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些年轻人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国家里的那些年轻人的思想别无二致,同时他们也与任何其他国家的年轻人思想相通,他们能够理解来自意大利、法国、瑞典、澳大利亚的同龄人的想法。他们现在的状态跟他们的父母同样年纪时的状态相比,要年轻得多。他们的父辈大多在战争中失去了青春,十八九岁就上了战场,好不容易返回家乡,却已不再年轻。因此,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的思想鸿沟在方方面面上体现了出来,而其中最唾手可得的体现方式就莫过于衣着。如今风靡的这波时尚潮流,我们要明白,是由年轻人引领的,我不确定需不需要将那些梳着耶稣基督发型的年轻人包括在内:事实上我也想试试这个发型。尽管我不认为耶稣基督的发型与我们所处的工业文明之间存在任何关联,我想到披头士乐队也尽可能地把头发留长,但他们也的确是在表达一些东西。与此相反,短发的普及要追溯到“一战”期间,战壕里的士兵为了避免长虱子而剪短自己的头发。战争结束之后,短发依然盛行,男人们以此来表达战斗的意志,这是一种被误解的阳刚之气:我的父亲是短发,我的祖父就不是。随着“二战”的爆发,短发的流行卷土重来,而如今只有守旧派和美国人仍然继续留着这种发型。守旧派蓄短发是因为他们被禁忌所束缚,而美国人则是因为他们总是在某个地方打仗,如果不是攻打朝鲜,就是攻打越南,要不然就是在打圣多明各。美国人是如此的老土,您看看纽约就知道了,这还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笔下的那个纽约。像米兰这样的城市至少比纽约领先三十年。
她:这场变革发生在英国,原因很简单,恰恰由于英国向来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国家,所以这里的人更容易感知到潮流的逆转。新一代英国人比其他任何一代人都更强烈地有别于自己的先辈们。他们的逆反与先辈们的守旧同样地强烈,他们与自己的父辈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共同之处。在这一代人生长的国度里,早已没有了帝国的踪影,他们生长的国度是一个阶级制度已经崩溃,或者说面临着崩溃的地方,在那里每个人都有机会受教育,没有人会再填不饱肚子,而当人们不再饥饿的时候,他们会变得更聪明、更懂得思考,运用所有的资源与手段进行思考,从而想明白自己先辈们的错误。其实,这并不是英国独有的现象,只是在英国更为明显。在世界各地,新一代通过战争明白了一点,那就是,在恐惧和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共识在战后创造了一种客观的阶级互通,直到各阶层融合在一起,他们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价值观的转变,生活方式也有了变化。公爵家的女儿、医生家的女儿和杂货铺家的女儿有着共同的语言,她们能够聚在一起坦率地谈论共产主义,讨论宗教问题,议论同性恋的现象,她们在一起讨论所有的事情,并不会关心对方来自哪个阶层。自然,这也影响到她们的穿着方式。很久以前,时尚的法则是由富人制定的,服饰是财富或社会地位的标志。如今,时尚的密码掌握在所有年轻一代的女孩手里,公爵夫人与打字女工的穿着可以如出一辙,只要她们都是年轻女孩。也许她们会显得自命不凡,冒冒失失,但她们是那样生机勃勃,她们用独立的态度去感知这个世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带任何偏见。我非常钦佩她们。我非常钦佩今天的年轻人。
然而,您所设计出的迷你裙,如今在纽约如此大规模地、甚至可以说是有些令人担忧地热销着。在这里的商店,我们能找到不下一万条玛莉·官短裙。在大街上,也是四处可见迷你裙的身影。
或许吧。另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是,这场短裙革命竟然发生在英国这样一个墨守成规、安于故俗的国家,而没有发生在像美国,或俄罗斯,还有瑞典这样激进的具有前瞻性国家。
她:没错,我的确是在美国大获成功。因为只有在美国,时尚才不是少数有钱人的特权,而是多数人的权利。在这里,大规模生产的衣物能够满足并提供给各种身形的人:无论高矮胖瘦,无论年轻衰老。只需要知道自己的尺寸,那么买一件衣服就像买一包烟一样容易,这一点我是在美国见识到的。所以必须认识到,我们不再生活在一个时尚只属于特权阶层的时代,时尚的主角不再只是服装设计师,服饰也不再只是手工定制。我们生活在一个大规模生产、大规模销售的时代:时尚是一种大众文化,服饰应当像汽车、电视和鞋子一样实现工业化生产。女性也开始步入职场,她们需要越来越多的衣服,但是拥有越来越少的时间,不可能再像原来的妇女一样,自己做衣服穿,或者购买布料去裁缝店量体裁衣,反复试穿,反复修改……这一点就连香奈儿、库雷格斯这样的天才都未曾预见。现在女性走进商场,挑选现成的衣服,而这些衣服都是由现代化的先进机器批量缝制,价格也一点不昂贵。如果她们穿着卖场选购来的衣服,走进餐馆,参加派对,遇到了与自己身着同样衣服的女孩子,那又何妨呢?她们不会在乎这一点,就像人们也不会在意和别人开同款的汽车。而这是合理的。因为设计师应该为所有人设计衣服,而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设计一套特定的衣服一样。我才不会理会某个寻求独家定制的亿万富婆,我的客户是千千万万的劳动妇女。
他:当然,这个潮流将持续下去,不仅如此,它还将继续发展。也许设计的细节会有变化,但绝不是根本性的断代,除非有非常严重的事情发生,有巨大影响的事情:或许是一场战争、一场国际灾难,或许是一个新的神降临。玛莉刚才说,时尚的发展与历史同步,我更愿意表述为,时尚的发展追随科学与技术的步伐,有时候时尚甚至会走在人的直觉之前。在美学领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令人惊叹的是,美学对未来的关注多于对过去的关注:试想赖特,还有勒·库布西耶(Le Courbusier)设计的建筑,他们在人类进入太空时代之前就宣告了太空时代的到来。再设想库雷格斯的设计手法:运用白色的几何图形。换句话说,当人类要去月球上探索时,不得不用到特殊的衣服来保护自己,免受巨大的热量和寒冷。他的作品让人意识到,时尚和美学已经洞察到了这一点,并且已经在设计中加以考虑。短裙的流行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除非历史的马车往后倒退,才有可能回到长裙的时代。
玛莉·官女士,您是社会主义者吗?
她:我不明白短裙时尚怎么会不能持续。我也不明白我们怎么能回到紧身衣、过膝裙、高跟鞋和吊袜带给我们带来的痛苦中去。在可可·香奈儿之后就没有回头路了,迪奥的“新风貌”只是一个短暂的闹剧,在那之后,香奈儿的资源比以前更强大,因为她的理念并不是一个空穴来风的念头,而是一个对历史现实的解释。香奈儿是第一个明白时尚的意义的人,她发现了时尚潮流是历史的镜子,它诠释着历史,并随着历史的步伐前进,永远不走回头路。在这个由汽车、飞机、理性主导的时代,香奈儿是第一个顺应潮流装扮女性的人,我愿意且别无选择地继续追随她的理念。同时代的其他人都未曾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很明显的是,时尚潮流的变化不仅会引起恐慌和质疑,甚至会引来嘲笑。而且一件事情越是重要,越是要引领历史发展的潮流,越是会遭到耻笑或愤怒的抗议。就像政治革命一样,服饰和革命思想被大众接受都需要时间,一年、两年都不一定够。我已经做了十一年的短裙,但只在最近两三年才获得成功:几乎都是在安德烈·库雷格斯(André Courrèges)的空前成功之后。在库雷格斯之前,我也涉足过靴子设计的领域,但坦率地说,我只是在库雷格斯之后才为人所接受,并受人尊敬。在此之前,时尚领域的专业人士总是说,我所制造的噱头是一个笑话,是在浪费时间。但我自认为它们是适合年轻人的,适合我们在切尔西的那些朋友,而这就足够了。我从没意识到我的设计对这个世界来说是一个冲击,就像是一种需求:时尚从来不是由设计师、裁缝来主导的,他们对于时尚潮流来说不过是随机的、可替换的释义者。时尚源于自身,源于已经存在的需求,在人们不自觉地等待新事物的时候形成。
她:我当然是啦!
我:这就说到所有人心中的疑问,这种短裙的时尚是否会延续下去?
他:如果我们没有共同的信仰,就不会如此的合拍。那些服务于特定人物的特定需求的人,肯定不相信社会主义,也不属于自己的时代。我们属于大众,也属于这个时代,这一点是无法回避的。我想说,现在的英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当下的时尚来自英国,不再是来自法国。
她:如今的女性想要的不仅仅是要有吸引力,其实吸引力这一点已经开始被男性考虑在自己的着装中,男人的衣服越来越具有装饰的功能。如今的女性不再希望因为自己的身体而被选中,仅此而已,她们也不再把婚姻作为生活唯一的目标。曾几何时,为了觅得良偶,女人们希望展示出自己的身体曲线:只为了找到一个足以在经济上带来足够安全感的男人。如今,女性不再需要在男人身上寻求经济上的安全感,就像男性也不再仅仅从女人身上寻求美貌。因而如今的女性可以自由自在地着装:舒适地穿着她的短裙、低胸装、长裤,头戴司机的帽子。而且,如果我们想说得尖锐一点,这并不会限制她的女性气质,反而将她的女性气质放大了。一个穿着长裤、戴着司机帽的女人看起来并不像女同性恋:这样的服装是夸张惹眼的,如此不同凡响,以至于人们会停下来,观察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她并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女人。这就是当下的时尚具有挑衅性,甚至有些精神分裂的一面。因为当代女性常常会带有男性化的态度,她们不会刻意地去迎合,因为那样是在羞辱自己,她们也会在口袋里揣着避孕药,但这些并不意味着她们不是女人。当代女性兼具了男人和女人的双重美德:复杂、完整,并因此迷人。
我们假设您所说的一切是正确的。那么你们两个是如何开始自己的征程,而玛莉作为这场圣战的先知者,又是如何扮演旗手的角色的呢?
我:毫无疑问,每一种新的时尚都会被新的性别观念影响,反之亦然。但衣服的功能一直是为了让人看起来更有吸引力。
他:我们当时非常年轻,想做一些新的事情,于是我们开了那家精品店。我并不是设计师:我的工作仅仅是准备货物,给有心来到店里的顾客们推销适合他们的商品,还有处理各种财务问题。但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我一直很喜欢:女人和衣服。而开这家精品店,就恰好满足了我的这个喜好。另外,我还有一项不能舍弃的喜好,那就是玛莉,我想和她一起工作。我的姨妈弗洛拉总是跟我说,要像一个贵族那样生活。弗洛拉姨妈总是埋怨我,说我的生活跟自己的贵族血统没有半点关系,而我确实又算是半个贵族。这就是英格兰:如果一个人是公爵的亲戚,所以他自己也算是半个公爵。弗洛拉姨妈总让我找份正经工作……但一切都应该顺其自然。她:而我的身份跟贵族没有任何关系:我的父母亲都是威尔士的教师,我父亲教历史和文学,我母亲教化学和物理。我一直认为自己应当工作,因为我的父母告诉我,一个女人必须靠自己谋生。而对我来说,工作就意味着要与时尚打交道,因为我坚信时尚不是浮于表面的东西,而是一种非常严肃的社会现象,就像政治一样。还有,我从小到大都不喜欢他们给我穿的衣服。我小时候就会把蝴蝶结拆下来剪短,也会和我哥穿一样的袜子,反抗所谓的规则。我当时不明白,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女人要戴手套,穿高跟鞋,戴帽子,打伞,为什么金发女郎要穿黑色,红发女郎要穿绿色,黑发女郎要穿黄色:这些规则是为那些不愿过多思考,不愿意识到金发女郎也可以穿黄色,红发女郎也可以穿黑色,而黑发女郎也可以穿绿色的懒人制定的。我曾经穿得像亚历山大一样,标新立异、咄咄逼人、夸张浓烈。我原来就不喜欢,现在也很反感那些过于简单的服饰,剪裁得当,色彩适度,永不过时,充满所谓的女人味。选择这些东西的只有那些没有勇气的女人,那些嘴上说着去买点新鲜的东西,却带着大包小包的经典款回家的女人;那些想要穿黑丝袜白靴子却没有勇气搭配,只有等到所有人都这样穿的时候才敢把它们穿出来的女人;那些从来不会改变发型,却会拥有各种各样的珠宝,将寻找丈夫作为解决生活问题的唯一答案的女人;还有那些出现在各种最佳着装名单上,看似最优雅实则最无聊的女人。于是我跟亚历山大商量:我们为什么不为像我们这样的人,这样自由的、没有花招的人开一家店呢?而我们做到了:短裙,黑丝袜,靴子,皮夹克,防水大衣,长裤,各种随心所欲的颜色,还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应有尽有。我喜欢生活在当下,我不想回到过去。谁会想要回到过去,回到马车的时代,回到那些把劳动人民与粗俗挂钩的时代,回到一个女人在三十岁就老了胖了的时代!
他:我毫无保留地拥护这个新潮流,并且支持它的发展。对我来说,眼中看到两条美腿敏捷地交错前行,和看到好莱坞特效里的两只轮胎像机关枪一样掐着我的脖子让人反胃地步步逼近相比,前者显然更加使人愉悦。那些波涛汹涌的乳房和线条丰满的躯干是与历史发展相悖的:它们代表着在这个世纪上半叶占主导地位的性别主义,对新一代完全没有吸引力。今天的男人不必为得到一个女人而大费周折,女人也不必为得到一个男人而费尽心机,男女之间的关系被大大简化了:女性不再需要为了得到对方而夸大所谓的性别特质了。我可以进一步解释,克里斯蒂安·迪奥的“新风貌”系列将裙摆无限地延长,也许并不是为了取悦他的面料制造商博萨克,人们并不在意谁是博萨克先生,所以不会说因为看见迪奥与博萨克狼狈为奸,便开始唾弃这些长裙。“新风貌”系列之所以被人攻击,因为它的出现与多年战争所带来的性压抑和审美匮乏不期而遇。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女性被剥夺了拥有奢侈品的自由,而男性被剥夺了享受女性美好肉体的自由。那些及踝长裙让女人重新拥有了奢侈品,让男人重新发现了女人的美。而如今的情况与当时不一样了,今天的女人能够自由地拥有奢侈品,男人也能自由地拥抱喜欢的女人。如今,男性和女性是朋友,过着同样的生活,肩负同样的责任,追求同样的舒适,不需要再用身体的曲线和夸张的领口来凸显性别的吸引力。两性无法触碰彼此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们不再靠穿衣服来吸引对方。我想说的是,如今人们的穿着,是为了给人留下印象,让人过目不忘。
我明白了。但是,当我们联想到历史上最崇高的优雅的人——布鲁梅尔勋爵曾经说过:“优雅在于不被人注意到……”
她:新的潮流总是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四十年前,我们放弃长裙的时候不是也有过同样的恐慌吗?露出脚踝就会被认为是不伦不类;露出膝盖和大腿甚至会被人不齿。然而,我们最终选择了裙边在膝盖以上的裙子,并习惯了这样的长度,以至于我们再次穿上长裙时会感到可笑。我们克服了对自己腿部的各种不安,接受了它的各种形态:胖的、瘦的、长的、短的,各式各样。这是一个关于习惯的问题,不安可以用习惯来“抵消”。而有什么好惴惴不安的呢?你想想看,在海滩上,我们不也穿着让人一览无余的比基尼吗?难道不是同样地露出身体吗?难道在沙滩上不够好看的两条腿,在大街上就变好看了吗?还有多少的女人手臂线条不够好看,仍然大大方方地穿着无袖上衣呢?有人说,这不关好不好看的事,重点是不够体面。那么我只能回复:穿着那种能够显出腿部所有形状的紧身裤子,还有那种领口开到肚脐的低胸上衣,难道就是体面了吗?还有人说,这不关体面不体面的事,重点是不够美观。那么我对此回复:绝大部分的女人都能穿超短裙,只需要按照审美比例,去掉多余长度的裙边就可以了。迷你裙不是紧身的,连身迷你裙也不是低胸的,它们应该是稍微加宽成金字塔形,也即所谓的A字形。搭配这些迷你裙的鞋子也应当是平底的:放弃那些可笑的高跟鞋吧,它们让脚部变形,就像是古代中国女人裹的小脚,只为了给人高几毫米的错觉,愚蠢又可笑。迷你裙还必须和连裤袜搭配,扔掉那些用吊袜带固定的长筒袜吧,令人尴尬的并不是露出腿部,而是露出吊袜带:尤其是当你坐下来的时候,那种丑陋至极的粉的黑的钩子,还有那些花里胡哨的花边,包藏着各种罪恶的心机,最终也确实达到了伤害人视觉的效果。随着蕾丝和吊袜带的消失,迷你裙出现了,就像孩子的围裙一样健康、天真。
她:我才不管布鲁梅尔勋爵说了什么。试问有谁不希望被关注呢?被关注到能有什么坏处?只有那些罪犯和小偷才不想被注意到吧。我希望被关注,希望制造轰动:今天的年轻人最健康的一面,莫过于他们渴望别人关注的目光,也希望能够带来轰动。一件成功的衣服需要让人们转过身来多看一眼,在那些没有人注意的东西上花冤枉钱难道不愚蠢吗?如果没有人注意到你,你该如何界定你是谁、你有什么价值、你有怎样的个性、你有怎样的思想?而当一件衣服能够吸引到我们的目光时,我们就该买它、穿它、用它,穿着它来吸引别人的目光:无论别人是否喜欢。如果他们不喜欢,那是他们的损失。我不能理解我母亲的一点是:当她买一件衣服时,她会询问一千个人的意见,最后选择别人喜欢的那一件,而不是她自己喜欢的那件,因为她需要的是穿上不要太显眼。没有勇气按照自己的品位来穿衣服,没有勇气穿自己喜欢而惹人侧目的衣服的那些人,往往也没有勇气去做更多更重要的决定。让布鲁梅尔勋爵所谓的优雅见鬼去吧。我才不在乎优雅不优雅呢?而优雅,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玛莉·官,多亏了您,如今每个月我们都不得不把自己的裙子往上面缩短至少一公分:照这个速度,到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应该会把内裤边儿都露出来了。这事情想来挺令人沮丧的,也让人惴惴不安,最主要的是,裙子并不总是越短越好看。人们不禁要问,情况是否真的如此。
他:在我看来,一个女人不按照自己舒服的方式坐着,而是按照别人教她的姿势坐着,是不优雅的。一个女人坐下之后每五分钟就扯一扯自己的裙摆,只为了把自己的大腿多遮住一公分,妨碍别人看她的腿,这也是不优雅的。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一成不变,不敢违抗任何的规则,不明白只有叛逆才能带来快乐,也是不优雅的。在我看来,一个敢于推翻重做,甚至重塑上帝给她(他)的脸庞,用整形、化妆等各种方法来塑造不一样的自己,不管别人眼光的人,就是优雅的。那些随心所欲的、自由的人,那些从没有想过要当将军建立帝国,一心只想着用波普艺术、波普时尚享受快乐的人,那些不想要坦克只想要跑车,那些讨厌沉闷的灰,只喜欢明媚颜色的人,都是优雅的。对我来说,披头士乐队是优雅的,当英国还有整个世界都一片寂静、无力困顿、死气沉沉时,他们用全新的方式点燃激情,把世界的眼光带回了欧洲。因为这一切都起源于披头士乐队,如果今后有人想要为这场解放快乐的革命写一本《圣经》,那么开头就应该是:“起初,上帝创造披头士……”
但如今她来到了纽约,就住在她位于阿尔冈昆的公寓里。我的编辑迫不及待地想让我去采访她。于是我便去见了她:玛莉穿着一条迷你裙,就是典型的玛莉·官的样式。当她站着的时候,裙摆在她大腿的中间位置,而当她坐下的时候,裙摆的位置大概就让我想到了那条被博伊德夫人剪废掉的裙子的长短。但她的双腿足够美丽,同时她也是一个足够可爱的女人:小小的个子,体态轻盈,鹅蛋脸,极短的黑发。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她可以说是相当的性感美丽。一旁坐着的是她的丈夫,他拥有典型的英国男人的外貌:个子高大,圆脸,穿着一件有些起皱的衣服,一眼看不出他的想法。他的名字是亚历山大·普伦凯特·格林(Alexander Plunket Greene),他们家与贝德福德公爵是亲戚,也是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表亲,阿尔伯特·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教他的父亲弹奏过风琴,他的姨妈奥利维亚曾与黑人歌手保罗·罗伯逊(Paul Robeson)眉来眼去,他的叔叔大卫被人下毒、葬身于他曾祖母的别墅附近的一个湖里,而他的曾祖母在世时常常被王太后邀请去皇宫里喝茶。众所周知,这些英国人都挺疯狂的,他也如此,但那种疯狂令人羡慕。十六岁时,他把睡衣当成衬衫来穿,估计他的睡衣都是镶金边的;而他的裤子总是从他母亲的衣橱里挑的,红色的、紫色的裤子,右侧裤兜上还有装饰拉链的那种。而年轻的玛莉就这样爱上了这个人,他们相识于一次学生聚会。在那次聚会上,玛莉半裸着,整个身体倒挂在几个大大的气球上飞来飞去,像一件人型装饰品。就在那次相遇之后,他甩掉了当时的女友,和玛莉在一起了,他们俩一起度过了最疯狂的一段时光。有时,他会和切尔西的几个朋友在大街上装成绑匪,而玛莉就是被绑架的那个,他们造成了交通瘫痪,逼得警察不得不逮捕他们。有时,他们一起去电影院却不愿意排队,就会去租来一张轮椅,让玛莉坐上去,他一边推着她,嘴里还一边嚷嚷着:“请让一下,借过,请礼让一下残障人士。”最后到了售票处,轮椅上的玛莉会嗖的一下跳起来,让其他观众气得想冲上来扇他们几巴掌。毕业之后,玛莉成了一名制帽厂的职员,而他成了一名摄影师。接着,他就年满二十一岁了,拿到了成年之后的第一笔钱:五千英镑。他找到了合伙人阿奇·麦克奈尔(Archie McNair),把自己的五千英镑和麦克奈尔的五千加在一起,再找到了另外一个合伙人,就这样三个人一起在切尔西开了大名鼎鼎的百货商场“巴扎”,就在这里,他们把超短的迷你裙推荐给了全世界的人,也把我送上了法庭。阿奇·麦克奈尔曾经是一名律师,平时的装束也是中规中矩的,头戴帽子,手拿公文包和雨伞。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名下还拥有两家咖啡馆,而摩斯族的年轻人常常去光顾。摩斯们可不是一般人:他们梳好头发,穿好衣服再站在一起时,常常让人雌雄莫辨。他们的疯狂程度连玛莉·官本人也在自传《官家玛莉》中提到过。没错,她才三十三岁,就已经为自己写好自传了。玛莉和亚历山大经常来美国,对于他们来说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除了英国以外,超短裙最风靡的地方非这里莫属。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之前跟博伊德夫人之间的矛盾最终会像我的朋友、黑帮分子乔那样闹上法庭。我并不是抱怨这里的人轻浮、盲目追逐潮流。只是为了争取那一点空间与清净:在这里,你穿着过膝长裙穿过公园大道,走了两步就能听到后面的议论:“她的裙子真长!”你若是不顾议论继续前进,走到麦迪逊大街,在那儿等着你的好朋友一定会惊讶地拦住你说:“你穿这么长的裙子是想遮什么啊?你的腿瘸了吗?”你要是内心强大,不理会她继续往前走,有人想跟你在第五大道共进晚餐,终于到了那儿,等着你的那个白痴会混蛋一般地笑你说:“瞅瞅这裙子,都快拖到地上了,你竟然是这么个老古董啊。”所以,在这个地方,要怎样才能做到心平气和地过安生日子?没错,把过膝长裙拿去给博伊德夫人改吧。事实上,纽约有专门的裁缝市场帮人缩短裙摆,五美元改一条裙子。唉……现实真让我不愿多想,一多想就恨不得把这位发明迷你裙的玛莉女士痛扁一顿,但我的编辑不希望我痛扁她,他希望我严肃认真地与她进行一场访谈。而她接受了这个邀请,说自己准备好了,还希望与亚历山大·普伦克特(Alexander Plunket)一同受访,他是她的灵感源泉、她的帮凶。行吧,准备好了是吗。录音带转动起来,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怎么说。
说到披头士乐队,后来女王邀请他们进宫,还将他们封为男爵。您也一样,玛莉·官,您将在今年十月接受这一荣誉。所以,去面见女王的时候,您会怎样着装呢?
每隔十分钟或十五分钟,书记员就会叫来原告和被告,将他们带上法官席,双方多半会在那里掐架。这里的审判都进行得非常迅速,法庭里人头攒动,就像夏天拥挤的户外,总是会有人互相对骂斗殴,也许是因为夏天时更多的人会喝得醉醺醺的。但我去那里并非是因为与人打架斗殴,而是因为不愿付一份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账单,没错,我成了被告,这是我第一次当被告。说实话这事情还挺让人难忘的。我在家附近的小酒吧认识的一个厉害的朋友,乔,他曾经是个黑帮成员,他告诉我,当被告这件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但第一次总是最难忘的,他跟我说:“第一次做被告,你会觉得好像法庭里每个人都在注视你,就像你脸上有字一样。这种感觉难受极了。”感觉确实挺难受的,特别是如果你是一个金发白种人,而你被一个非洲裔的人告了,那就更不好受了。法庭上,所有非洲裔的人都会恶狠狠地盯着你,而白种人也会恶狠狠地盯着你,时不时地你还能听到听众席里有人议论你是“没用的南方佬”之类的话。法官面无表情地盯着我,他穿着长袍,用冰冷的声音问我:“您的辩护律师呢?”“这些就是我的辩护律师,法官大人。”说着,我在他的案板上摆出三四套裙装。这些裙子都是由原告奥蒂·博伊德(Ottie Boyd)夫人为我裁短的,她自称是名裁缝。摆放裙子的时候,我就像古罗马故事里那位骄傲的母亲,在客人们和她攀比身上佩戴的昂贵珠宝时,她却给他们介绍起了自己的孩子们,并自豪地告诉别人:“这就是我的珠宝。”法官显然不与我共情,冷冷地追问:“您为什么不愿意支付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账单呢?”“因为这是原则问题,法官大人。请您仔细看一看这些裙子的下摆包边。”法官戴上眼镜,弯腰仔细端详这些衣服的下摆。法官大人当时的样子也令我印象深刻,如此德高望重的耄耋老人,在“我们相信上帝”的标语下,戴着眼镜仔细研究起几套裙子的下摆包边。这个画面让人动容,这一刻发生在6月16日的纽约,没错,我们的确相信上帝。听众席里传来不怀好意的议论声:“看看这个下摆,一看就不对劲。”法官也承认:“在我看来,这看上去确实不像是制作精良的裙子下摆。您一贯都这样裁剪裙子吗,博伊德夫人?”博伊德夫人身穿一条黄颜色的裙子,尽管她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仍然穿着这条色彩鲜艳的超短裙。她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回答法官的话:“我的裁剪没有任何问题。是她把我做好的裙子拆开重做,还不付给我那十一美元二十美分的工钱。”但这并不是重点,奥蒂·博伊德到底是不是一个好裁缝,老天自有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就是刚才博伊德自己所说的那两个字:裁剪。听众席里再次议论纷纷:“啊,她自己裁了啊,这就不好说了……”我的思绪回到了博伊德夫人把我拿给她改短的裙子送回来给我的那个下午,看着眼前变成一堆废布料的裙子,我感觉身处地狱。把裙子给她的时候,我明明千叮咛万嘱咐地跟她强调过:“拜托了博伊德夫人,给我改短一厘米就好,最多不过两厘米。”但当我拆开她给我送回来的裙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根本没有将我的话听进去:她走得更高,更远。记得当时的我扯着嗓子从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呐喊:“博伊德夫人!您都干了什么好事?!”所以……“法官大人,我当时就跟她吼道,我是一分钱也不会付的。她却跟我说,玛莉·官都会欣赏她的作品,如果我不给她钱的话,她就打电话叫条子来收拾我。”“谁?”“条子,警察。”“不是问这个。那个玛莉……是谁?”“玛莉·官,‘迷你裙’之母,法官大人。”“噢……”“所以,法官大人,我当时气愤地抓了一把钞票扔给她,但是她不愿离开,说我给她的钱只有十四美元,账单是二十五美元二十美分,所以她还要我再给她十一美元二十美分。”“啊……”“法官大人,我是不会给她这个钱的,我就算去坐牢也不会给钱。”这时,听众席里已然鸦雀无声,就连法官自己也哑口无言陷入深思。也许他们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玛莉·官到底是什么人。法官打破了沉默,告诉我们将在第二天通过电话得到判决结果。在纽约就是这样,判决结果是打电话通知的,也许是为了避免在法庭上闹得太难看。第二天我接到电话,得到免罪免罚的判决结果,而博伊德则要承担诉讼费:这样的胜诉是我的朋友乔从未获得过的。无论如何,这件事情都给我留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那种尴尬与不堪其实和可怜的博伊德夫人无关,而是关于这位玛莉·官。我越想越觉得,那一次的损失并不该由博伊德来买单,而是该由玛莉·官来负责。总之,这位“迷你裙之母”在我心中并非善茬。
她:我会怎么穿?当然是会穿我最习惯的,五几尼硬币那么长的裙子,就像现在我身上这条一样。或许还会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