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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婚姻生活

我专门问过经营情趣用品的从业者。我原来以为他们的顾客应当主要是未婚的、单身的人,以为他们才需要情趣用品。她说不是的,有相当大的比例,大概占到一半,是夫妻买的。因此我建议夫妻去买点儿情趣用品,增加点儿情趣,做做游戏,玩玩角色扮演等等。我见过这么一个案例,有小两口都喜欢诗,他们常常做爱做到半截突然停下来,两个人来读一首诗,然后再接着做,非常有意思。

第二个建议,就是夫妻的性活动要增加一点儿情趣。比如说到情趣用品店买点儿玩具来助兴。情趣用品的作用就是给性活动增加一点儿情趣。性活动不能总是那么枯燥乏味、千篇一律,就像一道菜再好吃,你每天吃同一道菜也会厌倦的。

所以我的第二个建议是,你们可以花样翻新,增加情趣,别把做爱搞得跟上班似的,跟工作似的,那就没意思了。

看看现在很多夫妻,一回到家,男人在那儿看手机,女人在那儿看电视,俩人一点儿都不交流,我们比起这样的夫妻要略胜一筹。由此可知,夫妻双方能够谈得来是有助于婚姻保鲜的。夫妻的爱情可能会转化成亲情,但是如果夫妻关系中有友情的成分,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夫妻也会越来越有共同语言。

第三个建议就是生个孩子。你们可能会想,大家不都生儿育女吗,这怎么能保持激情呢?但这是我这些年才悟到的。

另外,可以一起看书、看电影,那就更好,是更加丰富有趣的精神活动。我记得年轻时我经常和小波做倾心之谈。我是搞社会学的,他写小说。可是他这个人很特别,对很多社会问题都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我喜欢就研究中的问题跟他聊天,他甚至会参与我的研究。比如我搞同性恋研究的时候,有一些特别年轻的研究对象,高中生、小男孩,会觉得和一个女人谈话有点儿发怵,这时候王小波就会去帮我访谈什么的。他看我在那儿写同性恋的报告,他有点儿技痒难耐就会说,“来,我给你写一段”,然后他就写了。后来等书出版以后,有明眼人就说,我怎么看这一段不像你的文笔。我说:“对,你看对了,确实是王小波写的。”由于小波是个文学家,他的文笔特别有特色,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了。

我和小波是自愿不育者,在结婚前我们就达成了共识,约好不要孩子。这些年领养壮壮是大侠的主意。虽说一开始养孩子非我所愿,但现在越来越感受到壮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乐趣。

第一个就是两个人要做共同感兴趣的事情。比如一起旅游,一起参加某种体育运动,打球、游泳之类的。我还记得当初我和小波利用假期跑到欧洲去旅游。我们游览到海德堡,在一座很静的小山上,我们坐在一个木条凳上休息,我悄悄地把我们俩的名字刻在了木椅上(当然这是不文明行为了),就想着等到将来老了能不能再来看看,故地重游。我觉得旅游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有新的景观,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令人赏心悦目,有利于增加感情的新鲜感。

壮壮特别小的时候,大概也就五六岁,有一天,他忽然学会炒饭了。他在那儿一边炒饭一边说,妈妈、妈妈我现在是大厨师了,我不是人了。我当时一听就愣了,觉得好有意思。后来我在博客上写了这件事,我说这不就是“白马非马”的思路吗?有一位古代的哲学家说白马非马,白马是具体的,而马是抽象的,所以白马非马。厨师是具体的,人是抽象的,所以壮壮说他是大厨师了就不是人了,跟白马非马是一个逻辑。我觉得特别有意思。

应该怎样做才能像福柯一样一直保持关系的新鲜感?我给大家提三个比较实用的建议。

记得还有一次,那时候他也就六七岁,我们到深圳的植物园去玩。他当时半会说话半不会说话的,突然说了一句“美丽的妈妈开满了山坡”,我当时就非常非常感动,觉得简直太美了,感觉像诗一样。

其实爱情变亲情这事儿,我后来一直也在想,爱情就像熊熊烈火,结婚以后或者是关系固定下来、柴米油盐来了以后,就变成涓涓细流了,这个火要是老在燃烧,那还不把一切烧成灰烬?难道保持激情是不可能的事情?后来我看到法国哲学家福柯说过这样一句话,说他跟他的同性爱人的激情是保持了终身的。我听了以后非常感动,真的有人可以把爱的激情保持终身。

生了孩子以后,两个人共同关注你们爱情的结晶,这个小孩会在你们中间建立一种连接,你看看他长的这点像你那点像他,好可爱的,尤其小孩在七八岁以前是非常非常可爱的,他会增进你们俩的感情,也增加你们生活的繁忙度,你也许就顾不上厌倦了,你把所有的精力用上都不够。你们要一起解决生活里的新问题,就会发现其实很多东西是新鲜的、有趣的。

针对这样一种激情消退的现象,社会学有各种理论。有人说激情之爱只能保持三个月,有人说十一个月,有人说十八个月,还有一种尽人皆知的说法叫作七年之痒,说再好的关系到七年的时候也都厌倦了。当初那样的幸福快乐,很激昂兴奋的感觉消失了,能够不讨厌对方好像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觉得大家可以这样做出努力,不要说关系爱变成啥样就变成啥样,我不管了,随波逐流了,而是应该做出努力来保持亲密关系的新鲜感。如果最后能够像福柯那样把激情保持终身,是最好的。

这一讲我来讲讲如何保持亲密关系的新鲜感这个问题。不管是结了婚的,还是没有结婚的伴侣,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激情之爱好像有一个保鲜期似的,很快就变得不新鲜了。

在这里我向大家推荐福柯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他有一次讲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艺术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比如说画家去画画,音乐家去做音乐,雕塑家去搞雕塑,文学家写小说,诗人写诗。这些艺术家在人群里只是一小撮人,艺术就成为他们这一小撮人的专门行当,由他们来制作艺术品。福柯说,难道人的生活不应当成为一个艺术品吗?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我们不是艺术家,也没有专门的技巧,但是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生活和亲密关系塑造成一个艺术品,就像雕塑家拿着刻刀一刀一刀刻出非常美的雕像一样,来把我们的生活塑造成艺术品。

第五讲 如何保持亲密关系的新鲜感

爱情这个东西,它的亲密关系、它的新鲜感,是需要做出一些努力来保持的,并不是说你毫不努力,然后就可以自自然然地得到。希望大家都能够认真地、创造性地去经营自己的亲密关系,让爱的激情或者柔情持续终身。

有位得过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叫作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他曾经有一个说法:婚姻的契约可以是个性化的,每一对伴侣都可以根据他们自己对婚姻价值的理解,来规定彼此之间的承诺。所以说婚姻中的承诺不必那么死板,千篇一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争做那60%忠实于婚姻的人,保持精神肉体的双忠诚。但在维系婚姻关系时,不要一味地紧盯,以为要终身厮守就千万得看好另一个人。其实可以去认真思考一下,你们两个人最根本的承诺、最根本的愿望是什么,如果是生活上的相互扶持,你们就互相照顾;如果是浪漫的感觉,你们就互相爱恋。如果能够满足这个根本的需要,相互的忠诚也会比较容易做到。

第六讲 如何提高性生活质量

我的第三点考虑是,用国家权力来规范私人生活,真的合适吗?福柯说过,性是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够控制的资源。如果人们把处置婚外性关系的权力交给国家,无疑是缩小了我们每一个人自由生活的空间。

这一讲我来跟大家谈谈如何提高性生活质量的问题。我会谈一谈性高潮、自慰、情趣用品等相关的知识和观念,希望能帮助不了解相关知识的年轻人或者是性方面比较保守的人增加一些新的认知。

第二个原因是,对于婚外性行为可以有两种立法态度,有一种是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有一个好的结果,比如很多西方国家设立了家庭伴侣关系法,用比较松散的伴侣关系来取代严格的夫妻关系,用这种做法来保护那些不想进入严格的一对一关系的人;另一种立法的态度,是从道德角度出发进行审判,主要目的是严厉地惩罚和打击出轨的一方。通奸法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落后的东西,就像一些阿拉伯国家实行的石头刑,把那些通奸的妇女搁在街角让路人用石头打死她们,这是野蛮时代的产物。我认为道德审判的角度是不可取的,因为道德情绪会过于蛊惑人心,有可能令事态失控,最后变成非理性的宗教审判。

谈到性生活质量,最重要的就是性高潮。因为评价性生活质量高低,最重要的指标是看有无高潮,是单方高潮还是双方高潮。如果只是男人有高潮,女人没高潮,还不能算高质量的性关系。

首先,这是一个涉及结婚人口40%(婚外性行为比例)左右的行为,如果要求警察来介入,那么警力是明显不足的。如果设立了这样的法律,实际上又执行不了,或者只惩罚到少数没有逃脱的人,而让多数犯法的人逍遥法外,将会极大地伤害法律的严肃性。

在夫妻性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事实就是,男女性高潮的发生率是有区别的。男人几乎是100%可以性高潮的,而女人获得性高潮比男人困难得多,很多女人在开始涉足性活动的时候都没有获得过性高潮,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过,有人完全不了解,慢慢地才学会和得到性高潮。在人类的全部性活动当中,女人仅仅通过性交获得高潮的比例只占20%,而有50%是通过阴蒂刺激得到的。所以说,女性的性高潮需要一个学习和磨合的过程。

这个提法一提出,立即引起巨大争议,当时人大法工委跟社会学界征求意见,我们全都表达了这个态度,就是绝对不能恢复通奸法。这种想法非常不妥,原因有以下三点:

大家如果看过一些性学方面的书就会了解,性高潮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叫作兴奋期,表现为男性勃起,女性的乳房增大,出现潮红之类的。第二阶段是平台期,身体保持在一个亢奋的状态。第三阶段是高潮期,第四阶段是消退期。这是两位美国著名的性学家和性治疗专家马斯特斯和约翰逊通过实验观察总结出来的标准的高潮过程。

在谈过三种不同的出轨情况以及三种处置办法之后,再说说法律与婚外性行为的关系。关于出轨的处理方法,一直以来都有不少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究竟要不要用法律惩罚婚外性行为。我记得在2000年,由于当时婚外恋出轨的现象大量增加,有一些人主张在修改《婚姻法》的时候恢复通奸法。其中一个专家稿主张在《婚姻法》中增加一条: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果一方违背了忠诚义务,另一方有权诉诸司法解决。这个司法解决是什么意思呢?说白了就是让警察来抓奸。

由于女性从身体刚刚接触到高潮至少需要十分钟,平均是十五分钟,而许多男性对此全然不知,直接上来就做,于是女人往往就没有高潮,否则女人通过性交得到高潮的比例也不会那么低,才20%。有男人说,我做不了那么长时间怎么办?那就应当做好前戏,英文是fore-play,前戏就像热身动作,提前做个十分钟,女人已经接近高潮期时,男人再做成功率就比较高。另外,好多人不注意后戏。有好多女人会抱怨男人,刚做完,女人还需要一些爱抚,男人转身就睡着了,让女人感觉非常失落。前戏可以帮助女性更多地得到性快感,因为她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准备期;而后戏也有助于从感情上、生理上和心理上提高性生活的满意度。

虽然这算是出轨问题的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太前卫了,多数人恐怕难以接受。即使在西方,能够真正接受这个做法的也是少数人。前面提到的夫妻双方约好的婚外性行为,其实也算开放婚姻的一种。在此类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关系很明确,是永远不会变的,但是夫妻二人约好,对对方的肉体出轨不加限制。比如说,你真的想去跟其他人发生关系,我也不反对。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一约定必须是夫妻权利对等的,男女双方都不约束自己配偶的肉体出轨。不能说只是男的可以出轨,而女的不可以,只能在家里忍着。这种开放式婚姻与换偶活动有相似之处,区别在于换偶活动是夫妻双方约好的肉体的短时间一次性出轨活动。

说到频率的问题,很多人有类似的经历,夫妻俩刚结婚的那半年或一年还挺好的,后来频率就越来越低了。一开始可能每天一次,之后一星期两三次,后来一个月也就两三次,频率越来越低。于是很多人问:到底什么样的频率就太低了,什么样的频率就太高了,有没有参照系呢?我给大家一个参照值,某年我看到一个调查数据:全世界所有人的频率为年均一百零四次,大约是三天一次,这是平均值。影响频率的主要因素是年龄,一般男性在二十岁的时候是巅峰期,此后就会缓缓地下降。但也绝不是说一到四十岁以后就全都成了无性婚姻,每个月低于一次了。统计表明,在五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上,甚至七十岁、八十岁以上的伴侣中,还都有固定比例的性活动。性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人的性欲可以保持到死,大家不信可以自己去验证一下。

第三种处置方式可能比较前卫,对大多数人并不适用,只有很少的人有可能做出这种选择,那就是开放式婚姻。假定夫妻双方有一个人对第三人发生了爱情,他不是随便玩一玩,也不是故意犯错误,而是真正发生了爱情,想建立亲密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关系特别好的夫妻,有可能在夫妻关系不变的前提之下,接纳第三人,即采取开放式婚姻的方式。

另一个问题就是自慰。统计表明,女性通过单纯性交获得快感的比例只有20%,通过阴蒂刺激获得快感的比例是50%,而阴蒂刺激的主要方式就是自慰。不少人关于自慰的看法充满了谬误。在18世纪的欧洲,有一批医生特别激烈地反对自慰,说自慰会导致各种各样的疾病,什么癫痫、精神分裂,甚至肺结核什么的,各种各样很恐怖的说法。因为在那个古老的年代,还没有现代医学,大家不知道人为什么会得这个病那个病,然后就错误归因,猜测其与自慰有关。这些人写了好多反对自慰的小册子,造成了比较反性禁欲的自慰规范。

第二种处置办法就是出轨的这个人要承认错误,要深刻地检讨,认真地自我批判,然后征得对方的原谅,把婚姻关系继续保持下去。

基督教、佛教等宗教也反对自慰,但那仅仅是出于宗教的教义,是对宗教修行者的要求,要求他们戒色禁欲,作为一般人则不必禁欲。我曾读到发生在西方的一个案例,有人为了治疗女孩子手淫,把烙铁烧红了,在她阴蒂上烫一下,把她的阴蒂整个烧掉,这样就从根本上戒除了手淫。当代非洲一些国家还存在女孩的阴部环切术,也叫女性割礼,把女性的大阴唇、小阴唇、阴蒂全部割掉,来防止女性自慰。这种做法非常野蛮。

第一种就是直接离婚。

对于自慰,人们老要问,它是不是有害?是不是不好?它在道德上是不是有问题?正因为历史上存在过这样的做法、这样的习俗,它的威慑力还残存在人们的意识之中。由于这些习俗和观念如此野蛮和残酷,如此深入人心,使得许多现代人依旧认为:这个事怎么能做呢?太不好了。他们倒没有像18世纪的西方人那样认为会得什么病,但隐隐觉得这种做法在道德上似乎不太好。人们对自慰的这种负面看法是根深蒂固的,因为从周边的环境和习俗中都会感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精神肉体的双重出轨,这种情况非常容易导致婚姻解体。出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有三种可能的处置办法。

有一些特别保守的人,比如咱们中国有一个反色情网,他们就说,李银河居然认为自慰无害,居然宣扬自慰无害论。自慰无害不是我宣扬的一个理论,而是现代性学研究对自慰所做的科学结论。这些保守的观念还停留在18世纪,停留在科学不昌明的时代,是愚不可及的观念。现在科学已经证明,自慰快感过程与性交快感过程从解剖学上看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你硬要说自慰有害,那就等于说性交有害,按照这种观念,人就不要做爱了,性爱应当取消。这是非常荒谬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单纯的精神出轨,也就是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即婚姻一方对第三人发生了纯粹的精神恋爱。常常有网友问我,老公老是在网上跟一女的聊天,这算不算精神出轨?虽然这有点儿精神出轨的意思,但是这个家庭挺稳定的,婚姻关系也挺稳定的,他就是说句暧昧的话,我觉得这没什么。女性也会有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在生活中很欣赏一个特别性感的男人,在精神上甚至对他产生了爱恋,但只要还是忠实于婚姻的,没有跟对方发生过肉体关系,那就无可厚非。

提高性生活质量的一个途径是使用情趣用品。大家可能不知道,全世界的情趣用品有70%~90%是在中国生产的,过去多数用于出口。近些年,由于中国人开始进入饱暖思淫欲的阶段,情趣用品店也遍地开花,国内市场的购买力大大地增加了。过去人们关注的重心是吃饭问题,吃饱穿暖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快乐了。

除了这种情况之外,背叛婚约性质的肉体出轨应该如何处置呢?离还是不离?我觉得这完全要看两个人的感情基础,看出轨一方的认错程度。如果说俩人感情挺好的,没有其他的感情问题,仅仅是一两次的肉体出轨,这个比较容易被原谅,婚姻也还没有到解体的程度,两个人还是相爱的,婚姻的感情基础并没有破裂。

我询问过情趣用品店的从业者,他们的顾客是不是都是单身人士?他们说不是,根据市场调查,有近一半都是夫妻在买,已婚的人在买。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现在开始追求性生活质量了——如果是单身的人买,那是雪中送炭;如果已婚者买,就必定是锦上添花了。人们享用情趣用品,甚至做一些性游戏,如角色扮演之类的,可以使性生活质量提高一些。调查表明,玩过虐恋的人在人群里占35%,制服诱惑、捆绑鞭打以及角色扮演这些游戏,都会提高性生活质量。

首先来谈谈肉体出轨。婚外性行为当然是犯错误的,是违背了婚姻的忠诚承诺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接受的,那就是婚内双方的重新约定。比如两个人的性可能不和谐,或者长期两地分居,但是两人还愿意维系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约定在不解除婚约的前提下允许对方与真实的第三者发生婚外性关系,这样的约定可以被视为破例而并不牵涉婚姻道德问题。

最后讲讲性与快乐和美感的关系。性与快乐有关,这个很好理解。其实中国人一向明白: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解决了饮食问题又满足了性欲求的中国人将是快乐的人,满足了眼耳鼻舌身这些简单的感官快乐的中国人将进一步追求精神的愉悦,享有快乐的高质量的生活。我对中国人的性快乐总体上还是抱着乐观的预期。我相信,大多数中国人在这件事上的观点都跟我差不多,只不过没像我这样公开地说出来。我也相信中国人将来会完全摆脱百余年来那一副病弱痛苦的形象,以自然、健康而快乐的形象呈现在世界面前。

谈完出轨率的变化和出轨原因之后,第二个大问题就是,出轨之后要怎么面对,如何处理?出轨可以分为三种状态,第一种是精神不出轨肉体出轨;第二种是精神出轨肉体不出轨;第三种是精神肉体双出轨。由于每个家庭的原因都不一样,所以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来应对出轨问题。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讨论一下,在出轨问题上,在爱情、婚姻和性的问题上,什么是最合理、最符合人性的道德标准。

性生活与美感有关。为什么这样说呢?一般来说,性行为在中国文化中处于一种特别尴尬的地位,说得不好听一点儿,中国人在性的问题上比较“变态”,也就是没有平常心。很多人认为,由于我们是文明的人,道德深厚,所以应当尽量远离各种动物性的活动,性活动就是很接近动物性的活动。可是人又有这种动物本能——中国人特别不愿承认这一点,社会和家庭又要通过这一活动来繁衍;中国人特别愿意强调生育动机,好像这才是为性活动“正名”。于是就很尴尬,就很变态,就没有了平常心。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我们会感到性活动或性活动中的某种形式、某些姿态是丑的,不喜欢这种活动的人有一种道德优越感,喜欢这种活动的人则有一种自甘堕落的放荡感。两种感觉其实都不正常,都缺少平常心,都缺少对人类这一自然活动的自然的美感。

婚内出轨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主要的原因有三个。首先就是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进入到都市化的社会生活当中,而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不一样,它是一个陌生人社会,这就比较容易摆脱监督,导致婚外恋有比较多的机会发生。另外一个原因是,现代人对情感的要求增加了,也就是说除了过日子之外,还要有情感,如果不喜欢对方了,就会去找别人。情感因素在结婚理由中占的比重越大,外遇的可能就越多。第三个原因是,现代女性对性愉悦方面的要求比原来多了。有一个调查显示,60岁到64岁年龄组的妇女终身没有体会过性快感的占28%,新一代的女性中这种情况就很少见了,年轻女性的快感率能达到90%以上了。女性在受到婚外的性吸引和遭遇了婚内的不满足时,就有可能出轨。西方性革命之后,男女出轨率的差异大大缩小,原本男高女低的出轨率渐渐被女性追平了。

我欣喜地看到,在现代中国社会中,已经成长起一群能够对人类的性征和性活动拥有自然美感的人,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中国文化在性的问题上恢复平常心的希望。比如我的一位调查对象的话很打动我,她说:“性生活的满足是一种艺术的感觉,和音乐、绘画、诗是相通的。如果两个人在这方面都有修养,就会增加性的享受感。再把周围环境的色彩、灯光考虑进去,心情和环境相呼应,这是最好的。有人会想,我也不想当艺术家,为什么要受美感教育。其实人在做这件事时,是创造人的结晶,聪明、敏感、审美感觉都很重要。”

改革开放以后,所有的行政处分基本上取消了,就是说单位不再管婚外恋的事了,所以估计目前中国婚外性行为的发生率应当也接近40%了。另外有一个近年的数据:在所有的离婚案中,有55%是婚外恋导致的,可以证明目前婚外恋比例是相当高的。

所以我想,什么时候大家都能够像这位女性一样,自然、坦然地欣赏性生活中的美感,什么时候大家能在性的问题上有一颗平常心,人的性生活才能变得更加正常而美好。

中国的婚外性行为的情况如何呢?中国的婚姻出轨率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的戏剧性变化过程。我在1989年的时候做过一个调查,那时婚外恋的比例才6.4%,很低很低,这次调查是自诉的,就是说这些人在调查中自己承认出轨了。那出轨率为什么会这么低?是不是有人出轨了但是没说实话?我们也有这个怀疑,但是从当时的整个社会氛围来看,6.4%的确是有可能的。为什么呢?很多年轻人可能不知道,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这段时间,单位对婚内出轨的处置非常严厉,罪名叫作生活作风不好,会给行政处分,提工资、升职、任用都会受到影响。

第七讲 如何与伴侣享受更开放的性爱方式

社会学调查中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数据:在世界范围内,婚外性行为的比例差不多都在40%上下,像西欧、北美、澳洲都是在40%上下。

为什么用了更开放这么一种说法呢?因为就我的观察来看,很多人的性爱方式是比较单一、固定的,只能接受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一般是男上位啊,传教士式啊,而对其他一些也很不错的性爱方式很排斥,有羞耻感,还有道德负罪感。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爱情、婚姻中的忠诚”这个话题。我们会说说婚姻出轨率的变化,如何看待婚内出轨,以及在爱情、婚姻和性的道德问题上,什么样的观念才是最符合人性的。

性爱方式是受环境影响和塑造的。你去看原始部落,在不受教条束缚的情况下,大家是很自由的,男上女下、女上男下这些方式都很普遍。所以说你原本可能有更快乐的体验,但仅仅因为观念陈旧,性的享受就少了很多。

第四讲 婚姻中的忠诚

怎么才能和自己的伴侣享受更开放的性爱方式呢?最重要的就是要破除观念的禁忌,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理的障碍,就是觉得“这个不可以,那个不可以”。

最后,我特别希望大家能够把自己从各种各样的歧视心理——歧视这个歧视那个,歧视所有违反习俗的、违反年龄规范的婚姻——中解放出来。为什么?因为这种歧视也许明天就会轮到你身上。我们要学习在性爱问题上的平等观念,牢记所有类型的爱情都是平等的,绝不应当把爱分为一等和二等、优等和劣等、正常和反常。

人应该有这样的观念:性是自己的权利,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之下,当然可以尽情享受自己的权利。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一切的形式、一切的姿势、一切的玩法都可以接受。当然,并不是说性可以完全自由,完全不受限制。

大家可以看一下自己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例子。被迫屈从于世俗眼光所做的选择,可能带来非常不幸的结果。当事人双方都不幸,可能还要加上父母。

关于与伴侣享受更开放的性爱方式的限制,我提出三个原则,凡是符合这三个原则的,就可以不受限制自由享受了。

这个男人爱上了大他很多的女性,两人之间发生了爱情,其实是很难得的。父母可能觉得他正当壮年,放弃这个选择,可以快速换一个女人,进入父母认为正常的婚姻,其实这只是一种想当然的想法。从这位男士的角度看,他的思想已经很成熟了,发生爱情也是很珍贵的,一旦放弃了,他在心态上可能很难再重新选择,他可能宁愿长期单身甚至不婚,或者被迫选择一个年轻女人,进入不幸福的婚姻,这种痛苦可能会维持很长时间。

第一个原则就是自愿,你绝对不能去强迫一个人和你发生性关系,人家不乐意,你去强奸、猥亵、性骚扰,这些是完全不允许的。所以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自愿,双方自愿,不能有一方是勉强的和被迫的。

这种年龄歧视实际上是对人性的一种压迫。这个男人跟这个比他大几岁的女人产生了感情,而且他的性欲原本就指向比自己岁数大一点儿的女人,那有什么理由坚决反对、绝不接受呢?在爱情面前,你的反对理由全都没有爱情本身重要。

第二个原则是限制在成年人之间。这里我说的成年不是指年满十八周岁那个成年,而是指达到发生性关系的法定自愿年龄线。对于发生性关系的自愿年龄线,各国有不一样的规定,我国是十四岁。如果你碰了十四岁以下的儿童,即使该儿童是自愿的,法律也认为不可以,会被判定为性侵幼童,因为法律认为十四岁以下的人还不具备决定自己性行为的能力和意识,也就是说,这样的儿童还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碰他们的。

从各地的婚俗来看,也能发现一些地方有女大男小的婚俗,例如河北农村就有妻子比丈夫要大上几岁的习俗。妻子岁数大,丈夫岁数小,女大三抱金砖嘛。但是在择偶心理方面,女大男小还是比较尴尬的事。我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有个男人,三十三岁,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他的性欲指向比他岁数大一点儿的女人。但是家里就非得逼着他跟一个年轻的女人结婚。他说我对这个年轻的女人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父母就非常生气,要跟他断绝关系,将来财产也不想给他。

第三个原则是限制性活动在隐私的场所进行。不能在大街上、公园里随便乱来,这是不可以的。我记得特别有意思的一个真事,我有一个朋友,他去留学,以为美国不是很自由吗,他就跟老婆跑到公园去做爱了,结果马上就被警察抓了。警察告诉他不可以这样做,因为你这样做有可能打扰到别人,即便你不怕别人看到,可别人不愿意看,这就不行。

当然这里的男大女小、男小女大,其中好多并没有到跨代的程度,比如说女的比男的大个一岁、两岁、三岁,在统计中都算在女大男小这一类里了。但还是可以看出女大男小的婚姻越来越多这么一种变化趋势。

讲完了享受更开放的性方式的三个限制原则之后,我会列举性行为的四种方式,这里边可能有你不太熟悉的方式,但可以了解一下。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现在涉及性别的年龄差歧视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减轻了。我看到一个统计数据,在1990年的时候,中国男大女小的婚姻占70%,女大男小的占13%,同岁的是17%。到2010年,就是说过了20年之后,男大女小的从70%掉到了43%,女大男小的从13%增长到40%,同岁的仍然是17%。43%和40%,是不是差别已经很小了?20年间拉平,已经是巨大的变化了。到今天,很多女人说“找小鲜肉”,也慢慢不是开玩笑了。

第一种是主流的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就是男上女下。有的人终身就使用这一个形式,而且认为其他的形式全都不可接受,全都是错的。男上女下为什么叫传教士式呢?

其实,所有的爱情,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是发生了就是美好的。爱情一旦发生了,它就是正当的,它就是理直气壮的,它就是值得赞美、值得肯定的。

有两种说法,有一种是说在天主教里,传教士祈祷的时候,会完全俯伏在地,传教士式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我们不应该有这样的歧视。为什么?马克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他四十岁就成了法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你总不能说他是吃软饭的男人吧?

还有另一种说法,当年西方传教士跑到一些部落传教的时候,发现部落原住民是自由自在的,性交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男上女下、女上男下、后进式等。只有传教士采取男上女下的方式,所以就把这种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了。

女大男小的婚姻在违反一般年龄规范(同龄还是跨代)之外,又多了一重违反特殊年龄规范(性别规范)。男大女小,大家还比较能容忍;要是男小女大,大家就会说这男人是不是有病,或者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是吃软饭的。

第二种性行为方式是口交。一提到口交,很多人都觉得太恐怖了,绝对不允许,特别是女人认为绝对不可以,非常排斥。

但如果是女性比男性大十岁八岁,甚至大二十岁,像法国总统马克龙那样的,大家就觉得简直太惊世骇俗了,马克龙比他老婆小了二十四岁。

我曾碰到这样一个案例,觉得特别搞笑。有一个男人,他特别希望女人给他口交,但是他知道妻子绝对不会答应,然后他就跑出去找了一个男同性恋者给他做。这个男人完全是个异性恋,他为什么要去找一个男同性恋呢?就是因为他以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做这件事,哪怕妓女都不会做。而只有男同性恋者才愿意做这个,所以去找了一位男同性恋者。这种误解,实在错得离谱。其实从统计上看,口交方式是大量存在的,男对女,女对男,完全可以接受,不必有心理障碍。

我们先来说说男大女小和男小女大这两种情况。男大女小的,比如说男性比女性大十岁、二十岁,大家的宽容度还是比较高的。有一组社会学调查数据表明,在20~25岁的女性中,70%的人有“大叔控”情结,就是希望在择偶时找比自己年龄大十岁左右的“大叔”。

第三种性行为方式是肛交。相比口交,人们对肛交的禁忌和误解更多。在美国,有一个州曾把肛交列为重罪,要判三十年徒刑。

除了跨代恋的歧视问题,还有不同性别的年龄差歧视。

有一次,有一个妻子跟丈夫打架,然后她就把丈夫告了,告他肛交罪(sodomy)。然后州政府就把丈夫抓起来了,因为按照这个州的法律,肛交是重罪。这位妻子后来后悔了,想撤诉,政府不同意撤诉。为什么?因为这是公诉罪,不是自诉罪。这个人就像犯了抢劫杀人的罪似的,犯了公诉罪。有人开玩笑说,好像被肛交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州政府似的。人们对肛交有特别污名化的误解。

总之,我们不应当认为只有同辈的性爱关系才是高级的关系,跨代的性爱关系就是低级的关系。在性爱上要有这种平等观,平等看待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性爱。

可是,我发现在中国并不是这样,肛交从未像在美国那个州一样被列为犯罪。记得有一次我调查到一位女性,由于生了孩子阴道比较松弛,男友的快感就比较差。两个人一块儿去看医生,问大夫怎么能让那个男生体验好一些。那个年轻的大夫就说,你们可以试试肛交嘛。我听到这个故事觉得挺有意思,就是说肛交至少在我国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人们不认为这是犯罪,所以可以自由地选择、自由地享用。

再说还可以借助工具啊。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这个婚姻完全无性,它仍然可能是一个幸福的婚姻。世界上已经出现了“无性族”这一现象,而且他们正在进入主流。这群人认为,他们与伴侣之间没有性的爱情是最坚不可摧的、是无条件的。

比如说在怀孕期间,有的人因为害怕阴茎进入阴道影响胎儿,就尽量避免性交,结果一些男人在女性怀孕期间就容易出轨。大家都知道有男明星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的案例。舆论纷纷谴责这个丈夫,说妻子这么辛苦,你怎么能出轨,怎么这么没良心。可是替这位男士想想,如果妻子在怀孕期间用一些非主流方式帮助他解决一下的话,会不会降低他出轨的冲动?

有些网友是从性的方面来歧视杨振宁的,他们会替老爷子操心,说杨振宁与翁帆的性生活怎么解决啊?说白了就是觉得这个婚姻是无性婚姻。或者说,在性上双方无法匹配。我要说的是,人们获得性愉悦的方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人的大脑才是最性感的器官,它能想出多姿多彩、各式各样的方式。其实,老爷子的婚姻不一定是无性婚姻,因为性学调查发现,八十多岁的人并不一定完全丧失性交能力。另外,性行为不仅仅是阴茎阴道交这样狭窄的定义,严格说,爱抚、亲吻这些活动都属于广义的性范畴。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性行为中,女女类的满意度是最高的,因为它的双方快感率高于异性的阴茎阴道交。所以,对人类性活动不要做那么狭义的理解。

第四种性行为方式是多人性活动。这是非常少见的,绝对不是主流,但是有人确实会喜欢这种多人的性活动,出于好奇或者出于刺激。

我希望传播这样一个观念,就是爱的平等观。对所有的爱都一视同仁,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无论是同龄还是跨代。不能认为只有同龄人的恋爱是高等的,只要是跨代的、违反年龄规范的就是低等的,不应当有这样的歧视。

我见到过一个案例,一个离婚女人告诉我,她前夫有一个毛病,做爱的时候旁边必须有人看才能做。甚至离婚之后,因为他们还是好朋友,前夫有了新的性伴以后,有的时候还会把前妻叫到旁边看着。

像杨振宁、翁帆的婚姻就容易受到质疑。无论杨振宁作为一位科学家是多么优秀,得诺贝尔奖,做出巨大贡献,可自从他和翁帆的恋情公布,网上是一片骂声。为什么要骂人家?你知道他们俩之间的恋情吗?知道他们为什么愿意在一起吗?仅仅因为他们是跨代恋,你立即就觉得他们是不对的,是不好的,是应当受歧视的,这有什么道理?

其实,从上面讲到的对肛交的规定可以看出,我们有好多的观念是从社会的习俗、过往的法律、历史上的各种规定来的,我们把它内化到心里,觉得这个事绝对不可以,这个事好恶心,这个事我怎么能接受,太像动物等等,一大堆无法接受的理由。

比如说两人看上去就像父亲和女儿这种岁数,甚至更典型的像杨振宁先生那样,比翁帆大了五十四岁,几乎跨了两代,被戏称为爷孙恋了。

我觉得所有这些观念都不必要。你可能会觉得这一讲的很多性爱方式你都没太接触过,甚至之前连想象一下都觉得不好意思,有羞耻感。但是我希望从今往后,你能够开始试着去解开那些社会文化加在你身上的枷锁。因为性这件事本身是对人有益的一种活动。有种说法是,色情是贵族生活方式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温饱自由都不成问题了,才会去追求高质量的情欲和性满足。

首先说说跨代恋。跨代恋是完全违反年龄规范的一种恋情。“违反年龄规范”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一般来说,社会学会把男女年龄差不超过三岁的人视为同龄人,所谓跨代恋指年龄差在十岁以上的。人们在选择结婚对象时,大都会倾向于同龄人,如果爱上了年龄差特别大的人,就违反了择偶的年龄规范,容易被人歧视。

现在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有些法律方面的管制程度也降低了,人们可以试着破除这些禁忌,扫除心理障碍,怀着好奇和欣喜的态度来尝试和接受各种各样的性方式,丰富自己的性生活。

我们看到娱乐圈里有不少姐弟恋的例子,比如马伊琍比文章大了八岁,算是比较大的年龄差了吧;王菲比谢霆锋大了十一岁,差不多可以说是跨代了。我就来讲讲跨代恋和姐弟恋的问题,探讨一下,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两种比较受社会关注的婚恋关系。

第八讲 为什么无性婚姻越来越多

第三讲 姐弟恋与跨代恋

今天我们来讲一下无性婚姻的问题。首先我们来定义一下无性恋,英文有一个词叫asexual,指没有性欲冲动并且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人,中文译为无性恋。这样的人据估计占人口的1%。事先约定彼此之间没有性生活的夫妻关系,叫作无性婚姻。另外还有一种人是主动遵循无性婚姻规则的,是出于宗教原因要做净侣的人。

我想在最后给大家提这样两个建议:第一,如果你很想结婚,那就不一定非要等到爱情不可,跟一个仅仅是肉体上的朋友或者仅仅是精神上的朋友结婚也无不可;第二,如果你并不是很想结婚,而且一定要等待爱情,那你内心要足够强大,要做好终身独身的准备,因为爱情发生的概率并不太高。

基督教的教徒也是分成两种,一种是完全禁欲的,禁绝一切性活动;另一种就像新教的牧师,是可以结婚的。

因此在择偶标准问题上,我提醒大家: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客观来说,门当户对确实是一条婚姻的捷径,按照门当户对的标准找配偶,可能能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精力找到一个符合标准的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不要忽略掉感情这个因素,这与你将来婚姻的幸福度是有直接关系的。我希望在择偶时不要只看物质因素,希望年轻人在面临婚姻时稍微浪漫一点儿。希望人们把情感因素放在前面,把物质条件放在后面,我提倡的是这样的选择。

这一讲主要关注的无性婚姻不是上述情况,而是那种原本有性后来无性或者少性的婚姻。所谓少性是如何定义的呢?是指婚姻中很少有性活动,如果一年当中性生活少于十次,或者经常连续一个月以上没有性生活,就可以视为无性婚姻。

对于那些经常抱怨婚姻乃至抱怨生活的人,你们可以观察一下,是不是与当初的错误选择有关?

造成无性婚姻的原因有哪些呢?我把它概括为四种,一种是生理疾病造成的性功能缺失,比如说男性的勃起障碍,英文是叫ED,或者女性完全的性冷淡。相对来说,女性的问题更不容易被发现,因为男性如果是功能障碍的话,会去就医,被确诊为性功能障碍。而女性是性活动中被动的一方,她到底有没有障碍就不容易知道。在西方,很多女性要是完全不能达到高潮的话也会去就医的,这是一种性功能的缺失。这是造成无性婚姻的第一个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既没有爱也没有钱的婚姻并不少见。很多人到了适婚的年龄,被逼婚了,又没有多少选择,那就找一个差不多的吧,也没有很喜欢,又找不到物质条件很好的,于是就陷入了既无钱又无爱的婚姻。屈从于父母的压力结婚生育,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吃很多苦,而你们又没有爱情,你感受不到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对方是和你分担重任的人,你其实也不愿意为他全身心地付出。那种痛苦的既没钱又没爱的命运就会降临到你身上了。

第二个原因是心理上的原因,有的人因为种种理由,觉得这个事不应该做了。比如年龄是最明显的例子,好多人认为老年人就不应该再做这件事了。性学研究表明,人的性欲是可以保持终生的。美国著名性学家马斯特斯有一项研究,他调查了202位年龄在82~102岁之间的老人,发现62%的男性和30%的女性仍然有性活动,70岁左右的老人里有17%的人还有经历快感的能力。

当然,最糟糕的情况是既没有爱也没有钱。有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妈妈原来是个有钱人,然后嫁给了他爸,他爸爸不但没什么本事,挺穷的,而且也不爱他妈妈,所有的活儿都让他妈妈去干,里里外外挣钱也是他妈妈,操持家务也是他妈妈。这位调查对象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好吃懒做的扶不起来的男人,所以这样的婚姻就很失败,既无钱又无爱,如何能够快乐?

西方有句关于老年性活动的谚语叫作“不用则废(use it or lose it)”,这种思路很值得我们中国人学习,因为中国人从心理上就先抗拒这件事了。有种说法叫先分床后分房,就是自己觉得这么一大把年纪了,都五六十了,就不应该有性了,即使生理功能没有障碍,没有问题,心理上也觉得不应该做了。

在这四种选择排序中,我觉得应该把感情排在前面,把金钱排在后面,这样是比较高尚的选择方法。就是说,如果你真的碰上一个又有爱又有钱的人,那当然是皆大欢喜了,可是如果你在有爱无钱和有钱无爱这二者之间选择,我认为把爱放在前面是比较高尚的选择,而且也可能比较幸福。这是因为,你们两个人虽然没有钱,但是通过共同的奋斗、努力,慢慢变得比较有钱,而这个过程中你们是有爱的。有爱,这个过程会感觉到比较幸福。如果直接嫁给了一个你不爱的有钱人,这里面就有很多问题了。虽然一开始可能在物质生活上比较好,但是因为没有爱,你不会觉得很快乐。同时,如果这位有钱人移情别恋了,而且有钱人又不是傻子,早就安排好了离婚时你也分不到多少财产,那你怎么办?他不要你了,你马上就陷入痛苦。所以我觉得在有爱无钱和有钱无爱中选择,你应该选择爱,把爱放在前面,把钱和物质放在后面。

无性婚姻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夫妻感情不和,渐渐地审美疲劳,渐渐地变得冷淡,也有可能是丈夫或者妻子有出轨的现象,由于关系的原因导致了这种无性的生活方式。金赛性学调查显示,男性出轨率是64%,女性是26%,男性比女性高很多。经过20世纪70年代的性革命以后,女性的出轨率逐渐追上了男性。现在各国统计的婚内出轨率约为40%。

第一种是又有爱又有钱,这样当然是最好了。第二种是有爱没钱。第三种情况是有钱没爱,比如有一个大富翁,你想嫁给他,但是没有爱,这个时候,你嫁还是不嫁。第四种情况就是既没有爱也没有钱。

另外女性的出轨率为什么比较低一点儿呢?很多比较老派的、保守的女性,在婚姻里原本就是不太喜欢性的,把性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或者当成一种负担。我调查时发现有好多中国女性对性持这种看法,年龄越大这种态度越明显。但是也有一部分中年女性,她说不喜欢,可实际上还是有比较活跃的性生活的,只是不喜欢跟她丈夫有性生活,她是有情人的。

话说回来,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到底怎么选?我觉得可以分成四种情况。

在做《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这项调查的时候,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一位离婚女性对我说,她跟前夫在离婚之后偶尔还有性关系,是作为情人的性关系。在婚内的时候,十次性生活只有一次有快感,但是在婚外的时候,十次里面九次有快感。她说原因在于,她觉得在婚内是义务,婚外才是真正双方共同的需要。

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组数据,就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分化水平的指数。基尼系数的范围是在0~1之间,基尼系数越大,表示不平等程度越高。我记得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的基尼系数只有0.2左右,可以说是全世界财富最平等的国家之一。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飙升到0.467,换句话说,我们已经成了贫富差距很大的国家。在择偶标准中,金钱的诱惑力越来越大,婚姻已经成为一个人一步登天的捷径。要想让人们在择偶时完全不考虑物质因素,那就太过理想主义了。

无性婚姻的第四个原因就是年轻人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压力太大了,比如日本就非常典型。日本在经济发展最快的年代就出现了大量的“无性夫妻”,很多男性因为常年加班,工作压力大,回到家之后一般是倒头就睡了,根本没有气力顾及妻子的感受。

当今社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在面临择偶时都可能会碰上这样的问题:物质还是感情,应该选哪一个?

类似的情况在中国也是有的。那种快节奏的工作,很有限的时间、精力,还要照顾父母,照顾孩子,加上夫妻关系可能存在矛盾,压力叠加起来令人感到对性有心无力,甚至产生了厌倦。所以我们会发现很多人在职场上忙忙碌碌,最终事业有成,但是在性方面一直乏善可陈,陷入了无性婚姻的境地。

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反而是非常态的。那些跨越了阶层的爱情或婚姻往往是因为发生了激情之爱。比如穷小子爱上富家女,富二代爱上出身贫寒的姑娘,王子爱上灰姑娘,富家千金爱上穷书生之类的。对这种非常态的婚姻,我当然取击节叹赏的态度,尤其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产生了激情之爱,最后还能步入婚姻殿堂的情况,我是衷心赞赏的。可惜,这种状况只是非常态,常态还是门当户对。

一个人如果陷入了无性婚姻,应该怎么办?我来提出几个建议。

人跟自己比较相同阶层的人,容易产生感情,容易发生爱情,容易维系感情。也就是说,门当户对不仅能让爱情顺利产生,还经常是亲密关系的质量保证,所以门当户对的人比较容易缔结婚姻。这就造成了这么一个局面:从统计结果上看,大家找的大都是同一阶层的人。

首先你要认识到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碰到这个问题。数年前有人做过一项调查,在被调查的3824位20~64岁的已婚或者同居男女当中,每个月性生活不足一次的比例达到了28.7%。

所谓门和户,实际上就是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人们在择偶的时候,总是会去找同一阶层的人。比如说在朋友圈里,在同一阶层的人里,比较容易找到合适的伴侣,原因在于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三观容易比较接近,审美标准、生活习惯都比较接近,所以更容易找到共同语言。比如说工人家庭爱打麻将,知识分子家庭有很多不会打麻将,他们休闲的时间会去看书、听音乐,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不同家庭的孩子从小接触的朋友圈子、爱好、兴趣、审美趣味和价值观,都会不一样。

根据一项心理学的调研统计,亚洲地区的夫妻关系走向低沉节奏的时间更短,更加迅速。在西方有一个尽人皆知的词语叫作七年之痒,在亚洲则缩短为三年之痒、五年之痒。尤其日本特别明显,从和谐到无性只经历两年左右,无性婚姻的比例高达35%以上,而中国排名第二,为30%以上。其中不同阶层也有不同的趋势,城市人群高于农村人群,大城市高于中小城市。潘绥铭的一次调查显示,中国白领女性当中有43%的人在经历无性婚姻,可见无性婚姻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环境及多种因素导致的。

门当户对这个东西听上去是挺俗气的,好像双方的情感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但是俗气归俗气,你发现即使到了现在,到了主张恋爱自由、择偶自由的时代,从统计调查结果上看,在所有的婚姻里,绝大多数婚姻仍然是门当户对的,这是一个现实,也是一个常态。而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则是非常态,这是为什么?

第二个建议是,如果你想走出无性婚姻的话,一定要有改变的主观愿望,要有行动。你可以先去做个检查,看看是不是自己生理上的问题,如果有病就要积极地治疗,还要在心理上破除一些错误的观念,比如说到多大岁数就不可以有性了这样的观念。可以努力增加情趣,去买一些情趣用品、性玩具,做做性游戏,让彼此有一些新鲜感。

首先说说门当户对。它的本意来自古代婚姻择偶时的“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很早就有这样的说法,木门指的是大户人家,竹门就是小户人家,即比较贫穷的人家。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婚姻当事人没有什么择偶的自由,那时父母和媒人主要考虑的择偶标准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

你还可以坐下来,主动跟伴侣聊一聊这件事,谈一谈彼此对于性的喜好和看法,能接受什么,不能接受什么。有可能你们只是对于性的需求不一致,比如你们各自想要的性生活的频率,表达性需求的方式。换句话说,有些无性婚姻的问题不在于缺少性欲,而是两人对于性的要求不一致。你们能在这些事情上达成一致,也许仍然可以获得很好的亲密感。

这个现象背后,其实是择偶标准的问题。所谓择偶标准就是“跟什么样的人结婚”,也就是人们在婚恋的时候是根据什么标准来选择伴侣的。下面我来谈谈选择伴侣时是否应当追求门当户对,物质和感情应当如何取舍。

除了这些努力,你还需要增加一点儿性生活中的神秘感。婚姻关系当中大多已经没有什么个人隐私了,就像有的网友说看着另一半在自己面前抠脚、上厕所不关门等等做派,就很消磨性的吸引力。如果你希望两个人彼此都能过得非常舒适放松,神秘感是难免要牺牲掉的,但是在家里要适当地注意自己的形象,无论是男是女,让自己更性感一点儿,更赏心悦目一些,对性生活还是有帮助的。

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份“相亲价目表”,在这个表里,户籍、学历、房产、汽车以及女性的外貌,都被明码标价,据说这个“相亲价目表”在北京各个公园的相亲角里流传。很多人抱怨,相亲这种私密的事情已经成了“明码标价,公开销售”。

第三个建议是希望大家有这样一个观念,婚姻除了性需求和生儿育女的功能之外,还是一种生活的扶持,是一种情感的沟通。有些时候生活中表面上是缺少性,实际上可能是缺少了爱的表达。如果你在短时间内不能给对方足够的性满足,彼此间就要多一些交流和理解,不要完全没有交代。

第二讲 择偶标准

最后把木心先生的那句话送给大家:“性无能事小,爱无能事大。”夫妻间传递性爱的方式有很多种,因为性不仅仅是生理需求,更是一种艺术,是两个人的游戏,只有好好经营,才能有好的结果。

最后想再给大家一点忠告。每个人都想追求理想的婚姻关系,但是很多影响因素是不受你控制的。婚姻这个东西,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感觉。如果看过一些关于生命哲学的书,你会发现感情中最珍贵的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经历的喜怒哀乐和温暖的感觉。不是也有人说“幸福是一种能力”么?最终你们的婚姻是不是美满,可能真的跟外在的条件、物质都无关,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足够的感受力,去捕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刻。

第九讲 性少数群体中的稳定关系

这是一个福音。目前,整个中国正在从乡村的传统生活方式,慢慢地过渡到城市化现代化生活方式。虽然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但是过年过节隔三岔五去看看老人,从长远角度看,子女跟公婆、跟老家儿的关系会越来越好,大家自然不会有那么多的矛盾,或者说会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远交近攻是中国古代智慧,远亲近恶,距离产生美,这也是人们的现实经验。

今天我谈谈渴望稳定关系的性少数群体成员有哪些选择这样一个问题。

中国传统家庭的婚后居住模式规定,女人结婚时要从自己的娘家拔根,把一切社会关系全都放弃,嫁到婆家去,学名就叫婚后从夫居制,这种居住制度在中国农村延续了几千年。婚后从夫居制的弊端,一是这个制度本身就造成了妇女地位的低下,再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婆媳矛盾。而按照婚后新居制,女人不再嫁到婆家去,而是小两口搬出去住。我们前几年调查北京的婚后新居制已经占到50%,那还是住房非常困难的时候,现在婚后新居制的比例会越来越大。

人们一般对LGBT人群有一种看法,认为他们好像比较频繁地换伴。一次性、一夜情,有的关系就维持几天,或者也就最多几个月。人们的这个印象有点儿负面,觉得这样不好。事实上,这个群体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他们换伴是比较频繁的。这就出现了如何评价的问题:一对一还是一对多,这两种交友方式或者生活方式孰优孰劣?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矛盾的出现呢?在现代家庭里,有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矛盾,那就是子女搬出去住。社会学有一个专有名词来描述这种居住模式,叫作婚后新居制。一旦结婚,子女就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了,这就是一个釜底抽薪的解决办法。

我不太赞成对这两种生活方式多做道德评价,说一对一的就是道德的,一对多就是不道德的;一对一就是绝对正确的、高尚的,一对多就是绝对错误的和堕落的。

现代婚姻在核心家庭化(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和未婚子女的家庭)之后,虽说已经以夫妻关系为主、亲子关系为辅了,但还是有好多人没有能够摆脱婆媳关系的问题。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大难题,大家都知道,婆媳似乎特别容易成为天敌,完全水火不容。

LGBT人群换伴比较频繁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里有一个客观的原因:现在中国还没有同性婚姻,LGBT人群处于没有婚姻约束的状态。异性恋伴侣之间会产生审美疲劳,也会发生外遇,但是当这类情况出现的时候,有一个婚姻的形式在约束他们,离婚则要经受痛苦的折磨,于是异性恋人群中分手换伴的频率就比LGBT人群低了许多。

我本人在处理这种亲密关系的时候就尝试过一个原则,就是矛盾不过夜的原则。比如说今天有点儿不高兴了,甚至是吵架了,一定要在当夜解决,绝对不能够把它拖到俩人几天互相不理,甚至俩礼拜不理,然后到三个月不理的程度,这样做对婚姻的伤害就太深了。所以如果双方都记住这个原则,今天不管打成什么样,一定要在夜里把话说开。说开以后,两个人各自担责,各自退让,把矛盾解决好再睡觉,到第二天还是好夫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

所以严格来讲,LGBT的这种换伴频率是更符合人的自然状态的。换言之,如果没有受法律或者习俗保护的婚姻形式的约束,异性恋可能也会有更高的换伴频率。因此,我不赞成对这两种方式做道德评判。

除了婚后感情因素,经营婚姻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调解矛盾的方式。像国外都会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搞婚姻调适,夫妻俩吵架了,就双双到一个心理咨询师那儿去让他给调解一下。其实夫妻关系的调适用不着那么正规、那么严重、那么破费,有一些小的原则,如果双方都遵守就能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从性病传播的角度来看,一对一关系却有明显的益处。在长期的一对一关系中,人们至少了解对方的性史,了解对方有没有过高危的性行为,有没有接触过可能携带性病传染源的人。这样性传播疾病的概率就降低了很多,性病传播的速度也会降低。

记得我和小波结婚之后,两个人各自都非常忙碌,但是有的时候就会跑到旁边一个小公园去放风筝,聊一聊自己的心事,或者最近遭遇了什么事。要经常有这个层次的交流,用小波的话讲,叫两个人做倾心之谈。

最近这些年发现,在高校的青年学生里,通过男男性行为传播的艾滋病数量激增。上海2015年的报告中发现了92例新感染的青年学生,比上一年上升了30%多,其中88%都是男男途径。

先来说说婚后的感情会发生什么变化。在我看来,婚后两个人的感情应当不仅仅是爱情,更是友情和亲情,是三种情感混合的模式。亲情很好理解,就是在所有柴米油盐的问题上,两个人能够互相照顾、体贴。更高层次就是两个人之间最好建立一种友情式的关系,有一种像朋友的精神交流。人生观、价值观,对于世界、对待各种事情的看法,你们能无话不谈,畅所欲言。

我国2018年第二季度新增的艾滋病感染病例是4万多例。这个数字太恐怖了,接近爆发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再随便跟陌生人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就非常危险。

关于如何经营婚姻关系这个问题并无一定之规,也就是说并不存在能够适合所有家庭的方法,我只能根据自己的经历分享一点儿感受。

我们看到第一位在央视出镜的同性恋者就是一位艾滋病毒感染者,他第一次无保护性行为就感染了艾滋病毒,这是多么大的代价。我们之所以要提倡长期的一对一关系,反对过于频繁地换伴,降低性病传播概率是最主要的原因。

总之,理想婚姻模式应当是夫妻双方有独立的事业,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人格完全平等,这样的家庭才更容易幸福。

当然,一对一的有感情的关系与一对多的没有感情的、爱和性分开的、单纯的性关系相比,感受会更加美好一些,更加幸福快乐一些。

从目前中国家庭调查的数据来看,城市家庭基本上能够做到男女权力、地位和人格平等了,基本上都能够做到家事决定权共享,大事一起商量。作为对比,在传统家庭中,尤其在农村家庭中,女性地位还不如男性。在很多地方,女性的名字不能写入族谱,不能进宗庙。有一个例子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在河北农村有户人家,父亲去世了,要决定送葬的时候由谁来打幡。按规矩,只有儿子可以打幡,女儿不能打幡。老人家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这女儿能不能打幡呢?结果就起了争执,家人觉得哪怕让侄子打幡也不能让女儿打,也就是让老人兄弟的儿子来打幡也不能让他的亲女儿来打这个幡。好在这个女儿那时已经到城里工作了,她态度激烈,坚决地争取到了为父亲打幡的权利。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传统家庭里男女人格不平等的状况十分严重。回过头看,城市里虽然已经很少有这种情况,但是仍然有很多男权思想遗留在婚姻关系当中。比如说,很多男人下班回家之后就像大爷一样往床上一躺,家务、育儿什么都不管,全靠妻子伺候,这就是男女双方人格不平等的典型表现。

那么对于同性伴侣来说,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实现一对一的稳定的关系呢?

第三个要素就是,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的人格应当是平等的,不能无论大事小情都以男人为主女人为辅,或者女人决定男人服从,无论男尊女卑还是女尊男卑都不是人格平等,不是理想的夫妻关系。

可以选择的方式中,第一个就是同居。你可以找到一个人,同居很长时间,甚至成为终身厮守的伴侣,这种情况在该群体内其实很常见。记得有一次我在国外碰到一位事业有成的华裔男士,他和他男朋友已经有十七八年的同居经历了。

第二,夫妻俩都应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女性,你不能够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男人身上。如果你们俩感情挺好那还没问题,万一这个男人移情别恋了,或者有一天你不喜欢他了,你怎么办?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收入,你就不能做出自由的选择。

有一些同性伴侣对财产归属、遗产继承和手术同意书签字这些基本的权利有顾虑,觉得即使与某人建立长期关系,这些权利还是没有保障。其实我国民法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在如何分割财产、谁来继承遗产这些问题上,都是可以通过事先约定来实现的。比如说,可以约定在遗嘱中增加遗赠款项,说明希望无偿地赠送给伴侣的那部分遗产。也可以在买房子的时候,用伴侣双方的名义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做产权登记等。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详加了解。总的来说,如果同性伴侣想要发展稳定的一对一关系,还是有办法来保障一些基本权利的。

我们应当彻底抛弃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安排。为什么男人就应该在外面挣钱搞事业,女人就应该做家庭主妇呢?女权主义有一个观点,就是说做家庭主妇是一种折磨,是一种西西弗斯式的折磨。虽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长并且享受做家庭主妇,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做家务就是一种折磨了。家里的东西脏了,你就得把它弄干净,弄干净以后它又脏了,脏了又得弄干净,就像古希腊神话里被惩罚的西西弗斯,终生都要推着那块巨石往山上走,费尽全身的力气推到山顶,然后石头又“哗”的一下滚到山下去了。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如果这个人是比较有独立人格、想要做独立事业的人,让他完全牺牲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那真是特别难以忍受的折磨。

第二个是选择婚姻,比如说中国跨性别人群的典型人物金星,她的婚姻就非常美满,她与一个德国男人结了婚,还收养了几个孩子,家庭生活其乐融融。正因为婚姻对于LGBT群体中喜欢一对一关系的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目前全世界已经有约三十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同性婚姻。在亚洲,中国台湾是第一个批准了同性婚姻的地区,日本也有地方政府允许同性伴侣登记结婚。

第一,男女双方应该各自有独立的事业。比如钱锺书和杨绛,一个人研究学问,一个人研究翻译,两个人都有自己所钟爱的独立的事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而完整的,然后他们又结合在一起,这要比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关系好得多。

据我所知,的确有些LGBT群体中的人是不想结婚的,有些LGBT人士是根本就不赞成婚姻制度的。但是他们当中赞成同性婚姻的也大有人在。2015年,北京大学、北京同志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做了一个《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调查报告》,调查了将近3万人,其中有95%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同性婚姻,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LGBT群体的结婚意愿。

高层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为三个要素。

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不管这个人群愿意选择婚姻还是否定婚姻,你有这个权利跟没这个权利还是不一样的。有了同性婚姻法案,你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这跟你完全没有结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争取到同性婚姻的权利之后,你可以有权不用,但是这个权利有还是没有,区别还是很大的。

首先我们定义一下什么是“理想的婚姻”。在我看来,理想的婚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是相对低层次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个人要能够“吃到一块儿,睡到一块儿,玩到一块儿”。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在理想的婚姻关系里,两个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欲望上应该是能够契合的。

第三个选择就是可以收养孩子。LGBT伴侣的子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养,另一种情况是女同性恋中的一方人工授精生育与她们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孩子。在很多国家,尽管LGBT人群的婚姻已经被批准了,但是生养或收养孩子的权利还是有争议的。人们对此会有一些偏见,不知两个父亲或者两个母亲的成长环境对孩子成长是否会造成伤害。

这一讲我们就讲讲理想的婚姻关系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经营婚姻关系。

经过调查发现,在这个人群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和周边异性恋家庭培养起来的孩子相比,并没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别。孩子并不会因为家长是同一个性别,就在适应社会和周边环境时发生困难。LGBT群体的家长甚至有可能给予孩子一些独特的正面影响。一些心理学家发现,同性恋父亲(gay fathers)虽然都是男性,但他们的攻击性低于异性恋父亲,所以孩子们会更喜欢把同性恋父亲们当成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异性恋家长抚养的孩子相比,同性恋家庭的孩子显示出更能抵御挫折的能力和更强的心理恢复能力。

很多人在面对婚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焦虑,就是相爱的时候两个人海誓山盟,为什么结了婚之后感情很快就会被耗尽?到底怎样才能拥有高质量的幸福婚姻呢?

问题更大的倒是那些关系不好的父母,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比如说有家暴行为的父母,成天打打闹闹的父母,他们忽视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精心呵护孩子,这些因素比家长的性别对于孩子的成长影响更大。

前面讲到过离婚率升高的问题,根据民政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结婚登记的人数同比降低了3.4%;离婚登记的人数同比增长了4.0%,在离婚大军里,很多都是80后、90后。也就是说结婚晚、离婚快已经成了现在年轻人婚姻的一个新特点。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中国的LGBT群体在收养孩子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有利的条件,即关于单身人士可以收养孩子的规定,我国的收养法并不要求收养人必须是一对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的人就可以领养孩子。当然,有一些细致的规定,比如说父亲收养一个女儿,会有年龄差的规定,旨在防止不伦情况的发生。

第一讲 理想婚姻模式

总的来说,虽然我们不应当对一对一与一对多这两种生活方式多做道德评价,但是从防病的角度,从建立亲密关系的角度,还是要提倡一对一的生活方式。LGBT人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