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法兰柴思事件 > 第17章

第17章

这引起了法庭内一阵轻微的惊讶和失望,人们显然等着看好戏的;不过这个要求被法庭正式接受,意味着这个案子将被移送到一个法庭。

“不,法官大人。我没有问题。”

哈勒姆已经完成了他的陈述,接着是证人上庭。

“你有问题吗,布莱尔先生?”

看到她被一辆轿车接走的是邮局的派普,他在拉伯洛和伦敦之间的邮车上工作。那天他回程的时候在曼希尔火车站下车,因为那里离家比较近。他沿着那条穿过曼希尔的长长的伦敦公路走,看到一个女孩在车站等去往伦敦的大巴。他离她比较远,不过还是注意到了她,因为去往伦敦的公交车已经在半分钟前从他身旁开过去了,当时他还没有看到公交车站的站牌;看到她站在那儿时,他就知道她一定已经错过了那班车。他继续向她的方向走去,不过离她仍有一段距离,这时一辆车以正常速度驶过他身旁。他没有看那辆车,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那女孩身上,心里想着经过时要不要停下来告诉她去伦敦的车已经开走了。然后他看到那辆轿车开到女孩身边慢了下来。她弯下身跟车里的人说话,然后就跨进了车里,然后车子就开走了。

话语里没有丝毫为自己辩白的激动。她说了有关被监禁地方的种种,而这些情况已被证明是真实的。但对此她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喜悦。当被问到是否认识被告席上的两名女人,以及她们是否就是扣留和殴打她的人时,她沉静地看了她们一会儿,然后说她认识,就是她们。

这时他已经走近了,能看到那辆汽车的外观,但还不足以看清车牌号码。不过他也没打算看车牌号码,只是很高兴那女孩那么快就搭到了车。

那语气就好像在说:“我忙着玩桥牌。”这让她的故事显得异乎寻常地真实。

他不能宣誓确认当时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个女孩,但是他心里是肯定的。那天她穿着一件浅色外套——他想是灰色——和黑色的拖鞋。

“那晚我被打得双手僵硬,不过后来还是补了。”

拖鞋?

“事实上你缝补了那些床单吗?”

对,就是脚背上没有鞋带的那种。

大家都能看出她非常镇定,显然都没有意识到她本身所产生的效果。她毫不费力地阐明了自己的观点,细节也运用得恰到好处。罗伯特怀疑这样平静的叙述是刻意设计的,而且她很清楚这样做会有怎样的效果。

便鞋。

没有一个演员获得过这么好的效果。

哦,便鞋,不过他管这种鞋叫拖鞋。(而且他的语气很清楚地表明他以后还会继续称它们为拖鞋。)

她的声音很好听,年轻、活泼、清晰,毫不矫揉造作。她就像示范一样叙述着她的故事,没有任何附加枝节,说得清晰准确。记者们不停地记录着,几乎没有抬头。法官显然对她偏爱有加。(愿上帝能给巡回法庭派一个强硬的法官!)警察们的脸上都流露出同情。整个法院都屏住了呼吸,一动不动。

“布莱尔先生,你有问题吗?”

罗伯特看着她叙述故事,想起阿尔伯特的评论——家教良好的女孩,没有人会把她当做一个成熟女人,但事实上她可以冷静熟练地跟她选择的男人搭讪。

“不,谢谢你,法官大人。”

是的,哪个陪审员会相信她有错!

接下来是罗丝·格林。

“你也许可以带来十个无可指摘的证人,但还是没有一个陪审员会相信的;而只有陪审员的意见才有用,我的朋友。”

罗伯特对她的第一印象是那一口难看的牙齿,它们就像是手艺糟糕的牙医镶的假牙。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掉了乳牙后自然长出的牙齿会像罗丝·格林这样不自然。

“我会带证人来证明的。”罗伯特咕哝着,像卡利这样世故、刻薄的人都屈服了,让他很是气恼。

法官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她的牙齿,于是罗丝很快收敛了微笑。然而她的证词却相当致命。她以前每星期一到法兰柴思做清扫。四月的一个星期一,她和平时一样去了,傍晚时分完工后正准备离开,这时听到楼上什么地方传来尖叫声。她以为是夏普太太或小姐出了什么事,就跑到楼梯下面往上看。尖叫声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像是阁楼。她正要上楼,夏普太大从起居室出来,问她要做什么。她说她听到楼上有人在尖叫。夏普太太说她在胡说八道,那只是她的想象,还问她到时间了怎么还没回家。那时尖叫声停止了,就在夏普太太说话的时候,夏普小姐下楼来了。夏普小姐和太太一起进了起居室,夏普太太似乎说了“应该更小心”之类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很害怕,便快步走向厨房,从壁炉架子上的老地方取走了她的工资,然后跑着离开了。那天是四月十五日。她记得那个日期是因为她决定下一次再去时,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夏普家,她要辞职;事实上她确实这样做了,所以从四月二十九日那个星期一开始,她就不再为夏普家工作了。

“我——无——法——相——信!”女孩宣誓的时候,本压低声音说道,“就是那个孩子失踪了一个月?我不相信除了书她还碰过什么!”

罗伯特有点为她给人留下的那种坏印象暗自窃喜。她显然喜欢对事情进行戏剧化的渲染,像圣诞节的装饰那样爱添油加醋,她身上有一种显而易见的恶毒,衣着也让人讨厌,这些都跟之前站在证人台上的那个女孩的克制、理智和品位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观众们的表情来看,她被认为是个邋遢的女孩,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的话。

叫到她的名字之后,她走向证人席。罗伯特迅速观察了一下那些能将她看清楚的人的表情,除了本·卡利之外——他饶有兴趣地盯着她,就像在看博物馆里的收藏品——其他人的脸上都是同一种表情:慈爱的同情。他还注意到,妇女们非常容易受到摆布。那些看来已经做了母亲的人显然被她的年少和无助所打动,而那些较年轻的则更加热心,所有人的脸上都充满了好奇。

但这一点儿也不会影响她的证词的效力。

她穿着周末便服,不是学生装。那云彩一般浅蓝色的外套让人联想到勿忘我、丛林的芳香、蓝色吊钟花和渐渐远去的夏季,那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能让人们的严肃判断产生混乱的穿着。她的脸上体现出的是青春、单纯和良好的家教,展露出的是充满魅力的眉毛和分得很开的眼睛。罗伯特没有细想,立刻就认为韦恩太太并没有花心思刻意打扮女孩以达到这样的效果,但同时也痛苦地意识到,即使她整夜不睡地设计今天的装扮,也不会有比现在更好的效果。

她一边讲着,罗伯特一边在想有没有办法就偷表的事治她的罪。她只是个乡下女孩,不可能熟悉当铺,所以把表偷去不太可能是想卖钱,肯定是打算留着自己用。如果是这样的话,有没有可能揭发她偷东西的罪行,从而降低她证词的可信度?

自从那次看到她穿着深蓝色的学生服站在法兰柴思的起居室之后,这是罗伯特第一次看到她——再一次惊讶于她的年少和天真。见过一次之后,她在罗伯特的脑海中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他只把她视为一个堕落的东西,让两个无辜的人站到了被告席上。现在,当他再一次亲眼见到贝蒂·肯恩,不禁有些困惑起来。虽然他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和他心里的怪物是同一个人,但就是无法统一起来。如果像他这样一个熟知贝蒂·肯恩真面目的人都会因为她的外表而产生这样的想法,那么到了法庭上,她这副小女孩般的可爱会对其他善良的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之后上来的是她的朋友格拉迪斯·雷斯。格拉迪斯没有她的朋友胖,而是矮小、苍白、瘦得皮包骨头。她惊慌不安、神情局促,支支吾吾地宣了誓。她说话口音很重,庭上的人都很难明白她在说什么,检察官几次都不得不将她的话翻译成大家更能理解的英语。但她证词的要点很清楚。四月十五号星期一的晚上,她和她的朋友罗丝·格林一起散步。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只是晚饭后随便走走,她们沿着上高伍德街走,然后再返回。罗丝·格林告诉她,她觉得法兰柴思很可怕,因为她听到楼上传出尖叫声,而那里是不应该有人的。格拉迪斯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日星期一,是因为罗丝说下次她再去的时候要通知夏普家她不干了。后来她果然辞职了,从二十九号星期一之后就没有再去夏普家。

有三分之二的记者是为贝蒂·肯恩而来的。

“我在想也许是亲爱的罗丝抓住了她的什么把柄。”她离开证人席的时候卡利说道。

记者席上一阵骚动,令罗伯特注意到她在法庭里。通常法院记者席上只有两个无聊的实习记者:一个代表《米尔福德广告》(周报,每星期五出刊),另一个同时代表《诺顿快报》(每周出刊两次,分别是星期二和星期五)和《拉伯洛时报》。但今天的记者席坐满了人,那些脸既不年轻也不无聊。他们仿佛受到宴会的邀请一般,个个面露贪婪。

“为什么这么说?”

然后,他看到了贝蒂·肯恩。

“人们不会因为友谊就来作伪证的,即使像格拉迪斯·雷斯这样不开窍的乡下姑娘也不会。那只可怜的小老鼠吓得全身僵硬。她绝不可能是自愿来的,绝对不会,那块油画式的石板画肯定还有另外一层。如果你实在没什么线索,也许她倒值得查一查。”

夏普太太戴着一顶扁平的黑色缎帽,就是《艾克—艾玛》报道法兰柴思事件那天她出现在他办公室时戴的那顶帽子,她看上去像个学究,让人尊敬,只是有些奇怪。玛丽恩也戴了帽子——他想,这是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给自己一点保护,而不是藐视法庭。那是一顶短檐乡村呢帽,让她不像平时那么严谨刻板。她把黑发塞在了帽子里,明亮的双眼藏在帽檐的阴影下,她看来并不比经常出门的女人黑。虽然喜欢看她露出黑色的头发和聪慧的眼睛,但罗伯特也认为今天她打扮得越“普通”越好。这样也许可以减少对手本能的敌意。

“你记不记得你手表的编号?”在回法兰柴思的路上,他问玛丽恩,“就是罗丝·格林偷的那只。”

看着被告席上的两个女人,罗伯特想起在“糟糕的旧时代”,只有犯了罪的人才会被戴上枷锁示众。而今天,未经审判的人在法庭上示众,而有罪的人却立刻进入一种安全的阴影下。这显然不合理。

“我不知道手表还有编号。”玛丽恩说。

罗伯特记得。凯文理想中的刑罚改革是将罪犯放逐到一个刑事处罚聚居地——可以是一个岛上社区,住在那里的人都必须努力工作。这不是从犯人利益出发设想的改革。凯文说,那是给管理员提供较好的生活,而且还能让这个拥挤的社区多一些空间给善良的公民盖房子和花园。再说,既然罪犯最憎恨的就是辛苦的劳作,那么这种方法比现行的刑罚措施更能起到威慑作用。凯文认为,现行的惩罚措施不比三流公立学校好到哪儿去。

“好的手表有。”

“那只是因为他们牺牲了妻子而不是银行,”凯文指出,“多少书籍著作都尝试过给罪犯下定义,但其实定义非常简单。罪犯就是把个人欲望的满足当做行为动机的人。你无法治愈他的这种利己主义,但可以把沉溺于利己主义的后果变成非他所愿,让他觉得根本不值得。”

“嗯,我那块是个名牌,但我不知道编号的事。不过那手表很特别,一眼就能看出来。表面是瓷质的,浅蓝色,上面的数字是金色的。”

“但是,”有人反驳道,“也有极度虚荣和绝对自私的人并不是罪犯。”

“罗马数字吗?”

罗伯特是很传统的人,相信因果报应。他也许不会像摩西那样以眼还眼,但是他完全同意罪有应得的说法。他当然也不相信跟牧师谈几句,发誓要悔过自新就能让一个罪犯变成受人尊敬的公民。“真正的罪犯,”他记得有一晚,凯文长篇大论地讨论了刑罚改革之后说,“有两个不可能改变的特质,正是这两个特质让他们成为罪犯,即极度的虚荣和绝对的自私。这两个特质就像皮肤的组织一样不可分割,而且根深蒂固。要说悔过自新,那简直就像要改变一个人眼睛的颜色一样。”

“是的。你问这个做什么?就算能找回来,她戴过的东西我也不会愿意再戴了。”

听到叫她们的名字后,夏普母女一起进来,走到那排粗制滥造的椅子前,那神情就像她们是在教堂找座位。他想:是的,就是那样的——目光沉静而敏锐,似乎是在静候演出开始。然而,他忽然意识到如果此刻是琳姨妈站到夏普太太的位子上,他会是怎样的心情;他第一次完全明白了玛丽恩遭受的是怎样的折磨。即使巡回法庭最终判定她们无罪,又有什么能补偿她们所经受的折磨?贝蒂·肯恩的罪行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我想的不是把它找回来,而是如何指控她犯有偷窃罪。”

接着他看到格兰特安静地走进来,坐到记者席后排的观众位上,他知道该他们了。

“那很好。”

庭上处理了三个例行公事似的案子,被告席上的那些混混显然非常熟悉法庭的程序,就像事先排练过一样;而罗伯特则期待着有人会叫“能不能等一下”!

“对了,本·卡利称她是‘油画式的石版画’。”

他一边起身走上法庭,一边还在继续他的独白,谈论着法官的气色、情绪如何,以及过去可能是做什么的。

“太有意思了。她就是那个样子的。第一天的时候,你就是想把我们的案子推给这个人的,是吗?”

“我想她妈妈不会同意的。那个穿棕色套装的就是她,看上去是个很明事理的女人。我不明白她怎么会生出那样一个女儿——哦,她是领养的,对吗?真是个可怕的警告。我总是在想,人们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人怎么会了解得那么少。汉姆格林有个女人,她从没让女儿离开过她的视线;有一天那个女儿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几乎疯狂的母亲哭喊着到警察局报案,后来警察发现那位从来没离开过母亲一天的女儿事实上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孩子,那天她只是接了孩子去跟她丈夫同住了。如果不相信本·卡利的话,可以去查查警察的记录。哦,还有,如果你对侦探不满意的话,通知我一声,我可以介绍更好的给你。该我们了。”

“就是他。”

“不知道。”

“真高兴我没有接受。”

“一个女孩对抗一个世界,”本嘲笑着,“我真想亲眼见见这个行为不端的女孩。在收到了那么多慰问、求婚和被比做圣女伯纳黛特之后,我想她肯定觉得乡村警察调查庭这个表演场太小了。她被邀请上过舞台吗?”

“我希望案子结束后,你仍然能有这样愉快的心情。”罗伯特突然严肃起来。

“还不错,只是问题不小。”罗伯特说,“调查没什么结果。”

“我们还没感谢你当我们保释的担保人呢。”后座上的夏普太太说。

“你的侦探怎么样?”卡利停下滔滔不绝的评论问道。

“如果我们要感谢他为我们做的一切,’玛丽恩说,“那就没完没了了。”

格兰特还没有出现,不过哈勒姆已经到了,正跟流氓闹事那晚去法兰柴思处理的警官在说话。

他想,除了成功地请来凯文·麦克德默——那是出于友情——他事实上帮她们做了什么呢?她们差一点就得在没有人辩护的情况下,于两星期后出席诺顿法庭的审判。

他看到一张本该满含敌意但却出奇友善的脸,那是韦恩太太,上次见到她是在埃尔斯伯里,当时她正站在米德赛街上她可爱的小花园前。他无法把韦恩太太归为敌人。他喜欢她、尊敬她,并且现在就为她感到难过。他很想过去问候她,然而此刻的情景就像一盘摆开的棋,他们属于不同的阵营。

注 释

卡利滔滔不绝地说着,罗伯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忧心忡忡地看着今天出现在法庭上的民众,他们不是往常那些来消磨时间的无业游民。消息显然已经由神秘的米尔福德镇流言渠道传来了,他们是来看夏普母女接受审讯的。通常,法院里的单调无聊是因为那些穿着女人服饰的同性恋男人,而令人昏昏欲睡是因为他们低声聊天的嗡嗡声。

圣女伯纳黛特(Saint Bernadette,1844—1879),法国南部的一名乡村少女,据传圣母向她显现,让她向人间传达了美好的信息。

“我觉得非常奇怪,”看着小法院的长凳上挤满了看热闹的民众,本·卡利说,“怎么会有人星期一早上都没事可做。不过,我得说,把这些形形色色的家伙聚集在一起不是件容易的事。你看到那个开运动服饰店的女人了吗?就在倒数第二排座位上,戴着一顶跟她紫色妆容或头发完全不搭的黄帽子。如果她把店交给那个叫戈芙雷的女孩照看,那今晚她一定会发觉钱少了。那女孩十五岁时我就接过她的案子。她从会走路起就开始偷钱,现在还是这样。相信我,不能让女人独自掌管钱柜。还有那个安·博林咖啡馆的女人,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见到她。真不知道她怎么能忍到现在才来。她姐姐整天花的比挣的多,没有人知道她把钱都花到哪儿去了。也许有人勒索她,但不知道是谁。我不禁想起白鹿酒馆的亚瑟·沃利斯。他每星期都至少要付三张不同的账单,这份工作的薪水肯定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