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布谷鸟的呼唤 > 第二部

第二部

“这他妈的关你什么事啊,露西!”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你知道吗,斯蒂克?”叫他小名不是好兆头——露西开始打感情牌了,“我一直在研究这件事,发现你可以向英国退伍军人协会申请——”

“你说什么?!”

“没有。”

露西的声音里满是委屈和愤怒。斯特莱克闭上眼睛。

“吉莱斯皮还在追着你的屁股讨债吗?”

“我不需要英国退伍军人协会的帮助,知道吗,卢斯 ?”

露西大致说了一下她丈夫工作有多忙,然后继续盘问。

“你干吗非得死要面子……”

“真的。格雷格怎么样?”

“孩子们都好吗?”

“真的吗?”

“挺好的。听我说,斯蒂克,我实在看不过去,罗克比老是让律师去烦你。要知道,他从来没给过你一分钱。他应该免了你的债的,你受了那么多苦,他给你的那么——”

“挺好的。”斯特莱克回答。

“生意挺好的,我很快就能还清借的钱。”斯特莱克打断露西的话。窗外的街角处,一对十几岁的小情侣在吵架。

“你俩最近怎么样?”

“你跟夏洛特真的没事吗?她为什么要去她妈妈那儿呢?我记得她跟她妈妈好像不合呀?”

“她不在,去她妈妈那儿了。”

“她俩现在的关系比以前好了。”斯特莱克回答。底下的那个女孩猛地甩了一下手,又跺了跺脚,气呼呼地走了。

“星期六还写东西?夏洛特没意见吗?”

“你给她买戒指了吗?”露西问。

“在办公室。有东西要写。”

“你刚刚不是叫我摆脱吉莱斯皮的纠缠吗?”

“你在哪儿?我听到有车子的声音。”

“不买戒指,她有意见吗?”

“嗯,挺好的。”斯特莱克站在打开的窗户前,抽着烟,俯视底下悠闲进出各家商店的行人,“最近业务增加了一倍。”

“完全没有意见。”斯特莱克回答,“她说她不要戒指。她让我把所有的钱都投到事业上。”

晚上六点,斯特莱克正在埋头工作,露西打来电话。露西虽然比斯特莱克小两岁,但似乎觉得她是姐姐。房贷、冷冰冰的丈夫、三个孩子、繁重的工作——她年纪轻轻就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似乎仍嫌不够,还想多揽些责任,好像人生没有足够的寄托。斯特莱克一直怀疑,露西想向她自己和世界证明,她一点也不像他们那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为追求男人和生活的激情,拖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全国各地乱跑,从一所学校换到另一所学校,从一所房子换到另一所房子,还偷住别人的房子,最后流落到难民营。斯特莱克有八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只有露西是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他爱露西,几乎胜过爱生命中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但他们之间总是说些令人焦虑的事,动不动就拌嘴。露西从不掩饰对哥哥的担心和失望。因此,关于眼前的困境,斯特莱克宁愿告诉许多朋友,也不想告诉露西。

“真的?”露西似乎一直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没让斯特莱克觉察出她很不喜欢夏洛特。“杰克生日,你来吗?”

虽然现在可以不受限制地选择任意方式收集、核实证据,但斯特莱克仍然遵守《刑事诉讼法》和《调查法》的相关条款。斯特莱克知道约翰·布里斯托完全因为丧妹之痛乱了分寸,说的那些话纯属主观臆想,但他仍一丝不苟地整理与布里斯托、威尔逊、科洛瓦斯·琼斯谈话时所做的笔记。

“什么时候?”

但他有工作,有报酬——斯特莱克不断提醒自己。阿森纳赢了马刺,他高兴地关掉电视,不再理睬纠缠不休的幽灵,径直走到办公桌那儿,继续工作。

“我一个多星期前就寄请柬给你了,斯蒂克!”

做所有这些琐事的过程中,斯特莱克感到有个幽灵阴魂不散地跟着他,就像在医院的那几个月一样。幽灵潜伏在破办公室的角落里,斯特莱克注意力一不在手头的事情上,就能听到幽灵在对他窃窃私语,催着他好好想一想他的人生有多么失败,想一想他的年纪、入不敷出的财政状况、支离破碎的感情生活、无家可归的可悲境地。三十五岁的人了,除了几个破纸箱,一无所有,还欠下一屁股的债,真是白吃了那么多年的苦。在超市买泡面时,幽灵控制他的眼睛,让他去看架子上的一罐罐啤酒。把衬衫直接铺在地上熨烫时,幽灵在一旁嘲笑他。天色越来越晚,幽灵嘲笑他给自己立的那个规矩,非得去街上抽烟不可,好像他还在部队,好像这种纯属多此一举的自律能使一团乱麻、一败涂地的人生步入正轨,变得井然有序。斯特莱克坐在办公桌边,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劣质的锡铁烟灰缸里逐渐堆满烟蒂。那个烟灰缸是很久以前在德国时,他从一家酒吧顺手偷的。

斯特莱克想夏洛特是否把那张请柬顺手丢进了某个纸箱。因为办公室里放不下,那四个纸箱还留在门外的楼梯平台上,没有收拾。

周末,办公室里只有斯特莱克一个人。但想到周一办公室会有两个人,他内心充满期待,觉得一个人的周末也不是那么孤独,反而有点宝贵:折叠床可以不收。里间和外间之间的门可以不关。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进行各项日常起居,不必担心冒犯别人。为消除难闻的人造酸橙的香气,他用力打开办公桌后面被漆封住的窗户。清冽的微风顿时吹遍两间狭小的屋子,冲散各个角落散发的霉味。和夏洛特在一起的日子既令他痛苦,又令他兴奋。他避开任何会使自己想起那段往事的专辑或单曲,选了汤姆·韦茨的歌,放进小CD播放器,并把声音开得很大。斯特莱克本以为再也找不着这个CD播放器了,想不到查看从夏洛特住处搬来的四个纸箱时,在一个箱底发现了它。他忙个不停:用不起眼的室内天线调试好便携电视机。用黑色垃圾袋装了换下的衣服,步行拿到半英里外的自助洗衣店清洗。洗好回来之后,在里间办公室正对着的两面墙之间拉起一条绳子,把衬衫和内裤搭在绳上,然后坐下来观看三点钟阿森纳对阵马刺的足球比赛。

“好,我会去的。”斯特莱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极不想去。

通话结束。斯特莱克回到电脑前继续工作。与威尔逊、科洛瓦斯·琼斯谈话时所做的笔记很快整理完了,但一种挫败感始终挥之不去。这是他离开部队后接到的首个不是光靠跟踪、监视就能了事的案子。这个案子每天都在提醒他,他已从人所忌惮的特别调查局成员变成一介布衣。卢拉·兰德里死时距离她最近的弗雷迪·贝斯蒂吉仍联系不上——弗雷迪·贝斯蒂吉那些面目不清的员工一再拒绝接通他们老板的电话,不过约翰·布里斯托信誓旦旦地宣称,能劝动唐姿·贝斯蒂吉跟他谈谈,但直到现在都没消息。

“可以。”威尔逊沉默片刻,并偷偷瞄了一眼斯特莱克的小腿,回答道,“来的时候按门铃,我给你开门。不过必须是贝斯蒂吉出去的时候,你知道的,他那个人很不好说话。我不想丢掉饭碗。”

斯特莱克感到有些束手无策,同时和罗宾的未婚夫一样,对侦探这个职业充满不屑。为排解心中苦闷,他开始在网上搜索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根据网上的信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并未说谎:他确实演过电视剧《法案》中的角色,尽管只有两句台词(二号罪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饰)。科洛瓦斯·琼斯也确实有个经纪人,经纪人的网站上有一张科洛瓦斯·琼斯的小照片,还列了几行他的从演经历:《东区人》和《遇难者》中的两个龙套角色。比较起来,“豪华轿车”车行主页上的科洛瓦斯·琼斯的照片要大得多。照片里的他头戴有檐制帽,身着制服,活像电影明星,显然是车行里最英俊的司机。

“我想什么时候去楼里看一下,可以吗?”斯特莱克问。这时,一个矮子挡了一下他们的路。那矮子头戴兜帽,满脸络腮胡子,活像《旧约》里的先知。他在他们面前停下脚步,并慢慢吐出舌头。

窗外,夜幕逐渐降临。屋角,手提式CD播放器不断传出汤姆·韦茨时而低吼时而沉吟的歌声。斯特莱克在网上搜索关于卢拉·兰德里的信息,不时在先前的笔记上做些补充。

“一个乌克兰商品经纪人跟他老婆租了二号公寓。有个俄国人想租三号公寓,但是还没出价。”

兰德里似乎并未注册“脸谱”或“推特”。但由于粉丝迫切渴望了解她的个人情况,其他人“越俎代庖”,建了无数网站,专门张贴兰德里的照片或细致入微地介绍她的个人生活。如果这些网站的信息有一半是真的,那说明布里斯托只说出了部分真相。显然,他妹妹早在十几岁就出现了自我毁灭的端倪,那时他们的养父因心脏病猝死——总是蓄着络腮胡子、慈眉善目的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他一手创建了自己的电子公司“阿尔布里斯”。养父死后,卢拉先后从两所学校辍学,接着又被第三所学校开除,这三所学校都是学费昂贵的私人学校。她曾割腕自杀,一个室友发现她倒在血泊之中。她的生活一塌糊涂,警察查到她偷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斯特莱克发现一个由性别不明的人打理的粉丝网站,网站名叫“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该网站宣称,卢拉偷住别人房子期间,通过卖淫养活自己。

“那另外两个公寓呢?”

随后,根据针对严重具有精神问题或躁郁症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法》,卢拉被强制收容治疗。但仅仅一年之后,她遇到了只有童话中才会出现的美事:和母亲在牛津街的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模特公司的星探发现了她。

“是的。”威尔逊回答。

兰德里十六岁时的照片非常漂亮:脸蛋酷似古埃及王后奈费尔提蒂,对着镜头摆出非常奇怪的表情,显得既老成又脆弱。双腿又细又长,犹如长颈鹿,左臂内侧有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某些时尚编辑似乎认为,这条伤疤和那张惊艳的脸堪称绝配,因为有些照片完全是对这条伤疤的特写。卢拉美得近乎荒诞,她的美貌广受赞誉(在报纸的讣告中和充满溢美之词的博客上),但她的暴躁同样广为人知。媒体和公众似乎既喜欢她,又热衷于对她评头论足、口诛笔伐。有名女记者觉得卢拉“难得一见的可爱,出人意料的纯真”。另一名记者却觉得“其实,她非常精明,工于心计,不好相处”。

“贝斯蒂吉仍然住在十八号楼吗?”斯特莱克问。

九点,斯特莱克步行去唐人街吃晚饭。回到办公室,他给CD播放器换上埃尔博的歌,然后开始在网上搜索埃文·达菲尔德的信息。大多数人认为,埃文·达菲尔德并未杀死女友。就连布里斯托也没明确说埃文·达菲尔德杀了他妹妹。

两人一起朝布里克斯顿地铁站走去。迎面走来一群叽叽喳喳、身穿校服(蓝色格子呢裙子)的女学生。有个女孩梳着长长的辫子,令斯特莱克再次想起妹妹露西。

虽然基兰·科洛瓦斯·琼斯说过那番充满同行之间嫉妒的话,但斯特莱克不知道达菲尔德出名的原因。这会儿,他终于找到了答案:达菲尔德原本默默无名,后凭借一部大受好评的独立电影一夜蹿红。在那部电影里,达菲尔德饰演了一个简直就是他自己的角色:一个海洛因成瘾的歌手,靠偷窃筹集毒资。

“毒品贩子,某部电影里的。”

达菲尔德曾是乐队主唱。他出名后,乐队发行了一张唱片,获得大卖。但差不多在他遇到卢拉的同时,那支乐队在一片讥讽中解散。照片里的达菲尔德和他女友一样,相貌不俗,哪怕是在用长焦镜头偷拍的、未经修饰的照片里(穿得邋里邋遢,在街上溜达),哪怕是在怒气冲冲扑向摄影师的照片里(类似的照片有好几张),也一样好看。一对各自遭遇不幸的俊男靓女走到一起,这似乎增加了公众对两人的兴趣:一方为另一方增加了关注度,而另一方增加的关注度又会反过来,再次增加这一方的关注度,有点像永动机。

“那是个什么角色?”

女友的死,使达菲尔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但也遭受了比之前多得多的诽谤。他似乎已经认命。他毫无掩饰,把自己的脆弱完全暴露在世人面前。诽谤者和最狂热的崇拜者都很高兴地认为,他一半的魂儿已经跟着卢拉去了,最后必将陷入绝望,无法自拔,并被世界彻底遗忘。斯特莱克又在YouTube上看了一个只有几分钟长、画面抖个不停的视频。视频中的达菲尔德显得神情恍惚,显然是吸毒了。他不停地讲啊,讲啊(他的声音科洛瓦斯·琼斯模仿得极为逼真),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聚会,死亡只不过是离开聚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还举了个晦涩难懂的例子,意思是如果不得不提前离开,完全没必要哭哭啼啼。

“他很想出名。”看着车子扬长而去,威尔逊说,有点像为科洛瓦斯·琼斯道歉,“他喜欢给卢拉开车。他想给所有的名人开车。两年来,他一直希望贝斯蒂吉会给他个角色演演。没得到那个角色,他非常生气。”

根据各方面的证据,那天晚上卢拉离开夜总会没多久,达菲尔德也离开了,离开时戴着狼头面具——斯特莱克认为达菲尔德戴这个面具并无别的企图,纯粹是为了博人眼球。对于离开夜总会之后所做的事,达菲尔德的交代可能无法令网上的阴谋论者满意,但警方似乎确信“肯蒂格恩花园”随后发生的事跟他毫无关系。

威尔逊举起手来告别。一脸怒容的科洛瓦斯·琼斯砰地关上车门,猛地发动车子,把车倒出停车位。

斯特莱克带着各种推测,继续浏览新闻网站和博客。关于兰德里之死,网上议论纷纷,提出了各种推测,罗列了警方忽视的一系列线索。网上的这些推测似乎证明了布里斯托的看法,即卢拉是被人谋杀的。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罗列了一长串悬而未决的疑问,如问题五,“是谁支走那些狗仔队的?”;问题九,“凌晨两点从她公寓跑开的那两个蒙面男人,为什么迟迟没有消息?他们是谁,幕后指使者又是谁?”;问题十三,“卢拉从阳台坠落时所穿的衣服,为什么跟她回家时穿的不一样?”

“再不走,我要迟到了。”

午夜,斯特莱克喝着拉格啤酒 ,浏览谈及那幅饱受争议的照片的网站。布里斯托提过那幅照片,但斯特莱克因为不感兴趣,并没留下太多印象。裁定为自杀的尸检报告出来一周以后,为宣传居伊·索梅的设计而拍摄的照片引起轩然大波。照片的背景是一条肮脏的胡同。两名模特浑身赤裸,各自只拎着手提包,围着围巾,戴着若干珠宝首饰——手提包、围巾和珠宝首饰占据了照片的显眼位置。兰德里坐在一个垃圾桶上,西娅拉·波特伸着腿坐在地上。两人都背着一对巨大的弧形天使翅膀:波特的翅膀是天鹅般的白色,兰德里的翅膀则是墨绿向褐红过渡的颜色。

他递给科洛瓦斯·琼斯一张名片。已经在系安全带的科洛瓦斯·琼斯看也没看,接过去顺手扔到一边。

斯特莱克盯着那幅照片看了几分钟,边看边分析那个死去的女孩为何如此显眼,那张脸为何这么吸引人的眼球。她使原本荒诞、做作的照片显得真实、自然。她看上去真的像天使,因为极度贪婪,因为死也舍不得身上的那些东西,最后被贬下凡间。西娅拉·波特只是陪衬:美得好像石膏雕像,但也就是一座雕像而已,面色苍白,表情呆滞。

“要是想起其他什么事,”斯特莱克说,“比如卢拉去瓦什蒂见的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请给我打电话,好吗?”

因为那幅照片,时装设计师居伊·索梅饱受批评——有些批评非常严厉。很多人认为,索梅是在利用兰德里的死进行炒作,并对他通过发言人发表的、深切哀悼兰德里的声明嗤之以鼻。不过,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宣称,卢拉如果泉下有知,可能也希望这张照片能公布于众,并称她和居伊·索梅是知己:卢拉和居伊亲如兄妹,可能会把这看做居伊对她的工作和美貌的最后祭奠。这幅照片会像圣像那样千古流传,使卢拉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说完,他把抽了一半的烟扔到地上,钻进车里。

斯特莱克喝完最后一口拉格啤酒,然后盯着那句话里的最后四个字。他一直无法理解,粉丝们为什么会把从未遇见过的人当成亲朋好友一样看待。人们有时会在他面前笑呵呵地称呼他父亲为“乔尼老伙计”,好像在谈论一个共同的朋友似的。他们会翻来覆去地说些老掉牙的话——各种逸闻轶事或见诸报端的故事,好像他们亲身经历过似的。在特雷西柯西克的一家酒吧,有个人曾对斯特莱克说:“妈的,我比你还了解你老子!”因为那人能说出一名临时录音师的名字——那名临时录音师参与过“落魄者” 乐队最流行的一张专辑。众所周知,罗克比有次非常愤怒地摔打萨克斯管,致使萨克斯管的尾部扫到那名临时录音师,打落了他的一颗牙齿。

“是的,还留着。我还在为贝斯蒂吉开车,不是吗?”科洛瓦斯·琼斯说,“好了,我得走了。再见,德里克。”

凌晨一点,从底楼不断传来阵阵模糊的、弹奏低音吉他的砰砰声,头顶的阁楼又不时响起那个酒吧老板享受生活(如洗澡和做饭、吃饭)时发出的嘎吱声和窸窣声,但斯特莱克几乎已经习惯,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他虽然很困,还不想爬进睡袋睡觉,于是又上了一会儿网,最后查到了居伊·索梅住处的大致地址,并发现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非常近。接着,如同忙了一天后不由自主地走进家附近的某家酒吧那样,他在搜索栏输入了网址“www.arrse.co.uk”。

“你还留着——”

斯特莱克好几个月没上军队谣言服务网了。几个月前,夏洛特看到他在浏览这个网站,反应就跟其他女人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在网上看黄色电影一样。夏洛特认为他这是对现在不满而怀念过去,于是跟他吵了一架。

“什么?”科洛瓦斯·琼斯反问。但斯特莱克可以发誓对方听到了他的问话。怒火从科洛瓦斯·琼斯的脸上一闪而过,毫无掩饰。看上去,他不仅生斯特莱克的气,而且迁怒于威尔逊,尽管威尔逊指出他是演员之后就再也没说过话。

这个网站上的一切都带有军人风格,所用的也是斯特莱克非常熟悉的部队语言。网站上有他铭记在心的缩写词、外人看不懂的笑话,及军人关心的各种话题,诸如抱怨儿子在塞浦路斯的学校受了欺负,大骂首相在奇尔考特调查案一事上的表现,等等。斯特莱克浏览了一个帖子又一个帖子,不时乐得扑哧一笑,但自始至终,他都知道自己正在逐渐放弃抵抗。他能感觉到那个幽灵已经来到身后,正对着他的后颈呼吸。

“卢拉给你的地下车库的门禁卡,你还留着吗?”斯特莱克问。

这里是他的世界,他在这里感到非常开心。部队的生活非常艰苦,充满诸多不便,他还丢了条腿,不过对于在部队度过的每一天,斯特莱克都毫不后悔。但他一直无法与其他士兵打成一片,哪怕是在部队时。他刚入伍时呆头呆脑,后来升了职,大多数新兵既讨厌他又害怕他。

“他妈的非常无聊。”科洛瓦斯·琼斯突然发起火来,“无聊得要死。大部分时间就是傻等!”

无论何时,如果特别调查局找你谈话,你都应该说:“无可奉告,我需要一名律师。”或者干脆就说:“谢谢你们关注我。”

“我只是很好奇,”斯特莱克回答,“想知道有客户时,你们是怎么工作的。”

斯特莱克最后轻笑几声,迅速关掉网页,关掉电脑。他困得要死,花了平时两倍的时间才取下义肢。

“这跟案子有任何关系吗?”他问。

他瞥了威尔逊一眼,然后再度看着斯特莱克,手仍扶着打开的车门。

周日上午,风和日丽。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洗澡。与上次一样,他低头大步走过前台时故意挺直庞大的身躯,又很自然地摆出一副怒容,以吓退想要查问他的人。他在更衣室里等了一会儿,直到没人时才开始洗澡,因为他不想让那些学生看到他的义肢,不想让任何人对他留下深刻印象。

“在伦敦市中心,是找不到连在一起的四个停车位的,哥儿们。”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我不知道另外几辆停在什么地方。”

洗完澡,刮了胡子后,斯特莱克坐地铁前往哈默史密斯百老汇。到站后,他通过地铁出口处的购物通道来到地面。和煦的阳光透过购物通道的玻璃顶棚照射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远处,国王街上的各个商店都挤满了人,好像周六一样。这里是喧嚣而无聊的商业中心,但斯特莱克知道,不远处就是静谧而具有乡村风味的泰晤士河滨,距此只有十分钟路程。

“和另外三辆车一起?你们四辆车是停在一起的吗?”

车流从斯特莱克身边呼啸而过,他边走边回忆孩提时在康沃尔度过的周日。那时的周日有种特别的“味道”:除了教堂和沙滩,所有的地方都关门了。没有喧嚣,只有悠扬的和声细语和瓷器碰撞的叮当声。满屋子都是肉汁的香味。电视上没什么节目,大街上见不到什么人;他和露西跑到沙滩上,海水不停地拍打海岸——一切都朴实而快乐。

“我就是停了车,坐在车里等他。”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就在格拉斯豪斯街的街边。”

母亲有一次对斯特莱克说:“要是琼说的没错,我最后真的下了地狱,我会发现地狱就是圣莫斯的星期天。”

“他在夜总会里面时,你是在什么地方等他的?”

斯特莱克朝泰晤士河边走去,开始打电话。

“一共去了四辆车——但迪比坐的是我的车。”

“我是约翰·布里斯托。”

“这么说,派去接他的车不止你一辆?”

“不好意思,在周末打搅你,约翰……”

“不是,唱片公司前几天就把他的行李全都送来了。他下飞机时只有一个小包——还有大约十个保镖。”

“科莫兰?”布里斯托的语气立刻变得友好起来,“没事,没事!你跟威尔逊谈得怎么样?”

“马克没带很多行李吗?他的行李是放在你车里的吗?”

“挺好的,很有帮助,谢谢你。我想问一下,你是不是知道卢拉的一个朋友。卢拉在医院遇到的一个姑娘。名字好像叫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卢拉死的时候,她住在位于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你有印象吗?”

他微微加快步伐,抢先走到车子那里,打开驾驶座那侧的车门。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布里斯托再次开口说话时,声音听起来非常失望,甚至有点懊恼。

“是吗?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说。

“你找她干吗啊?唐姿说得很清楚,她听到楼上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一直在想,迪比几小时内不会去那里的消息,到底是谁告诉守在十八号楼的那些狗仔队的。有人通风报信,他们才会在卢拉坠楼之前离开。”

“我不是把那姑娘看作嫌疑人,而是看作证人。卢拉曾约那姑娘在一家名叫瓦什蒂的服装店见面,就在她去你母亲的公寓见了你之后。”

“从车上的收音机里,我已经听到发生了什么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迪比上车后,我告诉了他。那些跟着他的人立刻开始四处打电话,让唱片公司的人另作安排。他们在克拉里兹酒店给他订了套房。我送他去了那里。直到凌晨五点我才回到家。然后打开电视,看天空卫视的新闻。他妈的,真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嗯,我知道,警方在调查报告里说了。我的意思是说——呃,当然,你有你的道理,但是——我真的想不出来她怎么可能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听着——等一下,科莫兰……我在我母亲这里,还有一些其他人……得找个安静一点的地方……”

“你是送他去‘肯蒂格恩花园’之后发现警察在那里,还是……”

电话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句听不太清的“请让一下”。接着,斯特莱克再次听到布里斯托的声音。

“星期五晚上,‘军营’夜总会有全伦敦最好的嘻哈音乐。”说着,科洛瓦斯·琼斯笑了笑,好像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似的,“他肯定很喜欢,因为直到凌晨三点他才出来。”

“对不起,我不想在护士面前谈这件事。说实话,电话响的时候,我没想到是你,还以为是其他人打来的,要跟我谈达菲尔德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打电话来告诉我关于他的事。”

“为什么选择‘军营’夜总会?”

“告诉你什么?”

“我不知道……十一点半?十一点四十五?他很怪。不想睡觉,他说。”

“你肯定没看《世界新闻报》。都写在上面,还配了照片:昨天,非常意外,达菲尔德突然来看我母亲了。门外挤满了记者,给邻居们造成了许多麻烦。我和艾莉森出门办事了,否则我绝不会让他进来的。”

“你送他到那里的时候是几点?”

“他去干吗?”

“他想去夜总会,所以我就送他去了‘军营’夜总会。”

“问得好。托尼——我舅舅——认为是钱的事。不过,我舅舅老觉得别人都是来要钱的。不管怎么样,我已经取得了对我母亲的代理权,所以他根本拿不到钱。谁知道他是来干吗的。值得庆幸的是,我母亲似乎没认出他是谁。我母亲在吃强效止痛药。”

“接到迪比后,你送他去哪儿了?”朝车子走去的过程中,斯特莱克问科洛瓦斯·琼斯。

“媒体是怎么发现他要去的?”

不远处,电力胡同拐角处停着一辆银色奔驰。

“问得太好了。”布里斯托说,“我舅舅认为,是他自己打电话告诉媒体的。”

威尔逊也表示想一块过去。斯特莱克付了三人的账单,走出餐馆后又递烟给另外两人。威尔逊谢绝,科洛瓦斯·琼斯接了。

“你母亲现在怎么样?”

“介意我陪你去你的车子那儿吗?”斯特莱克问。

“非常非常糟糕。他们说还能再坚持几个星期,但是——但是随时都有可能走。”

“是的,第五航站楼。”看得出来,科洛瓦斯·琼斯的思绪重新回到了平凡的现实中。他瞥了眼手表,说:“那个,我得走了。”

“真遗憾。”斯特莱克正走到立交桥底下。立交桥上车来车往,所以他提高了嗓音,“呃,要是你什么时候想起卢拉那个朋友的名字……”

“哦。这么说,那天晚上,你去,嗯——希思罗机场?——接迪比·马克?”

“对不起,我仍然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对她这么感兴趣。”

“他们改变主意了。”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去掉了那个角色。”

“卢拉让那姑娘大老远从哈默史密斯赶去诺丁山,结果只跟人家待了十五分钟,就从店里出来了。她为什么不多待一会儿呢?她们吵架了吗?一个人突然死亡,跟死亡前后发生的反常事件可能有关联。”

“结果落选了?”

“我明白了。”布里斯托说,“但是……呃,对卢拉来说,那种事并不算反常。我对你说过,她可能有点……有点自私。她可能觉得,只要象征性地露个面,就可以打发那姑娘了。她那人就是这样,对人经常只有一时的热情,你知道,动不动就把人撂在一边。”

“和平常一样。”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口气里透着一丝高傲,“我的经纪人安排的。”

布里斯托显然对斯特莱克的调查思路感到非常失望,认为他只顾盯着那个女孩。因此斯特莱克觉得最好提一下自己的进展,否则对方可能会觉得付他那么多钱不值得。

“你怎么得到试镜机会的?”斯特莱克问。

“还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晚上,我要去见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负责此案的一位警官,名叫埃里克·沃德尔。我希望能拿到警方的档案。”

“是的。”科洛瓦斯·琼斯无精打采地回答。看他说话的样子,试镜的结果不言而喻。

“太不可思议了!”听起来,布里斯托感到非常惊喜,“你真是进展神速啊!”

“基兰参加过弗雷迪·贝斯蒂吉公司的试镜。”威尔逊说,“你去参加过,对吧?”

“呃,我在伦敦警察厅有点关系。”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转移话题,简单介绍了一下他出演过的各部电视剧。在斯特莱克看来,科洛瓦斯·琼斯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重要,但显然很想让别人觉得他非常重要——确切地说,是想让别人觉得他很有名气(其实,名气是种难以捉摸、危险、变幻无常的东西)。载过那么多名人,却无法从那些名人身上分到点名气,这种看得着、摸不到的感觉肯定令他很不平衡,甚至愤愤不平——斯特莱克心想。

“那你就能知道与那个神秘人有关的情况了!你看过我整理的材料吗?”

“只演过几个小角色,”科洛瓦斯·琼斯说,“目前为止。”

“看了,非常有帮助。”斯特莱克回答。

德里克小声地说:“基兰是演员。”

“对了,我正在联系唐姿·贝斯蒂吉,打算这星期约她一起吃个午饭。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跟她见个面,亲自听听她的证词。到时候我给你的秘书打电话,可以吗?”

“我觉得他是一无是处的废物。”科洛瓦斯·琼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展现出高超的演技,拖长调子,阴阳怪气地模仿卢拉男友说话,“‘我们等会儿还需要他吗,卢莱斯 ?他最好在这里等着,对吧?’”科洛瓦斯·琼斯变得怒不可遏,“从来不跟我说话。毫无礼貌、吃白饭的废物!”

“好极了。”

“你认为他是什么样的人?”

挂掉电话后,斯特莱克想:虽然负担不起,但雇个打打杂的秘书还是有必要的,可以给客户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开的是正规的侦探工作室。

“我载过他俩几次。”科洛瓦斯·琼斯回答。他张了张鼻孔,咧了咧嘴,似乎闻到一股臭味。

收容流浪者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原来就位于吵闹的混凝土立交桥背后。那栋房子与卢拉位于梅菲尔的房子属于同一时代,也由红砖砌成,但与卢拉的房子简直有天壤之别:整栋楼看着毫不起眼,比例失调。白色的墙面简陋得多,而且脏兮兮的。没有石砌台阶、花园;周围也没有同类的房子,只有孤零零的一栋;破旧的大门直接对着马路,窗台油漆斑驳,看着好像无人居住的废楼。浮躁的现代都市不断蚕食周围的空间,逼得那栋楼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显得格外扎眼。立交桥就在二十码之外,上面几层楼的窗户直接对着立交桥的混凝土护栏和连绵不绝的车流。而且一看就知道这里是慈善收容所:大门边安着巨大的银白色门铃和对讲机,门楣上挂着个丑陋无比的黑色监控器摄像头,摄像头罩着铁丝框,拖着几根电线。

“你认识他吗?”

一个年轻姑娘站在大门外抽烟:面容憔悴,嘴角长着疮,身穿脏兮兮的男士套头毛衣,好像套了个麻袋。她背靠着墙,茫然地望着离她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商业中心。那姑娘发现斯特莱克按门铃,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显然在琢磨他是不是有钱人。

“我不知道。”科洛瓦斯·琼斯嚼着已经被他抠下来的倒刺,回答道,“我他妈的惊呆了。怎么想得到嘛,是不是?几个小时前才见过面。媒体都说是达菲尔德干的,因为他们在那家夜总会还是什么地方吵了一架。说实话,我也觉得可能是他。那个畜生。”

进门就是逼仄的门厅,散发出一股霉味,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墙上的镶板破旧不堪。左右各有一扇锁着的玻璃门,一扇玻璃门内是空荡荡的走廊,另一扇里面是个简陋的小房间:房间里摆着一张桌子,桌上堆满宣传手册,墙上挂着一块破旧的飞镖靶子,靶子周围布满密密麻麻的小洞。正对面是酷似报亭的接待处,外面围着铁栅栏。

“听到她死了,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接待处的桌子后面坐着个女人,正嚼着口香糖看报纸。斯特莱克问有没有一个好像叫蕾切尔还是什么的姑娘,是卢拉·兰德里的朋友。听到斯特莱克的发问,那女人显得满腹狐疑,态度很不友好。

科洛瓦斯·琼斯开始抠指甲上的倒刺。

“你是记者?”

“是的。”

“不,不,我是她朋友的朋友。”

“这么说,那是你最后一次见到卢拉?”

“那就应该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对不对?”

“还有十分钟我就得走了。”

“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好像是叫类似的名字。”

说到这里,科洛瓦斯·琼斯低头看了一下表。

这时,那女人背后有一个有些谢顶的男人大步走进接待处。

“就是蓝色的。很像航空信件用的纸。”

“我是私家侦探。”斯特莱克提高嗓门说。男人闻声朝斯特莱克看过来,显得很感兴趣。“这是我的名片。卢拉·兰德里的哥哥雇我调查此案。我需要和……”

“你还记得那张纸是什么样子吗?”

“啊,你想找罗谢尔?”男人问道,走到铁栅栏旁边,“她不在这里,哥儿们。她走了。”

“提了。他们根本不当回事。”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说那可能就是一张购物清单。”

看到男人主动跟斯特莱克搭讪,那个女人露出些许不快,并让出柜台前的位置,离开接待处。

“你向警察提起那张蓝色的纸了吗?”

“她什么时候走的?”

“总之,卢拉进了那家店,对。去她妈妈那儿的路上,她告诉过我要去那里吃午饭,对,但是她只在里面待了十分钟左右,然后她一个人出来了,叫我送她回家。所以这事他妈的有点奇怪,知道吧?那个叫拉克尔还是什么的——我应该记得她名字的——没有和她一起出来。平常,要是她俩一块出去的话,我们总是顺便把拉克尔送回去。还有那张蓝色的纸不见了。而且回家的路上,卢拉一句话也没对我说。”

“走了好几个星期,可能都有两三个月了。”

“瓦什蒂——是一家店的名字——时装店,他们都那么叫它。里面有个小餐馆。很时髦的地方。那个朋友是……”科洛瓦斯·琼斯皱着眉头,啪嗒啪嗒,一连打了几个响指,“那人是她因为精神方面的问题去医院看病时认识的。那女的他妈的叫什么来着?我经常开车载她们俩。克里斯特……鲁比?罗克西?拉克尔?好像是叫那个名字。她住在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她没有家。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什么瓦什蒂?什么朋友?”

“不知道,哥儿们。很可能又流浪街头了。她来来去去好多次了。她这个人很难相处。精神有问题。不过,卡里亚娜可能知道。等一下——卡里亚娜!喂!卡里亚娜!”

“所以,我开车送她去瓦什蒂,因为她约了朋友在那儿吃午饭,对——”

那个面无血色、嘴角长疮的姑娘眯着眼,从太阳底下走进来。

“她从她妈妈那儿出来之后,看上去很奇怪。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知道吧?很安静,非常安静。好像是受了惊骇还是怎么的。接着,她问我要了支笔,在一张蓝色的纸上飞快地写了起来。没有跟我说话。一句话也没说。就是不停地写。

“干什么?”

“可以是可以的,可是我不想。”科洛瓦斯·琼斯坦白,“我是迪比的铁杆粉丝。非常想见他。卢拉就是因为这一点生气的。总之,”他立刻接着往下说,“我开车送她去了她妈妈那儿,然后等她出来,然后——下面就是我想对你说的事,知道吧?

“你见过罗谢尔吗?”

“你不能跟别的司机调换一下吗,你给她开车,让别人给马克开车?”

“我为什么要见那个臭婊子。”

听到科洛瓦斯·琼斯说的最后一句话,威尔逊的脸微微抽动了一下,明显感到不以为然。

“这么说,你没见过她?”谢顶男人问。

“因为她喜欢我给她开车啊。”科洛瓦斯·琼斯回答,好像斯特莱克脑子很笨,反应不过来似的,“我经常帮她摆脱狗仔队之类的纠缠,进出什么地方的时候,给她当当保镖。”

“没见过。有烟吗?”

“为什么?”

斯特莱克递给那姑娘一根。她接过去,夹到耳后。

“然后我告诉她,那天晚上我不能送她过去,因为迪比·马克已经跟我约好了。这事也让她不太高兴。”

“她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雅尼娜说她见过她。”卡里亚娜说,“罗谢尔说她得到了一套公寓。骗人的臭婊子。还有,卢拉·兰德里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了。不对!你找罗谢尔干吗?”显然,卡里亚娜在琢磨是否有好处费可捞,是否可以代替罗谢尔。

“总之,那天,对,她妈妈刚出院,所以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对吧?卢拉一点都不想去看她妈妈。我从没见她那么生气过。

“就想问几个问题。”

“因为那个老太婆他妈的非常古怪。”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有一次,我载着她们两个出去了一天。我记得那天应该是那老太婆的生日。他妈的真让人受不了,那个伊薇特夫人跟卢拉说话,每两句话中就有一句是‘宝贝,我的宝贝’。她把卢拉管得死死的。真他妈的又古怪又过分,占有欲又强,知道吧?

“关于什么的问题?”

“为什么?”

“卢拉·兰德里。”

“所以,对,她死的那天早上——应该说是前一天——我开车送她去她妈妈那儿,知道吧?她不太高兴。她一直不喜欢去看她妈妈。”

“哦。”卡里亚娜骨碌碌地转了转眼珠子,“她俩并不是什么该死的好姐妹。她嘴里没有一句实话,那个骗人的婊子。”

对方显然期待他有所反应,所以斯特莱克点了点头,同时暗想,科洛瓦斯·琼斯究竟是话里有话,还是只想表达他和卢拉·兰德里到底有多么亲密。科洛瓦斯·琼斯感到很满意,继续说:

“她骗你什么了?”斯特莱克问。

“我爸爸是半个西印度群岛人,半个威尔士人。我妈妈是半个利物浦人,半个希腊人。卢拉经常说她很羡慕我。”科洛瓦斯·琼斯微微坐直身子,“她说:‘你知道自己的来历,尽管非常复杂。’我生日那天,对,”科洛瓦斯·琼斯似乎觉得自己的话没有引起斯特莱克足够的重视,于是补充道,“她送了我这件居伊·索梅设计的夹克。大概值九百英镑。”

“他妈的什么都骗!我觉得她说兰德里买给她的那些东西,有一半是她偷来的。”

“你的童年跟她很像?”

“哎呀,行了,卡里亚娜。”谢顶男人和蔼地说,“她俩以前是朋友。”谢顶男人告诉斯特莱克,“兰德里经常坐自己的车来这里,接罗谢尔出去玩。”男人瞥了卡里亚娜一眼,继续说,“这使另一个人有点不高兴。”

“一个黑人,在白人家庭里长大,你觉得呢?”

“谁说的?我才没有呢!”卡里亚娜气冲冲地说,“兰德里就是个目中无人的臭婊子。长得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漂亮。”

“她很在意自己的混血儿身份吗?”

“罗谢尔对我说过她有个姑姑,在基尔本。”谢顶男人说。

“都是混血儿。”科洛瓦斯·琼斯回答,“还有,我的家庭有点问题,对,所以我能理解她。她不知道有很多人也像她一样,特别是她成名以后。没有多少人会跟她说这些事。”

“但是她俩关系不好。”卡里亚娜说。

“怎么像了?”

“你们知道她那个姑姑的名字或住址吗?”斯特莱克问,但那两人都摇了摇头,“那罗谢尔姓什么呢?”

“我给她当了一年的司机。我们聊了很多,你知道。有很多共同点。家庭背景很像,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卡里亚娜?对于来这里的人,我们一般只知道他们的教名。”谢顶男人对斯特莱克说。

但是斯特莱克发现,科洛瓦斯·琼斯对别人的误会一点都不生气。

从那两人口中再也问不出什么来,除了两个多月前罗谢尔离开了收容所。谢顶男人知道罗谢尔有段时间在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但他不知道罗谢尔是否还在那里就诊。

“不是啦,不是那种关系。”科洛瓦斯·琼斯嘿嘿一笑,回答道,“不是那种关系。”

“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吃很多药。”

“真的?那是什么关系呢?”

“卢拉死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难过。”卡里亚娜突然插嘴道,“她一点都不在乎。”

“是啊,我们关系不错。”科洛瓦斯·琼斯回答,“我们——不能说亲密吧——嗯,还是有点亲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关系超越了司机跟客户的关系,知道吧?”

两个男人都看着卡里亚娜。卡里亚娜耸了耸肩,好像只是说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真相似的。

“你跟她关系很好吧?”

“对了,要是再见到罗谢尔,你们告诉她我在找她,让她打电话给我,行吗?”

“是啊,但是她每次都找我。”科洛瓦斯·琼斯不容置疑地重申道。

斯特莱克给那两人各递了一张名片,然后趁他们饶有兴致地看名片时,迅速把手伸进铁栅栏底部的小窗口,一把抓过刚才那个女人看的《世界新闻报》,夹到腋下。接着他愉快地向那两人道别,离开收容所。

“这事是由前台安排的,”德里克插嘴道,“是为住户提供的服务之一。要是有人需要车,我们就打电话给‘豪华轿车’车行,基兰的公司。”

春日下午,阳光明媚。斯特莱克阔步朝哈默史密斯大桥走去。漆成绿色的大桥饰有华美的镀金饰面,在阳光下显得古色古香,非常好看。对岸岸边,一只天鹅顺着泰晤士河随波漂游。远远望去,对岸的办公楼和商厦似在一百英里之外。斯特莱克向右转弯,然后沿着河堤和一排矮房子之间的人行通道继续往前走。那排矮房子有些带阳台,有些爬满紫藤。

“是的,嗯……”

斯特莱克在“蓝锚”酒吧买了一品脱啤酒,然后坐到酒吧外面的木制长椅上,面朝泰晤士河,背对宝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酒吧门面。他点上一根烟,把报纸翻到第四版。上面有张埃文·达菲尔德的彩色照片:低着头,单手拿一大束白色的鲜花,黑色大衣的下摆在身后随风飘舞。照片顶上有一条大字标题:达菲尔德探望临终的卢拉母亲。

“她跟你们公司签合同了吗?”

报上所说之事平淡无奇,简直就像给照片配的说明文字。眼线、随风飘舞的长大衣、略带忧伤和恍惚的神情——达菲尔德的模样,就跟他参加已故女友的葬礼时差不多。照片底下的那几行印刷文字称他是:“忧伤的演员兼歌手埃文·达菲尔德”。

“我一直都是她的司机,知道吧?”斯特莱克听科洛瓦斯·琼斯说话的口气,觉得他事先肯定排练过,“她每次都找我给她开车。”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斯特莱克掏出手机,发现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一条短信。

“你想说什么?”斯特莱克问。

请看一下《世界新闻报》,罗宾。

“是的,是的。”科洛瓦斯·琼斯接嘴道,“我不知道这些话重不重要,可能不重要,可是警察根本连问都不问。我只是想把这些话说出来,知道吧?我并不想否认这是自杀,你懂的,”他继续说,“我只是想把这事弄清楚。来杯咖啡,谢谢,宝贝。”他冲那名中年女服务员说。服务员仍然面无表情,并没有被科洛瓦斯·琼斯的相貌打动。

斯特莱克冲小小的显示屏笑了笑,然后把手机放回口袋。太阳照在他脑袋和肩膀上,暖洋洋的。海鸥在头顶上方盘旋、鸣叫。不赶着去什么地方,不赶着见什么人——阳光下,斯特莱克坐在木椅上,悠然地看起了报纸。

“科莫兰·斯特莱克。德里克说你有话——”

“电力胡同那里。”科洛瓦斯·琼斯翘起一只手的大拇指,朝肩膀后面指了指,“我有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四点钟得回到西区。你好,”说着,他向斯特莱克伸出手,“我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你是……”

罗宾搭乘贝克鲁线地铁北行。正值上班高峰期,车厢里人贴人,拥挤不堪,活像沙丁鱼罐头。每个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脸、心事重重的模样,这是周一早上的典型画面。罗宾站在人群中间,身体随着行驶的列车摇摇晃晃。突然,她感觉到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由于身边紧贴着个一身正装、口气很臭的男人,她毫不客气地用胳膊肘使劲抵住那人身上某个软绵绵的部位,才好不容易掏出手机。发现是斯特莱克发来的短消息,罗宾感到一阵兴奋,几乎就跟昨天在报上看到达菲尔德时一样。她把手机屏幕往下翻:

“你的车停哪儿了?”德里克问。

我出去了,钥匙放在厕所马桶的水箱背后,斯特莱克。

科洛瓦斯·琼斯简直就是种族融合的杰作,尽管看不出到底是哪些种族的混血儿:橄榄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颧骨,略呈鹰钩状的鼻子,乌黑的睫毛,深绿褐色的眼睛,往后梳得整齐而光溜的直发。他身穿款式普通的衬衫,戴的也是普通的领带,使出众的相貌显得更加引人注目;刻意露出谦逊的微笑,好像是想借此打消敌人的戒心,然后趁机解除他们的武装。

罗宾没有费力把手机放回大衣口袋,而是一直攥在手里,同时努力避开旁边那胖子臭烘烘的口气。列车轰鸣着穿越黑乎乎的隧道,轰隆隆,轰隆隆……罗宾不太高兴。昨天,她和马修去马修最喜欢的“风车”美食酒吧吃了个午饭,同行的还有马修大学时代的两个朋友。她看到旁边桌上摊着《世界新闻报》,登着埃文·达菲尔德的照片,于是不顾马修正说得起劲,随口编了个理由,跑到外面给斯特莱克发短信……

“嗨,德里克。”司机和保安互相打了声招呼,握握手,又碰了一下拳头。接着,司机挨着保安坐下了。

事后,马修责怪罗宾很没礼貌,那样急匆匆地跑出去,也不说一声是去干什么,显得神秘兮兮。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侧着身子,走进狭小的餐馆。他个子瘦小,长得却极为英俊。

列车逐渐减速,旁边的胖子不断倒向罗宾。罗宾紧紧地攥着拉手,既觉得有点荒谬,又有点生马修和斯特莱克的气,尤其是斯特莱克。显然,对于卢拉·兰德里前男友的异常举动,斯特莱克并不当回事。

她七绕八转,经过仍然一片狼藉的施工路段,来到丹麦街。她照斯特莱克说的,费了好大劲从马桶水箱背后取出钥匙。她给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办公室打电话,结果又受了那个傲慢的姑娘一顿抢白——至此,罗宾彻底愤怒了。

“基兰来了。”威尔逊补充道。他的口气变得轻松起来,“为卢拉开车的那个司机。”

与此同时,斯特莱克正经过皮卡迪利广场——这里见证了罗宾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但斯特莱克并不知情。这天上午,厄洛斯雕像前的台阶上到处都是从意大利来的十几岁孩子。斯特莱克经过圣詹姆斯教堂,朝格拉斯豪斯街走去。

“根本用不着。看到我上去以后,那小子捡起他的东西——卢拉把他的夹克和鞋子也扔了出来——经过我身边,离开了。他喝得醉醺醺的,”威尔逊说,“两眼无神。不停地流汗。T恤脏得要死。我真不明白卢拉他妈的到底看上他哪一点了。

斯特莱克没走多久,就看到了“军营”夜总会——从洛杉矶来的迪比·马克很喜欢这里,一下飞机就来待了几个小时。夜总会共有四层;看上去像是用混凝土浇筑之后就完事了,没刷任何涂料;名字是几个竖着排列的黑色大字,亮闪闪的,非常显眼。不出他所料,大门上方果然安装了监控器摄像头。斯特莱克估计那个摄像头的视野可以覆盖门前的大半条街。他绕着夜总会走了一圈,留心消防出口,并画了一幅粗略的地形图。

“你使用暴力了吗?”

昨天夜里,斯特莱克又上网很长时间。他觉得自己完全弄清了迪比·马克和卢拉·兰德里的关系——迪比·马克曾公开表示喜欢卢拉·兰德里。这个说唱歌手曾在两张专辑的三首歌里提到兰德里,也曾在采访中说起兰德里是他的红颜知己和理想中的女友。很难判断这些话里到底有多少戏谑的成分——根据斯特莱克所看的全部采访记录,得考虑以下两点:首先,那个说唱歌手城府很深,而且非常狡黠。其次,每个采访者面对他时似乎都怀有敬畏之心。

“就在他们分手前没多久,卢拉死前两个月。卢拉把那小子赶出了公寓,他冲公寓的门又砸又踹,恨不得把门拆掉,嘴里还不停地嚷嚷,用各种下流的话骂卢拉。我上楼把他赶了出去。”

迪比·马克是洛杉矶人,混过黑社会,曾因犯下与枪支毒品有关的罪行坐过牢。但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翁,除了唱歌之外还拥有几家效益可观的公司。唱片公司为他租了卢拉·兰德里楼下的公寓。毫无疑问,这个消息一泄露,媒体立刻变得——用罗宾的话说——非常“兴奋”。各种疯狂的猜测层出不穷:如果迪比·马克发现自己就住在梦中情人的楼下,可能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一爆炸性的消息又会如何影响兰德里和达菲尔德之间不稳定的关系呢?一时间,众说纷纭,谣言四起,其间夹杂着许多无疑是假托双方朋友说的话:“他已经打电话给她,约她共进晚餐”、“他到伦敦时,她正在公寓准备聚会,为他接风洗尘”……迪比·马克要来伦敦,惹得各类评论家气急败坏,纷纷口诛笔伐,说两度犯罪、用音乐美化犯罪历史(那些评论家的原话)的迪比·马克真的要来英国了。但这些“杂音”几乎完全被上述的那些推测和谣言淹没。

“好的。”斯特莱克说,“你刚才说,你认为贝斯蒂吉夫人听到的那个人是达菲尔德,因为你以前也听到过他们吵架。那次是什么时候?”

斯特莱克觉得夜总会周围的几条街没什么可看了,便继续走一会儿,记下夜总会只准周五停车的街边停车点和附近其他场所的街边停车点——那些场所也安装了监控器。做完笔记后,斯特莱克为了犒劳自己,走进一家小餐馆,点了一杯茶和一份熏肉卷,边吃边看别人丢弃的《每日邮报》。

“我不知道。前一晚是科林值班。他应该去检查过的。”

斯特莱克开始喝第二杯茶,并津津有味地看着一篇幸灾乐祸的报道:首相忘了话筒没关,大骂一位老年女性选民“老顽固”。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那游泳池的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着的?”

一周前斯特莱克巴不得摆脱那个临时工,没接她打来的电话,但今天他接了。

“我不记得有人去过游泳池。”

“喂,罗宾,你好吗?”

“那天有人去过游泳池吗?你还记得吗?”

“一般。有几件事情要跟你说一下。”

“不是。游泳池的门开着。”

“说吧。”斯特莱克掏出笔。

威尔逊犹豫了片刻。

“艾莉森·克雷斯韦尔刚打来电话——她是约翰·布里斯托的秘书——说她在‘西普里亚尼’餐厅预订了明天下午一点的位置,到时候约翰·布里斯托会介绍你认识唐姿·贝斯蒂吉。”

“那天晚上,所有的门都是锁好的吗?”

“太好了!”

“不清楚。他们检查那个警报器的时候,我不在那里。应该是打开的。那天早上,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家伙把所有警报器都检查了。”

“我又给贝斯蒂吉的制片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开始烦了。说他正在洛杉矶。我又给他们说了一下,让他给你打电话。”

“那个警报器打开了吗?”

“很好。”

“只有钥匙。住在楼里的人,除了公寓的钥匙,还会拿到一套游泳池和健身房的钥匙。另外还有一把地下车库的门钥匙。那个门上有警报器。”

“还有,彼得·吉莱斯皮又打电话来了。”

“用泳池和健身房呢?那里也有警报系统吗?”

“嗯哼。”

“没有。”

“他说有急事,请你尽快给他回电话。”

“当时,卢拉公寓的警报系统打开了吗?”

斯特莱克在想要不要直接叫罗宾打电话给吉莱斯皮,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是的,还有独立的警报系统。”

“好,我会给他回的。对了,你能把乌齐夜总会的地址用短信发给我吗?”

“那每个公寓都有独立的钥匙吗?”

“知道了。”

“对于那些人,我们会直接在前台给他们开门。住户一般不用输入密码,因为我们能从监控器屏幕上看到他们,会给他们开门。门外小键盘的作用只是为了防止万一前台没有人。有时候,我们会在里间,或正在帮人把东西搬到楼上去。”

“还有,查查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好像是叫盖伊·索梅?是时装设计师。”

“送货的人知道吗?邮递员呢?抄气表的人呢?”

“念‘居伊’。”罗宾说。

“没几个人知道。”

“什么?”

“你认为卢拉死前,有多少人知道大门的密码?”

“他的教名,你念错了。要用法语的发音来念:‘居伊’。”

“是的。”威尔逊回答,“科林老是抱怨把密码设成这个数字。他想换个密码。”

“哦,对。那个,你能查一下他的电话号码吗?”

“‘他们认为比赛结束了’ 那一年?”

“知道了。”

“一九六六。”威尔逊回答。

“问他愿不愿意跟我谈谈。给他留个言,告诉他我是谁,雇我的人是谁。”

“你能告诉我密码是多少吗?”

“知道了。”

“她死了以后就换了,因为案子结束以后,半个警察局的人都知道了密码。”威尔逊回答,“但是卢拉住在那里的三个月没有换过。”

斯特莱克逐渐听出罗宾说话的口气冷冰冰的。想了一两秒钟后,他觉得自己知道了原因。

“大门的密码多长时间换一次?”

“对了,谢谢你昨天发短信给我。”斯特莱克说,“对不起,我没有回复。当时不方便给你回短信。你能打电话给奈杰尔·克莱门茨,约他见个面吗?他是达菲尔德的经纪人。”

“是的。”威尔逊回答,“前台的登记簿上都登记了。”

不出所料,罗宾的气一下就消了。她的声音变得热情了许多——确切地说,热情到接近兴奋的程度。

“那据你所知,那天进去的所有的人后来都出来了吗?”

“但是达菲尔德不可能跟这事有关,对吗?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是的,一个设计师送来的,但是我给了莱辛卡,让她拿到马克和卢拉的公寓里去。给马克的是一些衣服,给卢拉的是几个手提包。”

“嗯,呃,这得调查之后才能确定。”斯特莱克故意给罗宾留下一个悬念,“对了,罗宾,要是恐吓信又来了——一般都是星期一来的……”

“你刚才提到马克和卢拉有包裹。”

“嗯?”罗宾迫不及待地说。

“大概五分钟左右,最多十分钟。在那以后,我整天没离开过前台。”

“跟以前的放在一起。”斯特莱克说。

“你帮那人把玫瑰花送到二号公寓,整个过程中你离开前台多久?”

斯特莱克不敢确定——好像不太可能,罗宾看着一本正经——但他似乎听到罗宾挂电话时轻声骂了句“去你妈的”。

“出了这件事后,他去住酒店了。”

那天剩下的时间,斯特莱克马不停蹄地做了一些琐碎但必要的基础工作。罗宾把地址发过来后,他去了那天所去的第二家夜总会,这次是在南肯辛顿区。乌齐夜总会和“军营”夜总会截然不同:入口很不显眼,不知道的人会以为这是一处漂亮的私人住所。不过大门上方也安装了监控器。接着,斯特莱克坐公交车前往查尔斯街。他确信居伊·索梅就住在那条街上。到了居伊·索梅的住处后,他选了条估计是最近的路线,步行前往兰德里死前的住所。

威尔逊摇了摇头。

到了傍晚,斯特莱克感到右腿疼得要命,于是买了三明治,边吃边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之后,他动身前往伦敦警察厅附近的“翎羽”酒吧,去见埃里克·沃德尔。

“那个说唱歌手来过他的公寓吗?”

“翎羽”也是一家装饰成维多利亚风格的酒吧,只不过窗户是几乎从地面直到天花板的落地窗。窗外正对着一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灰色大楼,楼身饰有许多出自雅各布·爱泼斯坦之手的雕塑。离得最近的雕塑位于大楼大门上方,居高临下,正对着酒吧的落地窗:一个婴儿紧紧地抱着一位表情凶恶的女神,那婴儿是女神的儿子,身子往后扭成奇怪的姿势,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时间流逝,所有惊世骇俗的事物全都变得司空见惯。

威尔逊再次耸了耸肩。

酒吧里面,各种机器的声音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红黄蓝三种颜色变幻莫测,闪耀不止。墙上挂着多台包着皮革护套的等离子电视,正在播放西布朗维奇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但没有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艾米·怀恩豪斯富于节奏、类似呻吟的歌声。长长的吧台上方,米黄色的墙上,以喷绘的方式列着各种麦芽啤酒的名字。吧台对面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深色的木制台阶呈弧形,非常宽阔,边上的黄铜扶手闪闪发亮。

“他认识迪比·马克吗?”

顾客很多,点东西需要排队。借排队的时间,斯特莱克打量了一下周围。到处都是男人,大部分头发剪得很短,像军人。不过,一张高桌边围站着三个姑娘。她们的皮肤晒成了橘红色,披着一头染过且烫得笔直的头发,穿着亮晶晶的紧身小短裙,踩着高跟鞋,毫无必要地不时变换着身体重心。酒吧里只有一个独自喝酒的顾客,年轻英俊,身穿皮夹克,坐在靠窗的高凳上,两眼盯着三个姑娘,从头到脚打量她们——那种眼神,一看就知道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对此,三个姑娘假装没有发觉。斯特莱克要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朝那个独饮客走去。

“是的。”威尔逊微微耸了耸肩,“他就是那样的人。”

“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说道,走近沃德尔坐的桌子。沃德尔有一头令斯特莱克嫉妒的漂亮头发——绝对没人会叫沃德尔“阴毛头”。

“一个女人刚刚从他的窗户前掉下去摔死了,他却为有人打烂了他的花而生气?”

“嗯,我想也是你。”警察跟斯特莱克握了握手,“安斯蒂斯说你是个大块头。”

“警察在那里的时候。当时,他们想问他妻子一些问题。”

斯特莱克拉过一张凳子。沃德尔开门见山地说: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给我带了什么东西?”

“那些玫瑰花是贝斯蒂吉先生送给迪比·马克的。听说打烂了,他非常生气。疯了似的大吼大叫。”

“上个月,就在伊灵百老汇附近发生了一起持刀捅人的命案。被捅的好像是叫利亚姆·耶茨?警方的线人,对吧?”

“你说打烂那些玫瑰花引起了麻烦,是什么意思?”

“是的,他脖子上挨了一刀。但我们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沃德尔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笑了笑说,“伦敦一半的骗子都知道了。如果这就是你带来的信息——”

“送来给马克和卢拉的包裹。还有玫瑰花——我帮那个家伙一起搬上去的,因为装在一个很大的——”威尔逊用两只大手比划了一下,继续说,“——巨大的花瓶里。我们把花瓶放在了二号公寓门厅的桌子上。被打烂的就是那个花瓶。”

“不过,凶手在哪儿仍不知道,对吧?”

“那天送来的是什么东西,你还记得吗?”

沃德尔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三个假装没有发觉的姑娘,然后迅速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是的,很多人进出,因为迪比·马克要从洛杉矶过来。制片公司的人不停地进出二号公寓,检查房间的布置,往冰箱里放东西,等等。”

“继续说。”

“那周的前几天很多人来吗?”

“有个姑娘在位于哈克尼路的‘贝特巴斯特’赌场工作,名叫肖娜·霍兰。她住在租来的公寓里,离赌场两条街远。当时,有个不受欢迎的客人去她的公寓留宿。那客人名叫布雷特·弗尼,过去经常殴打肖娜·霍兰的妹妹。但显然他是一个让女人无法拒绝的男人。”

“来过几个送东西的。但是跟那周的前几天相比,那天算是清静的了。”

“知道详细地址吗?”沃德尔边忙不迭地做笔记边问。

“还有其他人来过吗?”

“我已经给了你租客的名字和一半的邮政编码,你能稍微做点侦探的工作吗?”

“是的。”

“你刚才说你是怎么得知这些信息的?”沃德尔仍在奋笔疾书,笔记本放在桌子底下的膝盖上。

“但你确定他离开了?”

“我没说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平静地回答。

“将近中午。确切的时间我记不太清了。”

“你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朋友,对吧?”

“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什么时候离开的?”

“不少。现在,秉着公平交易的精神……”

“三楼的公寓大概五分钟左右。”威尔逊回答,“另外两个公寓各一分钟。”

沃德尔笑着把笔记本放回衣服口袋。

“你估计,你每次带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上楼去检修会离开前台多久?”

“你刚给我的信息,很有可能是胡说八道。”

三个头戴安全帽、身穿黄色荧光夹克的男人走进餐馆,在旁边的一张餐桌落座。他们的胳膊底下夹着报纸,工作靴肮脏不堪。

“不是。遵守规矩,沃德尔。”

“他已经去上班了。他每天八点走。”

警察盯着斯特莱克看了一会儿。显然,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对于斯特莱克的话是应该觉得好笑,还是应该照做。

“贝斯蒂吉先生当时在哪儿?”

“那你想要什么?”

“警方的调查报告啊。”威尔逊干脆利落地回答,“把所有的东西都指给那个家伙看了以后,我回到楼下。等贝斯蒂吉夫人出去以后,我带那个家伙去他们的公寓检修警报系统。那个家伙不需要我待在那里。保险丝盒和紧急呼救按钮的位置,每个公寓都一样。”

“我在电话里告诉过你了:要一点关于卢拉·兰德里的内部信息。”

“她又没跟你说话,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看报纸的吗?”

“我想她没看见我。她看上去好像很匆忙。她要去看她生病的妈妈。”

“我说了,内部信息。我的客户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

“你刚才不是说,她经常跟你打招呼的吗?”

沃德尔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没有。”

“雇你的是某家小报,对吧?”

“她跟你打招呼了吗?”

“不是,”斯特莱克回答,“是她哥哥。”

“是的,三楼的公寓门开着,她从门前经过。”

“约翰·布里斯托?”

“你看见她出去了吗?”

沃德尔举起酒杯,缓缓地喝了一大口,两眼盯着离得最近的那个姑娘的大腿。弹球机发出的红光落在他的婚戒上,闪闪发亮。

“不认识,他是新来的。很年轻。他们每次都派不同的人来。贝斯蒂吉夫人和卢拉还在家,所以我先带那人去三楼的公寓,把控制面板指给他看,让他弄。卢拉出去时,我还在三楼,告诉那个家伙保险丝盒和紧急呼救按钮在什么地方。”

“他仍抓着监控录像不放?”

“你认识他吗,安保公司派来的那个人?”

“他提起过。”斯特莱克坦承。

“有,莱辛卡早就在那里了。她是清洁工,经常七点到。我进公寓时,她正在拖楼梯。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人进去过了,直到安保公司检修警报器的那个家伙来。我们每隔六个月检修一次警报器。他应该是九点四十左右来的——差不多是那个时间。”

“我们追查过他们,”沃德尔说,“那两个黑人。我们发出过呼吁,但是那两人谁也没有现身。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汽车警报响的时候,他们可能刚好路过——或者,是想钻进车里。那是一辆玛莎拉蒂,非常拉风。”

“还有其他你认识的人进入过公寓吗?”

“你认为他们是偷车贼?”

“这是布里斯托告诉你的,对吧?”威尔逊似乎松了口气,“是的,他妹妹跟我说过。但是我不忍心拦住那个男人,你知道吗?他有份合同要还给他妹妹。他很着急,所以我让他进去了。”

“我没说他们是专门去那里偷车的。他们可能发现了一个机会,看见那辆车停在那里——哪个缺心眼的竟然把玛莎拉蒂停在街上?但是当时将近凌晨两点,气温又在零度以下。我想不出多少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两个人会选择那个时间,在梅菲尔的一条街上见面。根据我们的调查,他们都不住在那里。”

“那天清早,约翰·布里斯托去看过他妹妹,对吧?”斯特莱克提示道,“但他妹妹跟你说过,别让他上楼?”

“没查到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事后又去了什么地方?”

威尔逊犹豫了一会儿。

“我们非常肯定,布里斯托念念不忘的那个人,也就是兰德里跳楼前朝她公寓走去的那个人,十一点十五分在威尔顿街下了三十八路公交车。一个半小时以后,那人经过贝拉米路尽头的监控器。但不能确定在那一个半小时里他到底干了什么。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十分钟,那人再次经过那个监控器。他横冲直撞,突然出现在贝拉米路上,然后极可能右转,拐上韦尔顿街。二十分钟以后,西奥博尔德斯路的监控器拍到一个家伙,跟那人有点相像:个子很高,穿着带兜帽的短上衣,用围巾蒙着脸。”

“你还记得那天进出的人吗?”

“二十分钟就到了西奥博尔德斯路,他的速度真够快的。”斯特莱克说,“西奥博尔德斯路都要靠近克拉肯维尔了,对吧?绝对有两……两英里半。而且路上还结着冰。”

“嗯,有人进出,我们都要登记,除了住户。前台那里有本登记簿。”

“是的,呃,那家伙有可能不是他。监控录像根本靠不住。布里斯托觉得那人蒙着脸,很可疑,但是那天晚上的气温在零下十度,我出去工作时还戴着巴拉克拉瓦帽 。总之,不管那人去没去过西奥博尔德斯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认得他是谁。”

“对于进出大门的人,你登记了吗?”

“那另一个人呢?”

“和平时一样,九点。接科林的班。”

“顺着哈利韦尔街跑了,狂奔了两百码左右。之后去了什么地方就不清楚了。”

“我们能稍微倒退一点,谈谈她出事前一天的情况吗?你是几点去上班的?”

“他什么时候进入现场的,也不清楚吗?”

不过,斯特莱克有个难以改变的习惯,那就是做事认真、善始善终——在部队时,他因此受到过表扬,但也因此遭到许多人的讨厌。对他来说,工作马虎和穿着内裤躺在折叠床上吸烟、虚度光阴一样,都是不可原谅的。斯特莱克既是本性使然,也是多年训练所致,又因为像客户尊重他那样尊重自己,继续一丝不苟地往下问问题。

“可能来自任何地方。我们没有获得关于他的其他监控录像。”

斯特莱克在特别调查局专用笔记本上(这些笔记本,是他最后几趟去位于奥尔德肖特 的特别调查局时,有一次顺手偷的)龙飞凤舞地记录威尔逊说的话。他边记边想,威尔逊的证词质量很高,非常少见:简洁、精确、详细。绝大部分人受到盘问时,会答非所问,极少有人能把话说得滴水不漏,不给提问者任何追问的机会。斯特莱克善于扮演考古学家的角色,在别人由于精神原因而变成废墟的记忆中搜寻真相:跟恶棍“推心置腹”,恐吓受到惊吓的人,激怒脾气暴躁的人,给狡猾的人设置圈套。但面对威尔逊,他的这些手段全都使不出来。多疑的约翰·布里斯托漫无目的地到处撒网,但看起来,他的这张网可能白撒了。

“不是说伦敦有一万个监控器吗?”

“还有两个波兰清洁工。他们的英语都很差。从他们的嘴里,你问不出多少东西来的。”

“还没到每个角落都有的地步。监控器无法解答我们的问题,除非得到定期检修。加里曼街的监控器坏了,而牧场街和哈特利街根本就没有。你跟所有的人一样,斯特莱克。骗老婆你在办公室,其实却在脱衣舞俱乐部,这时候你想要公民自由。但是如果有人正在撬你家厕所的窗户,你就又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吗?”

“鱼和熊掌,我都不要。”斯特莱克说,“我只想问你二号神秘人的情况。”

“是的,他们也会像我这样对你说的。很好的姑娘。”

“跟他同伙一样,蒙着脸,只露出两只眼睛。你只能看到他的那双手。如果我是他,做贼心虚,我会躲进酒吧,然后跟着一大群人一起出来。哈利韦尔街附近有家‘伯约’酒吧,他可能去了那里,混在酒吧的顾客里。我们去那里调查过了,”沃德尔抢在斯特莱克发问前说,“没人认得出监控录像里的那个人。”

“那两个保安跟卢拉也很好吗?”

两人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

“所以本来不应该我在那里的。”说完,威尔逊沉默了一会儿,想着事情本应是什么样子。

“就算找到他们,”沃德尔放下酒杯说,“我们最多也只能得到一份目击者的证词,证明兰德里是跳楼自杀的。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任何无法解释的DNA。没有不应该去的人去过她的公寓。”

“有三个保安——我、科林·麦克劳德、伊恩·罗布森。我们三个人轮班,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那天晚上本来不应该我值班,但是下午四点左右,罗布森打电话给我,说他胃疼得受不了。我就说那我再值一个班。一个月前,我为了处理一点家事跟他和换过一次班。这次是我欠他的。

“约翰·布里斯托不仅怀疑监控录像。”斯特莱克说,“他还跟唐姿·贝斯蒂吉见过几次面。”

“十八号楼有几个工作人员?”

“别跟我说唐姿什么蒂吉的。”沃德尔说。

这时,斯特莱克吃完所点的食物。他把空盘子推到一边,又为两人各要了一杯茶,然后再次拿起笔。

“我不得不提她,因为我的客户认为她说的是真话。”

“法医来了以后,他们在尸体上方搭起了帐篷。差不多就在同时,媒体也来了。警察用警戒线和警车封锁了半条街。”

“她还在那么说?还没有放弃?要我告诉你贝斯蒂吉夫人的事吗?”

“这时,便衣警察到了。他们问我要地下健身房、游泳池和车库的钥匙。有一个便衣警察去找贝斯蒂吉夫人做笔录,另一个去大门外,打电话请求更多支援,因为这时街上围观的邻居越来越多了,有一半的人在打电话,有些人在拍照。那两个穿制服的警察不停地劝他们回家。外面下着雪,非常非常大……

“说说看。”斯特莱克说。他单手握着酒杯,贴于胸前。

“我们检查了整个公寓,没见到人。所有的柜子和房间都是空的。窗户也都是关好的,而且上了插销。然后,我们回到楼下的大厅。

“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二十……二十五分钟,我和卡佛赶到现场。制服警已经在那里了。我们见到唐姿·贝斯蒂吉时,她仍在发疯,念念叨叨,瑟瑟发抖,喊着嚷着楼里有个杀人凶手。

“里面黑漆漆的。我们进去的时候,警报声响了。没等我找到电灯开关,关掉警报器,那个警察就往里面走,结果正好撞在了门厅中间的桌子上,撞倒了那个插着玫瑰花的大花瓶。花瓶哗啦一声摔得粉碎。碎玻璃、水、花撒了一地。后来,这事引起了很大的麻烦……

“她说两点钟左右,她起床去厕所撒尿,结果听到四楼传来喊叫声,然后看见兰德里经过窗前,掉了下去。

“一个警察守着尸体,并用对讲机请求支援。另一个警察跟我们——我和贝斯蒂吉夫妇——回到楼里。他叫贝斯蒂吉夫妇回他们的公寓等着,接着叫我带他查看楼里的情况。我们再次去顶楼。我打开卢拉公寓的门,带他看了房间和打开的窗户。他仔细检查每个房间。我又带他去看电梯。电梯还停在那一层。我们从楼梯回到楼下。他说要去三楼的公寓看看,所以我用万能钥匙开了门。

“要知道,那里的公寓窗户安的都是三层玻璃或类似的什么东西。这么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温和把草民世界的噪音隔在外面。等到我们向唐姿·贝斯蒂吉问话时,底下的街上停满了巡逻警车,挤满了附近的邻居,但是你在楼上根本就不知道,只看得到警灯发出的光。外面的噪音根本传不进来,里面静得就像他妈的金字塔。

“这时,附近到处都亮起了灯。很多人站在窗边看。半条街的人都醒了。不断有人来到街上。

“所以我问她,‘你确定听到了喊叫声吗,贝斯蒂吉夫人?因为这个公寓的隔音效果似乎非常不错。’

“贝斯蒂吉夫人从窗户看到警车来了,立刻又跑下来。她穿着睡衣,丈夫在后面追她。她跑到下雪的街上,开始冲警察大喊大叫,说楼里有个杀人凶手。

“她仍不改口,赌咒发誓说她听到了每一个字。根据她的说法,兰德里好像喊了一句‘你来得太迟了’,而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了句‘你这个该死的骗子’。他们说这是幻听。”沃德尔说,“吸食过多可卡因之后,脑子会从鼻孔慢慢流出来,你就会出现幻听。”

“警察来之后发生了什么?”斯特莱克问。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漆黑的街道、纷飞的大雪、破碎的尸体。

说到这里,沃德尔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但是楼上并没有人。我可以用我孩子的性命发誓。卢拉的公寓里没有人,电梯里没有人,楼梯上也没有人。要是凶手在楼上,他去了哪儿呢?”

“总之,我们证实了她绝对不可能听到什么声音。为了躲避记者,贝斯蒂吉夫妇第二天搬去朋友那儿住,所以我们派几个人进了他们的公寓,又另外派一个人去兰德里的阳台拼命大喊。但是他说的话二楼的几个人一个字都听不到。当时,二楼那几个人非常清醒,也非常专注。

“没有。”威尔逊回答,“她从来没向我解释过。她当时就像个疯婆子,你知道。像落水狗那样抖个不停。嘴里一直念叨着‘楼上有个男人,他把卢拉推下了阳台’。她完全吓傻了。

“但是,在我们证实贝斯蒂吉夫人纯粹是胡说八道时,她却打电话告诉半个伦敦城的人,说她是见证卢拉·兰德里被人谋杀的唯一一个目击者。这时,媒体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一些邻居也听到贝斯蒂吉夫人嚷嚷‘入侵者’之类的话。没等我们再次找她谈话,各家报纸就已经做出判决,宣布埃文·达菲尔德是凶手。

“她从来没对你详细说过当时的情况?”斯特莱克问,“没对你说听到楼上那个男人的声音时,她正在做什么?没向你解释,她为什么凌晨两点还没睡?”

“我们对贝斯蒂吉夫人说,我们已经证实她不可能听到她之前说的那些话。但是,她并不承认那些话都是她编出来的。现在,她凭借这事捞到了许多好处;她家门前挤满了记者,好像她是卢拉·兰德里再世似的。所以对于我们的话,她反驳说:‘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把窗户打开了。对,我把窗户打开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威尔逊微微皱起眉头,想了想,眼睛望着斯特莱克右肩后面的马路。

沃德尔嘲讽地笑了笑。

“为什么?”

“外面零下好几度,而且下着雪。”

“相信。”威尔逊回答。

“而且她只穿了条内裤,对吗?”

“好,”斯特莱克说,“我想确认一点:你相信贝斯蒂吉夫人的话吗?她听到楼上有个男人?”

“看着就像一把耙子,上面挂着两个塑料橘子。”沃德尔脱口而出。斯特莱克相信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听到这个比喻的人。“针对贝斯蒂吉夫人的新说法,我们又进行了仔细调查。我们检查指纹,结果发现果然不出所料,她没有开过窗户。窗户插销和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发现指纹。兰德里死的前一天早上,清洁工进去擦了所有地方,然后再也没有进去过。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所有的窗户都是关好并上了插销的,所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对吧?贝斯蒂吉夫人他妈的就是个骗子。”

“是的,贝斯蒂吉先生报的警。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开着巡逻车来了。”

沃德尔喝光杯里的啤酒。

“是贝斯蒂吉夫妇其中一个人报的警,是吗?”

“再喝一杯。”斯特莱克说完,没等对方回答就朝吧台走去。

“我从楼梯跑回楼下。经过贝斯蒂吉夫妇公寓的门前时,我听得出他们两人都在里面。他老婆还在大喊大叫,贝斯蒂吉还在吼他老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报警了。我从前台拿起自己的手机,走出大门,回到卢拉身边——嗯,我不想让她一个人躺在那里。我正想打电话报警,让他们赶紧过来。但是还没按下‘9’字 ,就听到警笛声。不一会儿,警察就到了。”

从吧台回到桌子那儿时,斯特莱克发现沃德尔正好奇地打量他的两条小腿。换了平时,斯特莱克很可能会用那条义肢狠狠地踢一下桌腿,然后说:“别看了,是这条腿。”但这天他没有那么做,而是放下新买的两杯啤酒和一份脆猪皮——脆猪皮装在一个很小的白色碟子里,令他非常愤慨——接着刚才的话继续往下说。

“客厅的窗户大开着。那天晚上的气温有零下几度。我没有关窗,没有碰任何东西。我走出卢拉的公寓,按电梯按钮。电梯门立刻打开了。电梯仍然停在那一层。里面是空的。

“不过,唐姿·贝斯蒂吉一定目睹了兰德里从窗户前掉落,对吗?因为威尔逊认为他听到了尸体掉落的声音,就在贝斯蒂吉夫人叫喊之前。”

“但是我跑到楼上后,发现卢拉的公寓里并没有人。我看了每个房间,一个人也没有。我还检查了衣柜,也没有发现人。

“也许她看见了,但是她没在撒尿。她在厕所吸食可卡因。我们发现了摆成两三条细线的可卡因。”

“我觉得,他肯定是趁我去上厕所时进门的。他知道大门的密码。我觉得他肯定上楼了,而卢拉让他进去了。我以前听到过他们吵架。我听到过他发火。我觉得是他把卢拉推下了阳台。

“是她留下的?”

“为什么?”

“是的。可能是看到有人从窗户前掉下去,分心了。”

“达菲尔德。”威尔逊轻声回答,“我觉得达菲尔德在楼上。”

“从厕所可以看到窗户?”

“制服谁?”

“是的。呃,刚好可以看到。”

“我觉得我不需要什么东西,”最后他说,“我觉得我可以制服他,没有问题。”

“你们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吗?”

威尔逊沉默了很久——是他们谈话以来最长的一次沉默。

“制服警是大约八分钟后到的,我和卡佛是大约二十分钟后到的。”说完,沃德尔举起酒杯,像是要为警方的效率干杯。

“你觉得杀人凶手就在卢拉的公寓里,”斯特莱克插嘴道,“但你没想过要拿个什么东西防身吗?”

“我找威尔逊谈过了,那个保安。”斯特莱克说。

“我去里间拿了万能钥匙,然后从楼梯跑上楼去。楼梯上没有人。我打开卢拉公寓的门——”

“是吗?他做得不算坏。”沃德尔带着几分优越感说,“拉肚子不是他的错。他没有碰任何东西,而且兰德里跳楼后,他立刻检查了几个地方。对,他做得还行。”

“接着,我又跑回楼内。”威尔逊继续说,“贝斯蒂吉夫妇都在大厅。贝斯蒂吉先生正在拉他老婆上楼去穿点衣服。他老婆还在大喊大叫。我叫他们打电话报警,并且留心电梯,以防凶手坐电梯下来。

“他和他的同事有点懒,没有定期修改大门密码。”

斯特莱克感觉鼻孔里似乎充满人脑的清香。那种气味,他已闻过多次,永远都忘不了。

“人都是这样子。各种密码实在太多了。我能理解他们的感受。”

“她的半个脑袋凹陷了。雪地里到处都是血。我看得出来,她的脖子摔断了。连脑浆都——”

“布里斯托认为,在威尔逊上厕所的那十五分钟里可以发生任何事。”

威尔逊喝了一大口茶,然后仍然用一只大手握着茶杯,继续往下说:

“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种想法只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因为接着我们便证实,贝斯蒂吉夫人是个可卡因瘾君子,而且想出名都想疯了。”

“我叫她待在原地,然后自己跑到大门外。我看见卢拉脸朝下趴在路中间的雪地里。”

“威尔逊说,游泳池的门没锁。”

“接着才听到尖叫声,越来越大,从楼上传下来。所以我提起裤子,跑到大厅。我看到贝斯蒂吉夫人只穿着内衣,浑身颤抖,大喊大叫,好像疯婆子。她说卢拉死了,被她公寓里的一个男人从阳台上推了下来。

“那他能解释凶手在没有经过他面前的情况下,是怎么进入游泳池,或者回到游泳池的吗?他妈的那个游泳池,”沃德尔说,“几乎跟我去的健身房的游泳池一样大,却只给他妈的三个人用。前台背后有个地下健身房。还有他妈的地下车库。所有的公寓都是用大理石装饰的,他妈的就像……就像豪华的五星级酒店!”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我还在厕所。不对,”威尔逊纠正道,“最先听到的是砰的一声。从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我后来意识到那应该是尸体——我是说卢拉的尸体——掉到地上的声音。

警察缓缓地摇摇头,表达对财富分配不均的不满。

“接着,”威尔逊回答,“我去了里间。我肚子疼死了。我得去上厕所。真的快疼死了。就跟罗布森一样。他也因为肚子不舒服请假了。我离开了大约十五分钟。没办法。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倒霉事。

“同一片天下,不同的世界。”

“接着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知道三楼那个公寓的情况。”斯特莱克说。

“没有,”威尔逊回答,“就是一般的生气。”

“迪比·马克租的那个?”斯特莱克惊讶地发现,警察脸上逐渐露出热情洋溢的微笑,“你想知道什么?”

“生气到想自杀的地步?”

“那个公寓你进去过吗?”

“是的,非常生气。”

“我去看过一眼,我进去之前布莱恩特已经检查过了。空的。窗户都上了插销,警报器是打开的,也没有损坏。”

“她看着很生气?”

“布莱恩特是撞到桌子,打碎了一个大花瓶的那个人?”

“我对她说了声‘早上好’,接着问她雪下得大不大,因为她头发上粘着一些雪花。她只穿了超短的小裙子,冻得直哆嗦。她说外面零下好几度——好像是这么说的。接着,她说,‘真想让他们全都滚蛋。他们打算一晚上都守在门口吗?’她说的是那些狗仔队。我告诉她说,他们还在等迪比·马克。他迟到了。卢拉看着很生气。接着她走进电梯,上楼去自己的公寓了。”

沃德尔哼了一声。

“基兰为她开车的时候,她有时会那么做,因为她给了基兰车库电动门的门禁卡。但是米克没有,所以只能从正门进去。

“你也听说了?这事让贝斯蒂吉先生不太高兴。是的,两百朵白玫瑰插在一个垃圾桶那么大的水晶花瓶里。马克总是要求附属物品里有白玫瑰。很明显,贝斯蒂吉先生在报上看到了这个信息。这里说的附属物品是,”发现斯特莱克没有答话,沃德尔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于是解释说,“他们要求放在化妆室里的东西。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她不会避开他们,从地下车库那儿进去吗?

斯特莱克没有理会对方话里的嘲讽,只是遗憾安斯蒂斯没有介绍一个更好的人给他。

“她身边聚了那么多人,她想赶紧进去。他们一直在大喊大叫,往前挤她。”

“弄清楚贝斯蒂吉为什么要送马克那些玫瑰花了吗?”

“她没有输大门的密码?”

“不就是为了拍马屁吗?很可能是想让马克出演什么电影。听到布莱恩特打烂了那些玫瑰花,他气得火冒三丈,亲眼看到后更是暴跳如雷,大吼大叫。”

“我听到狗仔队在外面喊她的名字。那个时候,外面聚集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有一群人是从夜总会一路追着她来的,有一群人是早就守在门口等迪比·马克的。迪比·马克本来应该十二点半左右到那儿。卢拉按了门铃,我放她进来了。”

“邻居横死街头,连脑袋都摔烂了,他却为了一束花大发脾气,没人觉得奇怪吗?”

“有,承办宴会的人。贝斯蒂吉请来的,因为他们那天晚上有客人。刚过八点时,一对美国夫妇上楼,去了一号公寓,将近半夜才走。在此期间,没人进来或出去。他们走了以后,我也没见到其他人进出过大门,直到卢拉回来。她回来的时间是一点半左右。

“他就是个极端讨厌的混蛋,贝斯蒂吉。”沃德尔愤怒地说,“他说话的时候,你得恭恭敬敬地听着。他把我们全都当成了他公司里的下属。但是最后他意识到那样做是不明智的。

“在那之后,还有谁进来或出去过吗?”

“不过,他大吼大叫不全是为了那些花。他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他老婆的声音,好让他老婆恢复冷静。一有谁想问他老婆话,他就过来阻挠。贝斯蒂吉那老头也是个大块头。”

斯特莱克每塞一大口食物,就放下叉子做笔记。

“他为什么那么做呢?”

“他从我这拿了信件,上楼去自己的公寓了。”

“当时,他老婆就像只被吓呆了的小灵犬,大喊大叫,瑟瑟发抖。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看出他老婆在吸食可卡因。他肯定知道公寓的什么地方摊着可卡因。他肯定不想让警察上门搜查。所以他故意借着那些花五百英镑买的花大发脾气,好分散别人的注意力。

“卢拉和西娅拉离开以后,贝斯蒂吉做了什么?”

“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他正在闹离婚。这事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媒体对他总是陪着小心,因为这个混蛋动不动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欢他老婆大吵大闹,引起大家的注意。媒体见缝就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很多关于他的报道,用盘子砸下属,开会时拍桌子。他们说他给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笔封口费,让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大混蛋。”

“一个名叫米克的家伙,是‘豪华轿车’车行的。他以前为卢拉开过车。我看到,所有的记者发现车子发动都围上去。他们在门口守了整整一个星期,因为他们知道卢拉又跟埃文·达菲尔德在一起了。”

“你们不认为他有嫌疑?”

“那给卢拉开车的是谁呢?”

“哈,我们倒是认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现场,而且是个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来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干的,或者兰德里跳楼时他离开过公寓,我敢打赌他老婆肯定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到那里时,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说他在睡觉,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乱,显然有人睡过。

“是的。所以我看着那两个姑娘上了车。那天晚上,为卢拉开车的不是基兰——也就是要来这里见我们的那个家伙。他当时要去接迪比·马克。”

“再说,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没让他老婆发现,然后上去对兰德里下手,那我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他是怎么避开威尔逊的。他不可能是乘电梯下楼的,所以只能是从楼梯下来的,那就会跟威尔逊碰个正着。”

威尔逊点点头。他左眼下眼皮和颧骨的正中间有条细小的伤疤。

“所以由于时间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也就是说,那个监控器只是个高科技的窥视孔?”

沃德尔犹豫片刻。

“贝斯蒂吉先生不让安录像设备。他是第一个在那里买房的,当时房子还没有完全装修好,所以他能让他们改变原来的设计。”

“呃,也有可能是他干的——只是可能,假如贝斯蒂吉能跑得飞快,远远快过跟他一样年龄、跟他一样体重的大多数老头,而且一推下兰德里就开始跑。但是就算那样,仍有几点需要考虑:为什么我们在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发现他的DNA;他是怎么离开自己的公寓而不让他老婆知道的;兰德里为什么会让他进去。兰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认为,兰德里不喜欢他。再说,”沃德尔喝完杯里最后一点啤酒,说,“贝斯蒂吉那种人要是想让一个人死,不会亲自动手,而会雇一个杀手。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威尔逊摇了摇头。

“再喝一杯?”

“有录像吗?我能看看录像吗?”

沃德尔看了看表。

“生气的表情。”威尔逊脱口而出,“然后我看见她们,卢拉和波特,上了车。我能看见是因为大门上方有监控器。那个监控器连着前台的监控屏幕,所以我们能看见是谁在按门铃。”

“这次我请。”说完,沃德尔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个围站在高桌边的年轻姑娘立刻不说话了,开始盯着沃德尔,频抛媚眼。沃德尔端着两杯啤酒返回时,给了她们一个坏笑。那三个姑娘直到沃德尔重新坐到斯特莱克身边的高凳时,还不停地回头瞟他。

“什么表情?”

“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应该刚到七点。她和她朋友西娅拉·波特一起出去的。我记得她们走出大门的时候,贝斯蒂吉先生刚好进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贝斯蒂吉先生对卢拉说了几句话。具体说了什么,我没有听见。但卢拉很不高兴。我通过她的表情,看得出来。”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威尔逊若有所思地挠了挠一条小臂,又捋起那条小臂的袖子,露出文身:几个十字架和他名字的首字母。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你能把卢拉死的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从头到尾对我说一遍吗?她几点出去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斯特莱克点的馅饼和土豆泥端上来了。堆得高高的盘子热气腾腾。两人只顾盯着盘子,几乎忘了说话。斯特莱克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同时说道: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就在她进出大门时见个面。她经常对我说‘你好’、‘请’、‘谢谢’,而其他那些该死的阔佬,全部加起来,对我说这些话的次数都没她多。”威尔逊简明扼要地回答,“我们聊的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关于牙买加的事。她打算去那里工作,问我住在什么地方好,那里怎么样。还有,我问她要过亲笔签名,送给我的侄子贾森当生日礼物。我请她在贺卡上签名,然后我把贺卡寄去阿富汗。就在她出事的三周前。从那以后,每次见到我她都会叫出贾森的名字,问我贾森的情况。这让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你知道吗?我干了很长时间的保安,去过各种地方。那些人只希望你替他们挡子弹,根本不会记住你的名字。总之,她人很好。”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你跟卢拉·兰德里关系怎么样?”斯特莱克握着笔问,“你经常见到她吗?”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说话间,威尔逊呷了口茶。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是啊。两星期之前,我侄子排里的一个家伙被炸死了。”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和有些人相比,我算轻的了。”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真不幸。”

“那里有威尔逊的指纹,可能是因为兰德里坠楼后,他进去检查了一下?”

听了斯特莱克的解释,威尔逊缓缓点了点头,说:

“是的,但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其实,斯特莱克只说出了部分实情,但这部分实情是最容易对陌生人说的。他本可以留在部队,部队也很想留下他。但早在炸断腿的两三年前,他就隐约产生了退役的念头。失去一条腿,只是促使他把心中的想法付诸行动。他知道自己正在逐渐接近某个临界点。到了那个点不离开部队,他将再也无法适应普通人的生活。因为,通过多年潜移默化的影响,部队会把你的棱角完全磨平,将你彻底淹没在部队生活的洪流之中。当时,斯特莱克尚未被这股洪流吞没,他选择及时离开。尽管如此,尽管失去一条腿,但斯特莱克想起特别调查局,心里只有怀念,没有怨恨。要是想起夏洛特也能这样,只有怀念,没有怨恨,他该多么高兴啊。

“那么根据你的说法,兰德里坠楼时,整栋楼里只有三个人。迪比·马克本来也应该在那里的,但是……”

“炸断了腿。”斯特莱克一反常态,如实回答。

“……他从机场直接去了一家夜总会,对。”沃德尔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兰德里死后第二天,我在克拉里兹酒店找迪比谈了话。是个大块头,跟你一样。”沃德尔瞥了斯特莱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过比你强壮。”斯特莱克没有反驳。“果然像是混过黑社会的。他在洛杉矶坐过牢,差点没拿到进入英国的签证。

“四个月。他妈妈担心得睡不着觉。”威尔逊说,“你是怎么退役的?”

“他有很多随从。”沃德尔继续说,“都在那个房间里。那些人手上戴满戒指,脖子上刺着文身。不过就数他的块头最大。要是在胡同里遇见他,你肯定会觉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妈的贝斯蒂吉礼貌多了。他问我要是不带枪,我会怎么做警察的工作。”

“他在那里多久了?”

警察笑容满面。斯特莱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结论: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一样,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的埃里克·沃德尔也是追星族。

“通信兵团。”威尔逊回答。

“我跟他没谈多久,因为他刚下飞机,而且一步也没走进过‘肯蒂格恩花园’。没什么可疑的。最后,我让他在他的最新专辑上签名送给我。”沃德尔像是情不自禁地补充道,“这使一屋子的人乐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签了。我老婆想把那张专辑放到‘易趣’网上拍卖,但是我舍不得……”

“哪个兵团?”

说到这里,沃德尔突然住口。他好像觉得自己有点说多了。斯特莱克暗自好笑,并抓了一把脆猪皮片吃。

“我侄子在阿富汗服役。”威尔逊呷着茶说,“赫尔曼德省。”

“那埃文·达菲尔德呢?”

“是的。”斯特莱克说。

“他啊。”刚刚还兴高采烈的沃德尔立刻变得怒容满面,“吸毒的垃圾。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都在耍我们,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兰德里死后第二天,他就去戒毒了。”

“布里斯托先生说你当过兵。”

“我知道这事。去哪儿戒毒了?”

这时,女服务员把一大杯茶放到斯特莱克面前。斯特莱克道了谢,然后喀嚓一声按出手中笔的笔尖,准备记录。但没等他发问,威尔逊抢先说:

“修道院,还能有哪儿?狗屁的修养疗法。”

“不清楚。他在上班。只要能来,他会来的。”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找他谈话的?”

“太好了。”斯特莱克说,“他什么时候到?”

“第二天,但是我们得先找到他。他的人想尽各种办法阻挠我们。就跟贝斯蒂吉的情况一样,对吧?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老婆,”沃德尔变得更加愤怒了,“竟然觉得他很性感。你结婚了吗?”

“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他是卢拉的固定司机。他也想跟你谈谈。”

“还没有。”斯特莱克回答。

“什么人?”斯特莱克问。

“安斯蒂斯对我说,你离开军队是为了跟一个长得像超级名模的女人结婚。”

他似乎在等着斯特莱克问那人是谁。

“你们找到达菲尔德后,他怎么说的?”

“好,没问题。对了,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可能会来。”威尔逊说。

“他们俩在夜总会大吵了一架,乌齐夜总会。许多人都看见了。兰德里离开了夜总会。达菲尔德说大约五分钟以后,他也离开了夜总会去追兰德里。他戴着吓人的狼头面具,遮住整张脸。那张面具做得像真的一样,毛茸茸的。他对我们说,那是他参加时装摄影之后留下的。”

“你应该已经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了。”斯特莱克说着,打开笔记本,放到自己的盘子旁,“不过,最好还是当面听你说说那天晚上发生的事。”

说话时,沃德尔一脸不屑。

说到这里,威尔逊合上《太阳报》。报纸头版刊登着戈登·布朗首相的照片,首相挂着两个眼袋,显得非常憔悴。

“他喜欢戴着那张面具出门,吓唬狗仔队。所以,在兰德里离开乌齐夜总会以后,他上了车——他让一个司机一直在外面等他——然后赶去‘肯蒂格恩花园’。那司机证实了他说的一切。哎呀,不对,”沃德尔不耐烦地纠正自己,“司机说的是他开车送一个戴狼头面具的男人去‘肯蒂格恩花园’。他觉得那人是达菲尔德,因为那人的身高和体型跟达菲尔德差不多,穿的衣服很像,说话的声音也一样。”

“二十五英镑。”他回答,“但这并不能改变事实,只能让他感到好受一些。他妹妹是自杀。不过,你随便问吧,我不会介意的。”

“路上,他一直没有摘掉狼头面具。”

威尔逊眨了眨眼,从喉咙里发出几声干笑,显得有点羞愧。

“从乌齐夜总会到兰德里的公寓只有大约十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是的,他没有摘掉面具。这个鸟人像个小孩子一样。

“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跟我见面?”斯特莱克随口问。

“接着,根据达菲尔德自己的说法,他看到兰德里的公寓外面有很多狗仔队,于是决定不进去。他叫司机送他去苏荷区。到那儿后就把司机打发走了。达菲尔德转了个弯,去了毒贩的公寓,就在阿布利大街上。他在那里注射了毒品。”

“嗯,”威尔逊说,“我知道。”

“那个时候,他还戴着狼头面具吗?”

“谢谢你抽时间见我,非常感谢。约翰·布里斯托不接受他妹妹的尸检报告。他雇我重新查看一下各种证据。”

“不,他在那里时,摘掉了面具。”沃德尔回答,“那个毒贩名叫威克利夫,是被一所公立学校开除的学生,毒瘾比达菲尔德还要大。他详细交代了当时的情况,证实两点半左右,达菲尔德去了他的公寓。当时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当然,威克利夫很有可能是在撒谎,好替达菲尔德开脱。但是一楼有个女人听到了门铃的声音,还说看见达菲尔德上了楼梯。

他说话低沉、冷静、从容,带有点抑扬顿挫的加勒比口音。斯特莱克想,身穿保安制服的威尔逊让人有种安全感。

“总之,四点左右,达菲尔德重新戴上吓人的狼头面具,离开威克利夫的公寓。他以为司机还在等他,于是晃晃悠悠地朝他觉得司机在等他的地方走去,但是司机已经走了。那司机说他跟达菲尔德不合。他觉得达菲尔德非常讨厌;我们给他做笔录的时候,他明确表示了这一点。给他付钱的不是达菲尔德,而是兰德里。

“这里的馅饼和土豆泥很好吃。”威尔逊说。

“接着,身上一分钱没有的达菲尔德一路走着去诺丁山找西娅拉·波特。我们找到了几个人,他们看见一个男人戴着狼头面具,在通往诺丁山的街上晃悠。还有一段监控录像显示,他在一个通宵开放的停车场向一个女人讨火柴。”

斯特莱克握了握威尔逊干燥的大手,然后坐了下来。他估计威尔逊要是站起来的话,差不多也有他这么高。威尔逊身穿作为保安制服的运动衫,粗壮的胳膊把袖子绷得紧紧的。头发剪得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一对眼睛非常小,杏仁似的。斯特莱克看了看餐馆后墙上字迹潦草的菜单板,点了馅饼和土豆泥。共四点七五英镑,能付得起,他高兴地想。

“在那段监控录像里,你能看清他的脸吗?”

“嗯……你是斯特莱克?”

“看不清,因为他只是把狼头面具往上推了一点,好跟那女人说话。你只能看见狼鼻子和狼嘴。但是,那女人说他是达菲尔德。

“德里克?”

“大约四点半时,他到了波特的住处。波特让他睡在沙发上。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波特听说兰德里死了的消息,于是叫醒了他,把消息告诉了他。波特暗示他装装样子,去戒毒。”

一个西印度群岛彪形大汉独自坐在一张餐桌边,看着《太阳报》。他头顶上方挂着一只塑料钟,钟面印有“一级馅饼” 四个字。

“你们找过自杀遗言吗?”斯特莱克问。

其实,德里克·威尔逊完全用不着告诉罗宾路线,因为斯特莱克知道凤凰餐馆就在过去的冷港胡同里。他母亲和顺巴偶尔会带他们兄妹来这家餐馆:店面很小,外墙是棕色的,看着好像谁家搭的棚屋。如果不是他母亲和顺巴那样的素食主义者,可以在这享受量足美味的现做早餐,每份早餐的鸡蛋和熏肉都堆得老高,还配有一大杯柚木色的茶。这么多年过去了,餐馆几乎完全没变,仍然黑乎乎、脏兮兮,但很温馨:做成镜面的墙壁映出一张张贴着“福米卡”仿木胶面的餐桌。暗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地砖污迹斑斑;木薯粉颜色的天花板贴着发霉的壁纸。吧台旁站着矮胖的中年女服务员,留着烫直的短发,戴着不停晃动的橙色塑料耳环。看见斯特莱克进去,服务员闪到一边给他让路。

“找过了,但是公寓里没有,笔记本电脑里也没有,不过这并不奇怪。她是一时冲动跳楼自杀的,对吧?她有躁郁症,而且刚跟那个垃圾大吵一架,她彻底崩溃了——那个,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七岁的露西一直想把头发弄成像西印度群岛的女孩那样。舅舅特德开着他那辆“莫里斯·迈纳”,载他们兄妹永远告别布里克斯顿,回圣莫斯——舅舅特德和舅妈琼坐在前排,他们兄妹坐在后排。漫长的旅途上,露西非常热切地说想把头发梳成辫子。斯特莱克记得舅妈不露声色地附和说辫子非常漂亮,但从后视镜里,他看见舅妈皱着眉头。舅妈在他们面前越来越流露出对他们母亲的不屑,尽管多年来,她一直努力克制着不表现出来。斯特莱克一直不知道,舅舅是如何找到他们住的地方的,只记得有天下午,他和露西进门后看见高大的舅舅站在房间中央,正在威胁鼻子流血的顺巴。不到两天,他和露西就回到圣莫斯,重新入读断断续续上了几年学的那所小学。在学校里,他们马上又跟以前的朋友打成一片,好像从未离开过,而且很快说话也没有了各种地方口音——跟着母亲每到一处地方,他们为了掩人耳目,都会模仿当地人说话的口音。

沃德尔看了看表,然后一口喝干杯里剩下的啤酒。

斯特莱克故意绕远路,穿过布里克斯顿市场,去咖啡馆见德里克·威尔逊。市场里,带顶篷的拱廊里弥漫着浓重的鱼腥味。各个货摊上摆满从非洲和西印度群岛进口的奇蔬异果,五颜六色,令人目不暇接。还有许多伊斯兰肉店和理发店——理发店的玻璃橱窗里,贴着许多印有各种漂亮辫子和卷发的大幅发型图片,并摆着一排排戴各种假发的白色塑料头部模型。看到这一切,斯特莱克仿佛回到了二十六年前。二十六年前的那两个月里,他带着同母异父的妹妹露西,在布里克斯顿的各条街上到处闲逛,他母亲和顺巴则神情恍惚地躺在住处那几个肮脏的垫子上,心不在焉地讨论该向孩子灌输的各种重要理念。

“我得走了。老婆要生气了。我对她说只出来半个小时。”

斯特莱克曾算过自己小时候到底换过几所学校。结果算下来,他一共换过十七所学校,而且怀疑自己可能漏算了几所。他没有把所谓的“家庭学校”计算在内——他和母亲、同母异父的妹妹在布里克斯顿大西洋街的一所空房子偷住过两个月,其间受过所谓的家庭教育。他母亲当时的男友是名白人歌手,将自己改名为顺巴,信奉黑人回归主义。那人认为学校教育会强化学生依赖长辈、追求物质享受的思想,他觉得继子和继女(根据《普通法》规定,斯特莱克兄妹是他的继子、继女)不能受到学校教育的毒害。从那两个月的家庭教育中,斯特莱克学到的主要知识是,即使出于神圣的目的,吸食大麻也会使人变得呆滞、恍惚。

那三个晒成橘红色的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了酒吧后,两人各点了一根烟。

“禁烟令太烦了。”沃德尔说着,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脖子那儿。

说完,斯特莱克第一次冲罗宾笑了笑。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后悔,但走到凉爽的街上时,他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世界重新充满了阳光。

“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斯特莱克问。

“那我们星期一下午见。”

沃德尔叼着烟,戴上手套。

“好的,没问题。”罗宾干脆地回答。她表面看着很平静,其实心里欣喜若狂。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嗯……很好。嗯,这样的话,你能再打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吗?”

“拜托,沃德尔,”斯特莱克说着,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警察随手接过去,完全不当回事,“我告诉了你布雷特·弗尼的信息。”

斯特莱克沉默片刻。在他心里,理智跟感情发生了短暂但激烈的交锋。最后,感情战胜了理智。

沃德尔哈哈大笑了几声。

“嗯,这样的话,我可以在这里再待一两周。”

“还没有。”

“没问题。”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沃德尔把斯特莱克的名片塞进衣袋,吸了口烟,对着天空徐徐吐出,然后好奇地打量了比他高大的斯特莱克一眼。

“无所谓。我下周有三个固定工作的面试。要是您不介意我抽时间去跟他们——”

“好吧,抓到弗尼,就把档案给你。”

“中介公司不喜欢这样。你会被他们开除的。”

十一

斯特莱克犹豫了片刻。

“埃文·达菲尔德的经纪人说,他的客户不想再接受任何关于卢拉·兰德里的电话或现场采访。”第二天上午,罗宾说,“我一再强调,你不是记者,但他还是坚决不同意。比起弗雷迪·贝斯蒂吉办公室的人来,居伊·索梅办公室的人更不好说话,好像我要觐见教皇似的。”

“听着,”罗宾说,“我们可以来个私下约定。我们可以绕过‘应急’中介公司。您可以直接雇我。”

“知道了,”斯特莱克说,“我去看看能不能通过布里斯托联系到他。”

就在这时,他身后的玻璃门砰地打开了。斯特莱克转过身,看见罗宾红着脸,站在他面前。

罗宾第一次见到斯特莱克穿了一身正装:深色夹克配浅色领带,显得朴素大方,很有精神,加上身材魁梧,看着很像要去参加国际比赛的橄榄球运动员。他正双膝跪地,在夏洛特住处搬来的一个纸箱里寻找什么东西。罗宾努力忍着不去看纸箱里装的是什么。对于斯特莱克住在办公室一事,两人仍然避而不谈。

走到他差点撞死罗宾但又救了她的那个地方时,斯特莱克停下脚步。心底的不舍犹如一只缠着他不放的狗,不停地抓挠他。

“哈,找到了。”斯特莱克终于在一摞信件中找到一个亮蓝色的信封——请他去参加外甥生日聚会的请帖。“妈的!”拆开信封后,他骂了一声。

说完,他取下大衣,走出玻璃门。

“怎么啦?”

“我得走了。”斯特莱克在罗宾的考勤表上签了字,把自己的三明治包装纸和空矿泉水瓶扔进办公桌底下的垃圾筒,说,“谢谢你所做的一切,罗宾。祝你找到满意的工作。”

“上面没写他几岁。”斯特莱克回答,“我外甥。”

斯特莱克此刻的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放掉那条小青蛇时的感觉。十一岁那年,他在特拉维拉森林好不容易抓到一条小青蛇,但琼舅妈不让他养。为了能留下那条蛇,他缠着琼舅妈不放,苦苦哀求:“求您了,留下它吧……求您了……”

罗宾知道斯特莱克有许多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父亲是著名歌星,母亲名声不太好。她对斯特莱克跟家人的关系非常好奇。但鉴于斯特莱克从未说起过他的身世,罗宾努力克制住好奇心,憋着一肚子问题,继续查看这天的寥寥无几的几封信件。

斯特莱克心里经历了一番小小的挣扎。要是下周这张办公桌旁边不见了罗宾的身影,他肯定会很不习惯。罗宾善解人意,不会问东问西,人又干练,替他分了不少忧。但雇个人来陪自己绝对是可笑的,更不要说浪费钱了。他又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爱闹病的阔佬。再说,“应急”中介公司贪得无厌,漫天要价,罗宾就像一件奢侈品,他无福享受。刚才,他看到罗宾电脑上显示着维基百科关于乔尼·罗克比的词条,但罗宾并未问他关于他父亲的事。由此,他认为罗宾非常有克制力(他经常以此作为评判新认识的人的标准),因而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但这并不能改变残酷的现实——她必须离开。

斯特莱克站起来,把纸箱搬回里间办公室的角落,然后回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两人陷入沉默,气氛有点紧张。

“这是什么?”看到办公桌上有张复印的报纸,他问。

“那不是我想要的工作。”她说。

“给你看的。”罗宾底气不足地回答,“你说你很高兴看到那篇关于埃文·达菲尔德的报道……我想你可能也会对这篇报道感兴趣,要是你还没看过的话。”

这话令罗宾隐隐感到有些不快。

这是一张边缘裁剪得非常整齐的剪报,内容是对弗雷迪·贝斯蒂吉的报道,来自前一天的《标准晚报》。

“要是我雇得起秘书……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会成为某位大老板的秘书,拿很高的薪水。”

“太好了。我要去跟他老婆吃午饭,正好可以带着路上看。”

“这是我分内的事。”罗宾淡淡地回道。

“马上就要变成前妻了。”罗宾说,“事情的经过都写在这篇报道里。贝斯蒂吉先生在感情方面不太幸运。”

“是啊。还好,她获得了她丈夫出轨的证据。对了,”斯特莱克继续说,“还要谢谢你在这个星期所做的一切。”

“根据沃德尔对我说的话,他不太讨人喜欢。”斯特莱克说。

“哦,没什么。那个女人很可怜。”

“你是怎么找到那个警察的?”对于案子,罗宾无法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她渴望知道更多关于调查过程和进展的情况。

说到这里,斯特莱克冲空沙发点了点头。

“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斯特莱克回答,“那朋友是我在阿富汗时认识的,他是个警察,当时被伦敦警察厅派往国防义勇军工作。”

“等我回来,你肯定不在了。所以走之前,我会给你的考勤表签字。还有,谢谢你……”

“你去过阿富汗?”

“去见那个拉肚子的保安,”罗宾说,“嗯,我知道。”

“是啊。”斯特莱克穿着大衣回答道,嘴里叼着折叠起来的剪报和邀请他参加生日聚会的请帖。

“今天下午,我要去见德里克·威尔逊,你知道吧?”斯特莱克问。

“你在阿富汗做什么?”

斯特莱克一直等到胡克太太完全消失在街道尽头,然后愉快地哼着歌,出去给自己和罗宾买三明治。两人就在罗宾的办公桌旁吃了。这是一周来斯特莱克最友好的一次表示。罗宾知道斯特莱克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他马上就可以摆脱她了。

“调查一起阵亡事件。”斯特莱克回答,“我是宪兵。”

又过了四十分钟,胡克太太终于喝完第二杯茶——边喝茶边抽泣,用掉了半卷罗宾从门外厕所取来的手纸。最后她走了,怀里抱着文件夹,胸脯不停地起伏,仍然泪流不止。那个文件里夹满了作为罪证的照片,以及说明每张照片拍摄时间和地点的详细索引。

“噢。”

罗宾提着水壶,就要走出办公室时,突然想起忘了关掉刚才看的网页。现在要是跑回去关网页,可能会让人觉得奇怪,因此她赶紧出去倒茶,以便尽快回来,同时希望斯特莱克会忙着安慰胡克太太,没空注意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

斯特莱克是宪兵,并非马修以为的江湖骗子或废物。

“我去给您续茶。”罗宾轻声说。胡克太太的话令她感到非常震惊。

“你为什么离开部队呢?”

“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胡克太太哽咽道。她披头散发,双手捂脸,前后摇晃,把身下的沙发弄得嘎吱作响。“我还以——以为是瓦莱丽,没——没想到,却是自己——自己的亲妹妹。”

“负伤了。”斯特莱克回答。

“真抱歉,胡克太太。”斯特莱克站在里间门口,刻板地说,“听到这样的消息,确实让人难过。”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威尔逊自己受过伤,但面对罗宾,他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罗宾肯定会一脸震惊。他不需要罗宾的同情。

“不要难过了,胡克太太,不要难过了。”罗宾柔声安慰胡克太太,扶她坐到沙发上,“我去给你倒杯茶,不要难过了。”

“别忘了给彼得·吉莱斯皮打电话。”罗宾提醒朝门外走去的斯特莱克。

罗宾拍着胡克太太的背,稍稍用力,扶她回到外间办公室。

坐地铁前往邦德街途中,斯特莱克看了罗宾给他的那篇报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第一笔财富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他父亲靠搞运输发了财。后来,弗雷迪·贝斯蒂吉制作了许多部高度商业化的电影。这些电影虽然遭到严肃批评家的嘲笑,却为他带来丰厚的回报,让他发了大财。目前,贝斯蒂吉正在准备起诉两家报纸,因为它们指控他曾对一名年轻女员工采取令人不齿的不正当行为,事后又用钱封口。报纸的指控字斟句酌,措辞非常谨慎,用了许多“据称”和“据报道”之类的字眼,而指控的事由包括暴力性骚扰和一定程度的人身威胁。提出指控的“据称是受害人身边的人”,姑娘本人拒绝提出指控或面对媒体。贝斯蒂吉目前正在跟他现任妻子闹离婚的事,见于报道的最后一段。这段话的结尾提到,卢拉·兰德里自杀当晚,这对不和的夫妻也在那栋楼里。这给读者造成一种奇怪的印象:贝斯蒂吉夫妇的不和可能影响了兰德里,成为导致她跳楼的原因之一。

胡克太太挣脱斯特莱克的控制,转而扑到罗宾身上,号啕大哭,声音听着就像狗叫。

斯特莱克从未进过西普里亚尼餐厅。他走在戴维斯街上,太阳照着他的后背,暖洋洋的。阳光下,前面那栋由红砖砌成的大楼红彤彤的,格外醒目。直到这时他才想到,要是在餐厅撞见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没有可能,该是多么怪异啊。他父亲的那些合法子女,是西普里亚尼这类餐厅的常客。斯特莱克在塞利奥克医院接受理疗时,他们中的三个来看过他。加比和丹妮联名送了些花,不过人没有去。阿尔去过一次,大笑不止,声音听着像驴叫。他皱眉蹙额,不敢看床尾。阿尔走后,夏洛特学阿尔的笑声和害怕的样子给斯特莱克看,模仿得惟妙惟肖。没人想得到那么漂亮的姑娘还那么风趣。

“胡克太太!”罗宾大喊一声,从后面抓住胡克太太松软的双臂,帮斯特莱克推开她。但胡克太太力气大得出人意料,而且虽然正在调整呼吸,双手仍继续捶打斯特莱克。最后,斯特莱克别无选择,只得轻轻抓住胡克太太的两个手腕,高高举起。

西普里亚尼餐厅内部有种装饰派艺术的感觉:木制吧台和餐椅色彩淡雅,表面光滑。圆形餐桌搭配淡黄色桌布。男女服务员身着白色夹克,系着蝴蝶结。就餐的顾客很多,噼里啪啦的刀叉声和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不绝于耳。斯特莱克很快找到了客户,就坐在一张四人桌那儿——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跟他同桌的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那两个女人都留着光亮的棕色长发。布里斯托正在对她们说话。看那张兔脸的表情,他显然是想取悦或安慰她们。

只见胡克太太脱了橙色大衣和紫色贝雷帽,穿着像是学陶艺时穿的花罩衫,罩衫底下露出牛仔裤;整个人扑到斯特莱克面前,用力捶打他的胸膛,边捶边尖声号叫,她的号叫如同水烧开时烧水壶发出的警报声。号了好长一会儿,似乎是没气了,她才稍微停了一下。

看到斯特莱克,布里斯托腾地跳起来,上前迎接,并向他介绍那两个女人。唐姿·贝斯蒂吉伸出一只冷冰冰的纤手,但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她妹妹厄休拉·梅连手都没伸。四人传递菜单,各自点了饮料和食物。点菜过程中,布里斯托唠唠叨叨,显得非常紧张。那姐妹俩则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用挑刺的目光无所顾忌地打量斯特莱克。

就在这时,罗宾身后的里间办公室里突然响起尖锐的号叫声。罗宾腾地跳起来,把身下的旋转椅撞得猛地滑了出去。里间的号叫声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罗宾冲过去,一把拉开里间的门。

姐妹俩打扮得光鲜亮丽,好像两个刚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崭新的洋娃娃。她们像很多富家小姐那样,非常瘦——穿着紧身牛仔裤,几乎连屁股都看不出来;晒成咖啡色的脸上泛着蜡一样的光泽,尤其是额头。浓密光亮的棕色长发从中间分开,发梢修剪得极其平整,像用水平仪测过一样。

罗克比先后有过三次婚姻:首任妻子是艺校女生雪莉·马伦斯(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三年),婚后生有一个女儿,名为马伊米。第二任妻子是身兼模特和演员的人权积极分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婚后生有两个女儿,分别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加布里埃拉·罗克比和珠宝设计师丹妮拉·罗克比。现任妻子是电影制片人珍妮·格雷厄姆(一九八一年至今),两人生有两个儿子,名字分别为爱德华、阿尔。此外,罗克比还有一个女儿,普鲁登丝·唐利维,为演员琳赛·范思罗所生。一个儿子,科莫兰,为七十年代“超级摇滚乐队”成员莱达·斯特莱克所生。

终于,斯特莱克抬起头,不再看菜单。唐姿开门见山地说:

最后,她看到了“个人经历”部分:

“你真的(她把这两个字念成了‘蒸的’)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

……一九七五年发布白金唱片《隐瞒》。其乐队在美国举行了一次破纪录的巡演,但行至洛杉矶时,遭到警方针对毒品的突击检查,乐队的新吉他手戴维·卡尔被逮捕,巡演因此中断。那名吉他手……

“DNA测试的确是这么说的。”他答道。

罗宾把屏幕一直往下拉:

她似乎不能确定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生气了。她那双黑眼睛挨得有点儿太近,肉毒杆菌和填料也抹不平脸上的愤怒。

斯特莱克长得完全不像那人。唯一有点相似的是两人的眼睛都不太对称,但斯特莱克的不对称只是暂时的。

“听着,这话我也跟约翰说了,”她很不客气地说,“这事不能让媒体知道,懂吗?我很愿意告诉你我听到了什么,因为我希望你能证明我说的是实话。不过,你绝对不能把我跟你说的话告诉别人。”

乔纳森·伦纳德·罗克比(艺名“乔尼”),生于一九四八年八月一日。七十年代摇滚乐队“死亡披头士”主唱,入选“摇滚名人堂”,多次荣获格莱美奖……

她那件紧身丝绸衬衫的脖颈处没有扣起来,露出一片奶油色的皮肤。她很瘦,胸骨处有些难看的凸起。不过,两只乳房却浑圆丰满,仿佛是从哪个丰腴的朋友那儿借来的。“那,我们应该换个更安全的地方吧。”斯特莱克说。

相关的词条立刻出现了。词条顶部有张黑白照片,罗宾一眼就能认出照片中的人,是位红了四十年的明星:看着好像小丑,眼神非常狂野,左眼稍微有点斜视。他正咧着大嘴,对着麦克风嘶吼,长发狂舞,汗如雨下。

“哦,这倒不必了。这儿没人认识你。你跟你爸爸一点儿不像,不是么?去年夏天,我在埃尔顿家见过他。弗雷迪认识他。你跟乔尼见得多么?”

罗宾重新坐下。她已处理完当天上午的邮件,感到无所事事,在旋转椅上转来转去。转了一会儿,她凑到电脑前,漫不经心地点开维基百科网站,然后摆出一副随便瞎打字的样子,输入两个人名:罗克比、斯特莱克。

“我就见过他两次。”斯特莱克说。

几分钟后,斯特莱克现了一下身,带出一股人造的酸橙香气。胡克太太惊恐地望了罗宾一眼,走向里间。接着,里间的门关上了。

“噢。”唐姿说。这个简单的字中既有惊讶,又有几分不屑。

“把杯子给我吧,胡克太太。”罗宾说。在斯特莱克闪入里间的那几秒钟,罗宾成功转移了胡克太太的注意力,没让她瞥见里间的折叠床、睡袋和烧水壶。

夏洛特也有这样的朋友:光鲜时髦,上很贵的学校,穿很贵的衣服。她们都很吃惊她居然如此怪异,竟迷恋这个一副落魄相的傻大个。多年来,斯特莱克不断地遇到这种人,不是在电话里,就是在生活中。她们说话故意省略元音,她们有当证券经纪人的丈夫,她们跟夏洛特一样,不堪一击却故作坚强。

“我知道自己来早了,科莫兰,真对不起……昨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

“我觉得她就不该跟你说。”厄休拉突然插嘴。她的语调和表情,好像斯特莱克是个刚扔掉围裙、未经邀请就直接在他们桌旁坐下的服务生。“唐姿,我觉得你在犯一个大错误。”

“不是。”斯特莱克说,“请等一下,胡克太太,我去拿资料给你。”

布里斯托说:“厄休拉,唐姿只是——”

“哎呀,科莫兰,你的眼睛怎么了?”胡克太太问,“被人打了?”

“我要做什么,我说了算。”唐姿厉声斥责妹妹,仿佛布里斯托根本没开口,仿佛他那张椅子上根本没坐人,“我只会说我听到的,就这样。这些话警方记录里都没有。不过,约翰已经同意让我说了。”

罗宾心不在焉地听胡克太太唠叨了整整五分钟:陶艺课多么有趣,教他们的小伙子又是多么善解人意。接着,玻璃门打开,斯特莱克没有抱着纸箱,空手走了进来,并冲胡克太太礼貌地微笑。胡克太太跳起来迎了上去。

显然,她也把斯特莱克归入了服务生一类。他烦透了,不仅是因为她们的语气,还因为布里斯托给了证人承诺,但他并没有。唐姿的证词不可能来自旁人,只会来自她自己,那记录上怎么可能没有?

“他马上就来。”罗宾坐回办公椅上,愉快地说,“斯特莱克先生告诉我,您在学陶艺。我一直想去……”

好一会儿,众人都一言不发地点菜。厄休拉第一个放下菜单。她刚才已经喝过一杯红酒了。但此刻她又点了一杯。然后,她不安地环顾一圈四周,盯着一名金发碧眼的低级皇室成员看了会儿,才继续说道:

他爸爸真的是乔尼·罗克比?

“以前,即便是中午,这地方也坐满时髦的客人。但西普里安却总想去该死的威尔顿斯,那儿的人只会穿呆板的西装……”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在玻璃门边,一瘸一拐地走下了楼梯。

“梅夫人,西普里安是你先生吗?”斯特莱克问。

“不用,你进去跟她聊聊天。她正在参加培训班学陶艺。还有,她觉得她丈夫在跟会计偷情。”

显然,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有条无形的界限。他想,自己要是过线了,肯定会惹她不高兴。在她看来,就算同坐一桌,也不意味着他就有跟她对话的权利。她绷着脸,布里斯托赶紧开口,打破这令人不安的冷场局面。

“我来帮您。”罗宾自告奋勇地说。

“没错,厄休拉嫁给了西普里安·梅——我们的一名资深合伙人。”

“我得去把这些箱子从街上搬进来。”他说。

“我离婚,估计可以动用家庭折扣了吧?”唐姿颇有些苦涩地微微一笑。

斯特莱克把纸箱放到金属地面上。

“如果她再让媒体掺和这事,那她前夫肯定会疯掉的。”厄休拉盯着斯特莱克的眼睛,“他们正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事。要是再来一次,肯定会影响到她的赡养费。所以,你最好小心点。”

“我知道。我觉得您可能想,呃,在让她进去之前稍微收拾一下里间办公室吧。”

斯特莱克微微一笑,转向唐姿:

“啊,真他妈见鬼!她来早了一个小时。”

“那么,贝斯蒂吉夫人,你跟卢拉·兰德里有联系,你的妹夫在跟约翰共事,对吗?”

“胡克太太在里面。”罗宾轻声回答。

“也不是这么回事。”她一脸不耐烦地说。

“怎么了?”看到罗宾出来,斯特莱克边问边隔着怀里的纸箱朝办公室里张望。

服务员端来他们点的餐。他刚走,斯特莱克就掏出笔记本和钢笔。

“等我一下,胡克太太。”罗宾说完便冲出办公室,并拉上玻璃门。

“你拿这些东西要干什么?”唐姿一下子慌了,盯着布里斯托说,“约翰,我可没说可以做记录!”于是,约翰只能飞快地朝斯特莱克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

罗宾顿时目瞪口呆——她意识到胡克太太是在说斯特莱克,就在这时,她又发现玻璃门外面出现了斯特莱克巨大的身影。隔着玻璃门,她隐约能看出斯特莱克抱着个大东西。

“科莫兰,你能……呃……光听吗?呃,就不要记录了吧?”

“乔尼·罗克——”

“好吧。”斯特莱克一口答应,从包里掏出手机,收起笔记本和钢笔,“贝斯蒂吉夫人——”

“乔尼·罗克比。”胡克太太无比兴奋地说。

“你可以叫我唐姿。”仿佛是为了补偿他做出让步,收起笔记本,她这样说道。

“不知道。”罗宾以为她们是在说这个可怜女人的丈夫。

“非常感谢。”斯特莱克说,声音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讽刺意味,“你跟卢拉有多熟?”

“你知道他爸爸是谁吗?”胡克太太问。

“噢,几乎不认识。她搬来才三个月。平时见到,也不过是打个招呼而已。她对我们根本不感兴趣。在她看来我们太老土了。说实话,她来了之后我们真是很烦。前门随时都有狗仔队,害得我连上个健身房都得化妆。”

“是的。”罗宾嘴上这么回答,但心里怀疑斯特莱克其实是去处理什么神秘的私人事务了。斯特莱克只告诉她,他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至于去干什么却讳莫如深。

“楼里不就有健身房么?”斯特莱克问。

“想必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为我丈夫的事来的。”胡克太太没有听罗宾说话,自顾自地说,“我想你经常见到像我这样的女人,对吧?想知道最坏的结果。我犹豫了很多年。但最好还是弄清楚,对吧?最好还是弄清楚。我本来以为科莫兰会在这里。他出去忙别的案子了?”

“我在上林赛·帕尔的普拉提课,”唐姿生气地说,“你怎么跟弗雷迪似的。他就老是抱怨,说我不用楼里的健身设备。”

“我是临时工。”罗宾回答。

“那弗雷迪跟卢拉有多熟?”

“我知道自己来早了。”胡克太太第三次说。由于茶水烫嘴,她只对着杯口干呷,想喝又不敢喝,“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

“几乎不认识,但他尝试过接近卢拉,想让她出演一部电影,一直邀请她到楼下来坐坐,不过,她没来。她死前那个周末,我跟厄休拉出去了,弗雷迪还趁此跟着她去了迪基·卡伯里饭店。”

十点半,斯特莱克仍未回到办公室,却来了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头戴紫色针织贝雷帽,身穿橙色大衣,脸上挂着紧张的微笑。此人是胡克太太——罗宾对这个名字很熟悉,因为她是斯特莱克以前唯一的客户。罗宾请胡克太太坐到办公桌旁塌陷的沙发上,并奉上一杯茶。(斯特莱克听罗宾说克劳迪先生一脸色迷迷的,便买了些廉价杯子和一盒袋泡茶。)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布里斯托一脸惊诧。

罗宾发现根本无法用语言对马修形容过去一周她到底有多么兴奋。参加工作以来,她几乎从未像过去一周那样,感觉自己是个重要人物,哪怕是一天两次打电话给“好电影”制片公司,请求接通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但一再遭到拒绝。罗宾对分析人的心理很感兴趣。她上大学时,学的就是心理学专业——若非中途遭遇一次始料未及的变故,本已获得心理学学位。

斯特莱克注意到厄休拉冲姐姐得意地一笑。他觉得,她肯定希望对方也回她一个相同的笑容,然而唐姿却没什么反应。

显而易见,斯特莱克雇不起临时秘书。他只有两个客户,而且似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马修一再提起这点,好像住在办公室的一定就是坏人)。罗宾当然理解,站在斯特莱克的立场考虑,完全没必要留她继续工作。但她对下周一将要去的新办公室并不感兴趣(“应急”中介公司已经打电话把地址告诉了她)。那是个整洁、明亮、热闹的办公室,但毫无疑问,肯定和大多数同类办公室一样,有一群爱嚼舌根的女人,干着对她来说毫无意义的杂事。罗宾不认为卢拉·兰德里是被人谋杀的,也知道斯特莱克跟自己看法一致,而证明卢拉·兰德里不是他杀的过程深深吸引了她。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唐姿对布里斯托说,“弗雷迪的确讨了一张迪基的邀请函。他们都去了:卢拉、埃文·达菲尔德、西娅拉·波特。全都是些八卦小报的宠儿、瘾君子,时髦得很哪!弗雷迪肯定土得掉渣,非常引人注目。他比迪基大不了多少,但看上去老得多。”她恨恨地补了一句。

斯特莱克随口就说出“最后”两个字,令罗宾感到微微有点伤心。这两个字的言下之意是,无论两人相处得多么愉快——尽管双方都很谨慎,交流也仅限于工作;无论她把办公室收拾得多么井井有条,把门外原本肮脏不堪的厕所打扫得多么干净;无论她把楼下大门处的门铃弄得多么漂亮——抠掉门铃旁边原来粘的那张破纸,换上用电脑打印得端端正正、并用透明塑料薄膜封好的名片,光是为了抠掉原来那张破纸,就花了她半个小时,弄折了两根指甲;无论她办事多么有效率,多么积极地参与讨论卢拉·兰德里的案子(几乎可以断定,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并不存在),斯特莱克一直在扳着手指倒计时,巴不得尽早甩掉她。

“那个周末的事,你丈夫是怎么跟你说的?”

斯特莱克告诉罗宾,她上班最后一天的上午,自己可能要迟点才能到办公室。他把备用钥匙给了罗宾,让罗宾自己开门进办公室。

“什么也没说。事情过去好几周了,我才发现他去过那儿。是迪基说漏嘴的。不过,我还是以为弗雷迪就是想巴结卢拉而已。”

“你的意思是,”斯特莱克说,“他对卢拉有性意义上的兴趣,还是……”

斯特莱克最后一次关上夏洛特住所的大门。那个笑起来像驴叫的邻居已经不见了。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搬下台阶,搬到路边人行道上,等待出租车。

“噢,没错。肯定是。相比金发美女,他一直都更喜欢黑美人。不过,他更想为自己的电影找些名人。他简直都要把导演逼疯了,到处抢名人,千方百计制造新闻。我打赌,他肯定非常希望卢拉能签下这部电影。”接着,唐姿十分老练地说,“他即使捏造出卢拉和迪比·马克的绯闻,我都不会觉得奇怪。想想,媒体可能已经为他们俩要住同一栋楼而发疯了。弗雷迪是干这种事的天才。他有多讨厌自己出名,就有多喜欢自己的电影出名。”

但他们早已试过无数次了,一而再,再而三。两人想在一起的渴望,每次刚开始时都像汹涌澎湃的潮水,但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退。结果,过去留下的丑陋残骸就会再次显现,把他们试图重建的一切全都笼罩在重重阴影之中。

“他认识迪比·马克吗?”

那个瞬间,斯特莱克心底升起一股冲动(如同五天前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冲动一样),真想最后再疯狂一次:在这里等她回来,然后双手捧住她那漂亮的脸蛋,对她说:“我们再试一次吧。”

“除非他们在我们分居前见过。反正,卢拉死前,弗雷迪是没见过迪比的。天哪,听说迪比要搬来这里,他简直兴奋得发狂,刚一听说这件事,他就开始谈论找迪比参演电影的事了。”

接着,他站在门厅的穿衣镜前,拿出自己的钥匙扣,取下属于夏洛特住所的那几把门钥匙,轻轻地放到半月形桌子上那碗百花香旁边。镜子里,他的脸布满皱纹,而且看着脏兮兮的。右眼仍然肿着,黄一块紫一块。寂静无声的房子里,响起十七年前的一个声音:“斯特莱克,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像你这样的‘阴毛头’大老粗,他妈的怎么配得上那样的女人啊?”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能站在夏洛特的家里。不过,这是他最后一次站在这里了。

“让他演什么?”

斯特莱克当着那人的面,重重地关上夏洛特住所的门。

“我也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什么都行。马克的粉丝众多,弗雷迪才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如果马克感兴趣的话,他甚至可能会专门为马克打造个角色出来。噢,弗雷迪肯定会忙不迭地扑上去,谎称自己有个黑人祖母,然后拉着他大聊一通。”唐姿鄙夷地说,“一遇到有名的黑人,他就会跟人家说自己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好吧,弗雷迪就这德行。”

“被扫地出门了?”那人假笑着问。

“他真的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么?”斯特莱克问。

斯特莱克把四个纸箱一个接一个搬到门阶上。搬出最后一个纸箱时,他遇到了住在隔壁的邻居:穿着竖起领子的橄榄球衫,正在锁自家大门。每次夏洛特说句什么俏皮话,哪怕一点也不好笑,都会惹得那人笑得喘不过气来,而且笑声像驴叫。

她嗤笑一声。

斯特莱克转过身,大步走去查看另外几个房间,但并未发现任何属于他的东西。夏洛特把他的一切,小到牙线,大到军用皮靴,全都扔进那四个纸箱。斯特莱克特别仔细地打量一下卧室:深色的地板、白色的窗帘、精致的梳妆台,一切都显得平静而从容。和那幅肖像画一样,床好像也是活的,仿佛在说:记住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些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不知道。弗雷迪祖父辈的人我一个都没见过。弗雷迪自己差不多就有一百岁了。但是,不管什么事,只要可能有钱赚,弗雷迪就什么都会说。”

斯特莱克抬头望着夏洛特的画像,脑中不由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当初画这幅画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那双绿褐色的大眼睛看着他离开。夏洛特知道被十八时岁的她盯着,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走来走去是什么感觉吗?她知道这幅画比她人在这里还管用吗?

“据你所知,让卢拉和马克参演他电影这件事,结果怎么样了?”

壁炉台上方挂着一幅夏洛特十八岁时的肖像油画。画中的她有一张像佛罗伦萨天使那样的脸,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夏洛特家非常富有,请得起画家为子女作画,让子女青春永驻。对斯特莱克来说,那种家庭完全是陌生的,而且像是危险的异域。他不知道夏洛特家到底多么有钱,但通过夏洛特,他明白钱多到那种程度也会招致不幸和痛苦。夏洛特的家人虽然优雅、谦和、时尚、博学,只是偶然炫一下富,却比他的家人更加疯狂、怪异。他和夏洛特最初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家庭的影响使两人产生了强烈共鸣。

“这个嘛,卢拉肯定觉得很荣幸。大部分模特都非常想证明自己,急于让别人知道她们除了盯着镜头还能干点别的。不过,她还是没签任何合同,对吧,约翰?”

斯特莱克所站的房间布置得很有品位:古色古香的小地毯、浅粉红色的墙壁、雅致的深色木制家具、再也放不下书的书柜。他发现和周日晚上相比,唯一的变化在沙发旁的玻璃茶几上。周日晚上,玻璃茶几上摆的是他和夏洛特的合影——两人在圣莫斯 的沙滩上欢笑。现在,那张合影不见了,原来的银制相框里变成夏洛特亡父的黑白遗像,冲着他慈祥地微笑。

“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布里斯托说,“不过,发生了点别的事。”他咕哝着,脸上又出现大片红斑。面对斯特莱克询问的目光,他犹豫了片刻,说道:

客厅中间放着四个纸箱,箱盖开着,让他可以检查。斯特莱克那些便宜但用得着的个人物品胡乱堆在箱子里,看着好像是要拿去义卖的捐赠品。他拿起上面的几样东西,以便查看底下的情况。但粗粗一看,似乎所有的东西都完好无损,没被摔烂、撕碎或涂上油漆。同龄人早已拥有房子、车子、各种家具、电视、洗衣机、山地自行车、花园和割草机,而他只有四箱破烂和一段“无与伦比”的回忆。

“几周前,贝斯蒂吉先生突然去看望了我母亲。她已经非常虚弱了……所以,我不想……”

直到用钥匙打开大门,斯特莱克仍以为夏洛特会在里面等他。但一迈进门槛,他就知道里面空无一人。房子里寂静无声、冷冷清清,好像久已无人居住。斯特莱克通过门厅往里走,脚步声显得异常响亮。

他不安地瞥了唐姿一眼。

周五上午九点半,斯特莱克来到夏洛特的公寓。他觉得自己晚了半个小时,夏洛特怎么样都应该离开了——假如她真的打算离开,而不是躺在什么地方等他。宽阔的街道,街道旁一栋栋富丽堂皇的白色楼房,一棵棵悬铃木,一家估计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的肉店,一家家挤满中上阶层人士的咖啡馆,一家家豪华餐厅——在斯特莱克眼中,这一切总是显得有点不真实、不自然。也许在心底,斯特莱克一直都知道他不会一直待在这里,他不属于这里。

“想说什么尽管说,我不介意。”看起来,她似乎真的漠不关心。

布里斯托怪异地吸了口气,把他那仓鼠般的牙藏了起来。

一直等到马修去了客厅,罗宾才关掉水龙头。她发现订婚戒指上卡了一块冰冻豌豆的碎渣。

“他想说服我母亲允许他拍一部卢拉的传记片。他还是很体贴周到的。征求家人的同意,希望得到家人祝福之类。卢拉死了还不到三个月……我母亲还在极度悲痛中。不幸的是,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出去了。”布里斯托说。听他口气,好像他一直都在守护着他母亲似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希望当时我是在场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已经开始打听卢拉的生平——抱歉我会这么想——或许有些事就瞒不过他了,不是吗?”

“三个!”她气鼓鼓地刷洗最上面的盘子,叫声盖过水流冲刷盘子的声音。

“哪些事?”

“你下周有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马修问。这时,罗宾打开冷水龙头。

“我也不知道。比如,卢拉小时候的某些事情?她被我们收养之前的事?”

罗宾感觉自己的价值遭到了怀疑。白天,斯特莱克似乎对她在网上所找的信息很感兴趣,还对她表示感谢,夸她非常干练、工作主动。

服务员开始为众人上第一道汤。斯特莱克一直等到他离开,才开口问布里斯托:

罗宾在狭小的厨房里气呼呼地走来走去,把各种烹饪原料放进橱柜,并把橱柜的门摔得砰砰响。马修看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可能过分了,于是在罗宾把食物残渣刮进垃圾筒时,走到她身后抱住她,把脸埋进她脖子和肩膀的交接处,并握住她留下淤青的那侧乳房,轻轻抚摸——斯特莱克无意间抓伤了罗宾的乳房,这令马修对那个男人心怀成见。马修对着罗宾金黄色的头发柔声抚慰,但罗宾挣脱他的怀抱,把盘子放进洗碗池里。

“你跟贝斯蒂吉先生沟通过吗?看看关于卢拉,他是否知道某些你们都不知道的事?”

马修又嘲讽地冷笑了几声。

“这可太难了。”布里斯托说,“托尼——也就是我舅舅——听说发生了什么事后,立刻联系了贝斯蒂吉先生,不让他再继续接触我们家的任何人。当然,唐姿雇了我们公司为她处理离婚案,这就让情况变得复杂多了。我是说,其实没什么——我们是最好的家庭法律事务所之一。而且,厄休拉嫁给西普里安之后,她自然也跟我们是一边的……但我觉得,贝斯蒂吉先生可不会觉得跟我们更亲近了。”

“案子——”

虽然斯特莱克一直盯着正在说话的布里斯托,但他的边缘视觉还是很棒的。厄休拉又冲姐姐笑了一下。他想,她到底在高兴什么啊?此刻她已经开始喝第四杯红酒了。但毫无疑问她的心情是越来越好了。

“我签了保密协议。”罗宾回过头,厉声道,“我不能告诉你有关案子的事。”

斯特莱克吃完第一道菜,转向唐姿。唐姿正拨弄着盘子边几乎还未动过的食物。

“罗宾,没必要装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马修笑道。

“卢拉搬进‘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楼之前,你们已经在那儿住了多久?”

“不是溜达,马修。我们是去查看现场——去看看客户认为发生了某件事的地方。”

“差不多一年。”

“听着,我没别的意思。”马修站在厨房门口说,“就是觉得他有点怪。还有,你下午跟他出去溜达了一会儿,是怎么回事?”

“她搬进去之前,中间那层有人住过吗?”

罗宾把马修的盘子叠到自己的盘子上,然后端起来气冲冲地走进厨房,她很生马修的气,也有点生斯特莱克的气。她兴致勃勃地上了一天的网,查找卢拉·兰德里认识的人的信息,但透过马修的眼神,她回头想想,突然觉得斯特莱克交给她的似乎只是一份毫无意义、纯粹打发时间的工作。

“有啊。”唐姿说,“有一对带了个男孩的美国夫妇在那儿住了六个月。不过,卢拉搬来后不久,他们就回国了。之后地产公司便没能让任何人对那套公寓产生兴趣。你知道的,经济衰退嘛。那些公寓贵得要死。所以,唱片公司为迪比·马克租下它之前,那儿一直都空着。”

“是啊,我敢打赌这是真的。”马修说。

她和厄休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一个经过他们桌子的女人。在斯特莱克看来,那个女人身上那件钩针编织的衣服简直太难看了。

“我告诉过你了,我觉得他只是刚跟女朋友分手。”

“杜米埃·克罗的设计!”厄休拉端着红酒杯,微微眯起眼睛,“这估计得等上六个月吧……”

“我不想你被骗。他住在办公室里,罗宾。难道你不觉得有点可疑吗?”

“是潘茜·马克斯·狄龙,”唐姿说,“只要你老公有五千万,要上最佳着装名单简直易如反掌。弗雷迪真是全世界最穷的富人。我要买了什么新东西,还得藏着不让他看见,或者假装买的是假货。有时候他真是能烦死人。”

“用谷歌查找信息的不是他,”罗宾反驳,“是我。他在忙另外一个案子。”

“你一直都很漂亮。”布里斯托红着脸说。

马修累了一天,又受了一个客户的气,还被新上司数落一顿,所以很没好气。他无法理解自己的未婚妻为何这么幼稚而盲目地崇拜另一个男人。

“你真好。”唐姿·贝斯蒂吉懒懒地说。

“你确定他是侦探?谁都能做那些事。谁都会用谷歌查找信息。”

服务员前来收拾他们的盘子。

“说到哪儿了?”她问斯特莱克,“哦,对,那些公寓。迪比·马克要来了……但最后他又没来。这让弗雷迪大为光火,因为他还在马克公寓放了玫瑰花。真是个小气鬼。”

他在鹅卵石路面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右腿和义肢连接处一阵阵钻心的疼。拖着僵硬的义肢,在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路面行走颇为不易。斯特莱克懊悔地问自己,真的有必要上墙吗?罗宾也许算得上漂亮,但完全比不上他刚刚离开的那个女人。

“你跟德里克·威尔逊有多熟?”斯特莱克问。

罗宾看到斯特莱克有点瘸腿,怀疑他扭伤了脚踝,便急切地问候一声。“没事。”斯特莱克回答。

她眨了眨眼。

斯特莱克顺着墙壁滑落到地上。装了义肢的那条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强忍着,没让自己喊出来,但还是不由发出轻声的呻吟。

“他呀,他是保安嘛。我不认识他。我需要认识他吗?看起来人还不错。弗雷迪总是说他是保安中的佼佼者。”

继续往前走一会儿后,斯特莱克估计他们差不多到了十八号楼的背面,于是奋力一跳,抓住路边高墙的墙头,做了个“引体向上”,望向高墙里面。高墙那边是一长排受到精心照料的小花园。每栋房子和房子所属的每块修剪整齐的草坪之间,都有一个黑乎乎的楼梯口通往地下室。在斯特莱克看来,任何人要想翻越高墙,必须借助梯子,或找个帮手,用结实的绳子把他吊下去。

“真的吗?为什么?”

他们默不作声地走着,一直走到“肯蒂格恩花园”尽头,发现兰德里所住小区背后有条微微弯曲的小巷,名叫“农奴胡同”。看到这个名字,斯特莱克感到非常好笑。整条小巷由鹅卵石铺成,两边是光滑的高墙。路面很宽,可容一辆小车经过。路边分布着许多路灯,没有任何可容藏身的角落。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两扇巨大的电动门前面。旁边的墙壁上有块牌匾,写着“私人车库”四个大字。这里是“肯蒂格恩花园”的地下车库入口处。

她耸了耸肩。

“人总是习惯于疏忽大意。除非保安经常更换密码,否则许多坏人可能早就摸清楚了。我们去那边看一下吧。”

“我不知道,你得问弗雷迪。祝你好运。”她轻笑着加一句,“弗雷迪会跟你说才怪。”

“再说,”罗宾自作聪明地插嘴道,“得知道密码才能打开大门。”

“唐姿,”布里斯托稍稍凑近了点,说,“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科莫兰,那天晚上你都听到了什么呢?”

“布里斯托一再强调,在他妹妹进楼、记者离去后的十五分钟里,保安因为肚子不舒服离开了前台。这意味着在那十五分钟里,大厅是无人把守的。但楼外的人怎么会知道保安威尔逊不在前台呢?大门又不是玻璃做的。”

斯特莱克觉得,布里斯托还是不插手的好。

斯特莱克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才回答:

“这个嘛,”唐姿说,“当时是凌晨两点,我起来喝水。”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在深更半夜跟她吵架呢?从来没听说过她跟邻居关系不好的传闻,是吧?唐姿·贝斯蒂吉显然不是凶手,对吧?不然她怎么会跑下楼,告诉保安呢?”

她声音平淡,不带任何感情。斯特莱克注意到,她说的故事,即便是这个小小的开头,也跟她告诉警察的那个版本不一样了。

罗宾接下来的话,无意中证实了她并非专业人士。她说:

“所以,我去厕所倒水。回到客厅、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斯特莱克抽着烟,继续仔细打量对面的楼房,尤其是二楼窗户和四楼窗户之间的间隔部分。同时,他脑子里主要想着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根据罗宾在网上找到的信息,卢拉·兰德里坠楼时,住在二楼的贝斯蒂吉正在睡觉。贝斯蒂吉的妻子最先发现兰德里坠楼,并坚称案发后凶手仍在楼上,而她丈夫一直站在她身边。言下之意,至少她不认为丈夫是凶手。但兰德里死时,弗雷迪·贝斯蒂吉是距离她最近的男人。根据斯特莱克的经验,外行总是执着于寻找作案动机,而对专业人士来说,作案机会才是首要的。

唐姿的手突然动了一下,斯特莱克明白,她在做那个掉落的动作。

“这种情况更说得通。”斯特莱克回答。罗宾听到这话,觉得非常高兴。“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那下面这些人都有嫌疑:保安、贝斯蒂吉夫妇、某个偷偷躲在楼里的神秘人。如果凶手是贝斯蒂吉夫妇或保安威尔逊,那就不存在进出大门的问题。他们只需要事后回到该出现的地方。虽然兰德里也有可能没摔死,只是受伤,从而说出真相,但如果凶手真是他们三人中的某个人,我刚才说的情况更说得通——他们跟兰德里发生争吵,然后一时冲动把兰德里推下了阳台。”

布里斯托放下酒杯,一脸嫌恶的样子。主菜到了。厄休拉又喝了些红酒。唐姿和布里斯托都没碰自己盘里的食物。斯特莱克拿起叉子,吃了起来。但他努力克制着,尽量不表现出对那盘意式小银鱼的喜欢。

“可是,如果凶手一开始就在楼里呢?”

“我尖叫了起来,”唐姿低语道,“我忍不住。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我就是想告诉保安上面有个男人。那样他们就能抓住他。

斯特莱克发现跟罗宾在一起非常惬意。这不仅是因为罗宾把他奉若神明,认真倾听他说的每句话,也从不打断他思考。更是因为罗宾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蓝宝石戒指好像一个句号,意为:到此为止,别再深入。正是因为这枚戒指,斯特莱克感到自己可以毫无顾忌,稍稍卖弄一番。他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乐趣了,这是其中之一。

“威尔逊一下子就从桌后蹿了出来。我把发生的事跟他说了。结果,他冲到街上去看卢拉,而不是跑上楼去。真他妈蠢!要是他先上楼,或许就能捉到那个凶手了!然后,弗雷迪也下来了,并把我拽回了家。因为我衣服都没穿好。

“把人推下阳台,是一时冲动才会做出的事。”斯特莱克似乎看出罗宾心里在想什么,解释道,“只有头脑发昏才能做出来。”

“后来威尔逊回来了。他告诉我们卢拉死了。然后,他让弗雷迪打电话报警。弗雷迪几乎是把我拖上楼的——我已经完全歇斯底里了。他在客厅里打了999。后来,警察就来了。但没人相信我说的话。”

罗宾觉得“草率”一词听着非常冷酷。

她又啜了口红酒,放下杯子,平静地说:

“如果真的有人进了那栋楼,”斯特莱克仍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那么凶手肯定是有预谋的,而且做过非常周密的计划。没人能只凭运气,躲过那么多记者的摄像头,进入设有密码锁的大门,然后避开保安,进入锁住的内门,最后再出来。问题是,”他挠着下巴,继续说,“如果凶手真做过那么周密的计划,就不会采用如此草率的方式来谋杀兰德里。”

“弗雷迪要是知道我在跟你说话,肯定会气得发疯。”

根据之前的观察,罗宾相信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那栋楼。她觉得接下来斯特莱克肯定会对布里斯托的说法大加讽刺。但结果证明她错了。

“不过,你非常确定,是吗,唐姿?”布里斯托插嘴道,“你听见楼上有个男人?”

“布里斯托认为那天夜里有人进入十八号楼,过了一会儿又出来了。那人进去和出来时都没被发现。”

“当然。”唐姿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上面一定还有人。”

斯特莱克背靠二十三号楼的黑色栏杆,打量十八号楼。兰德里生前所住的房子,窗户比下面几层的高。阳台与其他两层不同,没摆盆栽。斯特莱克从衣服口袋掏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罗宾。罗宾摇头谢绝,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她没见过斯特莱克在办公室抽烟。斯特莱克点上烟,深吸一口,然后盯着十八号楼的大门说:

布里斯托的手机响了。

“嗯,是的,而且没有成群的狗仔队。”

“抱歉,呃,是艾莉森……喂?”他咕哝了一句,接起电话。

“这栋楼房看上去保养得挺好,对吧?”罗宾问。

斯特莱克能听到那位秘书低沉的声音,但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什么。

斯特莱克在原地站了几分钟,对着这些气派的城堡式豪宅陷入了沉思。当初,卢拉·兰德里为何选择住在这里呢?“肯蒂格恩花园”静谧、传统、沉闷,显然属于另一类富人的聚居区,例如俄罗斯和阿拉伯政治寡头,拥有乡下庄园的公司大佬,在艺术品收藏中孤独终老的单身富婆。很奇怪,兰德里竟然会选择住在这里。根据罗宾早上读的每一篇文章,这个二十三岁的女孩结交的都是新潮而富于创造力的时装界名人。这些人对时尚的理解主要来自街头,而非沙龙。

“抱歉,我离开一会儿。”布里斯托显得很苦恼,起身走了。

斯特莱克看到门上嵌着个金属小键盘。“门上有个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他嘀咕道,“门顶有个监控器。布里斯托没跟我说这里有监控器。可能是刚装上没多久。”

两姐妹光滑的脸上都露出了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她俩对视了一眼。接着,厄休拉突然出人意料地问斯特莱克:

罗宾瞥了斯特莱克一眼,暗忖他为什么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斯特莱克正在打量楼房的大门,并未察觉罗宾在看他。

“你见过艾莉森吗?”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曾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旁边病床上躺的是一个威尔士人。那家伙从跟这差不多高的楼上被大风刮了下来,双腿和盆骨全都摔得粉碎,而且内脏大量出血,但并没有死。”

“匆匆见过一面。”

“哦——您确定?”罗宾质疑道,并想象从顶楼阳台掉到坚硬的马路路面的惨状。

“你知道他们在谈恋爱么?”

“问题是,”斯特莱克眯着眼,望着顶楼那个高高的阳台,对罗宾说,“这个高度并不一定会把人摔死。”

“知道。”

斯特莱克盯着漂亮的楼房。罗宾看到那些阳台很窄,外侧栏杆和内侧玻璃门之间勉强够站人。

“真遗憾,”唐姿说,“艾莉森跟约翰在一起了。其实,她迷恋的是托尼。你见过托尼吗?”

“她是从顶楼的阳台掉下来的。”斯特莱克说,“高度大约有四十英尺。”

“没有。”斯特莱克说。

没有了隔离警戒带和大批记者,十八号楼再次跟周围的楼房融为一体。

“他也是个资深合伙人——约翰的舅舅,你知道么?”

斯特莱克和罗宾不断走向富人区的深处,最后来到“肯蒂格恩花园”的拐角。与贝拉米路一样,这里也是豪宅连排,富丽堂皇。这些维多利亚风格的四层楼房高大宏伟,红砖砌墙,琢石饰面,窗户镶有厚重的三角楣饰,上面三层带有独立石雕小阳台。大门看着更加乌黑发亮,门前都有白色大理石带柱门廊,门廊下三级台阶通往路边人行道。一切都完好无损,整洁干净。路上停的车子寥寥无几,一块小告示牌写着“非请勿入”四个字。

“嗯。”

不过,根据从谷歌查到的信息,布里斯托之所以认定凶手是那个神秘人,可能跟他妹妹的身世有关。他妹妹生前一直在四处打探自己的身世,最后找到了生母。媒体向来喜欢夸大其词,但就算把媒体的话打个折扣,他妹妹的生母仍是个不三不四的女人,令人厌恶。被揭露出来的不容置疑的真相——例如罗宾在网上找到的那些,不仅令兰德里自己感到难堪,也使收养她的整个家庭蒙羞。布里斯托情绪非常不稳定(对此斯特莱克无法视而不见)的原因之一,难道是他认为某些方面称得上幸运儿的兰德里,在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认为她打探身世是无事生非?认为她惊动了恶魔,招致杀身之祸?对于兰德里住所附近出现一个黑人的事,他感到极度不安,原因就是上述这些?

“相当迷人。他绝对看不上艾莉森的。我觉得,艾莉森勉强接受约翰,估计是因为聊胜于无吧。”

斯特莱克还注意到,对于从他妹妹公寓收集的DNA证据,布里斯托只字未提。根据警方没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伙一事,斯特莱克强烈怀疑兰德里的公寓里并未发现陌生人的DNA。不过他也知道,逃避真相的人很容易认为DNA证据无足轻重,理由是现场可能遭到污染,或有人故意设下圈套。他们只看得到想看的东西,对跟自己的想法相悖的、不容置疑的真相视而不见。

艾莉森无疾而终的爱恋,似乎给两姐妹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与布里斯托不同,斯特莱克并不认为警方无能,会放任一名貌似杀了人的嫌犯逍遥法外。那两人逃跑时,汽车警报声突然大作。这为他们不愿现身提供了合理解释。而且,斯特莱克不知道布里斯托是否了解监控画面的质量有好有坏,他见过的黑白监控画面很多都模糊不清,根本分辨不出人物的真正模样。

“这就是办公室常有的八卦,是么?”斯特莱克问。

斯特莱克一边走,一边思考罗宾在网上搜集的信息。布里斯托曾说,警方没有追查神秘人及其同伙。斯特莱克怀疑他没说实话。现在看来,果不其然。网上,各种冗长和极端的新闻铺天盖地。偶尔能看见劝说神秘人及其同伙自首的文章,但看起来,这些劝说根本没用。

“噢,是啊。”厄休拉津津有味地说,“西普里安说艾莉森简直令人难堪。成天都像条小狗似的围着托尼转。”

“这边。”没等罗宾得出什么结论,斯特莱克便招呼道。于是,两人顺着贝拉米路,肩并肩地朝里走。贝拉米路向左微微拐弯后,前面还有大约六十栋房子。这些房子几乎全都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大门、洁净的白色台阶及其两边的短护栏和精心修剪的盆栽。大理石狮子上的铜牌显示着房主的姓名和职业,楼上的窗户里亮着漂亮的枝形吊灯。有栋房子的大门开着,从外面能望见室内呈方格图案的地面、用镀金边框装裱的油画,和乔治王朝风格的楼梯。

她对斯特莱克的厌恶似乎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点都不意外。这种情况他见得多了。人们都喜欢八卦,几乎无一例外。问题就是,怎样让他们开口。有些人一喝酒就行。厄休拉显然就是这种人。还有些人就像一盏聚光灯,会吸引那些想凑上来的人。人性总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他们可以谈自己的无辜,或别人的罪责。还可能谈论某人收集的战前饼干盒。或者,对厄休拉·梅来说,这个话题就是——一个平凡秘书的无望爱情。

斯特莱克的话令罗宾非常激动。要知道,她一直为自己的观察力感到自豪——童年时,她曾有个不为人知的梦想,即成为身边的大个子这样的私家侦探,原因之一就是她观察力出众。罗宾把整条路上上下下、仔仔细细观察了一番,并想象着零下几度的大雪天,凌晨两点,某人来到这条路上后可能会做什么。

厄休拉看着窗外的布里斯托——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正抱着电话聊得起劲——这会儿已经有点口齿不清了。

“要是发现什么我没发现的,或想到什么我没想到的,请告诉我,好吗?”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肯定是康韦·奥茨的那些遗嘱执行人在吵吵闹闹。他们总是对公司如何处理康韦·奥茨的那笔遗产有意见。奥茨是个美国金融家,你听说过么?西普里安和托尼真是烦死了,让约翰东奔西跑到处和稀泥。反正,约翰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不过,走到奥尔德布鲁克路时,斯特莱克说了句话:

她声音里的讥讽意味远比同情多。

罗宾在短暂的临时工职业生涯中,曾被要求做一些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事情,所以听到斯特莱克的提议,罗宾感到有点紧张。不过,她高兴地发现,斯特莱克并没有任何不良企图。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最后来到这里。一路上两人几乎没说一句话。看得出来,斯特莱克一直在思考问题,偶尔看一下手上的地图。

布里斯托一脸狼狈地回到桌旁。

斯特莱克再次低头去看破旧不堪的伦敦地图。他似乎并不担心被人当成游客。确实,罗宾心想,考虑到他的个子,就算被人当成游客也没什么关系。

“抱歉,抱歉,艾莉森找我有点事。”他说。

“布里斯托说的神秘人就是在这里被拍到的。”说着,斯特莱克转个身,背对奥尔德布鲁克路,望向安静得多的贝拉米路。贝拉米路通往梅菲尔住宅区的中心,两边分布着一栋栋富丽堂皇的豪宅。“兰德里坠楼十二分钟后,那人从这里经过……这可能是逃离‘肯蒂格恩花园’最快的路线。有夜班公交车经过,也最容易打到出租车。不过,这并非聪明的选择,假如你刚杀了一个女人的话。”

服务员过来收拾他们的盘子。斯特莱克是唯一一个吃完了食物的。等服务员走远了,斯特莱克才说:

杆顶的那两个监控器好像两只邪恶的鞋盒,各有一只黑乎乎的大眼睛。那两个监控器朝向相反,监控整条奥尔德布鲁克路。这条路上行人熙熙攘攘,车辆络绎不绝,非常喧闹。两边的人行道上开满商店、酒吧和咖啡馆。公交车道上,双层公交车来来往往,发出阵阵轰鸣声。

“唐姿,警察不相信你的证词,因为他们觉得你不可能听到你声称听到的话。”

“那就是他们错了,难道不是吗?”她厉声说,好心情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就是听到了。”

“哦。”说着,斯特莱克突然合上了文件夹,“你想出去走走吗?”

“窗户紧闭,你也听到了?”

“‘兰德里经常对媒体说起跟失去联系多年的生母重逢的事。毫无疑问,如果知道事情的真相,兰德里肯定会感到非常震惊。’这篇文章写于兰德里死前。”罗宾解释道。

“窗户是开着的,”她说,但却不敢看任何人的眼睛,“屋里很闷,去倒水的时候,我就顺便开了一扇窗。”

“‘当时,她在卖淫。’维维安·克兰菲尔德说。希格森怀着兰德里时,维维安·克兰菲尔德就住在她楼上。‘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每个小时都有男人进出她的家门。她根本不知道那孩子的父亲是谁——谁都有可能。她根本不想要那个孩子。我仍然记得那孩子一个人在走廊上大哭,而她妈妈则在屋里忙着接客。当时,那孩子还很小,裹着尿布,连路都不会走……肯定是有人给社会服务部门打了电话——早就该打了。被人收养是那女孩一生中最幸运的事。

斯特莱克知道,要是继续在这点上逼问她,她很可能就不回答其他问题了。

“‘……把她跟一个黑人青年的风流韵事卖给各家小报的记者,只要对方愿意给钱。不过,根据许多老邻居的回忆,马琳·希格森的人生中并没有什么浪漫情事。

“他们还说,你吸可卡因。”

罗宾的声音好像真空吸尘器的嗡嗡声。斯特莱克好不容易才重新集中注意力。

唐姿不耐烦地轻哼了一声。

夏洛特装出成年人的理智和平静,肯定怀有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她把两人之间花样百出、没完没了的争斗,推向前所未有的新境界:“让我们像成年人那样,做一次彻底了断吧。”也许,迈进夏洛特的公寓时,一把刀子会突然从背后刺入他的两块肩胛骨中间。也许,走进夏洛特的卧室后,会发现她在壁炉前割腕自杀了,躺在一片仍未完全凝固的血泊中。

“没错,”她说,“晚饭前,我是吸了点儿。他们搜查屋子的时候,在厕所里找到痕迹了。邓恩夫妇真他妈的无聊。要熬过宾·邓恩那些该死的轶事,谁不需要吸上几口?不过,我完全没想到楼上会有声音。那儿有个男人,他杀了卢拉。他杀了她!”唐姿怒视着斯特莱克,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斯特莱克把手机装回裤兜,然后低下比常人略大的头,再次开始整理关于胡克太太的文件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好像有面锣在他头颅里敲了一下,余音不绝。

“那你觉得,那个男人之后去了哪儿?”

“哦,读来听听。”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约翰干吗付你钱,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他肯定用什么办法溜走了。也许是爬后窗,也许躲在楼梯上。也可能走的是楼下的停车场。我他妈不知道他是怎么溜走的,我只知道,他当时就在那儿!”

“我说,网上有篇关于她亲生母亲的文章,内容非常令人震惊。”

“我们相信你!”布里斯托突然紧张地插嘴道,“我们相信你,唐姿。科莫兰需要问些问题,来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说什么?”斯特莱克觉得,好像听到罗宾刚说了句什么话。

“警察想方设法地怀疑我,”唐姿没理布里斯托,对斯特莱克说,“他们到得太晚,凶手已经跑了。所以,他们当然就粉饰太平了。若没像我一样跟媒体打过交道,是没法理解这事的。我他妈糟糕透了。为了摆脱这一切,我还去了诊所。我才不信它是合法的。我真不敢相信,这个国家媒体的所作所为居然是合法的?他们能说实话?别他妈搞笑了!我不应该保持沉默的,是么?如果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会说的。”

星期五上午九点至十二点,我要出门。你想来收拾东西的话,就那个时间来。

她转着手指上松松的钻戒。

就在这时,斯特莱克感觉到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他掏出手机,发现有条新短信。看到提示信息里显示夏洛特的名字,他不由浑身一颤,仿佛刚刚看到一头就要扑起的猛兽。短信的内容如下:

“卢拉坠楼时,弗雷迪在睡觉,对吧?”斯特莱克问唐姿。

“‘该死的狗仔队逼得她跳下阳台。’”斯特莱克重复一遍迪比的话,并把椅子向后挪回原来的位置,“这话说得很有意思。”

“嗯,没错。”她说。

接着,一只白人的手伸到屏幕中间。迪比举起一只拳头。那只白人的手握成拳头,跟迪比的拳头碰了一下。镜头之外,有人发出含有嘲讽意味的笑声。视频结束。

她的手拂过面颊,去拨根本不存在的额发。服务员又带着菜单来了。于是,斯特莱克不得不忍住问问题的欲望,等他们先点餐。其他人都点了咖啡,只有他点的是布丁。

“迪比·马克,”采访者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接受采访。”

“弗雷迪什么时候下的床?”服务员走后,他问唐姿。

采访者谄媚地大笑起来。迪比转回来,再次看向采访者,脸上仍没有丝毫笑意。

“什么意思?”

“看来,我应该带律师过来,对吧?”

“你不是说卢拉坠楼时他在睡觉么。他什么时候醒的?”

迪比转过头,朝站在镜头之外的某个人说了几句话。

“听见我尖叫的时候。”她说,仿佛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一样,“我吵醒了他,不是么?”

“啊,不,根本没有人告诉我——没……”

“他动作一定很快。”

采访者无言以对,发出一阵紧张的干笑声。

“为什么这么说?”

“我当时不在那里。有人告诉你,我在那里?”

“你说:‘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所以,你跑出去告诉德里克发生了什么事时,弗雷迪已经站在屋里了?”

迪比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一动不动,透过墨镜死死地盯着采访者。接着,他说:

她的回应慢了一拍。

“一来伦敦就遇到这事,您肯定大受惊吓吧?”采访者问,“我是说,呃,她经过你的窗户,掉了下去。”

“没错。”说着,她又摸了摸额头,捂住脸。

“太令人难过了,唉,太令人难过了。”迪比一只手摸着剃得光光的脑袋,回答道。他的声音温柔、深沉而又沙哑,微微有点咬舌。“他们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对你穷追不舍,非得把人逼疯不可。他们这是嫉妒。该死的狗仔队逼得她跳下阳台。让她安息吧,我说。现在,她终于可以安宁了。”

“这么说,他立刻从熟睡中醒来,只用了几秒,就站到客厅里了?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你从开始尖叫,到冲出屋外,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吧?”

“……卢拉·兰德里自杀事件?”采访者问。听口音,采访者是英国人。

她又顿了一下。

四英寸长、三英寸宽的小窗口开始播放布满雪花点的模糊视频。一个大个子黑人出现在屏幕上,身穿华丽的带帽夹克,胸部的饰钉组成一只拳头的形状。这黑人坐在黑色皮椅上,面朝看不见的采访者。他的头发剃得极短,戴着太阳镜。

“没错,”她说,“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想我确实在尖叫。尖叫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的事。我太震惊了。然后,弗雷迪从卧室里跑出来,接着我就从他身边跑了出去。”

“让我看看。”斯特莱克把椅子往前挪了两三英尺,想了想又后退一英尺。

“你没停下来告诉他,你都看见了什么?”

“快看,YouTube上有段视频,”罗宾说,“是卢拉死后,迪比·马克谈论卢拉的视频。”

“我不记得了。”

她关掉显示照片的网页,再次开始敲击键盘。斯特莱克则继续整理另一个案子的照片。接下来的一张照片显示,杰弗里·胡克先生正在亲吻一个姜黄色头发的女人,并用一只手抚摸她帆布衣服下浑圆的大屁股,地点是在伊灵百老汇地铁站外面。

布里斯托一副又想插嘴的样子。斯特莱克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不过,他想,唐姿又开始想别的了,把她丈夫的事抛到了一边。

“不是。”罗宾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说,“只是刚好记得。”

“我不停地想那个凶手到底是怎么进来的。那天凌晨,他一定是跟着卢拉一起进来的。因为德里克·威尔逊离开座位,上厕所去了。我觉得就凭这一件事,都他妈该开了威尔逊。我跟你说,威尔逊肯定偷偷在里屋睡大觉!不过,我非常肯定凶手就是那时候进去的。”

“你是摇滚迷吧?”

“你觉得你能再次听出那个男人的声音吗?那个大吼大叫的男人?”

“是他真名的首字母合组合。其实就是D和B两个字母。”罗宾口齿清楚地念了那两个字母,“他的真名叫达利尔·布兰登·麦克唐纳。”

“不知道。”她说,“就是个男人的声音而已。可能是任何人,没什么特别的。我的意思是说,后来我还想,会是达菲尔德吗?”她专注地盯着他,说,“因为有一次我听见达菲尔德在顶楼嚷嚷。威尔逊把他赶了出去。达菲尔德还试图踹卢拉的门。我真是无法理解,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怎么会跟达菲尔德这种人走到一起。”最后,她补上了这么一句。

“‘迪比’这名字有什么含义吗?”斯特莱克无意中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有些女人说他很性感。”厄休拉附和道。她已经喝完整瓶红酒。“但是,我可不觉得他有什么吸引力。整天邋里邋遢,真是糟透了。”

“没有,就是看了些杂志。”罗宾含糊地回答,继续查看电脑屏幕上的葬礼照片。

“不相称。”唐姿又开始转手上那个松垮垮的钻石戒指,“他好像还挺有钱的。”

“这方面的信息,你挺了解的嘛。”

“但你觉得,那天晚上你听到的不是他的声音?”

“不,我不这么认为。不过,他在兰德里所住的那栋楼租了套公寓。还有,他在两三首歌里提到过兰德里,是吧?听说他要住到兰德里所住的楼里,各家媒体都非常兴奋……”

“这个嘛,就像我说的,也有可能是。”她不耐烦地说,还轻耸一下单薄的双肩,“不过,他有不在场的证明,不是么?很多人都说,卢拉被杀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肯蒂格恩花园’附近。他在西娅拉·波特那儿,不是么?贱人,”唐姿补充一句,还不自然地笑了笑,“居然跟闺蜜的男朋友上床。”

“迪比·马克?那个说唱歌手?这么说,他们认识,对吧?”

“他们上床了?”斯特莱克问。

“‘安息吧,天使卢拉——迪比·马克。’”罗宾读道。

“噢,那你觉得还能怎样?”厄休拉哈哈大笑,仿佛这个问题很幼稚,“我太了解西娅拉·波特了。她参加的那场慈善时装秀,组织和策划我都有份儿。她简直就是个没脑子的荡妇!”

达菲尔德滑向屏幕上方,接着消失。屏幕中间出现一个超大花圈的照片。最开始,斯特莱克以为那只是个心形花圈,过了会儿才发现,其实是一对收拢的天使翅膀,由白玫瑰装饰而成。照片中有张小照片,是花圈上所附卡片的特写。

咖啡和斯特莱克的太妃布丁到了。

“快看这个花圈!”

“很抱歉,约翰,不过,卢拉选朋友的品位真不怎么样。”唐姿啜了口浓咖啡,说道,“先是西娅拉,接着又是布莱妮·雷德福。严格说来,她连朋友都算不上。至少,我不会相信她。”

埃文·达菲尔德穿着T恤、牛仔裤和类似军大衣的大衣,全是黑色的。他的头发也是黑色的,脸庞瘦削,眼窝凹陷,蓝色的眼睛冷冷地盯向摄像机镜头。他身体两侧各有一个人:一侧是西装革履的大个子男人,另一侧是年纪稍大、神情焦急的女人。那女人张着嘴,摆出一副赶人开路的姿势。达菲尔德虽然个子比身边的两个人都要高,但显得弱不禁风。斯特莱克觉得,这三人就像一家三口:父母正护送生病的孩子离开人群。他发现达菲尔德虽然一脸茫然,非常悲伤,却画了眼线,而且看得出来眼线费了不少功夫。

“谁是布莱妮?”斯特莱克记得她是谁,仍旧假惺惺地问道。

“我看不出谁是那个普通的女孩。”罗宾边说边拉动屏幕,并仔细查看后面的照片。照片上都是各类名人和俊男靓女,有的面带悲伤,有的一脸严肃。“啊,快看……埃文·达菲尔德!”

“化妆师。要价高得要死,不过就是个该死的婊子。”厄休拉说,“我请过她一次——戈尔巴乔夫基金会舞会。后来,她居然跟每个人说——”

斯特莱克把椅子往电脑屏幕前挪了挪,但仍跟罗宾保持超过一臂的距离。那群身份不明的人中,有个人只有半张脸(还有半张在镜头外面)。根据极短的上嘴唇和硕大的龅牙,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约翰·布里斯托。他一条胳膊搂着一位病怏怏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满头银发,脸色苍白,神情憔悴,极度悲伤。他们俩身后站着一个男人,面露不屑之情,好像非常厌恶周围的人。

厄休拉猛地停住,放下酒杯,端起咖啡。虽然知道这事跟正题完全无关,斯特莱克还是非常想知道布莱妮到底跟众人都说了什么。他正准备开口,却被唐姿大声抢了先。

第一排最后一张照片的说明文字是:时装设计师,居伊·索梅。他是黑人,很瘦,低着头,身穿式样夸张的深蓝色长礼服;因为拍的是侧脸,看不清面部表情。他朝向镜头的那侧耳垂上,戴着三颗巨大的钻石耳钉,在闪光灯照耀下灿若明星。和波特一样,索梅似乎也是独自去参加葬礼的,尽管那张照片把一小群不值得介绍的旁人也拍了进去。

“噢,还有个可怕的女人,过去卢拉也常带她到公寓来。记得么,约翰?”

波特的照片旁是两个人的合影,底下的说明文字写的是: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及其夫人唐姿。贝斯蒂吉长得像公牛,短腿,厚胸,粗脖子,灰白的头发剪得极短,满脸皱纹和黑痣,挂着两个大眼袋,顶着活像肿瘤的蒜头鼻。但他身穿名贵的黑大衣,又挽着骨瘦如柴的年轻妻子,显得高大威武,仪表堂堂。唐姿竖起毛皮大衣的领子,戴着巨大的圆形太阳镜,完全看不到她的真容。

她又关注起布里斯托来,不过,后者一脸茫然。

其中,有张照片最惹人注目。照片里的金发女孩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扎着马尾辫,戴着由黑色网状织物和羽毛做成的精美头饰。斯特莱克认得那女孩,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西娅拉·波特——一名模特,陪伴兰德里度过了在世上最后一天的大部分时光。她也是兰德里的朋友,和兰德里合拍了她职业生涯中极为著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波特非常漂亮,但神情阴郁。她似乎是独自去参加兰德里葬礼的,因为没人挽着她的纤纤玉臂,或扶着她修长的后背。

“就是那个可怕的女人啊。那个黑人,卢拉经常带回来的?应该是个无业游民吧。我的意思是说……她身上的气味就跟个流浪汉似的。她在电梯里的时候……你真的能闻到!卢拉还把她带到游泳池去了。我以为黑人都不会游泳呢!”

电脑上,显示着满满一屏幕大小完全相同的照片:每张照片拍的都是一个或多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由左往右,走向葬礼现场。每张照片的背景都是公路防撞护栏和面部模糊的人群。

布里斯托飞快地眨着眼,脸涨得通红。

“您觉得她会在这些照片里吗?”问完,过了片刻,罗宾又补充道,“兰德里在治疗机构认识的那个女孩?”

“天知道卢拉干吗跟她在一起,”唐姿说,“噢,约翰,你一定还记得那女人又肥又脏吧?而且,看起来还有点不正常。”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办公室里鸦雀无声,只听得到罗宾点击图片和用短指甲敲击键盘的声音。斯特莱克背后,里间的门关着,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折叠床和其他生活用品。罗宾来之前,斯特莱克用廉价空气清新剂在办公室狂喷一通,所以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人造酸橙香气。为了完全不让罗宾察觉出他对她的好感,斯特莱克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坐下之前,假装刚看到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然后礼貌而不露声色地跟她聊了五分钟,刨根问底地打探她未婚夫的情况。谈话中斯特莱克了解到,罗宾的未婚夫名叫马修,刚获得会计资格证。罗宾为了跟马修一块生活,上个月才从约克郡搬来伦敦。当临时工只是她找到固定工作前的权宜之计。

“我不……”布里斯托咕哝道。

“好啊。”斯特莱克看着一张照片,心不在焉地回答。那是张两个人的合影:一个是矮胖的秃顶男人,西装革履。另一个是年轻貌美的红发姑娘,穿着紧身牛仔裤。男人是杰弗里·胡克先生,但那姑娘一点都不像胡克太太——布里斯托没出现以前,胡克太太是斯特莱克唯一的客户。斯特莱克把照片粘到与胡克太太相关的文件夹里,并在照片上标注序号“十二”。与此同时,罗宾转回去,重新面对电脑屏幕。

“你们在说罗谢尔么?”斯特莱克问。

“关于那个女孩的信息,要再找找看吗?”罗宾问。

“哦,没错,她应该就叫这名儿。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来参加葬礼了。”唐姿说,“我注意到她了,就坐在后面。”

头一天,罗宾用“谷歌”搜索的能力给斯特莱克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给罗宾布置了这项毫无意义的任务。于是,约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罗宾找了关于兰德里及其亲友的各种新闻和文章,读给斯特莱克听。斯特莱克边听边整理一大堆收据、话费单,以及跟手头唯一另外一个案子相关的照片。

“我说的话你能记住,对么?”她用尽全力,一双黑眼睛死死盯着斯特莱克,“我跟你说的这些话,都不能记录下来。我的意思就是,别让弗雷迪知道我跟你说了什么,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可不想再那样跟媒体来上一场。结账,谢谢!”她冲服务生叫道。

斯特莱克没有其他事可让罗宾做,于是只叫她在网上查找兰德里亲友的信息。在这之前,罗宾已给保安德里克·威尔逊打了电话,约他周五早上跟斯特莱克见面,见面地点定于布里克斯顿区的凤凰餐馆。这天只收到两份通知单,一份最后通牒,没有人打电话来。办公室里只要能按字母顺序排列、能根据种类或颜色分门别类的东西,罗宾已全都整理好了。

之后,她一言不发地结了账,什么话也没跟布里斯托说。

“那女孩是在治疗机构,而不是夜总会认识兰德里的。跟她谈谈,可能会有所收获。”

两姐妹将光滑的棕发甩到肩后,穿上昂贵的外套。她们正准备离开时,饭店的门开了。一个又高又瘦、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来。四下环顾一周后,他径直走向他们那桌。这个男人六十岁左右,仪表堂堂,衣着不凡,一双淡蓝色的眼睛还透着几分寒意。他步履坚定,走得很快。

“您认为,她可能会提供重要的信息?”罗宾急切地问道,并转动旋转椅,朝向斯特莱克。

“真巧啊。”他站在两位女士的座位间,很自然地说道。另外三人都没看到他进来,而看见他的斯特莱克则又震惊、又生气。唐姿和正从包里掏太阳镜的厄休拉一下子都愣住了。

“布里斯托没有提兰德里在治疗机构结交朋友的事。”

唐姿最先回过神来。

斯特莱克摸着胡子没刮干净的下巴。

“西普里安,”说着,她把脸凑过去,让他亲了一下,“是啊,真巧!”

“没有。”

“厄休拉,亲爱的,你不是去逛商场了吗?”他照例亲了唐姿的脸颊,眼睛却一直瞅着妻子。

罗宾默默地浏览了文章剩下的部分。

“我们进来吃顿午饭,西普。”厄休拉说,但却红了脸。斯特莱克感觉到空气中有种令人不快的气息,说不清又道不明。

“她提到那个女孩的名字了吗?”斯特莱克插嘴道。

这个有些年纪的男人慎重地瞥了斯特莱克一眼,最后,目光落在布里斯托身上。

“‘不过,有个女孩真的令我非常感动。有个男记者问了她一些话。她可能没发觉对方是记者,说自己在一家治疗机构遇到兰德里,然后跟她成为了朋友。那女孩悄悄地在教堂靠后的一排长椅就座,向兰德里道别,然后悄悄地离开。她不像认识兰德里的许多其他人那样利用兰德里的生平往事获利。通过这个女孩,我们发现,真实的卢拉·兰德里可能也有动人的一面:能跟一个普通女孩建立诚挚的友情。至于我们其他人——’”

“唐姿,你的离婚案是托尼在负责吧?”他问。

“‘各家低俗杂志对兰德里的葬礼进行了大肆报道。其受关注程度丝毫不亚于任何名人的婚礼。这些低俗杂志全靠名人为生;对于兰德里之死,杂志出版人肯定比大多数人悼念她的时间更久。通过这些杂志,我们得以瞥见各类名人伤心流泪的模样,但所有照片中,兰德里家人的照片却是最小的,因为出乎意料,他们的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嗯,”唐姿说,“但西普,这不是工作餐。就是朋友随便聚聚。”

“‘其实,我们哀悼的,不是那个女孩。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她就像达纳笔下的吉布森女孩,只是画像而已。我们哀悼的,是众多小报和名人杂志上那个耀眼的画中人——向我们推销衣服、提包和名流的生活,最后却用死亡的方式,证明所谓的名流生活如同肥皂泡,虚幻而短暂。说句心里话,我们真正怀念的,是那个画中人接连不断、离经叛道的八卦新闻:吸毒、酗酒、纵欲,频繁更换各式名贵华服和各类危险男友。

他冷冷一笑。

“好的,呃……‘在埃米琳·潘克赫斯特 去世百年之后,整整一代少女孜孜以求的,不过是想成为纸上的洋娃娃,虚构一些所谓的精彩人生,以掩饰内心的失落和痛苦,而正是内心的失落和痛苦,导致兰德里跳下顶楼阳台。对这些少女而言,外表就是一切。卢拉·兰德里尸骨未寒,设计师居伊·索梅就向媒体宣布,卢拉·兰德里是穿着他设计的连衣裙跳楼的。结果,卢拉·兰德里死后不到二十四小时,那款连衣裙就被抢购一空。卢拉·兰德里穿着索梅设计的连衣裙跳楼自杀,对索梅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广告吗?

“那么,亲爱的,我陪你们出去吧。”他说。

“嗯,我知道。”

他们匆匆地跟布里斯托道别,没理会斯特莱克。然后,两姐妹便在厄休拉丈夫的陪同下走出餐厅。门在三人身后“啪”地关上后,斯特莱克问布里斯托:

“‘毫无疑问,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指的是刚才那个问题。”

“这是怎么回事?”

罗宾再次清了清喉咙,继续往下读。

“那是西普里安。”布里斯托说。他笨手笨脚地摸索着信用卡和账单时,似乎显得很不安。“西普里安·梅——厄休拉的老公。公司的资深合伙人。他不会喜欢唐姿跟你谈话的。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或许,是从艾莉森那儿套出来的吧。”

“不,不,继续往下读。”

“他为什么不喜欢唐姿跟我谈话?”

“嗯,一个叫梅拉妮·特尔福德的人。”罗宾一边回答,一边拉动屏幕,返回文章开头。屏幕最上方的头像是个双下巴中年妇女,一头金发。“后面的要跳过去吗?”

“唐姿是他大姨子,”布里斯托边穿外套边说,“他可不希望再看到唐姿丢人现眼。我说服唐姿来见你,估计又要结结实实地挨上一顿训了。西普里安大概已经在给我舅舅打电话了,肯定在说我坏话。”

“继续。”斯特莱克说,“我说的是写文章的那个人,不是你,”说完,他又急忙补充道,“那个人是女的吧?”

斯特莱克注意到,布里斯托的手抖个不停。

“‘我们对兰德里之死表现出了极大兴趣,甚至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为什么会这样,我们需要反思。我敢说,直到兰德里跳楼自杀的那一刻之前,要是可以的话,无数女人愿意跟她交换人生。血肉模糊的尸体清理完之后,许多少女哭着来到兰德里住所(价值四百五十万英镑的顶层豪华公寓)的阳台下,献上鲜花。那些渴望成名的模特,听闻卢拉·兰德里死于非命,可有一个迷途知返的?’”

律师乘餐厅领班为他招的出租车离开了。斯特莱克朝西普里亚尼的反方向走,边走边松开领带。他深深地思索起来。直到匆匆穿过格罗夫纳街时,他的思绪才被一声嘹亮的车喇叭打断。他走得很急,根本没看见这辆车开过来。

他坐在罗宾的办公桌尽头,把几张照片粘到一个文件夹里,并依次标上序号,然后在文件夹后面的索引部分写上每张照片的简介。这时,罗宾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往下读。

这个有益的小插曲提醒了他,再这么下去估计要有安全问题了。于是,斯特莱克走向一片浅色墙。这片墙属于伊丽莎白·阿登红门温泉浴场。斯特莱克倚着墙,避开往来人流,点了根烟,掏出手机。一边听一边快进了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唐姿说卢拉·兰德里从她窗前坠落的那段录音。

“真能扯。”斯特莱克嘀咕道。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罗宾停下来,呷了口咖啡,清了清喉咙。

他隐约听出布里斯托的杯子轻磕到桌面的声音。斯特莱克倒回去,又听了一遍。

“‘当然,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没了,兰德里的亲友肯定万分悲痛。对此,我深表遗憾。不过,作为旁观者,我们虽然关注此事,但并不会感到失去亲友的悲痛。每天都有年轻女性死于非命(即非正常死亡):出车祸而死、嗑药而死。偶尔,为获得像兰德里这些模特所炫耀的“傲人”身材,绝食而死。对于这些女孩,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们转眼就会忘记她们普通的面容,把她们的死抛到九霄云外,难道不是吗?’”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而且,她的皮肤是黑色的,更确切地说,是牛奶咖啡那样的淡棕色。我们老是听到,在只关注外表的模特界,她的成功代表着整个行业的进步。(对此,我有几个疑问:她的成功完全不是因为模特界可能正流行淡棕色的肤色?继兰德里之后,不是突然有大量黑人女性步入模特界吗?她的成功不是彻底颠覆了我们对于女性美的传统观念吗?如今,黑皮肤芭比娃娃要比白皮肤芭比娃娃畅销?)

他想起唐姿模仿兰德里坠楼时挥动胳膊的样子,以及她那么做的时候,凝固在她脸上的恐惧神情。他把手机塞回口袋,掏出笔记本,开始做笔记。

“‘不可否认,她非常漂亮,而漂亮女孩有助于报纸销售——自从达纳·吉布森 为《纽约客》创作美女插画(达纳·吉布森笔下的女人全都双目微睁,妖娆撩人),历来如此。

斯特莱克见过无数说谎者。任何说谎的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非常清楚唐姿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她不可能在公寓里听到她声称的那一切。因此,警察才推断说她根本什么都没听见。然而,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尽管到目前为止他接触到的所有证据都表明卢拉·兰德里是自杀身亡,但他还是相信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这些话:兰德里坠楼前,她听见了一场争吵。她说的那些事中,只有这部分有几分真实性。在她极力粉饰的那些假话中,也只有这部分闪耀着绚丽的真相之光。

“‘各类报纸铺天盖地报道卢拉·兰德里死亡的新闻,各家电视台也纷纷开办相关话题的访谈节目,但所有这些报纸和节目中,罕有人提出下面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卢拉·兰德里之死?

斯特莱克离开墙边,开始沿着格罗夫纳街往东走。他对交通留了点儿心,但心里主要想的还是唐姿的表情、说话的声调,以及说起卢拉·兰德里生命的最后一刻时,她那下意识的习惯性动作。

她在最关键的部分说了真话,但为何又要替真相披上虚假的外衣呢?她为何要在听到卢拉屋里争吵时她自己在做什么这一点上撒谎呢?斯特莱克想起阿德勒 说过的话:“除非真相意味着危险,否则撒谎就毫无意义。”唐姿今天来抱的是再试最后一次的念头。她想找到一个相信她的人,然而,她仍用谎言包裹了真相。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一

斯特莱克走得飞快,几乎没有意识到右膝传来的阵阵刺痛。最后,他才意识到他走完了整条马多克斯街。此刻他已经站在雷金特街上。远处,哈姆利斯玩具店的红色遮阳棚微微颤动着。斯特莱克突然想起,自己的外甥就要过生日了,他得在回办公室的途中买份生日礼物。

我逐渐学会关心不幸之人。

他盲目地走过一层又一层楼,穿行在一片五光十色、吵吵闹闹的混乱中,毫不在意那些尖叫声,玩具直升机的嗡嗡声,以及“呼噜呼噜”叫着、钻出来挡他道的机械猪。大约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停在英国军队玩具店附近。他静静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海军陆战队和空降兵模型。然而,其实他眼里根本没有那些东西。周围家长的低语声他也充耳不闻。他们都纷纷拉走儿子,不敢叫这个高大、怪异、凝望着某处的男人让路。

因为历经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