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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局:鼎中染指

郑灵公挺纳闷的,问他们笑什么,归生老实本分,原原本本说了途中所见和公子宋的预言。不料郑灵公心眼太小,觉得灵不灵验,决定权在我,而不在老天爷,想较个真儿。

入朝后,刚巧楚国献给郑灵公一只大鳖,爱好美食的郑灵公大喜,让厨子杀了请大伙吃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也请大家喝酒,但从当时王室宴会常情推论,这是一场鳖汤酒局。公子归生由衷惊叹,公子宋得意洋洋,两人相视大笑。

王八在鼎里煮了很久,等肉烂汤熟,分给大家的时候(春秋时期贵族们宴饮,都是分食制,一人一座,一套餐具,这一点很像西方现代饮食文明,卫生又方便),郑灵公故意安排厨子不分给公子宋,这分明是奚落:食指动了又怎样,还不是照样吃不到。公子宋是郑国权臣,哪里受得了这种侮辱,勃然大怒,径直走到灵公席前,把食指探到那份王八汤里,又送到嘴里,尝了一口,扬长而去。

公子宋与执政大臣归生关系很好,两人一同去朝见郑灵公,在路上公子宋的食指突然抽筋似动个不停,归生关切询问是什么病因,公子宋回答说:“凡是要吃到美味,我的食指就会预先动,从来没有失误过。”归生觉得是胡扯,不信。

这也太不卫生了,灵公气急了,当场就要杀公子宋。当然,主要还是灵公觉得公子宋目无尊长,当众戏弄一国之君,罪不可恕。至于自己先戏弄大臣,那倒没有反思过。公子宋回去之后,前思后想,面对这种睚眦必报的昏君,事情绝不会简单到赔他一鼎王八汤就可以算了,一不做二不休,他去找好友归生密谋造反,归生胆小慎重,不忍心杀郑灵公,求情说:“就算是头畜生,养久了也不忍心杀,何况是朝夕相处的国君呢?”这种说辞全无力量,公子宋是豁出去了,发狠威胁说:“我已是死路一条,你不跟我干掉他,我就跟他干掉你。”随即找人诬陷归生谋反,归生不得已,受了裹胁,随公子宋杀了郑灵公。

饕餮男女都熟悉的一个词“食指大动”,就出自这一酒局,而更熟悉的“染指”一词,也出于此。这一酒局的主饮,是郑室宗亲公子宋。

权术之道,核心在于权重者支配一切。从公子宋角度而言,索取非分,即为染指。从灵公角度而言,患在不均,患在轻慢。

历代国君里,有因伤病而亡的,有因谋逆而亡的,有因美色亡的,荒诞派死法也有如晋景公掉进厕所淹死的、秦武王举重将自己砸死的。而郑灵公更加冤枉,亡身起因竟是一鼎王八汤。

《春秋》是这样记载的:“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春秋》纪事简洁,总是皮里阳秋一字褒贬,凡记载弑君之事,称呼大臣的名字,就表示其罪在臣;称呼国君的名字,就暗示昏君无道。这一次弑君事件,是君臣之名都点了,是非曲直,各打五十板。公子归生身为执政,知情不报还跟从谋逆,理所当然要归罪于他。

主饮:公子宋;主陪:公子归生;主宾:郑灵公;地点:郑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