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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局:杀牛还誓

这一场酒局,在历史中,实不过一个略具趣味的插曲,王敬则虽为一朝重臣,亦只是粗鄙狡黠、微不足道的人物。但这一事件背后关乎的乃是中国传统伦理价值的重大冲突。

王敬则自小便生活在善意谎言编织的迷梦里。他出生时胎盘呈现怪异的紫色,在众人以为有病变或灾异的怀疑声里,他那具有女巫身份的母亲宣布这是大吉大贵的象征。后来他的身体发生了病变,并且经常做怪梦。曾经睡在草丛中,被飞鸟啄食,流血不止。但一个道士告诉他,这是封侯的征兆。这些谎言之后还伴随着他入京和进爵大司马。

《左传》里说:“信,国之宝也。”孔子也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从此与仁、义、礼、智成为儒家五种最基础的道德要求之一。《说文解字》解释:信,就是诚。忠于自己的承诺并竭尽所能去践行之。东汉刘宠过江时,向江里丢一文钱的渡河费。春秋季札出使,路过徐国,徐君喜欢他的宝剑,但因为使节身份,不便赠与。出使回来,徐君已死,季札便把宝剑挂在徐君的坟头:这都是传统中不失信于人的典范。

当时的中国大地,教育与迷信交替统治人民。有条件的地方施行教化,没有条件的地方,则以迷信的方法,限制人的道德底线。在广大的农村、城市,迷信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它给正直的人勇气,给无私的人信心,给恶人以约束,给善人以希望。偏偏这座神庙中供奉的神灵极为著名,经过无数耳闻或目睹的神迹,神庙的有祷必应人所共知。王敬则既然许下了诺言,劫匪的头目们也就欣然下山。他们在山神庙中置酒欢会。酒筵中,王敬则突然变脸,把匪首全部抓起来,说:“在发誓不杀你们之前,我还发了个誓。如果我违背了这个誓言,就拿十头牛献给山神。今天非杀你们不可。”于是让人牵出十头牛来,当场把十头牛和众匪全部杀掉。

但倡导信的儒门子夏也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春秋以后,诈变权宜之术盛行,利益诉求渐渐向内心侵蚀。“能断大事,不拘小节”成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实际上,变通比坚守更为多而滥,充斥在历史的每一个角落。

有一部劫匪,因为贫困或者别的原因,四处抢劫。官兵来捉拿时,他们又如风消云散一般逃入山中。王敬则率领大兵扫荡蟊贼,经久无功。于是他写信给劫匪头目,告诉他们,只要投降,一律宽大处理。劫匪们不肯相信,王敬则跑到山下的神庙中,对着神庙起誓,说绝对不会违背今日的诺言。

也许在王敬则心里,出于礼遇对等原则,他用不着对草寇讲信誉。何况,救民于倒悬的意义更大于迂阔地信守承诺。他虽然不失为“能吏”的称誉,但终究是实用主义对理想主义的胜利。这是一朵价值体系混乱的土壤下生长出来的“恶之花”,也是几千年来儒家们所面临的尴尬。

王敬则出生在南朝,当时的南朝偏而不安,时局动荡,小贼偷窃,大盗打家劫舍,野心家攻城掠地。兵匪并起,人民苦不堪言。

理想的长堤,终无能力可以抵挡肆意奔流的本性之波。

主饮:王敬则;主陪:诸盗;主宾:诸民;地点:山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