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夜晚的风,都比不上这句话刺骨。所有家当被锁在屋里,我们各自去亲友家蹭住,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D姐又打电话给大妈说明情况,只得到大妈淡淡一句:“我住的远,这几天不想去了,下周你们必须搬,搬家我再去。”
“这么不讲理的事情,咱们拿合同找她去?”我问D姐。
原来,D姐这位远房姨妈的朋友,也就是房东,是个老大爷。大爷两口子感情不和,常年分居,这租给我们的房子,却是双方共有的。大爷瞒着大妈把房子租给了自己女性友人的亲戚,大妈起先并不知情,偶然得知,当即怀疑大爷和这位远房姨妈有不可告人之事,认定这房子里必有偷情证据,于是报了警,拿着房产证让人换了锁……
“别提了,因为是她介绍的,就没签合同……”
手上拿着的钥匙无论如何也打不开这把锁。D姐定睛一看,惊呼:“锁被人换了!”她当即打电话给那位姨妈,问了一大圈才弄明白,这锁是房东老婆换的。
“……”
一切顺顺利利,D姐亲自刷了一遍墙,然后我们各自花了点钱添置家具,像模像样得布置起自己的房间来。日子一天天过着还挺自在,谁知道,就在新年后不久的一天,下班回来,我们发现自己都进不了家门了。
“唉,他们当时说,亲戚朋友,不必多这个麻烦,我也就没好意思坚持。”D姐悔不当初。
“就是墙面旧一点,没事,我出钱刷一遍墙就好了。家具咱一起去二手市场买。”D姐看了一眼房子便答应下来。我也很高兴,毕竟都不用我操心。
说什么都没用了,我也并不怪她。D姐觉得过意不去,很快又找到新的住处。这一次,白纸黑字写的清楚。
找了几日房子,没什么眉目。D姐倒是从她一远房姨妈那打听到一房源,是这位姨妈朋友的房子,空了几年没人住,地段和房型正好符合,重点是,可以随时搬进去。又因为几年没住人,没什么家具也没打扫,价钱可以便宜些。
到了搬家那天,房东大妈来了,还带着三个人高马大的儿子。一行人就这么站在门口看着,像监工一般。我埋头收拾打包,心里只觉得屈辱。那大妈在门口探着头,望着我们一件件往外搬东西,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是真没有什么奸夫淫妇的痕迹。她的仨儿子,大约原本是来帮老娘捉奸的,此时脸上也一阵红一阵白。其中一个上前去想要帮忙搬家具,被D姐甩开了手。
毕业后,我因为租房认识了一位姐姐,我们叫她D姐吧。一起租一套两居室,一人一间,她经常出差,而我工作非常有规律,一起合租意外得合拍。某一天,房东大叔喝了一瓶白酒,就上门来要涨房价。D姐大手一拍桌:“不住了!他要涨,咱就搬!”于是蒙圈的我又要搬家了。
被侮辱者的尊严,是宁愿争这一口无用的气,也不想要廉价的悔过和同情。
人情世故也许并没有这么不堪,但往往也没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又便利。人们会相信关系,相信并不熟悉的所谓“朋友”,有时候也只是想投机取巧,越过规则抄个近道罢了。然而,自作聪明却吃大亏的事还少吗?
幸而我们新租的房子宽敞又舒服,安安稳稳住了2年。
这回其实也可以用上一回的标题:北漂不相信“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