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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味道的门把手

洗得干干净净,全身发烫。出门,必须来一根雪糕。在东北,冷饮是在冬天吃的,也就是为何这里大街小巷,满眼私人开的冷饮店;而南方,除了哈根达斯,是很少见到专门吃冷饮的地方的。

最令我心动的,还是听人描述的这番景象:室外是零下三十摄氏度,厚厚一层雪,牙齿都冻得发抖,但澡堂里,灯光温暖,人们赤身裸体悠然地走着,蒸完桑拿,搓澡巾擦过身,热水洒在皮肤上,有一丝丝淡淡的幸福甜味。

神奇的是,这里还可以看见马路边上一长串叫卖冰棍的景象。不需要冰柜,也不需要放在冷冻的泡沫盒里,凭借如此天气,直接马路上一摆!

可能因为这样的一次体验,我就开始怕冷了,来东北也特地选在夏天。有趣的是,几乎遇到的每个人都告诉我,东北最有意思的季节,是在冬天。

哈尔滨有马迭尔,长春有长春饭店小奶油,沈阳还有中街大果。买一根雪糕,在寒风里咬上幸福的第一口,头发如果没吹干,立刻就结冰,小姑娘额头上的刘海儿冻成一排。幸福的冬天,必须如此。

直到第二天,买了双极厚的雪地鞋,脚被捂得严实,我才感觉好些。过后两三年,到了冬天脚老隐隐作痛,后来才知,这就是冻伤落下的后遗症。真正痛过,才知保暖意义何在。

还据说,我们南方的羽绒服,在这里的冬天完全抵抗不了严寒,只有貂皮大衣才行。在东北,每个师奶的衣柜里都有那么一件貂皮大衣。

我只在北欧体验过一回。那次旅行,双脚被冻伤,因为穿的是单薄帆布鞋,还不穿袜子。走在零下十多摄氏度的冬天,突然疼到走不了路。那时候我对冻伤完全没有概念,勉强抬起脚,突然跌倒,脚底板神经发酸。

可东北朋友随即又告诉我:“冬天,那些马路上穿得跟雪球似的,一定是你们南方人!”因为东北室内暖气温度极高,其实一件厚实大衣,里面穿短袖,甚至无袖夏装都行。我想到了香港的夏天,热到要融化,北方人以为活不下去,可恰恰相反,不管去哪儿,都一定要带上一件外套。因为在香港无论哪里,只要是室内,冷气都开得十足!本来想买比基尼的,在崇光百货逛一下午,冻到打消了念头,直冲秋装专柜。

在极冷的环境下,不保护耳朵,的确一碰会掉下来的。小时候读小说,就是说有个穷人,冬天没鞋子穿,醒来发现脚指头都冻掉了,居然还没有知觉。

是了,同样的道理,即便冬天在恶劣天气下,出门逛街依然是可行的,因为东北各个城市都有巨大的地下商场,并且大得超乎想象。想起在大连时,有当地人这样告诉我:“如果有一天,你能走遍胜利地下街,那你对大连,也就有了一大半的了解。”

这恐吓,倒也绝非毫无根据。

在哈尔滨学俄语专业的东北姑娘,去俄罗斯当交换生后,回来告诉我,在那里的冬天还要猎奇!冻死了诸多酒鬼。晚上胆子大的话,跑街上,可见如此俄罗斯独有风景:酒鬼们一个个树桩一样,插在冰天雪地中站着睡觉。因为若是躺下,则如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马路边,成为酒鬼冰棍。

难以想象,零下三四十摄氏度,走在街上究竟会冷到何种程度。有个姑娘,外婆为了让她养成戴帽子保护耳朵、全副武装方能出门的习惯,打小就告诉她:“你看,门口开过去一卡车一卡车,装的全是耳朵。都是那些冬天不戴帽子,不听话就出门的小孩,他们的耳朵,手一碰就掉下来了!”

听这些神奇的冬天故事,对比南方,实在心生向往。

居然不少东北人还会举手,表示小时候做过类似的事。不过危险系数极高,搞不定,就有拿不下来,掉舌头的危险。

想想我们的冬天,一把辛酸泪。空调开到最高,还是不热,在室内穿着羽绒服依然瑟瑟发抖,袜子连套三条。读书岁月里,冬天早晨在教室写作业是极其痛苦的,双手僵硬,牙齿发抖。晚上,去上洗手间都要下定必死决心的!

据说东北人最爱对南方人开的玩笑,便是教唆:“喂喂,你试试看,在冬天伸出舌头,舔一下门把手,会是草莓味道的!”

至于洗澡,想到一件件剥下衣服,寒风萧瑟,写遗书的冲动都有!浴霸全部开启,敞亮如同天堂,人走进去,好似融入了万丈光芒,第一个洗澡的人,该是要具备多大的奉献精神。

当然,朋友曾一度忽悠的,诸如“你来东北,我们天天一块儿跋山涉水打匈奴”,用脚指头想,也绝不可信。

偶然下雪,虽然飘雪令人激动,激起罗曼蒂克的幻想,却又不似东北,地面积不起雪来,还易打滑,跌个狗吃屎,至于堆雪人打雪仗,做梦罢。

在哈尔滨听闻各类冬天故事,作为一个南方人,有的不可考究,只得当是奇谈。

在夏天怀念冬天,在冬天怀念夏天,真好玩。尤其在这个上海百年一遇四十摄氏度的夏天,看着冬天的照片,一股陌生感油然而起:“哦!冬天是什么?能吃么?”

哦!冬天是什么?能吃么?

为了这些,我决心今年冬天再次来到东北,心情若好,试下草莓味的门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