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福尔摩斯探案集 > 福尔摩斯探案集3 歪唇男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3 歪唇男人

“是的,不过信却是出自他之手。”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道,“肯定这不是您丈夫的笔迹,夫人。”

“我还觉得,不管信封是谁写的,地址都是后来问到的。”

他迫不及待地抓住那张纸条,将它摊开在桌子上,把灯拿到跟前,聚精会神地查阅着。我离开坐椅,从他背后凝视那张纸。信封的纸质很粗糙,上面盖有格雷夫森德的地方邮戳,以及当天的日期,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此时早已过了午夜。

“您为什么这么说?”

“当然可以。”

“您请看,这人名,完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的。其余的字呈灰黑色,这说明写完后用吸墨纸吸过。如果是一气写成,之后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会呈现出深黑色了。这个人是先写的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的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对这个地址并不熟悉。这当然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是小事才尤为重要。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吧!哈哈!信里还附了件东西呢!”

“我能看看吗?”

“是的,是戒指,是他的图章戒指。”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着,手里举着一张小纸条。

“您能肯定这就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什么?”他吼道。

“这是他笔迹中的一种。”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收到了他的来信,也许您可以解释一下,这又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就像触了电一样。

“一种?”

“星期一。”

“是他匆忙之中用的一种笔迹。这和他平时的笔迹不同,不过我完全认得出来——亲爱的:别害怕。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的。一个大错已经被铸成,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纠正过来,请耐心地等待。内维尔。”

“他是在哪一天遇害的?”

“这信是用铅笔写成的,写在一张八开本大的书的扉页上,纸上并没有水纹。嗯!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哈!信的封口是用胶水粘住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封这封信的时候这个人嘴里还嚼着烟草。太太,您敢肯定这笔迹确实是您丈夫的吗?”

“我不认为是这样。可能是……”

“我敢肯定,这绝对是内维尔的笔迹。”

“是被谋杀了?”

“而且还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好了,圣克莱尔太太,现在已经是云开雾散,虽然我还不敢冒险地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是的。”

“可是他一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你认为他死了?”

“除非这笔迹是他们巧妙的伪造,为了引诱我们误入歧途。那枚戒指,说到底,根本证明不了什么。它可以是从您丈夫手上取下来的!”

此时,福尔摩斯正仰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那么,太太,坦率地讲,我不这样认为。”

“不,不,这是他的亲手笔信啊!”

“请您说老实话,说啊!”她站在地毯上重复道,双眼直盯着他。

“很好。不过,它也可能是星期一写的,而今天才寄出来的。”

“请您说真心话,您觉得内维尔还活着吗?”这个问题似乎把夏洛克·福尔摩斯给难住了。

“那倒是有可能。”

“在哪一方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里可能发生了很多事情。”

“请您不要担心我的情绪。我是不会歇斯底里的,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晕倒。我只想听听您实实在在的意见。”

“哦,福尔摩斯先生,您就别再给我泼冷水了。我知道他肯定没出什么事。我们夫妻之间,有一种敏锐的感应能力。一旦他遭遇不幸,我是能够感觉得到的。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而我当时正在餐厅里,心里就感到他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所以立刻跑到楼上去。您想这样一件小事我的反应都这么快,而对于他的死亡,我又怎么会连一点儿感应都没有呢?”

“当然可以,太太。”

“我经历的事情太多了,当然清楚一位女士所获得的印象也许会比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有价值。在这封信里,您确实有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您的看法。可是,如果您的丈夫还在世,而且还能写信的话,那他为什么还待在外面而迟迟不回家呢?”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道,这时我们已经来到了一间亮亮堂堂的餐厅,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我想直截了当地问您几个问题,希望您坦诚地回答我。”

“我想象不出这是为什么,这真是不可思议。”

“亲爱的太太,”我说道,“我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战士,就算不是这样,跟我您也不用客气。只要能为您或我的老朋友提供帮助,我将会感到非常高兴。”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的时候,没和您说些什么吗?”

“见到您非常高兴,”她边说边和我热情地握手,“由于最近我受到的打击是那么突然,所以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地方,请您原谅。”

“没有。”

“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我过去接办的几件案子里,他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能把他请来和我一起调查我很高兴。”

“您在天鹅闸巷见到他时是不是吓了一大跳?”

“感谢上帝!请进来吧!你们一定非常辛苦,忙了整整一天了。”

“吓坏了。”

“没有。”

“窗户是打开的吗?”“是的。”

“没有坏消息吗?”

“那么,他也能够叫您了?”

“没有。”

“是这样的。”

“没有好消息吗?”

“据我了解,他只是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开始还满怀希望地喊着,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摇头耸耸肩,随即就开始痛哭起来。

“对。”

马车停在一座大别墅前,四周的庭院将这座别墅环绕其中。这时跑过来一个马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了一条通往别墅前的弯弯曲曲的碎石小道。我们走近别墅前时,别墅门便打开了,一位肤色雪白的金发女士站在门口,身穿一件浅色细纱布的衣服,粉红色蓬松透明的薄纱边镶嵌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楚楚动人。她一手扶门,一手半举,神情急切。她身子微微前倾,探首向前,她那渴望的目光和欲问又止的样子,好像要向我们询问些什么。

“您认为他是在向您呼救吗?”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调查,圣克莱尔太太已经很热情地为我们安排了房间。你大可以放心,她一定会热烈欢迎我的朋友兼同事的。华生,我还真的害怕见到她,在没有得到她丈夫的消息之前,我们到了。”

“是的,他还挥动着他的双手呢。”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但是,那也许是一种吃惊的喊叫。他出乎意料地看到您而使他大吃一惊,也会使他挥动双手,不是吗?”

“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道,“我们这短短的旅途,一路上竟然穿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角,最后到达了肯特郡。看到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在那灯旁坐着一位女士,她万分焦急,静听动静的耳朵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蹄声了。”

“有可能。”

就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细说着这一连串稀奇古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也疾驰着驶过了伦敦城郊区,直到那些零零落落的房子被我们甩在身后,接着马车辚辚地行驶在两旁有篱笆的乡间小路上。他刚把事情讲完,我们正从两个人口稀稀落落的村庄之间穿过,有几家窗户里透着微弱的灯光。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吗?”

“在没有更好的假定之前,我们就权当这个假定是正确的。我之前说过,休·布恩已经被抓进了警局,可是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他以前有过犯罪行为。多年以来,人们都知道他是以乞讨为生的,他的生活看上去很平静而且并无害处。现在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那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从前一样远远还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人现在在哪儿?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联系?我承认,在我的办案经历中,我想不出有哪一个案子像这件案子,乍一看好像很简单,可是办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他突然间就消失得不见踪影了。”

“听起来很可能是这样。”

“他也可能是突然跳了回去。您没有看见房里还有别人吧?”

“不,先生,但是这件事也许能够说得通。假设布恩在没有别人看到的情况下,将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接下来会做些什么呢?当然他会立即想到处理那些会暴露真相的衣服,于是他将上衣抛出窗外。就在他准备抛的时候,他想到衣服可能会随水漂浮,而不会下沉。他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他已听到那位太太要抢着上楼而和印度人在争吵呢,也许他已听到他的印度同伙说一些警察正在朝这个方向跑来。这时必须分秒必争。于是,他一下子冲到藏着他乞讨得来的钱的地方。他大把抓起硬币塞满所有的上衣口袋,这样就能将那件上衣沉到水底。把这件上衣抛出去以后,要不是听到楼下传来匆促的脚步声,他原本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其他的衣服。等到警察赶到的时候,他刚刚来得及关上窗户。”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无赖在楼梯脚下。”

“但是正如你刚才所说的,他的其他衣服都在房间里被发现了,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的确是这样。就您当时所见到的,您丈夫穿的还是他平日穿的那身衣服吗?”

“嗯,我想你肯定猜不出来。所有的上衣口袋都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一共是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难怪那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冲走。不过,人的躯体就要另当别论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水势汹涌澎湃。躯体可能被潮水卷走了,而这件上衣因为太重而被留在了泥滩上。”

“可是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十分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我想象不出来。”

“他以前是否提到过天鹅闸巷?”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便晕了过去,一位巡警开车把她送回了家,因为她留在现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负责本案的巴顿巡官把整个房间都彻底地检查了一遍,但没有发现其他有利于破案的线索。当时出现了一个失误,就是没有立刻逮捕休·布恩,让他有时间和他那个印度无赖朋友串供。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接受搜查,可是没有发现任何能够将他定罪的证据。在他汗衫右手袖子上确实有些血迹,但他指着他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的一个被刀割破的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还说手被割破后不久他到过窗子那里,所以在窗框上发现的血迹也是他手上的。他矢口否认曾经见过圣克莱尔先生,而且发誓说,至于那些衣物为什么会出现在他房间里,他和警方一样也感到不解。对于圣克莱尔太太所说的看到她的丈夫确实在窗前出现过,他说她肯定是疯了,要不就是在白日做梦。后来尽管他大喊冤枉,最终还是被带到了警局。另一方面,巡官仍旧待在那个房间,希望在退潮后能找到一些新的线索。竟然真的找到了,尽管在那泥滩上没有找到他们害怕找到的东西——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尸体,但是却发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很显眼地被遗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能想到他们在他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什么吗?”

“从来没有。”

“请接着说。”

“您是否察觉到他曾经有抽鸦片的迹象?”

“从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来看,他的确是个残疾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显然很有力气而且营养也很充足。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也能够证明,华生,如果四肢中的一肢不灵活,那么其他肢体会格外地健硕,来弥补这一不足。”

“从来没有。”

“可是,他是一个跛子啊!”我说道,“他自己一个人能把一个年轻男子怎么样呢?”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些正是我想要弄清楚的要点。让我们来吃点晚饭,然后去休息,因为明天我们可能还要忙碌一整天呢。”

“再来说说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无赖是个臭名昭著的坏蛋。不过,依据圣克莱尔太太的陈述,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仅仅几秒钟之后,他就已经在楼梯口了。这人最多只能算是这一罪行的帮凶而已。他辩解说他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并且一再声称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全然不知。对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屋子里,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印度无赖老板的情况大致就是这些,那个阴险的跛子住在烟馆的三层,他肯定是最后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那张丑恶的脸,对于常到伦敦旧城区的人们来说,早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靠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扮作卖蜡火柴的小贩。沿着针线街往下走不远,你会注意到靠街左边有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盘着腿坐在那里,膝上放着少得不能再少的几盒火柴。由于他长着一副可怜相,他身边一顶油迹斑斑的皮革帽子里总是装着路人施舍给他的小钱,这些小钱犹如雨点般地落进他的帽子里。在我试图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以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能在一眨眼的工夫挣到那么多钱感到吃惊。你知道吗?他奇特的相貌,能让每一个从他面前路过的人都不得不看他一眼: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脸被一块可怕的伤疤弄得更加丑陋不堪,每当这块伤疤收缩时,上嘴唇就会被翻卷上去;下巴犹如巴儿狗的下巴;一双黑眼睛尤为锐利,这双眼睛和他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些都表明他与一般的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超群,因为无论过路人投给他什么东西,哪怕是破烂,他都能说上一套词。现在我们知道他就是寄宿在那个烟馆里的人,而且正是最后见到我们要寻找的那个绅士的人。”

为我们准备的房间宽敞而且舒适,里面摆放着两张床供我们休息。由于这一夜的奔波劳碌,让我精疲力竭,一头钻进了被窝。可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却不是这样:当他脑子里有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一连好些天,甚至是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把已经掌握的情况重新梳理一遍,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直到水落石出,或是确信自己搜集掌握的材料仍然不充分才肯作罢。我很快就明白:这次他又要熬一个通宵了。他脱掉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肥大的蓝色睡衣,随后就在屋子里一通乱找,将床上的枕头、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全都收拢起来。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东方式的坐榻,然后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着一盎司味道浓烈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那幽暗的灯光下,只见他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的旧烟斗端坐在那里,双眼茫然地凝望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嘴边盘旋升腾,闪烁的灯光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他沉默无语,纹丝未动。他就那样一直坐着,而我却慢慢进入了梦乡。有时我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他依旧是那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和煦的阳光已经照进房来。他依然叼着那只烟斗,烟雾依然盘旋升腾。整个屋子弥漫着浓重的烟雾,昨晚看到的那堆板烟丝,早已是荡然无存了。

这一发现,再加上那瘸子明显惊慌失措的神情,使巡官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们将整个房间都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检查结果表明这里曾发生过一件令人憎恶的罪行。前屋的陈设非常简朴,是起居室。这个起居室通往一间小卧室,小卧室的窗口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面。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条狭长的泥滩地段,退潮时这里是干涸的,涨潮时这地段至少被四英尺深的河水所淹没。卧室里有一扇可以由下往上拉开的非常宽敞的窗户。在检查房间的过程中,我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在卧室的地板上也发现了几滴。他们猛地拉开前屋中的一条帷幕,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唯独没有看到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在这些衣物上没有找到任何被施暴的痕迹,此外也没有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迹。显然他一定是跳窗而逃的,因为没有找到有别的出路。从窗框上那些来历不明的血迹看,他想游泳逃生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因为悲剧发生的时候,正是潮水涨到顶点的时候。

“醒了吗,华生?”他问道。

她确信他准是遭遇了什么不测,便飞快地冲下台阶——这房子恰恰就是今晚你找到我的那个烟馆——冲进那栋房子的前屋,正准备登上楼梯去往二楼的时候,就在楼梯口,她碰见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人,他把她挡了回去。之后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帮忙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带着无穷的困惑和惊恐,匆忙冲出小巷。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弗雷斯诺街头,她幸运地遇见了正在巡逻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警。那巡官同两名巡警随她回到烟馆。尽管那烟馆老板百般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个房间。可是,在那个房间里根本没有发现他在那儿待过的痕迹。事实上,在整个那层楼上,只发现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跛子住在那里,没有发现其他任何人。这个家伙和那个印度人一同指天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那层楼的前屋里来过。由于他们矢口否认,使得巡官无所适从,并且都认为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人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大叫一声,朝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猛扑过去,掀开盒盖,从里面哗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这正是他曾答应要带回家送给孩子的玩具。

“醒了。”

假如你还记得的话,星期一那天天气特别热,圣克莱尔太太步履蹒跚地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不太喜欢周围的街道。正当她路过天鹅闸巷时,猛地听到一声喊叫或者说是哭嚎,抬头看到她的丈夫从三层楼的窗口探头望着她,好像是在向她招手,她吓得浑身冒冷汗。那窗户是打开的,她能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脸。据她说,他那激动的神色十分吓人,他一个劲地向她挥手,但是一瞬间就从窗口消失了,好像有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在他身后一把将他拽了回去。凭借女人所特有的敏锐目光,她一下就发现了一个异常的地方,她的丈夫虽然穿着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脖子上的硬领和胸前的领带都不见了。

“早上赶车出去走走如何?”

“听得非常明白。”

“好的!”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动身进城的时间比平日里要早得多。他临出发前说过有两件重要的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带一盒积木回来。说起来也真是凑巧,就在那个星期一,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个她一直期盼的贵重小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让她去取。好了,如果你对伦敦街道够熟悉的话,你会知道这家公司的办事处位于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天鹅闸巷,也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那个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后便进了城,在商店买了些东西就到运输公司办事处去取包裹,在回车站路过天鹅闸巷时的时间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都听明白了吗?”

“那就穿上衣服吧,都还没有起床呢,不过我知道小马童睡觉的地方,我们很快就能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双眼闪烁着光芒,和昨晚那个苦思冥想的他大不一样。

几年前,更确切地说,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这个人貌似很有钱。他置下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修整得十分漂亮,生活也极其奢华。渐渐地,他和邻近的不少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娶了当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为妻,并有了两个孩子。他没有工作,但在几家公司里有投资。他通常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可以算得上是个好丈夫和好父亲,与旁人也没有什么瓜葛。我可以再多说一句,据我们的调查,目前他的全部债务,总共是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市郡银行里的存款就有二百二十镑。因此,没有理由相信他会为经济问题而苦恼。

穿衣服时,我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床,现在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把衣服穿好,福尔摩斯就回来说马童正在套车。

“那么,你就说说吧。”

“我要把我小小的推论验证一下,”他拉上靴子说道,“华生,我觉得你现在正在和全欧洲最大的糊涂蛋站在一起!我该被人们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不过我认为我已经找到了开启这件案子的钥匙了。”

“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正好有足够的时间对你讲明本案的案情。这件案子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我却有点无从下手。毋庸置疑,有很多线索,但我却理不出个头绪。现在,我来把案情简明扼要地讲给你听,华生,也许你能够让我在一片黑暗之中看到一丝光明。”

“钥匙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你忘记了我对这件事还全然不知呢。”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道,“哦,我并没有开玩笑。”他看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道:“我刚才去过那里,我已经把它拿出来了,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走吧,朋友,让我们看看能不能对上那把锁。”

“你具有了不起的保持缄默的天赋,华生,”他说道,“这让你成为一个非常难得的伙伴。老实对你说,与别人相互交谈,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我自己的想法不一定能够令别人信服。我不知道当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女士到门口来迎接我时,我应该对她说些什么。”

我们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从房子里出来,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马车已经套好了,就停在路边,那个衣服还没穿好的马童站在马的一边等着。我们两个跳上马车,就顺着伦敦大道疾驰而去。在路上我们见到几辆运送蔬菜的农村大车,而道路两旁一排排的别墅仍然悄然无声,寂静得宛如梦中的城市。

他朝那马轻轻甩了一鞭子,马车就疾驰起来,经过一条条黑乎乎的寂静无人的街道,接着路面渐渐宽阔起来,最后从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上飞驰而过,桥下黑浑浑的河水缓缓地流着。向前望去,是一片空旷的荒地,堆满了砖石和灰泥。万籁俱寂,只有巡逻警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尔有些流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在返回途中歌唱怪叫,才能将这沉寂打破。一堆堆散乱的云在天空中缓缓飘过,云缝中不时有一两颗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在沉寂中驱车疾驰,他的头向前低垂着,仿佛陷入了沉思。我坐在他身边,急切地渴望知道这件新案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竟然让他耗费如此大的精力,但我又不敢打断他的思绪。我们驱车走出了几英里,来到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晃了晃身子,耸了耸肩膀,点燃了烟斗,露出一副扬扬得意的神情。

“从某些方面来看这是一件奇案,”福尔摩斯说着,随手朝马抽了一鞭子,“我承认我曾经一度傻得像只活鼹鼠。不过我学聪明虽然晚了些,总还是胜过什么都不学。”

“那是当然,不久你就会了解所有的情况的。来上车吧!好了,约翰,我们不用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43。明天大约十一点钟等着我。松开马缰绳吧,再见。”

当我们进入城区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们也刚刚睡眼朦胧地望着窗外的晨光。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极速穿过威灵顿大街后向右急转,来到布街。那里的警察对福尔摩斯非常熟悉,门旁的巡警向他敬礼。一名巡警拉住马头,另一个便领我们进去。

“我可是一无所知啊!”

“谁在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在肯特郡,离李镇较近,我们要赶二十来里的路程。”

“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那么,它在什么地方呢?”

“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身材高大健硕的巡官走下石板铺的通道,他头戴一顶鸭舌便帽,穿着一件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

“是啊,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调查时就住在那里。”

“我希望和你私下谈一谈,布雷兹特里特。”

“杉园?”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请到我的屋子里来。”

“哦,值得信赖的朋友总是有用的,记事的人就更没得说了。我有两张床铺在杉园的房间里。”

我们来到一间类似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摆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册,墙上安装着一部电话机,巡官在桌边坐下。

“如果我能帮得到你的话。”

“您希望我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道,这时一辆高轩双轮轻便马车从夜幕中驶出,两旁车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你愿意和我同去吗?”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的案子来的,这人被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唉,正是尸体,华生。假如每一个在那个烟馆里被搞死的倒霉蛋能够给我们一千镑,我们就能成为财主啦。沿河一带最凶恶的谋财害命的地方就是这里了。我害怕内维尔·圣克莱尔是进得去,出不来。可是我们应该把圈套就设在这儿。”他把两个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吹出一声尖锐的哨声,同样的哨声在远处回应起来,没多久,就传来一阵车轮声和马蹄声。

“是的,他是在这里关押候审的。”

“什么!你难道说的是些尸体?”

“这我知道,他现在在吗?”

“是的,我的一个天敌,或者说是我的一个天然捕获物。简单来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次不同往常的调查工作。我试图从这些瘾君子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点儿线索,我以前也这样做过。一旦有人在那烟馆里认出我来,那么,我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以前我曾为自己的事情到那里去调查过。那个开烟馆的印度无赖就曾经发誓要找我报仇。在靠近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处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讲出一些月黑风高之夜在那里经过的奇怪东西的故事。”

“在单人牢房里。”

“敌人?”

“他老实吗?”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的。”

“嗯,非常安分,不过这坏蛋太脏了。”

“我是来找我的一位朋友。”

“太脏了?”

“不过在那种地方见到你,我比你更惊讶。”

“对,我们能做到的就是让他洗了洗手。他脸黑得简直就像个补锅匠。哼,等他的案子判了以后,他必须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等您看见他,您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的。”

“看见你在那种地方,我当然感到很惊讶。”

“我很想见见他。”

“华生,我估计,”他说道,“你认为我除了有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在你这个医生看来尚不反对的小问题之外,又添了一个鸦片瘾吧?”

“您想见见他吗?一点儿也不难。跟我来,您可以把这提包放在这儿。”

要回绝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都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的请求总是十分明确,而且总是以这样一种巧妙而且和气的方式提出来。一句话,我认为,只要把惠特尼送上马车,我的任务实际上就算完成了。至于剩下的事,我很乐意与我的老朋友一同去进行一次异常奇特的探险,再没有比那更好的事情了。不过对他而言,探险却是生活中最为平常的事情。我花了几分钟把便笺写好,帮惠特尼付清了账,带他出去上车,目送他所乘的马车在黑夜中渐渐消失。没过多久,一个年老的人从那鸦片烟馆里出来,我就这样同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来到街上了。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总是驼着背,摇摇晃晃,步履蹒跚。然后,他朝四周迅速地扫视了一下,然后站直了身体,发出一阵愉快的欢笑。

“不,我想我还是自己带着吧。”

“那么,就让他坐那马车回去吧!你大可以放心,显然他已经没有精神再去惹什么乱子了。我建议你再写个便笺,托马车夫带给你的妻子,说你和我又要同甘共苦了。你先到外面等一会儿,我五分钟后就出来。”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通道,然后打开一道上闩的门,沿着一条盘旋的楼梯走下去,来到了一处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个门。”巡官说道,往里看了一眼。“他睡着了,”他接着说道,“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们两人隔着栅栏往里望去,那囚犯脸朝我们这边躺着,正在呼呼大睡,他的呼吸缓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乞讨的行当很相称的粗料子衣服,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出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正如那巡官所说,他真是肮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但是他脸上的污垢却难以掩盖他那丑陋可憎的面容: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时把上唇的一边向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一副像在嚎叫的模样,一头蓬松鲜亮的红发将他的双眼和前额遮住。

“我雇了一辆小马车在外边等着呢。”

“他是个美男子,是不是?”巡官说道。

“尽量小声一点儿,”他回答道,“我的耳朵很好使。如果你愿意帮我个忙,把你那位瘾君子朋友打发走,我倒很乐意和你说上几句话。”

“他确实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道,“我想到个主意可以让他好好洗洗,为此还自作主张地带了些东西来。”他边说边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皮包,拿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让我大吃一惊。

“福尔摩斯!”我小声说道,“你到这个烟馆做什么来了?”

“嘻嘻!您还真会开玩笑!”巡官轻声笑着说道。

我穿过两排躺着人的木榻间的狭窄过道,屏住气息避免闻到那令人作呕和发晕的鸦片烟味,四处寻找掌柜的。当我走过坐在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身边时,感到突然有一只手用力拉了我上衣的下摆一下,有人低声说道:“走过去,然后回头看我!”这两句话我听得十分清楚。我低头看了一眼,这话只能是我身边那个老头说的。但是,此刻他还是和刚才一样,聚精会神地坐在那里。他骨瘦如柴,一脸皱纹,衰老佝偻,双膝之间耷拉着一支烟枪,好像是因为他手指无力而滑落下去似的。我向前走了两步,回头一看,猛然吃了一惊。还好我极力克制才没有失声尖叫出来。此时他转过身来,除了我,没人看得见他。他的身体已经伸展开了,脸上的皱纹也一下子不见了,刚才那昏花的双眼又绽放出了光芒。这时,他正坐在炭火盆边望着一脸惊讶的我而咧嘴发笑呢。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我让我到他身边去,然后转过身去,再将侧面对着众人,顿时又摆出一副老眼昏花、老态龙钟的模样。

“嗯,如果您愿意帮我个忙,悄悄打开这牢门,很快我们就能见到一副体面得多的相貌。”

“那么,我就坐这辆车走吧!不过,我一定欠了账。你去看看我欠了多少钱,华生。我一点儿精神也没有了,根本照顾不了自己。”

“当然可以,那有什么问题?”巡官说道,“他这副模样不会给布街看守所增添光彩,不是吗?”他把钥匙插进门锁,我们静静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翻了个身,又重新进入了梦乡。福尔摩斯弯腰在水罐里把海绵蘸湿,在囚犯的脸上用力来回地擦了擦。

“嗯,我雇了一辆,在外面等着呢!”

“让我来为你们介绍一下,”他喊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是的!我确实应该感到羞耻,但是你搞错了,华生,因为我在这里仅仅待了几个小时,抽了三锅、四锅……我也记不清抽了多少锅了,不过我会和你回去。我不该让凯特为我担惊受怕,小凯特已经很可怜了!扶我一下!你雇马车了吗?”

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海绵就像剥树皮一样从他脸上剥下了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横在脸上的那道可怕的伤疤和那令人感到憎恶的歪嘴也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也被一把揪掉了。这时,坐在床上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面目苍白、眉头紧锁、头发乌黑、皮肤光滑。他揉了揉双眼,凝视着环顾四周,睡眼朦胧,不知是怎么回事。突然他发现事情已经败露,不禁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将脸埋在枕头里。

“我跟你说,今天的确是星期五,你的妻子等你两天了。你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天啊!”巡官叫道,“真的,他就是失踪的那个人。我在相片上见过他。”

“我的上帝!我一直以为是星期三。今天是星期三,你干吗要吓唬我?”他垂下头,把脸深深埋在双臂之间,开始失声痛哭起来。

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就算是这样,”他说道,“请问,你们能控告我什么罪?”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子定为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控告你犯了谋杀罪。”巡官咧嘴笑着说道,“唉,我当了足足二十七年的警察,这次可真是要走运了。”

“哪一天的十一点?”

“假如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显然我并没有犯什么罪。因此,我是受到非法拘禁。”

“快十一点了。”

“没有犯罪,却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道,“如果你信得过你的妻子的话,你就会干得更好的。”

“我的上帝!是华生啊!”他说道,他说话的样子显得既让人可怜又让人鄙视,他的每条神经似乎都紧绷着,“嘿,华生,几点了?”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们,”那囚犯呻吟着说道,“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羞耻。天哪!说出去多丢人啊!我可怎么办才好?”

我右边有人翻动了一下并发出喊声。我借着昏暗的灯光发现惠特尼面色苍白,十分憔悴,蓬头垢面,睁大着双眼盯着我。

福尔摩斯在床边坐了下来,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假如你让法庭来调查这件事情,”他说道,“当然那就难免会被宣扬出去。但是,只要你能让使警务当局相信,这件事情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我想这件案子的详情就没有什么理由公诸报纸了。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对我们所作的陈述记录下来并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案子就不会被提交给法庭处理了。”

我刚一进屋就有一个面色苍白的马来西亚伙计兴致勃勃地迎上前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热情地招呼我到一张空榻上去。“谢谢你,我不会在这待很久的,”我说道,“我的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在这里。我想和他说句话。”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充满激情地高喊起来,“我宁可忍受拘禁,唉,甚至被处决,也不愿把我这令人痛苦不堪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我的孩子们。”

但是,探查之初,我并没有感到有多大的困难。天鹅闸巷是一条隐没于伦敦桥东河北岸高大码头建筑物后面的脏乱小巷。在一家卖廉价衣服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有一条陡峭的石梯,往下通向一个类似洞穴的黑乎乎的豁口,在那里我发现了我要找寻的那家烟馆。我叫马车停下来等着,顺着那石梯走了下去。这石梯的中部已被络绎不绝的醉汉们踩磨得凹陷不平。门上油灯的灯光也是闪烁不定。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便来到了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里飘散着浓重的棕褐色的鸦片烟雾,一排排的木榻靠墙摆放着,犹如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无赖舱一样。透过微弱的灯光,可以隐隐约约看见木榻上东倒西歪地躺着些人,有的垂下头,耸着肩;有的弯曲着腿,侧卧着;有的后仰着头;有的仰面朝天。这些人用失神的目光从各个角落望着新来的客人。在这些黑影里,不时闪现出红色的小光环,时有时无,忽明忽暗。这种景象正是人们在吸食金属烟斗锅里的鸦片。大多数人安静地躺着,也有些人自言自语,还有些人交头接耳,以一种奇怪的、低沉的,并且单调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心事,而对人家所说的事充耳不闻。远处放着一个炭火燃烧得很旺的小炭火盆。一个身材瘦高的老头坐在盆旁的一只三足木板凳上,他双拳托腮,两只胳膊撑在膝盖上,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炭火。

我这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我的身世。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在那里我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喜爱旅游,热衷演戏,之后成为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乞丐生活的报道,我便自愿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就变成我一生历险的起点。为了搜集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资料,我只能乔扮为乞丐。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乔装的技巧,我的乔装技巧曾经闻名于剧场后台。此时我的这项本领发挥了作用。我在脸上涂满了油漆,为了能够博得别人的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十分逼真的伤疤,将嘴唇一边向上歪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行乞的衣服,就在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选定了一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小贩,实际上是个乞丐。我就这样干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我吃惊地发现我竟然讨到了二十六先令零四个便士。

情况就是这样,而且要把他弄回来,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是不是就由我陪她去一趟呢?但是转念一想,她又何必去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就这层关系而言,我相信他会听我的话的。如果我一个人前往,问题可能更好解决些。我答应她,如果她丈夫的确在她所说的那个地方的话,我会在两小时之内雇辆马车把他送回家去。于是,不到十分钟,我就已经离开了我的那张扶手椅和那舒适温馨的起居室,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向着伦敦东郊方向疾驰而去。当时我就觉得这趟差事有点奇怪,但是直到后来才知道它奇怪到了何种程度。

报道写完以后,我也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帮一位朋友担保了一张票据,不久竟然接到一张要我赔偿二十五英镑的传票,我拿不出那么多钱,急得实在没有办法,便想起了这个主意。我恳求债主宽限半个月让我去筹款,又央求雇主放我几天假。然后我就乔装为乞丐到城里去行乞。只用了十天时间,我就凑够了钱,把债还清了。呃,这样一来,你们不难想到,当我发现只要我在脸上涂一点儿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默默地在那儿坐上一会儿,一天就能挣两英镑的时候,要我安下心来再去做那一星期只能赚两英镑的苦差事,是多么地困难了。我做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要我在自尊心和金钱中间选择,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辞去了记者工作,每天都坐在我选好的那个街拐角,凭借一副令人望而生畏的面容博得人们的同情心,我的口袋塞满了铜板。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他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儿我可以每天早晨以一个脏乱的乞丐形象出现,到了晚上又变回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我付给这个印度无赖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会守口如瓶。

看起来好像可以。她得到准确的消息,得知近来他的烟瘾一发作,就到伦敦城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过烟瘾。他虽然常常在外面放荡,但是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离家超过一天,每到晚上他就拖着瑟瑟发抖的身体,有气无力地回到家里。但是这次已经离家四十八小时了。现在准是和码头的小混混躺在烟馆里,不是在吞云吐雾地吸食鸦片,就是在酣酣大睡以便从鸦片所产生的作用中缓过劲来。在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一定能够找到他,这一点她深信不疑。可是,她该怎么办呢?她,一个年轻懦弱的女子,又怎么能闯进那种地方,把她丈夫从一群混混中拉出来呢?

没多久,我就发现我攒了一大笔钱。我并不是说,伦敦的街头任何一个乞丐一年内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不到我乞讨到的平均收入,但我有乔装和巧言善辩的本事,在行乞过程中是越练越精,这让我成为伦敦城里备受大家赏识的人物。每天各式各样的银币如流水一般向我的囊中投来,要是我哪天挣不到两英镑,那就是运气太差了。

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医生,对我妻子来说,作为她的老朋友和老同学,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她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苦恼了。我们尽量找些诸如此类的话来安慰她,比如,她是否知道她的丈夫在哪里?我们能为她把他找回来吗?

我越有钱,野心就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栋房子,后来结了婚成了家。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我的职业。我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但却不知道我到底在做什么。上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行乞,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往窗外望去,发现我的妻子正站在街中心望着我,这让我异常惊恐。我尖叫一声,赶忙用手遮住脸,接着立刻去找我的印度无赖朋友,恳求他堵住上楼找我的人。我听到她在楼下的声音,但是心里清楚她一时半会儿上不来。我迅速脱下衣服,穿上行乞的那身行头,涂上油彩,戴上假发。这么一来,就算是妻子也无法识破我高深莫测的乔装。不过我立刻意识到他们也许会搜查这个房间,而我的那些衣服可能会暴露我的身份。我急忙打开窗户,但因用力过猛,我早上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竟被碰破了。平时我行乞得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我从皮袋里掏出大把铜板将上衣口袋塞得满满的,然后抓起上衣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本来想把其他的衣服也扔下去,但就在这个时候,几个警察向楼上冲来。不过我必须承认,我很快发现他们竟然没有认出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逮捕起来,这让我感到些许欣慰。

“哦!不,不!我也需要医生的指点和帮助呢。是有关我丈夫艾萨的事情,他两天没回家了。我担心极了!”

“不知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地方需要我解释的。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尽可能长时间保持我乔装的样子,所以我情愿脸就这么脏下去。我知道我的妻子一定十分焦急,所以就取下戒指,趁警察不注意的时候,交给那印度无赖,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我的妻子不必担惊受怕。”

“你能来我们很高兴!不过,你要先喝一点儿兑水的酒,让心情平静一会儿,再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然我让詹姆斯先去就睡觉,你看行吗?”

“她昨天才收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道,“我的上帝!她这个星期一直处在煎熬当中啊!”

“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所以就直接跑来找你了。”现实总是这个样子。人们一遇到麻烦的事,就来找我的妻子,好像黑夜里的鸟儿扑向灯塔一样,希望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慰藉。

“那个印度无赖被警察监视着,”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道,“我知道他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非常困难的。可能他把信又托付给那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却把这事给忘记了。”

“啊!”我的妻子掀开她的面纱说道,“原来是凯特·惠特尼啊。你可把我吓坏了,凯特!你进来时我怎么都想不到竟然是你!”

“就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道,点点头表示同意,“我认为就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乞而被控告过吗?”

“非常抱歉这么晚来打搅您!”她开口说道,随即突然克制不住自己,向前快跑了几步,一把搂住我妻子的脖子,趴在她的肩上抽泣了起来。“噢!我是多么倒霉啊!”她哭着说道,“我真的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

“有过好多次,但是,一点儿罚款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

我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紧接着传来一阵快步走过地毡的声响,随后我们的房门突然大开,一位女士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走进屋里。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结束,”布雷兹特里特说道,“如果要警察局不将此事宣扬出去,休·布恩这个人就必须要消失。”

我不禁叹了一口气,因为我忙了一整天,刚刚到家,满身疲惫。

“我已经郑重其事地发过誓了。”

“是个病人,”她说道,“你又要出诊了。”

“如果是这样,我想对于这件事也就不必再深究下去了。但是,你若再去行乞,那我们就要把所有事情公开。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子!我很想知道您又是怎么弄清楚是这么回事的?”巡官补充道。

那是一八八九年六月的一个晚上,那是人们睡意正浓、抬眼望钟的时刻。此时门铃骤响,我立刻从椅子里坐起身来,我的妻子将手中的针线活放在膝盖上,脸上露出一副不高兴的表情。

“这个结果,”福尔摩斯说道,“是我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了一盎司板烟丝后得出来的。华生,我想如果我们坐车去贝克街,正好能赶上吃早饭呢。”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艾萨·惠特尼吸食鸦片成瘾,难以自制。据我了解,他在读大学时由于读了德·昆西42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所以产生了一个愚蠢的怪想法,把烟草在鸦片酊里浸泡过后再来吸食,以期找到德·昆西描述的那种梦幻和激情的效果。他和大多数人一样,后来才发觉吸鸦片一旦上瘾便很难戒掉,所以他多年来都无法摆脱毒瘾,他的亲朋好友对他是既厌恶又怜悯。他的那副神态我至今还清晰记得:脸色蜡黄憔悴,眼皮下垂,两眼无神,身体蜷缩在椅子里,活现出一副落魄王孙的倒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