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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完美的销售点

“我们会的。”我答应他,这天我们确实过得很不错。

“不用找了,”他看我浑身摸零钱便说道,“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

“我得走了,回见。”他把手伸进夹克的口袋里,拿出一团纸币,递给我 10 美元。

如今我在地铁站外合法工作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有几次我在地铁站里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其中一两个人对我做出挑衅的表情,但我无视了他们。其他员工对我都不错,他们知道我是在做正经工作,只要我不去骚扰别人,他们就不会管。

还没等我开口,他就站起身来看了看表。

我和 Bob 也不可避免地得到了附近其他《大志》销售员的关注。

“谢谢。”我回答,同时极度想知道他到底是谁。

我还没有天真到认为在街头工作总是充满甜蜜和阳光。在街上讨生活才不会这样美好,那儿不是一个互相照顾的“社区”,而是一个人人都争当第一的“世界”。但是,至少一开始,绝大多数《大志》杂志的销售员看到我这个新人的肩膀上坐着 Bob 时,都会表现得很客气。

他笑着说:“酷,你们俩看起来真像一对亲兄弟。就好像你们注定要属于彼此。”

街上有很多销售员带着狗,其中有一两个很有名气。但是就我所注意到的,科芬公园——或者伦敦的其他地方——此前从没有一名《大志》销售员会带着猫。

“呃,天呐,让我想想。”我算了算说道,“我们是去年春天走到一起的,到现在差不多有一年半了。”

一些销售员对我们相当友好。他们会过来逗 Bob,问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有什么来历。

“你们俩在一起很长时间了吗?”他问。

当然,我依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Bob 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是一只神秘的小猫。他似乎总能让每个人都喜爱他。

他蹲着摸了 Bob 几分钟。

当然,人们对我并没有兴趣。每天看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总是:“Bob 今天还好吗?”从没有人会问我过得怎么样。不过没关系,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我知道这种融洽不会长久,在街上讨生活从来都如此。

他看着确实很眼熟,但我死活想不起他的名字。我特别想问问他是谁,但那样太失礼了。幸好我最后没有问。

“这猫真酷。”他带着一种大西洋彼岸的口音。

因为有 Bob 在身边,我发现情形好的时候可以销售 30 本杂志,有时甚至能达到 50 本。根据杂志社的定价每本 2 英镑来计算,总收入很可观,特别是有些人还会给我(也许通常是给 Bob)小费。

他从旁边走过,一眼就看到了 Bob,然后停下脚步笑了起来。

一个初秋的傍晚,Bob 坐在我的背包上,尽情地享受着当天的最后一缕阳光。此时,一对穿着考究的情侣路过地铁站。根据他们的着装,我猜他们是要去剧院或歌剧院。男士穿着晚礼服,打领结;女士穿着一条黑色丝质连衣裙。

2008 年初秋的一个早晨,一个衣着光鲜华丽的家伙走了过来。他有一头漂白的金发,穿着牛仔裤和牛仔靴,我能看得出他穿的皮夹克和裤子都价格不菲。我肯定他是一个美国摇滚明星,而他看起来的确像某个明星。

当他们停下来盯着 Bob 看的时候,我说:“你们俩看起来非常时尚。”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一直在地铁站外卖杂志,时间过得飞快。这份工作和卖艺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的目标客户包括中老年女性、成群的女学生、同性恋,当然还有各式各样的过路人。

那位女士笑了笑,男士则无视我。

Bob 和我实际上挣得比卖艺的时候更少,但工作稳定下来之后,我认为这是值得的。我现在在街头合法工作,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如果被警察拦住,我可以出示我的上岗证,然后平安无事地走开。从那次被交警逮住之后,这对我来说意味着很多。

女士说:“他真漂亮。你们在一起很长时间了吗?”

等把手里的这些杂志全都卖完,我才能还清欠款并且买进新杂志。钱只能这样慢慢积攒。

我答道:“有一段时间了。我们是在大街上遇到了彼此。”

在试着销售《大志》的这段时间内,我仍然过着糊口度日的生活。周一到周六晚上挣到的钱会在下个周一彻底消失。在最初的几周里,每周一我的兜里就只剩几块钱。如果能看到萨姆,我会求她先给我 10 本杂志,等我挣到钱马上还给她。只要是信任的销售员她都会帮忙,在我异常窘迫的时候,她帮过我一两次,几个小时后我就把钱还给了她。我知道垫付杂志钱的并不是《大志》,而是她本人,这样才对其他人公平。

“真不错。”那位男士说着,突然掏出钱包,拿出一张 20 英镑的纸币。

这需要一段时间来找到平衡点。

还没等我把手伸进兜里找零钱,他就向我挥挥手说:“不用找了。”随后笑着看身边的女伴。

还有一点就是,每期杂志的质量也有巨大的差异。有时内容很有趣,有时又很无聊,尤其是封面没有知名电影明星或摇滚明星的时候,杂志很难卖出去。

女士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猜他们是初次约会,她明显对这一阔绰的举动很有好感。

当然也有生意不好的时候,这是肯定的。《大志》杂志没有卖不完无条件回收一说。这就意味着,如果你买了太多的杂志,可能会损失惨重。没人愿意在星期六晚上时手里还囤积着 50 本杂志,因为星期一新的一期杂志就出版了。但是如果你买的杂志太少,就有可能会因为过快销售一空而失去潜在的买家。从理论上来讲,这和经营一家大商场没什么区别。

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那位女士斜靠在男士身上,挽着他的胳膊。

对于一个浑浑噩噩十年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我不擅长算账,赚到的钱仅仅可以糊口度日。所以这次我应付新需求的方式让自己都感到惊讶。

这是不是真币我都不在意了,要知道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 20 英镑。

跟 Bob 在一起让我懂得了关于责任的意义,但是为《大志》杂志工作让我对这个意义的理解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如果不负责任就挣不到钱。如果挣不到钱,我和 Bob 就没饭吃。所以从最初的半个月开始,我就不得不像做生意一样经营自己的销售点。

为期两周的试卖接近尾声。我发现科芬公园地铁站非但不是一个“噩梦般”的销售点,而且对我和 Bob 来说实际上是一个理想地点。所以两周的试用期结束后,萨姆要把我们挪去固定的销售点时,我有些失望。

我们上午就要到岗,一般会工作到傍晚七点左右。卖完这一批才会离开。

但是我并不感到惊讶。《大志》销售员群体有一个特点,大家互相都知道对方卖得好不好。每个人都能从协调员的表格上查到别人进了多少杂志。你可以看到有谁在成捆地购买杂志,也能看到他们究竟卖了多少。在试用的半个月里,他们都看到我买了很多杂志。

前两周的星期一到星期六,Bob 和我都在科芬公园工作,我们待在那里直到卖完一批杂志。接着,每个星期一早晨,新的一期杂志会再送过来。

我明显获得了许多销售员的关注。第二个星期,我注意到他们对我们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微妙但明显的变化。

这份工作对我和 Bob 的生活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影响,它使得我们的生活更有规律。我有了一份从周一到周五(实际甚至是到周六)的正经工作。

在我们两周的试用期结束后,萨姆说我们俩该去另一个销售点了。新位置离车站不远,在尼尔街和修士花园的转角处,一家名为“尺寸”的鞋店外面。

我没有做过多少正确的选择。在过去的十年里,我浪费了许多机会。然而成为《大志》销售员仅仅几天,我就确定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我有一种明显的感觉,虽然我和 Bob 把“噩梦般”的销售点经营得很好,但其他销售员并不会对我们表现出善意。不过这一次我什么都没说,坦然接受了。我对自己说:“直面挑战,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