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走出战争之后,我对性的渴望比以往更加强烈。要知道,我受够了缺这缺那。在造船厂艰苦工作凑合过来的那三年(也就是独自一人索然无味度过的那三年)使得我的身体不仅疲倦,而且不满。战争结束之后我有种感觉,那就是我的身体不是为这个而生的。我不是为了干活,然后睡觉,然后第二天接着干活——没有乐子可享,也没有刺激可找——而生的。生活一定不只卖苦力而已。
而且,我还是很漂亮。(我留短发一直很好看,安吉拉。我不是来跟你说谎的。)
于是,我的胃口随着世界和平回来了。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在我成熟之后,我的胃口也变得更具体、更奇特、更自信了。我想要探索。我对男性情欲的不同之处感到着迷——对他们各自在床上表达自己的奇妙方式感到着迷。发现谁上床时会害羞、谁不会忸怩是种极其亲密的行为,而我一直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厌倦。(给个提示:实情跟你想象的永远不一样。)我被男性在高潮时刻发出的意外声响所触动,我对他们幻想出来的无穷无尽的花样感到好奇。一个男人上一秒可能还在对我急功近利、火力全开,而下一秒就开始深情款款、拿不准自己了,我觉得这很刺激。
也许我应该退几步,解释一下在战争结束后,我又开始任“性”而为了——而且还很乐此不疲呢。尽管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把自己描绘成了一个衣着混搭、留着短发的独居老姑娘,但让我说清楚一点:我不想结婚,并不意味着我不想上床。
但现在,我的行为准则不一样了。或者说我只有一个行为准则:拒绝跟已婚男人有染。安吉拉,我相信不用告诉你这是为什么。(但万一我确实需要告诉你的话,原因如下:因为在艾德娜·帕克·沃森的灾难之后,我拒绝再因为我上的床而伤害别的女人。)
完事之后?我总是希望那个男的回他自己家去。
我甚至不会跟声称正在办离婚手续的男人有瓜葛——谁知道实情呢?我遇到过很多似乎永远在办离婚手续、但一次都没办下来过的男人。有一次,我跟一个男的约了晚餐。他在吃餐后甜点的时候向我坦白他已经结婚了,但他觉得这不算数,因为他现在的妻子已经是第四任了——你能管这个叫有家室吗?
但跟罗杰上床的时候,我还是很享受的。那不是世界上最让人兴奋或最具花样的性,但它起效了。它让我“欲死欲仙”的,像我和西莉亚过去常说的那样。我一直很惊讶,安吉拉,我多么轻而易举就能让自己的身体在性爱中变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哪怕是跟最不起眼的男人也是如此。当然,从长相方面来说,罗杰并非不起眼,实际上他相当好看(虽然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别这么招架不住长相帅气的人,但没办法:我就是招架不住),但他并没有撩动我的心。即便如此,我的身体依然感激与他的相遇。实际上,这些年我逐渐发现,我在床上总能有个盛大的收尾——不只是跟罗杰·奥尔德曼,跟任何人都是如此。不论我的头脑和内心对一个男人多么冷漠,我的身体总能激情满满、兴高采烈地回应他。
从某些层面来说,我能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不行。
在这之后不久,我就委婉地了结了我们的关系。
如果你好奇我都是从哪里找到的男人,安吉拉,那么我要告诉你,在人类的历史上,女人想找到一个愿意跟她上床的男人向来不难,只要这个女人够随便。
实际上,他的西装把我弄得如此意难平,以至于我说服自己跟这个男人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尽管每当我审视内心,想找到我爱罗杰·奥尔德曼的证据时,我都找不到爱存在的痕迹。然后有一天,他开始谈论万一哪天我们决定离开这座糟糕透顶的城市,我们要在新罗谢尔住什么样的房子,这时我清醒了。(注意,新罗谢尔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真切地知道,哪怕只在新罗切尔住一天,我也会想亲手把自己的脖子扭断的。)
所以,总体来说,我在哪儿都找得到男人。但如果你想知道细节的话:我最常在格罗夫纳酒店的酒吧里找到他们,那家酒店位于第五大道和第十街的交叉口。我一直很喜欢格罗夫纳,它古旧、庄严、不招摇——很高雅,但不会高雅得让人厌恶。酒吧里有几张靠窗的桌子,上面铺着白色的桌布。我喜欢在傍晚,也就是结束了一天漫长的缝纫工作之后去那里,坐在某个靠窗的位子上,边读小说边品一杯马提尼。
不过我确实觉得一九五七年时,我从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一个高级理财经理的求婚中死里逃生了。那是华尔街上的一家私人银行,被不可言说的谨小慎微和惊天的财富裹得密不透风。那是金钱的殿堂,而罗杰·奥尔德曼则是它的大祭司之一。他有一架水上飞机,你能想象得到吗?(一个人要水上飞机有什么用?他是间谍吗?他要给自己在孤岛上的军队空投物资吗?真是可笑。)但关于他我要说,他的西装是顶级的,而穿着刚刚熨过、还很合身的西装的帅哥,总会让我意欲难平。
十有八九,我不过就是读读书,抿抿酒,放松一下而已。但偶尔,坐在吧台的某个男顾客会点一杯酒送给我。之后,我们之间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发生什么——这取决于情况进展得如何。
至少在吉姆·拉尔森之后没有。
通常我很快就能知道这位男士是不是我愿意结交的人。一旦弄清楚之后,我喜欢赶紧把事情往前推。我向来不是玩弄男人的料,也不会惺惺作态。而且说实话,我常常觉得跟他们聊天很无趣。美国在战后阶段是很可怕的,安吉拉,因为男人多了个自吹自擂的毛病。美国男人不仅赢下了战争,还赢下了世界,为此他们可自豪了。他们很爱谈论这件事情。我后来在打断所有闲谈,直入性事这方面变得相当拿手。(“我觉得你很迷人。我们去哪个地方单独待会儿吧?”)而且,我喜欢看男人在有漂亮女人赤裸裸地向他们求欢时所表现出的惊讶与喜悦,他们每次都会笑逐颜开。我一直很喜欢这个瞬间,好像你把圣诞节带进了孤儿院里一样。
好吧,好吧——说句公道话,也并没有人求我嫁给他。
格罗夫纳的酒保叫鲍比,他对我特别宽容。每当鲍比看到我跟酒店的某个客人一起离开酒吧的时候——跟我一个小时前才认识的男人一起往电梯走的时候——他都会非常贴心地低下头看报纸,毫不理会。要知道,在帅气的制服和专业的举止之下,鲍比其实有颗放荡不羁的心。他住在格林尼治村,每年夏天都会去卡兹奇山待两周,画水彩画,还在那边一个艺术静养所里赤身裸体走来走去给“裸体主义者”们看。不用说也知道,鲍比不是那种会评头论足的人。如果哪个男的给我的关注让我反感了,鲍比就会出面干预,请那位男士不要再烦这位女士了。我很仰慕鲍比,而且那些年在某个节骨眼上,也许我会跟他有一腿的,但我需要他给我当护卫,甚于他给我当情人。
我是不会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交换人生的。
至于酒店客房里的那些男人,我们会一起云雨一番,然后通常我都不会再见到他们了。
我必须得说,对于这样的安排,她们的丈夫似乎也并不喜出望外。
我喜欢在他们开口给我讲他们自己的事之前就离开他们的床。那些事我并不想知道。
更重要的是我开始思考,也许到头来婚姻对女人来说并不是笔好买卖。当我环顾我认识的所有结婚超过五年或十年的女性时,我没觉得谁的生活会让我感到嫉妒。浪漫淡去之后,那些女人活着似乎全都是为了没完没了地伺候丈夫。(她们要么开心、要么心怀憎恶地伺候着她们的男人——但她们都在伺候。)
如果你好奇我有没有爱上其中任何一位男士的话,安吉拉,答案是没有。我有情人,但却没有爱人。一些情人变成了男友,少数几个宝贵的男友变成了朋友(这是最好的结果)。但没有什么进入了可能会被你称为真爱的领域。也许我只不过没有在寻找真爱而已,或者也许我被赦免了真爱。没有什么会像真爱一样,猛烈地将你的生活连根拔起——至少从我的所见来看,情况向来如此。
我发现,我很喜欢自己一个人住在婚纱精品店楼上这个可爱的房间里。我喜欢我这个小地方,它有两扇让人心情舒畅的天窗,有一张无比小的床(它俯瞰着我身后小巷中的一棵玉兰),还有一间我亲手漆成桃红色的小厨房。在我把这个空间据为己有之后,我马上就适应了自己的怪癖——比如把烟灰抖进厨房窗外的花盆里,或者半夜起来把灯全都打开读悬疑小说,或者把凉了的意大利面当早餐吃。我喜欢穿着居家鞋在家里走来走去——从没有一次让鞋子碰到过地毯。存放水果的时候,我不喜欢把它们随意扔在碗里,而是喜欢在亮堂堂的厨房操作台上把它们整齐地码成一排。如果你告诉我有个男的要搬到我可爱的小屋里住,那感觉会像是入室抢劫一样。
不过,我通常都很喜欢他们。有那么一阵,我跟一个年轻——非常年轻——的匈牙利画家有过一段有趣的情缘,我们是在公园大道军械库的一场艺术展览上认识的。他叫波滕德,天真得要命。我们相识的那晚我就带他回了家,然后——就在我们马上要上床的时候——他跟我说他不需要戴避孕套,因为“你是个好女人,我相信你是干净的”。我在床上起身坐好,打开了灯,对这个年轻到可以给我当儿子的人说:“波滕德,听我说。我的确是个好女人。但我得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你永远别忘:如果一个女人才认识了你一个小时就愿意跟你回家上床,那么她以前干过这种事。永远,永远,永远要戴避孕套。”
我身上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在于我多么喜欢独立。美国历史上没有哪段时期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更崇尚婚姻,但我发现我就是提不起兴趣。这让我成了十足的异类——甚至差不多算是离经叛道了。但战争年月的苦难已经把我变成了一个既自信又足智多谋的人,而且跟玛乔丽一起做生意也让我有了自己做主的感觉——所以,也许我只是觉得我不再需要靠男人来达到很多目的了。(如果让我说实话的话,其实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
可爱的波滕德啊,脸圆圆的、头发剪得很难看的波滕德!
所以,我拒绝了时下的流行趋势,走了自己的路——就像艾德娜·帕克·沃森曾教给我的那样。这让我跟那个时代格格不入。我当然没有玛乔丽那么古怪,但我依然很不寻常。不过我确实发现,从服务女客人的角度而言,我这身裤装配外衣的制服效果很好。我的短发也给了我心理优势。在我的外表没有那么强的女人味之后,我向年轻的新娘(和她们的母亲)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不会对她们造成任何威胁,或构成任何竞争。这非常重要,因为我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但因为职业需要,我还是别太有魅力为好。即便是在试衣间这种私密空间里,你也永远不能把新娘子比下去。这些姑娘不希望在挑选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条裙子时,看到一个性感女郎站在她们身后——她们希望看到一个温文尔雅、一身黑衣的裁缝站在一旁,听候她们调遣。于是,我成了那个温文尔雅的裁缝——我乐意至极。
然后还有休——一个安静、和善的鳏夫,有一天他陪他的女儿来买婚纱。我觉得他特别可爱、特别迷人,于是在买卖结束之后,我把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塞给了他,说:“如果你想一起过一晚的话,随时打电话给我。”
我很讨厌这种风格。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穿这种裙子所需要的性感身材,我的大长腿、瘦高个和小胸脯一直更适合宽腿裤和宽松的上衣。还有实用性的问题,穿着这种鼓鼓囊囊的裙子我没法干活。工作日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地上度过的——跪在地上弄花纹,或者围着正在被我量尺寸的女客人爬来爬去。为了能自由移动,我需要裤子和平底鞋。
我能看出我让他尴尬了,但我不想放他走!
我要说,战争结束后,女性打扮成这样并不时髦。没错,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会儿,女性是可以穿男款西装的。这几乎会被当作爱国的表现。但战争刚一结束,女人味就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了。一九四七年前后,时尚界被克里斯汀·迪奥和他自以为是的“新风貌”裙装绑架了——束紧的腰身,宽大的裙摆,高挑的胸线和圆润的肩线。新风貌的用意是向全世界证明,战争年代的匮乏结束了,现在我们想怎么挥霍丝绸和网布就可以怎么挥霍,只不过是为了好看点、有女人味点、让衣服上的花边更多一点。做一条新风貌的裙子可能要用掉长达二十三米的布料。你穿着这东西下出租车试试。
大概两年以后,我在某个星期六的下午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休!他在重新介绍过自己——紧张得直结巴——之后,就很明显不知道这个天该如何聊下去了。我冲电话里笑了笑,赶快解救了他。“休,”我说,“接到你的电话真好。你不用觉得尴尬。我确实说了随时,要不你现在就过来吧?”
比如说:我的穿衣风格也自有古怪的地方。打仗的时候我穿惯了裤装,以至于现在我老是穿裤装。我喜欢自由地在城里骑自行车,但原因不止这一个——我喜欢穿看起来像男装的衣服。那会儿我觉得(现在我依然觉得)一个女人要想看上去既漂亮又时髦,没有比穿男款西装更好的法子了。战争刚结束的时候,想买到好的羊毛织物还是很难,但我发现如果我买高质量的二手西装——我指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到三十年代萨维尔街出的款式——我就可以自己动手把它们裁剪一下,拼成衣服。我总是想象这些衣服会让我看起来像葛丽泰·嘉宝。
如果你好奇其中任何一个男人有没有爱上我的话——好吧,有时候他们会的,但我总能劝他们打消念头。一个刚刚经历了美妙性爱的男人很容易就会觉得自己恋爱了。那个时候,安吉拉,我在性这方面的确已经很在行了,我自然是有了充分的练习。(就像我曾对玛乔丽说的那样,“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擅长两件事,上床和缝纫。”对此她回答说:“好吧,亲爱的——起码你选对了靠哪个赚钱。”)当男人被我迷得太过鬼迷心窍的时候,我就跟他们解释说他们爱上的不是我,而是床上功夫,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冷静下来的。
我也挺古怪的。我不如承认了吧。
如果你好奇,与所有这些从未谋面的陌生男人的夜间际遇是否曾将我置于危险的境地,唯一诚实的回答是有。但这并没有阻止我。我会尽可能小心,但在选择男人的时候,除了直觉之外我无所凭靠。有时候我会选错,这注定是会发生的。有时候,在紧闭的房门后,事情会比我想要的更粗暴、更不可预知。这不会经常发生,但会偶尔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会像狂风暴雨中经验老到的水手那样化险为夷。我不知道还能怎么解释。虽然偶尔我会度过一个不愉快的晚上,但我从来不觉得被永久地伤害了。潜在的危险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我,这些风险我甘愿承担。对我来说,自由感比安全感更加重要。
没人想娶一个吃豆芽和小麦胚芽做的三明治的怪姑娘。
如果你好奇我有没有因为滥交而良心不安过,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你:没有。我的确觉得我的所作所为异于常人——跟其他女性的行为并不一致——但我并不觉得它让我变成了个坏人。
玛乔丽的古怪并不难见。她就是个疯子。不仅她的穿衣风格怪(虽然她选的衣服的确可以说是怪得独树一帜),她的兴趣点也很怪:她总去九十四街的寺庙里上东方书法和呼吸之类的课;要么她就在学怎么自己做酸奶——过程中还让我们整栋楼闻上去都有一股酸奶味;她喜欢前卫艺术,还会听安第斯山脉地区让人费解的音乐(至少在我听来是这样);她报名让心理系研究生给她催眠,为她做精神分析;她解读塔罗牌,读《易经》,还会投如尼石占卜;她找了个中医治脚,还没完没了地跟别人说这件事,虽然我已经求了她很多次不要跟别人说她的脚。她总是跟风节食——不一定是为了减肥,而是为了变得更健康或者更超然。我记得有一年夏天,她除了桃子罐头之外什么都没吃,因为她读到这样对呼吸有好处。在这之后她又开始只吃豆芽和小麦胚芽做的三明治。
要知道,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坏人。在索然无味的战争年代,我还在因为艾德娜·帕克·沃森的事背负着沉甸甸的道德包袱,“肮脏的小婊子”这几个字也一直没有完全被我抛在脑后。但在战争结束后,我受够了这一切。我觉得这跟我哥哥被杀有关,也跟我认为沃尔特还没享受人生就撒手人寰这个痛苦的信念有关。这场战争给我灌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生活既危险又稍纵即逝。因此,当你还在世时,不让自己享乐或冒险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两个人都太古怪了,这是问题所在。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给自己定性的:怪到没人娶。(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也许这可以当我们下一家店的宣传语。)
我可以倾尽余生努力证明我是个好姑娘——但这是对真实自我的不忠。我觉得即便我不是个好姑娘,我也是个好人。但我的胃口就是这样的,所以我放弃了剥夺自己真心想要的东西的念头。然后,我开始想办法取悦自己。只要我远离已婚男人,我就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坏事。
开艺术工坊的那些年,我们为婚纱忙得不可开交,帮助成千上万个姑娘为婚礼做准备——但是从没有人娶过我们,我们也从没嫁给过任何人。有句老话说得好:好花还需绿叶衬。可我们连绿叶都不算!!如果非要给我和玛乔丽安个头衔的话,我们只能算是伺候好花的。
总之,一个女人在活到某个份上之后,就不想总是不停地感到羞耻了。
当然,很讽刺的一点是,我和玛乔丽都没有结婚。
在这之后,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出自己真实的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