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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高罗佩生平年表

1948年9月30日离开华盛顿,由于海员罢工,在旧金山逗留了一月有余,11月18日抵达东京,担任荷兰驻日本军事代表处顾问。反对日本文字改革(将常用汉字减少到1 850个),但是并无效果。

1948—1952

将《武则天四大奇案》前三十回译成英文,命名为《狄公案》(Dee Goong An: Three Murder Cases Solved by Judge Dee),1949年在东京私人印制出版,大获成功。为了自行绘制书中插图,开始研究明代风格的绘画艺术。

1947年5月17日,乘船离开荷兰,5月26日抵达纽约,前往华盛顿担任荷兰驻美使馆参赞、远东委员会成员。利用美国大学的便利条件,继续研究东方文化,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

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1950年3月写出第一部自创的狄公案小说《铜钟案》,但是由于书中有对佛教徒的消极描写而遭到日本出版商的拒绝,随后写出《迷宫案》。同年在东京出版《春梦琐言》点校本。

1947—1948

1951年2月28日,女儿宝琳(Pauline Frances van Gulik)出生。7月25日,《迷宫案》日译本在东京出版。由于出版社要求用裸女图作封面,开始深入研究中国春宫画,写出《秘戏图考》(Pi-hsi t'u k'ao,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同年限量出版50册。12月12日,全家乘船离开日本,在香港、新加坡、槟城、仰光、加尔各答等地度假。

1946年9月13日,返回荷兰,担任外交部政务司远东处处长。12月10日,次子彼得出生。在工作期间,时常抽空去莱顿大学查阅资料。

1952—1953

1946—1947

1952年2月17日,抵达新德里,担任荷兰驻印度使馆参赞。结识中国台湾学者张立斋,在其帮助下将《迷宫案》自译成中文本,命名为《狄仁杰奇案》,后于1953年11月在新加坡出版。

1946年5月18日,抵达北京,拜访岳父水钧韶及其亲属,与安世霖、管平湖、汪孟舒等人切磋琴艺。7月全家离开中国,在印度短暂度假后,8月14日乘船抵达伦敦,8月30日离开。

研究悉昙梵语(日本密教艺术中十分流行的一种书法),写出了关于中国和日本梵文典籍的专著《悉昙》(Siddham),后于1956年在印度那格浦尔(Nagpur)出版。

广泛结交沈尹默、于右任、马衡、傅抱石、冯玉祥等中国各界名流,同时与李约瑟、蒲乐道(John Blofeld)、艾维廉(W. R. B. Acker)等西方汉学家交往密切,参与各种文化活动。1945年2月25日,与徐元白、杨少五、梁在平等人成立“天风琴社”。

1952年12月5日,幼子托马斯(Thomas Mathijs van Gulik)出生。

1944年7月,《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在重庆出版。9月30日,长子高惠联(Willem Robert van Gulik)出生。

1953—1956

1943年1月14日,离开埃及首都开罗,与英国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一同乘飞机前往新德里,从此结下友谊。在印度结识了英国D师(2)负责人、学者兼作家彼得·弗莱明(Peter Fleming)。3月15日,前往中国的战时首都重庆,升任荷兰驻华使馆一等秘书。6月结识了在使馆社会事务部工作的水世芳。水女士毕业于齐鲁大学,出身于北京的一个官宦之家。9月11日,宣布订婚。12月18日,举行了中式和西式两场婚礼。

1953年9月,返回荷兰,升任外交部中东及非洲事务司司长。

1943—1946

1955年,《明代书籍插图》(De Boek Illustratie in het Ming Tijdperk)在海牙出版。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与同盟国外交人员于1942年7月30日乘船撤离日本,前往非洲,随身携有《书画鉴赏汇编》《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两部书稿和清代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印本。之前收藏的大量关于中国音乐的书籍和文稿连同艺术品全部毁于战火。8月17日,抵达洛伦索马贵斯(如今的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此后辗转于非洲各地,受命从事情报工作。

为狄公案小说寻找故事素材时,发掘出一部南宋桂万荣所撰的案例集,1956年,英文译注本《棠阴比事》(T'ang-yin pi-shih,‘Parallel cases from under the pear-tree’ )在莱顿出版。《迷宫案》英文本于同年在海牙出版,荷文本后于次年在海牙出版。

1941年,《琴道》(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 An Essay in Ch'in Ideology)、《嵇康及其〈琴赋〉》(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在东京出版。

1956—1959

1940年12月26日,再次前往北京,拜会古琴大师关仲航,在某所大学里做了关于东皋禅师的学术报告。

1956年6月12日,抵达黎巴嫩贝鲁特,升任荷兰驻中东特使与全权代表。当时政治环境极不稳定,因此就任此职具有危险性,但是他很乐于在本地大学里学习阿拉伯语言和宗教。

1939年7月29日,前往上海旅行,与商务印书馆及一些中国学者建立联系。

1958年5月,黎巴嫩爆发内战,荷兰公使馆遭到袭击,独自留在家中继续写作。《书画鉴赏汇编》(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在罗马出版。英译本《书画说铃》(3)Scrapbook for Chinese Collectors)在贝鲁特出版,原作者是清人陆时化。《铜钟案》英、荷文本分别在伦敦与海牙出版。《黄金案》荷文本在海牙出版,英文本后于次年在伦敦出版。将短篇小说《除夕案》英、荷文本分别在贝鲁特与海牙私人印制,作为新年礼物赠送给友人。

1938年,协助日本上智大学创办《日本文化志丛》,并终生担任董事会成员。

1959年,《湖滨案》荷文本在海牙出版,英文本后于次年在伦敦出版。

1936年初,与同居女友冈谷胜代(Okaya Katsuyo)前往小田原温泉度假时,内心产生了某种顿悟,从此与东方文化达成和谐,著有《小田原的温泉》(The Hot Spring of Odawara)一文。继续研究东方文化,结识了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参赞王芃生与三等秘书孙湜。9月10日,第一次前去北京,购买古琴,造访古琴名家叶诗梦并拜师学艺,从此对古琴十分着迷,开始潜心研究。在长崎考察历史上的荷兰人定居点时,发现1650年前后曾有一位明朝僧人东皋在此居住并将中国古琴艺术传入日本,从此开始搜集散落在日本各地的东皋诗文与画作。

1959—1962

1935年3月27日,进入荷兰外交部工作,被任命为荷兰驻日本公使馆助理译员,5月2日乘火车前往东京,途中在哈尔滨停留一周。

1959年10月6日,抵达吉隆坡,担任荷兰驻马来亚(如今的马来西亚)大使,促成马来亚国立大学中文系的设立,并作为名誉讲师讲授中国历史。对长臂猿产生兴趣,在家中亲自饲养,开始搜集各种相关资料。

1935—1942

1960年,《铁钉案》荷文本在海牙出版,英文本后于次年在伦敦出版。

1935年3月7日,获得哲学与文学博士学位,并因成绩优异而得到特奖,博士论文《马头明王古今诸说源流考》(Hayagrīva,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 Japan)同年在莱顿出版。

1961年,《中国古代房内考》(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在莱顿出版。《红楼案》英、荷文本分别在吉隆坡与海牙出版。《朝云观》英文本在吉隆坡出版,荷文本后于次年在海牙出版。短篇合集荷文本《六案集》在海牙出版。

转入乌特勒支大学,师从中文教授托马斯·弗格森(Thomas Ferguson)。1934年4月21日,获得东方语言学硕士学位,硕士论文《米芾及其〈砚史〉》(Mi Fu on Ink-stones)后于1936年在北京出版。

1962年,《漆屏案》英、荷文本分别在吉隆坡与海牙出版。

1932年2月19日,通过中文和日文的学士学位考试,并用英语完成法律学士论文《荷属东印度华人司法地位的发展》。进入莱顿国家民族学博物馆工作,负责管理东南亚部,学习中文、日文、藏文和梵文。将古印度著名剧作家、诗人迦梨陀娑(Kalidasa)的梵文戏剧《乌尔瓦奇》(Urvaçī,een oud-Indisch Tooneelstuk van Kālidāsa)译成荷文,同年在荷兰海牙出版。

1962—1965

1930年9月,进入莱顿大学,学习东方殖民地法律、印度学(以当时荷属东印度文化为中心的一门学科)、中国与日本的语言和文学。师从著名汉学家、中文教授戴闻达(J. J. L. Duyvendak),但是由于学术观点不同,彼此相处得不甚融洽。继续撰写有关东方艺术和文学的文章,每天练习中国书法,并终生不辍。

1962年9月,再次返回荷兰,在外交部调研与资料司工作,次年8月23日,升任该司的司长。

1930—1935

1963年,《御珠案》英、荷文本分别在伦敦与海牙出版。《暮之虎》荷文本在海牙出版。与画家弗里茨·克鲁兹曼(Frits Kloezeman)合作绘制狄公案系列连环画。完成了唯一一部以荷兰为背景的探案小说《天赐之日》(The Given Day),荷文本在海牙出版,英文本后于次年在吉隆坡出版。

1930年6月14日,通过中学毕业考试。

1964年3月,《晨之猿》荷文本作为荷兰书展的礼品书在阿姆斯特丹出版。成为莱顿大学文学系特邀教授。6月15日,被授予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称号。《广州案》荷文本在海牙出版,英文本后于1966年在伦敦出版。

1928年,开始向荷兰中国文化协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中国》投稿,这些关于中国古诗的文章显示出不凡的才华与学识。

1965—1967

1923年夏天,随家人返回荷兰,进入奈梅根市立高级中学,系统学习法语、英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在校刊上发表了一篇怀念爪哇的散文《来自美丽的岛屿》,激起了文学热情,用法语和荷语写下一些文稿。聘请一位中国留学生作为家教,开始使用中文名“高罗佩”。结识了著名语言学教授乌伦贝克(C. C. Uhlenbeck),跟随他学习梵语和俄语,并合作编辑了一部美洲印第安黑足语字典。

1965年1月22日,抵达东京,成为荷兰驻日本与韩国大使,达到外交事业的顶峰。将全部藏书运至东京,准备继续做学术研究。中篇合集英文本《猴与虎》在伦敦出版。《柳园图》英文本在伦敦出版,荷文本后于次年在海牙出版。

1923—1930

1966年,《紫云寺》英文本在伦敦出版。

先后在泗水和巴达维亚(如今的雅加达)上小学,在学校里接受荷文教育,与家仆和朋友交往时学会了马来语、爪哇语。热爱爪哇皮影戏,11岁用荷文写成研究文章《皮影》。在当地华人社区里见到汉字和中国寺庙,从此热爱一切与中国有关的事物。

1967年,短篇合集英文本《断案集》在伦敦出版,《项链案》英、荷文本分别在伦敦与海牙出版。6月15日,返回荷兰海牙,确诊身患肺癌后,瞒着家人继续全力工作,完成《长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同年9月在莱顿出版。在病情恶化的前夜,完成最后一部狄公案小说《中秋案》。9月22日被家人送入医院,9月24日20点20分安然离世。

第一次远渡重洋,与母亲和姐姐乘船前往爪哇。父亲已先行抵达,正在爪哇第二次服役。

(张凌 编写)

1915—1923

(1) 以扬威廉·范德魏特灵《高罗佩:他的生活,他的著作》一书中的“高罗佩生平概述”为基础,参考《大汉学家高罗佩传》修订补充而成。

1910年8月9日,出生于荷兰祖特芬(Zutphen)市,本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Robert Hans van Gulik),父亲威廉·雅各布斯·范古利克(Willem Jacobus van Gulik)是荷属东印度皇家军队的军医,母亲贝尔塔·德拉伊特(Bertha de Ruiter),有三兄一姊。后来全家搬至奈梅根(Nijmegen)市。

(2) 即反日心理战争中心,后来改名为456军。

1910—1915

(3) 此书是一部关于书画鉴赏的论著,由清人陆时化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