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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5 驼背人

是的。可以肯定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和她丈夫还相敬如宾。我想我已经说过,她尽管不是特别温柔体贴,但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很温和的。现在,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清晨起居室;像一个女人生气时那样,吩咐仆人给她准备茶。后来,当上校进去见她时,她便突然发作并埋怨起上校来。所以说,在七点半到九点钟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但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所以,可以很肯定地说,虽然莫里森小姐不承认,但是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某些情况。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最精彩的地方,欲罢不能了。”

原先我猜疑,可能莫里森小姐和这位老军人有什么暧昧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位姑娘矢口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相抵触。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有目共睹的;这些却又与此相抵触,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地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挂不上钩。这样就很难做出正确的抉择,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知道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我于是单刀直入,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并告诉她,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确信,不将这件事弄明白,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就可能负主要刑事责任而受审。

“不错,这些情况的确表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了。我把这件事仔细揣摩了一遍,得出的结论是,我必须从另一方面去调查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休息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余下的情况详尽地告诉你。”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小家碧玉式且文雅的姑娘,双眼娇嗔含羞,头发泛黄,甚为聪明机智。听我讲完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片刻,然后朝我转过身来,语气坚决地声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明扼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把事情弄得比之前更加杂乱无章了。”我说道。

‘我曾经允诺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守约,’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我那可怜的朋友被控犯有如此深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启齿,倘若我真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宁可不遵守约定,将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这一点仍然令人费解。可是,你可以看出,我们已经掌握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曾经站在大路上,看到巴克利夫妇正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穿过了草坪,走进屋内,或许是他打了上校,也很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以后,吓得摔倒了,导致头撞在炉角上并撞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那个奇怪的事实,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随身带走了那把钥匙。”

我们大概是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返回。我们回家路上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尤为静谧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朝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甚为严重,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类似小箱子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垂,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射下,他突然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立即驻足,发出了一声可怖的惊呼声:天啊,是南希!巴克利夫人脸色变得如死人一般煞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摔倒在地了。我正要去叫警察,但是超乎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恭敬。

“但这与这件案子有什么关联呢?”

巴克利夫人声音颤抖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啊,倘若我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就向成功破案迈出重要一步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什么鼬鼠之类的东西,不过它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许多。”

“我是已经死过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这种声调,听起来令人惊悸。他脸色阴翳可怖,他那时的眼神,我至今还时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脸颊也皱折得像干瘪的苹果。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兽类呢?”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几句话,无须害怕。’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面色依然死人般惨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要猎食那只鸟。”

我照她的意思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沿街面带愠色向我走来,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疾人正站在路灯旁,朝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气得发疯了似的。一路上她缄默不语,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哀求我不要告诉任何人路上发生的事。

“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呢?”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道。我答应她守口如瓶,她便吻了一下我,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实情告诉了你。我以前不肯告诉警察的原因,是我并不知道我的好朋友处境如此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对她只有好处。

“既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动物。我曾经想方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摹出这个动物的模样。这是它静止站着时的四个爪印。你看,从前爪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有二英尺长,如果有尾巴,那也可能更长。不过现在再来看看另一种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测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大约三英寸。你便可以得知,这东西身体很长,腿很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所说的一致,它能爬上窗帘,是一种食肉动物。”

华生,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好似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风马牛不相及的每一件事,马上就一清二楚了。我对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已经隐约看出些端倪了。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一般印象的人。如果此人还在奥尔德肖特,这件事就不难办了。这个小镇居民并不多,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势必会格外引人注目。我用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将他找到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宿在那两个女人遇到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户籍登记员的身份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以变戏法谋生,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些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这玩意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只能告诉我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像他这样一个身体残缺的人,说话有时阴阳怪调的,竟能活下来,而最近两天晚上,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呜咽的哭泣声。至于钱,他并不缺少,不过,他在交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像弗罗林111的破银币。华生,她拿给我看了,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那可能是什么呢?”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紧紧尾随着她们,当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动物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不容置疑的。不过那间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但这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那么,是一只猴子?”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你听说过一条狗爬上窗帘的事吗?但我在窗帘上发现了这个动物爬上去的清晰的痕迹。”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这是一条狗。”我说道。

“倘若你愿意的话,那当然求之不得了。如果他能澄清事实,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假如他缄口不语,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纸上是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五个很清晰的爪指,长长的爪尖,整个痕迹与点心匙相仿。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仍在那里呢?”

“你看这里是什么?”福尔摩斯问道。

“这点你放心,我已经采取了一些对策,我在贝克街雇用了一个孩子去看守他,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无法摆脱这孩子。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休息,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取出一张大薄纸,小心翼翼地在他的膝盖上摊开。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领,立刻奔赴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还是能一眼看出,他在试图抑制他的激动情绪。我自己一方面觉得好奇,一方面觉得好玩,也很是兴奋,每次和他调查案件时都能感受到这点。

“他的同伴!”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转弯进入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汇报了。”

“华生,搜集到这些事实后,我连续抽了好几斗烟,沉思着,试图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是纯属偶然性的。毋庸置疑,这件案子最不寻常而又最值得斟酌的一点,是屋门的钥匙不翼而飞。在室内已经十分细致地进行了排查,却一无所获。所以,钥匙肯定是被人拿走了,那是再明显不过的了。但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它,所以,一定有第三者曾经进过这个房间,而这第三者只能是从窗子爬进去的。我看,只有对这房间和草坪仔细检查,才能发现这个神秘人物留下的蛛丝马迹。你知道我的调查方法,华生。调查这个案子,我竭尽所有方法,最后总算发现了痕迹,但是与我所预期的事实有不小出入。有一个人确实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发现了那人五个非常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的地点;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十分清晰,是他翻窗而入时,在窗子附近脏兮兮的地板上留下的。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令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此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头的街头流浪儿朝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我从警察那里得知,那天晚上和巴克利夫人一起出去的莫里森小姐,否认知道引起她的女伴回家后大动干戈的原因。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一下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

这件案子中有一件事,给仆人和警察都留下了尤为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面容扭曲得难以形容。据他们描述,上校的脸上现出一种极为可怖的表情,几乎变得不像一个正常人的脸了。这种可怖的面容,竟使不止一个看到他的人,都几乎昏厥过去。这一定是他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命运,极度恐惧所致。当然,这与警察的说法完全相符,上校或许已经预料到他妻子要谋杀他了。伤在他脑后的事实和这种说法也并不十分矛盾,因为他当时也许正转过身来想躲开这一棒。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发作,暂时神志不清,无法从她那里了解情况。

福尔摩斯递过一张名片,声称有要事前来。过了不久,我们就和我们要造访的人见面了。虽然天气燥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像烤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蜷缩在座椅中,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名状的丑陋感。但是当他朝我们转过脸来的时候,这张脸虽然枯瘦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英俊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充满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不说话也不起身,只指了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我在检查这间屋子之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谈的事实,就是我刚才跟你谈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德回忆起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你肯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去找了另外两个仆人一起回来。在第一次她独自一人在那里的时候,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什么也听不到,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音调,断定出他们是在吵架。然而,在我百般追问之下,她又想起了她曾听到巴克利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名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争吵的原因极为重要。你记得吗,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我想,你就是不久前从印度来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蔼可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而来的。”

这就是这件案子的概况,华生,我应墨菲少校的邀请,星期二上午去奥尔德肖特协助警察破案。我想你肯定认为这件案子十分有趣,不过经过观察,我感觉,这件案子事实上比当初我所想象得要离奇古怪得多。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这位不幸的老军人所受的致命伤,是他后脑一处长约二英寸的伤口,这明显是被一种钝器猛然一击造成的。至于凶器是何物也不难推测。紧靠着尸体的地板上,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藏了各种样式的武器,那都是他从战斗过的不同国家带回来的。警察猜测,这根木棒极可能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否认曾看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众多珍贵物品之中,很可能被人忽略。警察在这间屋里没有发现其他重要的线索。只是有件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那把失踪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各处也都没有。最后,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了一个锁匠,才将门打开了。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问题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会因谋杀罪受审。”

车夫发现他的男主人已无法救活了,自然首先想到把门打开,但碰到了一个意料不到且令人费解的困难。钥匙不在门的里侧,屋子里到处找也找不到。于是,他仍旧从窗户爬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这位夫人理所当然有重大嫌疑,由于她仍处在昏厥状态,被抬到她自己房中。上校的尸体被安放到沙发上,随后他们对惨案发生现场进行了仔细地检查。

这个人猛地一惊。

尖叫一阵一阵地从里面传来,车夫知道悲剧已经发生了,便冲向门前,想破门而入。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不知所措,也帮不上一点忙。不过,他突然想出一个主意,跑出前门去,绕到对着一个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窗户敞开着,据说,在夏季这扇窗户总是敞开着的,于是车夫便不费吹灰之力地从窗子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僵卧在长沙发上,失去了知觉;那个不幸的军人则僵直地倒在自己的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倒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如何得知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吗?”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准备好,但女仆在走近门口时,感到十分惊奇,因为她听到主人夫妇正争吵得十分激烈。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反锁了。她本能地跑回去告诉了女厨师,这两个女仆便和车夫一同来到走廊,听到两人仍在吵个不休。他们一致证实说,只听到巴克利和他的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的话音很低沉,又是断断续续的,故而他们三个人谁也听不出他说的是什么。然而,那女人的声音却非常响亮,在她高声说话时,可以听得很清楚。‘你这个懦夫!’她翻来覆去地说着,‘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不愿再和你共同生活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这就是她断断续续说的话。接着,仆人们听到那男人突然惨叫一声,同时又听到一个轰隆倒地的声音,以及那妇人发出的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

“当然属实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兰静’别墅有一间屋子用作清晨起居室,它面朝公路,有一扇嵌了玻璃的折叠式门通往草坪。草坪有三十码宽,上面只有一堵安有铁栏杆的矮墙与公路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家的时候,就是进的这间屋子,那时窗帘是拉开的,因为这间屋子平常在晚上一般搁置不用。但是巴克利夫人自己点上了灯,按了按铃,要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去一杯茶,这和她平常的习惯相悖。此时上校正坐在餐室中,听到妻子已经回来,便到清晨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到上校经过走廊,走进了那间屋子。上校就再也没有活着走出来。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她对圣乔治慈善会很关心。慈善会是由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施舍旧衣服给穷人。那天晚上八点钟,慈善会举行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了晚饭,然后去参加会议。在她出门前,车夫听见她对丈夫叨唠了几句家常话,告诉她很快就回来。随后她去邀请住在邻近别墅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一同去列席会议。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回家,在经过莫里森小姐家门的时候,两人方才分手。

“不是。”

现在我们就来谈一下上星期一晚上九点钟到十点钟在‘兰静’别墅发生的事情。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芒斯特步兵团,本是原先的一一七团,第一营多年来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这些年来,上校一直住在一所叫作‘兰静’的小别墅中,距北营约半英里,别墅的周围是庭院和花苑,但是西边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只雇用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由于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常也没有客人在他家住,所以整个‘兰静’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这三个仆人居住。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似乎有些另类。他平常是一个彪悍而活跃的老军人,但他似乎有时显得特别粗暴,睚眦必报。但他的这种脾气,好像从未对他妻子发作过。我也和其他五名军官谈过,其中三位军官和墨菲少校曾注意到另一种情形,那就是上校有时意志显得极为奇怪地消沉。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人谈笑风生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经常从他的脸上拭去他的笑容。在临难前几天,他处在这种极端消沉忧郁的状态中。这种消沉状态和一定的神秘色彩,就是他的同伴所看到的他性格中唯一的特别之处。他的神秘色彩表现在害怕离群索居,尤其是在天黑以后。他这种孩子气的特征自然引起了仆人们的议论和猜疑。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一直美满。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他从未听说过这对夫妇间有任何不和。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如果巴克利上校有一天因事离开了他的妻子,他就坐立不安。另一方面,她虽然也爱巴克利,也忠诚于他,但是总缺乏女人的柔情。无论如何,他们二人在该团被公认为是一对模范的中年夫妇。从他们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会有什么东西引起后来的悲剧。

“那么犯罪的是你?”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的闺名叫作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护旗上士的女儿。因此,不难想象,这对当时还很年轻的夫妇,在新环境中,是受到了一些社会排挤的。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环境,据说,巴克利夫人深受该团女同胞的欢迎,她的丈夫也同样深受同级军官的爱戴。我可以补充一点,她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即便现在,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仍魅力不减,风韵犹存。

“不,不是我。”

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赫赫有名的爱尔兰军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平叛战役中,两度建立奇功。从那时起,在每次战斗中屡建功勋。这支军队直到这星期一夜晚,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果敢而又久经沙场的军人,他起初是一个普通士兵,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英勇而被提拔起来,后来便指挥他所在的这个团了。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看来,除了在当地以外,这件案子还没有引起外界足够的关注。这件案子是两天前才发生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倘若我如愿以偿,砸碎他脑袋,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由于他于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我也一定要宰了他。你不是要我讲一讲事情的经过吗?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此事问心无愧。

“对这件事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貌似骆驼,肋骨也歪得很严重,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时是最帅气的一个小伙子。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作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战友,而那时团里有一个双唇间最富有生命气息的美丽姑娘,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同时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家伙,再听到我说那时南希爱我正是由于我长得英俊时,你们肯定会忍不住发笑。

“我尽量言简意赅地把案情讲给你听,绝不遗漏任何关键情节。或许你已经读过关于这宗案件的某些报道了。那就是我正在进行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假定被杀案。”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芳心,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粗心大意且无所顾忌的家伙,巴克利则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快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忠贞不贰,倘若那时不是印度发生了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早把她娶到手了。

“你来以前我很困,现在反而清醒了。”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此外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我们被一万叛军包围,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四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完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推进,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带着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请求支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任何其他的人更熟悉地形,就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踏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但是我在从城墙上爬下去的那个夜晚,心里只记挂着一个人。

“那么,倘若你不是很疲倦的话,我可以把这案子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告知你。”

我要经过一条干枯的河床,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通过敌军的岗哨,但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圈,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刹那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绑住了。可是我真正的重创是在心里,而非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尽管我听懂的话寥寥无几,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战友,也就是给我安排了突围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将我卖给敌人了。

“这样,我就有时间准备了。”

啊,我不必详尽地讲述他们如何出卖我这一幕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的能力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但是叛军在撤退时,将我一起带走了,很多年来,我再也没见过一个白人。我受尽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抓回去,重新遭受摧残。你们可以亲眼目睹,我现在这副模样,正是他们造成的。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辗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杀掉了带我的那几个叛军,于是我又一度变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是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颠沛流离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大多数时间和土著人在一起生活,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再回到英国又有何用,何必让我的一些老战友知道我这种现状呢?即便我极想复仇,也不愿重返故里。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朋友认为亨利·伍德已经堂堂正正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步履维艰。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飞黄腾达,但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吐露实情。

“太好了。我想从滑铁卢车站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出发。”

“不过人到了晚年,羁旅之愁油然而生。多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原野。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有生之年再一睹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盘缠,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取悦于他们,并借此维持生计。”

“我想可以吧,杰克逊可以替我行医。”

“你讲的故事非常动人,”夏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跟随她回家,从窗外目睹了她和她丈夫的争吵,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所作所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草坪,翻窗而入。”

“明天你能到奥尔德肖特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的确如此,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骤变,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仰面倒下,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部表情断定他已经死了,这就像我会读壁炉上放的课本那样一目了然。他一看见我突然出现,就像一颗子弹射中了他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愿为你效犬马之劳。”

“后来呢?”

“在这件案子中有一些特别之处,”福尔摩斯说道,“甚至可以说,是罕见的值得关注的特点。我已经对案情进行了详尽地调查研究,我认为,已经接近破案了。倘若能在这最后一步上助我一臂之力,你就帮我大忙了。”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钥匙,准备开门呼救。但是这时我觉得不如置之不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假使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暴露无遗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手杖去抓爬上窗帘的特笛。我将它捉住放回箱子里,尽快逃离了这间屋子。”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推断出的结果,往往使旁人瞠目结舌,这是由于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推论基础的一些关键细节。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写作品时故弄玄虚,故意留下一些细节,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现在,我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因为有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但还缺乏一两点使我的理论更加缜密的根据。不过我一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它!”福尔摩斯双目炯炯有神,瘦削的脸颊,也略微泛出红晕。这时,他不再矜持了,露出天真热情的样子,不过,这仅仅是片刻光景。当我再望过去时,他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僵滞的样子,这使得许多人以为他像一架机器那样失去了人性。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妙不可言!”我情不自禁地大声说道。

这个人俯身朝前,将屋角一只笼子的门拉开,转眼间从笼子里跑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细长的鼻子以及一双很秀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我亲爱的华生,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你出诊时,路途近时就步行,路途远你便坐马车。我看你的靴子尽管穿过,但丝毫不脏,便不难推断你现在忙得很,经常乘马车了。”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福尔摩斯咯咯地笑了起来。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管它叫。”那个人说道,我称它为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游戏,供士兵们取乐。

“是的,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道,“在你看来,我这样说似乎是很不明智的,”我补充说道,“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

“还有其他问题吗,先生?”

“我看你近来医务很忙呢。”他敏锐地向我望了一眼,说道。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测,我们会再来找你。”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静静地吸了一会儿烟。我深知倘若没有重要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在这样的时候来找我,所以,我耐心地等待他启齿。

“当然,假如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啊,他的长筒靴在你油布地毡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映射在上面。不,谢谢你,我在滑铁卢用过晚餐了,不过我很高兴能和你一起吸烟。”

“倘若不是那样,那也无须把死者的丑闻重新翻腾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做了坏事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就这一点,你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知道昨天以后是否又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修煤气的。”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赶上了他。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空挂钩了。很遗憾,我发现你的屋子里曾有不列颠工人来过。他是个不祥之兆。我希望,不是修水沟的吧?”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自寻烦扰了吧?”

“你若愿住在这里,我非常乐意。”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你对我说过,你有一间单身男客住室,我看现在没有住客人。你的帽架就说明了这一点。”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于中风。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很简单的案子。”

“求之不得。”

“啊,再简单不过了,”福尔摩斯满脸笑容地说道,“走吧,华生,我想奥尔德肖特镇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你看起来感到很惊讶,这也难怪!我想,你现在放心了吧!唉!你怎么还在吸你婚前吸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散落在你衣服上的烟灰看,我敢肯定。让人一看便知你一直习惯于穿军服。华生,如果你不改掉袖中藏手帕的习惯,那你怎么也不像一个十足的平民。今晚你能留我在这儿过夜吗?”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朋友,请进来。”

“我亲爱的华生,倘若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所有相关的故事。这明显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道,“我希望我这时来找你不是太晚。”

“斥责的字眼?”

我看了看表,十一点三刻。这么晚了,不可能有人来造访;很显然是病人,或许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呢。我一脸不快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门外石阶上站的竟然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是啊,你知道,大卫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有一次偶然做了错事。你是否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62这个小故事?恐怕我对《圣经》的知识有点遗忘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章或第二章找,便可以找到这个故事了。”

在我完婚几个月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壁炉旁一边吸最后一斗烟,一边向着一本小说不住打盹,因为白天的工作使我身心疲惫。我的妻子上楼睡觉去了,刚才前厅大门传来一阵上锁声,我知道仆人们也去休息了。我从椅子上站立起来,磕了磕烟斗灰,这时忽然听到一阵门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