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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而为人,欲望满身

现代人会认为,罗密欧身上存在“三重荒谬”。第一重荒谬,他就是被激素驱动的“小禽兽”,未来的“大人渣”。他本来对罗瑟琳爱而不得,产生了单相思,茶饭不思、寝食难安、见神烦神、见狗烦狗。忽然他遇上了朱丽叶,立刻就不想了。这是什么人?你的爱情就没有一点忠贞吗?

1.罗密欧的“三重荒谬”。

罗密欧的第二重荒谬就是一见钟情,把一切忘在脑后。之前的爱情、社会关系、爱恨情仇都忘了,心里只有这个人。朱丽叶也是同样荒谬。朱丽叶看到戴着面具的罗密欧,就深深地爱上了他,因为罗密欧的甜言蜜语、“诗情画意”。情诗在手,爱情我有。

到了现代人这里,《罗密欧与朱丽叶》就会被各种解读。

罗密欧的第三重荒谬,爱等于死。爱出事了,惹出火了,不顾一切后有报应了,于是为情而死。如果我是朵花,那爱情就是那只“掐花的手”,爱情的“狂暴”将花掐掉了。

所以,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整部戏剧中,莎士比亚把爱情这个主题词浓缩在最短的时间、最离奇的冲突、最浓的诗意里。“那边窗子里亮出的是什么光?那是东方,那是朱丽叶,朱丽叶就是太阳”,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2.朱丽叶的“三重矛盾”。

直到15世纪末期16世纪早期,大家开始意识到:我好像还是个人,我身体中有兽性,也有神性;我还顶着个脑袋,脑袋不是为了显高而存在,吃饱了就会想一些复杂的事情,想起了跟生活相关又能“离地半尺”的一些事情,包括爱情。

对于一个故事,塑造人物非常重要,让这些人物有足够的矛盾、荒谬,但又符合某种现实,从而使他们“立起来”,非常重要。

古代多数的诗人、文人会把爱情降低。一是教化使然。如果你鼓励每个年轻人都去追求爱情,爱情虚无缥缈,不见得每个人都能找到,但社会却可能动荡。二是爱情实际上是一时的,是不理智的,是冲动的,是不智慧的。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多数文人会把爱情相对淡化。

在罗密欧的“三重荒谬”之下,朱丽叶则有着“三重矛盾”。朱丽叶的第一重矛盾是听从父权,还是听从内心的“小野兽”,狂野地跟着爱情走;第二重矛盾是跟亲情——表兄提伯尔特走,还是跟着爱情——罗密欧走;第三重矛盾是现实和理想的矛盾:现实是罗密欧杀了人被放逐,而朱丽叶的父亲给她找了一门非常好的婚事。14岁的美少女朱丽叶当然在重重矛盾中选择了爱情,选择跟着激素一往无前,勇敢、决断、毫不犹豫。

莎士比亚选择了一个好角度,两个主人公一个14岁,一个16岁,还是半大孩子,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所以有这样的激情无拘无束地展现爱情。要不然,人间也开不出来这样的花朵。

莎士比亚的流量密码

爱情被浓缩进最离奇的冲突中

《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有两个重要配角:一个叫茂丘西奥,另一个是朱丽叶的奶妈。两个人都是段子手,都是开色情玩笑的天才,但这些天才归根结底还是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知道老百姓爱听什么。在街头,你站出来表演一两个小时的戏,没有一点色情,怎么撑得下去?这就是人类。

朱丽叶是灵肉合一的,从语言到精神到肉体,都给了爱情。

莎士比亚还明白,如果要歌颂爱情,歌颂小男女这样的人间美好,势必会跟现实生活产生矛盾,脱离常识。那他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他明智地想到了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出现了两种药:一种是安眠药,另一种是毒药。

朱丽叶第一次爱,她全身心地充满活力地爱着。她14岁,天上人间没有任何一本书告诉她什么是爱。太阳、月亮、星斗,把这个告诉了她。她的爱是健康的、真切的。姑娘身上充满了健康和真切,这是多么动人。

色情和药是驱动文学的两大动力。

德国诗人海涅是这么说的:

以挣钱为目的,未必不能成就千古名

爱情并不是必需品。婚姻是生活的日常、是安排,但是爱情不是。爱情是很奇怪的一种东西,是每个人心里有,但是多数人拿不到的一种东西。

莎士比亚其实只活了52岁,而且50岁前就“名成身退”,创作盛时不到二十年。最后几年,他就回家过富人的退休小日子。

我觉得这部戏的重点是探讨爱情:爱情的力量,激素的破坏性。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爱情、激素,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莎翁从来没有想过不朽,他就把自己当成在伦敦的“伦敦漂”,从来没想过靠文字能够迎来不朽的名声,但是他做到了。

一种看法认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是家族宿仇和年青一代个体的悲剧。其实我觉得不是。年轻人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激化到杀人,这两个年轻人的爱情很有可能会被长辈认可,甚至达成上一代的和解。

莎士比亚没有留下任何日记,同时代也没有人给他写过传记,人们对于他的生平所知甚少,而他留下的具体的古董、文物,少之又少。但是知道他爸姓莎士比亚,和一个叫玛丽·阿登的姑娘结婚,生了八个孩子,莎士比亚排行第三,在伦敦之外乡下的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出生长大。

生死相随,这就是整个故事。其实在这个主线之外,无论是“阴错”还是“阳差”,无论是家庭宿仇还是道德规范,在我看来并不是特别重要。

莎士比亚的父亲几乎没受过教育,他妈也不太能读书,但字写得不错。他爸爸一直积极乐观,而且能让莎士比亚吃饱饭。而莎士比亚,则凭借一己之力维护家族的荣誉。

第五次都没有相见,墓穴殉情。在墓穴旁边,朱丽叶“死”了;罗密欧活生生地来,然后死了;朱丽叶慢慢地活过来,看着死了的罗密欧,又真的死了。

莎士比亚是1564年生的,1582年11月,18岁的莎士比亚和大他8岁的安妮在镇上结婚,有了三个孩子。

第四次新婚闺房,悲喜两重。喜的是两人在一块儿了,悲的是立刻就要分别。

莎士比亚不是一个读书人,他家也不是一个读书世家,他想去演戏,结果就来到了伦敦。从乡下人变成“伦敦漂”,他的目的非常简单——挣钱过好日子。他发现剧团是个挺好的地儿:用一支笔写下人间的故事,再找几个俊男美女去演,然后就能收钱。他自己也饰演过一些角色,其中最著名的是《哈姆雷特》中的“幽灵”。

第三次教堂相见,私自结婚。

我觉得莎士比亚非常接地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不是个文人。不是说他文字不好,而是说他没有文人的酸气。他没有想自己要多伟大,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创造什么,而是想让十多个演员演他的戏,就能万人空巷,就能让大家哈哈笑和哇哇哭。这是他的本事,他的追求。

第二次夜会露台,互吐衷肠,许下诺言。

但有些文人天天想着能不能写出一个作品枕着进棺材,求个一官半职。这种思路,莎士比亚从来没有。

第一次舞会相识,一见钟情。

在莎士比亚逝世400年之后,他的戏剧还在上演。他是不是天才,你认不认可,都不重要。活在人们心里,活在戏剧舞台之上,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罗密欧与朱丽叶》探讨的是爱情的力量和激素的作用,两个主人公的行动是这样的:

其实我想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会写故事,还有就是他重视人。他的戏剧贯穿始终的是人,是人的困扰、人的困境、人的困惑、人的无可奈何、人的“不得不”。这些东西只要人类的基因编码没有大的改变,就会一直在。

古典爱情往往是一见倾心型,而《罗密欧与朱丽叶》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一见倾心,一爱到死。这部戏是爱情的赞歌,是“破坏”的赞歌,是“不理智”的赞歌,同时是“激素”的赞歌。

到现在你还可能会看到隔壁楼“罗密欧”,旁边村“朱丽叶”,因为人性不变。这是一部作品之所以能够千古流传的“秘密中的秘密”。

我相信,爱情是激素。作为前妇科大夫,我越来越觉得人是激素的动物。勤奋好学或是贪财好色,都可能有激素的基础。

生而为人,欲望满身

从多数世人的眼光来看,《罗密欧与朱丽叶》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从一些老人的角度来看,它讲了一个关于奸情的故事;从一些极端过来人的角度来看,比如不相信爱情的我老妈,那《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脑残的故事”。我妈说喜欢是暂时的,学业、前途、钱才是永远的。什么是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包法利夫人》是欲望之悲喜剧,讲一个女生在欲望面前的快乐和悲伤、希望和幻灭。现代社会带给我们很多好东西,产品、服务、衣食住行,随之而来的是我们更多的欲望。如何管理这些欲望,是每个现代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罗密欧与朱丽叶》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最典型的爱情悲剧”,但这要看从谁的眼光来看。

用我老妈的话说:“我有欲望,因为我活着。”我文艺地给她总结了一下:“生而为人,欲望满身。”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但是爱情不是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里,多数人、多数时候只求两件事:温饱第一,后代第二。活着,让自己的基因再传递下去,就是这么简单的要求,但大多数人还是死于饥饿、战争、瘟疫和自然灾害。

这些就是莎士比亚的高明之处。

人类真正开始过好日子是在工业革命之后,温饱问题渐渐得到解决,人类平均寿命得到大大的延长。

莎士比亚第四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多用了“无巧不成书”的东西,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这些“无巧不成书”推动着故事情节如行云流水般发展下去,刚稍稍缓和,立刻又产生了巨大的张力,逼得你在听戏、看作品的过程中,根本来不及想其他的事情。这样的神来之笔,比比皆是。

在温饱是大问题的时候,其他的事都是小事。解决了食色大欲之后,更多的欲望产生了。现代商业挖空心思所做的就是激起你的欲望,然后用产品和服务满足它们,以此挣钱。

莎士比亚第三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知道爱。莎士比亚的立意更高,三观更正。他在整部戏中崇尚自由、人权、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革命,爱情是反叛,爱情是有破坏性的东西。但是莎士比亚知道,爱情是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伟大理想,甚至是让世界产生颠覆性创造的力量。

人从某种角度来说很贱——没有选择时,内心是平静的,生活是简单的;选择多了,就有了动力、欲望以及焦虑。

情节也具有浓烈的诗性。比如帕里斯去墓地凭吊,被罗密欧杀死,与开头罗密欧杀提伯尔特呼应。比如,朱丽叶的奶妈和劳伦斯神父,一个负责中间传话,一个管理教堂。如果没有这两个人物,故事就进行不下去,诗意就会少很多。这两个人物象征着世俗和智慧。

享受肉欲和物质有错吗

莎士比亚第二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增强了戏剧的诗性。别看莎士比亚像一个商人,但他也是个写诗的,他写过100多首十四行诗。比如他们相见在蒙面舞会上,罗密欧偷听到朱丽叶讲他。比如罗密欧在黎明与朱丽叶诀别:我就要被放逐了,我就要走了,我只有一晚上可以见你。

爱玛,就是后来的包法利夫人,是个可爱的、敢爱敢恨的现代女性。

莎士比亚第一个厉害的地方,就是编故事的能力太强,把老套的故事变成经典。他把全部剧情浓缩在五天之内。从见面到殉情,不过三天;一见钟情,一睡更钟情,再睡不可能,因为两个人都死了。这一紧凑,五天之内,三天三夜,有生有死,有爱有恨,都经过了浓缩。我举个反例,如果罗密欧和朱丽叶在一起,一个16岁的小混混、一个14岁的小美女,过个三年会怎样?是可能干傻事的。如果把三年拖成三十年,人性一定会让他们干傻事。

她小时候被贵养,上了很好的学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对上流社会充满了向往。虚荣是人性中重要的一面。从好的方面说,虚荣让人进步、努力;从坏的方面说,虚荣真是何必呢?

一个伟大的作家不要怕用一个老的故事,甚至用一些老的名字也无所谓。这也是炫技的一种方式。

爱玛嫁了一个老实的老公,衣食无忧,但是她不能抑制自己的欲望,开始打扮自己,见谁都是美美的,特别是见自己的情郎。但是问题来了,钱不够花了。

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前,还有人写过类似的故事,都利用了阴错阳差,但故事的角度、方式、节奏和细节,都不一样。

如果从世俗的角度看,包法利夫人的命不好,反而她的几个情人命好,因为情人都是“人渣”。福楼拜似乎想告诉大家,现代社会如果想命好,那就做“人渣”。如果想调情,老公首先要不解风情。如果老公解风情,他有可能更惨。那人只能往“渣”的路上走吗?如果人被欲望打败了,那又会怎么样呢?

其实,在5世纪,以弗所人色诺芬写过希腊传奇小说《以弗所传奇》,里面就有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的源头。这部小说第一次写了以服用安眠魔药的方法来逃避一桩不情愿的婚姻。古人挺可爱的,一旦遇上解决不了但非要解决的事,就会想到吃点药、下点药,就是“你有病吗?我有药啊”这种方式。

到最后,作者说他很痛苦,他哭了,因为他把包法利夫人写死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最受欢迎的一部戏剧。从16世纪上演以来,《罗密欧与朱丽叶》经久不衰,被改编成各种艺术形式,电影都拍了好几部,甚至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都演了一个现代街头小混混枪战版《罗密欧与朱丽叶》。

会花钱的天才不多,会挣钱的天才更少。欲望被社会所激发,但是社会没有给你和欲望相匹配的钱,怎么办?爱玛觉得她就要最好的,就要享受肉欲和物质的美好。她不见得有错,但是我对欲望有不同看法。

第三,了解如何写好一个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个经典的好故事。

树立“不二观”,欲望可以有,但是迎着欲望当头一棒,看清欲望的本质。欲望是虚幻的,所谓好的物质都是现代社会创造出来的,让你觉得好而已,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好比你隔了三十年再看看班花,发现她和非班花其实是一样的。豪车和自行车在某些时候可能也没什么差别。花销大的东西,不见得能带来实际的身心灵的快乐。

第二,了解戏剧这种古老的艺术形式。戏剧和相声、歌唱、音乐的起源都类似,都在街边、村头、小树林旁边,给过人们很多美好的傍晚和美好的期待。

现代主义:欲望之美

第一,了解什么是充满激情的爱情。不管是“老房子”着火,还是新房子着火,“火”是什么?“问世间情是何物”。

被世俗、道德甚至法律所不容的对欲望的追求,让一代代人以身扑火。飞蛾扑火时,当然很美丽。如果一点欲望都没有,那还是人吗?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非他的四大悲剧,也非他的四大喜剧,却可以说是他写的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我为什么要读它?

请你体验一下《包法利夫人》的欲望之美。伟大的文学都是矛盾的,如果只有真善美的一面,那就是类型片了。正因为有矛盾、张力,才有难受、拧巴,才有人们长期阅读的兴趣和必要。这也是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不一样的地方。严肃文学不负责让各个人舒服,只负责提出问题,揭开血淋淋的真实,让各位看到人性其实是这个样子的。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一个非书香门第的孩子,一个人、一支笔闯荡伦敦。作为一个“伦敦漂”,他写了二三十部戏剧,留下了千古名,到现在他的名字和戏剧都还活在人们的心里、眼里、嘴里。

包法利夫人几次偷情,都偷得灿烂嘹亮。她丈夫心里可能接受了,就让她去;也可能从心智上就不能洞悉一切,索性就不去洞悉了。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爱情不是

因为包法利夫人身处婚姻,偷情变得更加诱惑。她简单坦诚,比如因为风度爱上一个男人,而所谓的风度无非是两抹漂亮的小胡子;比如为了性爱就奋不顾身,肉体觉醒之后,借钱养小鲜肉。什么清规戒律,什么道德法律,直接肉体性爱。

川端就是在这篇文章里,像种花一样种了日式美学的种子,但是并没有把日式美学说破。

让传统的一切滚开,现代主义开始了。现代主义文学的鼻祖,一个是福楼拜,一个是写《恶之花》的波德莱尔,都是写欲望之美。欲望,是人性的底层逻辑,至少是底层逻辑之一。

有的评论家说我的作品是虚无的,不过这不等于西方所说的虚无主义。我觉得这在“心灵”上,根本是不相同的。道元的四季歌命题为《本来面目》,一方面歌颂四季的美,另一方面强烈地反映了禅宗的哲理。

多使用肉体,多去狂喜和伤心

结尾川端是这么写的:

《包法利夫人》源于一个真实案例。真实社会、真实的事,是好的选题。如果你要找历史上没被人写过的东西,或者被人写过、你认为可以写得更好的选题,太难了,因为死人比活人多,已经有那么多人写的东西,很难拼过古人。写身边的真实社会事件是写作捷径。

川端提起另外一个和尚一休。一休曾经两次企图自杀。川端说,他是个老禅师,写汉体诗,还写了很多令人胆战心惊的爱情诗,甚至露骨地描写闺房艳事;吃鱼,喝酒,近女色,超越了所有的清规戒律,但他还是想自杀。川端说他收藏了两幅一休的手迹,一幅题了“入佛界易,进魔界难”。修佛容易,修魔难。川端举了例子,但是又没有下任何结论。

小说里,查理和爱玛按当地的风俗举行婚礼。但结婚之后,很快爱玛就发现她没有找到爱情,查理不会游泳,不会比剑,不会放枪,这些跟基本生活无关的事,查理都不会。

自己没有什么可留作纪念,也不想留下什么。然而,自己死后大自然仍是美的,也许这种美的大自然,就成了自己留在人世间的唯一的纪念吧。

爱玛为了弥补情感上的空虚,向查理吟诵她记起来的一首情诗,一面吟,一面叹息。可是她发现自己如吟唱前一样平静,而查理也没有丝毫感动,于是爱玛就开始了她的偷情岁月。

秋天有美丽的叶子,春天有美好的花,野外有杜鹃,除了这些自然寻常的美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在人间的。

为了偷情,她需要打扮,因此她需要借钱,最后债台高筑。当爱玛接到法院的传票,商人逼她还债时,那几个“人渣”情人没一个帮爱玛,都说自己没钱。

秋叶春花野杜鹃,安留他物在人间。

爱玛受尽凌辱,心情十分沉重,回到家吞食了砒霜,她的欲望就随着肉体一起烟消云散了。

川端康成引用了良宽的“绝命诗”:

如何管好自己的欲望

川端康成在阐述日本之美时,举了两个和尚的例子。一个是和尚良宽,他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和尚。良宽曾说他最讨厌三种东西:科班诗人写出的诗,科班书法家写出的书法,科班厨子做出的饭。

只要婚姻制度还是人类的通用制度,如果你想管好自身的欲望,一个办法就是在结婚之前多谈恋爱。先恋爱再结婚,不要先结婚再恋爱,不要没有谈够恋爱就结婚,这样能大大地降低婚后的不幸。

有冬天,有月,有云,有一个孤独的、寒冷的旅行的人,泡在风里、雪里、月里。这是明惠上人的一首和歌。

我从一个西医的角度解释,你虽然能支配你的肉身,但是你作为司机,不一定完全清楚你这辆车想要什么,喜欢和厌恶什么,容易被肉身反噬,因为你没有满足过它,它会一直试图反咬你。

冬月拨云相伴随,更怜风雪浸月身。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和原则法规,我不能给出建议。但是,一个人在结婚之前会谈恋爱,就像行万里路,也是修行智慧的途径之一,甚至能够帮助某些人交到好师傅。

第二段,川端又引用了两句诗:

我从几个女友身上学到了很多,她们教会我的很多道理,我之后一二十年才想明白。

春天、秋天、夏天、冬天,风、花、雪、月。这是日本曹洞宗的始祖道元禅师写的。

成功婚姻的秘诀,一方面要门当户对,另一方面还要有肉体的喜欢和精神的喜欢。门当户对和灵肉相辅才是最好的结合。

春花秋月杜鹃夏,冬雪皑皑寒意加。

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不幸的婚姻?很简单,人就是这种东西。即使一个人明白、有觉悟,也不一定有定力和智慧。哪怕门当户对,哪怕走进婚姻之前已经灵肉结合,两个个体的人想长久相守,恩恩爱爱,也是极难、极小概率的事件。

他用的题目是《我在美丽的日本》。第一段他引用了一句诗:

在原生家庭环境、成长背景、教育背景和所处社会环境方面,两个人存在诸多本质的不同,再加自恋、自怜等诸多人类劣根性,如果两人能在干柴烈火之后,相安无事地相处一二十年,且心里没想过拿刀砍对方,那可真是人间奇迹。

川端康成诺贝尔奖的获奖感言我非常喜欢。散文的写法,非常散,感觉就像下了一场雨,不知道怎么开始下,也不知道怎么就雨停了;又像树梢刮过一阵风,不知道从哪儿来,也不知道到哪儿去;又像把一堆花插在一个瓶子里,也没有什么规律,就是一些有内在联系的好看。

跟包法利夫人相比,现在人恋爱时间变得更长,机会变得更多,试错机会也变得更多,这是好事。多使用肉身,多去狂喜和伤心。

美是唯一的纪念

在自以为想明白之前,多试试,不要太自信。你会在恋爱的尝试中慢慢认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不要对自己撒谎,没有永远的谎言。

《雪国》用死亡来结束的结尾,可能是最美的结尾,但不见得是人性最真的结尾。如果驹子去东京看岛村,一年一次或许还好,要是就住在东京呢?我喜欢把人性揭开,可能会不太美地写下去。

人间因为人情而值得

我会有冲动安排驹子离开雪国。岛村来了三次雪国,那驹子也去东京。

“人间失格”的意思就是不配在人间,不配做人,这是一种凉到骨子里的自我否定和悲哀。但我读了《人间失格》之后,没有持续地陷在人性的黑暗之中,而是觉得这是对人性光明的补充,就像雨的上面还有太阳,这就是人性,光明与黑暗,本一不二。

如果你来书写《雪国》的结局,你会怎么设计?

战争后的无用之人

从岛村看到远处着火,到看银河,银河像拥抱地球一样,拥抱这些人。在银河中,两个人奔向火场,看到自杀的场景,就这样结束了。

太宰治带有很多标签,比如“无赖派的创始人”“我不配做人”等。他是“作家中的作家”。他白描的角度、偶尔的神来之笔、文字,放到今天也绝不会被埋没。

驹子发出疯狂的叫喊,岛村企图靠近她,不料被一群汉子连推带搡地撞到一边去。这些汉子是想从驹子手里接过叶子抱走。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儿上倾泻了下来。

太宰治考上的东京帝国大学,不是脑子不好可以轻易进去的大学。他在不长的小四十年间,写出了不少作品。他一共自杀了五次,自杀未遂四次,第五次成功了。

…………

太宰治的描述方式是私人小说方式,像一个行走在社会边缘、生死边缘的精神病人的札记,与之类似的作品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

啊,银河!岛村也仰头叹了一声,仿佛自己的身体悠然飘上了银河当中。银河的亮光显得很近,像是要把岛村托起来似的。当年漫游各地的芭蕉,在波涛汹涌的海上所看见的银河,也许就像这样一条明亮的大河吧。茫茫的银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惊叹。岛村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从地面上映入了银河。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连一朵朵光亮的云彩,看起来也像粒粒银沙子,明澈极了。而且,银河那无底的深邃,把岛村的视线吸引过去了。

太宰治的颓废≠“丧文化”

小说的最后,属于没有结局。行男已经死了,岛村、驹子、叶子三个人还纠缠在一起。叶子在一场大火中拒绝逃走,从二楼跳了下来,几乎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自杀。

日本战后只有很短一段极其颓废的岁月,然后是经济腾飞,再到近期所谓的“丧文化”。

“女人”指驹子。左手食指和记忆有什么关系?记忆是神奇的,有时候越想记得一些事,越是记不清楚;有时候似乎忘了,但在一瞬间,一杯酒之后,一场雨之后,或者在一场梦里,会忽然想起来。人除了视觉,还有很多信息来源被我们忽略,比如嗅觉、触觉。

现在的“丧文化”是经济不再增长之后,没有机会了,吃喝够了,往上走不可能了,那就“丧”着,跟《昭和宣言》之后的“废物文化”“无赖文学”有本质的区别。但是两者的相同之处是,都无法再积极向上,无法在阳光的环境里尽情绽放。

岛村感到百无聊赖,发呆地凝望着不停活动的左手食指。因为只有这个手指,才能使他清楚地感到就要去会见的那个女人。奇怪的是,越是急于把她清楚地回忆起来,印象就越模糊。

到了“丧”的时代,太宰治的作品才开始大流行。太宰治描述的废物无耻、“渣”、做小白脸、喝酒、嗑药、泡妞、自杀,带着严重的自毁倾向,带着“粉丝”自寻短见。在正常的、经济增长的、积极向上的环境里,读者会想这都是啥啊。但是你想想太宰治的时代,战败了,似乎末日来临了。

穿过隧道进入另外一个地方,人在不同的时候也会有类似的场景。比如一场雨下来,比如进入梦乡,比如隔了好久再见一个熟悉的人,都会感觉世界不一样了。

原本神一样的好孩子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人间失格》不长,我挑几段感触多的段落来解读。

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人间失格》有前言、后记和札记,都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的。

简单的人物关系、简单的情节,却一点不影响它超级好看。

受人责备或训斥,可能任何人心里都会觉得不是滋味,但我从人们生气的脸上,看出比狮子、鳄鱼、巨龙还要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似乎隐藏着本性,但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在暴怒之下,突然暴露出人类可怕的一面,就像温驯地在草原上歇息的牛,冷不防甩尾拍死停在腹部上的牛虻一样,这一幕总是令我吓得寒毛倒竖。想到这种本性或许也是人类求生的手段之一,我感到无比绝望。

于是,岛村和驹子、叶子构成了一种微妙的情感关系。小说以叶子被火围困,近乎自杀般去世而无疾而终。有一个陶渊明桃花源般的开始,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不终而终的结束,有点像杜牧写的那句诗“落花犹似坠楼人”。

这是小说的一个核心比喻,作者通过主角叶藏,体会到人是虚伪的,人一直在端着、装着,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些动物的本性长期被压抑,被认为是不道德、不守规矩的。每个人都戴着面具,说着自己觉得合适的话。

岛村第二次来雪国,进入得很神奇,火车穿越隧道进入雪国,感觉就像进入了陶渊明写的桃花源。岛村在火车上遇上了一对人儿——行男和叶子,两人就坐在岛村的对面。岛村通过车窗欣赏黄昏的美景,却看到了映在火车车窗上美丽的叶子的镜像。这个镜像让岛村一见钟情。

人的恶、本性,并没有因此消失,就像吃草的牛趁牛虻不注意,会用尾巴在一瞬间拍死它,拍死比它弱小的东西。

小说从岛村第二次去雪国写起,追忆第一次,接下来描写了第三次。细细碎碎、点点滴滴地讲岛村和驹子的往来。岛村在第一次和驹子见面之后,两人产生了感情。驹子知道岛村不能娶她,但希望岛村每年来一次,岛村也就答应了。驹子在岛村来的时候继续上班,晚上喝多了再回来看岛村。每次岛村回去,驹子都去火车站送他。岛村作为有妻子、有儿女的中年文艺男,坐吃遗产,无所事事,来到雪国的温泉旅馆纯粹是为了泡澡、寻欢。遇上了艺伎驹子,被她的清纯、纯朴所吸引,甚至觉得驹子每个毛孔、每个脚趾弯处都是干净的。之后,他又两度来到雪国跟驹子相会。

叶藏“可耻”的一生是从无法接受人类的虚伪开始的。叶藏的父亲是议员,公务繁忙,偶尔回到乡村,忽然想起孩子们,于是把孩子们召集到客厅,问孩子们要什么礼物,也问了叶藏。

男二号,就是老师病恹恹的儿子行男。女二号,是一个叫叶子的当地女子,是行男的情人。行男拿着未婚妻驹子做艺伎挣的钱去东京治疗疾病,在治疗过程中,一来二去跟叶子发生了感情,叶子也倾全力来照顾他。

他问我要什么,一时间,我反而什么都不想要。……换句话说,我没有抉择的能力。我想,日后我的人生之所以尽是可耻的过往,可说主要都是这样的个性使然。

驹子的经历就比较传奇了。她去过东京,当过艺伎,被人赎身。后来帮她赎身的恩客死了,驹子又回到老家,和教她艺伎功夫的老师生活在一起。老师有一个儿子,他这个儿子得了肺结核,一直生病。驹子念及老师的恩情,就答应嫁给老师的儿子,也订了婚。因为老师儿子需要钱治病,驹子重出江湖,再当艺伎,去陪酒。

因为被压抑,不能说自己真喜欢什么,所以不快乐;因为不快乐久了,对一切似乎都接受了。

男一号,岛村。岛村是在东京大城市生活的人,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没什么正经工作,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西方舞蹈,号称“舞蹈艺术研究家”。川端康成笔下的男子,往往都有一份可有可无的工作,钱不多不少,家里小富,基本安定。岛村已婚,偶尔觉得无聊就去雪国度假,遇上了女一号——驹子。

对于多数人来说,被压抑惯了也就这么过了。睁开眼天就亮了,闭上眼天就黑了,大家睡觉我就睡觉,大家睁眼我就睁眼。

《雪国》算小长篇,故事、人物都非常简单:东京一名叫岛村的文艺已婚中年男,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和当地一名叫驹子的艺伎,以及一个萍水相逢的叫叶子的少女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

叶藏,也就是太宰治的内心,无法接受这种人类的秩序,觉得虚伪可耻。觉得人类的秩序虚伪可耻,到最后反而成了叶藏一生“可耻”的开始。

爱上文艺中年男往往是徒劳的

“还是买书吧。”大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马尔克斯后来写了《苦妓回忆录》,我看了两遍,能从中感受到《睡美人》的影响。

“是吗?”

川端康成“变态之恋”的代表作是《睡美人》。有一个逸事,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第一次到日本跟大江健三郎会面就问:“大江健三郎先生,日本有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服务?”大江健三郎说:“没听说。”马尔克斯说:“不对,你们有的,川端康成写的《睡美人》里就提过。”大江健三郎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川端康成自己的一些想象,是他自己的一些变态设定。”

父亲一脸败兴的神色,连写都不写,便将记事本合上。

第三阶段:到了晚年,“变态之恋”。“变态”,在我的词典里不是一个贬义词。《搏击俱乐部》的导演大卫·芬奇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觉得人都是很变态的,这就是我导演生涯的根基。”多数人的确有变态的一面,但变态不是他的主流,变态是很多艺术家赖以成为艺术大师的根基。“变态”,其实是人的个性。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的人,是很难成为伟大的艺术家的。

有些大人过度地替别人做主,有些小孩或者弱势群体过分地迎合,这个世界在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看书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儿。我从小躲开这世界的慌乱,躲开这世界的荒唐,最主要的方式还是读书。躲进书里去,智慧和阅历慢慢增长,看待外边的荒诞、荒唐,也就有了自己的主张,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第二阶段:“无奈之恋”。对于中年,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归纳。我对中年的总结是一个词——确定。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也没有期待,没有梦了,没有远方,只有眼前的苟且。川端康成把中年归纳成“无奈”——你改变不了什么。《雪国》就是无奈之恋的代表作。

叶藏还有强烈的讨喜之心,他虽感到世间的荒唐,但仍愿意去迎合。

第一个阶段:“纯情之恋”。纯纯的对女性的向往,代表作《伊豆的舞女》,并前后被翻拍了六部电影。我因为这部书慕名去了一趟伊豆,没遇上舞女,就泡了一个温泉。

叶藏之后是这么做的:

川端康成的文章,大致能分成三个阶段。

这是何等严重的败笔,我竟然惹恼了父亲,他一定会对我展开可怕的报复,难道不能趁现在赶快想办法挽回吗?当天夜里,我在被窝里簌簌发抖,一直想着这些事,接着我悄悄起身前往客厅,打开父亲收放笔记本的抽屉,拿起记事本迅速翻页,找到他抄写礼物的地方,朝铅笔舔了一下,写上“舞狮”后,才上床睡觉。其实我一点都不想要什么舞狮,我宁可要书。但我察觉到父亲想买舞狮给我的念头,为了迎合父亲的心意,讨他开心,我特地深夜冒险潜入客厅。

川端康成体弱多病,早年经历亲人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恋爱。从某种意义上讲,形成文豪的几个后天重要条件,川端康成都具备了。

这些矛盾很普遍和常见,叶藏的矛盾无非比常人更突出一点。有些人不会有太沉重的感觉,就顺从了;有些人彻底反抗——我就要什么,请你给我买;有些人无所谓——给我什么,我就要什么;有些人拼命讨好——那可太好了,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这几类人或许都能过得不错,但是叶藏的这种行为和心态,难免要消耗他的很多能量。

“文章”—天以百凶,成就一作家

如果今生想过得更好,我想,作为强势一方,少安排别人,不要有那么大的掌控欲。在能给别人自由的时候,多给别人一点自由,这样就会少一些伤害。让草就那么绿,让花就那么开,天不会塌的,只会更丰富。

最后,川端康成和一个叫松林秀子的人结婚了。无论是《雪国》《千只鹤》还是《古都》,甚至到晚年的《睡美人》,其中一些女性形象,多多少少都有这些千代的影子。

弱势的一方可以强悍一点。我是草,我就是绿的;我是花,我就是美的。你要摧残,你就来吧,我不同意你对颜色和美的定义。

但是,王子和公主没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要是那样,川端康成可能就成不了一代文豪了。川端很快收到第四个千代的信:“我虽然同你已结下了海誓山盟,但我发生了非常的情况。这个情况我绝对不能告诉你,请你就当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我这个人吧。我一生不能忘记你和我的那一段生活,但现在你同我的关系等于零。”川端未能让她回心转意,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离乡生活,但我却觉得人在他乡远比在故乡来得自在。这或许可解释成是因为我搞笑的本事已逐渐炉火纯青,要骗人已不像以前那般吃力。

川端大一放假就去第四个千代的家乡,向千代求婚。第四个千代说:“我没什么可说的,如果你要我,我太幸福了。”

人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物种,总是在奢求得不到的。有时候,你喜欢故乡那种熟悉的环境,看千万遍的路、景物、人、脸;但有时候你又想在陌生的地方躲起来,“惟有王城最堪隐,万人如海一身藏”。藏在无数的人当中,你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

第四个千代是咖啡馆的女招待,叫伊藤初代。初代在方言中也可以读成千代,大家常常称她伊藤千代,川端也跟着叫。当然,他已经觉得自己是“深度重度骨灰级千代患者”。

叶藏很快在异乡出现了麻烦。他被一个叫竹一的学生识破,看出来他在表演。这种被别人看出真相的感觉,让叶藏充满了不安。

第三个千代是在酒馆遇上的。川端康成和同学一起看上了一个清秀美丽的女招待,而这女孩也叫千代。但是两个人还没展开攻势,就听说这女孩已经有未婚夫。

这样的叶藏,让人感到真实、复杂又动人。他想保守秘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是好,他甚至想过对方死,但不是自己杀。因为他自己面对可怕的对手,反而想成为他的朋友。

1918年10月末,川端康成拿着山本千代给的这50块钱,没告诉任何人,说走就走,说去伊豆就去伊豆。同学们以为他自杀了,还报了警。结果川端在旅行中遇上了一队巡回艺人,其中一个拎大鼓的舞女让他怦然心动。两人一路相伴,有说有笑,情愫暗生。这个舞女的名字叫什么?千代。后来川端康成写了他的成名作《伊豆的舞女》,非常精准地描写了青少年之间朦朦胧胧的感情,没有互相吐诉的真挚的爱。他将第二个千代化名为薰子,这样描写道:“有闪动的、亮晶晶的眼珠,双眼皮的线条优美得无以复加。”

后来他对竹一非常好,甚至创造了一次机会,让竹一来到他的住处。他发现竹一两耳都患有严重的耳漏,脓水都快流到耳郭外了。

第一个千代,叫山本千代。千代的父亲山本松曾借给川端的祖父一笔钱。川端15岁的时候,祖父去世。山本两次找到川端,堵到学校门口:要钱。这个不义之举,遭到了乡亲们的一致唾弃。出于内疚,山本临终之前告诉他闺女千代,要还给川端康成50块钱作为谢罪。千代履行了父亲的遗言,邀请川端到家做客,说你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吧。川端很受感动,内心产生了层层涟漪。他的处女作《千代》,写的就是自己对山本千代的思慕。

叶藏为了讨好一个人,能做出给别人挖耳朵这么细心的事情,这个场景充满了“变态”的复杂意味。

1916年,他在17岁的时候,与同宿舍的舍友发生恋情,还是很超前的。之后,他又开始异性恋。最神奇的地方是,他先后跟四个叫千代的姑娘恋爱。就好像中国有叫王燕、李燕、张燕之类的,一个男的一辈子和四个叫燕儿的姑娘恋爱,也是挺神奇的,即使燕儿是最普遍的名字。

女生是比男生高一个量级的物种

川端康成这一辈子,也是恋爱的一辈子,他写作的内容跟恋爱密不可分。

我从小便对女人做各种观察,不过,尽管同样身为人类,却感觉她们是和男人迥然不同的生物,而且神秘莫测。更奇妙的是,她们常照顾我。“被迷上”以及“有人喜欢”这两句话,一点都不适合我。也许用“受人照顾”这个说法来说明实际情况,还比较贴切。

“恋”—川端康成和他的四个千代

男人相对好理解,就是要做大事;女人要复杂好几倍。人虽然是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但是一个女人可能比宇宙的全部还要复杂。女生是比男生高一个量级的物种。

川端康成是1899年生人。1901年,他2岁的时候,父亲因肺结核去世;第二年,他母亲因为肺结核去世;1906年9月,祖母阿钟去世;1909年7月,姐姐芳子患热病,因为热病引发的心脏麻痹而死亡;1914年5月,祖父去世。至此,川端康成15岁,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川端康成写自己的一篇重要杂文叫《参加葬礼的名人》,是指川端康成自己因为参加了太多的葬礼,一脸苦相,也可能调动其他参加葬礼的人的情绪,带着一种葬礼的气场,所以川端康成自己被称为“参加葬礼的名人”。

有些男性的确有这种特质,能够激发女性身上的母性。母性被激发之后,女性变得强大,能产生一种笼罩性的力量,无论是给予的女性还是接受的男性,都充满了幸福,就像宗教画里的母亲和孩子一样。

“死”—参加葬礼的名人

在太宰治的《人间失格》里,女性光辉若隐若现,比比皆是。

川端康成的一生,如果用三个核心词来概括,就是:“死”,他经历了各种死亡;“恋”,他一辈子是喜欢人的,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文章”,川端康成是日本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女性总会被一些弱弱的真、纠结的真所打动,脆弱、表现出弱点的男性在展现出闪烁的光芒、少见的才华时,女性对他们就会表现得异常包容。

爱上文艺男往往是徒劳的

要没了女性的母性,人类很多天赋可能就“雨打风吹去”,很多有才气的男性的“人渣”,也会被这个社会无情地淘汰。

着重人,着重他熟悉的当下,写细节、写小事情、写人性,其他的不在作家的考虑范围。大历史、大背景都在细节之下,都是背景和舞台,是天地空气,但不是写作的重点。这是我最喜欢的写作态度。

我从小到大没有被女生狠心地对待过,倒是被很温柔地照顾过。可能我就属于看上去很弱,偶尔还能显示出一点天赋的人,虽然不见得她们读过我的书、我的诗。

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我上医学院的时候,有次连着跟了两台手术,下了手术吃东西。我跟主刀教授坐在一块儿,主刀教授有教授餐,我就弄了俩包子。

钱钟书自己在《围城》的序言里,是这么写的:

我一个特别漂亮的师姐走过来,看到我只吃俩包子,马上脸就变了,说“你怎么就吃这个呢”,给我买了个小炒,我还记得是炒猪肝。整个过程,没看教授一眼,接着她也上手术去了。

杨绛对生活的观察以及表达水平很高。的确是有这些人,你看不出任何毛病,该有的教育、学识、常识、打扮、家境都有,但又实在看不出有哪些突出的地方。偏巧这些人又有一个巨大的自我,看不上这,看不上那,注定了一辈子不是那么舒服。

我觉得教授的眼神不对,就跟教授说:“要不您也吃两口?”教授说:“我吃饱了,我也看明白了。”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人间因为这些人情而值得。像我跟太宰治这样受女生照顾的人,其实不该给别人添麻烦,他不该自杀多次,应该给女生多创造点好的东西,包括文字。

年轻的时候错过,没得到,是那样不甘心。但是隔一段时间来看,老天的安排可能是最好的安排。两个人没有相互觉得特别合适却在一起,而后出现了各种花残、月缺、雪消、令人啼笑皆非的麻烦,变得人不是人,鬼不是鬼。存一点美好,也是老天的一种善良。

人间也是能长待一阵子的地方

我们有时候深深地被某些人和事迷惑,一种可能是我们得到了,另一种可能是我们错过了。

太宰治在《人间失格》里描写的不道德和“渣”的行为,因为他出发点的真实和自然,甚至很俏皮,让他的恶和“渣”变得容易被理解了。

钱钟书在《围城》里不足的地方是挖得不够深,场景设计得不够丰富、完整。“围城”是很好的比喻,但是这些痛苦和欢乐的底层原因、驱动力到底是什么?

叶藏不“渣”吗?是“渣”的。脚踩多条船,毫无情义;跟别人殉情自杀,他甚至记不得别人的名字,别人死了,他没死;当别人深爱他的时候,他因为害怕给别人未来的幸福添麻烦,对自己没信心,毅然决然离开;等等。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叶藏被父亲所谓的朋友,送进了精神病院。

读到这句的时候,我乐了。这些好玩的地方正是小说和文字应该抓住的东西。

叶藏的悲剧来自他自己的敏感聪明,他小时候见过好的生活,他受不了好的生活伴之而来的家庭社会的约束,但又脱离不了好的生活,无法一个人养活自己,正常地过日子。这样的人,“又要”,“还要”,加在一起,基本就是死路一条。

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结尾,他以前的情人把手札借给《前言》《后记》的作者之后,说了以下一段话,也是太宰治写在《人间失格》里的最后一段话。

如果主要人物的原型取材于主流的人物,你会发现挖他的动机、逸事很难,甚至没有。写边缘人往往能更好地反映社会、现实、世界。

“都是他父亲不好。”她若无其事地说道,“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希望所有像神一样的好孩子都能够意识到自己在人间并不失格,人间其实也是他们能长待一阵子的地方。

我看过挺多人写所谓的商战小说,在商业环境下如何尔虞我诈,如何挣数不清的钱。我做商业这么久,可以负责地说,这样的人在商场是混不下去的,只能是油腻地在锅边转悠,吃些剩饭残羹,做一时一事,然后很快出事。

人生都有一个悲剧的底子

我想说的是,就按自己熟悉的东西去写当下的生活,不要装,不要端着,不要认为自己的想象力超越了其他人。

在我个人观点里,现代汉语经历了文、言合一的过程,就是文字和说话合成一体。创造了现代汉语小说的,我觉得无非是以下几个人:鲁迅、张爱玲、沈从文,还有写《呼兰河传》的萧红。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沈从文的文字相当好,好在自然、不雕饰、正合适。如果你也写作,不需要太华丽,不需要太用劲,能用到沈从文这样就好。

就是杨绛愿意支持他,做生活这些琐事和细节,成就了伟大的《围城》。《围城》是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的。

“我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好说的”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

沈从文,1902年生人,1988年去世,在世86年,原名不叫沈从文。说实在话,我觉得记这些东西实在是没必要,但考试爱考这些,比如老舍原名舒庆春,阿乙原名艾国柱。从文是笔名,意思是从事文艺工作的志向。

杨绛还描述了他们俩一块儿过小日子,非常江南,非常温馨:

沈从文的父亲是汉族人,母亲来自少数民族。沈从文高小毕业后就进入湘西护国联军部队办理杂事。他1917年高小毕业,15岁之后没有正式读过书,至少他不是中文专业,曾经在北大旁听过。

很多好的小说都是在这种环境下创造出来的。比如《十日谈》,来了瘟疫,大家躲出去避难,十个男女,一天一个人讲一个好玩的故事,这样就产生了《十日谈》。这跟好红酒搁在橡木桶里、酒窖里多待一阵类似。

1929年沈从文受胡适邀请,到上海的中国公学任教。第一次登台授课,他呆呆地站了十分钟,好不容易开了口,迅速把讲义在十分钟里讲完了。他不知道说什么,无奈地在黑板上写道:我第一次上课,见你们人多,怕了。下课之后学生们议论纷纷,并传到了校长胡适耳朵里。胡适笑着说:“上课讲不出话来,学生没轰走他就是成功。”

《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1948年,沈从文46岁,受到郭沫若等左派文人的批判。1948年12月31日,他找了年末这天宣布封笔,终止文学创作,转入历史文物研究,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服饰。1949年以后,沈从文再没有进行过小说创作,他的书在之后30年间仅出版过一次。

她这一块躲开的事实是钱钟书是当时清华成绩最好的学生,都没有之一。他考英国的庚子款留学生,又是成绩最好的学生。这段话如果按现在的写法,会把钱钟书弄成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学霸。其实钱钟书的确是少数学霸之一。老老实实说副博士,没有说博士,老实对于聪明人是多么难得。

我能想象沈从文宣布封笔时的心情。虽然我不认为沈从文是很好的文物学家,但是我承认他是有智慧、有决断、有风骨的人。

特别佩服杨绛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没有任何夸大和伪装。

沈从文是个情圣。1930年沈从文28岁的时候,爱张兆和爱得一发不可收拾。沈从文的情书一封接一封,绵延不绝地表达心中的清梦。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直到1931年6月的一封信,沈从文说多少人愿意匍匐在君王的脚下做奴隶,但他只愿做张兆和的奴隶。这竟然打动了张兆和。

下边是金句:

两人新婚不久,沈从文母亲病危,他回故乡湖南凤凰去探望。他在船舱里给远在北平新婚不久的娇妻张兆和写信,说:我离开北平时还计划每天用半个日子写信,用半个日子写文章。谁知到了这小船上却只想为你写信,别的事全不能做。

自从一九八〇年《围城》重印以来,我经常看到钟书对来信和登门的读者表示歉意:或是诚诚恳恳地奉劝别研究什么《围城》,或客客气气地推说“无可奉告”,或者竟是既欠礼貌又不讲情理的拒绝。

这种心情我特别理解。我曾经有一年几乎每天一封信写给一个人,后来这个人把我的信都烧了。我写信的时候就想:这样下去我的医学怎么办呢?那未来老百姓就会缺少一个好医生。很天真、很幼稚,不过真的是这么想的。

沿着杨绛的视角议论一下钱钟书与《围城》。

我本来想学业一半、爱情一半,后来发现自己只想写信,别的都不想做。直到忽然有一天,我没有那么大的冲动再写信。老天可能用这种方式结束了我的写作,内心不再肿胀了。他给了我爱情一条死路,给了我生活一条生路;他给了我写作一条生路,给了我其他“非写作”一条死路。

英文有一个词“stylist”——文体学家。我个人意见,钱钟书比杨绛元气足,是更好的小说家。杨绛比钱钟书更懂得收敛和控制,是更好的文体家。文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不怕泥沙俱下,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怕他不磅礴,怕他太拘谨、太收着、太内敛、太干巴。

1988年5月10日,沈从文因心脏病猝发在家中病逝,享年86岁。他的临终遗言是:“我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好说的。”——想说的话,我已经在我的文字里说了,我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我喜欢这种态度。

在我印象中,钱钟书和杨绛是现代中文至今为止最能写的一对。

深情也是人性的组成部分

真正的好东西不怕泥沙俱下

《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沈从文的《边城》排第二,鲁迅的《呐喊》排第一。当然,这是一刊之言,但也说明了它相当了不起。

赵辛楣能看出孙柔嘉的心计,为什么看不懂苏文纨的?非常简单,苏文纨的家境比孙柔嘉的好很多,赵辛楣对孙柔嘉是从上往下看,对苏文纨是从下往上看。因为苏文纨对赵辛楣有用,所以赵辛楣看苏文纨的时候,他容易心乱,因为有所图、有所求,所以本来能看明白的,却看不明白。孙柔嘉对赵辛楣没啥用,所以赵辛楣能够冷静平和地看孙柔嘉的心思、动机、恐惧、希望。赵辛楣看孙柔嘉的时候,没利可图,所以他没昏。总结来说,利令智昏。

《边城》是写“异乡”的好小说。这个“异乡”类似于桃花源,跟你我不是完全陌生,却能拨动心弦,让我们重新审视生活的空间。

赵辛楣虽然油腻猥琐,但还没有到不可交的程度,没有到人渣的程度,可以做朋友。赵辛楣结交人、做事、婚姻,都是想能够对自己有用,能够让自己在社会阶层上再多爬半格。赵辛楣的优点是真诚。他犯小坏的时候,知道自己在犯坏;他在谋求实用的时候,知道自己在谋求实用。这种人坏得坦诚,反而让人觉得稍稍有点可爱。

《边城》中没有一个坏人,都是好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幸福。小说里流动着默默的深情,这种深情是人性重要的组成部分。

孙柔嘉是小门小户出身、有小心思的小女生。你从小的角度去理解她就对了,但小不见得不动人。

这部小说的写作时间前后不超过两年,出版于1934年,沈从文32岁。

苏文纨为什么不讨人喜欢?因为她自视太高,把自己看得太好,但实际情况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好。这样的反差造成了她:一、失望;二、无趣。虽然她显得既自私又虚伪,却是书里唯一一个勇敢追爱的女性。如果苏文纨不能勇敢追爱,有可能就把自己剩给自己了。

这部小说的写作缘起是,沈从文和好朋友赵开明在泸西县城一家绒线铺遇到了一个叫翠翠的美丽少女,赵开明发誓要娶她为妻。17年后,沈从文乘坐小船停靠在泸西,他回忆着翠翠的美丽形象,朝绒线铺走去。绒线铺还在,他在门口意外地看到了一个跟翠翠长得十分相像的少女,熟悉的鼻子、眼睛、薄薄的小嘴,沈从文惊诧得说不出话来。原来这是翠翠的女儿小翠,当年的翠翠嫁给了追求她的赵开明。17年后,她已经死去了,留下了父女两个。沈从文没有再和赵开明打招呼。

苏文纨,天生的政治动物。她老爸是高官,从小受到正规的教育和教养。但是问题来了——老天没给她什么真东西,美貌、性情、智慧、明快决断都没有。她只能在后天把自己有的东西尽量发挥。本来她希望不主动就能拥有一切,但后来发现她真想要的东西,如果不主动,是绝没有一丝可能砸在她身上的。

沈从文就坐在他的院子里,在阳光下的枣树和槐树的阴影间写下了《边城》。

方鸿渐一直在找一些精神寄托,因为他不够强大。但是这些精神寄托都成为他的“围城”,所以“围城”是为他所建,他又成了“围城”的一部分。他爱的害了他,爱他的被他害了。

沈从文在《湘行散记》中写:我写《边城》故事时,弄渡船的外孙女,明慧温柔的品性,就从那绒线铺小女孩脱胎而来。

很多女生看到方鸿渐这样的人,觉得挺好,不会有什么不安全感,没有什么太难受的,开开心心过一段时光有什么不好呢?这可能是方鸿渐在小说里女人缘很好的原因:没用、没威胁、无害、有趣。

这就是这本书主要的故事和写作的背景。

方鸿渐的朋友赵辛楣评价他“并不讨厌,可全无用处”。赵辛楣看人的角度非常简单,就是这个人有没有用。能帮他的就叫有用,方鸿渐帮不到他,就是“全无用处”。

现代版的桃花源

方鸿渐不是坏人,但也没有什么用途,是一个无用之人。其实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挺常见:家境不好不坏,小富不贵;人长得挺帅;学问很一般;没有理想,但是有小心思、小聪明,没啥大智慧;随遇而安,疏于学业,事业上没有进取之心;生活上荒唐,偶尔骗人,但是有限度;挺老实,不切实际;看谁都不一定满意,但是自己做啥不见得能成;博闻浅识,知道的东西太多,但是没有任何自己特别专业的东西。就是这么一个人。

沈从文的《边城》给出了桃花源的现代样本。《桃花源记》里人们为避秦时乱,躲到桃花源。《边城》写的是一九二几年四川湖南边界的一座小城,小城名字叫“茶峒”。

我们来解读《围城》里的几个主要人物。

这个茶峒边城,在两省交界处,交通不方便,要靠船运把货从上游运到下游,靠渡船把人和少量的货物运输到两岸。这个地方其实是苗族地区汉人的聚集区,清朝时候驻军屯兵,由一个驻军点发展成为小城镇。它范围有限,人数有限,茶峒和它的军民成为一个人类学、民俗学的样本,就是在一个相对局限的地方,在一个相对局限的人口中,聊聊他们之间的关系,聊聊底层人们之间的顾忌、恐惧、欲望。

爱情遗憾也许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女生,叫翠翠。她父母双亡,有一个外公,有条黄狗,他们在茶峒渡船。渡船在山城是不可或缺的,建座桥太难太贵,经常会被水冲垮。一条船能承担人流、物流的基本运输。

另外一方面是流浪汉小说的特征,随着主人公一通游荡、一通变化,可以说没头没尾,也可以说有头有尾,流浪到哪儿就算完了。

故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两个情窦初开的兄弟,爱上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围城》一方面继承了《官场现形记》《儒林外史》这类讽刺小说的传统,一针一针地往下扎。它是少有的、轻松不端着的、真实的讽刺小说。让方鸿渐发挥自己的小聪明,处处闪烁,发挥对所见所闻的敏感、尖酸、刻薄,充分发挥出来就是一篇震古烁今的小说。

有人味儿的人间

结构平淡无奇,用词用句没有太多新奇的地方,但就是这样能够做自己,发挥自己的尖酸刻薄,这让我特别感动。老老实实、扎扎实实、真实地去写,不要怕家长里短,忘记那些大事,直接写小事,越自然越好,越舒服越好。写小事不过时,写细节永远不过时。

不剧透,我挑段落来解读、欣赏、理解。解读没有正确答案,你可以脱离我这个拐杖尽情体会。

二、这本书还好在彻头彻尾的炫技。好的作家应该有节制,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如果你是技巧类的作家,愿意炫技,你就炫一阵。钱钟书炫技的部分,我看得很兴奋,他很刻薄,这特别棒。

沈从文写了一个题记:

民国时候类似的书有《留东外史》《留西外史》《孽海花》,但都不如《围城》写得自然。《围城》不生硬、不恶俗,有比较高级的幽默和英式的戏谑。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支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面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一、反差很大。整个大背景是抗日战争,但是小说没有正面描写战争大背景下的悲欢离合,没有写多惨、多苦、多惨绝人寰,不做大叙事、大题材,只谈在大环境下小小的个体的人的悲欢离合。这种写法非常现代,反而能够战胜时间,能够提供对现代人有帮助的角度。比如讲大学环境,像小小的乌托邦。在这种跟社会有一定距离的环境下,人性如何表现。一些小坏、小善、小狰狞、小苦难,反而跟人性最真实的一面联系得更紧。

很多关于农村的作品之所以写得不好,是因为不真实,不深入。沈从文写得很好,他的出发点就是写自己最了解的东西。他最了解农人与兵士,他对他们有不可言说的温爱,“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

一本似乎平淡无奇的小说,为什么成了现代中文长销不衰的长篇小说之一?

女孩子的母亲,老船夫的独生女,十五年前同一个茶峒军人,很秘密的背着那忠厚爸爸发生了暧昧关系。

结构也平淡无奇,就是跟着方鸿渐这些人起起伏伏地写下来,随波逐流,生活把我冲到哪儿,我就去哪儿。

刚刚描述小山城背景,一条溪水,一个渡船,一座白塔,一户孤零零的人家,老者、女孩、黄狗。然后直接把前因堆给你,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悲剧。这个悲剧中所有的人,女孩的爸爸、妈妈、老人、女孩自己都是好人,没有一个人做得绝对错,没有一个人不能被我们理解,但是合起来就是一个悲剧。《边城》悲剧的底子就在这段话里。当然,人生就是有一个悲剧的底子,背景一定是孤寂的,也就是所谓涅槃寂静。但在涅槃寂静的背景下,有鲜活的生命、短暂的欢喜、似曾相识的爱。

人物不是天才、浑蛋,也不是英雄,就是一个留学生,回来当个老师。没有什么强烈的故事性,就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方鸿渐,一个经济适用男。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围城》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一个“海归”(主人公方鸿渐)学了文科,从江南某地去国外念了一个平淡无奇的大学,平淡无奇地回国,平淡无奇地在抗日战争前和期间生活。

翠翠的“兽性”干干净净、清清楚楚,跟人性又能在多数情况下和平相处。

钱钟书写老“海归”的这篇小说至今时髦,只是读者通常没有以前那种旧学和西学的底子,领会他那些精致的笑话有些障碍。老天如果有眼,把他和张爱玲弄成一对,看谁刻薄过谁。

写翠翠的笔墨很多,但没有直接写翠翠有多美;写血气方刚的兄弟俩的笔墨也不少,但也没有直接写两个汉子有多棒。但是你读完就觉得,血气方刚的两兄弟能跳出纸面来,翠翠能游到你的梦里去。

遗憾也许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这就是人,这就是有人味儿的人间。

两个人背景、三观、身体结构、生活习惯如此不同,还要一块儿干那么多事儿,还能开心,这的确是一个极小概率的事件,我甚至认为大家不要有奢望。

决绝的个人主义,需要懂战略

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在我内心里,张爱玲是中文最好的女作家。

Happiness in marriage is entirely a matter of chance.

张爱玲的出现,有赖于天时地利人和,人和大于地利,地利大于天时。她极深刻地写了她的故乡上海,可以说是上海的灵魂人物。中国近现代史回避不了上海,如果你想了解上海,请去读张爱玲。

虽然很多人觉得我油腻,觉得我自恋,这两个标签估计我这辈子都甩不掉了,但是如果你喜欢我,这个也就不太重要了。

天才跌宕起伏的一生

我们都知道他自傲、自恋、讨厌,但是如果你真喜欢他,你觉得还好啦!

张爱玲,1920年9月30日出生。1920年到1949年是一个相对混乱的时期,也是一个新鲜事物不断涌现,各种新旧、新新、旧旧事物相互攻击、融合、发展的时期。

We all know him to be a proud, unpleasant sort of man, but this would be nothing if you really liked him.

张爱玲,祖籍河北唐山,生于中华民国上海公共租界。

所以我不是虚荣,我多多少少有一点骄傲。一个人可以稍稍骄傲,但最好不要虚荣。

她出生在破落名门,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是受过非常良好的教育,就读过香港大学和圣约翰大学,很早就显露出写作的天赋。

一个人可以骄傲,但并不虚荣。骄傲多指我们对自己的看法,虚荣多指我们想要别人对我们抱有什么看法。

张爱玲完成了对自己的要求——成名要趁早。毕竟是读过诗书的天才,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儿。少年成名,在战乱之中偏安一隅,能够用几部中短篇小说震动文坛,奠定自己一生的地位。有心计、有谋略、有作品、有声响,开局如此之完美。

A person may be proud without being vain. Pride relates more to our opinion of ourselves, vanity to what we would have others think of us.

之后1949年上海解放,1952年张爱玲以未完成学业为理由先去香港,然后赴美。在香港期间做了一阵编剧,去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做了一阵学者,翻译了清朝吴语小说《海上花列传》,还写了文学评论《红楼梦魇》。

有些人把骄傲当虚荣,有些人把虚荣当骄傲,多数人是把虚荣误以为是骄傲。人总在意别人如何看自己,很少知道一个现实:其实别人真的不看你。

张爱玲的一生见证了中国近现代史,漂泊于天津、上海、英属香港、美国各地,最后在美国定居,1960年取得了美国国籍。1956年,也就是在她取得美国国籍之前,和大自己近30岁的德裔美国人赖雅结婚。赖雅跟她结婚之后去世,张爱玲在美国一个人终老,没有孩子。

虚荣和骄傲是两个概念,但是经常被当成同义词混用。

她遇上过个别人渣,后嫁给年龄差异大的人,最后孤独终老,不禁让人唏嘘。我细想,也不能算是悲剧,这世界上谁没遇上过几个人渣,哪个好女生没遇上过几个人渣。

Vanity and pride are different things, though the words are often used synonymously.

从财务上来说,张爱玲晚年其实过得不错,书已经卖得很好。她一直住酒店,没买房,但没买房不是混得不好的标志。

有钱单身汉,到哪里都是一个焦点,他需要有个太太;他不需要,别人也不相信他不需要。特别是一些中年妇女,一定要帮他找太太,否则就是天理不容,否则就是养虎为患,否则就是让别人占了便宜。

决绝的个人主义

有钱单身汉,都需要一个太太,这是条公理。

张爱玲的写作有独特的个人主义角度,比如《倾城之恋》:不以国为怀,我不逐鹿中原,我不管什么主义,我只管我自己的小日子,只管我自己的婚丧嫁娶、生老病死这些小事。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张爱玲的一生是决绝的个人主义,决绝的个人主义的写作,决绝的个人主义的生活。人很容易被周围人影响,容易被零星的噪声、欲望、人性的惯性所裹挟,想过决绝的个人主义生活,想一辈子做决绝的个人主义的写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解读《傲慢与偏见》金句

张爱玲知道自己生活和写作上要什么,个人的行动、生活抉择、写作都依照清楚的决策去执行。按战略管理的行话说,就是战略制定严谨,战略取舍明确决绝,战略执行明确决绝。

简·奥斯汀的观念在她那个年代是有革命性的:人是平等的。哪怕你一年不劳而获2万镑(2万镑已经是顶尖了),但是人和人是平等的。什么是精英,要根据人的能力、智慧,而不是根据家庭背景和收入来定。当时的女生地位相对附属,要仰仗父母兄弟、未来的老公来生活。而在简·奥斯汀笔下,小女生也有自己的主见和追求,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一些人总觉得张爱玲生活得不幸福,以至于我也有这种印象。但据接近她的人说,张爱玲一人生活得开心着呢!我想原因可能是以己度人了,我们不了解决绝的、纯粹的个人主义。绝对的个人主义,其实也是一种活法。

第三点,简·奥斯汀非常会写金句。如果简·奥斯汀活到现在,她一定是顶尖的编剧。对话写得非常生动、有逻辑,有根、有枝、有叶。简·奥斯汀的金句有一个特点,就是并不诗意,但是有力量。这种力量来自她对人性的细致观察和简单总结。

张爱玲的作品证明了她这么做的意义,因为这些作品打败了时间。

奥斯汀开创了全新的写法——半全知视角。一旦人物被设计出来,就有了自己的逻辑、恐惧和驱动,有自己说话和行为的方式。就像女娲造人之后,人活了,就有自己的方式、方法,不再受造物者控制了。

解读《倾城之恋》

第二点,塑造人物的能力极强。作家往往会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所有的人物只是我的棋子,我想怎么摆布他们,就去怎么摆布;另外一个极端——我就是情绪化,就是写我自己,什么都是我自己。这样的写法很多、很常见,并不完全错。

充满张力的凤头

第一点,她是现实小说的开创者。关注当下,用当下的语言表述当下。不怕小,不怕窄,就怕不够深、不够细致,这是划时代的。

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简·奥斯汀向亲属表示过,她能做的只是写乡村生活,写乡野的几户人家。在一小块象牙上,用一支细细的画笔,轻描慢绘。简·奥斯汀坚持自己的写法、题材,按我的行话说,她有非常少见的战略笃定性——守得住自己,不迷失,但求苟全于世界,不求闻达于诸侯。厉害,认得清自己。

这个凤头起得好,整个时代用夏令时,上海洋派。白流苏所在的白公馆还是清末民国初年老派的节奏,留恋过去的生活和过去的味道。

维吉尼亚·伍尔夫说过,在所有伟大的作家中,简·奥斯汀的伟大之处是最难以捕捉到的。

白流苏坐在屋子的一角,慢条斯理绣着一双拖鞋,方才三爷四爷一递一声说话,仿佛是没有她发言的余地,这时她便淡淡的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她若无其事地继续做她的鞋子,可是手头上直冒冷汗,针涩了,再也拔不过去。

简·奥斯汀21岁写的《傲慢与偏见》,写一段就给家人看一段。家给她提供了一个宽松自由、无拘无束的读书、写作环境。

我实在很难想到,这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女生写出的句子,老到、精确,没有多少烟火气,但是水面之下,剑拔弩张。

女生要有自己的主见和追求

白流苏听到她前夫死了,还若无其事地继续做鞋子,可手指头上冒冷汗,针涩了,针拽不动了,遇上坎了。这小词用的,细节丰富。

我认可简·奥斯汀的选择,哪怕孤寡,哪怕出家,也不要为了嫁人而嫁人,不要为了钱财、名利,为了所谓的安全感而嫁人。如果你那么做,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直到生命的尽头,总有一天是会后悔的。

张爱玲是刻画细节的大师,精确的、冷僻的、独到的,别人注意不到的细节。

简·奥斯汀虽然想走入婚姻,也写了很多关于婚姻的作品,但是她并没有真正地亲身投入婚姻,她还是相信爱的力量。即使婚姻是个买卖,但是如果没有爱、没有喜欢、没有感情,这一定不是一个好买卖。

张爱玲在小说开头用天赋的笔触,设了一个绝境,就是白流苏并不是吃不饱、穿不暖,但是她在心智上已经无路可走了。

对于求婚的问题,我愿意回答。我写了那么多文字,都围绕如何走入婚姻。但是我现在给你这封回信,是这么想的:除非你真喜欢他,否则不要走进婚姻,不要接受他的求婚。任何事情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要好,任何事情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可以被忍受。

给女一号布下了绝境,又敞开了一道门缝。门缝是出去找一个人嫁了,彻底解决人生和其他一切。

十几年之后,简·奥斯汀在写给侄女范妮的一封信中,是这么写的:

张爱玲人情世故练达,塑造的人物能够全部立住——每个人做事、说话的内在逻辑都是通的。

简·奥斯汀一开始答应了,但是她随后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第二天就收回了对求婚的首肯。

门缝外的那个男人叫范柳原,父亲是著名的华侨,有不少的产业分布在锡兰、马来西亚等处,而且父母双亡。

她收到的唯一一次求婚,是在1802年12月,当时她已经27岁,不能算小了。她和姐姐拜访了老友,这个老友有一个弟弟,叫哈里斯·比格-魏泽,刚刚从牛津毕业回到家中。他向奥斯汀求了婚,当时奥斯汀是接受的。这个哈里斯,根据别人的描述,可谓毫无魅力,有点笨,长得有点胖,相貌平庸还结巴,但是说话的时候态度却咄咄逼人,不知什么是得体。但奥斯汀从小就认识他,而且这门婚事还会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很多实际好处。因为这个哈里斯是他家族广阔地产的继承人,而且其姐妹都已经成人出嫁了。

最开始给范柳原介绍的,并不是白流苏,而是白流苏的七妹。白家,特别是白老太太,也就是白流苏的妈,为了把七妹嫁出去,使尽了浑身的功夫,因为七闺女不是她亲生的。

她有过初恋。20岁的时候,她和隔壁家的侄子就看对眼了。侄子叫托马斯,刚大学毕业。他们很有可能是在简·奥斯汀最喜欢的活动之一——舞会上认识的,在一起度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是托马斯家不同意,因为他们知道两家都没钱。托马斯需要依靠爱尔兰伯祖父的经济支援来完成教育,开启他做律师的生涯。后来他再拜访奥斯汀所在的乡村汉普郡时,都被小心地安排以避开简·奥斯汀一家。简·奥斯汀再没有见过他,也再没有那样放肆地跳舞,和他坐在一起。好悲伤!

白家人基本都去见了范柳原,但是没有直接描写。这是张爱玲处理得特别好的地方,她没有直接描写白流苏和范柳原见的第一面,这一躲一闪,特别漂亮。如果用直接描写,那么为什么范柳原跟白流苏跳了一支舞就喜欢上对方?基本是交代不过去的,但是侧面描写就有妙处。

作家不能太富,像简·奥斯汀这样上了学,出生在一个乡绅中产阶级偏上的家庭,能够到一点上流社会,但是又没有那么多钱过上流生活。作家也不能太穷,要像简·奥斯汀这样,上了学,有足够的时间去念书,还有足够的钱去买书。

下面这段内容就是典型的好小说家的描写。流苏顶着被大家咒骂怨恨,冲出去抓住了机会,不知道成不成。张爱玲没有描写她的心理,而是这样写:

简·奥斯汀小时候多病,容易多愁善感。一多愁善感,就容易敏感地观察社会。她能看到周边的事情、人,把点点滴滴记在心里。如果你有天赋,又有这种郁结,有巨大的肿胀感和表达欲,那你写出来,很有可能就是你成为作家的第一步。

流苏和宝络住着一间屋子,宝络已经上床睡了,流苏蹲在地下摸着黑点蚊香,阳台上的话听得清清楚楚,可是她这一次却非常的镇静,擦亮了洋火,眼看着它烧过去,火红的小小三角旗,在它自己的风中摇摆着,移,移到她手指边,她噗的一声吹灭了它,只剩下一截红艳的小旗杆,旗杆也枯萎了,垂下灰白蜷曲的鬼影子。她把烧焦的火柴丢在烟盘子里。今天的事,她不是有意的,但无论如何,她给了她们一点颜色看看。她们以为她这一辈子已经完了么?早哩!……

她出生和生活的年代,正是英国走上坡路、拿到世界霸权的年代。她爸爸是个牧师,妈妈是个带着嫁妆有些钱财的中产阶级。

……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

简·奥斯汀只活了41岁,一辈子写了六部长篇小说。

火柴这段描写讲了世俗的观点,非常不女权,但那时候的世俗和现实让白流苏意识到她只有自己了,反而开始显现决绝的个人主义,决绝的女权。

这本书讲两个未婚的富家男子来到乡村,各自找到自己的结婚对象,然后结婚了。简·奥斯汀认真表达了她对婚姻、感情、爱、男女、金钱等这些人生关键问题的理解。她的判断和三观,至今依旧不傻,不过时。

一波多折的猪肚

《傲慢与偏见》简单、直接、毫不回避地展示了工业革命时期,英国中上等阶层是如何生活的。

小说难写的地方,张爱玲故意闪开,通过其他角度去描写,反而效果更好。

任何事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要好

她躲开白流苏跟范柳原如何第一次见面,反过来讲回来之后大家的反应,继续往前推进。虽然白流苏还处在死境,但是门已经打开了。

并不是说婚姻注定会破裂,而是说婚姻要幸福的确不容易。就像简·奥斯汀说的,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跳过那次舞之后,媒婆徐太太跟白流苏说:你不是想嫁出去吗,我带你去香港耍一耍。香港已经有很多上海去的人,这些人对白流苏会非常仰慕。徐太太只跟白流苏说:你跟我去香港玩,顺便帮我带两个娃,费用我来出。在这种安排下,上海白公馆就清楚可能发生了什么,当然也包括白流苏自己。

简·奥斯汀在她的现实生活中选择了孤独一辈子,这个选择也不见得不好。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把人性琢磨得通透,从白流苏的计算来看,无论输赢她都是赢了,所以香港她是必去的。小说顺着内在的逻辑,顺着人性的常识,就很自然地带着悬念往下推。

对于伊丽莎白,她是奥斯汀附体,也可能面临两种选择。

白流苏到了香港,后两人在酒店隔壁房,住了一个月,被周围人认为是夫妻,但其实完全没有肉体接触,然后就谈崩了。话赶话,又没有肉体接触,很容易谈崩。

对于夏洛特来说,她面对的两条河流:一条是跟油腻无趣的克林斯;一条是走向自己,孤独一辈子。最后她选择了跟油腻无趣的克林斯,无可厚非。

两人分别之际,范柳原给流苏打了个电话,就在隔壁房间,范柳原不耐烦地道:“我知道你不懂,如果你懂,我就不跟你讲了。”他讲了《诗经》上的一首诗。两情相悦,到最后两情相怨。

人一生很难同时踏入两条河流。在你踏入两条河流之前,先要暂停,想一想这两条河流各是什么?所谓的好处和坏处各是什么?一旦选择其中一条河流就要忘记另外一条,就当另外一条根本就不存在,往前走就好了。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的中文根本不行,可不知道解释得对不对。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如果达西先生不喜欢追求人人平等的女生,这时候伊丽莎白愿意向现实低头吗?这是个人的选择问题。

范柳原把白流苏送回了上海,之后又发出邀请,让白流苏去香港相见。

年龄偏大的夏洛特选择向现实低头,嫁给了油腻、无趣的克林斯先生。他们的婚姻会幸福吗?这在现实中也代表了部分女生的选择,她们会有更好的选择吗?

如果从战略执行的角度看,白流苏一定在心里给自己鼓了几次掌——我第一次在香港做得不错,没有身体接触。我又回到了上海,现在又接到了邀请。

达西先生看上去是完美的老公人选,但是现实中他有可能爱上伊丽莎白这样的女生吗?有可能,但是概率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伊丽莎白有个性,爱读书、有主见、追求平等、有自己的想法,加上家里并不那么富有,实际上有可能要为这些背景付出“代价”。达西有可能看不上她,会看上其他人。不过,她已经做了自己的选择,坚持和追求也没有任何错,她就是不一样的烟火。

好的小说不见得千回百转,但是一定要有波折,一波三折。《倾城之恋》的波折在于死境——峰回路转——跟他待了一个月没肉体接触——回到上海,可能事凉了——又可以去香港,就到了两人真正有了亲密关系。但是再一转,范柳原给白流苏在香港租了房子,他自己要去英国;再一转,日本人打到香港,范柳原走不了,一起困在香港;再一转是又能回到上海了。从上海起,在上海结束。

伊丽莎白和奥斯汀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们一样都爱看书,有主见,追求人人平等。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简·奥斯汀。

称不上豹尾的结尾

反之,伊丽莎白的爸爸贝纳特先生非常开明地说:“如果你不嫁克林斯先生,你母亲不理你了;但如果你嫁的话,我便不理你了。”油腻的克林斯先生跟伊丽莎白求婚,贝纳特先生认为他女儿很好,不能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个爸爸是一个女生能够想象的最好的爸爸。但是话说回来,这个爸爸没有在当时的社会做出足够的努力,给女儿足够的经济保障。当然你可以说人应该自己支撑自己,但是在200多年前,女生去工作被认为是下等的,乡绅阶层及以上阶层的女生是不工作的。

作为一个人,如果你把自己投到社会的洪流之中,是一种活法;如果你把自己相对独立于整个历史的洪流,也是一种活法。不见得活不下去,不见得活得不好,不见得不是好小说家的活法。不管是不是小说家,我们不得不活在社会里,活在时间的流动里,活在历史的变迁中。

伊丽莎白的妈妈是目的性很强的人,就是想把她这几个女儿更好地嫁出去,从某个角度看非常像我妈,就是挣钱。你要问她为什么要挣这么多钱,她只会跟你说:“喜欢是没用的,喜欢是暂时的。只有钱、学业、前途才是永恒的,才是久远的,才是拿得住的,才是可以依靠的。”看上去伊丽莎白的母亲非常庸俗、无聊,钻到钱眼儿里,钻到婚姻算计中去,但是她的女儿们总体上嫁得都不错,被安排得蛮安稳。

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怅惘。

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汀展开故事用的方式是误会。一句话概括《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贝纳特和达西先生从认识、误会、表白、拒绝、误会解开,到求婚成功的故事。

这句又充分体现了张爱玲对人情冷暖的深刻理解和精妙表达。柳原这个“渣男”不会因为娶了白流苏而变得不渣。流苏有高兴的地方,但作为一个女人,她不可能一点惆怅都没有。

你有主见,你就有可能拥有美满的一生——请读《傲慢与偏见》。

结尾是这样: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能帮助很多女性走入婚姻的小说,也是最早的玛丽苏小说,是霸道总裁小说的鼻祖。其主题是如何走入婚姻,以及走入婚姻的各种权衡取舍。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我不认为这算豹尾。

在无尽的欲望之海里,正确地对待欲望,用中庸的方式把欲望和志向分开,并巧妙融合,构建自己的乐园,才是通向幸福之路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