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托犹豫不决地把信封递了过去。斯特莱克不想当着对方的面细读里面的内容,于是把信封放到一边,并轻拍一下,表示这是对调查大有帮助的重要材料。最后,他握起笔,做好了记笔记的准备。
“能把那个给我吗?”斯特莱克指着布里斯托仍抓在手上的信封问。
“约翰,你能简单介绍一下你妹妹死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吗?这对此案非常有帮助。”
斯特莱克终于忍不住了,抓起一片巧克力饼干,整个塞进嘴里。然后,他从办公桌抽屉拿出一本没用过的笔记本,飞快地打开,又伸手抓过一支笔,并赶在布里斯托重新坐下前,咽下嘴里的饼干。
斯特莱克天生就细致而有条理,又在刑侦方面受过严格训练。首先,要让证人不受干扰、畅所欲言地讲述他们所掌握的情况:证人的讲述通常会透露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极有价值的各种细节。一旦得到证人的证言,接下来就要细致而准确地搜集和整理各类信息:人物、地点、财物……
布里斯托犹豫了片刻,然后朝刚才的座位走去。
“噢,”刚才的情绪失控似乎扰乱了布里斯托的思路,使他不确定该从何说起,“我不太……让我想想……”
“请——坐。我们来好好谈谈这事吧。”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斯特莱克提示道。
“不。”布里斯托回答。他仍然很紧张,一只手抓着门把手。“艾莉森认为我不该来。说实话,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来。可能是觉得你会拒绝我吧。”
“是在——对,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们……我们吵了一架,好在后来和好了。”
“你想让你——呃,妻子,对吧——进来吗?”
“你们吵架是在几点?”
布里斯托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斯特莱克。办公室里顿时变得一片寂静,只听得到楼下工人们的叫喊声。
“很早,不到九点。我正赶着去上班。好像是八点四十五?”
“好,我明白了。真的,约翰,我明白了。过来坐下吧。要是你仍想让我帮忙的话,我会非常乐意的。”
“吵架的原因呢?”
布里斯托像是敲击了一下某个神圣的音叉。他的话穿过破旧的办公室,在斯特莱克的胸中激起一阵听不见的轰鸣。在其他的一切化为灰烬之后,布里斯托终于找到斯特莱克保护的那团火种。斯特莱克急需用钱,而布里斯托给出了一个可以使他抛开所有顾虑的理由。
“噢,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埃文·达菲尔德。他们分开过一段时间,刚刚又在一起了。在这之前,家里人还以为他们彻底分手了,都感到非常高兴。她男朋友那个人非常恶劣,不仅吸毒,还总是花言巧语,把卢拉带坏了。
“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斯特莱克,”布里斯托沙哑地说,“就是讨回公道!”他那张瘦削的脸涨得通红。
“现在想想,我当时可能有点严厉。我比卢拉大十一岁,感到自己有责任保护她。可能我有时候会摆出老板的架子吧。她老说我不理解她。”
与此同时,在里间办公室,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正在相互对峙:一个怒气冲冲,另一个想方设法,希望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不失颜面地收回刚才的话。
“不理解她什么?”
说完,罗宾撕开一个印有猫咪图案的粉红色信封,并故意表现出下面的神情:天天都在处理各种紧急事务,而且这些事务的复杂性和趣味性远远超乎艾莉森的想象。
“嗯……所有的事情。她有很多问题。因为她是被收养的,因为她是黑人,却在白人家庭长大。她老说我做人比她轻松……我也不知道。也许她是对的。”
“非常不错,他的水平数一数二。”
透过那副厚厚的眼镜,斯特莱克看见布里斯托不停地眨着眼睛。“其实,前一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也吵过一次。我真的无法相信她竟然那么傻,又跟达菲尔德在一起。他们分手后,我们大家都感到松了一口气……我的意思是,考虑到她有过吸毒史,跟一个瘾君子混在一起的话……”布里斯托深吸了一口气,“她听不进规劝。她从来都听不进规劝。她很生我的气。事实上,她曾嘱咐过保安,第二天早上不要放我进去。不过——嗯,威尔逊还是挥手让我进去了。”
艾莉森进门后打量这间破旧、脏乱、逼仄的接待室时,曾流露出鄙夷的神色,罗宾刚才在网上看到艾莉森工作的办公室崭新而宽敞,因此,出于自尊而不是为了维护斯特莱克,她冷冷地回答:
实在太丢人了,斯特莱克想,竟然得靠保安的同情才能进门。
“三个月了。”艾莉森边抖开《每日快讯》边说,“他水平怎么样,这个人?”
“我本来可能不会上去。”布里斯托痛苦地回忆道。他纤细的脖子再次布满红斑,“可我得把她叫我看的合同还给她。就是她要和索梅签的那份合同。她得在那上面签字……她有时对这类事情很不重视。总之,看到保安让我上楼,她感到不太高兴。结果,我们又吵了起来,不过没吵几句,她就平静下来了。
“她死了没多久。”
“接着,我跟她说,母亲很想见她。母亲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刚出院。卢拉说迟点会去看母亲的,但无法保证,因为她很忙。”
假装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人都知道卢拉·兰德里的事:在一月份一个零下几度的深夜跳楼自杀了。罗宾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听到那个模特跳楼自杀的消息时,自己正身穿睡袍,站在父母家厨房的洗碗池旁边。从收音机听到那条消息后,她轻轻地惊叫一声,然后跑出厨房,去告诉在她父母家过周末的马修。不过是死了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她为什么如此大惊小怪呢?原因是罗宾非常羡慕卢拉·兰德里的美貌:皮肤黝黑且泛着健康的光泽,五官精致,双眼炯炯有神。相反,她不太喜欢自己的肤色,嫌自己看着像挤奶工。
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气,再次抖起右腿,同时不停地搓着那双指节突出的手。
“对约翰来说,接受事实的话可能会好一点。她是自杀的。家里其他人全都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不明白约翰为什么就不能接受。”
“请不要因为我上面的那些话就认为她是坏女孩。人们觉得她很自私,但她是家里最小的,受到家里人的溺爱,后来又病了,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全家人关注的焦点。然后,她走上这条不同寻常的路。各种人、各种东西全都围着她转,她到哪儿,狗仔队就追到哪儿。这不是正常人过的生活。”
罗宾肯定流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因为艾莉森有些不耐烦地做了解释。
“确实。”斯特莱克附和道。
“不喝,谢谢。”那姑娘沉声道。出人意料的是,她的声音非常好听。“我就知道他会碰壁的。”她居然幸灾乐祸地补充道,“我一直劝他不要钻牛角尖,可他就是不听。听起来,这个所谓的侦探好像把他拒绝了。真是太好了。”
“总之,我对卢拉说,母亲很没有精神,非常痛苦。她说迟点会去看一下母亲。于是,我离开了。我赶到办公室,从艾莉森那儿拿了些文件,因为,我打算那天在母亲的住处办公,好陪陪她。上午十点左右,卢拉来到母亲的住处。她在卧室陪母亲坐了一会儿。等到舅舅来了,卢拉走进我办公的书房,来跟我告别。她跟我拥抱了一下,然后……”
那姑娘看了一下四周,似乎对有人跟她说话感到很意外,似乎早已忘记罗宾的存在。
布里斯托突然说不出话了,开始低下头,盯着自己的大腿。
“你真的不喝咖啡吗,艾莉森?”罗宾问。
“再来点咖啡?”斯特莱克转移话题道。布里斯托摇了摇垂着的脑袋。斯特莱克打算给他点时间恢复平静,于是端起托盘,朝外间走去。
自从布里斯托的声音盖过钻机的噪音,他女友就一直盯着里间办公室的门。这姑娘长得一脸凶相:身材粗壮,顶着一头软塌塌的短发。虽然经过了修剪,仍能看出原来的眉毛是一字眉。罗宾经常发现,夫妻大都是般配的——当然,受金钱等因素影响,相貌相差甚远的两个人也可能结为夫妻。罗宾对布里斯托很有好感,因为根据那身做工考究的行头判断,布里斯托完全有条件找个漂亮得多的姑娘,何况他还拥有一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罗宾推测,眼前的姑娘可能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凶。
艾莉森发觉斯特莱克出来了,从报纸上抬起头,瞪着眼睛问:“你们还没说完?”
罗宾努力表现得像是斯特莱克的固定秘书,不让布里斯托的女友看出她只是临时工,刚为一个私人侦探工作了半小时。她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心情不错。听到里间突然传出吼叫声,罗宾竭力不流露出任何惊讶之情,但不管导致两个男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她都本能地支持布里斯托。斯特莱克从事的工作和那双黑眼睛具有一种饱经风霜的魅力,但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实在令她气愤,何况她仍感到左胸阵阵酸痛。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斯特莱克板着脸回答,然后开始跟罗宾说话。艾莉森一直瞪着斯特莱克。
两三分钟里,从薄薄的隔断墙那头,一直传来两个男人的说话声,而且变得越来越清晰。钻机的噪音突然停止后,布里斯托的话更是听得一清二楚。
“可以再给我来杯咖啡,呃……”
四
罗宾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接过托盘。
“我来找你完全是因为查理的关系。但来之前,我做过调查,对你多少有些了解。我没有傻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你当过宪兵,曾在特别调查局服役,对吧?还得过勋章。老实说,我对你的办公室没有什么好印象。”布里斯托几乎开始吼了。斯特莱克发现,办公室外间,两个女人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不知从什么时候停止了。“不过显然我错了。你原来有资本拒绝接活儿。很好!就当我没来过这里。我就不信找不着别的人了。对不起,打搅你了。”
“约翰十点半得回到办公室。”艾莉森微微提高嗓门,对斯特莱克说,“我们最多还能在这里待十分钟。”
但是这时,约翰·布里斯托攥着斯特莱克拒收的那个信封,开始朝门口走去,边走边扭过头说:
“我会记着的。”斯特莱克冷冷地丢下一句,回到里间办公室。布里斯托垂着脑袋,紧握双手,像是在祈祷。
双倍报酬!斯特莱克曾是极有良知的人,但在命运的一再打击下,他的良知已逐渐淡化。听到布里斯托的这句话,斯特莱克彻底抛弃了良知。他那个卑鄙的自我已经开始想入非非:干上一个月,就足以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和拖欠的一部分房租;干上两个月,就可以再还一些迫在眉睫的债务……干上三个月,就可以还清大部分债务……干上四个月……
“对不起,”发觉斯特莱克回到座位,布里斯托喃喃地说,“说起这事,我还是感到非常难过。”
“我有的是钱,斯特莱克。我不是在炫富,而是想让你知道。我父亲给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信托基金。我了解过这种事情的行价,我愿意付双倍的钱。”
“没关系。”斯特莱克说着,再次握起笔,“这么说,卢拉去看你母亲了?是在几点?”
布里斯托腾地站起身,同时龇着大龅牙,脸和脖子涨得通红。
“大概十一点左右。那之后的事情调查报告上都公布了。她先让司机送她去她喜欢的某家时装店,然后返回公寓。她约了认识的一个化妆师去她公寓。她朋友西娅拉·波特也去了。你应该见过西娅拉·波特,她也是模特,是个金发女郎。你很可能见过她们俩打扮成天使的合影:除了各自拎着一个手提包,背着一对翅膀外,什么都没穿。卢拉死后,索梅曾用这张照片打过广告。大家都说索梅的做法太无耻。
“我明白了,我懂你的意思。你也不例外,对吧?又一个书呆子心理学家?查理死了,我父亲死了,卢拉死了,我母亲也快死了——我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我需要的是心理医生,而不是侦探。这样的话,我他妈的已经听过一百遍了!”
“卢拉和西娅拉在卢拉的公寓待了一下午。然后,她们出去跟达菲尔德和另外几个人一块吃晚饭。吃过晚饭,他们一群人去了乌齐夜总会,在那一直待到凌晨。
外面钻机的噪音突然停止。布里斯托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回荡不止,格外刺耳。他就像被逼急的老实人,眼看就要暴跳如雷。
“后来,达菲尔德和卢拉吵了起来。很多人都看到了。达菲尔德动了几下手,想让卢拉留下,但卢拉最后还是独自离开了夜总会。听到卢拉死的消息,所有的人都认为是达菲尔德干的,可没想到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我不接受,永远也不接受。她没有自杀,她是被人推下阳台的。”
“证明他不在场的,是卖毒品给他的人,对吗?”斯特莱克边记边问。
“对于你妹妹的死,警方肯定像对待其他案子那样,进行了彻底侦查。几百万人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媒体密切关注着警方的每一步行动。他们肯定会比平常加倍仔细。亲人自杀确实让人很难接受——”
“是的,一点没错。那个——嗯,一点二十分左右,卢拉回到公寓。有人拍到她进了大门。你可能还记得那张照片。卢拉死后,到处都能看见那张照片。”
“浪费钱?什么意思?”
斯特莱克的脑中浮现出一个受世人瞩目的女人的模样:目光沉重,低着头,耸着肩,紧紧地抱着胳膊。同时她侧着脸,以避开照相机镜头。判定是自杀后,那个画面带上了几分恐怖的意味:在坠楼不到一小时以前,面对无孔不入的狗仔队,那个富有而美丽的姑娘努力想掩藏脸上的不愉快。
布里斯托苍白的脖子和相貌平平的脸上顿时出现许多红斑。他没有收回手,仍然摆着递信封的姿势。
“总是有狗仔队守在她楼外吗?”
“约翰……跟你说句掏心窝的话,我觉得你是在浪费钱。”
“是的,要是他们知道她跟达菲尔德在一起,或者想拍到她醉酒回家的照片,就更是如此了。不过那天晚上,他们并不全是在守她。有个美国说唱歌手,名叫迪比·马克的,要入住同一栋楼。那个歌手的唱片公司租下了卢拉楼下的公寓。结果,他根本没去那里住,而是去了某家酒店,因为楼里楼外全是警察。当时,追着卢拉车子而去的狗仔队加上在楼外守候马克的狗仔队,把公寓入口围得严严实实,不过卢拉进楼以后,他们全都慢慢散去了。那些狗仔队不知从什么地方得到密报,知道几个小时内马克不会在那里出现。
“叫我约翰就行。”
“那天晚上很冷,零下几度,还下着雪。所以,她坠楼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斯特莱克愣了一小会儿,想想布里斯托各种紧张的表现,又看看他不凡的穿戴:鞋子显然是手工制作的,苍白的手腕上露出江诗丹顿手表。这人有的是钱,也肯定不会赖账。他委托的事,说不定得花费很长时间,由此获得的报酬足以支付债务中迫在眉睫的一些欠款。最后,斯特莱克叹了口气,又在心里骂了自己,然后说:“布里斯托先生……”
布里斯托眨眨眼睛,又呷了口已经变凉的咖啡。与此同时,斯特莱克则想着在卢拉·兰德里掉下阳台前离开的狗仔队。可惜啊,他想,一张兰德里坠楼的照片该值多少钱啊,可能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
这个信封并不能使斯特莱克认可布里斯托的推断。类似的东西斯特莱克以前也见过:因为无聊或偏执而写的毫无根据、字迹潦草的“材料”;没有任何说服力的根据宠物的行为推导出的理论;为说明一系列臆想的巧合而编造出复杂的时间表。布里斯托眨了眨左眼。他的一条腿狂抖不止,抓着信封的手也不停地哆嗦。
“约翰,你女朋友说你们十点半好像要去什么地方。”
“我都写下来了,具体的时间和事情的经过都在这里。你看了肯定会觉得非常有道理。”
“什么?”
说到这里,布里斯托鬼鬼祟祟又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上衣内袋,掏出一个微微压皱的干净信封,递向斯特莱克。
布里斯托似乎记起来了。他看了一眼名贵的手表,惊得倒抽一口冷气。
“其次,”布里斯托目不转睛地望着斯特莱克,努力揣度后者的反应,继续说道,“有监控录像为证。监控录像显示,卢拉坠楼前二十分钟左右,有个男人朝‘肯蒂格恩花园’走去,而卢拉被杀后,同一个男人飞也似的逃离了‘肯蒂格恩花园’。直到现在,警方都没查出那人是谁,也没查出那人在哪儿。”
“天哪,竟然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现——现在什么情况?”布里斯托看上去有点迷惑,问,“你会看我给你的东西吗?”
“一点没错!她听到有个男的在楼上大吼大叫,就在卢拉掉下阳台之前!但警方完全无视她的证词,仅仅是因为——那个,她有过吸食可卡因的前科。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听不出吵架的声音。直到现在,她仍然一口咬定卢拉坠楼前在跟一个男的吵架。就在最近,我刚跟唐姿讨论过卢拉的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我们事务所正在处理唐姿离婚的事。我有把握说服她来跟你谈谈。
“会的,当然。”斯特莱克向他保证,“我先做点准备工作,过两天给你打电话。希望到时候我会有许多问题要问你。”
“她是卢拉的邻居吧?说她听到楼上有人吵架?”
“好的。”布里斯托说着,恍恍惚惚地站起身,“这——是我的名片。对了,你想让我怎么付钱呢?”
“除此以外,”布里斯托说,“还有其他证据,确凿的证据。首先是唐姿·贝斯蒂吉的证词。”
“要是方便的话,先预付一个月的费用。”斯特莱克回答。想到对方刚才主动提出要付双倍的价钱,他强压下心中泛起的一丝羞愧,报了一个高得离谱的数字。令斯特莱克欣喜的是,布里斯托并未计较,而且没问能不能刷信用卡,更没说迟点再给钱,而是直接掏出支票簿和笔。
斯特莱克礼节性地点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根据经验,他知道自杀者善于装出对未来充满期待的样子,但其实根本没打算继续活下去。虽然死的前一天早上,卢拉表现得积极乐观,但经过一个白天又半个晚上,她完全有可能变得消沉而绝望。这是有先例的。斯特莱克记得,皇家步枪队的一名中尉过生日时还好好的,结果当晚就自杀了。根据所有人的描述,那名中尉在生日聚会上有说有笑,非常快乐,但当天晚上,本已睡下的他悄悄起床,给家人写了张纸条,让他们报警,但不要去车库。他的尸体是十五岁的儿子发现的。当时,他儿子急匆匆地穿过厨房去车库取自行车,没有看到纸条,结果发现父亲在车库上吊自杀了。
“那个,可以付四分之一现金吗?”斯特莱克试探地补充道。结果,那天早上他第二次大吃一惊。布里斯托说:“我刚才还在想,能不能用……”说着他点了一叠面额为五十英镑的钞票,连支票一起交给斯特莱克。
“可是,警方和验尸官抓着卢拉的过去不放。他们坚持认为,她是因为抑郁而自杀的,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还见过她。当时她的状态毫无问题。她过得越来越顺,尤其是在事业上。她刚签了一份合约,两年时间,五百万报酬。她叫我帮忙看一下合同。我看了,发现那完全是份美差。设计师是她的好朋友,名叫索梅。你应该听过他的大名吧?人家几个月前就跟卢拉预约了,让她去摩洛哥拍摄。她很喜欢那里,而且马上就要去了。所以你看,她完全没有理由自杀。”
罗宾正要端咖啡进去,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从里间走了出来。里间的门一打开,艾莉森就腾地站起来,一脸不耐烦地折起报纸。脸色阴沉的她几乎跟布里斯托一样高。她体形硕大,长着一双男人那样的大手。
“是的。”布里斯托用沾满眼泪和鼻涕的手帕擦鼻头,继续说道,“嗯,我不否认卢拉存在问题。事实上,她让我母亲伤透了心。差不多是从我父亲死后开始的——你可能早就知道了,到处都是关于她的新闻……她因为涉毒,被学校开除,然后离家出走,跑到伦敦;我母亲找到她时,她在跟一帮吸毒者鬼混。毒品加重了她的心理问题。她多次从治疗中心逃走。不过最后,他们终于意识到她患了躁郁症,开始对症用药。从那以后,她只要吃药就没事。不知道的话,你根本看不出来她有什么问题。就连验尸官都承认她一直在吃药,有尸检报告为证。
“看来你答应了,对吧?”艾莉森问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能感觉到,这女人怀疑他在坑她有钱的男朋友。她极有可能是对的。
“对不起,我们继续吧。”斯特莱克对布里斯托说,“你刚才在说——尸检的事?
“是的,约翰雇了我。”斯特莱克回答。
看罢,斯特莱克把纸条揉成一团,丢进脚边的废纸篓,同时感到一阵惊喜:约翰·布里斯托没有得妄想症。而他自己呢,似乎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临时工,在工作主动性和标点使用上都比之前的出色。
“哈,真是太好了,”艾莉森毫无礼貌地说,“现在你高兴了吧,约翰?”
卢拉·兰德里四岁时被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和伊薇特·布里斯托夫人收养。之前,她的名字一直叫卢拉·布里斯托,做了模特后,开始随母亲的姓。她有个做律师的哥哥,名叫约翰。坐在外面的姑娘是布里斯托先生的女友,也是他事务所里的秘书。他们在“兰德里、梅和帕特森”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家事务所由卢拉和约翰的外公创建。事务所主页上有约翰·布里斯托的照片。和您说话的这个人跟约翰·布里斯托长得完全一样。
布里斯托冲艾莉森笑了笑。艾莉森叹口气,像对孩子又爱又恼的母亲那样,对着他的胳膊轻轻打了几下。约翰·布里斯托挥了挥手,跟着女友出了门。金属楼梯上,咚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为避免布里斯托从背面看到纸条上的内容,斯特莱克把它摊到膝盖上看了起来:
五
“对不起,你不介意吧?”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等这条信息。”
斯特莱克转向罗宾,罗宾已经坐回电脑前面。罗宾在办公桌上分门别类地摆了几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信件。信件旁边就是给斯特莱克的咖啡。
这时,外面传来几下象征性的敲门声,接着门打开了。罗宾大步走进来,递给斯特莱克一张纸条,然后又出去了。
“谢谢,”斯特莱克呷了一口,说,“还有纸条的事。你怎么会是临时工呢?”
布里斯托用指头戳了戳办公桌上本该放电脑的地方,以表示此事的荒谬和对那名探长的不满。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罗宾一脸狐疑地问。
“是的,但负责此案的探长从一开始就认定卢拉是自杀,而他之所以这么肯定,仅仅是因为卢拉一直在吃治疗心理疾病的药物。那个探长忽略了许多疑点——某些疑点,甚至网上的很多人都已经发现了。”
“你能拼写,能使用标点。一点就通,工作又主动——杯子和托盘哪儿来的?咖啡和饼干呢?”
“他们不是进行尸检了吗?”
“都是向克劳迪先生借的。我跟他说了,我们吃午饭以前还给他。”
斯特莱克想起电视里的画面:几个人用担架把装在黑色运尸袋里的尸体抬进救护车,现场闪光灯大作,运尸袋闪闪发亮。救护车开始移动,无数摄影记者聚到车边,举起摄像机,对着黑乎乎的车窗拍个不停,一时间白光狂闪。关于卢拉·兰德里之死,斯特莱克知道的远远超过他打算知道的。在英国,凡是正常的人可能都是如此。由于受到媒体的狂轰滥炸,不管愿不愿意,你对此事的兴趣都会越来越大。没等反应过来,你就已经对事情的经过了如指掌,并形成顽固的看法,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了。
“什么先生?”
“他们说我妹妹是自杀,但我不相信。”
“克劳迪先生,楼下那个平面设计师。”
布里斯托颤抖着放下杯子,然后握紧双手。
“他就这么借给你了?”
“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斯特莱克问。
“是的。”罗宾略怀戒备地回答,“我觉得,既然问了客户要喝什么,我们就应该说话算话。”
布里斯托笨拙地端起杯子。由于双手抖得很厉害,他把杯里的咖啡洒到了笔挺的西裤上。
罗宾几次用了“我们”一词,令斯特莱克受到些许鼓舞。
“从小到大,她一直都长得很漂——漂亮。跟我母亲在牛津街购物时,有人发现了她。然后,雅典娜模特公司签了她。雅典娜模特公司是家非常有名的模特公司。她十七岁就成了全——全职模特。她死的时候,身价差不多是一千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告诉你这些事。你很可能早就知道了。每个人都知道——自认为知道——关于卢拉的所有事。”
“那个,你比‘应急’中介公司之前派来的所有的人都干练得多。这是我的心里话。对不起,我刚才一直叫你桑德拉。她是上一个临时工。你叫什么名字?”
“卢拉死后,我母亲彻底绝望了。精神完全崩溃。她的癌症本来应该慢慢康复的,现在又复发了。医生说他们已经无能为力。我的意思是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查理死的时候,她就差点崩溃。我父亲认为再收养一个孩子对她可能会有好处。而且他们之前就一直想要个女孩。当时,他们申请继续收养孩子不太容易得到批准,但卢拉是混血儿,很难找到愿意收养的家庭,所以,”布里斯托哽咽了一下,继续说,“他们就把她收养了。
“罗宾。”
斯特莱克对着那盘巧克力饼干直流口水,他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但布里斯托正抖着腿,又抽鼻子又抹眼泪,如果现在开始吃点心,可能会让对方觉得他毫无同情心。外面街上,气压式钻机仍在像机关枪那样响个不停。
“罗宾。”斯特莱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好记。”
“这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期。”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气,轻声说,“卢拉……我母亲也快死了……”
斯特莱克本想开个蹩脚的玩笑,把自己比作蝙蝠侠,把罗宾比作蝙蝠侠的那个得力助手,但看到罗宾涨红了脸,便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太迟了,他想,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严重误会。罗宾转了一下旋转椅,重新面对电脑屏幕,所以斯特莱克只能看到一张红通通的侧脸。刹那间,两人都感到非常尴尬,仿佛置身于狭小的电话亭中。
“对不起——真对不起。”门关上后,布里斯托喘着气说,“这是——我平时不是这样的——我已经回去上班,见了几个客户……”说到这里,布里斯托连做了几个深呼吸。他双眼变得通红,看着更像大白兔了,右腿仍在不停地抖动。
“我出去一下。”斯特莱克说着,放下几乎没动过的咖啡,侧着身子走到门边,取下挂在衣架上的大衣,“要是有人打电话来……”
斯特莱克把纸条递给罗宾,罗宾不声不响地接过去,转身离开了。
“斯特莱克先生——我想您走之前应该看一下这个。”
请用“谷歌”搜索一下卢拉·兰德里是否曾被收养。如果是,搜索一下收养她的人是谁。请不要跟外面那个女人讨论这事(对了,那女人是来这里干什么的?)。搜索到上面两个问题的答案后,写到纸上,进来交给我,但不要说出来。
电脑旁边有一堆拆开的信件。仍红着脸的罗宾,从那堆信件的最上面拿起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里面装着一张鲜艳的粉红色信纸和一个同样颜色的信封。斯特莱克看到了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
布里斯托在低声喘着气。斯特莱克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纸,摊到膝盖上,龙飞凤舞但尽量清楚地写道:
“这是一封恐吓信。”罗宾说。
“等一下,桑德拉。”斯特莱克说,“你能不能……”
“哦,是吗?”斯特莱克说,“没事,每星期都会收到一封。”
罗宾从托盘上端下两杯咖啡、一壶牛奶、一碟糖和一盘巧克力饼干。斯特莱克从未在办公室见过这些东西。罗宾对他的道谢报以礼节性的一笑,然后准备离开。
“可是——”
门开了,罗宾端着托盘回来了。布里斯托别过脸,肩膀哆嗦着,上下起伏。通过打开的门,斯特莱克又瞥了一眼办公室外间那个一身正装的姑娘。姑娘在看《每日快讯》,此时她的目光越过报纸,怒瞪着他。
“是以前的一个客户,对我的服务感到不满意。这人脑子有点问题。他以为用这种信纸,我就不知道是他了。”
布里斯托又喘气又打嗝,把揉成一团的手帕塞到眼镜底下,擦了擦泪水,努力使自己恢复平静。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是——不应该报警吗?”
“对不起——对不起——天哪……”
“你想让他们看笑话啊?”
说到这里,布里斯托突然无缘无故地哭了起来:双手捂着脸,弓着背,边哭边哆嗦,指缝间不断渗出眼泪和鼻涕。他哭个不停,几次眼看就要平静下来,结果却哭得更凶了。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封恐吓信!”罗宾说。斯特莱克终于明白,罗宾为什么用文件袋把那封信连同信封一起装起来,放在那堆信件的最上面。他不禁有些感动。
“你没见过卢拉。”跟刚才一样,布里斯托像是知道斯特莱克在想什么,“我父母是在查理死后才收养她的。她来的时候已经四岁了,在那之前她在福利院待了几年。我那时将近十五岁。我仍然记得自己站在大门口,看到我父亲抱着她从车道上走过来。她戴着顶红色针织小帽子。我母亲现在还留着那顶帽子。”
“把它放在那里面吧。”斯特莱克指着角落的文件柜说,“他要是真想杀我的话,早就动手了。你会在文件柜里看到整整六个月的信。我出去的时候,可以替我看一会儿办公室吗?”
“哦。”斯特莱克说。回想起那幢富丽堂皇、井井有条的大房子和数英亩的阳光灿烂的花园,记忆力惊人的他,脑中不由浮现出一个画面:野餐桌上,头发金黄、仪态雍容的母亲正在招呼大家吃东西;父亲看着有点吓人,说话声音低沉浑厚,听着不太热情;一个年纪明显比查理大的男孩小口吃着水果蛋糕;查理在扮小丑逗母亲笑;整个画面中没有女孩。
“可以。”罗宾没好气地回答。看得出来,她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没人采集那封印有猫咪图案的恐吓信上的指纹。斯特莱克感到十分好笑。
“她是我父母收养的。”布里斯托像是知道斯特莱克在想什么,轻声说,“我们都是收养的。”
“要是有事找我,第一个抽屉里有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机号。”
听到布里斯托说妹妹死了,斯特莱克重新燃起了希望:生意来了。但这希望刚刚燃起,就立刻被浇灭了。斯特莱克感觉肚子好像挨了重重一拳。坐在他对面的这人就算没得精神病,也患有妄想症。要知道卢拉·兰德里可是个大美人,四肢修长,五官精致,皮肤呈健康的咖啡色,而对面这人脸色苍白,长得活像兔子。他们俩是同胞兄妹的可能性,就跟世上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根本不存在。
“嗯。”罗宾说,说话时既没看抽屉,也没看斯特莱克。
“我——这事不太容易。首先,你得知道我妹妹的名字叫——卢拉·兰德里。”
“要是想去吃午饭,就去吧。备用钥匙就在办公桌的什么地方,你找找。”
布里斯托点了下头,以示感谢。
“好。”
斯特莱克差点脱口而出:“什么,她也死了?”不过他把这话咽了回去,小心地说了句:“太遗憾了。”
“我走了,待会儿见。”
“她死了。”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在阴暗潮湿的小厕所门口犹豫了片刻。他感到肚子越来越痛,但想到罗宾的干练和对自己的关心,他觉得应该照顾一下罗宾的感受,于是下楼,决定憋到酒吧再上厕所。
“噢,她遇到麻烦了?”
一到街上,斯特莱克点了根烟,接着左转,走过大门紧闭的十二号咖啡吧,然后沿丹麦胡同上了狭窄的人行道,接连经过一面玻璃橱窗和几面墙——那面橱窗里摆满五颜六色的吉他,那几面墙上贴满随风飘舞的广告。响个不停的钻机声离得越来越远。随后,他绕开中央大厦底下的碎石堆和破碎的路面,经过巨大的弗雷迪·墨丘里 镀金雕像,继续前行。那座雕像矗立在街对面的多米尼恩剧院门口,低着头,举着一只拳头,犹如异教徒的混沌之神。
“其实,我来找你,是为了我妹妹的事。”布里斯托接着说。
碎石堆和施工路面的背后就是托特纳姆酒吧,维多利亚风格的外观显得富丽堂皇。斯特莱克兜里揣着大笔现金,愉快地推门而入。静谧的酒吧内部,圆润的深色木器和木器上的黄铜配件泛着光泽。用来隔断空间的磨砂玻璃、古色古香的皮沙发、镀金的吧台镜子、丰饶角和胖嘟嘟的小天使——一切都显得雍容华贵、井井有条,与外面破碎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酒吧里几乎空无一人。斯特莱克点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走到酒吧后部炫目的玻璃穹顶之下,把酒杯放在高高的圆桌上,然后径直走进散发出强烈尿臊味的男厕所。
“好吧。”斯特莱克谨慎地附和道。他希望对方没把他错当成灵媒。
过了十分钟,三分之一的啤酒下肚后,斯特莱克感到心满意足,同时疲劳导致的麻木感变得更加强烈了。康沃尔产的啤酒有种家的味道,带给人平静和久违的安全感。正对面有幅巨大而模糊的画:一名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双手捧着一大束玫瑰,翩翩起舞。那少女隔着玫瑰,羞答答地朝斯特莱克暗送秋波,丰满的双乳洁白无瑕。她就像斯特莱克放酒杯的桌子一样虚幻,像扎着马尾辫、在吧台为顾客端上啤酒的大胖子男人一样不真实。
布里斯托又动了动喉结,咽了一下口水。
斯特莱克不由自主地想起夏洛特。她是个绝对真实的女人,美丽却像被逼急的雌狐一样危险,聪明却时而疯癫。用斯特莱克死党的话说,是“贱到骨头里的贱人”。这次真的结束了?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想起昨天夜里和今天早晨的争吵。夏洛特终于做出了令他无法原谅的事情。毫无疑问,麻木感一旦消失,夏洛特对他造成的伤害将会使他痛不欲生。与此同时,他还得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此前,他们一直住在夏洛特的公寓(雅致、昂贵的复式公寓,位于霍兰公园大道)。这意味着,从今天凌晨两点起他无家可归了。
“真的吗?真的和‘攻击’、‘罢工’ 无关?哈哈……嗯,其实,我是有件事想找人帮忙处理,然后就在电话号码簿上找到了你的名字。”说到这里,布里斯托抖起了腿,“也许,你可以认为这——嗯,这就像——就像一个预兆,来自查理的预兆,表明我来找你是对的。”
(“布鲁依,你就搬来一块住吧。哎呀,你知道这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一来,可以为你省不少钱。你的事业刚起步,需要用钱。二来,我可以照顾你。你的身体还在康复,需要人照顾。布鲁依,别犯傻了……”)
“我听说和稻谷有关。”斯特莱克回答,“和稻谷称量有关。”
再也没人会叫他布鲁依了。布鲁依已经死了。
像布里斯托这样的人,斯特莱克不是第一次见了。他们一有机会就东拉西扯,什么天气啦、交通拥堵费啦、爱喝什么热饮啦,反正就是拖着,迟迟不说来找他的缘由。
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爱情马拉松中,这是第一次由斯特莱克提出分手。此前的三次,都是夏洛特提出的。夏洛特提出分手,虽然令人痛苦,但没有一次是坚决的,而如果斯特莱克觉得受够了,从而选择离开,他将永远不可能回头。对此,两人一直心照不宣。
“太好了。对了,我找到你是因为你的名字。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复活节假期,出事的前几天,查理说起过你——‘我朋友斯特莱克’,‘科莫兰·斯特莱克’。你的名字很特别,对吧?你知道‘斯特莱克’这个名字的来源吗?除了你,我从没遇到过其他叫这个名字的人。”
夏洛特为了报复,不使尽手段绝不会善罢甘休。今天早晨的吵架,无疑是接下来几个月甚至几年生活的预演。斯特莱克从没想到一个人的报复心竟会这么强。
布里斯托的喉结微微动了动。
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走到吧台,要了第二杯啤酒,然后回到刚才的桌子那里,继续闷闷不乐地沉思。离开夏洛特,意味着他即将陷入一无所有的绝境。要不是约翰·布里斯托及时出现,负债累累的他肯定得露宿街头。的确,如果吉莱斯皮要求归还借款(斯特莱克借来支付办公室租金的首付款),他将别无选择,只能露宿街头。
“对,我记得查理。”斯特莱克说。
(“我打电话来,是想问问你的情况怎么样,斯特莱克先生。因为,这个月的钱还没到……这几天能到吗?”)
从那天起,一看到或想到采石场,斯特莱克脑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金发男孩的笑脸。接着,那男孩的身体就会变得四分五裂。这么多年来,想起那个巨大的黑洞、那处陡峭的悬崖和那块导致查理出事的石头,斯特莱克总会不寒而栗。他怀疑当年的同班同学也都会像他这样。
最后(既然开始反思人生的失败,何不索性来次全面的审视呢?),他最近还发胖了,胖了足足二十斤,这不仅使他感到臃肿、不适,还给他那条充当小腿的义肢增加了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此刻,那条小腿正搁在桌子底下的黄铜档杆上。斯特莱克瘸了腿这件事变得越来越明显,纯粹是因为增加的体重使义肢连接处的肌肉不堪重负,出现了损伤。何况,他还在凌晨肩扛背包,步行穿越市区——考虑到即将沦为穷光蛋,他决定采用最廉价的方式前往办公室。
但接着,斯特莱克遭遇了有生以来令他感到最为震惊的事。那年复活节假期过后的开学第一天,班主任告诉他们,查理死了,永远不会回学校了。查理在威尔士度假时,在采石场边上骑车,结果摔下了悬崖。班主任是个尖酸刻薄的老太婆,当时忍不住对全班同学说:“大家都知道,查理经常不听大人的话。大人们明确告诫过他别去采石场附近骑车,但他就是不听,也有可能是为了卖弄自己的车技。”说到这里,那老太婆不得不打住,因为第一排的两个女生抽抽嗒嗒地哭了起来。
斯特莱克去吧台要了第三杯啤酒。回到穹顶下的老位置后,他掏出手机,拨了伦敦警察厅一位朋友的电话。虽然才结交几年,但因为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共同经历,他和那位朋友已经成了铁哥们。
关于查理这个人,他确实印象深刻。斯特莱克的童年坎坷而漂泊,经常转学。因此他结交了许多朋友,查理·布里斯托就是其中一个。当时,斯特莱克刚转学到伦敦的一所学校,而很不安分、无所顾忌但讨人喜欢的查理是一帮哥儿们中的“老大”。查理只看了个子高大、说话带着浓重康沃尔口音的斯特莱克一眼,就立刻宣布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二当家”。接下来的两个月,两人成了铁哥们,一块干了很多坏事。童年时的斯特莱克总是羡慕其他孩子家里井井有条、其乐融融,羡慕他们可以多年拥有自己的卧室。他对查理的家记忆犹新——房子富丽堂皇,附带一大片阳光灿烂的草坪和一个树屋,查理的母亲还会给他们做冰镇柠檬汁。
听到斯特莱克的声音,电话那头大喊了一声:“神秘鲍勃。”正如夏洛特是唯一叫斯特莱克“布鲁依”的人,理查德·安斯蒂斯探长是唯一叫他“神秘鲍勃”的人。
“啊!”斯特莱克说,“查理……对,我记得。”
“找你帮个忙。”斯特莱克对安斯蒂斯说。
“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记得你好像是我弟弟查理的朋友。查理·布里斯托,你还有印象吗?他死了——出意外死的——九岁的时候。”
“说吧。”
“真的?”
“谁在负责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是——呃——其实,我想确认一下……我觉得我们以前见过。”
安斯蒂斯边翻找相关探长的电话号码,边问了斯特莱克工作、右腿和未婚妻的情况。斯特莱克全都撒了谎。
“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吗,布里斯托先生?”斯特莱克靠在椅背上问。
“真为你感到高兴。”安斯蒂斯愉快地说,“找到了,沃德尔的号码。他人还可以,就是有点自私,但比卡佛好。那人是个讨厌鬼。我可以先跟沃德尔打个招呼。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
布里斯托受邀就座后,扫视一圈破旧的办公室,斯特莱克猜他大概会对这个办公室感到失望。这人看上去既紧张又羞愧,像是疑心妻子出轨的丈夫,但身上透着一丝威严,不过这主要是因为那身名贵的行头。斯特莱克在想,布里斯托是怎么找上门的。鉴于他唯一的客户没有任何朋友(关于这一点,那个女客户老是在电话里向他哭诉),布里斯托不可能是别人介绍来的。
斯特莱克从墙上的木头展示板上扯下一张旅游宣传单,在皇家骑兵卫队照片旁的空白处记下沃德尔的电话号码。
“什么?哦——纯咖啡,请加两块糖,桑德拉。”斯特莱克回答。“桑德拉”三字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看到罗宾关门时撅了撅嘴。直到这时他才突然想起,办公室里没有一点咖啡和糖,甚至连杯子也没有。
“你什么时候过来玩玩啊?”安斯蒂斯问,“哪天晚上,带夏洛特过来嘛。”
“您呢,斯特莱克先生?”罗宾问。
“嗯,好啊。去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段时间太忙了。”
布里斯托说要一小杯纯咖啡,斯特莱克没有回答。他刚瞥见办公室外间门边的破沙发上坐着个年轻姑娘,眉毛浓密,身穿过时的粗花呢西装。简直难以置信,竟然一下子来了两个客户。该不会是中介公司派来了两个临时工吧?
挂掉电话,斯特莱克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拨了另一个熟人的电话。那人的年纪比安斯蒂斯大得多,人生轨迹几乎跟安斯蒂斯正好相反。
“两位先生喝茶还是喝咖啡呢?”罗宾问。
“找你帮个忙,哥儿们。”斯特莱克说,“弄点信息。”
“我叫约翰·布里斯托。”那人跟斯特莱克握手,说道。他说话温文尔雅,声音很好听,但口气带着犹豫。他的目光停留在斯特莱克那只青肿的眼睛上。
“哪方面的?”
“幸会幸会,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
“你看着办吧。我需要一些能跟警察做交易的信息。”
这人的衬衫洁白而挺括,相形之下,斯特莱克身上的衣服显得更加皱巴巴。为从身形上找回点自信,斯特莱克站了起来(他身高达六英尺三),伸出毛茸茸的手,努力摆出忙得顾不上洗衣服的神情,使自己在穿着讲究的来人面前不至过于尴尬。
整个通话过程长达二十五分钟,期间出现多次沉默,而且一次比一次长,一次比一次耐人寻味。最后,斯特莱克获得了一个大概的地址、两个人名和一条警告。他把地址和人名也记在皇家骑兵卫队的照片旁。至于那条警告,他没有记在纸上,而是记在了心里。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通话后,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接着拨了沃德尔的电话。几乎未经等待,对方就接起了电话。
跟着罗宾进来的客户,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富即贵。那人长得倒不怎么样,上嘴唇很短,露出几颗大门牙,活像兔子。皮肤呈土黄色。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知道是近视眼。但他的穿戴不同寻常,深灰色的西装做工非常考究,泛着光泽的浅蓝色领带以及手表、鞋子,看着也都非常名贵。
“我是沃德尔。”对方嗓门很大,口气生硬。
“斯特莱克先生,这位是布里斯托先生。”
“嗯,你好。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门再次打开了。斯特莱克连忙放下正在掏鼻孔的食指,坐直身子,使自己看起来显得精神而警觉。
“你是谁?”
斯特莱克愣了一下,纳闷自己为什么叫她桑德拉,然后一跃而起,开始收拾,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穿戴整齐,闻起来没有异味。他钻到写字台底下,从背包深处抓出一支牙膏,张开嘴,挤入三英寸。在卫生间他发现领带弄湿了,衬衫正面溅上了点点血渍,于是立刻连撕带扯,解下领带,脱掉衬衫。一时间,纽扣乱飞,碰在墙壁和文件柜上,噼啪作响。接着,他从背包里扯出一件皱巴巴的干净衬衫,手忙脚乱地穿上,最后把背包塞进空文件柜的背后。做完这一切,他急忙重新坐下,并检查了一下眼角有没有眼屎。整个过程中,他一直在想,这个所谓的客户是否真是来找自己办事的,事后又是否会用真金白银支付服务费。十八个月来,斯特莱克的财政状况日益恶化。在此期间,他逐渐明白,自己担心这两个问题绝非杞人忧天。直到目前,他仍在向两个客户追讨所欠的服务费,还有个客户甚至分文不付,因为斯特莱克的调查结果不是他想要的。他背负的债务越来越多,本地区的租赁评估可能会使他失去租赁办公室的资格——这间位于市中心的办公室是他好不容易才租到的,而且斯特莱克现在根本没有闲钱请律师。最近一段时间来,他被逼得实在走投无路,老是幻想动用各种简单粗暴的手段讨回拖欠的款项。他真恨不得提上一根棒球棒,去吓唬吓唬欠钱的人中那几个厚颜无耻的无赖,看看他们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模样。
“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回答,“我的名字。”
女孩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
“哦,对。”沃德尔说,“安斯蒂斯刚给我打过电话。你就是那个私人侦探?安斯蒂斯说,你有兴趣谈谈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对,好的——不,请先给我两三分钟时间,桑德拉,然后再带他进来。”
“是啊。”斯特莱克边强忍着没让第二个哈欠打出来边打量穹顶的画。看着,看着,酒神节狂欢图变成了众仙宴会图——表现的是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上面还有个长着驴脑袋的男人。“不过,我真正感兴趣的是案宗。”
斯特莱克盯着女孩,愣了几秒,同时在心里回味着女孩的话。
沃德尔哈哈大笑起来。
“一位客户,斯特莱克先生。”
“你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儿们。”
“来了什么?”
“我手上有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也许我们可以做笔交易。”
“来了一位客户。要带他进来吗?”
电话里出现短暂的沉默。
“嗯?”
“我估计,你不想在电话里做这笔交易吧?”
刚才,迷迷糊糊中,斯特莱克又下意识地想起了夏洛特。再次看到这个陌生女孩,他大吃一惊:女孩脱掉了大衣,只穿着合身的米色紧身毛衣,显得非常性感。在接下来的说话过程中,斯特莱克一直把目光停留在女孩的发际,不敢看对方身上的其他地方。
“是的。”斯特莱克说,“平时忙了一天下班后,你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喝一杯呢?”
“对不起。”
对方说了伦敦警察厅附近的一家酒吧。斯特莱克匆匆记下酒吧的名字,并同意下周的今天见面(对方前面几天都没空),然后挂了电话。
五分钟后,门上传来一阵敲门声。快要睡着的斯特莱克猛地坐直身子。
事情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两三年前,斯特莱克可以要求证人和嫌犯配合他;他也曾像沃德尔一样,时间比他交往的大多数人都要宝贵,可以选择何时何地跟人见面,见面多久。就像沃德尔一样,他过去用不着穿制服,身上自有一股官威。今非昔比,他现在成了瘸子,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为了巴结警察而利用以前的熟人——换作以前,那些警察很乐意接他的电话。
三
“妈的!”斯特莱克冲着酒杯大声骂了一句。声音在酒杯里回荡了一会儿。第三杯啤酒他喝得很快。不知不觉,酒杯几乎见底。
斯特莱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坐回到昨晚后半夜睡觉所坐的办公椅上。从薄薄的隔断墙另一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毫无疑问,那个临时工正在开电脑。不用多久,那人就会发现他已经三周没有收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邮件了。接着,那人会按他的要求打开所有催促还款的最后通牒。斯特莱克感到筋疲力尽,浑身酸痛,饥饿难耐,最后再次趴倒在写字台上。他面部朝下,双臂抱头,捂住耳朵,以免听到隔壁传来的声音——隔壁,一个陌生人正在一步步揭他的丑。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斯特莱克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他办公室的号码。肯定是罗宾打来,转告彼得·吉莱斯皮催债的事。斯特莱克没有接。等罗宾给语音信箱留言后,他一口喝干杯中剩下的啤酒,离开了酒吧。
债务如山,无法偿清。无法偿清债务将会很快引发可怕的后果。离开夏洛特将导致无法预料却又无法避免的恶果,而且这恶果迫在眉睫——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感到心烦意乱。
外面明亮但寒冷,人行道湿漉漉的,到处都是水坑。随着云朵掠过太阳,那些水坑会时不时地变成银灰色。站在酒吧门口,斯特莱克又点了根烟,然后边抽烟边看着工人在路坑周围忙碌。抽完烟后,他开始沿着牛津街慢悠悠地闲逛,消磨时间。他打算一直逛到那个临时工离去为止,然后睡个安稳觉。
斯特莱克大步走进里间办公室,关好门,面对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一动不动地盯着写字台底下的背包。他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个背包里。因为虽然还有十分之九的东西留在夏洛特的公寓里,但他怀疑可能永远也见不着了。不到中午,那些东西就会遭受火烧、刀砍、手撕、漂白剂浸泡或被丢到街上。楼下的街上,钻机的噪音响个不停。
六
“谁说的——我需要你,非常需要,”斯特莱克听到自己言不由衷地说,“一个星期——好的,可以。嗯——邮件在这里……”他一把捡起门垫上的信件,扔到空无一物的写字台上。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抚慰对方,“呃,你只要查收信件,接听电话,收拾收拾东西就行——电脑密码是‘Hatherill23’,我给你写下来……”在罗宾警惕而怀疑的目光下,他写下电脑密码,“给——我去里面了。”
等了十分钟后,确定斯特莱克不会马上回来,罗宾用手机打了几个电话。听到她订婚的消息后,朋友们有的兴奋地大声尖叫,有的羡慕不已——这两种反应都令罗宾感到非常高兴。中午,罗宾奖励自己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先去买了三本新婚杂志和一包饼干(办公室那个奶油酥饼罐里的零钱不够买一包饼干,她垫补了四十二便士),然后回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花了四十分钟时间,开心地浏览结婚用的鲜花和婚纱。看着看着,她完全沉浸在了兴奋之中。
“我没事。听着,要是您不需要我的话,我走就是了。”罗宾义正词严地说。
午休过后,罗宾清洗了杯子和托盘,然后把杯子、托盘和新买的饼干归还克劳迪先生。对方缠着她说个没完,而且说话时心不在焉,目光在她的嘴巴和胸部之间游移。因此,罗宾决定这周剩下的几天里尽量避开这个人。
“你的——你没事吧?”斯特莱克问。他尽量避免去看对方的伤处。
斯特莱克仍未回来。为找点事做,罗宾收拾了一下办公桌的各个抽屉,清理掉她认为属于其他临时工留下的垃圾:两块布满灰尘的牛奶巧克力、一把磨平的指甲锉和许多纸条——上面或记着没写名字的电话号码,或画着各种涂鸦。此外,她还发现一包从未见过的老式金属夹和不少没用过的蓝色小笔记本。这些笔记本虽然没有任何标记,但看着像是官员用的。在各种办公室待过的罗宾觉得,这些笔记本可能是从哪个政府机构的仓库里偷来的。
楼外的街上响起气压式钻机的声音。罗宾背对着门,站在写字台前。发觉斯特莱克进门后,她迅速抽出放在衣服里面的手。斯特莱克知道她刚才又在揉胸部了。
办公室的电话不时响起。罗宾的新老板似乎有很多名字:有个人说找“奥吉”,另一个人说找“猴子”,而一个短促而冷冰冰的声音说,让“斯特莱克先生”尽快回彼得·吉莱斯皮先生的电话。每次接完电话后,罗宾都会拨打斯特莱克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她只好给斯特莱克的语音信箱留言,并用便利贴记下打电话的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整齐地贴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
敞开湿漉漉的衣领后,斯特莱克拉开生锈的插销,走出卫生间,回到办公室。
外面,气压式钻机响个不停。下午两点左右,住在楼上的那个人变得越来越活跃了,办公室天花板随之开始嘎吱作响——整栋楼可能就只有罗宾和他两个人。时间慢慢过去,罗宾感到越来越孤单,但目光一落到左手的戒指上,又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之情。在这两种心情的影响下,她开始收拾暂时由她当家作主的小办公室。
斯特莱克从冰冷的水中抬起头,长舒一口气。他的头和脸感到既麻木又刺痛,非常舒服。他用挂在门背上的硬邦邦的毛巾擦干脸,再次审视镜子里那个阴郁的自己。抓痕上的血迹洗干净了,整张脸看着活像皱巴巴的枕头。这会儿,夏洛特可能已经走到地铁站了。促使他去追夏洛特的原因是,他生怕夏洛特做出什么蠢事,其中包括卧轨自杀。二十五六岁那会儿,在一次天翻地覆的争吵之后,夏洛特曾爬上一处楼顶,然后摇摇晃晃地站在上面,要跳楼自杀。也许,他应该感谢这个女孩使自己没有追成夏洛特。经过凌晨的那场争吵,他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这一次,他们彻底结束了。
虽然到处都非常破旧,肮脏不堪,但没过多久,爱整洁的罗宾就欣喜地发现,这间办公室也有井井有条的地方。她那张办公桌背后的文件柜上,按时间顺序整齐地摆着几排棕色文件夹(古董文件夹,和现在花花绿绿的塑料夹完全不同),每个文件夹的背脊上都有手写的序号。罗宾打开其中一个,发现刚才看到的那些金属夹是用来夹文件的。文件上的字迹大多非常潦草,难以辨认。也许,警察就是这样写字的吧。也许,斯特莱克以前当过警察。
昨晚发生的事一幕幕地闪过斯特莱克的脑海:他把三个抽屉的东西倒进背包,与此同时,夏洛特在一旁冲他大喊大叫。他从门口回头望夏洛特,结果眉骨被烟灰缸砸中。他徒步穿过漆黑的城市,来到办公室,然后在写字台上趴了一两个小时。凌晨,夏洛特一路来到办公室,大吵大闹,撂下在公寓没来得及说的最后几句话。抓破他的脸后,夏洛特跑出办公室,他决定任由她走。接着,他决定去追夏洛特,但一出门就撞上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救了她还得安慰她。
在文件柜中间的抽屉,罗宾发现了斯特莱克提及的那摞粉红色恐吓信。恐吓信旁边有一小叠保密协议。她拿出其中一份保密协议,看到这只是一张简单的表格,要求签署方在工作之外不得提起在工作中获知的任何人的姓名或信息。罗宾仔细想了想,便在其中一张表格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和日期,然后把表格拿到里间办公室,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好让他在虚线上签字。早上,在斯特莱克突然闯出来、差点把她撞下楼梯前,罗宾看着那扇刻有名字的玻璃门,曾觉得,这间办公室透着一股神秘感甚至魔力。此刻,单方面签下保密协议后,进门前的那份神秘感恢复了几分。
斯特莱克塞上池底的塞子,将脏兮兮的破洗手池放满冷水,然后深吸一口气,把突突直跳的脑袋整个浸入水中,泡了十秒钟,享受那片刻的冰凉、黑暗和宁静。池里的水溢出来,落到鞋面上,但他毫不理会。
就在把表格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后,罗宾看到塞在文件柜背后的背包。背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露出斯特莱克的脏衬衫、一只闹钟和一个肥皂袋。好像无意间撞破了别人的隐私、感到心虚似的,罗宾关上通往里间的门。接着,她想起飞跑而出的黑发美女、斯特莱克身上的各种伤痕,以及跟斯特莱克相撞时的情景——回想起来,他当时是去追那个黑发美女的。虽然追得有点迟,但看得出来,他誓要把那个女人追回来。刚订婚的罗比,沉浸在无边的喜悦之中,所以对于任何不如自己幸福的人,她都会感到深深的遗憾——其实,她是为自己如置身天堂一般的幸福感到狂喜。
镜子里那个跟他对视的人完全谈不上英俊。斯特莱克额头又高又凸,鼻子扁阔,眉毛浓黑,活像年轻时的贝多芬,而且还是打拳击的贝多芬。整张脸上,只有那对青肿的眼睛还过得去。头发浓密而蜷曲,显得异常蓬松——这让他小时候得到过不少绰号,而且有人叫他“阴毛头”。他今年三十五岁,但看着要比实际年龄老很多。
直到下午五点,她的临时老板仍未回来。于是,罗宾自作主张,决定回家。她哼着曲子填好考勤表,然后穿上风衣——扣纽扣时情不自禁地唱了出来。她锁好办公室的门,并通过投信口把备用钥匙塞进门内,然后小心地走下金属楼梯,回家去见马修。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接着右转,进了又小又黑的卫生间。插上门背后的插销后,他对着洗手池上方那面污迹斑斑的碎镜子照了起来。
七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
下午,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ULU)冲了个免费澡——他脚步坚决、面带微怒地走过大楼接待处,所以没人盘问他或要求他出示学生证。冲完澡后,他在咖啡馆吃了一个不太新鲜的火腿卷和一根巧克力棒,然后双目无神地逛了几家廉价商店,逛完一家,抽一根烟。因为现在无家可归了,为解决食宿问题,他用布里斯托给的钱买了点生活必需品。傍晚时分,斯特莱克出现在一家意大利餐馆里,餐馆后部的吧台边堆着几只大箱子。他不停地喝着啤酒,最后几乎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消磨时间。
斯特莱克在心里快速计算了一下。他本来就已经透支了,中介公司一星期的高额费用会让他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可能陷入永远也无法偿清的境地。这甚至会成为他最大债主一再暗示的最后一根稻草。
直到将近晚上八点,斯特莱克才回办公室。在他看来,这个时间的伦敦最迷人:忙碌的一天结束了。酒吧的窗户透出灯光,犹如无数珠宝,令人感到温暖。街上到处洋溢着生命。路灯下,就连历经沧桑的古建筑竟也变得善解人意——斯特莱克背着用箱子装着的折叠床,在牛津街上一瘸一拐,蹒跚而行,见此情景,那些古建筑似乎在柔声安慰他:不要难过,我们见过不少像你这样的人。毕竟,这座拥挤的古城里跳动着七百五十万颗心,而其中,有很多颗心远比他的心疼痛。斯特莱克疲惫地走过一家家打烊的店铺。走着,走着,头顶的天空逐渐变成靛蓝色。想到广阔的天地间,自己只是无名过客,他感到轻松了一些。
“先干一个星期。”罗宾回答。在此之前,她从未遇到过如此冷淡的雇主。
斯特莱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金属楼梯把折叠床搬上三楼。到达刻着自己名字的玻璃门前时,他的右腿末端早已疼痛难忍。他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到左脚上,歇了一会儿,同时对着玻璃门大口喘气,并看着玻璃门逐渐结起水雾,变得模糊不清。
“他们派你来干多久?”
“你这头肥猪!”斯特莱克大声骂道,“你把老恐龙累死了!”
科莫兰·斯特莱克刚刚度过了改变他人生的十二个小时。和罗宾一样,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发生的事。眼前这个身穿整洁米黄色大衣的女孩,像是命运女神派来嘲笑他的,因为他的人生正一步步滑向万丈深渊。他根本没打算再找临时工。他解雇前一个临时工的目的,就是想终止跟中介公司所签的合同。
他擦了把额头的汗后,打开玻璃门,把购买的各种东西拖进办公室,然后走进里间,挪开办公桌,搭起折叠床,打开睡袋,最后拿着新买的劣质烧水壶,去办公室外面的厕所里接水。
中介公司的名字并未扫除他脸上的疑惑。他们紧张而戒备地望着对方。
晚餐是一盒泡面。斯特莱克之所以选择泡面,是因为泡面令他想起当兵时吃过的干粮——速热脱水食物和临时住所似乎总是密不可分。在商店里,无家可归的他下意识地拿了盒泡面。水烧开后,斯特莱克泡开脱水意大利面,然后坐在办公椅上,用从伦敦大学联合会咖啡馆拿的塑料叉子吃了起来。从一楼的十二号咖啡吧,传来阵阵坚决而有力的吉他声。他吃着泡面,听着吉他,俯瞰夜幕下几乎空无一人的街道。街道尽头的路口,回荡着车辆驶过的呼啸声。
“临时工,‘应急’中介公司派来的。”
斯特莱克睡过更差的地方:在安哥拉的多层停车场躺过石子地面;在炸毁的金属厂搭过帐篷——经过一晚上,嘴巴和鼻子里全是煤烟,次日早上活活咳醒;最差的,要算儿时住过的社区宿舍——那个宿舍位于诺福克,阴冷潮湿。母亲不顾他和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百般不愿意,硬是带着他们住进那个宿舍。当时,他八岁,那个妹妹六岁(他有好几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斯特莱克仍记得躺过几个月的医院病床——简陋但舒适;跟着母亲偷住过的各种地方;部队训练时,严寒天气下露宿过的树林……里间办公室只有一盏没有灯罩的灯。灯光下,新买的折叠床显得非常简陋,但无论多么简陋,比起上述的所有遭遇,能睡这张床仍算得上奢侈的享受。
“什么?”
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斯特莱克觉得似乎回到了熟悉而亲切的部队:没有质疑或抱怨,只有服从。吃完泡面后,他扔掉泡面盒,接着打开台灯,坐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我——我是临时工。”
斯特莱克准备把白天获得的资料整理成一个文件夹,于是摆出各种东西:一个精装文件夹、白纸、一枚金属夹,跟布里斯托谈话时做记录的笔记本,从托特纳姆酒吧带来的那张宣传单,布里斯托的名片……突然,他发现办公桌的各个抽屉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电脑变得一尘不染,用过的空杯子连同杯里的残渣不见了,整个办公室还有一股淡淡的碧丽珠 香味。他略感好奇,打开放零钱的罐子,发现里面有张字迹工整而优美的纸条。纸条是罗宾写的,说她垫付了四十二便士,用来买巧克力饼干。斯特莱克掏出钱包,从布里斯托给的钱中抽出四十英镑,放进罐子,想了想又数了四十二便士的硬币,搁在最上面。
“是的。”
罗宾把所有圆珠笔收拢在一起,整齐地放在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斯特莱克拿起其中一支,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先写下日期,然后记录到目前为止他采取的行动(包括打电话给安斯蒂斯和沃德尔),并记下他们的电话号码。但关于另一个朋友的信息,即提供有价值的人名和地址的那个人,没有记录。此外,斯特莱克还撕下跟布里斯托谈话时所做的那几页笔记,附到文件夹上。
“您是斯——斯特莱克先生吗?”
最后,斯特莱克在文件夹的背脊写下序号和富有传奇色彩的名字:《突然死亡,卢拉·兰德里》,并把文件夹放到文件柜中一排的最右边。
撞她的人是个彪形大汉:身材高大,毛发浓密,肚子微微鼓起,活像大灰熊。他的一只眼睛又青又肿,眉毛底下破了皮。左脸和粗壮的脖子右侧(皱巴巴的衬衫衣领敞开)分布着一道道边缘发白、肿得高高的抓痕,流出的血液已经凝结。
整理完资料后,斯特莱克打开布里斯托给他的信封。根据布里斯托的说法,里面装的是警方忽视的重要线索。信封里的材料写得密密麻麻,但微微倾斜的字迹显得工整而优美。正如布里斯托所说,这些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被他称为“神秘人”的人。
“我没事。”罗宾背对斯特莱克,用哆嗦的声音撒谎道,但仍弓着身子,捂着胸部。片刻之后,她直起身子,满脸通红、眼泪汪汪地转了过来。
神秘人是名高个子黑人,脸上蒙着围巾。根据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卢拉·兰德里死前五十分钟左右,此人上了从伊斯灵顿到伦敦西区的夜班公交车。接着,凌晨一点三十九分,他出现在梅菲尔住宅区的监控画面里,朝卢拉的住所走去。监控录像显示,那人停了片刻,好像低头看了看一张纸条,然后走出监控器的视野。关于那张纸条,布里斯托在括号里补充了一句:上面可能写着地址或什么指示?
斯特莱克砰地关上办公室的门。
同一台监控器的监控录像显示,没过一会儿,凌晨两点十二分,那个神秘人原路返回并飞快地跑过监控镜头。还有一个黑人在跑,可能是望风的同伙?或是偷车贼?这时,附近的汽车警报声大作——布里斯托写道。
“没事吧?”楼下的平面设计师怨声怨气地喊道。
最后一段监控录像显示,兰德里死后的那天上午,格雷律师学院广场附近的一条路上,出现一个走路的黑人。模样非常像那个神秘人,仍然蒙着脸——布里斯托写道。
由于女孩靠在办公室的门上,为避免不小心碰到她,斯特莱克用指尖推开门,领她进了办公室。
斯特莱克忘了有只眼睛是肿的,随手揉了揉双眼,结果疼得龇牙咧嘴。他真的筋疲力尽了,感到头晕目眩,焦躁不安。疼过之后,他咕哝着长叹一口气,仔细想了想刚才看到的内容,毛茸茸的手里握着一支笔,随时准备做些批注。
“进来吧……”
在为其提供烫金精美名片的律师事务所,布里斯托也许会冷静而客观地看待法律,但信封里的材料只能使斯特莱克更加确信,在个人生活方面,这个客户偏执得不可理喻。布里斯托认定凶手就是那个神秘人,但无论他这么认为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内心深处他对那个神秘的男性黑人嫌犯怀有深深的恐惧,还是出于其他什么更加不为人知的原因——警方都不可能不调查那个神秘人及其同伙(可能是望风的同伙,也可能是偷车贼),而且肯定有确凿的证据排除了那个神秘人的嫌疑。
在他们的脚下,楼下办公室那个古怪、孤僻的平面设计师大声喊道:“上面怎么了?”紧接着,楼上又传来听不太清的嘟哝声。楼下酒吧的老板住在斯特莱克办公室上方的阁楼里,此刻正在睡觉。他们打搅了酒吧老板的美梦,甚至可能把他吵醒了。
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看第二页。
“见鬼——对不起!”斯特莱克的声音在楼梯井回荡,“我没看见你——没想到门外会有人……”
在接待处值夜班的保安是德里克·威尔逊。一点四十五分,他感到肚子不舒服,去了后面的厕所,在里面待了大约一刻钟。因此,卢拉出事前的十五分钟里,她楼下的大厅完全无人把守,任何人都可以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直到卢拉坠楼,威尔逊听到唐姿·贝斯蒂吉的叫喊才从厕所出来。
女孩痛得缩成一团,靠在办公室的门上,轻声抽泣。她身体倾斜,一只手从外套领口伸进衣服里面,捂着胸部。看她的样子,斯特莱克推断自己刚才抓住的,是对方大而结实的左侧乳房。浓密而亮丽的金色卷发把女孩涨红的脸蛋遮住了大半,但斯特莱克能看见泪水正从那只没被遮住的眼睛里流淌下来。
如果那个神秘人在一点三十九分经过奥尔德布鲁克路和贝拉米路的十字路口,他到达“肯蒂格恩花园”时刚好赶上这个天赐良机。
斯特莱克承受住了撞击。听到一声尖叫后,他本能地做出了反应:飞快地伸出一条长臂,连衣服带肉,一把抓住对方身上的某个部位;听到第二声尖叫——疼痛的尖叫后,他猛地一拽,把女孩拉回坚实的地面。女孩的尖叫声仍在几面石墙之间回荡。斯特莱克听到自己大喊了一声:“天哪!”
“他怎么知道保安在厕所的?”斯特莱克揉着额头,嘀咕道,“他能透过大门,看到里面的情况?”
二
我找德里克·威尔逊谈过话。他会很乐意把知道的情况告诉你。
这次不再是擦身而过了。一个十六英石 重、衣冠不整的男人冒冒失失地冲出来,重重地撞到罗宾的身上。罗宾被撞得重心不稳,猛地向后倒去。她的手提包脱了手,两条胳膊一阵狂挥,整个人眼看就要掉下高度足以致命的楼梯井了。
这句话底下留着那名保安的电话号码。我敢打赌,你肯定给他钱了——斯特莱克想。
罗宾边想边慢慢地走到玻璃门前,然后伸出左手(在昏暗的楼里,她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失去了光彩),准备去开玻璃门。但没等她碰到门把手,玻璃门就猛地打开了。
斯特莱克放下笔,用夹子把布里斯托的材料夹到刚才的文件夹里,然后关掉台灯,一瘸一拐地走到楼梯平台处的厕所。小完便,对着破洗手池刷完牙之后,他回到办公室,锁好玻璃门,设置好闹钟,脱掉衣服。
罗宾一动不动地站着,微张着嘴,感到无比惊讶。认识她的人谁也不会理解她此刻的心情。罗宾打小就有一个梦想,但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哪怕是马修。没想到,今天居然梦想成真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恩赐(她认为这也跟那天的幸运、马修以及那枚戒指有关,尽管仔细想想的话,这几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借着外面路灯的光线,斯特莱克解开带子,小心翼翼地从发痛的残肢上卸下义肢,取下已经薄得不起作用的胶垫,然后把义肢放到正在充电的手机旁,熟练地钻进睡袋。他在睡袋里头枕双手,盯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正如他担心的那样,虽然身体极度疲惫,大脑却异常亢奋。而且,旧伤又开始发作了,疼痛难当。
罗宾抢在大门关上之前进了黑乎乎的楼梯井。楼梯井中间有台小得像鸟笼的老古董电梯,围绕电梯盘旋而上的,是同样古老的金属楼梯。罗宾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以免高跟鞋跟卡进金属台阶的缝隙里。二楼楼梯口有扇门,门上挂着镶有边框、贴有保护膜的广告画,广告画上面写着“克劳迪制图工作室”几个字。罗宾经过那扇门,继续向三楼前进。一直走到三楼的玻璃门前,她才终于发现雇主是做什么工作的,因为在中介公司,谁也没跟她提过雇主的情况。眼前的玻璃门上刻着大门外门铃旁那张纸上的那个名字:C.B.斯特莱克,而名字下方刻着“私家侦探”四个字。
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罗宾伸手正要按门铃,黑色的大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一个女人冲出来。刹那间,两人四目相对,并都做好了相撞的准备。这个幸福的早上,罗宾的感觉异常敏锐。只是匆匆一瞥,那张白皙的脸就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她们成功地避开对方,几乎是擦身而过。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人急匆匆地冲上街,拐了个弯,消失在视野中后,罗宾觉得自己能清晰地回忆出那人的模样。她之所以对那张脸印象深刻,不仅是因为那人容貌出众,更是因为那人表情极为奇怪:怒气冲冲却又一脸快感。
昨天晚上,他还住在伦敦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有美女相伴。那美女美得不可方物,见到她的所有男人,无不对斯特莱克既嫉妒又怀疑。
罗宾看了看表。她一如往常地考虑到可能迷路而多留了些时间,所以早到了一刻钟。她要找的办公楼就位于十二号咖啡酒吧的左边,黑色的大门看着毫不起眼。三楼对应的门铃旁,用胶带粘着张破烂的格子纸,纸上写着办公室主人的名字。换作平时,手上没戴闪闪发亮的新戒指,她可能会对眼前的景象心生鄙夷。但今天,脏兮兮的破纸和斑驳的大门就像昨夜的那三个流浪汉,让她觉得充满诗情画意。罗宾又看了看表。蓝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看得她心脏怦怦直跳——真想一辈子盯着这颗蓝宝石啊!在一阵巨大的幸福中,她决定提前上楼,向雇主表现自己的工作热情,尽管这工作毫无价值。
“你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哎呀,布鲁依,难道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吗?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
罗宾穿过名为丹麦胡同的小巷,来到一条小街上。小街两旁尽是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商铺,橱窗里摆满各种音乐器材:吉他、电子琴以及各种跟音乐有关的小玩意儿。这条街的路面也有个大洞,用红白相间的路障围着。看到罗宾经过,身穿反光服的工人们吹起挑逗的口哨,罗宾假装没听见。接着,她几乎是在无意间发现了此行的目的地。
斯特莱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搬过去同住是个错误。他们早就试过了,结果闹得一次比一次厉害。
道路施工处围的金属路障和蓝色隔离墙遮住了纸上所画的半数标志物,使罗宾认路的难度大大增加。她沿着一栋高耸的办公楼,穿过破损的路面,朝丹麦街的大致方向前进。根据纸上标注,此楼名为“中央大厦”。往上看去,整栋楼好像一块巨大的华夫饼,表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一模一样的格子窗。
“哎呀,我俩已经订婚了,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一块住呢?”
打零工最烦人的是老得找那些工作地点。来伦敦之前,她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生活。和那个小镇相比,伦敦显得又大又复杂,令人找不到北。马修告诉她,别到哪儿都捧着城市街道图,让人以为是外地来的游客,好欺负。所以,她经常借助粗糙的手绘地图找路。这些手绘地图是临时工中介公司的一个人给她画的。不过,她并不认为这能让自己看着更像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她曾信誓旦旦地说,在经历了差点永远失去他的绝望之后,她已经彻底改变,就像他永远改变了那样——只剩下了一条半腿。
罗宾边看右手上的一张纸,边避开正在施工的路段,在牛津街择路而行。一路上,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不管按照什么标准,罗宾都算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曼妙;快步疾走时,略带金黄的红色长发犹如波浪上下起伏;因为寒冷,白皙的脸庞冻得红通通的,更显妩媚。她将开始为期一周的文秘工作,今天是第一天。自从来伦敦和马修同居后,她一直四处打零工。不过,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用她的话说,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机会正在等着她。
“我不要戒指。别傻了,布鲁依。你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新事业上。”
罗宾觉得,这是史上最完美的求婚。马修甚至准备了戒指,装在衣服口袋里。这是枚镶着两颗钻石的蓝宝石戒指,此刻就戴在她手上,大小正合适。进城的路上,她把戴戒指的手搁在腿上,一直盯着那枚戒指。现在,她和马修有故事可说了——一个有趣的家庭故事,可以讲给孩子们听。在这个故事里,马修的计划出了岔子(她很高兴马修做了计划),但最后灵机一动,完成了求婚。她爱台阶上的流浪汉、空中的月亮,和单膝下跪、紧张不安的马修;她爱厄洛斯雕像、破旧的皮卡迪利广场和他们返回克拉珀姆的家所坐的黑色出租车。她已在伦敦住了一个月,但尚未喜欢上伦敦。不过现在,她几乎爱上了伦敦的一切。地铁里,她周围挤满了脸色苍白、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上班族。就连他们似乎也染上了戒指的光彩。她用拇指摩挲着戒指的白金底部,出了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走进三月寒冷的阳光中。想到可以在午餐时间去买几本新婚杂志看看,她不由感到一阵兴奋。
斯特莱克不由地闭上双眼。没必要回忆今天以前的事。她又说谎了,而且这次事关重大。斯特莱克再次回顾了事情的经过,就像生怕自己会犯什么低级错误,再次核算很久以前的账目一样。他强打起精神,回想夏洛特的一系列恶习:老是改变日期,拒绝去看药剂师或医生,一让她做出解释就暴跳如雷;根据完全子虚乌有的所谓证据,突然提出分手。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他终于对夏洛特也有了深刻了解:谎话连篇,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挖苦人、考验人。
半夜十二点多,在皮卡迪利广场中央爱神厄洛斯的雕像前,处了很久的男友马修向她求婚了。征得同意后,欣喜若狂的马修坦白道,他本打算在他们刚吃了晚餐的那家泰国餐馆求婚的,可没想到旁边坐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闷声不响,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所以,他提议去黑魆魆的街上逛逛,但罗宾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俩明天都得早起。最后,马修灵光一闪,带着一头雾水的罗宾向厄洛斯雕像走去。雕像的台阶上,三个流浪汉缩着身子,挤在一块,轮流喝着一瓶像是工业酒精的东西。马修本是慎重的人,那天却一反常态,在寒风中单膝下跪,当着三个流浪汉的面,向她求婚了。
“你他妈的竟敢调查我!竟敢像对待嗑药的新兵蛋子那样对待我!我他妈的不是罪犯,你应该爱我。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连这句话都不相信……”
一觉醒来,罗宾·埃勒克特深信自己会一辈子记着这一天。虽然在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也算见过世面,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但夏洛特撒谎成性,爱上她、和她同住,意味着会慢慢被谎言包围,得为了真相而拷问她,得想方设法才能获知实际情况。自步入青春期开始,斯特莱克就得调查个不休,就得通过蛛丝马迹挖掘事情的真相。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爱上一个张口就说谎的女孩(对她来说,说谎就跟其他女人呼吸一样简单),还爱得这么深,这么久?
一
“结束了。”斯特莱克对自己说,“必须得结束。”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他暂时还不想把这事告诉安斯蒂斯,也没勇气告诉其他任何人。伦敦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他们会热情地接待他,为他准备客房,拿出冰箱里的食物款待他,耐心地安慰他,热心地帮助他。但要想享受舒适的床铺和可口的饭菜,就得付出代价:一等身穿干净睡衣的孩子们上床,就得坐到餐桌旁,开始重温那翻天覆地的最后一次吵架,并忍受朋友的妻子或女友喋喋不休地为他打抱不平,对他表示同情。相比之下,他宁愿选择独自哀伤,哪怕为此吃泡面、躺睡袋。
最不幸的是曾经幸福的人。
斯特莱克两年半以前失去右脚,但他现在仍能感觉到那只脚的存在。那只脚就在睡袋里,他可以随意活动那五个不复存在的脚趾。虽然累得筋疲力尽,但斯特莱克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入睡。睡着后,他做了一个又一个梦,而每个梦里都会出现夏洛特的身影:美若天仙,骂骂咧咧,阴魂不散。
在厄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