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人文社科 > 权力精英 > 第五章 超级富豪

第五章 超级富豪

安德鲁·梅隆(Andrew Mellon)的父亲是百万富翁,在一桩木材生意中累积了经验和利润后,通过父亲的经济资助,梅隆进入父亲的银行上班,并将业务扩展到全国。然后通过给年轻商人提供银行贷款——尤其是在1888年,为了建一家工厂,炼铝专利所有人将匹兹堡冶金公司的一只股票以25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梅隆——开始优势的累积。安德鲁保证这家铝业公司保持垄断地位,梅隆家族就此掌握了控制权。[21]

在1950年那一代巨富中,大多数与前几代巨富有关系的人出生时就已实现了大跳跃,优势的累积也在运作中。1900年那一代巨富中,39%的人来自上流阶层,直接通过继承实现大跳跃;以范德比尔特家族和阿斯特家族为代表的少数人,继承了涉及优势累积的职位。摩根的父亲为他留下了500万美元,并资助他成为一家关乎欧美经济问题的银行的合伙人,那就是他的大跳跃。随后是优势的累积,摩根凭借自己金融家和股票经纪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贷款以提高他在新公司的股票和债券的销售额,或者巩固当前所在公司的业绩,获得充裕的股票作为佣金,最终使他的公司控制这家新公司。[20]

据我所知,仅凭在等级森严的企业中慢慢晋升,没有人能跻身美国的巨富阶层。“在一些规模最庞大的企业中,许多高层领导,”美国钢铁委员会的主席本杰明·费尔利斯(Benjamin F.Fairless)在1953年说,“将毕生心血倾注在企业管理上,也没能积累到100万美元。因为我就是其中一员,所以深知这一点。”[22]较大型企业的领导者没有成为典型的百万富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面的说辞是不正确的,他们已经是百万富翁;但是,因为他们是企业管理行业的专家,所以他们没有成为百万富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面的说辞是正确的;不是因为行业,而是因为经济,不是因为管理,而是因为晋升以及投机,他们变成了典型的富人,就这些而言,上述说辞是正确的。那些跻身巨富阶层的人,都是经济政客和重要集团的成员,他们处于有利位置,能够将财富据为己有,累积优势。

顶层的优势累积,如同底层恶性循环着的贫穷一样。因为优势的循环包括心理准备和客观机会:就像底层和身份地位的限制,会导致利益和自信的缺乏,同理,伴随着阶级和身份的客观机会,能够增加利益和自信。人们当然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增加自信,自信常常源于客观机会,也常常反过来创造客观机会,给人带来自信。斗志昂扬无非是因为经历了一系列的成功;而持续的小挫折会一点点磨灭必胜的信念。[19]

在跻身巨富的人中,极少数人将主要的职业生涯耗在企业内部和之间的一步步晋升上。在1900年那一代巨富中,只有6%的人经历了漫漫晋升路,1950年那一代为14%。但即使是那些在企业晋升之路上慢慢前行的人,由于商业管理才能方面的原因,也很少能够成为富人。通常他们拥有的天赋是律师的天赋——偶尔——是工业发明家的天赋。

2.一旦他实现了大跳跃,一旦他克服万难抓住了主要机会,那幺他就进入了累积优势的阶段,换句话说就是他注定如此。加注数量可观的资金到真正的大生意中,他必须处于一个能从优势累积中获益的位置。他拥有得越多,所占有的经济位置越重要,就越能确保他可以利用机会赚取更多。拥有得越多,信誉度就越高——有机会可以利用别人的资金——从而在累积更多优势时,遭遇的风险越低。事实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累积优势时,当风险不是风险,而是像政府税收一样明确的时候,利益累积就进入了关键阶段。

只有当漫漫晋升路转化为优势的累积时,晋升路才有意义;这种转变通常是伴随公司合并实现的。当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时,常常会出现这种合并,联姻也会出现公司合并的情况——杜邦家族(du Ponts)兼并了最大的竞争对手拉弗林与兰德公司(Laflin and Rand),查尔斯·科普兰(Charles Copeland)——拉弗林与兰德公司的主席助理成为杜邦的助理财务官,和路易莎·杜邦结了婚。[23]一系列缓慢的职位晋升意味着能够积累足够的内部信息和人脉、预测晋升或者操控股票时使风险更低或者没有风险。这就是为什幺在1925年那一代富人中,经历了漫长晋升路的人所占比例最高;当时市场对这些利益是开放的,投机还没有后来那幺困难。

1.据我所知,从来没有人能仅凭存储剩余工资或薪水而跻身美国的巨富阶层。必须要千方百计地获得战略位置,从而有机会攫取巨额财富,通常还必须要有一笔数量可观的资金,可以加注到真正的巨额财富中去。一个人可能通过工作或者慢慢积累来实现大跳跃,但是在某些时候,他必须要处在有利位置,能够仔细观察,抓住主要机会。假如一年薪水20万或30万,即使忽略税收,在一所小木屋里面过着省吃俭用的生活,从理论上来说,也不可能积攒巨额财富,成为一名美国巨富(14)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冒险能够使富人加注后赚大钱,在某些时候,“官僚”成为企业家的人数,和“二战”后成为财富创始人的数量一样多。事实上,他们中的许多人,例如查尔斯·纳什(Charles W.Nash),[24]突破自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许多人一旦实现了缓慢的晋升,尤其是在1925年的那一代富人中,继续怀有赌博嗜好,甚至有一些人常与19世纪末的敛财大亨混迹在一起。

如果那些出身巨富家庭的人中,许多人毕生都兢兢业业地工作,那幺很明显,从中下阶层跻身巨富的人不太可能成为游手好闲的人。跻身巨富阶层涉及到经济事业,具有两个主要特征:大跳跃和优势的累积。

巨富的经济生涯既不是企业家形式的,也不是官僚形式的。而且,在巨富中,许多在家族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同那些没有继承遗产的人一样,都是“企业家”或者“官僚”。企业家和官僚都是带有中产阶级色彩的中产阶级的词汇,无法包含上流阶层的职业。

“企业家”一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在表示小商贩和那些美国巨富时,含义是不一样的。理智的中产阶级创办自己的公司,通过精心地指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一家大型美国企业,这还不足以描述出上层财富创始人的所有情况。

但是现在有26%的巨富是食利者,他们的资金或多或少是闲置的;另外39%的巨富在家族所有或者控股的企业中身居要职。[17]当下,食利者和家族经理在富人中的占比为65%。那幺,剩下的35%新晋为巨富的人呢?

企业家的经典形象,应该不只是在资金方面经历过风险,而是在整个事业上;但是,一旦一家公司的创始人实现了大跳跃,通常当他们开始累积优势通往巨富之路时,就不会再冒巨大的风险。如果有任何风险,其他的一些人会去冒险。在“二战”期间和迪克森—耶茨(Dixon-Yates)的努力下,愿意冒险的其他人是美国政府。如果一位中产阶级商人欠债5万美元,他可能会陷入困境。但是如果一个人设法举债200万美元,如果可以的话,他的债权人会为他们创造机会,以便他们赚钱还债。[25]

美国的巨富史主要是一部父权史:男性通常掌握了美国80%到90%的财富。每一代因为继承巨额财产而变身巨富的比例在不断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富人都变得游手好闲,我们知道在1950年那一代巨富中,有62%的人的家族在前几代就已经是巨富;只有26%的人是游手好闲的富人。在继承了财富的巨富中,有许多人毕生都在努力维持或者增加财富,他们最感兴趣的游戏就是赚大钱的游戏。

19世纪末期的敛财大亨通常会创建或组建公司,作为他们累积财富跻身为巨富的跳板。事实上,1900年那一代巨富中,55%的人都是通过晋升和组建自己的公司实现大跳跃,迈出通向巨富之路的第一步。然而,1925年和1950那一代巨富中,只有22%的巨富是这样实现大跳跃的。

在1950年那一代富人中,食利者的比例(将近26%)和其中女性所占比例(70%)都增加了,但这还不足以形成任何一种社会类型。现代花花小姐——多丽丝·杜克(Doris Duke)和芭芭拉·赫顿(Barbara Hutton)在试着用专业而昂贵的方式来使青春永驻;有的人像布莱恩夫人(Mrs.Anita McCormick Blaine)一样过着积极而充满活力的生活,将时间和金钱花在慈善和教育上,鲜少参加社交活动。有的人像威尔克斯(Hetty Sylvia H.Green Wilks)一样,是现代版吝啬的剪息票投资者,威尔克斯小时候曾在一个小而破旧的房子里度过整个暑假,而且格林家的房子没有条件点灯,必须在晚上7点半上床睡觉。[16]

在这三代巨富中,很少有人是全凭管理一家大公司而成为巨富的。利益的累积常常需要合并其他公司——作为一种经济运作——直至成立一家大的信托公司。证券操纵和敏捷的法律策略是上层企业家取得成功的关键。因为通过证券操作和法律策略,他们可以进行利益累积。

1900年那一代游手好闲的富人或是第三四代的阿斯特家族,或是第三代的范德比尔特家族:在他们的领地骑马放松,或者坐游艇出游,他们的夫人则喜欢参加各种各样并且常常是非常奢侈的社交活动。到1925年,巨富中只剩下一些食利者,而且多数都是女性。她们的生活像1900年代的巨富一样奢侈,但是现在她们分散在美国各地,而且在新兴名流圈中,她们很少受到关注。毫无疑问,在新兴名流圈,富裕的女士常常热衷于艺术活动,而非社交活动,或表面上看似如此。[15]事实上,她们中的一些人——相比于社交娱乐或个人风采——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慈善方面,部分原因是因为清教徒坚定地认为像约翰·洛克菲勒这样的巨富,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财富的衍生。

巨富的主要经济事实是实际的利益累积:那些已经拥有巨额财富的人占据了许多战略位置,可以赚取更多财富。现在,美国65%的巨富都在经营家族传下来的企业或者做食利者,享受祖传产业带来的巨额收益。相比这些曾经被称为企业家,随后在资本主义时期又被更准确地冠以企业界经济政客称号的人,其余35%的巨富即使没有比他们更勇敢,也比他们更积极地参与更高级别的经济博弈中。

无论是认为巨富就是少数剪息票投资者,还是认为他们是浮夸的花花公子,这两种观点都不是典型事实。游手好闲的守财奴和繁忙的挥霍者才是美国巨富中的典型代表,但是在美国巨富史上,守财奴并非全都是剪息票投资者;他们通常用其他方式来增加所持剪息票的价值——表面看上去是这样,其实是雇人帮他们这样做(13)。而他们挥霍的方式各异:一些赌100万,加注200万或300万;这些挥霍活动通常发生在投机领域。

成为巨富的方式有多种。到美国20世纪中期,赚钱累积利益成为巨富变得越来越困难。涉及金钱的婚姻在任何时期都是一件微妙的事情,当它涉及到巨额资金时,通常是不方便的,有时也不安全。如果没有多少钱,偷盗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你赌气,而且长时期如此,最后,所有的钱会输赢相抵;如果赌局是固定的,你真的在赢钱或者偷牌,或者兼而有之,则取决于你坐在桌子的哪一边。仅凭将小公司培育成大企业来积累巨额财富,这不是惯例,也从来不是主流事实。同样,通过缓慢的晋升之路通向顶层,既非惯例,也非主流事实。爬向顶层之路异常艰辛,许多有所尝试的人都失败了。更容易、更安全的方式是生而为富人。

美国的巨富不是游手好闲的富人,从来都不是。当然,他们中“食利者”的比例出现巨大攀升;在1900年的那一代巨富中占比为14%,1925年是17%,1950年是26%。通过观察他们如何利用时间,约四分之一的巨富可以被称为是有闲阶级的成员。

在前几代,通常能够使用他人资金的重要机会是成功的关键;在后几代中,以祖父或父亲的职位为基础,累积企业利益代替了重要机会。在最近的三代中,趋势非常清楚:现在,只有9%的巨富来自底层,23%的巨富出身中产阶级;有68%的巨富来自上流阶层。

而且,相比1900年那一代或1925年那一代,1950年那一代更容易将地位和权力传给子女,因为那时上流阶层的权力和地位没有那幺仔细地组织、支撑和加固,巨额个人财富是唯一手段,可以确保权力和地位顺利传给下一代。然而,在1950年那一代巨富中,正如我们会看到的,有许多方式可以将利润丰厚的战略位置传给子女,这些战略位置是美国自由经营的私人企业中的较高位置。

美国企业的合并发生在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大陆,很快便有移民在此定居,在法律和政治框架下,愿意并且能够允许私人劳作。他们这样做了,完成了他们在工业化和合并中受益的历史性组织任务,他们获得了巨额财富。在私有企业体系下,他们变成了巨富。

在1900年,只有39%的巨富是上流家庭的孩子,众所周知,这些出身上流家庭的孩子,88%的人至少继承了50万美元——通常更多。到1950年,来自上流家庭的巨富,有93%的人继承了财产。据说,由于税收,现在巨富们无法将9000万或1亿美元全部继承,从法律上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1950年那一代巨富在很大程度上是1925年那一代巨富的延续;事实上,1925年的那一代富人,在更大程度上是1900年那一代的延续。1925年的那一代巨富中,56%来自上流阶层,1900年的那一代中,只有33%来自上流阶层。但是1950年的那一代巨富,68%来自上流阶层,家族成员属于前两代巨富的占62%。

在实现财产权和要求立法保护财产的过程中,巨富涉足20世纪美国经济的上层企业圈,而且深陷其中。大型企业才是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非巨额财富,但是,大型企业有产阶级的个人以各种形式附庸着财富的重要单位,企业是财富的源泉,是持续获得财富权力和特权的基础。所有拥有巨额财富的人和家庭都与大企业相关,他们的财富都根植于此。

巨富出身上流阶层,这直接形成了常春藤盟校的优势:随着巨富来自上流阶层的比例不断攀升,就读常春藤盟校的巨富的比例也随之不断增加。在接受了大学教育的人中,1900年的那一代巨富就读常春藤盟校的比例为37%,1925年的为47%,1950年的为60%。

从经济上来说,如我们所见,无论是继承者还是累积者都没有成为有闲阶级成员和有修养的人。他们中确有人如此,但是,现代近乎四分之三的巨富继续或多或少以某种方式积极从事经济活动。当然,他们的经济活动是企业活动:宣传、管理、指导和投机。

在所有这些巨富中,有一半的人大学就读于常青藤盟校。事实上,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或就读于哈佛或耶鲁大学,其他的人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达特茅斯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大学。另外10%毕业于东部其他名校,例如阿默斯特学院、布朗大学、拉法耶特学院、威廉姆斯学院和鲍登学院;还有10%就读于少数知名的技术学校,剩下的30%则就读于美国各地的大学和职业学校。

而且,随着有产家庭参与到企业经济中,他们通过财产经理人进入企业界,不久我们将看到,这些财产经理人本身并非无产人士,事实上,他们与巨富并没有质的区别。当然,有产阶级的组织中心已经发生变化,不再只包括那些有产大家族控制的权力,还包括其他的权力。在经理人的整顿下,以富人为核心的财产体系得到了巩固,而且有管理层加入其中,在大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管理层为了企业大亨的共同利益而兢兢业业地工作着。

在这些事实面前,我们确实发现巨富们通常比普通大众的受教育程度更高:即使在1900年,31%的巨富接受了大学教育;到1925年,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达57%;到1950年,这一比例高达68%。每一代上流阶层的受教育程度都高于底层大众——在1900年,上流阶层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为46%,而底层大众只有17%,这清楚地证明了教育优势往往源于家庭优势。但是,这里考虑到的三代中——1950年的这一代巨富——阶级出身造成的大学教育比例差异减少了,源于底层或中层的巨富,有60%是大学毕业生,来自上层的巨富中,有71%接受了大学教育。

在社会地位上,美国富豪男女成为了几个大都市400强的领袖。在1900年那一代巨富的90名成员中,只有9位包含在了麦卡利斯特1892年的名单中,但是入选1900年名单的家族中,将近一半的后代在1940年时入选了费城、波士顿、芝加哥或纽约的《社会名流录》。巨富是都市400强的领导成员,他们属于自己的俱乐部,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有几乎他们所有人的子女,都进入了格罗顿中学读书,然后进入哈佛或其他类似的名校。在1900年那一代巨富中,有10个人被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评选为1905年的金融领袖,在他们的15个儿子中(到了上大学的年纪),有12位进入哈佛或者耶鲁读书;另外3位就读于阿默斯特学院、布朗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26]

生在美国,长在城市,源于东部,来自上流家庭的巨富,像当地社会和都市400强中新旧上流阶层的其他成员一样,他们是新教徒。然而,有一半是圣公会教徒,四分之一为长老会教友。[14]

巨富不只是在显眼而简单的统治集团中占据高位。虽然在国家和经济层面加入了企业代理和等级体系,但这并不表示巨富们被取代了。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社会地位上,巨富都没有走下坡路。在大萧条和实施新政之后,巨富必须和政府内外的法律专家合作,法律服务在税收、政府规章、企业重组和合并、战争协议和公共关系方面至关重要。他们也利用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来掩盖他们行使权力时不负责任的本质,创造出小镇男孩表现良好的形象,工业政客、伟大的发明家给大众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同时仍然只是个普通人。

巨富来自大城市,尤其是来自东部的大型城市。甚至在1900年,全美有65%的人生活在乡村,[13]比在农场长大的比例还要高,但是1900年的巨富中,仅有25%来自乡村。自1925年起,超过60%的巨富均在大都市长大。

对于善于揭露真相的观察人士而言,巨富已不再像昔日那样耀眼,例如——他提供了公众对美国社会上层最新的看法。缺乏系统性信息和令人分心的“人类利益”让我们认为,他们不重要,甚至他们根本不存在。但是我们中确有他们的身影——尽管有许多隐藏在非个人的组织中,如同他们的权力、财富和特权一样植根于非个人组织中。

当然,东海岸是巨富发源地;在所有巨富中,10个在美国长大的人中,有8个是在这里成年的。1925年的那一代(82%)来自东海岸的比例和1900年的那一代(80%)持平。然而,到1950年,来自东海岸的比例——就像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一样——下降至68%,直接原因是南方百万富翁的兴起,在1950年那一代的富人中占比达10%,而在1900年和1925年的两代中,南方百万富翁的比例都仅占1%。在芝加哥、底特律和克利夫兰长大的巨富,在这三代中的比例维持不变,在1900年的那一代比例为16%,1950年为19%。

注释

巨富中约10%的人出生在国外,尽管有6%的人是在国外长大的,成年后移居美国。当然,在1900年达到完全成熟的19世末一代中,国外出生的人比1950年多。1900年一代的富人中,在国外出生的比例约为13%,而当时美国成年男性的比例占总人口的24%。到1950年,只有2%的巨富出生在国外(1950年美国白人的比例为7%)。[12]

[1]参见Joseph A.Schumperer,Capitalism,Socialism and Democracy 3rd ed.(New York:Harper,1950),pp.81 ff.。

从职业角度来说,在这些巨富中的上流阶层是指商业大亨。在任何时期,美国的整个商人阶层,无论大小,都没有超过现在工人总数的8%或9%;但是,总的来说,这三代巨富的父亲中,有70%是城市企业家,专业人士、农民、白领或蓝领工人各占10%。纵观这三代,这个比例十分稳定。巨富——从1900年到1950年——源于企业家阶层;我们将以不寻常的方式看到,在他们的上层中,许多人继续以“企业家”的方式活跃着。

[2]在关键的进步时代,对总统和参与反托拉斯行动的委员们之间的态度和关系的揭露性详细分析,参见Meyer H.Fishbein,Bureau of Corporations:An Agency of the Progressive Era(MA thesis,American University,1954),esp.pp.19-29,100-119。

事实和趋势很明显,即上层社会只接受真正富有的上流阶层。财富不仅可以使财富本身持续下去,而且,如我们所见,它会垄断成为巨富的机会。现在我们身边的巨富,有70%出身于十足的上流家庭,20%来自舒适的中产阶级,只有10%来自底层社会。

[3]Frederick Lewis Allen,The Lords of Creation(New York:Harper,1935),pp.9-10.

中产阶级跻身巨富阶层的情况非常稳定:1900年的那一代,十位巨富中有两位来自中产阶级,1925年为三位,1950年为两位。但是,上层和底层成为巨富的情况正好相反。即使是着名的19世纪那一代——历史学者讨论富人们白手起家的传奇故事时经常提及他们——来自上层的巨富和来自底层的也一样多(占39%)。在1900年的那一代,有39%的富人来自底层家庭。1925年的那一代,该比例下降至12%,正如我们所见,1950年的这一代只有9%。另一方面,1925年来自上层家庭的富人占56%,1950年为68%。

[4]Frederick Lewis Allen,The Lords of Creation(New York:Harper,1935),p.12。

自内战以来的美国历史进程中,巨富们的父亲是小农或者小店主、白领或蓝领的比例在稳步下降。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富中,只有9%的人来自底层家庭——家庭收入刚好只够满足基本需求,只能偶尔能改善一下生活。

[5]参见Time,10 August 1953,p.82。

在最近的这三代人中,绝大多数的巨富都不是由发迹的人组成的。

[6]Report of the Smaller War Plants Corporation to the Special Committee to Study Problems of American Small Business,U.S.Senate,Economic Concentration and World War II,79th Congress,2nd Session,Senate Committee Print No.6(Washington,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6).pp.37,39,40.

[7]关于美国殖民地的财富,参见Dixon Wecter,The Saga of American Society(New York:Scribner's,1937),chap.2;和Gustavus Myers,History of the Great American Fortunes,1907(revised Modern Library edition,1936),pp.55-6,59,85。关于乔治·华盛顿的地产,参见同上着作p.49。关于19世纪40年代初期的百万富豪,参见A.Forbes和J.W.Greene,The Rich Men of Massachusetts(Boston:Fetridge&Co.,1851);Moses Yale Beach,Wealth and Pedigree of the Wealthy Citizens of New York City(New York:Compiled with much care and published at the Sun Office,1842),4th ed.;和费城酒吧一位会员1845年写的“Wealth and Biography of the Wealthy Citizens of Philadelphia”。关于19世纪50年代中期的百万富豪,参见Moses Yale Beach,“The Wealthy Citizens of the City of New York,”12th ed.(New York:Published at the Sun Office,1855)。关于“百万富翁”一词的创造,参见Wecter,op.cit.p.113。

在1900年的富人群体中,最富有的是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资产高达10亿美元;1925年的是亨利·福特,达10亿美元;1950年(尽管在其他时期不是很明确)的据说是哈罗德森·拉菲特·亨特,达10或20亿美元;另一位得克萨斯的富人是休·罗伊·卡伦(Hugh Roy Cullen),据说后来也成为了亿万富翁。[11]这三四个人可能是美国富人圈中最为富有的人,他们是金融传记作家最为确定的几位亿万富翁(12)

[8]参见《纽约论坛报》,《论坛报月刊》(Tribune Monthly),June 1892。西德尼·拉特纳(Sidney Ratner)最近编辑了一本书,New Light on the History of Great American Fortunes(New York:Augustus M.Kelley,1953),书中再版了来自1892年6月《论坛报月刊》和1902年《世界年鉴》(World Almanac)的两张关于美国百万富豪的清单。这些清单对列出超级富豪的作用颇微(参见下面第9条注解),因为给出的具体财富规模的估值很少,对这份清单的研究展示出了几百个同约翰·洛克菲勒和安德鲁·卡内基一样的“百万富翁”。

自内战以来,1900年的前90位最富有的人,1925年的95位最富有的人,1950年的90位最富有的人,我们已经收集了这275人的信息,他们代表了大量为历史学家、传记作家和记者所熟知的最富有的人。我们对有关巨富出身和事业等貌似简单的问题感兴趣,只有对他们这个群体进行研究,才能准确提问并解答。

[9]正如费尔南德·伦德伯格曾经所说的,在这个国家里人们对一些不太普遍感兴趣的话题的统计数据简直是一片混乱,对巨额财富没有具体的数据。列出三代最富有的名字,我必须尽最大可能利用这些杂乱无章的资源。当然,我利用了所有美国巨额财富的历史,以及拥有这些巨额财富的超级富豪们的传记。在1924年和1938年分别出版了关于大额收入或巨额财产的系统性信息(见下文);报刊上断断续续地流出信息和故事,例如,遗嘱验证、税务丑闻和关于富豪的个人轶事。我从下面列出的书中提到的所有人的一份名单开始着手,他们都出生于1799年以后,据称身家达3000万美元甚至更多。在许多情况下,财富的规模不是根据姓氏资料进行统计的,而是将所有可能的姓氏都考虑在内,我们搜寻了所有已有的资料来估算财富规模。3000万美元的总标准主要是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发现按照这个标准可以得出371个姓氏;由于有必要编纂关于财富和这些人职业生涯的详细信息,我们的资料无法让我们处理一份更长的名单,以下是所有我们参考了的资料:(I)Gustavus Myers,History of the Great American Fortunes,1907(revised Modern Library edition,1936)。(II)Gustavus Myers,The Ending of Hereditary Fortunes(New York:Julian Messner,1939)。(III)Matthew Josephson,The Robber Barons(New York:Harcourt,Brace,1934)。(IV)Frederick Lewis Allen,The Lords of Creation(New York:Harper,1935)。(V) Ferdinand Lundberg,America's 60 Families,1937(New York:The Citadel Press,1946)——我们对该书的谨慎使用在(XI)中进行了讨论。(VI)Dixon Wecter,The Saga of American Society(New York:Scribner's 1937)。(VII)“Richest U.S. Women,”Fortune,November 1936。(VIII)Stewart H.Holbrook,The Age of the Moguls(New York:Doubleday,1953)。基于迈尔斯和其他史学家作品中的大量细节,这部作品主要是对早期作品的推广。(IX)“Noted Americans of the Past:American Industrial Leaders,Financiers and Merchants,”World Almanac,1952,p.381,and 1953,p.783,没有包括对财富的估值。(X)Cleveland Amory,The Last Resorts(New York:Harper,1952)。当然,在这些资源中会有许多人被重复提及,但是,每个人都提供了其他未被提及的信息。另外三份资料需要更加详细地谈论:(XI)在1924年以及1925年颁布的一项临时法规,允许发布1923年和1924年收入所得税支付金额的信息。记者可以进入国税局的各个办公室,逐个复印纳税人的名字。从行政上来说,这份数据的发布如此草率,一份文件上公布了的某个人的数据,在另一个文件上却漏掉了,还印出了一些错误数据,在一些情况中,所有记者都漏掉了众所周知的纳税大户。(当然,有些富豪的所有收入多少是免税的,以1924年的所得税单为例进行研究,我们挑出了所有支付了20万美元或更多税额的人,且同时被刊登在了1925年9月2日至15日的《纽约时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里面,或被刊登在其中某一刊中。)此时的平均税率所处的水平是毛收入的40%;所以,交付的税额为20万,1924年间的年收入应为约50万美元。由于大部分这种高收入都来自于投资,投资的总收益额为5%的话,意味着如果投资赚回50万美元,那幺该投资人所拥有的总资本额为1000万美元。假定当时纳税资产只占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因此,该纳税人所拥有的总财富量是征税资产的三倍之多。[这是上述费尔南德·伦德伯格的书中关于1924年收益的计算。他评论称:“单个情况乘以要缴纳所得税的净资产乘以3,得出的结果可能会有误,但这似乎是得出总估值的唯一方式;通过这个方式得出准确的结果时,总的情况是没有被夸大的。事实上,得出的结果十分保守。”(p.25)我对此持相同观点。]通过这种计算方式,纳税20万美元意味着收入为50万美元,可征税的资产为1000万美元,总财富量为3000万美元。1924年后遗嘱验证的财产提供的大部分证据表明,这种算法是准确合理的。例如,根据这种计算,理查德·克兰(Richard Teller Crane,Jr.)的缴税额为43.4万美元,表明总资产为6480万美元;他死于1931年,遗产为5000万美元。奥顿·米尔斯(Ogden Mills)的纳税额为37.2万美元,意味着他在1924年的财富量为5550万美元;他死于1929年,遗产达4100万美元。当然,也有财产更少的情况,但那通常是因为他们挥霍掉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粮食投机者阿瑟·卡滕(Arthur W.Cutten)在1929年散尽家产]或在离世之前全部赠送出去了。我所指的是在任何时刻财富量都有3000万美元的人。我知道没有系统地使用这些人的名字。费尔南德·伦德伯格在1937年编纂了一份“60大家族”的清单,事实上,指的不是所有家族,准确的数字——作为“家族”——不是60,而是74。但他没有对他们进行系统地分析。通过“系统”一词,我认为要把每个人类似的信息编写到清单上,然后得出一个结论。伦德伯格所做的是概括出进入了权力和金融集团的血亲——有时只包括堂兄弟姐妹。其次是我不赞同他从《纽约时报》上摘录的清单,因为它不只关于家族、只关于个人或只关于公司,而是一份家庭、个人和公司混杂在一起的清单。在所谓的60大家族中,有37个“家族”中有一位以上的家庭成员缴纳税款。有8个不相关的人包含在了摩根家族中;还有一组包含7个家庭,形成第38个“家族”[这是“标准石油集团(Standard Oil Group)”]。这份清单上包含22位在1924年纳税的人,纳税额从18.8608万美元到79.1851万美元不等。因此,如果“家族”意味着血脉关系,那幺伦德伯格的清单上超过60个家庭;但是,这份清单甚至没有对这些家族进行充分描述,因为它只包括了那些家族名下的纳税人。而且,有许多人(例如,J.H.布鲁尔,L.L.库克)在1924年的纳税额要高于由伦德伯格命名,但未纳入他“60大家族”清单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是全部,没有被列入《纽约时报》,但是登载在似乎被伦德伯格忽视了的《纽约先驱论坛报》上。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列出一份富豪榜的榜单,伦德伯格的前60强榜单中的一些家族,就个人而言的话甚至不在超级富豪之列。例如,迪林(Deerings)家族:伦德伯格将迪林家族的三名成员包含在他的榜单中,这三位成员的总纳税额为31.5701万美元。我们并未将迪林家族列入我们“超级富豪”的榜单,因为詹姆斯·迪林(James Deering)的纳税额仅为17.9896万美元,查尔斯的纳税额仅为13.9341万美元,迪林家族的第三位成员的纳税额仅为7000美元。塔夫脱(Tafts)、雷曼(Lehmans)和德福雷斯特(deForests)家族的情况也是如此。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富豪,但他们的富裕程度不及我们感兴趣的那些富豪。(XII)最近,关于私人财富规模更系统的信息来源是,the Temporary National Economic Committee's Monograph No.29:“The Distribution of Ownership in the Non-Financial Corporations,”(Washington: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0)。这本专着给出了截至1937年或1938年,200家最大的非金融企业中各自最大的20位股东,以及这些企业的主管和行政官的持股情况。尽管它包含了大部分基于企业所有权的大额财富,但是这份清单是不完整的:它没有包含政府或地方债券、房地产或金融公司方面的持有资金。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工业企业的所有权都伪装成各个投资公司旗下的大量股票的所有权,这些投资公司不会透露实际的持股人。尽管如此,在我们后期找到的资料中,这份美国临时经济委员会(TNEC)的清单是最好的。比较现存对19世纪的零散的案例研究,它展示的富豪是一批比较固定的人。我从这份资料中得出了在1937年或1938年,在列举出的所有企业中拥有的股份总价值相当于1000万美元或更多的人。用这个数字乘以3(再次假设可征税的财富占总财富量的三分之一),我们得知所有这些人在1930年代的末期拥有3000万美元或更多。(XIII)上述资料中,没有哪份提供了关于超级富豪的最新信息。当然,各本书中提到的许多人和位列1924年与1938年的榜单中的人都还在世;我们找到了已故者的继承人——通过讣告,我们尝试寻找我们榜单中所包含的所有人的财富,寻找继承遗产数额达3000万美元甚至更多的人的财富。(XIV)为了获得现在仍在世的人的信息,我们联系了以下代理和政府机构——这些机构中的各个官员都尽可能为我们提供这些信息,没有一条信息是“官方的”,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大用处:纽约联邦储蓄银行(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 of New York);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 Exchange Commission);美国国内商务部(U.S.De#ch10ad-back">[10]关于约翰·洛克菲勒,参见Wecter,op.cit.pp.141-2,482;Frederick Lewis Allen,op.cit.pp.4-7;The New York Times,24 May 1937 and 6 June 1937;以及其他参考资料,参见John T.Flynn,Gods Gold(New York:Harcourt,Brace,1932)。关于Henry O.Havemeyer,参见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Myers,History of the Great American Fortunes,pp 697 ff.;以及The New York Times,5 December 1907。关于Henrietta Green,参见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The New York Times,4 July 1916,p.1和9 July 1916,杂志评论;以及Boyden Sparkes和Samuel Taylor Moore,The Witch of Wall Street:Hetty Green(Garden City,N.Y.:Doubleday Doran,1935)。关于George F.Baker,Jr.,参见Who Was Who,1897-1942和The New York Times,31 May 1937。

我们可以从着名的文学作品中瞥见形态各异的巨富——或庄严或滑稽;出身各异,或卑微或高贵;不同的生活方式——或高兴或忧伤,或孤僻或友好。但所有的这些发现有什幺意义呢?有人出身贫寒,有人出身富贵,哪一个才是典型特征呢?他们成功的秘诀是什幺?要找到答案,我们不能局限于每一代巨富中的六七位大亨,社会历史学家和传记作家的作品中已经涉及了无数关于他们的轶事。我们必须对大量个体进行研究,总结出一个典型的群体。

[11]关于亨特和卡伦,参见《纽约时报》,1952年11月21日和1953年3月8日的杂志评论;《华盛顿邮报》,1954年2月15日至19日;还有《联合调查》(the United Press Survey)的其他报道,例如《长岛星刊》(the Long Island Star-Journal),1954年8月4日和5日中对普雷斯顿·麦格劳(Preston McGraw)的报道,和“World's Richest Man is a Texan,”Pacific Coast Business and Shipping Register,1954年8月16日中对吉恩·帕特森(Gene Patterson)的报道。

巨富们既不是全部来自过去,也不是全部来自得克萨斯州。诚然,现在的巨富中,有一半来自得克萨斯州,但是据我们掌握的可靠信息,1950年最富有的前90人中,只有10%是得克萨斯州人。

[12]1900年计算的在国外出生的美国成年男子的比例来源于U.S.De#ch13ad-back">[13]参见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S.,1789-1945,p.29。

有的超级富豪出身贫寒,有的出身富贵,有些人在运用金钱的力量时和积累金钱时一样浮夸,有些人在生活中吝啬,在获取财富时也同样苛刻。石油大亨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浸礼会教徒的孝顺儿子——的后裔中约有20位百万富翁。但是亨利·欧·哈夫迈耶(Henry O.Havemeyer)的祖父留给了他300万,亨利埃塔·格林(Henrietta Green)从小接受教育,研读报纸上的金融版块,终年82岁,留下的遗产高达一亿美元。我们不能遗漏了乔治·贝克(George F.Baker,Jr),他是一位哈佛毕业生,是纽约第一国家银行总裁的继承人。每天早上,他在从长岛到华尔街的舱式游艇上梳洗打扮,1929年,他和其他6位银行家筹集了2.5亿美元试图阻止股市崩盘,但以失败告终。[10]

[14]无法更加准确地提供关于宗教的总人数,因为许多超级富豪的宗教信仰不得而知。在美国大部分历史时期中,对宗教派别开展的人口普查是不准确的,因此无法计算出任何一个派别在总人口中的占比。

我们应该把这一代定位为巨富一代:他们在1890年代发育成熟。但是,我们应该仅将其视为衡量后两代的一个标准,在1925年成年的巨富二代,在20世纪中期成年的巨富三代。而且,我们不应该将研究对象局限于六七位名人,正统的历史学家和野史传记作家已经把他们当作褒贬不一的素材。对这三代巨富,我们分别收集了每一代中最富有的90人的信息。对这三份名单的研究,扩大了我们的视野,对美国富人的研究包含275人,他们每人至少拥有达3000万美元的财富。[9]

[15]例如,埃莉诺·赖斯(Eleanor Rice)是威廉·埃尔金斯(William L.Elkins)的女儿,也曾是乔治·怀德纳(George D.Widener)的妻子,她为各种不同的艺术和教育组织捐赠了几百万美元,她的第二任丈夫是一位医生,也是地理学家,因远征到南美洲研究热带疾病和土着部落而名声大噪。参见1951年10月5日的《纽约先驱论坛报》。在她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富丽堂皇的家中,玛丽·弗吉尼亚·麦考密克(Mary Virginia McCormick)聘请了一位全职音乐家和为排队和音乐会服务的整个交响乐团。参见1951年5月26日的《纽约时报》。

在大萧条和战争时期,巨富的数量和安全性,甚至是他们的存在都具有争议。但是,19世纪末,似乎所有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在内战和“一战”期间,巨富们很快声名鹊起,成为卓越之才。

[16]关于Anita McCormick Blaine,参见The New York Times,13 February 1954;关于Hetty Sylvia Green Wilks,参见The New York Times,6 February 1951,p.27。

内战后,早前就已变得富有的人被认为是家族创始人,他们赚钱的社会阴影将会影响都市400强的地位之争,在一定的时机,他们的财富会成为美国经济中高级企业集团的一部分。但是,美国第一批巨富是在内战经济改革期间诞生的,因为致命的腐败行径似乎伴随着美国的所有战争。随后,乡村商业资本主义演变成工业经济,在关税、1863年的《国家银行法》、1868年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法律框架内,以及随后的司法解释,确保了企业变革合法化。在这次政治体制和经济基础的转变中,巨富一代开始占据赚钱的部门,之前攫取的财富与之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不只是财富金字塔的顶峰更高,上层的根基也明显得到了拓展。到了1892年,一项调查表明美国的百万富翁至少有4046位。[8]

[17]甚至在1900年,当时只有39%的超级富豪出身上流阶层,25%左右的超级富豪是家族管理人类型的经济人士。范德比尔特的儿子威廉·亨利·范德比尔特(William Henry Vanderbilt)是范氏企业的传统经理人,死于1900年,事实上,他领导范德比尔特企业走上了财富的巅峰时刻。当然,无从得知这是否得益于他的管理——既不是投机性的也不是不切实际的——或是客观变化引发铁路证券价格攀升的结果。范德比尔特的儿子在欧洲的时尚博弈中投入了更多时间,范德比尔特财富的下滑,更主要的原因是铁路经济的恶化,他儿子的懒惰不是主要原因。参见Wayne Andrews,The Vanderbilt Legend(New York:Harcourt,Brace,1941)。怀德纳(P.A.B.Widener)的儿子乔治·怀德纳成为23家公司的股东和18位董事成员的主席。他是活跃类型的经济人士,卷入了1902年的一起诉讼中,他被指控涉嫌欺诈,把实力不济鼓吹成实力雄厚的公司,从而在这间公司倒闭之前,售出他在这家公司中所持的股票。参见Philadelphia Public Ledger,2 April 1912和Philadelphia Press,23 September 1902。在现代的家族经理人中,例如,约翰·雅各布·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的曾孙文森特·阿斯特(Vincent Astor)是游艇和赛车的狂热爱好者,但却让挖掘他游手好闲丑闻的社会编辑大失所望,在他21岁时,父亲过世,于是他从哈佛退学,开始致力于提升阿斯特家族在纽约的地产价值。年轻的文森特创新管理政策,取消了许多经济公寓,试图为阿斯特家族地产赢得中高层客户,这无疑也使他自身的价值得到了提升。参见Harvey O'Connor,The Astors(New York:Knopf,1941),p.336。洛克菲勒三世(John D.Rockfeller III)的日常决定涉及数百万美元的交易;他接受培训,担任全职工作,在国际上从事慈善工作。而且,他是许多美国企业的董事,例如,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和大通国家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

内战前,只有一小撮富人是美国真正意义上的百万富豪,以阿斯特和范德比尔特为代表,那时很少有人拥有超过百万美元的财富。事实上,1799年,乔治·华盛顿离开价值53万美元的庄园,他被认为是当时的美国首富。截至1840年,在纽约和马萨诸塞州,只有39位百万富翁。事实上,直到1843年才诞生“百万富翁”这一词汇,当时彼得·洛里亚尔(11)逝世,报社需要一个词来形容他的富有状况。[7]

[18]参见The New York Times,1 August 1954,pp.1,7。

[19]关于贫穷的恶性循环和由富转贫,参见Mills,White Colla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1),pp.259 ff.。

1939年,建设的所有工厂共耗资400亿美元。截至1945年,新增的高质量工厂和设备耗资260亿美元——其中三分之二直接由政府出资。260亿美元中约200亿美元用于生产和平时期的产品。如果在400亿美元中再投入200亿,就有价值600亿的生产工厂可服务于战后。在1939年,前250强企业掌握了当时65%的工厂,在战争期间,政府出资新建的工厂中,有79%由他们经营,截至1944年,他们拿下了78%的战争物资供应合同。[6]毫无疑问,“二战”期间,小富变成了巨富,同时也催生了无数新的小富。

[20]参见Myers,History of the Great American Fortunes,pp.634 ff.;Lewis Corey,The House of Morgan(New York:G.Howard Watt,1930);和 John K.Winkler,Morgan the Magnificent(New York:The Vanguard Press,1930)。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战争为攫取财富和滥用权力提供了许多机会。但“二战”的复杂背景,使之前的侵占财产行为变得微不足道。在1940年和1944年间,价值1750亿美元的主要供应合同——控制国家生产方式的关键——给到了私营企业。其中三分之二由前100强包揽——事实上,其中近三分之一被10家私营企业纳入囊中。然后,这些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卖给政府,赚取利润。他们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分配上拥有优先权;他们决定分包商的分配比例,决定谁担任分包商,以及有多少家分包商。他们享有极为优惠的分期付款(每年偿还20%)条件和税收优待,可以扩建工厂,这样能在5年内收回所有成本,而在正常情况下,需要花费20或30年。通常情况下,大多数政府所有的工厂正是由这些企业经营的,战后,这些企业拥有最优选择权收购这些工厂。

[21]参见Harvey O'Connor,How Mellon Got Rich(New York:International Pamphlets,1933)和Mellons Millions(New York:John Day,1933);Frank R.Denton,The Mellons of Pittsburgh(New York:Newcomen Society of England,American Branch,1948);和The New York Times,30 August 1937,p.16。

在了解巨富阶层攫取财富时,我们必须谨记,美国私人工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产业之外的“馈赠”提供财力支持的。国家、当地和联邦政府为铁路项目免费分拨土地,为造船业、重要邮件的运输买单。更多免费土地被分配给了企业,而非独立的小型家庭式作坊。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出租的土地上的煤炭和铁矿石,政府有开采权没有所有权。政府维持较高的关税,以补贴私营企业,如果美国纳税人没有尽自己的职责为铺设道路系统纳税,那幺亨利·福特的精明和节俭,不会助他成为汽车行业的亿万富翁。[5]

[22]引自Time,1 June 1953,p.38。

许多关于工业发展的现代理论都强调技术的发展,但是,在极富阶层中,发明家的数量屈指可数。事实上,真正成为巨富的不是远见卓识的发明家或行业领袖,而是金融方面的人才。熊彼特关于“创新风潮”这一概念的一处错误是:他系统性地混淆了技术收益和金融操纵。正如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10)曾说过的,我们需要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有说服力的销售技巧,指挥百万富豪和大银行的房地产投资销售部门的能力,指挥精明的企业律师和证券市场运营商的能力。[4]

[23]参见The New York Times,2 February 1944,p.15。

国家确保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使现有企业合法化,通过进一步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却不加强法律,使他们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因此,极富阶层可以利用企业手段,同时应对多种风险,可以投机赚取别人的资金。由于“信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企业控股法的保护下,一家企业可以想办法对其他公司进行控股。很快,控股公司的形成和融资,是自美国立法以来最简便的致富方式。[3]在税收增加的随后几年中,在私有资本注入企业之前,“税务注销”和资本收益为私有资本的累积提供了帮助。

[24]参见The New York Times,7 June 1948,p.19。

人口和资源的实际情况,没有导致巨大的累积。为此,需要一个俯首听命的政治权威。对于旧富阶层连续三代都出现的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不需要做详细叙述,因为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这些行为对巨额财富的积累产生的影响,无法进行量化来予以评价,因为我们缺乏必要的信息。然而,根本事实是清晰的:巨富阶层利用现有法律,规避和违反现行法律,他们为了自己的直接利益,让人制定法律并实施。

[25]参见Wallace Davis,Corduroy Road(Houston:Anson Jones Press,1951)。以及参见詹姆斯(James D.Stietenroth)的证词,他是密西西比动力与电力公司(Mississippi Power&Light Co.)的前首席财务官,关于迪克森—耶茨合同,参见Interim Report of the Subcommittee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 on Antitrust and Monopoly on Investigation Into Monopoly in the Power Industry,Monopoly in the Power Industry,U.S.Senate,83d Congress,2nd Session(Washington,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5),pp.12 ff.。

基本事实非常简单。一片大陆上蕴藏着丰富的未被开采的自然资源,数百万人移居到此。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这片土地也在不断升值。随着人口的增加,迅速形成了一个不断增长的生产市场、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从事农业的人口在不断增加,实业家不需要依赖自己的工人在工厂和矿山开拓他的市场。

[26]参见Frederick Lewis Allen,op.cit.p.85。

在美国工业化过程中侵占巨额资金的机会,涉及许多事实和力量,不是也无法依据富人以前的为人,或者他们做了什幺或者没做什幺来决定。

(1) 马修·约瑟夫森(Matthew Josephson,1899—1978),费尔南德·伦德伯格(Ferdinand Lundberg,1902—1995),二人皆为美国记者。——译注

苏联的工业化已经向世界清楚展现出,在没有私营业百万富翁参与的情况下,也可以高速完成工业化。苏联以政治自由为代价完成工业化,这并没有改变工业化的事实。私营企业——以及与之相随的百万富豪——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工业化在美国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一片巨大的乡村园地已经变成了工业园。这种方式也导致财富累积者在工业化过程中攫取财富。

(2) 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1883—1950),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译注

资本主义的运转,如同运转一台生产设备和赚钱的机器,这需要集中各类人才和大量的国家资源。如果没有经济、物质和政治等方面的支持条件,无论是何等优秀的人才,也无法累积巨额财富。美国的巨富阶层是具有美国特色的工业化产物。这种涉及私营企业的工业化为占领战略位置创造了条件,从而可以控制生产的绝佳手段;把科学力量和劳动力联系起来;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诞生出百万富豪。让我们对此确定无疑的不是事后之明;我们可以轻易预测没有进行工业化的国家,通过观察工业化的其他方式来加以确认。

(3) 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1835—1919),美国实业家,美国钢铁公司创始人,被誉为“世界钢铁大王”。——译注

安德鲁·卡内基(3)的青春时代,就机会而言,经济形态比他有一个务实的母亲更重要。无论范德比尔特曾经何等“残忍”,如果不是政治体系的彻底腐败,他也不可能有机会挪用铁路项目的公款。可以假设《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的执行方式粉碎了大企业的法律支柱。[2]美国的巨富阶层——无论他们的心理特质是什幺——现在在哪里?了解美国的巨富阶层,先了解石油的分布情况和税收结构,比了解哈罗德森·拉菲特·亨特(4)的个人特质更重要;了解美国资本主义的法律架构和各机构的腐败性,比了解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5)的童年更重要;了解资本主义机制的技术进步,比了解亨利·福特(6)的无限能量更重要;了解战争对石油需求和税收漏洞的影响,比了解锡德·理查森(7)毫无疑问的睿智更重要;了解全国分布的系统和大众市场崛起,比了解伍尔沃思(8)的俭朴更重要。或许约翰·皮尔庞特·摩根(9)像孩子一样,有着强烈的缺失感,或许他的父亲真的认为他不会成为伟大的人物,或许这影响了他,驱使他为了获得力量而谋取巨大的权力。但是,如果他生活在1890年印度的某个小村庄,这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要了解美国的巨富阶层,必须首先了解美国的经济和政治结构。

(4) 哈罗德森·拉菲特·亨特(Haroldson L.Hunt,1889—1974),美国得克萨斯州石油大亨。——译注

而且,借由富人的个人品质,把他们解释成一个社会事实,这种解释通常是循环论述。例如,在金钱至上的社会,能力测试是赚钱:如果你足够聪明,为什幺你没变富?因为衡量能力的标准是赚钱,当然能力是根据财富分级的,最富有的人最有能力。但如果是这样,那幺就不能用能力来解释富人;用获得的财富作为能力的象征,然后把能力作为获取财富的手段,用两个词来说明同一个事实:存在巨富阶层。

(5) 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1839—1937),美国实业家,标准石油公司创始人。——译注

更有益的关键是由更客观的环境提供的,这也更容易为现代思想接受。我们必须理解机会的客观结构,以及允许和鼓励人们利用经济史提供的客观机会的个人物质。现在,巩固和提升自己在海滨黑帮中的地位所需的个人品质,和在和善的人中间谋得成功所需的个人品质是截然不同的。同理,在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在1870年出人头地所需的品质,和在80年后所需的品质也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寻求通向极富阶层的秘诀在他们个性和习惯的秘密源头中。

(6) 亨利·福特(Henry Ford,1863—1947),美国企业家,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译注

借助极富阶层个体身上的奸诈或睿智、武断或决心、天资或幸运、狂热或蛮力来解决这些问题是行不通的。这些不过是不同的词汇,带有不同的道德审判的意味,用来描述财富累积者的活动。无论是迈尔斯常用的残酷和违规行为,还是许多历史学家喜欢使用的远见卓识的政治才能,都不是解释——这些只不过是指控或者辩护。这就是为什幺对于任何社会和经济阶层的崛起,现代社会心理学家不满足于依照其成员的个人道德品质来进行解释。

(7) 锡德·理查森(Sid Richardson,1891—1959),美国得克萨斯州商人,慈善家。——译注

极富阶层的问题证明了一个更大的问题:人类如何同机构联系在一起,反过来,如何将特定的机构和单独的个人同他们效力的社会结构关联在一起,尽管有时人们塑造机构,但是机构又总是挑选和塑造人。在任何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平衡个人品质、意志或智力与允许他们发挥作用的机构在结构上的权重。

(8) 弗兰克·温菲尔德·伍尔沃思(F.W.Woolworth,1852—1919),美国企业家。——译注

两种对比鲜明的形象——敛财者和革新者——并不矛盾:两者都有可能是正确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财富累积者的观察角度。迈尔斯更关注法律条件和违法情况,还有人类更为残忍的心理特性;熊彼特则对他们在资本主义各阶段中,在技术和经济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更感兴趣,尽管他也很容易使用道德标准来评估他们,他认为在每一代中,只有最精明、精力最旺盛的人才能因创造力和专注度被提拔到高位。

(9) 约翰·皮尔庞特·摩根(J.P.Morgan,1837—1913),美国金融家,银行家,摩根大通创始人。——译注

极富阶层的这种严肃形象经常受到挑战,不是因为事实中的错误升级,而是更多来自法律、道德、品质的因素,更合适的观点应该考虑到有产阶级大亨在那个时代和地点所发挥的经济作用。约瑟夫·熊彼特(2)极为巧妙地概括出这个观点,人们认为有产阶级巨头引领了席卷资本主义全盛时期的“创新风潮”,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通过他们的个人智慧和卓绝的努力,创造和联合私营企业,展现了新技术和金融技术,或者变废为宝。他们呈现的这些技术和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不断发展的动力,创造并控制它们的有产阶级大亨决定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步调。鉴于此,熊彼特把资本主义进步论和社会阶层论结合起来去解释,更确切地说是颂扬伟大企业家们“创造性的毁灭”。[1]

(10) 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Frederick Lewis Allen,1890—1954),美国历史学家。——译注

对极富阶层的解读,广泛流传着两个版本——以前的和现在的。第一个版本以迈尔斯的说法为代表,涉及揭露丑闻的新闻记者的诞生,巴尔扎克认为,每一笔巨大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迈尔斯的作品在学术细节方面,对巴尔扎克的观点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敛财大亨——在内战后被称为商业巨头——突然涉足投资大众,就像周六早上蜂拥至地下减价商品部的女士。他们利用国家资源,在他们自己中间发动经济大战,结成同盟,在公共领域谋取私人利益,为了实现目的用尽所有的方法。为了获得回扣,他们和铁路部门达成协议;他们收购报社,买通编辑;他们消灭有竞争力的独立企业,聘请足智多谋的律师和声誉卓着的政客,维护他们的权力、确保他们的声望。这些“建功立业者”多少有些丑恶的性质,称他们为敛财大亨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或许没有正当的经济途径可以为私人利益积聚一亿美元;当然,尽管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使用不坦诚的方式,擅用者的双手仍然可以保持干净。如果所有的巨款都来之不易,那幺轻松获取的财富都是安全且巨大的。正如情况展示出的,一家企业从1000万人中各赚取10美分,好过用枪从10家银行中各抢10万美元,而且更安全。

(11) 彼得·洛里亚尔(Peter Lorillard,1764—1843),美国商人,从事鼻烟、银行业和地产生意。——译注

观察学术圈是如何改变观点,承认极富阶层存在于大型商圈中,确实有看头。企业大亨的名字最早出现于出版物时,新闻记者可以在学术期刊和书籍中找到相似的人物,随着古斯塔夫斯·迈尔斯(Gustavus Myers)的一本被忽视的作品成为当代文库的畅销书,并被马修·约瑟夫森和费尔南德·伦德伯格(1)经常加以引用,到20世纪30年代,敛财大亨开始变得臭名昭着。现在,伴随着战后的保守趋势,敛财大亨摇身一变成为了工商业官员。大企业都具备强烈的宣传意识,它们请文人墨客撰文,为它们洗白黑历史。大亨们光鲜亮丽的形象正在变成具有建设意义的经济偶像,他们的巨大成就和品质造福了所有人,企业高管借助他们的权力来管理企业,并带着良好、稳固和正当的感觉去那样做,好像在长达百年的历史中,历史学家无法保持头脑清醒一样,但是每届政府通过政治的角度仔细审视着一切。

(12) 当然,在不同的时期,相同币值的钱价值不同。但是,我们不会因为这个事实来改变我们的名单。1900年的1500万美元是否在1950年的时候价值3000万美元或者4000万美元?我们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我们唯一感兴趣的是,这些时期最富有的人,无论多富有,都可能会被拿来与其他时期的富人作比较,或者和更多的人比较收入和财产。因此,展示在这里的每一代的富人财富量,是每一代人在约60岁时所累积到的财富量。由于通货膨胀与其他的因素,在解释下面这些事实时保持高度谨慎:在1950年的那一代中,包括亿万富翁亨特,大约6个人有望拥有逾3亿美元的财产,而在1900年和1925年的那一代中不超过3位。从这些富人金字塔往下,根据财富规模,在这三代中,比例是极其相似的。粗略地说,每个富人群体中约有20%资产过亿甚至更多;剩下的被平等划分为5000万—9900万和3000万—4900万这两个级别。

(13) 凡勃伦关于上流阶层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种工人所谓的羞耻感,工人所谓的羞耻感没有迎合清教徒的新教伦理,这种新教伦理是美国生活的典型特征,包含了许多上流阶层的因素。我认为,在凡勃伦关于有闲阶级的一书中,他是在为上流阶层代言,而非中产阶级——确定无疑的是,他没有描写富有的中产阶级清教徒。他并不想揭示高级商人在从事效率低下的工作。有闲阶级,这个术语被他用作上流阶层的代名词,但是曾经和现在都有工作卖力的上流阶层——事实上,他们是由无限活力的人组成的阶层。凡勃伦不认可他们的工作,拒绝对他们使用那一术语——工作是他的积极词汇之一——是无关紧要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他模糊和扭曲了我们对上流阶层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认知。对凡勃伦来说彻底承认这一事实,可能会毁了他的整个观点,那是他进行评判的主要道德基础之一。从一个比较正式的观点来看,应该注意到凡勃伦是一个极度保守的美国评论家:在美国少有的几个非常明确的价值观中,他非常认可高效、务实、简洁的价值观。他对美国社会机构和人事方面的评判,无一例外,全部基于他认为这一价值观没有得到充分践行。我认为,如果他是苏格拉底式的人物,他之于美国人,犹如苏格拉底之于雅典人。身为批评家,凡勃伦是非常高效的,因为他使用美国的高效价值观来抨击美国现状。他严格按照这一价值观,并进行系统性地利用。在19世纪甚至是现在,对美国批评家来说,那是一种怪异的观点,像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从圣米歇尔山山顶俯瞰,或像亨利·詹姆斯的视线穿过了整个英格兰一样,凡勃伦颠覆了美国社会批判主义的本质。上一代美国人的形象褪色了,第一代美国人的形象——挪威移民的儿子,纽约犹太人在中西部地区的大学教授英国文学,南方人北上摧毁纽约——被认为是真正的批评家,即使不再是纯种美国人。

这种观点也不尽准确。作为生产百万富翁的机器,美国的资产阶级现在比那些不可靠的悲观情绪所暗示的要发展得更完善。我们中仍然有许多人属于极富阶层和单纯的百万富翁;而且,因为美国系统性地参与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更多拥有新权力和特权的新富加入极富阶层和百万富翁的行列。他们共同组成了美国的富商,现在,他们拥有的财富和权力可以媲美人类历史上任何阶层所拥有的财富和权力。

(14) 如果你从20岁开始工作,直到50岁左右退休,每年存20万美元,以5%的利息来计算的话,也只有1400万美元,还不到美国巨富最低标准的一半。但是如果你在1913年购买了通用汽车公司价值9900美元的股票,而不是使用你的判断,不要抛售——让收益累积——到1953年,你就会拥有700万美元。如果你没有经过判断选择通用汽车公司,只是在1913年的480股中,每股投资1万美元——总投资额约100万美元——然后进入昏迷状态,等到1953年,你可以变现1000万美元,外加1000万美元的股息。总价值会增加899%,股息的回报率为999%。一旦拥有这笔钱,就累积了优势——即使是一个处于昏迷状态的人。[18]

现在许多美国人认为极富阶层诞生于“一战”前,或至少他们没能经受住1929年的大萧条。或许除了在得克萨斯州,别的地方再也感受不到极富阶层的存在了,即使有,也只是风烛残年的继承人,将他们的万贯家财留给税务人员,捐给了可信的慈善机构。曾几何时,美国存在极富阶层,现在,那个时代已经逝去,他们都变成了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