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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吃神肉是一种顺势巫术

摩洛哥人相信,吞咽蚂蚁可以让昏睡的病人重新振作起来,吃狮子肉可以让懦夫变得勇敢!但是他们从不吃家禽的心,担心因此变得胆小。中亚的土耳其人为了解决孩子学话慢的问题,会给这些孩子吃某种鸟的舌头。有一个北美印第安人认为,白兰地肯定是由很多心和舌头熬出来的。他表示:“因为我喝了之后,就啥都不怕了,说话也好听了!”在爪哇地区,生活着一种经常发出闹钟铃声一样的小蚯蚓。当一个巫女在工作时遇到嗓子发哑的情况时,领队就让她吃几条这种蚯蚓,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她的嗓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中部非洲的达尔富尔人觉得,万物的灵魂都藏在肝里,人吃了动物的肝,就可以使自己的灵魂变强。“杀死一只动物后,人们小心翼翼地把肝取出来吃掉,其间不能用手直接去接触肝,因为在他们看来,肝是神圣的。吃肝时,把它切成小块,用刀尖或尖利的棍子戳起小块,送入口中。不管是谁,只要用手碰了肝,就要禁食,对这个人来讲,这绝对是天大的不幸。”女人是不准吃肝的,因为她们没有灵魂。

堪萨斯印第安人在出征之前,通常在酋长的小屋里举行宴会,主菜是狗肉。在印第安人看来,狗为了保护主人,宁可自己被大卸八块,这样的动物一定能激起人的勇气。东印度群岛的布鲁人和阿鲁人为了在战斗中保持勇敢和灵活,也吃一些狗肉。在新几内亚的莫尔斯比港和摩图摩图地区的巴布亚人中,年轻人为了获得动物和鱼的力量,会去吃壮猪、袋鼠和大鱼。在澳大利亚北部的一些原住民看来,吃了袋鼠或鸸鹋的肉之后,人们就可以跳得更高、跑得更快。阿萨姆的米里人以老虎肉为食,认为这种肉可以增强力量、激发勇气。但是“女人不适合吃这种肉,那会使她们的意志过于坚强”。朝鲜人为了变得勇敢,更偏爱老虎的骨头而不是豹子的骨头,因此,老虎的骨头要贵得多。汉城[1]的一位唐人为了获得老虎般的勇猛,买下了一整只老虎,并全部吃掉。在北欧神话中,国王奥南德的儿子尹基奥德,年轻时很怯懦,吃了狼心以后,变得异常勇猛。辛奥尔托的力量和勇气也来源于熊心和熊血。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吃人的血肉来获得那些死人所拥有的勇敢、机智或其他素质。他们通常还认为勇敢和机智等素质分布于各个特定的部位。因此,非洲东西部的山居部落遵循一个传统,在青年加入行会或帮会的仪式上,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那就是把勇敢、机智和其他素质灌输到新成员身上。凡是冲在最前面被杀的勇猛的敌人,人们把他的肝视为勇敢的所在地,把他的耳朵视为机智的所在地,他前额的皮肤则成了忍耐力的所在地,其他众多部位是其他品德所在的地方,最后,这些部位都被拿去烧掉。化成灰烬后,他们用牛角把灰小心地保存起来,到了割礼那天,把它和其他成分混在一起搅拌,拌成糊状物交到族里的祭司手中,由他分给年轻人吃。被杀者体内的力量、勇气、智慧以及其他美德就以这种方式传给吃的人。山居的巴索托人也有类似的传统,他们杀死一个异常勇猛的敌人后,会立即把他的心挖出来吃掉,在他们看来,这会使他们在战斗中充满力量和勇气。有这样一种传言,在1824年,当查理·麦卡锡爵士被阿散蒂人杀死时,他的心脏被挖了出来,被阿散蒂军的首领吃了,他们希望以此来获得爵士的勇气。出于同样的目的,爵士的肉被晒成干,由职位较低的军官切块分食,他的骨头长存于库马西,全国民众都前来礼拜。新格林纳达的雷莱印第安人为了获得卡斯提尔武士的强大勇气,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吃西班牙人心脏的机会。苏印第安人[2]也经常吃勇敢的敌人的心,他们把心碾成粉末,再喝进肚子里,这样他们就得到了死者的勇气。

婆罗洲西北部的达雅克人认为鹿是一种怯懦的动物,年轻男子和武士都不准吃鹿肉,以免变得和它们一样胆小,但女人和很老的老人并没有这些禁忌,可以随便吃鹿肉。同一地区的卡亚人也对吃鹿肉持谨慎态度,虽然他们觉得鹿肉对人体有负面影响,但是他们仍然吃在露天环境下做熟的鹿肉,他们认为,这时候藏在鹿肉中的胆怯精灵已经逃到森林里去了,因此不会进入吃肉者的体内。在阿伊努人看来,秧鸡非常聪明,所以杀了秧鸡后,他们就立即挖出它的心,趁热或趁心脏完好时把它吞掉。如果一个人这样吞了秧鸡心,他就会变得绝顶聪明,能够驳倒任何争辩者。印度北部的人相信,人吃了猫头鹰的眼珠,就能和猫头鹰一样具备夜视能力。

为了获得心的原有者的素质,吃心脏当然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我们之前也提过,人们也吃被杀者的其他部位,绝不仅限于心脏。比如,澳大利亚东南部有两个部落,分别叫罗瑟托拉和安吉利戈,他们的武士为了获得被杀敌人的勇气和素质,通常会吃掉死者的头和脚。新南威尔士的卡米拉罗伊人通过吃勇敢者的心和肝来获得勇气。图琴地区也流传着吃勇敢者的肝能够增强勇气的迷信说法。中国人吞下刚被杀掉的江洋大盗的胆汁,也是出于类似的目的。沙捞越的达雅克人为了加强手部和膝盖的力量,通常会吃掉死者的手心和膝盖肉。著名的托拉查部落生活在西里伯斯中部,他们喜欢猎取人头,被杀者的血和脑子都成为他们的盘中餐,他们相信,吃完这些东西后就会变得更加勇敢。菲律宾群岛的伊塔伦人为了得到被杀死的敌人的勇气,会喝死者的血,并把他们的后脑和内脏生生吞下。出于同样的目的,菲律宾群岛的另一部落,安弗高人在杀死敌人后,会吸食他们的脑髓。德属新几内亚的卡伊族人也有吃敌人脑子的传统,他们也是想借此获得力量。非洲西部的吉姆邦达人在新王登基时,通常会杀掉一个勇敢的俘虏,新王和贵族吃过他的肉之后,就会变得像他一样充满勇气和力量。著名的祖鲁酋长马杜阿那为了使自己更加强壮,喝过三十个酋长的胆汁(这些酋长的子民也被屠尽)。祖鲁人相信,吃了敌人前额的中部和眉毛,他们就有胆量去凝视敌人的眼睛。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为了鼓舞战前的士气,往往会拿一把被杀敌人的头发泡在开水里,让每个战士都喝一口这种勇气之水。在新西兰人看来,“酋长就是阿图亚(神),但神也分强弱,每个神都追求自身的强大,他们通常采用吞并别人的灵魂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比如,当某个武士杀死了一个酋长时,他会立即挖下酋长的眼睛吞掉,因为眼睛里住着神阿图亚·唐喀。所以,他不仅消灭了敌人的身体,还把敌人的灵魂占为己有,杀的酋长越多,他的灵气就越大”。

纳马夸人不吃野兔肉,因为他们不想变得像野兔一样胆小。他们获得勇气和力量的方式就是吃野兽的肉和血,包括豹子、狮子等。卡拉哈里游牧部落有一个传统,他们让小孩子吃豹子心,这样孩子就会像豹子一样勇猛,而在他们眼里,豺狗的心代表胆怯,所以坚决不能让小孩子吃这种东西。东部非洲的瓦戈戈人猎杀狮子后,会把狮子的心吃掉,以此来获得狮子般的勇猛。他们觉得吃母鸡的心会使人变得胆小怯懦。在祖鲁人的村庄里,疾病暴发时,术士会拿出一块非常老的动物——通常是狗,也可以是老母牛、老公牛——的骨头,让有病的、没病的人都吃,这样他们就可以活得像这个动物一样老。女巫米狄厄为了使年老的阿松重返青春,往他的血管里注射一种特殊药水,这种药水是由长命鹿的肝和比九代人还活得长的一头母牛的头煎成的。

现在,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未开化的人要吃掉他们认为是神的动物或人的肉了。吃了神的肉,神的特性和权力就会转移到他们身上。如果神是谷神,谷物是他的主体,如果神是葡萄神,葡萄汁是他的血,所以信众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就相当于吃了神的血肉。所以,我们不能把在狄俄尼索斯这样的葡萄神的仪式上喝葡萄酒这种行为简单定义为一种胡闹,那是一顿庄严的圣餐。不过最终还是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文明人很难理解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怎么会认为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就是吃了神的血肉呢?西塞罗说:“我们把谷物叫作西里斯(谷神),把葡萄酒叫作巴克斯(酒神),这只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已,你不会真的以为有人会糊涂到认为他吃的东西就是神吧?”

许多原始人担心自己手脚变得迟缓,从来不敢吃移动速度慢的动物。而南非的布须曼人却恰恰相反,他们特意吃这种动物的肉。从他们给出的理由也可以看出,这些原始人是相当精细的。他们相信,被追捕的猎物会感应到猎人体内的食物,如果猎人吃了速度快的动物,猎物就会快速逃过追捕。反之,如果猎人吃了慢速的动物,猎物的速度也会慢下来,可以轻易抓到并杀死。正因如此,追捕大羚羊的猎人在吃肉时会格外注意,速度快且身形敏捷的羚羊肉是坚决不能吃的,他们甚至碰都不碰一下,他们认为羚羊太活泼,晚上也不睡觉。这样一来,要抓住它就很成问题。

注释

举例来说,克里克人、切罗基人以及与他们同一祖先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认为,“自然具有一种特性,可以把人和动物的食物或人们感官所接触的物体的素质转移到人和动物身上。吃笨重的熊的人的手脚不如吃鹿肉的人灵活,吃普通家禽——如粗笨老实的牛、在泥里翻滚的蠢猪——的人的手脚也不如吃鹿肉的人灵活。他们中的老人就是这么说的,他们还说,从前,他们民族一些大首领在选择食物时绝对不吃品质较差或行动不便的禽兽,因为觉得这种动物的肉会使人反应迟钝,没有充足的精力行使重大的行政或宗教职权”。厄瓜多尔的扎罗巴印第安人“只吃鸟、猴、鹿、鱼的肉,除非万不得已,才会吃笨重的貘和野猪的肉。因为在他们看来,吃了这种肉后,他们会变得和这些动物一样笨手笨脚,无法灵敏地打猎”。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出于同样的原因,也不吃移动速度慢的鸟兽或鱼类,他们觉得吃了这些动物的肉后,会降低他们的敏捷度,关键时刻无法逃脱敌人的追捕。加勒比人害怕吃了猪肉之后,眼睛会变得跟猪眼睛一样小,所以从来不吃猪肉。同样地,他们害怕吃了乌龟之后,变得像乌龟一样笨重,对乌龟肉也敬而远之。出于类似的缘故,西部非洲的范斯人在壮年时期也不吃乌龟,在他们看来,吃了乌龟肉之后,腿脚就会不灵活。但老人就不一样,他们的跑跳能力已完全退化,那些移速慢的动物的肉并不会对他们造成伤害,所以老人可以放心吃乌龟肉。

[1]韩国首都首尔的旧称。——译注

关于进入农耕文明的民族是如何杀神的,我们已经考察过。我们发现,谷物或其他农作物的精灵往往表现为人或动物,某些地区还流行每年杀死代表神的人或动物的习俗。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杀谷精呢?本书前面已有所暗示:为了防止他或她(谷精一般都是女性)变老,趁谷精还有生命力时,就将其转移到更具青春活力的继承者身上。除了想要更新谷精的神力之外,或许还觉得谷精难逃收割者的镰或刀,其崇拜者只得接受这种无法避免的悲惨现实。但进一步看,我们发现了一个流传甚广的风俗——把神当作圣餐吃掉。圣餐的表现形式有时是代表神的人或动物,有时是人或动物形状的面包。在原始人看来,吃神的身体,理由很简单。原始人大都相信,吃一个动物或人的肉,他们就得到该动物或人的身体特性,同时还能得到该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特性。因此,当头脑简单的原始人认定某生物有灵性,他就希望将其特性和灵性一并吸入自己的体内。通过吃肉得到各种素质这种信念非常普遍,有许多例证,有一些例子甚至并没有提出食物是神的身体或血这种说法。在门类众多的交感或顺势巫术中,这种理论也占有一席之地。

[2]苏印第安人,即苏族人,北美印第安人中的一个重要民族,生活在美国北部与加拿大相邻的地区,也被称作达科他印第安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