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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历史氛围

才刚消逝的时光一直是小说家喜爱的主题之一。菲·韦尔登的《女性朋友》就是这类不胜枚举的作品之一。但是,描写最近的过去毕竟与描写前一个世纪的风貌有所不同,更何况前人早已留下许多记叙他们自己时代的杰出作品。要谈刻画十九世纪的男男女女的话,二十世纪后期的小说家怎么能比得过查尔斯·狄更斯或是托马斯·哈代呢?当然是不可能的。当代作家能做的,是以二十世纪的视野来关注十九世纪的行为,或许这样可以揭示出一些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不了解、宁可压抑或干脆理所当然地接受的事。

萨克雷写这段话时约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对我们来说,他执笔之际和他所描写的年代都是一般遥远;然而,萨克雷很明显地想要营造出一种幽默,甚至还有点淡淡的怀旧情绪。对于萨克雷和他的读者来说,铁路时代早在他所处的那个世纪前十年到四十年代之间就开始了,所以,他一提到马车那相对缓慢的速度,一下子就让读者联想到以前那种悠闲的生活步调。和我们相比,萨克雷时代的读者想必更能体会作家笔下描写马车车夫的假发、帽子等细节所传达的时代特征。

如果我们在不明上下文的情况下读到选自《法国中尉的女人》里的这个段落的话,想必我们会对小说写作的时间一头雾水。因为这一段烘托出来的,正是小说设景地——海滨胜地莱姆——的那种亘古不变的氛围:渔人、渔网、龙虾笼子、海边漫步的人;读者拿捏不准时间尺度,还因为这一段也符合盛行于过去两百年里的写实小说风格。在此,对海边情景的描述是从查尔斯的角度——在他前往挖掘化石的旅途上——来观察的;这些记叙还算灵巧地点出小说到此为止的叙述焦点:在一个暴风雨天气里,他在科布遇到的那个神秘女子的身份。只有那个略显过时老套的字眼“轻快跳跃的”(2)才让读者发觉这一段可能出自某部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或是当代某部模仿那个时代风格的作品。

当目前这个世纪才刚开始十几年时,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六月早晨,一辆大型私家马车驰骋过来,停在位于奇斯威克街上的平克顿女子学院那道大铁门前;马车由两匹佩着耀眼挽具的肥马拉着,胖硕的车夫戴着假发和三角帽,车速约是每小时四英里。

与第一段不同,第二段把文章作者及读者和小说情节的时间距离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小说所描述的事件发生在一八六七年,离福尔斯执笔的年代正好相隔一百年。在小说里,服饰是体现时代的首要标志(在诸如“古装剧”、“历史言情小说”(3)之类畅销文学中尤其如此);通过历史研究,就像福尔斯做的那样,我们可以复原那时候人们的服饰细节。然而,查尔斯的服饰配备对他以及他的同时代人蕴含的意义(他的衣着打扮显示他是个行事守度、尊礼严谨的绅士),现代人未必能够体会:我们可能会觉得查尔斯穿着全副行头,不但不方便,还不切合实际用途,也让读者对所谓的维多利亚时期的价值观产生疑问。

第一个在小说里以令人信服、细腻的笔触来再现历史氛围的作家是瓦尔特·司各特爵士。他写下了《威弗莱》(一八一四年)以及《密得洛西恩监狱》(一八一六年)之类关于十七、十八世纪苏格兰的系列小说。这些作品被称为“历史”小说,不但因为书中刻画的是历史人物及事件,更因为它们栩栩如生地把过去的文化、意识形态、行为举止和道德规范再现出来;它们把过去寻常百姓的“生活全貌”翔实地刻画出来。司各特的这个做法对后世小说的发展起到重大的影响。有人曾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在当时可谓一种描写当下的历史小说。许多那时的作品——比如,《米德尔马契》、《名利场》——背景时间其实都早于小说着笔的当下,都退回到小说作者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以便凸显出社会文化变动的现象。当代读者少有能注意到这个良苦用心的。举个例子,让我们看看《名利场》的开头句子:

这两个段落之间的视角转变——从第一段中对过去富有想象的重塑,到第二段里公开指出当下与过去的时空距离——这是福尔斯在这部小说里最为别出心裁的手法。在原来的小说里,本章选段是这么接下去的:“喏,我们大可以开怀畅笑。但是,这种得体的衣着与舒适的衣着之间的差距中,也许有值得我们钦佩的地方。我们再一次碰触到关于这两个世纪之差异的核心争论:责任到底会不会驱使我们前进?”原文里,“责任”一词上端有个星号,读者的目光随它落到一个注释上,注释引述的是真正的维多利亚时期女作家乔治·艾略特论述责任的观点。查尔斯最终一偿心愿、与神秘女子萨拉共度春宵之后,故事叙述里出现了十分鲜明的提示,来提醒读者福尔斯是个摹仿十九世纪小说风格的二十世纪作家。激情过后,查尔斯的心情被描写为“就像一座宁静穹空下的城市突然被原子弹击中一般”,这是作者故意犯的时代错误。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其写作年代之间的距离揭示出来,不可避免地会连带揭示出历史小说的虚构性;不仅如此,这也暗示所有的小说都是虚构的。没过几页,福尔斯就在这部小说中写道:“我正在诉说的这个故事全部都是出自假想。我创造出来的这些人物只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法国中尉的女人》不但是一部关于过去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关于小说写作的小说。对这类作品我们有一个特别称法:“元小说”。我以后(在第四十六章)会详细解释这个名词。

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一九六九年)

(1) Baedeker,十九世纪德国出版商。

他那副样子肯定会让你忍俊不禁,因为他可是有备而来,种种装备一应俱全。他穿着结实的钉靴,帆布绑腿;绑腿裹住法兰绒诺福克马裤。他身上穿一件紧而长得可笑的外套来配马裤。他头戴一顶淡棕色的帆布宽边帽;手里拿着一根粗壮的梣木手杖,那是他在来科布的路上买的;他的背上还有一个宽大的背包,从里面你也许可以倒出一大堆已经很重的物件,像各式锤子、包装用品、记事本、药片盒、扁斧还有一些没有人说得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比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那股井然有序精神更令我们费解了。最明显的例子(也是最滑稽不过的)莫过于那些贝德克尔(1)早期的旅游指南里慷慨、热心罗列的旅行者须知。我们不禁要问了,这样旅行还有何乐趣可言呢?以查尔斯的例子来说,他怎么就没想到,轻便的衣着会舒服得多?有戴帽子的必要吗?在卵石累累的海边,那双结实的钉靴,难道不像冰鞋吗?

(2) 原文为elastic,当代用法里,该词用来形容步伐已不常见。

大堤那天可热闹极了。渔人们忙着给船体上焦油堵漏、补渔网、修理蟹笼和龙虾笼。堤上还有一些上流人士、赶早的访客和当地居民;他们在波澜迭起却已经平静下来的海边漫步。查尔斯注意到,人群中没有那个注视着大海的女人的踪影。他也没再多想那个女人或是科布防波堤,而是迈开轻快跳跃的步伐——不同于通常他在城里的那种无精打采的步子——沿着韦尔克利夫斯山崖下的海滩向目的地走去。

(3) bodice-ripper,以英雄救美为主题的言情小说,通常以历史为背景。“bodice”原意为“女子紧身胸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