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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人物介绍

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再见,柏林》(一九三九年)

“哈-啰-唔,”她沉着嗓子,撅起小巧诱人的樱唇,看起来好像要亲吻话筒似的,说:“Ist dass Du, mein Liebling?(1)”她的嘴张出一个甜美的痴笑。弗里兹和我就坐着,看着她,仿佛是在戏院看一场演出似的。

毋庸怀疑,人物是小说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他的叙述形式(例如史诗),其他的叙述媒介(例如影片),都能够讲述故事;但它们都比不上欧洲传统小说在刻画人性时那般丰富多样,那般细腻地呈现人物的心理深度。然而,人物或许是小说艺术的诸多复杂方面中,最难用技术词语来进行讨论的一点。这原因在于小说包含太多不同类型的人物,而且,展现人物角色的方法又不计其数:有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有平板的或是丰圆的人物;有刻画其内心的人物,如,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达洛卫夫人;有依据别人的视角、从外界观察的人物,例如,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的莎莉·鲍尔斯。

她在拨电话时,我注意到她的手指甲涂成翠绿色;这个颜色选得真不好,因为它让人把目光投向她的手——她的手因为抽烟染上黄渍、脏得像小女孩的手。她肤色很黑,就跟弗里兹的同胞姐妹似的;她的脸蛋又细又长,粉擦得死白。她有一双圆滚滚的褐色眼珠,眼珠颜色应该要再深一点,好般配她头发以及眉笔的颜色。

莎莉·鲍尔斯是轻快的人物速写故事集《再见,柏林》里的女主角;这个故事曾成功地改编为舞台剧、电影(《我是一部相机》)、舞台音乐剧和音乐剧电影(《餐馆》),所以我们心中早已深深植根了莎莉·鲍尔斯的形象。乍一看,这个女主角会变得这么有名,倒有些不可思议。她的容貌并不出众,也不特别聪慧;作为歌唱艺人,她的才艺又不怎么精彩。虚荣、轻率、以男女性关系来交换钱财。尽管如此,莎莉·鲍尔斯还是保有一股令人怜惜的天真和脆弱;在她的炫耀自负与生活实况之间产生了一道鸿沟,滑稽的喜剧感也因而油然滋发。她的故事背景是魏玛德国时期的柏林,就在纳粹上台之前,这也更加引发读者的兴趣。租住在简陋的房子里,莎莉梦想着名声与财富,轮换着一个又一个品行不端的保护她的情人;她以直白露骨的方式来恭维、利用别人,还撒谎骗人。莎莉代表了那个即将灭亡的社会的自欺、愚蠢。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把我一个人留下、单独和这个男人在一起!”莎莉高声说道,“不然的话,他会由电话那头来引诱我的。他可是个热情澎湃、难以抗拒的家伙。”

介绍人物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旧小说里常见的)描述人物的外表,给出他的生平概要。乔治·艾略特写的《米德尔马契》一书里,对多萝西娅·布鲁克的介绍就是这个方法的极致表现:

“没问题。在这儿哪。”弗里兹望着我,说,“克里斯,咱们到另一间房去。我有事找你。”显然,他迫切地想知道我对莎莉——他的新女友——的第一印象。

布鲁克小姐的美,被她那质朴的衣衫衬得更加出色。她的手和手腕是那么地精致,就算她穿的服饰衣袖再怎么没有样式,她总显得像是意大利画家眼中的圣母那般端庄雅致。虽然她的衣服样式在简单中透着乡气,但是却把她的侧面、身高、仪态衬托出一股尊贵,给人一种古典优雅的印象,仿佛在报纸里读到一段圣经经文的引述或是经典诗歌的节选。人们都说她非常聪明,但是却还会补上一句,她姐姐西莉亚更懂得常识。

“介意我用一下电话吗,甜心?”

像这样的叙述还延续了好几页。这种方法不错,但它比较适合一种步调缓慢悠闲的文化,比较不适合我们现在的文化品味。现代小说家通常倾向让人物的细节信息慢慢地、通过多变的行为与话语浮现出来。不管怎样,小说里的所有叙述都是具有选择性的;所需的基本修辞法是提喻,以局部指代全体。乔治·艾略特和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两人都通过聚焦女主人公的手和脸庞,来让读者想象她们其他的外表特征。巨细靡遗、毫发不差地描述莎莉或多萝西娅的外表、心理特征势必会占用好几页的空间,甚至耗掉一整本书的篇幅。

莎莉笑了出来。她穿着黑色丝质裙装,肩上披着一件小披风,头上还时髦地斜戴着一顶门童那样的帽子,她说:

服饰一向能显示出人物的个性、社会阶层和生活形态;尤其是在莎莉这个好夸耀自己的人身上更是如此。比如,她那黑色的丝质披风(轻便的午后访会时穿的)透露的是,她迫切地想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打扮夸张(披风)以及不乏挑逗调情的意味(这本书里还常提到她戴的门童高帽;那种高帽让人想到性别错乱、性别暧昧、变装癖等等)。这些特点马上都被她的言词行为再次强调出来。比如,借打电话为由,她把自己近来的艳遇讲给男性友人听;在这个场景里,叙述者顺势描绘了莎莉的手和脸庞。

“才不是呢,”我说,“弗里兹是我这辈子里,唯一叫我克里斯的人。”

亨利·詹姆斯所谓的“场景刻画方法”——他反复劝勉自己“戏剧刻画!戏剧刻画!”——力求达到的效果就是这样。不同的是,詹姆斯心里想的是以舞台为范本,而伊舍伍德则是属于与电影一起成长的第一代作家,电影的影响表现在作品里。《再见,柏林》的叙述者说“我是一部相机”,他想的是一部电影摄像机。如果说多萝西娅是静静地摆着姿态,好让别人用文字为她绘就画像,而且实际上也被比作油画中的人物;那么,莎莉则是通过行动来展示她自己。我们可以试着把这一段分拆成一连串的电影画面:莎莉,身穿黑色丝质外衣,摆个姿势;两个男人很快地互换眼色;莎莉拨电话时,镜头拉近到她涂成翠绿色的指甲上;又一个近距离画面定在莎莉浓厚、拙劣的妆容上,她跟情人说话时,脸上表情矫揉做作;还有,两个镜头快速地带过这两个男人盯着看莎莉做戏的神情。

“才半个钟头吧,我猜,”弗里兹懒懒地故意拉长音调,以一派主人腔调中又藏不住高兴的声音回答。“请容我介绍,这是伊舍伍德先生;这是鲍尔斯小姐。大家都叫伊舍伍德先生为克里斯。”

无疑地,这或多或少说明了为什么莎莉·鲍尔斯的故事能够成功地搬上荧幕;然而,纸页之间还是有无法演绎出来的文学兴味。一提到莎莉的名字,我首先想到的是一双污秽的手配着鲜艳翠绿的指甲。在影片里你可以展示这些鲜绿的指甲,但是你无法再现叙述者那句评语,“这个颜色选得真不好”。“选得真不好”讲的就是莎莉·鲍尔斯的命运;在影片里你还可以让镜头带出莎莉手上的烟渍和污垢;但是,也只有叙述者能告诉我们,那双手“脏得像小女孩的手”。在世故魅惑的表象之下,藏着孩童般的特质;这就是为什么莎莉·鲍尔斯是个让人难忘的角色。

“等我好一会儿了吧,弗里兹亲爱的?”

(1) 德语,是你吗,我最亲爱的?

几分钟后,莎莉总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