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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心灵顿悟

选自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段落,描述的是一项竞技活动,但是,值得关注的不是后来的结果(最后主人公到底有没有赢那个洞,我们也不得而知),而是这个时刻的紧张激烈。“兔子”哈利·安斯特朗是个生活在美国小镇、干着毫无前景的工作、卡在一桩自从第一个孩子出世后就毫无激情和感情的婚姻里的小伙子。他尝试着逃离令人窒息的环境,却只不过又栽进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里。当地牧师埃克里斯邀他打一场高尔夫球,借机劝导他回到妻子身边去。孩童时期曾干过“球童”这活儿的兔子深谙球技,但是在这种情况压力下,他的第一杆“胡乱地挥向一旁,一个技术失误使得反常的上旋让球像一团粘土似地、丧气地从空中掉落下来,”而且,埃克里斯在边上唠唠叨叨,更让兔子无法把球打好。“你为什么要离开她?”“我告诉过你了。那个已经没有了。”“那个什么?你曾看见过那个东西吗?你确定它存在吗?……那东西是硬的还是软的?蓝色的吗?还是红色?有圆点吗?”被埃克里斯不分青红皂白的嘲弄式问句纠缠不休的兔子一言不发,只顾挥杆,总算最后打出一记漂亮的球,算是回答。

她把蓝灰色的裙子大胆地卷扎在腰边,后裙摆垂如鸽尾。她的胸脯又柔软又小巧,柔软小巧得宛如深色羽翼的鸽胸。可是她那亮丽的长发却带着女孩子气:她的脸,虽然稚气未脱,却透着股令人惊艳的尘世之美。

凭借心灵顿悟,小说达到了抒情诗的语言强度(大部分的现代诗歌展现的其实都是心灵顿悟);所以,顿悟式的描绘体现出丰富的修辞与音韵特色。厄普代克是个天资机敏的作家,他善于运用比喻修辞。这个选段里,在他还没有进入主题之前,他就通过轻松、生动地描绘一棵果树来展现场景——果树上“满布紧紧攥着拳头似的淡色花苞”,不但暗示这个时刻的对立情绪,更隐约预示张力的发泄。一开始描述这一杆的语言是直白、紧贴字面的:“他简单地把球杆举高及肩,一挥”,这话听起来倒挺像是专业高尔夫球玩家描述挥杆的说法。“那记击球的声音里有一股他没听过的单调与空洞。”把形容词“空洞的”以及“单一的”变形为抽象名词,这让句子多了一份奇异的共鸣(2)。接下来,语言转向比喻手法:“那球悬在远方,月色般的惨白映衬在暴风云层壮美的蓝黑色之下”,这个意象的宇宙天文色彩接着延展成为“沿着圆弧划过天穹,然后变成星状光芒,地面小点”。最大胆的比喻恰如其分地出现在最末:就在兔子以为他的球要停下来之时,它却“利用停顿,在地面上最后又弹跃了一下:球在消失进洞之前,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才又继续滚越最后一小段距离”。这种“联觉”手法把不同的感觉串联起来——“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如果在文中不是占着这么个高潮位置的话,或许对于一颗高尔夫球而言,有点过度发挥想象了。当兔子转向埃克里斯,胜利地大喊“就是这个!”时,他其实是在回答牧师刚才一直追问的,到底他的婚姻里少了什么的问题。然而,这几句形容高尔夫球的话(“在地面上最后又弹跃了一下”大可以是当代存在主义神学里的词句(3))倒也可以理解为具有某种宗教超验的暗示,它间接地批评了埃克里斯缺乏真正的宗教信念。或许,在兔子那声“就是这个!”里,我们也听到了作者理直气壮的满足感的回响,因为他凭借语言揭示了一颗精确击中的高尔夫球的璀璨灵魂。

从字面上来看,心灵顿悟就是显现。在基督教用语里,这个词表示圣婴耶稣基督向东方三贤显现自己降临的那一幕。后来脱离了天主教信仰的詹姆斯·乔伊斯认为作家是世俗的牧师,于是他用这个词来指称一种特定的创作过程:作家运用写作艺术,使得平淡无奇的事件或想法转化成某种亘古的美,就像斯蒂芬·戴达勒斯(1)——乔伊斯本人在小说里的化身——所说的那样:“最平凡的物品的灵性也在我们眼前显得璀璨异常。”现在只要描述行文中外界现实对观察者而言具有某种超验式的意义,就可以用这个词来宽泛地指称这类感触。在现代小说里,“心灵顿悟”起到的作用常等同于传统叙述体中决定性的事件或行动所起到的效果,它为整个故事或章节提供了高潮或消解了冲突。乔伊斯本人在这方面指明了道路。《都柏林人》一书中的许多故事似乎都以反高潮告终,以某种形式的失败、挫折或是微不足道的意外结束,但是其语言却使得这类反高潮转变为对主人公(或读者,或两者兼具)而言真理显现的时刻。在《青年艺术家的肖像》里,通过语体上的韵律节奏与重复,一个年青女子把裙摆高高拉起,涉着海水而行的景象,升华成为一幅具有世俗美感的超凡景象,目睹这一景象的主角便更加坚定地专注艺术——而非宗教——事业:

(1) Stephen Dedalus,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Ulysses)中的人物。

约翰·厄普代克《兔子,跑吧》(一九六〇年)

(2) 原文中hollowness(空洞)、singleness(单调)是由形容词hollow(空洞的)、single(单一的)加上词尾“-ness”构成的。

他们走到发球区,那块草坪高地旁边有一棵侧弯着的果树,树上满布紧紧攥着拳头似的淡色花苞。“让我先来吧,”兔子说,“你先消消气。”在愠意中,他倒是平心静气下来,心跳似乎停在半当中。除了从这麻烦堆里抽身而退,其他的事他都不在乎。他真希望天开始下雨。因为不想看埃克里斯,他只好盯着那颗放在发球区球座上的球看,那球似乎显得已经离开地面了。他简单地把球杆举高及肩,一挥。那记击球的声音里有一股他没听过的单调与空洞。挥杆而起的双臂促使他扬起了头,那球悬在远方,月色般的惨白映衬在暴风云层壮美的蓝黑色之下;这是他祖父喜欢的颜色,浓郁地渲染了东方的天空。球沿着一条笔直的线渐渐远去;球击中后,先沿着圆弧划过天穹,然后变成星状光芒,地面小点。球顿了一下,兔子以为它会就这么停下来,但他错了,因为它利用停顿,在地面上最后又弹跃了一下:球在消失进洞之前,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才又继续滚越最后一小段距离。“就是这个!”他喊道,然后转向埃克里斯,脸上挂着夸张的微笑,重复一句:“就是这个!”

(3) 原文为“the ground of a final leap”;leap可引申为leap of faith(信仰的飞跃)或leap of being(存在的飞跃),皆为存在主义哲学重要概念。原文以高尔夫球看似偏离洞径,却能匪夷所思地弹跃入洞,来比喻现代人之疏离信仰,源自缺乏勇气跳跃并跨过所谓理智思考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