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
塞西尔·不伦瑞克、苏珊·拉科尔和伊雷娜·约里奥–居里被任命为人民阵线政府副国务秘书。
已婚妇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被废除。
1936年
1939年
女权主义代表大会召开。
《法国家庭法》规定,对生育第一胎(婚生且出生于婚后两年内)的夫妇给予一次性补助金,第二胎以每月工资的10%作为津贴,之后再有生育则奖励工资的20%,并设立家庭主妇津贴。
1929年
1940—1944年
社会保障法规定,参保人(和参保人的妻子)有权在怀孕期间获得免费医疗援助、延长产假和享受家庭津贴。
维希政府时期,妇女权利在各方面倒退,比如离婚受到限制,堕胎可判处死刑,丈夫在婚姻中的权力被恢复,妇女被鼓励回归家庭(公务员家庭必须执行)。
1928年
1943年
教师行业开始男女同工同酬。
法属阿尔及利亚妇女联盟成立。
1927年
1944年
包括杜瓦讷内市的约瑟芬·庞加莱在内的几位妇女成功当选市议会议员。
4月21日法令规定,妇女享有选举权;妇女被允许参加巡回陪审团工作。
1925年
1945年
法律对堕胎的限制进一步收紧。中学毕业会考的内容不再区分男女。
妇女可享受为期8周的产假,补贴工资的50%(教师行业可获全额补贴)。34名妇女当选国民议会议员。国家行政学院创立,男女混校。司法机构的职位开始向妇女开放。
1924年
1946年
已婚妇女可以不经丈夫允许加入工会;反生育宣传被禁止。
男女在所有领域权利平等的原则写进《法国宪法》序言。
1920年
1947年
中学毕业会考以及哲学教师的资格考试向女性开放。妇女选举权的提案在国民议会投票通过,后被参议院驳回。
热尔梅娜·普安索–沙皮伊出任公共卫生与人口部部长,成为第一位女部长。
1919年
1949年
德国和英国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土耳其紧随其后;战争法庭审判埃莱娜·布里翁。
塞莱斯蒂纳·韦津·库利巴利组织数千名妇女示威游行,要求释放被监禁的民族主义者。
1918年
1956年
法国总工会发起运动,争取妇女周六不上班,理由是周六需要做家务。
“幸福母亲”运动(1960年改名为“争取计划生育”运动)发起;9课时的无痛分娩预备教育被纳入社保报销体系。
1913年
1957年
妇女获得了提出亲子鉴定诉讼的权利。
审判贾米拉·布希雷德。
1912年
1959年
19位女性候选人参加了立法选举。
法国国立路桥学院向女性开放。
1910年
1960年
法律规定妇女可以享有为期8周的保障再就业的无薪产假(女教师自1910年起享受带薪产假)。妇女可以在骑车或骑马时穿着长裤,不再被视为触犯法律。
1909年
1961年
已婚妇女获得了自由支配其工资的权利。
审判贾米拉·布帕夏。
1907年
1965年
马德莱娜·佩尔蒂埃成为第一位获得精神病学学位的女医生。
妇女从事职业活动不再需要获得丈夫的许可。
1906年
1966年
玛丽·居里(与皮埃尔·居里、亨利·贝可勒尔)共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产假延长至14周。
1903年
1967年
从12月1日起,律师公会不得再拒绝妇女加入。让娜·肖万成为第一位女律师。
《诺伊维尔特法案》使避孕合法化。
1900年
1970年
玛格丽特·迪朗创立报纸《投石器》。
法律不再承认父权高于母权。7月,《党徒》杂志推出特刊《妇女解放元年》,汇集了美国和欧洲女权主义者的文章。十几位女权主义者在巴黎凯旋门敬献花束,以纪念无名战士的妻子,这一事件标志着“妇女解放运动”的诞生。
1897年
1971年
法律将妇女每天的工作时间限制在11小时以内,禁止让女工上夜班。妇女开始使用“女权主义者”形容自己。
妇女的产假津贴提高到工资的90%。《343宣言》公开发表。法国第一个公开自称女同性恋的团体“红色同性恋”诞生,成员包括大约50名女性。《拖把在燃烧》发行创刊号。西蒙娜·德·波伏瓦、吉塞勒·哈利米、克里斯蒂亚娜·罗什福尔、让·罗斯唐和雅克·莫诺共同创办了“选择女性事业”协会。
1892年
1972年
国际妇女阵线和国际妇女联盟成立。
同工同酬原则写进法律。博比尼审判;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开始接收女学生,8名女士通过第一年的入学选拔,其中包括全年级第一名。弗朗索瓦丝·德奥博纳创立了生态与女权主义小组,开启法国式的生态女权主义。
1888年
1973年
法律重新允许离婚,条件同1804年。
巴黎高等商学院和埃塞克高等商学院向女性敞开大门的第一年,巴黎高等商学院入学考试第一名由女性摘得。
1884年
1973年
《费里法案》规定学龄儿童,不分男女,都有权享有免费的小学义务教育。
“争取解放堕胎和节育运动”组织诞生。
1882年
1974年
7月14日,女权主义示威活动“女性权益的葬礼”。
避孕费用纳入报销。“妇女解放运动”在一次集会上呼吁以“妇女大罢工”对抗女性的家务劳动和性义务。1974—1976年,弗朗索瓦丝·吉鲁出任国务秘书,负责改善妇女境况,她在任期内提出了101项有利于妇女的措施,包括确认妇女自身的权利,反对性别歧视,关注寡妇、离婚女性和单身母亲的状况,以及培训女性加入传统上由男性把持的行业。
1881年
1975年
《卡米耶·塞法案》确认女性必须进行中学教育。
堕胎合法化,1979年又由《韦依法案》进一步明确规定。居住地的决定权不再独属于丈夫。克利希开设了第一个受虐妇女庇护所,以作家弗洛拉·特里斯坦的名字命名。法律规定,离婚需要获得夫妻双方的同意。法律规定男女混校。巴黎“互助会之家”召开卖淫问题全国研讨会。
1880年
1976年
于贝蒂娜·奥克莱尔在马赛工人大会上促使性别平等原则投票通过。
塞内加尔人类学研究者阿瓦·蒂亚姆创立“黑人女性联合会”。几千名妇女在巴黎“互助会之家”参加“十小时反对强奸”集会。
1879年
1977年
巴黎工人代表大会明确表示“女人的位置属于家庭”。于贝蒂娜·奥克莱尔创立妇女参政协会(又称妇女权利协会)。
“妇女解放运动”组织和同性恋解放小组的女同性恋成员在巴黎组织了第一次骄傲大游行,反抗社会对同性恋的压制。
1876年
1978年
马德莱娜·布雷斯成为第一位当上医生的女性。
艾克斯市对卡朗格峡湾案进行审判。
1875年
1980年
第一部旨在保护妇女工作权益的法律出台,禁止周日工作。
强奸有了法律定义。玛格丽特·尤瑟纳尔成为第一位进入法兰西学院的女性。法律禁止解雇孕妇,并将产假延长至16周。
1874年
1982年
争取妇女权利协会成立。
手工业者、农民配偶的地位得到提高。堕胎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1870年
1983年
安德烈·莱奥创建旨在维护公民权利的协会,玛丽亚·德雷姆斯创办杂志《女性权利》。
所得税申报表开始要求配偶双方签字。又一部关于职业平等的法律颁布。
1869年
1985年
《杜吕法案》进一步推广女童教育。
婚生子女可以将母亲的姓氏加在父姓之后,作为自己的姓氏。
1867年
1986年
“第一国际”法国支部明确表示反对妇女参加劳动。
通报准许部分职业、职能称谓的女性化形式,如écrivaine(“女作家”)、professeure(“女教师”)。
1866年
1989年
朱莉·多比耶成为第一位通过中学毕业会考的女性。
反对家暴的运动发起。
1861年
1990年
《法鲁法案》颁布,规定人口超过800人的市镇必须为女孩开设小学。
最高上诉法院做出谴责婚内强奸的裁决。
1850年
1992年
让娜·德鲁安参加普选。
立法打击家庭暴力。性骚扰入刑。设立妨碍堕胎罪。
1849年
2000年
男性普选权恢复。《妇女之声》诞生。
又一部关于堕胎的法律,《奥布里–吉古法案》颁布,将堕胎窗口期延长至孕期12周,不再要求进行面谈,不再要求未成年人获得家长的准许。
1848年
2000年
第一份完全由女性供稿的报纸《自由之女报:妇女的事业》诞生。
性别平等写入法律。
1832年
2002年
离婚被彻底禁止(“博纳尔德法”)。
法律允许父母选择以父亲或母亲的姓氏,抑或自定顺序的合并姓氏作为其子女的姓氏。
1816年
2006年
《法国刑法典》出台,内含“血红条款”。
女性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从15岁提高到18岁。
1810年
2007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已婚妇女无法律行为能力。
“#MeToo”标签首次出现,比国际社会谴责性暴力的浪潮早10年。
1804年
2010年
“孤独”在分娩第二天于法国海外省瓜德罗普被处决。
一系列法律出台,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特别是家庭暴力)。
1802年
2014—2016年
妇女不再拥有旁听议会辩论的权利,五人以上的女性团体不得在街上集会。
关于堕胎的系列法规出台。撤销“冷静期”和对“危急情况”的限制,堕胎费用纳入社保。
1795年
2016年
妇女的政治结社权被撤回(“阿马尔法令”)。
法律禁止报复性的色情影片传播。
1793年
2017年
民法确认男女两性在婚姻和(当时准许的)离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男性获得普选权。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支持大革命的女公民请愿,要求获得参军的权利。
“#MeToo”运动发起。
1792年
2018年
奥兰普·德古热写作《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继承法确认男女两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加强打击性别歧视和性暴力的法律出台。
1791年
[1] 家庭手册(livret de famille):亦称家庭登记簿,是结婚或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颁发的官方文件。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动,比如修改姓名、性别,或遇丧偶、离婚等,父母在法律上有义务更新户口本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