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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要去,”我说,“我已经快二十二岁了。克林顿没有什么让我留恋的。从现在起,我住哪儿应该由我自己来决定。”

这句话让我母亲笑了出来——为她鼓掌。

“这有点过火了,薇薇安,”我母亲说,“你要到十月份才二十二岁,而且你这一辈子从没花过自己的钱。你一点都不懂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

“这我倒是不担心,”说着佩格心满意足地露出了大大的微笑,“这件事我研究过了。他们不允许注册的民主党人加入无政府主义政党。”

尽管如此,我还是能察觉出她对我语气中的坚决感到很开心。毕竟,我母亲是在马背上过了一辈子的女人,一直在应付各种坑坑坎坎。也许她觉得在生活的挑战和困难面前,女人就应该一跃而起。

“我不信纽约对薇薇安会有什么好的影响,”他说,“我可不想看着我的女儿变成一个民主党人。”

“如果你要做出这个承诺的话,”我父亲说,“至少我们希望你能坚持到底。人这一辈子,不能言而无信。”

我父亲只是想在同意这件事之前讥讽一下佩格姑姑罢了。

我的心跳加快了。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父母之所以愿意考虑放我走,是因为他们厌倦我了。在他们看来,我本来就不应该住在他们家里——那的确是他们的家。我很久以前就应该从那栋房子里搬出来了——理想状况是先进大学校门,然后直接拐进婚姻的殿堂,给一切画上句号。我的背景文化并不欢迎孩子在脱离童年后还留在家里。(如此说来,我父母甚至在我小的时候都不太想让我待在他们身边,如果你想一想我在寄宿学校和夏令营里待了多长时间的话。)

最后这段蹩脚的训斥,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给我首肯。

不过,我父亲肯定不是很在意自己的观点,因为他没有不依不饶。

第二天一早,我和佩格就动身去纽约了。

“没错,这是出了名的,”佩格回怼了一句,“曼哈顿没出过一个有出息的人。”

我们花了天长地久才到,因为她坚持要用三十五迈这个既省油又爱国的速度开她那辆借来的车。不过,我并不在意路上花了多长时间。那种被拽回我心爱的地方的感觉——一个我没想到还会再次欢迎我的地方——那么让人开心,我不介意把这种感觉延长一些。对我来说,坐这辆车就像坐科尼岛的过山车一样刺激。一年多以来我从没这么兴奋过。兴奋,没错,但也很紧张。

“我不喜欢纽约,”他说,“那座城市里到处都是二流赢家。”

回到纽约之后,我能看到什么呢?

佩格翻了个白眼。“没错,那得多可怕啊。”

我能看到谁呢?

“我不想让我女儿一辈子都在剧院里工作。”我父亲说。

“你做了个很重要的决定,”我们刚一上路佩格就说,“你很棒,小不点儿。”

“我不会的。”我向她保证。天呐,我的确是真心的。

“你真的需要我回城里帮忙吗,佩格?”这个问题我没敢当着我父母的面问。

“你不能一直在纽约和这里之间反反复复,你知道的。”我母亲说。

她耸了耸肩。“我可以给你找点事干,”可随后她笑了,“瞎说的,薇薇安——那千真万确。海军委派的这个任务我消化不了。我本可以更早一点来找你的,但我想多给你点时间,让你缓缓。从我的经验来看,在两场灾难的间隙休息一下向来很重要。你去年在城里遭受了不小的打击。我觉得你会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复。”

现在,想在桌子底下猛踹佩格的是我。对我父亲来说,英语里几乎没有比“公务员”更糟糕的文字组合了。如果佩格说我会是个“偷钱的”,都比这个强。

提及我的灾难让我的胃翻腾了起来。

“她会有正经工作的。她会为美国海军效力,就像她哥哥一样。海军给我的预算足够再雇一个人的了。她会是个公务员的。”

“关于这件事,佩格——”我开口说道。

“她需要正经工作。”我父亲说。

“不要再提了。”

佩格震惊地盯着她的弟弟。“难以置信啊,道格拉斯,你从来不听我说话。就在刚才——就在这张桌子边上——我告诉了你我有工作要给薇薇安。”

“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抱歉。”

“你得去找工作。”我父亲说。

“你当然抱歉了。我也为很多我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每个人都很抱歉。抱歉挺好的——但别太迷信它了。当新教徒的一个好处是,我们不用一直畏畏缩缩地忏悔。你的罪是小罪,薇薇安,罪不至死。”

就连“零花钱”这个词都会让我觉得尴尬。我再也不想听到它了。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需要零花钱。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我也不确定我知道。就是以前我读到过的东西。不过我的确知道下面这个东西:肉体的罪过是不会让你在来世受罚的。它们只会让你在现世受罚。这你已经领教过了。”

“如果你去的话,”我母亲说,“我们是不会供你的。我们不能一直给你零花钱。你都这个岁数了。”

“我只是希望没给大家惹这么多麻烦。”

我觉得,说这话的时候我肯定带着一定的威信,而且这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我必须坦白,“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这句话是我最近在一部广播剧里听到的,而且我记住了它。但无所谓。在这个情况下,它起作用了。而且它是实话。)

“事后诸葛亮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二十岁的时候不犯大错,要它有什么用呢?”

“我想再去一趟纽约,”我宣布道,“因为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

“你二十岁的时候犯过大错吗?”

可这会儿他们全都看着我,等着我回话。为什么我想去纽约?我该怎么解释呢?我该怎么解释跟吉姆·拉尔森最近的求婚相比,这个求贤令给我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就是止咳糖浆和香槟的区别罢了。

“当然了。比你强多了,但我也有那么一段日子。”

说实在的,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就算他们开始在桌子底下互相猛踹,我也不会惊讶的。

她笑了笑,让我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也可能她没有在开玩笑。无所谓了。她要接我回去了。

“一个大半辈子都待在矿井里的人也好意思说这话。”佩格反驳道。

“谢谢你来找我,佩格。”

“为什么?”我父亲问我,“为什么你想回那个城市里去?那里大家你压我、我压你地住着,你连太阳都看不见。”

“嗨,我想你了。我喜欢你,小不点儿,我一旦喜欢上某个人,就只能一直喜欢下去。这是我的人生准则。”

“我想去。”我终于说得出话来了。

这是有人跟我说过的最美妙的话。我把自己在这里面腌了一会儿。可渐渐地,腌汁变味了,我想起来不是所有人都像佩格姑姑这么大度。

“哈。戏剧界。”

“要见到艾德娜让我很紧张。”我终于把这话说了出来。

“这是我在戏剧界潜心钻研多年的成果,道格拉斯。”

佩格看上去很吃惊。“为什么你要见艾德娜?”

“你为什么这么说?”

“为什么我不见艾德娜?我会在莉莉剧院见到她的。”

“薇薇安可不是打杂的,”佩格说,“她是个异常优秀的戏服设计师。”

“小不点儿,艾德娜不在莉莉剧院了。她这会儿正在曼斯菲尔德剧场[1]那边彩排《皆大欢喜》呢。她和亚瑟春天的时候就从莉莉剧院搬出去了。他们现在住在切尔西萨沃伊酒店。你没听说吗?”

“我只是觉得你为了找个打杂的人,跑得也太远了。我觉得你在城里也能把这个岗位填上。可话说回来,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把所有能让你过得更轻松的东西都拒之门外。”

“那《女孩之城》怎么办?”

“哦,难道薇薇安对采矿业情有独钟吗?”

“哎哟,天呐。你真的什么都没听说,是不是?”

“没有,但她的确给我打了一阵子的工,没准将来哪天我还会需要她的。我觉得她在给我打工的时候能学到不少东西。”

“听说什么?”

“怎么着,难道薇薇安在给你打工吗?”佩格问。

“三月份的时候,比利受邀把《女孩之城》搬到摩洛斯哥剧院去演。他接受了邀请,把这个剧打包带走了。”

“我招人也很难啊。”我父亲说。

“他把剧打包了?”

她说出来了。她说了“信得过”这个词。

“是的,千真万确。”

“听着,”佩格说,“她不是非得永远待在那边。如果薇薇安又想家了,她可以回克林顿来。但我现在遇到了一点麻烦。这年头招人太难了。男的全都走了。就连我的舞女们都去工厂干活了。所有人都比我付的薪水高。我就是需要人手而已。我信得过的人手。”

“他把它带走了?他把它从莉莉剧院带走了?”

我的脖子红得更厉害了。但我还是没敢说话。

“嗨,剧是他写的,也是他导的——所以严格来讲他是可以把它带走的。反正他是这么辩解的。当然我没跟他争。这个是争不赢的。”

“你想家了?”这会儿佩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原来是这么回事,是吗?”

“可还有——?”我无法问完这个问题。

“但她才刚回来安定下来啊,”我母亲说,“而且去年她在纽约想家想得可厉害了。那座城市不适合她。”

可还有大伙和一切呢,我也许会这么问。

谢天谢地,佩格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但我还是觉得我的脖子红了。

“是啊,”佩格说,“怎么了?哎,比利就是这么行事的,小不点儿。那对他来说是笔好买卖。你知道摩洛斯哥。里面有上千个座位,所以收入会更可观。艾德娜跟他一起走了,这是当然的。这部剧他们演了几个月,跟以前一样,直到艾德娜倦了为止。现在她又回去演她的莎剧了。他们用海伦·海丝顶替了她,但依我看这招不灵。别误会,我很喜欢海伦。她有艾德娜拥有的一切——除了艾德娜身上的那股劲儿。没人有那股劲儿。格特鲁德·劳伦斯或许能把这个角色演好——她有自己的那股劲儿——但是她没在城里。说真的,没人能做到艾德娜那样。但他们那边还是每晚都满场,好像比利有印钞执照似的。”

“比你想的可要多。”佩格说。

我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我震惊不已。

“但是薇薇安哪懂爱情剧什么的呢?”我母亲问。

“把你的下巴合上,小不点儿,”佩格说,“你看上去好像刚从运萝卜的卡车上掉下来似的。”

“我需要她。军方委托我给布鲁克林造船厂的工人们组织一系列午间剧。动员剧,歌舞表演,浪漫爱情剧什么的。鼓舞一下大家的士气。类似这种。我没有足够的人手一边开剧院,一边应付海军的委托。我真的需要薇薇安的帮助。”

“可莉莉剧院怎么办?你和奥利芙怎么办?”

“为什么?”我父亲问。

“做跟以前一样的生意。勉强度日。又开始演我们那些小烂剧了。想把我们那些低端的社区观众吸引回来。开战以后更难了,而且我们有一半的观众都去打仗了。现在来的差不多都是老奶奶和小孩子。这就是为什么我接了造船厂的活——我们需要赚钱。当然,奥利芙一直都是对的。她知道等比利带着他的玩具走人之后,我们就要独守空房了。我想我也是知道的,比利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当然,他把我们最好的演员也带走了。格拉迪丝跟着他走了,还有珍妮和罗兰。”

听到这句话之后,我心中一扇尘封许久的大门豁然敞开,上千只白鸽从里面飞了出来。我连开口说话都不敢。我怕如果我开口的话,这个邀请会烟消云散。

所有这些她都说得很心平气和。好像背叛和毁灭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平淡无奇的事情似的。

“好吧,道格拉斯,我跟你直说好了。我是来问薇薇安她愿不愿意跟我回纽约的。”

“本杰明呢?”我问。

我父亲并不恨他姐姐,但他的确特别瞧不起她。他觉得她除了横冲直撞、到处享乐之外一事无成(现在回想起来,这跟沃尔特对我的看法没什么两样),我觉得他有道理。即便如此,他也应该用稍微友善一点的态度欢迎她。

“很不幸,本杰明被征兵了。这个不能赖比利。但你能想象本杰明参军的样子吗?把一把枪放进那双才华横溢的手里?荒废了啊。我替他惋惜。”

“你来这儿到底是要干什么?”我父亲问。

“赫伯特先生呢?”

“还行吧。当然,打仗以后马术表演就没那么多了。它们也不喜欢这么热的天气。但它们还不错。”

“还跟着我呢。赫伯特先生和奥利芙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的。”

“一如既往的声名狼藉。但是撇开城里的一地鸡毛,北上到这里来挺好的。我应该多来几次。抱歉没有提前告诉你们我要来。这也是临时决定的。你的马还好吗,露易丝?”

“没有西莉亚的消息吗?”

“我挺好的,佩格。”我母亲说。她看自己大姐时的表情,在我眼中与其说是疑心重重,不如说是小心翼翼。(我不能怪她。佩格来克林顿根本说不通。现在不是圣诞节,也没人去世。)“你呢?”

这不真的是个问题。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我这贿赂贿赂,那做点黑市交易,东拼西凑了一些油票。在城里,油票不难弄到。大家不像在这里似的那么需要开车。”然后佩格转向了我的母亲,亲切地问,“露易丝,你怎么样?”

“没有西莉亚的消息,”佩格证实了我的想法,“但我确定她过得很好。她这只猫身上还有大概六条命呢,相信我。不过我告诉你一件好玩的事吧,”佩格自顾自地说着,很明显她对西莉亚·雷的命运并不上心,“比利也是对的。比利说我们能一起创造一部热门剧,我们真的做到了。我们成功了!奥利芙对《女孩之城》一直没有信心。她觉得它会惨败的,但她错得离谱。那是一部很棒的剧。我觉得,跟比利冒这个险是对的。做这部剧的时候好玩死了。”

“你是怎么拿到汽油配给的?”我父亲这样问着他那个已经两年多没见过面的姐姐。(你可能会好奇为什么他这么问,而不是正常地打个招呼,但我爸有他自己的考虑。几个月以前,纽约州刚刚强制推行了汽油配给制度,我父亲气疯了:他这么努力地工作不是为了生活在极权政府的统治下的!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告诉大家晚上几点才能睡觉吗?我祈祷大家赶紧换个话题,别聊汽油配给的事了。)

她说所有这些的时候,我盯着她的侧脸,搜寻着不安或痛苦的痕迹——但她的脸上并没有这些。

“我没车。这是我认识的一个编舞的。他坐他男朋友的凯迪拉克去玛莎葡萄园岛了,所以把这辆车借给了我。这是一辆克莱斯勒。对于一辆年久失修的破车来说,它还不算太差。我确定如果你想开着它兜一圈的话,他会同意的。”

她转过头,看到我正盯着她,于是笑了起来。“别这么震惊,薇薇安。这让你看起来傻乎乎的。”

“我不知道你还有辆车。”我父亲用这句话代替了回答。

“但比利承诺要把这部剧的版权给你的!我也在场!我听到他在厨房里说了这话,就在他到莉莉剧院后的第一个早上。”

佩格扑通一下坐在了我家餐桌旁,用上等的爱尔兰亚麻餐布擦了擦湿漉漉的额头,环视了我们一圈,然后笑了。“嚯!大家在北边内地这块过得怎么样?”

“比利承诺了很多东西。可不知怎的,他从来没把这些东西白纸黑字写下来过。”

我父母对于佩格的到来没这么激动,但他们已经尽力让自己去适应这个意外情况了。我家女佣尽职尽责地又拿了一套餐具。我父亲给佩格递了一杯鸡尾酒,但让我惊讶的是,她说她想喝点冰茶,如果不麻烦的话。

“我只是无法相信他竟然对你做了这种事。”我说。

“小不点儿!”说着她咧嘴笑了,“你看着真不错!”

“听着,小不点儿。我一直都知道比利是什么样的人,但我还是请他加入了进来。我不后悔。那是一场冒险。你得学着看淡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亲爱的。世界永远都在变化。要学着允许这些变化发生。有人做出了一个承诺,然后他们又反悔了。一部剧获得了很高的关注度,然后它又惨败了。一段婚姻看上去坚不可摧,然后两人离婚了。在一段时间内没有战争,然后另一场战争开打了。如果你对所有这些事都心烦的话,你就会变成一个既愚蠢又不开心的人——这有什么好处呢?别提比利了——你这一年过得怎么样?珍珠港事件发生的时候你在哪儿?”

我应了门。是佩格姑姑。她因为暑气面红耳赤、大汗淋漓的,身上的衣服也乱糟糟的(一件过于肥大的男款格子牛津衫,一条宽松的粗布裙裤,还有一顶旧草帽,帽檐的地方点缀了一根火鸡毛),可我觉得我一生中见到谁都没有这么惊喜、这么开心过。实际上,我太惊喜、太开心了,一时忘记了在她面前要对自己有廉耻心。我一把抱住了她,开心得明目张胆。

“在电影院里。正看《小飞象》呢。你在哪儿?”

“吃饭呢。”我父亲说。他成功地把这三个字变成了一场关于文明必将坍塌的沉重演讲。

“在北边的波罗球场看球呢。那是那个赛季巨人队的最后一场比赛。突然间,在第二节比赛快结束的时候,有人开始广播一些奇怪的东西,让所有在役军人马上回总部报道。我立马就知道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之后桑尼·弗兰克受伤了,这让我分了神。不是说桑尼·弗兰克跟这事儿有什么关系,他倒是个好球员。那天多悲惨啊。你是在跟和你订婚的那个家伙看电影吗?他叫什么来着?”

七月中旬的一天,我正准备坐下来跟父母一起吃晚饭,这时我们听到有车拐进了我家车道上。我父母吓了一跳,抬起头来——哪怕什么东西只是略微扰乱了他们的日常,他们都会吓一跳。

“吉姆·拉尔森。你怎么知道我订婚了?”

白天变得更长了。

“昨天晚上你收拾行李的时候你母亲跟我说了。听上去你是虎口脱险啊。就连你母亲都松了一口气,虽然她的心思很难猜。她觉得你不是很喜欢他。”

注意,攒下了钱跟有了计划不完全是一码事——但这确实会让一个姑娘觉得,好像某一天她是有可能定出计划的。

这让我吃了一惊。在吉姆的事情上,我和我母亲从没交过一次心——其实在任何事情上我们都没交过心。她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该拿这些钱怎么办,但我有钱了。

“他人挺好的。”我蹩脚地说。

我攒下了人生中的第一笔钱。

“恭喜他。给他个奖杯,但别因为一个男人人好就嫁给他。而且尽量别养成订婚的习惯,薇薇。你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拐进婚姻里的。话说你为什么答应他的求婚?”

六月时,我问父亲自己可不可以不在他的办公室里工作了。我缝衣服挣的钱,跟我假装整理文件、接电话挣的钱一样多,而且缝衣服也让我更有满足感。最棒的是,我对父亲说,我的客人是付现金的,所以我不用向政府报税。这一锤定音。他放我走了。只要能蒙骗政府,我父亲什么都愿意做。

“我不知道还能拿自己怎么办。就像我说的,他人很好。”

我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我戴着它是为了纪念一位倒下的战友,她已经失散在了敌后呢?

“好多女孩子都是因为这个原因结的婚。要我说,给你自己找点别的事干吧。天呐,姑娘们,培养个爱好吧!”

尽管如此,我还是继续戴着它。

“那你为什么结婚?”我问。

“我不确定活着见到这一天我该不该高兴。”她说。

“因为我喜欢他,薇薇。我非常喜欢比利。这是嫁人的唯一理由——你喜欢他们,或者爱他们。你知道吗,我依然很喜欢他。我上周才刚跟他吃过饭。”

“这叫时尚,”我跟她说,“这种镜框现在在纽约正流行呢。”

“真的吗?”

我戴着那副荒唐的眼镜下了楼。我母亲看到我之后停下了脚步。“我的妈呀,薇薇安,这是什么东西?”

“当然是真的。听着,我能理解你现在不待见比利——很多人都是这样——但我刚才是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关于我的人生准则?”

翻到这副太阳镜让我怀念起西莉亚。我怀念她的国色天姿;我怀念与她一起打扮,一起化妆,一起征服纽约;我怀念跟她一起走进夜总会时引起的轰动,让那个地方的每个男人都因为我们的到来而心跳加速。(哎,安吉拉,也许我现在还在怀念那种轰动,都已经过了七十年了!)天呐,我很好奇,西莉亚怎么样了?她站稳脚跟了吗?我希望如此,但我怕最糟糕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我怕她在挣扎着勉强度日,身无分文,无依无靠。

我没有回话,因为我想不起来了,见状她提醒我说:“我一旦喜欢上某个人,就只能一直喜欢下去。”

某天下午,我想打扮得招摇一点,于是就戴上了好几个月前在纽约买的一副太阳镜。当时我买下它,纯粹是因为西莉亚被它迷得不行。它的镜片很黑,有大大的黑色镜框,上面点缀着小小的贝壳。这副太阳镜让我看上去像一只正在沙滩上度假的巨型昆虫,但我太喜欢它了。

“哦,对。”但我还是没有被说服。

我感觉好了一些。

她又冲我笑了笑。“怎么了,薇薇?你以为这个准则只能用在你身上吗?”

我和玛德莲看上去都美极了。她人缘很好,所以很多人都来参加了她的婚礼。从那以后,我有了各种各样的客户。我还在接待处亲了玛德莲的一位堂兄弟——是在外面,靠在铺满金银花的围栏上亲的。

我们到达纽约的时候天色已晚。

玛德莲特别感激我,于是就让我当了她的伴娘。很多年前,我从奶奶那里继承了一些生丝,把它们存放在了床底下。我用这些生丝给自己缝了一套时髦的鲜黄绿色小西装,搭配一件收腰外衣,在她的婚礼上穿。(自从见到艾德娜·帕克·沃森之后,我能穿西装就穿西装。这个女人教给了我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跟穿裙子比起来,穿西装永远会让你显得更时髦、更重要。而且别戴太多首饰!“在大多数情况下,”艾德娜说,“首饰都是在试图掩饰衣服没选好,或者不合身。”是的,没错——我还是忍不住会想起艾德娜。)

那天是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

我童年时的一个伙伴——一个叫玛德莲的开朗姑娘——要在五月下旬结婚。前年她父亲得了冠心病,从那时起她就家道中落了。和平时期她都买不起好婚纱,更别提现在了。我们一起搜罗了她家的阁楼,之后我为玛德莲打造了你所见过的最浪漫的混搭物——那是用她两位祖母的婚纱改造而成的,我把它们拆开,然后用全新的方式组合在了一起,还加了一条长长的复古蕾丝拖尾,诸如此类。这条裙子做起来并不容易(老旧的丝绸太脆弱了,我只得拿它当炸药对待),但还是成功了。

这座城市栖息在花岗岩砌成的巢穴中,昂首挺胸,坚定不移,两条黑黑的河流将它包裹其中。成堆的摩天大楼就像萤火虫围成的光柱一样,在丝绒般的夏日气息中闪闪发光。我们穿过了静谧且威严的桥——它像秃鹫的翅膀一样又宽又长——进入了城市。这个人口稠密的地方。这个意义深远的地方。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都市——至少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我的脑子还算清醒,知道如果想搬走的话,我需要钱,于是我终于把缝纫机从柳条筐里拿了出来,在我家的客房里干起了针线活。我把消息放了出去,让大家知道现在我可以量体裁衣、修改尺寸了,很快我就有很多活可以做了。婚礼季又到了,大家需要婚纱,但这个需要却引来了麻烦——具体来说,是布料短缺。你再也没法买到法国的上等蕾丝和丝绸了,而且花大价钱在婚纱这么疯狂的奢侈品上,会被认为是不爱国的表现。于是,我发挥自己从莉莉剧院练就的废物利用技巧,用极少的原料创造出了美的东西。

我的内心肃然起敬。

至于我,我感觉好像刚刚从被迷晕的昏睡中醒来似的。如今我唯一的渴望就是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我有过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那就是问问父母我能否回大学去念书,但我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不过,我的确想离开克林顿。我知道我不能回纽约,我已经把后路都堵死了,但我也知道还有其他城市可以考虑。据说费城和波士顿不错,也许我可以在这两个地方中的某一个安顿下来。

我会让我的小日子在这里生根发芽,再也不抛弃它了。

我父亲对于吉姆·拉尔森既抛弃了他的赤铁矿、又抛弃了他的女儿这件事感到怒不可遏(而且毫无疑问,怒气是按照这个先后顺序来的)。我母亲稍微有点失望,因为到头来我四月份还是结不了婚,但看上去她似乎能熬过这一劫。她跟我说,那个周末她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在纽约州北部,四月份可是马术表演的旺季。

[1] 1960年更名为布鲁克斯·亚金森剧院。

吉姆离开后,我从家人和邻居那里收获了很多同情。他们都以为丢了未婚夫之后,我的心都碎了。我配不上他们的同情,但当然我还是照单全收了。这总比指责和怀疑强。这当然也比试图把一切解释清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