西。

请把这封信作为对你表示尊重、诀别的纪念,卢卡斯太太会在星期五早上把它寄出去。

我把肯瑞克从床铺底下拖出来,把他的头在洗手盆边缘摩擦,弄出撞击的痕迹,然后又把他放在卧铺上。我仔细检查了他的衣服,发现他的装束极具世界主义色彩:他的内衣好像是印度的水洗布;西装是香港做的;鞋子是卡拉奇的;手表是那种廉价的金属表,既没刻名字,也没有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H.C.赫伦·劳埃德

如果你想享受平静,不受任何干扰的话,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就给自己买一张去苏格兰北部的火车卧铺票。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地方会像在这个卧铺车厢里这么安全。服务员一旦巡视完,就绝不会再来打扰你了。甚至在沙漠里,你都找不到这么安全的地方。

格兰特意识到廷克尔夫人带着泰德·科伦进屋来了,她一定已经进来过,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而已,因为一个苏格兰场的信封就放在他身旁的书桌上。

接下来我有三个小时不会受到任何干扰,这样我可以把一切都处理得更完美。

“还好吗?”泰德问,脸上仍怒火未消,“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做?”

大约二十分钟过后,我听到连续的关门声,这意味着“酸奶酪”正去各隔间巡查。听到他进了隔壁的车厢,我立刻开始大声洗漱。过了几分钟,就听见他敲了敲卫生间的门,问我是不是7B铺上的乘客,我回答说是。他告诉我他看到了我的票,并把它们拿走了。我听到他走过去到下一个车厢,继续他敲门查票的工作。我趁这时候溜回到7B车厢,把自己反锁在里面。

格兰特把劳埃德的信推过去让他看。

他弯下身子,像个孩子似的急切地打开两把锁。这个位置真是太完美了。我从口袋里掏出最令人满意的武器,人类当初设计它就是要用来偷袭敌人的。在沙漠地区,原始部落的人既没有刀,也没有枪,但他们用沙子做武器。一块破布,几捧沙子,就能将头盖骨像蛋壳一样敲碎;而且碎得干净利落,既不会流血,也不会有其他麻烦。他只轻轻呻吟一声,就倒在箱子上。我立刻关上门,把门锁好,仔细查看他鼻孔是否在流血。确认没有流血,我就把他拖下来,胡乱地往卧铺底下塞。这是我唯一失算的地方。这卧铺底下一半空间被一个固定的东西占着。尽管他又瘦又轻,但是他的膝盖怎么也塞不进去,仍露在外面。我脱下大衣把它搭在卧铺上,以便它可以垂下来遮住他的腿。我手忙脚乱地刚把它藏好,使它看上去很自然,这时火车汽笛就响了。我把去斯库恩的车票探出一半,和我的卧铺票一起放在镜子下面的小架子上,这样“酸奶酪”可以看到。然后我穿过走廊去厕所。这时候人们对什么都没兴趣,只想着早点儿下车。我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等待时机。

“这都是什么?”

还有不到五分钟火车就要开了。卧铺车厢的门半开着,肯瑞克面对着过道,我们站在那儿说了一会儿话,然后肯瑞克说他最好马上下车,不然可能要被拉到苏格兰高地去了。我指着放在他身旁货架上、装着过夜用品的小箱子,说:“如果你打开我的箱子,会发现里面有我给你的礼物。就留作纪念吧,希望我们能再见。”

“看看就知道了。”

上车看到乘务员是老“酸奶酪”时,我心里暗自庆幸,感觉上帝都在帮我的忙。你不了解老“酸奶酪”这个人。在他整个火车乘务员生涯中,从没对任何顾客感兴趣过。每到上班时,他的主要目标就是尽一切可能早一刻回到他自己那气味难闻的休息室里去睡觉。

泰德疑惑地把信拿起来,看了看签名,然后就认真看起来。格兰特用拇指拆开卡特赖特的信。

对我提出的任何建议,他总是欣然接受。这次他像我预计的那样,一口答应了。我们一起吃了饭,晚餐有米饭、烤肉片和用杏子做的菜,这道菜是马哈茂德教卢卡斯夫人做的。(这道菜为使杏子充分入味需要炖很长的时间。)吃完饭,马哈茂德开车送我们到尤斯顿。在尤斯顿,我让肯瑞克替我去拿卧铺票,而我则继续往前走。当肯瑞克再度和我会合时,我已找到我的车厢,站在站台上等他。我想,如果他觉得奇怪,问我为什么用查尔斯·马丁的身份旅行,我可以说我的名气太大,用假名方便些。但是他并没有问。

泰德看完信后抬起头,一脸惊愕地看着格兰特。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我觉得这一切太肮脏了。”

当我再次见到他时,我建议说,既然我们是同一天出行,我去苏格兰,他去巴黎,他不如把行李(他只有两个箱子)寄放在维多利亚的寄存处,然后提早到我家里一起吃晚饭,然后再去尤斯顿送我。

“是的,这是件邪恶至极的事。”

他安排好三号乘夜间的轮渡去巴黎。他好像特别喜欢乘轮渡。有时从他所在的地方,只需走几码远跨过一座桥就可以过河,可为了坐轮渡——那种平底船——他宁愿多绕上几英里的路。我想这次多佛轮渡应该是他第二百次轮渡之行了吧。他告诉我他已经订了火车轮渡的卧铺票,他一离开,我立刻打电话以查尔斯·马丁的名义订了一张同天晚上去斯库恩的火车卧铺票。

“虚荣。”

肯瑞克的计划是先回东方公司上班,等到我安排好了,在那儿和他会合,然后我们再一起出发去远征。他经常到布瑞特街的家里来和我讨论远征路线,并常自豪地憧憬美好的前景。我坐在那儿看着他喋喋不休地说着那些不着边际的话,想到已为他准备好这么奇妙的一套方案,觉得非常有趣。

“是的。”

当想到必须让年轻的肯瑞克守口如瓶时,我想起了这些证明。肯瑞克看起来和查尔斯·马丁很相像。

“原来这就是昨天晚报上说的那起坠机事故。在布朗峰着火的那架飞机。”

查尔斯·马丁是我的技工。他是我雇用过的唯一的欧洲人,唯一的技工。(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字眼啊!)我在最不成功的一次远征中雇用了他,那是一次半机械化的远征。因为我的那些阿拉伯人(尽管他们学东西很快)对机械方面都不在行。查尔斯·马丁是个很令人讨厌的人,除了内燃机,他对其他什么都不感兴趣,营地生活中的事他也一概不管。所以当他死在沙漠里时,我一点儿也没有为他感到惋惜。那时我们发现汽车帮不上忙,反而成了累赘,于是决定把它们丢弃,这样马丁就没什么用了(不,我和他的死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老天在做优胜劣汰吧),没有人会要他的身份证明,因为这次旅行我们是从一个海岸到另一个海岸,不会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个城镇。他的证件就放在我的包里,我和其他人都没把这当回事,就这样带着它们回英国了。

“是的。”

第二个灵感来自我拥有查尔斯·马丁的身份证件。

“他和这件事最终就这样了结了。”

那次经历引发了我第一个灵感。

“没有。”

有一次,我夜间乘火车去苏格兰,一夜没睡,写了几封信,当火车到达第一站克鲁时我下车寄信。寄完信,我坐在那里看着站台,心想,要在这时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火车是多么容易啊。火车站的乘务员出来迎接要上车的乘客,然后就走开去忙自己的事。在把行李装上远处的行李车时,会有很长一段等待时间。这时站台上空无一人。如果有人想偷偷乘车旅行,可以趁这时溜下车,没有人会知道他曾坐过这趟车。

“没有?他把一切想得都很周全,不是吗?”

由于他安排三月四号要在巴黎见他的另一个同行(可怜美丽的巴黎,总被这些野蛮人强占),我有不到两星期时间计划这次行程。实际上我根本不需要两星期时间。如果必要的话,只需两天就可达到我的目的。

“他们绝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

据我判断,这个年轻人唯一的优点是他的自制力,(你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平庸之辈上呢?)当然我指的是讲话方面。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以我的观点,让他继续保持他少有的言语谨慎的特点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

说来真够讽刺的,应该是年轻的肯瑞克把发现这山谷的消息也告诉了他。肯瑞克在伦敦的时候,我和这个年轻人经常见面。我发现这个年轻人根本不配获得这样的好运。他是一个非常平凡的年轻人。他有生之年都驾着飞机,机械地、心不在焉地在沙漠上空飞行,而那些想征服这片沙漠的人带着坚定的信心,吃了很多苦,仍一无所获。他整个计划都是我提供的交通工具,他带我去寻找他的发现。但这一切实在是太荒谬了,我为探索这片沙漠奋斗了一生,不能青史留名,却让一个从朴次茅茨后街来的,只会看仪表、开飞机的毛头小子带着我去做这重大发现;我只作为一个交通工具的提供者,一个雇骆驼的人,为其他人提供便利条件。真是想不到,一个年轻人由于一次气候恶劣和地理上的意外事故误打误撞地完成了世界探险史上一次最重大的发现,这功绩本应属于那些以牺牲生命为代价不断探索的人。

“凶手啊。劳埃德忘记了一件这么明显的事——指纹。”

今天早上我收到了我的弟子保罗·金西·休伊特的一封信,他宣布他在阿拉伯半岛有重大的发现。这封信是由《早报》办公室按他的要求发给我的,预计这一消息明天早上就能见报。作为一种礼节,我为此感激他。

“你的意思是他做这事时没戴手套?真令人难以置信。”

当然,因为我确信你一定会对此感兴趣。

“当然,他是戴手套做的。车厢里他碰过的东西没留下任何指纹,但他忘了车厢里还留有他之前碰过的东西。”

或者我应该称呼你“警官”?哦,是的。我知道你是做什么的。我没花多长时间就弄清楚了。我最得力的助手马哈茂德比你们苏格兰场那些善良的、技术不精的侦探强多了。不过我不会在此评定你的等级,因为这只是一次社交性的通信。我是以一个非凡的人对另一个值得他关注的人的态度给你写这封信的。真的,因为你是唯一曾让我产生片刻崇敬之情的英国人,所以我愿意把这些事实呈现给你,而不是提供给报社。

“什么?”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

“查尔斯·马丁的身份证件,那本《圣经》和法国小说。”格兰特用指尖轻弹放在桌上的这几样东西,“这些东西上面全是劳埃德的指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