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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和新科学

然而,关于笛卡尔,其开创性和重要性方面与其说是他对确定性的主张,不如说是他用以处理古代怀疑论问题的方式。他运用的许多论证,都是经院哲学的熟悉手法,比如安瑟尔谟的“存在论证明”和阿奎那的“宇宙论证明”。但是,笛卡尔对后来所谓的“主体性” 的强调,在哲学史上具有真正的革命意义,这就是个人自己的思想和经验就像既定教义和其他权威(包括《圣经》)那样具有权威性。尽管由此得出的结论并不令人激动。笛卡尔最终证明了上帝的存在、维持了自己的信仰,他还确信自己确立了对每个人而言显而易见的东西,即周遭世界的存在。但是,他对主体性的强调,以及他运用数学方法证明理所当然之物的做法,为接下来两个世纪哲学上的诸多进步提供了基础。

还是说,所有这些无非都是鲁莽呢?怀疑方法本身会不会就是错误,只要采用就难免陷入僵局呢?或许,我们需要整套不可置疑的前提作为知识的“基础”,这个观念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可能的。或许,正如蒙田所说,所有知识最多只是可能、合理和有效。或许,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基础”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知识大厦,只有多重交织的网络。人们可能会像蒙田和怀疑论者那样主张,我们的知识永远不会是确定的(除非在极其微不足道的事情上或特殊的环境下)。或许,我们应该警惕:把数学确立为知识的典范,无论是对于笛卡尔及其追随者,还是对于古希腊人而言,都有非常大的危险。

主体性是哲学中经常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的观念,如今在我们看来,它不再是个洞见,更多是个问题。但是,当它应用于笛卡尔,我们可能注意到它包括某些重要特征。最重要的是,它提升了内在、内省的地位,强调心灵是包括思想的内在领域(应当宽泛地理解为包括所有“心灵”之物——情感、感受、欲望以及各种观念)。在最早的希腊哲学家那里,这种内在性观念并不明显,但是,随着毕达哥拉斯和苏格拉底对灵魂观念的强调,以及早期基督教的出现,它日益变得合理,最后在奥古斯丁那里达到顶峰。不过,这种“内在”领域仍然十分有限。在笛卡尔之前,它在整个中世纪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自那以后有了更多发展。当然,佛教甚至在毕达哥拉斯和苏格拉底之前就发展出了这种内在性。在佛教的八正道中,就有正念和正定。此外,开悟就是这种“内在”转变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自己存在的观念与上帝存在的观念相同,这是清楚明白的观念。不过,以下问题依然存在:难道不会是某个邪恶的欺骗者诱使人具有或看似具有清楚明白的观念?换言之,我们能够完全相信自己,难道我们不会仍然搞错了吗?或许,具体来说,我们会有意犯错。但是,我们会事事皆错吗?我们的感官证据要求世界存在,甚至这样的自然倾向也是错的吗?世界存在,这就是清楚明白的观念,我们无法对它进行合理的怀疑。

对于笛卡尔而言,主体性观念等同于内在性观念。不幸的是,这不是它的唯一内涵。主体性第二种内涵指称纯粹意见、个人信念,而非客观知识。当然,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观念可以回溯到古代人。(柏拉图常常在真正的知识与纯粹的意见之间加以区分,哪怕这些意见被证明为正确的。)第三,主体性也可以用来指称个人经验(这种经验可以设想“存在于”心灵之中),这意味着某种特定的视角及其局限。当然,对于笛卡尔来说,这种观念将超越这个视角及其局限。第四,主体性只是指称某种具体的立场,即文学中所谓的“第一人称立场。”这种含义可能被认为只是某种体裁设计(即,撰写的是 “沉思”而非论文),但是,它与前三种含义相互交织,复杂难分。

尽管如此,笛卡尔仍为哲学研究确立了基本规则,即确定性和免于怀疑。理性本身必须有效,但不能认为理所当然。因此,笛卡尔的“清楚明白的观念”是基本思想。所谓清楚明白的观念,就是个人不得不信以为真的观念。易言之,它不可置疑、无法驳斥。这些观念最明显地体现在数学和几何学的简单命题中:“二加二等于四。”“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是直线。”“三角形有三条边。”(我们应该注意,“理性的自然之光”与清楚明白的观念中的视觉隐喻。)

最后,我们要指出,主体性还有一种含义,它不能应用于笛卡尔,这就是作为情绪、情感因而是偏见、成见的主体性观念。确实,人们可以把这些偏见视为刚才提到的“局限”,但是,在笛卡尔的叙述中,几乎从未有过对情感的信任,甚至没有提到情感(显然包括宗教信仰)在知识中的作用问题。然而,无论还有别的什么意思,笛卡尔的主体性都是强有力的个人主义,是对个人权威和自主的辩护。这种革命可能(而且必然)还不彻底,但是在笛卡尔那里,它为哲学提供了向前发展的最重要动力。哲学的权威如今不是圣人,也不是经文,而是哲学家个人的心灵。

对于这些论证,对于太过简单的“清楚明白的观念”这个说法,对于思考要求思考者的假设,对于上帝存在的论证,对于笛卡尔宣称邪恶精灵被打败的自信,人们提出了许多反驳理由。人们也可以质疑,笛卡尔是否真的像他最初宣称的那样,进行严格、彻底地怀疑。他似乎从未怀疑自己使用语言的含义,也从不认为他自己所用的语言可能误导他。他也不怀疑自己用以进行逻辑演绎的推理规则。人们还可以说,他也没有怀疑理性本身的可靠性,或者说,即使他思考了这个问题,也是为了证明理性的可靠性而假设理性的可靠性,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笛卡尔循环”(Cartesian Circle)。

笛卡尔在这个过程中提出的第二个但显然也很重要的问题,关涉的是现实中的“”这类存在者,即“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在审察这个著名的前提时,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对“我”的不同方面加以区分,一方面是自明的、不可置疑的,另一方面则并非如此。他得出结论,就其证明而言,他只是“思考者”,或者思考的实体,而身体(以及依附于“他的”身体的东西)则是可怀疑的。这就引发了与古代亚里士多德和经院哲学的实体学说有关的问题。个体是实体即完全的存在者,还是诸多实体的结合?

这个主张可能看起来像是论证,但它其实是一个启示,是一种自我确证,即我在自己存在这件事上不会搞错。即使我是被邪恶精灵愚弄了,那为了愚弄我也必须存在。即使我怀疑自己的存在,那为了怀疑我也必须存在,如此等等。笛卡尔只有拥有他的前提,他的公理,他就能进而用经院学者的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我们心中的上帝观念不是以上帝本身作为原因,这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上帝的存在可以用来确证外部世界的存在。如果笛卡尔能够确定上帝的存在,而且上帝不是骗子,他就能确信自己“清楚明白”设想的一切都必定是真的。邪恶精灵被打败了。

笛卡尔对于这个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他说,人实际上是两种不同实体的结合,即心灵和身体。然而,根据定义,既然实体是完全独立的东西,那就出现了心灵与身体如何相互作用的问题。根据笛卡尔的说法,人对于自己的心灵和身体都具有清楚明白的观念,分别为思考的东西和“广延”或自然的东西。但是,笛卡尔认为,人不是仅仅像飞行员在飞船中那样居住在身体中。这两个实体之间的联结是什么呢?思想显然是与物质对象极为不同的东西。如果人们(像笛卡尔那样)假设,思想与大脑有关,大脑是这两个实体之间的联结,那么大脑以某种方式引发思想,或者说,大脑是思想的基础,这样的观念就变得更神秘了。心灵与身体是两个独立的实体,这被称为“笛卡尔的二元论”,至今仍困扰着哲学家。

笛卡尔运用数学方法,即演绎法,开始对这些基本真理的证明,根据这一方法,每一个原理必须源自在先的原理,或从在先的原理“推导”出来,而在先的原理又已经基于其他原理或前提确立。最终,所有的原理都必须源自一套基本的定义和公理——也就是说,这些基本的原理完全阐明了所使用术语的含义,或者说,它们是“自明的”,因而显然是真实的。因此,笛卡尔宏伟的演绎的关键,是作为前提而无可置疑的公理。最后表明,这个公理就是他的著名主张(出自他的《谈谈方法》),即“我思故我在”。

人们常常指责,笛卡尔犯了极为愚蠢的错误,武断地将心灵与身体表述为两种不同的“实体”,然后发现自己不知道如何再把两者结合起来,我们不应轻易地做这样的假设。心灵与身体的二元论是几个世纪以来思想发展的结果,是科学发展和新发现的对个人自主尊重的结果。心灵与身体的区分为科学提供了发展空间,它关涉的是物理世界,与宗教或道德关切并行不悖,后者关注于人类心灵、人类自由以及人类“超越”物质实在的能力,等等。这个区分也为宗教和人类自由与责任提供了发展空间,从而不受科学威胁。如果说,从亚里士多德到阿奎那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由 “自然法”规定,无论这套自然法是由上帝还是由自然提供,那么,现代的新世界不得不兼顾两套系统,一套关涉身体,一套关涉心灵(一套为事实,一套为价值)。从笛卡尔到萨特,把这两者结合起来远没有使两者保持安全的距离重要。

于是,笛卡尔提出,假设上帝欺骗他,以至于他永远发现不了真理。又或者,由于上帝必然是善的,而且是“真理的基础”,那就让我们假设有一个同样的“邪恶精灵”,他有“至高的权力和理性,总是故意欺骗我。”这个邪恶的存在者热衷于把各种错误的信念注入我们的心灵。笛卡尔又提出,假设自己错误地相信自己有一个身体,相信有一个“外部世界”,甚至相信有一个上帝。那么,一个人是如何把自己所认识的东西与只是相信的东西区分开来,把真的东西与假的东西区分开来?正是从这个空无一物的出发点开始,笛卡尔再次着手重建自己对知识的信心,这种知识始于这样一种基本知识,即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真的有一个世界“在那儿”。

 我们要感谢安东尼·傅卢在其“导论”中指出了这一点,op. cit., p. 277.

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笛卡尔开篇便要求我们跟他共同围坐火炉旁,他就是这样穿着睡衣舒适地进行研究的。他平静地要求我们考虑如下事实,有些非常“混乱”的人,他们竟疯狂地认为自己是国王,或者认为自己的脑袋是玻璃做成的南瓜。然后,他注意到,在自己的梦中,偶尔也会有同样不可思议的想法,他常常梦见自己坐在火炉旁学习,但实际上却躺在床上睡觉。他此刻真是在睡觉吗?他又是如何知道的?随后,笛卡尔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保证。甚至在梦中,也有某些事情是确定的。尤其是算术和数学。“二加二等于四”在梦中与醒着时一样确定是真的。一切皆可疑。

 《第一哲学沉思集》写道:“如下命题:每次说‘我在’或在心灵中设想‘我在’时,它都必然是真的。”(Mediation II, trans. Laurence J. Lafleur [Indianapolis: Bobbs-Merrill, 1960], p. 24)。如果笛卡尔的断言被视为论证,它实际上由两个主张构成,第一个是“我思”,它是自明的;第二个是“我在”,它从第一个主张而来,根据这个假设,“如果我思考,我就存在。”笛卡尔的前提有时被简单地称作“我思”。

然而,即使笛卡尔的风格取自蒙田,但他要实现的意图和得出的结论却截然不同。蒙田意图让我们反省自己,以他为镜,认识到我们自己的无知,由此变得谦卑和人性化。笛卡尔坚持把我们的怀疑推到极端,甚至推到荒谬的地步,再从此出发让我们获得不可置疑的真理。蒙田拉着我们的手,与我们分享他的思想。笛卡尔则让我们承受严格的学术争辩,每前进一步都要花大力气进行审查和辩护。蒙田以怀疑论者的形象出现。笛卡尔则宣称自己战胜了怀疑论。他断言自己从未搞错,实际上,他甚至从未有过真正的怀疑。

 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论证,构成了第三沉思的大部分内容。“存在论”证明则出现在第五沉思之中。

笛卡尔在其最著名的著作《第一哲学沉思集》(这是数百万学生的标准哲学导论)中,对这些问题做了极富吸引力的探究。正如他在较早的著作《谈谈方法》(1637)中所做的,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写作风格也取自蒙田,采取的是亲切、温和的私人谈话方式。蒙田邀请我们进入他的个人思想,笛卡尔则邀请我们加入他的研究。于是,他慢慢地、体贴入微地要求我们分享他的一系列怀疑。

 “Cartesian”源自“笛卡尔”的拉丁文写法,它的历史非常漫长,现在应用于所有与笛卡尔有关的文献。

因此,笛卡尔的哲学始于如下要求,即我们每个人自己确定所相信的真理,这意味着通过运用数学方法建立真理的确定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发明了激进的方法,即怀疑方法,他借此怀疑自己的所有信念,在它们可以证明为正当的之前,要像早期怀疑论者那样把它们悬置起来。笛卡尔提醒我们,他自己常常被别人欺骗或误导,因此坚持悬置自己对他人权威的信任。他发现,他有时会被自己的感官愚弄(比如,木棍在水中看起来是弯曲的),因此,他主张对感官获得的所有知识都保持怀疑。事实上,他甚至提出,既然他有时确信自己在梦中获得过某些经验,那就无法确定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他是否一直在做梦,迷失在自己心灵的深渊,却误以为在自己之外还存在一个世界?简言之,他的所有经验是否都是错误的?甚至在最基本、最不可辩驳的知识上,比如基本的算术真理,都出现了错误?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包括纯粹定义问题,比如“狗是动物。”特殊环境则是那些与逻辑和学术相关的情境。然而,这些特殊环境也是充满争议的,而且有很多。比如,神启(蒙田认为它是某种可接受的确定性)会被认为属于这样的“特殊环境”吗?

笛卡尔最重要的论点在今天几乎已成公理,但在当时教会权威以及他自己宗教教育的背景下,实际上极为激进。这就是他对理性自主——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之重要性的强调。然而,他心里的这种独立思考,与通常所谓的常识截然相对。他语带反讽地解释道,常识是“世界上分配最均匀的东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确信自己具有丰富的常识,甚至那些在其他方面极难满足的人,通常也不会在这方面要求更多”(我们要注意的是,这句话借自蒙田)。常识就是这样——习以为常,常常毫无意义。“仅仅有好的心灵是不够的”,笛卡尔写道,“还要知道如何很好地运用它。”

 不过,人们可能会认为,某些清楚明白的观念,比如对于上帝的信仰,它们之所以是“不可置疑的”,恰恰是因为情感涉及这些观念。当然,笛卡尔并没有无视这些情感。他撰写了论述情感的经典作品,即《灵魂的激情》(The Passions of the Soul, 1645—1646),他把情感分析为“动物精神的搅动”,以此将之明显与理性分离开来。

笛卡尔所处的第三个方面的背景,常常为人所忽视。尽管他的著作表面上以冷静的口吻谈论方法论问题,但他深受欧洲正在发生的宗教骚乱影响。针对这个现实,蒙田提倡宽容。而笛卡尔则提倡理性。平和有力的理性证明,成为正在撕裂国家的战争、血腥的宗教争端提供了受人欢迎的替代方案。

 个人观念大约可以追溯到 12 世纪左右。

为了理解笛卡尔哲学,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他三个方面的写作背景。第一,他受过宗教教育,当时的天主教会仍处于权威地位。因此,笛卡尔无论具有怎样的革命性,他进行的革命也是在宗教权威的氛围中展开的。第二,“新科学”的兴起。笛卡尔还是小孩时,就已听说伽利略用最新的工具望远镜发现了木星的卫星。这个发现很自然引发出各种问题,比如知识的性质、现象的可靠性、我们未知世界的程度,以及我们用以检验和扩展知识的方法。这种新科学既提出了关于理性相对感官的可靠性的老问题,也引发出新的激动人心的问题,比如我们的认识能达到何种程度。尽管我们在这里不关心笛卡尔对科学的贡献,但新科学(及其与宗教权威的潜在冲突)产生的激情,也必须被视为笛卡尔进行沉思的框架的组成部分。

 这里没有涉及技术性的实体观念。人们完全可以用当代的神经学和生理学术语来重述这个问题。

这位公认的现代西方哲学的开创者,是从经院哲学的耶稣会传统中走出来的哲学家,也是颇有成就的科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尔哲学的基本主题规定了哲学的大部分内容。这些主题包括对数学和几何学的运用、对方法论的强调、哲学与科学的联系、对“常识”的怀疑、对理智谦卑的主张(“怀疑的方法”)、对确定性的寻求,以及他对通过数学和几何学证明可以发现确定性的信心。当然,笛卡尔是杰出的数学家,也正是他,把数学和几何学现实地相互结合,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解析几何,这才使物理学中的巨大进步成为可能。不过,人们完全可以质疑他对把数学运用于哲学的信仰,以及他为接下来的几个世纪所确立的狭隘的哲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