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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6 金边夹鼻眼镜

“钥匙挂在教授的表链上。”

“我相信你没有看见,不然抹布会把翻起的油漆屑擦掉的。谁有这个小柜子的钥匙?”

“是一把普通的钥匙吗?”

“没有,先生,我没看到。”

“不是,先生,那是一把保险锁。”

“你看到这道划痕了吗?”

很好,马可太太,你可以走了。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点进展。

“打扫过,先生。”

“这位女士走进书房,来到柜子前,打开或者正要打开小柜子。就在这时,威洛比·史密斯走进了房间。她急忙抽出钥匙,匆忙之中在柜门上划了一下。威洛比抓住了她,她抄起一件近在手边的东西,朝威洛比刺去,想让他放开她,却碰巧抓了把刀子。那是致命的一击。威洛比倒在了地上,她逃跑了。也许带上了她来找的东西,也许没有。女佣苏珊在这里吗?苏珊,你听到那声喊叫声后,有没有人能从那扇门逃掉?”

“你昨天早上打扫过这个柜子吗?”

“不能,先生,那不可能。要是走廊里有人,我不用下楼就能看到。再说,也没有人开过那扇门,不然我能听到声音。”

一位年岁较大面带愁容的妇女走进书房。

“那么走这条路是不可能了,毫无疑问,这位女士是顺着原路逃走的。我知道走廊的另一头通往教授的房间,那边没有出口吗?”

“可这划痕是新的,很新。你看,铜片上被划过的地方有多亮。旧划痕的颜色应该和铜片表面的颜色是一样的。你用我的放大镜看一看。还有这油漆,这条划痕两边的油漆像犁沟两边翻起的泥土一样。马可太太在吗?”

“没有。”

“福尔摩斯先生,我注意到了,不过钥匙孔周围总是有划痕的。”

“我们应该去看一下,顺便认识一下教授。喂!霍普金斯!这点很重要,真的非常重要。教授这边的走廊也铺着椰子毛垫子。”

他看到的那道划痕是从钥匙孔右边的铜片上开始的,大约有四英寸长,小柜表面的漆也被划掉了。

“是的,先生,这又怎样呢?”

“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大致时间。这位女士走进书房,做了些什么呢?她走到了写字台旁。为什么?不是为了抽屉里的东西。要是有值得她拿的东西,那抽屉早就锁上了。她肯定是为了小木柜里的东西。哎呀!小木柜上面这道划痕是怎么回事?点根火柴,华生。你为什么没有把这一点告诉我?霍普金斯?”

“你难道没有看出这与本案有关系吗?好吧,我并不一定非要坚持有关系,也许是我错了,但我觉得这很有启发。我们一起去,你把我介绍一下。”

“先生,不过几分钟。我忘了告诉你,管家马可太太出事前不久刚刚整理过书房。她说大概是出事前一刻钟。”

我们穿过走廊。它和通往花园的那条走廊一样长。过道的尽头有一小段楼梯。霍普金斯敲了敲门,然后将我们领进了教授的卧室。房间很大,屋里堆满了书籍,书架上已经装不下,便堆到角落里,或者堆在书柜的旁边。床放在屋子中央,房子的主人正靠着枕头,躺在床上。

“哼!这桩谋杀案做得很漂亮——很漂亮。我们已经侦查完了这条小道,现在往前走吧。我想花园的门平时总是开着的吧?那么这位客人只要直接进来就可以了。当时她并没有计划杀人,不然她会准备武器,而不会从写字台上拿起那把刀子。她走过这条走廊,在椰子毛的垫子上没有留下痕迹。然后她来到了书房,她在里面待了多久呢?我们无法判断。”

我还很少见过长相如此奇特的人。他转过脸,我们看到的是一张消瘦、长着鹰钩鼻子的脸,成簇的眉毛下藏着一双深色的眼睛,隐藏在凹进去的眼眶里。他的头发和胡须全白了,只有嘴巴周围的胡须奇怪而有些发黄。蓬乱的胡须中有支雪茄在闪动,刺鼻的陈旧烟草味弥漫着整个屋子。他向福尔摩斯伸出手去时,我注意到他的手也被尼古丁熏黄了。

“肯定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

“抽烟吗,福尔摩斯先生?”他说话比较注意用词,语调听起来也有点装腔作势,“这位先生,你也来一支吗?我向你们大力推荐这种烟,这是亚历山大港73的埃俄尼第斯为我特制的。他每次给我寄一千支,可每两周我就不得不让他再寄一次。这不大好,先生们,很不好,可一个老人又有多少娱乐呢?留给我的只有雪茄和工作了。”

“从这片草地上逃走?”

福尔摩斯点燃一支雪茄,四处打量着整个屋子。

“是的,先生。没有别的路可走。”

“雪茄和工作,可现在只剩下雪茄了,”老人感慨地说,“唉!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不幸了!谁能预料会发生这样的灾祸呢?多么难得的一位好青年啊!我敢保证,再经过几个月的训练,他就可以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助手。福尔摩斯先生,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你说她一定是从这条路逃离案发现场的?”

“我还没有想好。”

我发现福尔摩斯脸上掠过极为关注的神情。

“如果你能帮助我们厘清这件毫无头绪的案子,我会感激不尽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书呆子和行动不便的人,这样的打击简直要我的命。我都快丧失思考的能力了。可你是干这一行的,这是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无论在何种紧急情况下,你都能处之泰然。有你来帮助我们,实在是万分荣幸。”

“是的,先生。她肯定是个头脑非常镇静的人。”

教授说这番话的时候,福尔摩斯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注意到他抽烟的速度很快。显然,他和我们的主人一样,很喜欢新寄来的亚历山大雪茄。

“是的,是的,的确有人从这儿走过。”福尔摩斯边说边弯腰看着草地,“这位女士走路一定很小心,否则的话,她肯定会在小道上留下痕迹。如果她走小道的另一边,便会在湿软的泥土上留下更清晰的痕迹。”

“是的,先生,这确实是致命性的打击。”老人说,“那边小桌子上的一沓稿件是我的著作,是我对在叙利亚和埃及的科普特修道院中发现的文献所作的分析,它将对现有宗教的基础产生深远的影响。而我的身体每况愈下,现在又失去了助手,真不知道还能否继续完成这部著作。天啊!福尔摩斯先生,你抽烟居然比我还快。”

“这边,先生。在小道和花坛之间的窄草地上。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昨天还看得很清楚。”

福尔摩斯笑了笑。

“草地上的脚印是在小道的哪一边?”

“我是个鉴赏家。”他说着,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雪茄,用剩下的烟头点燃,这已经是第四根了,“考兰姆教授,我不想占用你太多时间,给你添麻烦。我知道案发的时候,你正在床上,所以不可能知道什么。我只想问一个问题。那可怜的威洛比最后说的‘教授,是她’,你认为‘她’是什么意思?”

“这儿距离凯瑟姆并不远,若有人待在凯瑟姆或是去上火车是不会不被注意的。这就是我说过的那条花园里的小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保证昨天小道上没有脚印。”

教授摇摇头。

“问过了,没有发现与本案相关的可疑的人。”

“苏珊只是个农村姑娘,”他说,“你也知道这种人愚蠢得令人难以置信。我认为那个可怜的年轻人在昏迷中语无伦次地说了一些不连贯的词语,而苏珊却把它们曲解成了一句毫无意义的话。”

“问过旅店和其他可以住宿的地方吗?”

“我明白了。你自己对这起惨案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昨天火车站那儿既没有陌生人来,也没有陌生人走。”

“可能是起意外事故,也可能是自杀——我只是在这儿说说。年轻人总有他们不为人知的烦恼,也许是爱情之类的事,这是我们永远无法知道的。或许这比谋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有没有人报告看见陌生人?

“那副眼镜怎么解释呢?”

“没有,长官。”

“啊!我只是个读书人,喜欢空想,我解释不了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但是,我的朋友,我们知道爱情的晴雨表有时会表现得很奇怪。请再抽支雪茄,有人喜欢这种雪茄,我真是很高兴。当一个人在生命结束时,谁知道他会把什么东西当作心爱之物抓在手里呢?或许是把扇子,或许是只手套或者一副眼镜。这位先生提到的草地上的脚印,可这是很容易搞错的。至于刀子,有可能是那个不幸的人摔倒时扔出去的。也许我的话听起来很幼稚,不过我认为威洛比·史密斯是自杀的。”

“威尔逊,有什么消息吗?”

这种解释使福尔摩斯感到惊奇。他陷入沉思中,一面继续在屋内走来走去,一面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着雪茄。

第二天早晨,风已经停了。我们出发时,天气依然很冷。严冬的太阳无精打采地照在泰晤士河及其两岸的沼泽地上,经过一段漫长而疲惫的旅程后,我们在离凯瑟姆几英里远的一个小站下了车。在等候马车时,我们在当地一个小餐馆匆匆吃了早饭,这样一到约克斯雷旧居便可以开始工作了。一位警察在花园大门口等候我们。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考兰姆教授,请告诉我,写字台的小柜子里装的是什么?”

“那我们就坐这趟车吧。这个案子有些方面让我很感兴趣,我很乐意去调查一下。啊,都快一点钟了,我们最好还是睡上几个小时。你就在壁炉前的沙发上休息吧。明早出发前,我会用酒精灯为你煮杯咖啡。”

“没有什么小偷感兴趣的东西。家里人的证件,我可怜的妻子的来信,还有一些大学颁发给我的证书。这是钥匙,你可以自己去检查一下。”

“福尔摩斯先生,我当然希望你们能去啦。早晨六点钟有火车从查林十字街开往凯瑟姆,八九点钟就可以到达约克斯雷旧居了。”

福尔摩斯接过钥匙,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还给教授。

“哎呀!这我就帮不了你了。你是不是希望我们明天去看看呢?”

“不用了,我想这帮不了我什么忙。”他说,“我想到你花园里走走,把这件事仔细思考一下。你提出的自杀假设确实很有道理。考兰姆教授,很抱歉,我们这样打扰你。我保证,午饭以前我们不会再打扰你了。下午我们两点再来,向你报告这期间可能发生的情况。”

“没有了。我想你现在知道的同我一样多,也许比我还要多。我们已经派人去调查,是否有人在那条大路上或火车站看到过陌生人。大家都说没有。最让我头疼的是弄不明白凶手犯罪的动机,谁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了什么。”

说来也怪,福尔摩斯好像有些心不在焉。我们默默地在花园的小道上来回走了很久。

“你当然应该去。关于这个案子,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们的吗?”

我后来问:“有线索了吗?”

“天啊,太绝了!”霍普金斯大声喝彩道,“想想看,线索都在我手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不过我倒是想过到伦敦的那些眼镜店去看看。”

“这取决于我刚才抽的那些雪茄。”他说,“有可能是我搞错了,那些雪茄会告诉我的。”

他说:“你们看,眼镜的鼻夹上衬着软木,以减轻眼镜对鼻子的压力。其中一块软木已经褪了色,而且已经有些磨损,但另一块是新的。显然一块是掉过以后新换的。这块旧软木,我认为换上也不过几个月。两块软木完全相同,所以我推断,这位女士去了同一家眼镜店两次。”

我惊叫了起来:“亲爱的福尔摩斯,你到底——”

福尔摩斯把眼镜拿在手中。

“好了,好了,你会明白的。如果不是这样也没有什么害处。当然,我们还有眼镜店这条线索,不过在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愿意走捷径。啊,马可太太来了。我们和她聊五分钟,看看有什么收获。”

我说:“是的,我能明白你的推理过程。但是我承认,我不明白你是怎么断定她两次去过同一家眼镜店的。”

我以前也许提到过,只要福尔摩斯愿意,他是很会讨好女人的,而且很快就能赢得她们的信任。不到五分钟,他已经得到了马可太太的信任,他们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聊了起来。

霍普金斯露出惊讶的神情,我的面部表情肯定也是一样的。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的推理非常简单。没有什么东西能像眼镜那样说明问题,何况是一副很特别的眼镜。这副眼镜很精致,所以我断定它的主人是位女士,当然,还有那年轻人的遗言。至于说她是一个优雅的、衣着体面的人,那是因为我认为一个戴金边眼镜的人在服饰方面是不会邋遢的。你看眼镜上的这两个鼻夹很宽,说明这位女士的鼻梁很宽。这种鼻子往往比较短,也比较粗,但也有很多例外,所以这一点我也没有那么武断。我的脸很窄,但我的眼睛仍然对不上镜片的中心,所以这位女士的眼睛长得很靠近鼻子。华生,你看镜片是凹陷的,度数很高。一个女人若平时总是眯着眼睛看东西,那一定会在生理上产生影响,使她的前额、眼睑和肩膀具有某些特点。”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你说的话一点儿没错,他烟抽得很凶,从早到晚,有时候还整夜地抽。有一天早晨,我进他的房间——天啊,你会以为那是伦敦的大雾呢。不幸的史密斯先生也抽烟,但没有教授那么厉害。对于教授的身体,我也说不好抽烟是有好处还是有害处。”

惊奇的侦探拿着纸条读道:“抓捕一位举止优雅、衣着体面的妇女。她鼻子很大,两眼紧挨着鼻子。额头上有皱纹,总带着凝视的表情,很可能有些削肩膀。有迹象表明,在前几个月里她至少两次去过同一家眼镜店。她的眼镜度数很深,而且城里的眼镜店并不多,要找到她应该不难。”

“啊!抽烟会使他的胃口不好。”福尔摩斯说。

他说:“我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这也许会有用处。”

“这我可不太懂,先生。”

夏洛克·福尔摩斯伸手接过眼镜,饶有兴趣而又认真地检查起来。他把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尝试着看看东西,又走到窗口前,朝外面望去,接着把眼镜拿到灯光下,仔细地研究着。最后,他笑了笑,在桌子旁坐下,在一张纸上写了几行字,然后扔给对面的斯坦莱·霍普金斯。

“我想,教授一定吃得很少吧?”

他说:“威洛比·史密斯视力很好,所以这副眼镜肯定是从凶手脸上或者身上夺来的。”

“不一定,他的食量时大时小。”

斯坦莱·霍普金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他打开纸包,里面是一副金边夹鼻眼镜,眼镜一端垂着一条断成两截的黑丝带。

“我敢打赌,他今天上午一定没有吃早饭。我看见他抽了那么多支雪茄,大概连午饭也不想吃了。”

“正是,我也这么想过,但我们发现刀子离尸体有几英尺远,所以不可能是自杀。再说,还有他临终前的那些话也可以证明。另外,在死者紧握着的右手中,还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证据。”

“先生,这你就弄错了。事实上,他今天早晨吃得特别多。我从来没有见他吃过这么多,而且午饭他还要了一大盘肉排。我真是很奇怪,因为自从我昨天走进那间房间,看到史密斯先生倒在地板上后,对吃的东西,我连看都不想看一眼。不过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教授并没有让这件事情倒了他的胃口。”

福尔摩斯说:“除非他摔倒在刀子上。”

我们在花园里打发了整个上午。据说前天早晨,几个孩子在凯瑟姆大路上看见过一个陌生女人,斯坦莱·霍普金斯到村里去调查此事了。至于我的朋友,他好像失去了往昔的风采。我还从来没有见他这样心不在焉地处理案子,甚至连霍普金斯带回来的消息,也没有能引起他多少兴趣。霍普金斯说,他找到了那几个孩子,而且那些孩子确实看见过一个相貌完全像福尔摩斯描述的那样的女人,戴着一副普通眼镜或是夹鼻眼镜。吃饭的时候,苏珊一边服侍我们,一边也主动提到一些情况,出事那天早上史密斯先生曾出去散过步,回来半小时后就发生了惨案。她的话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极大兴趣。我不知道这与案子有什么联系,但我能清楚地感觉到,福尔摩斯把这件事纳入了他对整个案子的思考之中。突然,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了一下手表,说:“先生们,两点钟了。我们该上楼去与教授把事情谈清楚了。”

“我走到年轻人的尸体旁。尸体靠近柜子的左边,图上已经标明。伤口在脖子的右边,从后往前刺进去的,因此不可能是自杀。”

这位老人刚刚吃过午饭,空空的盘子证明了他的食欲很好,女管家说得没错。当他转过头来,闪烁的目光投向我们时,我感到他确实是个神秘的人物。他已经穿好了衣服,嘴里叼着一支雪茄,正坐在壁炉旁的一把扶手椅上。

“福尔摩斯先生,我还是搞清楚了一些情况的。我知道有人很谨慎地走进了房子,后来我检查了走廊,走廊上铺着椰子毛编的垫子,垫子上没有什么痕迹。然后我走到了书房。书房里没有什么家具,主要有一个写字台,下面有个固定的柜子。柜子有两排抽屉,中间是个小柜。小柜锁着,抽屉却全部开着。看样子抽屉从来都不上锁,里面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小柜子里面有些重要文件,但好像没有被翻动过。教授也说没有丢失东西。看来凶手确实没有偷走什么东西。”

“福尔摩斯先生,你把这个疑案弄清楚了吗?”他把身边桌子上的雪茄盒子朝我朋友这边推了过来。福尔摩斯这时也伸出了手,两人把烟盒打翻了,掉到了地上。接下来的一两分钟里,我们只好跪在地上,把散落四处的雪茄捡起来。当我们站起身来时,我注意到福尔摩斯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脸颊也泛起了红晕。我只有在一次危急的时刻,才见到过他这种临战的神情。

福尔摩斯说:“从那时起一直在下大雨,风也刮得很大。现在去辨认脚印,比看中世纪手稿还要困难。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霍普金斯,当你发现自己一无所获时,你干了什么呢?”

“是的,我已经弄清楚了。”他说。

福尔摩斯不耐烦地哼了一声。

斯坦莱·霍普金斯和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老教授憔悴的面孔不停地颤抖着,掠过一丝讥讽的微笑。

“看不出来。”

“真的?在花园里?”

“那脚印是大还是小呢?”

“不,在这里。”

“那不可能看出来。因为脚印一个也不清楚。”

“这里!什么时候?”

“真遗憾!那么草地上的脚印是进来的还是出去的呢?”

“就是现在。”

“大路早就踩成烂泥了。”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福尔摩斯先生。我不得不提醒你,这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不能这么随便。”

“那大路上呢?”

我推理的每个环节都是经过再三论证的,考兰姆教授,所以我能肯定它们是正确的。你的动机是什么,以及你在这桩疑案中扮演什么角色,我还不能确定。也许再过几分钟,你就会亲口告诉我。同时,为了方便你,我还是把已经发生的事情从头讲述一遍,好让你知道我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补充。

“遗憾的是大门旁的小道上铺了砖。”

“昨天有一位女士进了你的书房。她来的目的是要拿走你写字台里的一些文件。她自己有钥匙——我检查过你的钥匙,上面没有哪条划痕能够造成的轻微褪色。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你并不知道她来抢文件,因此,你不是同谋。”

“在花园大门口附近,一定可以找到痕迹吧?”

“这真是太有趣了,而且很有启发性。”教授吐出一口烟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既然你对这位女士已经了解这么多,那你一定知道她后来的情况了。”

“一百码左右。”

“不错,先生,我会说的。起初,你的秘书抓住了她,为了逃跑,她就刺了他一刀。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不幸的意外,因为这位女士本不想杀死那位秘书。如果是蓄谋杀人,她必定会自带武器。这场意外使她非常震惊,她不顾一切地逃离现场。不料在与秘书争斗中,她丢了眼镜。她是高度近视,没有眼镜寸步难行。她沿着一条走廊跑去,以为是她进来时的路,因为两条走廊上都铺着椰子毛织的垫子。等她发现自己跑错了方向时,已经太晚了,后面的退路已经被堵上了。她该怎么办呢?她不能退回去,也不能站在那儿不动,只好继续往前走。她上了楼梯,推开一扇门,来到了你的房间。”

“离大路有多远?”

老教授坐在那儿,张着嘴,目不转睛地盯着福尔摩斯。他那表情丰富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他强作镇定地耸耸肩,发出一阵假笑。

“通向大路。”

“你说得一切很精彩,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可是里面有个小小的漏洞。我本人一直就在房间里,一整天都没有离开过。”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这条小道通向哪里?”

“考兰姆教授,我知道这一点。”

“我在侦查中发现,凶手很谨慎老练,小道上没有留下任何脚印。但是小道旁边的草地肯定有人走过,他这样做,就是怕留下脚印。我没有找到任何证据,但那里的草确实被人踩倒了,肯定有人走过。这个人一定是凶手,因为雨是昨天夜里下的,园丁和其他人今天早上还没有去过那里。”

“你是说我躺在那张床上,居然没有注意到有女人来到我的房间?”

这张图很粗略,只是画了那些我认为重要的几点,其他的地方你可以到现场考察。首先,假设凶手进了屋,那么他或她是怎么进来的呢?毫无疑问是经过花园后面的小道从后门进来的,因为这里直通书房。走别处都要复杂得多。而且凶手一定是顺着原路逃跑的,因为另外两个出口,一个被跑下楼梯的苏珊挡住了,另一个直接通往教授的卧室。于是我立刻开始检查花园的小道,最近刚下过雨,小道很潮湿,一定会有脚印留下来。

“我并没有这么说。你肯定知道她走了进来。你和她说了话,并且你认出了她,还帮助她逃跑。”

他打开那张草图,放在福尔摩斯的膝盖上。我站起来,来到福尔摩斯的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着这张草图。

教授再次发出一阵尖笑声。他猛地站了起来,两眼飘出最后一丝希望。

“先请你看看这张草图,福尔摩斯先生,从图上可以粗略地看出教授书房的位置以及其他与案情有关的各处的位置。这样你就可以了解我侦查的过程。”

“你真是疯了!”他嚷道,“你净胡说。我帮她逃跑?那她现在在哪儿?”

“条件齐备了吗?好像还差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的朋友苦笑说,“让我们先听听你的意见,你认为这件案子是怎么回事呢?”

福尔摩斯指着房间角落里一个高高的书柜说:“她就在那里。”

“这时女管家也赶到了现场,但是晚了一步,没有听到年轻人的遗言。她让苏珊守着尸体,自己跑到教授的房间。教授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十分紧张,因为他听到了叫喊声,知道家里发生了可怕的事情。马可太太肯定地说,教授当时还穿着睡衣,莫提迈尔通常是十二点钟来帮助教授换衣服。教授说他还听到了远处的叫声,但其他的事情就一无所知了。他无法解释年轻人的遗言:‘教授,是她。’不过他认为这是神志不清的胡话。他相信威洛比·史密斯没有任何仇人,也无法解释这起案子的动机。教授的第一反应就是派园丁莫提迈尔去报警。没过多久,当地警长就请我过去了。我到达现场前,一切都没有动过,而且警长还严格规定不让任何人从小道走进那栋房子。福尔摩斯先生,这件案子是运用你的理论的好机会。条件都已经齐备了。”

我看见老人猛地挥了挥手,冷酷的脸上掠过一阵可怕的痉挛,然后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就在这时,福尔摩斯所指过的那个书柜忽然开了,一个女人冲到了房间里。

开始女佣认为史密斯已经死了,但她从冷水瓶里弄些凉水浇在他的额头上时,他竟睁开了眼睛,喃喃地说:‘教授,是她。’女佣发誓说这是他的原话。他右手举了起来,努力想再说些什么,但随即便倒下死了。

“你说对了!”她大声叫道,话语中带着一种奇怪的异国腔调。

女佣吓坏了,愣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跑下楼去。书房的门关着,她推开门,看见年轻的威洛比·史密斯先生仰面躺在地板上。起初她没有看见伤口,当她想把他扶起来时,却看见鲜血正从他脖子下面喷涌出来。他的脖子被刺了一个不大但很深的伤口,切断了颈动脉。凶器就在他旁边的地毯上,那是一把书桌上封文件用的老式小刀。刀把是象牙的,刀身很硬。这把刀是教授书桌上的文具。

“你说对了!我是在这里。”

“现在我要说的是女佣苏珊·塔尔顿的证词,只有她还能确切地说些当时的情况。事情发生在上午11点至12点之间,她当时在楼上前面的卧室里挂窗帘。考兰姆教授还没有起床,在天气不好的时候,他很少在中午前起床。女管家正在房子后面忙着干活。威洛比·史密斯一直待在他兼作起居室的卧室里。这时她听到威洛比穿过走廊,下楼走进正好位于她脚下的书房。女佣没有亲眼看到他,但是她说她决不会弄错他那种有力的、迅速的脚步声。她没有听到书房关门的声音,但一两分钟后,楼下传来了一声惨叫。声音疯狂嘶哑,听上去很怪且很不自然,分辨不出是男人还是女人发出的声音。同时,又传来重重的”砰的一声,震得整栋房子都晃动了,然后是一片寂静。

她身上沾满灰尘,衣服上挂着从墙上蹭来的蜘蛛网,脸上也带着一道道的灰尘。她长得说不上漂亮,与福尔摩斯描述的完全符合,只是她的下巴比较长,显得有些倔强。由于视力太差,同时又刚从暗处走到明处,她站在那儿,不停地眨着眼睛,努力地辨认着我们的位置和身份。尽管她并不漂亮,但她举止端庄、神态从容,展现出一种顽强和豪迈的气质,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他说:我想就是找遍整个英格兰,也找不出一家像教授这样与外界隔绝的。一连数周,他家可以没有一人迈出花园的大门。教授醉心于自己的研究,对其他一切事情不闻不问。年轻的史密斯不认识一个邻居,过着和他主人一样的生活。推轮椅的园丁莫提迈尔有退伍抚恤金,他曾经参加过克里米亚战争,也是个好人。他住在花园的另一头,那儿有三间农舍。这些就是住在约克斯雷旧居的所有人。而且,花园的大门离伦敦到凯瑟姆的大路只有一百码。门上有门闩,但谁都可以进来。

斯坦莱·霍普金斯抓住她的手臂,要给她戴上手铐,但她神色庄严地把霍普金斯轻轻推开。老教授靠在椅子上,脸庞抽动着,目光阴郁地看着她。

狂风在咆哮,刮得窗户吱吱作响。福尔摩斯和我往壁炉旁凑了凑,年轻的侦探在不慌不忙地向我们讲述着这桩离奇的案件。

“是的,先生,我是被捕了。”她说,“我站在柜子里可以听到你们说的,知道你们掌握了事情的真相。我全部承认,是我杀了那个年轻人。你说得对,那只是意外事件。我甚至都不知道手里抓的是刀子,因为在绝望当中,我随便从桌子上抓起一样东西朝他刺去,我只想让他放开我。我说的这些都是实话。”

“案情的经过我已经弄清楚了,”斯坦莱·霍普金斯说,“我想知道的是它们说明了什么。据我的调查,事情是这样的:几年前,一位叫考兰姆的教授买了这栋约克斯雷旧居。教授因为有病,行动不便,一半时间躺在床上,另一半时间拄着拐杖,在房子四周一瘸一拐地走走,或者坐在轮椅上让园丁推着在园子里转转。周边的邻居都很喜欢与他来往,他在那儿是有名的学识渊博之人。他家里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女管家马可太太,还有一位女仆人苏珊·塔尔顿。教授搬到这里以后,她们就一直在服侍他,而且她们看上去脾气都很不错。教授在写一本专著,约一年前,他觉得需要雇用一个秘书。最先用的两位秘书都不太合适。第三位威洛比·史密斯先生是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教授对他很满意。他的工作是上午记录教授的口述,晚上查阅与第二天工作相关的资料。威洛比·史密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剑桥,口碑都很好。我看过他的证明材料,他一直是位品行端正、性情温和且工作很勤奋的年轻人,没有什么不良记录。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今天上午在教授的书房里惨遭谋害。”

福尔摩斯说:“夫人,我相信你说的是实话。我看你身体很不好。”

“把情况详细讲讲。”他说。

她脸色很难看,加上脸上带着一道道的灰尘,越发显得可怕。她坐到床边,继续说:“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我想把事实真相全部告诉你们。我是这个人的妻子,他不是英国人,他是俄国人。我不想说出他的名字。”

福尔摩斯点燃一支雪茄,靠在椅背上。

老人第一次有了动静。

“是的,我搞不懂事情的起因。依我看这是我所办过的最复杂的案子,但是刚开始时却显得很简单,好像根本不会出错。福尔摩斯先生,让我苦恼的是我找不到作案的动机。死了一个人,这点不用怀疑,可我却看不出任何人有任何伤害他的理由。”

“上帝保佑你,安娜!”他大声说,“上帝保佑你!”

“那就是说你还没有搞清楚这个案子,是吗?”

她非常蔑视地向老人的方向瞥了一眼。她说:塞尔吉斯,你为什么如此留恋这痛苦的生活呢?你这一生伤害了许多人,甚至对于你自己也没有好处。但是在上帝召唤你之前,却不该由我来结束你的生命。自从我踏进这个该诅咒的家门,心里就备受煎熬。但我必须把一切都说出来,否则就太晚了。

“报纸只登了一小段,而且与事实不相符,所以没看也没关系。我倒是抓紧时间到现场去了一趟。约克斯雷在肯特郡,离凯瑟姆七英里,离铁路三英里。我下午三点一刻接到电话报案,五点钟到了约克斯雷旧居,进行了现场勘查,然后坐最后一班火车到了查林十字街,又雇辆马车直接到你这里来了。”

“先生们,我已经说过,我是这个人的妻子。我们结婚时,他五十岁,而我还是一个二十岁的傻姑娘。那是在俄国的一座城市的一所大学里,我不想说出那地方的名字。”

“十五世纪以后的事情我今天都没有看。”

“上帝保佑你,安娜!”老人又咕哝了一句。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先生。今天下午我忙得不可开交。你看了晚报上报道的约克斯雷那件案子没?”

“我们当时是改革家、革命者,或者说是无政府主义者。他和我,还有其他许多人。后来我们遇到了麻烦,一个警官被杀了,我们许多人被逮捕,警方在悬赏寻找证据。为了活命和得到一大笔赏金,我丈夫出卖了他自己的妻子和同志。是的,由于他的供词,我们都被逮捕了。有些人被送上了绞刑架,有些人被流放到了西伯利亚。我也被流放到西伯利亚,但不是终生流放。我丈夫带着这笔不义之财来到了英国,一直过着安宁的生活。但是他很清楚,如果我们的同志知道了他的下落,不出一个星期,正义就会得到伸张。”

“来根雪茄,我们的大夫还要给你开个处方。这样的夜晚,一杯热开水加柠檬是绝佳的良药。这样的天气来造访我们,肯定有要紧的事情吧。”

老人哆哆嗦嗦地伸手拿起一支雪茄。“安娜,我听候你的处置,”他说,“你过去一直对我很好。”

“我亲爱的霍普金斯,靠近火一些,暖暖你的脚。”福尔摩斯说。

“我还没有把他最大的罪恶告诉你们。”她说,“在我们的同志中,有位我最亲爱的一个朋友。他高尚无私、充满爱心,而这些正是我丈夫所缺乏的。他痛恨暴力。如果说暴力革命有罪的话,那我们都有罪,但他没有。他总是写信给我们,劝说我们不要采取暴力革命路线。这些信件本来可以救他出来。还有我的日记,因为我每天都在写日记,记录我对他的感情和我们俩的观点。我丈夫发现了这些信件和日记,就偷偷把它们藏了起来,同时还尽力证明这位年轻人应该判死刑。他没有得逞,但是阿列克谢还是被当作罪犯流放到了西伯利亚,在那里的一个盐矿做苦力。好好想想,你这恶棍!品格那么高尚的人现在过着奴隶一样的生活,而你,你的生命就在我手中,可我还是放过了你。”

侦探走上楼梯,他的雨衣在灯火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我帮他脱下雨衣,福尔摩斯把壁炉的火拨得更旺。

“安娜,你一直是个高尚的女人。”老人边说边继续抽着雪茄。她站起身,紧接着痛苦地哼了一声又坐了下来。

“上来吧,我亲爱的朋友,”楼上传来了福尔摩斯的声音,“我希望在这样的夜晚你不会给我们安排什么事情。”

她说:请让我把话说完。我刑满释放后,就立即设法寻找我的日记和那些信件,因为如果把它们交给俄国政府,我的朋友就能获得释放。我知道我丈夫来到了英国。经过几个月的察访,我找到了他的住址。我知道他还保存着我的日记,因为我在西伯利亚时,曾收到过他的一封信,他在信中指责我,并且还引用了我日记中的几段话。但是我了解他睚眦必报的性格,他决不会自愿把日记交给我。我必须自己想法子拿到它。因此我请了一位私家侦探,让他到我丈夫家来做秘书——也就是你的第二个秘书塞尔吉斯。他发现那些文件藏在那个小柜子里,而且还弄到了钥匙的印模,但他不愿意再做别的事情。他给我画了房子的平面图,而且告诉我,秘书上午要到楼上教授房间里工作,这个时间书房一般没有人。于是我鼓起勇气,亲自来拿回这些文件。我成功了,可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啊!

“他在吗?”霍普金斯急切地问。

“我刚刚拿到文件,正要锁上柜子,突然被那位年轻人抓住了。那天早晨我曾经遇见过他。那是在来这里的路上,我向他打听考兰姆教授的住处,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为教授干活。”

当我们这位深夜访客走到大厅的灯光下时,我马上就认出了他。此人正是年轻的斯坦莱·霍普金斯,一位很有前途的侦探,福尔摩斯曾经多次特别关照他。

“这就对了!”福尔摩斯说,“秘书回来后,告诉教授他遇到了一位什么样的女人。威洛比在临死前想要说的是:就是他和教授说起过的那个女人杀了他。”

“想做什么?他是来找我们。华生,我们得准备大衣、围巾、套鞋等装备来对付恶劣的天气。稍等一下!马车又要走了!这下我们得救了。要是他想请我们出去,肯定会把马车停在外面等着的。亲爱的华生,赶快下楼开门去,其他人都已经休息了。”

“请让我把话说完。”那位女士用命令的口吻说,她的脸庞抽搐着,好像非常痛苦,“我见他倒下,就赶紧逃离书房,由于慌不择路,结果来到了我丈夫的房间。他说要告发我,而我告诉他,他的命运就掌握在我的手中。如果他把我交给警察,我就会向我们的组织告发他。我这样做倒不是为了自己苟活,只是想完成自己的使命,救出我的朋友。他知道我说到做到,也明白他的命运和我的命运连在了一起。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才把同意我藏起来。他把我塞进了那个黑暗的角落里。那是这栋老房子过去留下来的,只有他一人知道。他自己在房间用餐,这样就可以分给我一些。我们双方商量好,等警察一走,我就趁黑夜悄悄溜出去,永远不再回来。但你最终识破了我们的计划。我要说的就这些。”

“他想要做什么?”我大声说。

她从胸前拿出一个小包裹,说:“这个小包裹可以救阿列克谢。我把它托付给你,我相信你的荣誉感和正义感。请收下,并把它转交给俄国大使馆。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现在——”

狂风呼啸中,传来了一阵“嗒嗒”的马蹄声,还有车轮与马路摩擦发出的“吱嘎”声。我刚才看到的那辆马车停在了我们的门前。一个人走下了马车。

“拦住她!”福尔摩斯大喊。他健步穿过房间,从她手里夺下一个小药瓶。

“华生,幸好我们今晚不用出去。”福尔摩斯边说边放下放大镜,卷起手稿,“我已经做了不少事情了。这些活可真伤眼睛。依我看来,这不过是15世纪后半期的一所修道院的记事簿。喂!喂!喂!这是什么声音?”

“太晚了!”她说着,慢慢倒在了床上,“太晚了!我出来之前,就已经服了毒药。我的头好晕!我要死了!先生,拜托你,不要忘记……那个小……包裹。”

事情发生在11月底一个风雨大作的夜晚。福尔摩斯和我默默地坐了一个晚上,他用一个高倍放大镜辨认一张古旧手稿上的残留字迹,而我正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一篇最新发表的外科论文。屋外,狂风从贝克街呼啸而过,雨点猛烈地敲打着窗户。说来也怪,住在城市中心,方圆十英里内全都是人工建筑,却仍能感到大自然对人类坚不可摧的控制,仍能感到在大自然巨大的力量面前,整个伦敦显得像田野里无数的小土丘一样。我走到窗子边,望着窗外空无一人的街道。零零星星的街灯照在泥泞的道路和发光的人行道上。一辆单人马车溅着泥水从牛津街的尽头驶了过来。

在我们回伦敦的路上,福尔摩斯说:“这个案子很简单,但在某些方面值得深思。从一开始,案子就围绕着夹鼻眼镜展开。如果不是那位年轻人临终前碰巧抓住了那副眼镜,也许我们很难侦破此案。根据镜片的厚度,我确定眼镜的主人如果没有它,几乎寸步难行。霍普金斯先生,当你试图说服我相信她确实走过那片狭窄的草地,而没有一个脚印时,你还记得吗,我当时说过,这种做法很不寻常,值得注意。我当时已经确定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她还有一副备用眼镜。于是我开始认真考虑另外一种可能性,她还留在房子里。当我发现两条走廊非常相似时,我就想到她可能走错了路,走进了教授的房间。所以我特别留神寻找证据来证明这种假设。我仔细察看了教授的房间,看看是否有可以藏身之处。地毯是整块的,而且牢牢钉在地上,所以我排除了下面有暗门的可能性。书柜后面很可能有藏身的地方。你知道老书房里常有这种结构。我注意到地板上到处都堆满了书,只有一个书柜前是空着的,那里可能就是一扇门。我找不到任何证明性的迹象,但地毯的颜色很深,很容易进行检查。于是我故意抽了许多支那种上等雪茄,把烟灰洒在那个可疑的书柜前。这种方法很简单,却非常有效。然后,我就下了楼,而且弄清楚了考兰姆教授的饭量增加了——这很容易让人猜到他还让另外一个人吃饭。华生,你当时也在场,但你没有明白我谈话的意思。后来,我们再次回到教授的房间。我打翻了雪茄盒,并借此机会仔细检查了地毯。根据烟灰上留下的痕迹,我能清楚地看到她在我们出去的时候,从躲藏的地方出来过。好了,霍普金斯,我们到查林十字街了。祝贺你,圆满解决了这个案子。我知道你要回警察总部。华生,我们俩该一起去一趟俄国大使馆。”

记载着我们1894年工作经历的手稿一共有厚厚的三大本。看着它们,我承认要从这么丰富的材料中,选出那些最有趣味、同时又最能说明我朋友的特殊才能的那些知名案件,对我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把这些手稿翻阅了一遍,看到了令人厌恶的红水蛭事件和银行家克劳思比的惨死,看到了阿德尔顿惨案和英国古墓里的奇异陪葬品。发生在这期间的案子还有著名的史密斯-莫蒂麦继承权案件,以及追踪和逮捕了香榭丽舍大街的刺客胡列。后面这个案子的侦破使福尔摩斯赢得了法国总统的亲笔感谢信和法国勋章。虽然上述每个案子都值得一写,不过总的说来,我认为它们都比不上约克斯雷旧宅案。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有很多扣人心弦的情节,不仅包括了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还有案情出人意料的发展和离奇的作案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