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论的基本观念很容易理解。达尔文注意到:许多动物都有一些形态特征,没有明显的生存价值,却有利于赢得配偶,或者吸引异性,或者威吓同性(竞争者)。大家熟悉的例子,有雄孔雀的尾巴、雄狮的鬃毛与雌狒狒发情时红艳的外阴部。一头雄性能够成功地吸引异性,或逐退同性竞争者,就能生产更多子女;它的基因与体貌特征,就更有机会流传后代——这是性的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自然选择的。这个论证也适用于雌性。[7]
坚持以自然选择理论解释各种人种特征,最后可能产生荒谬的解释,最显得荒谬的,会是针对外生殖器与第二性征的变异所作的解释。半球状的乳房与圆锥状的有什么不同的适应功能?半球状的适应热带夏季暴雨,圆锥状的适应冬季的寒雾,还是别的?南非布须曼人妇女的小阴唇非常突出,功能是保护她们不被狮子追猎,还是让她们在卡拉哈里沙漠中减少水分流失?男人的胸毛是在北极御寒用的,你相信吗?(不穿衣服?)果真如此,女人为什么没有胸毛?她们不怕冷吗?前面讨论过的事实,使达尔文对自然选择概念不抱希望,解释人类人种变异,必须另起炉灶。他最后以简明的一句话,直指问题核心:人种间的体貌差异,没有直接或特别的生存功能。达尔文用来解释人种差异的理论,是“性的选择”,与“自然选择”相对,他还写了一本书,专门讨论“性的选择”。
“性的选择”的运作,有赖于一个性别的成员演化出某个特征,而异性对那个特征产生偏好。雌狒狒的“红屁股”若令雄性厌恶,甚至提不起劲,也就没戏唱了,不久“红屁股”的雌狒狒就会消失。只要雌性有,而雄性喜欢,性的选择就可以导致任何“没道理的”体貌特征——只要它不太妨碍生存。事实上,许多性的选择创造的特征,的确很没有来由。一位外太空来的访客,要是从来没见过人类,没有理由预测:男人应该有胡须,而不是女人;胡须应该在脸上,而不是在肚脐上面;女人不该有青红屁股。
我们必须承认:肤色的自然选择理论并不坚强。不过,更麻烦的是:发色、眼珠色的自然选择理论,连影子都没有。别说它们与气候没有一贯的相关,连个勉强算得上合理的“说法”都没有。不同的颜色(头发、眼珠)有什么好处?你给我说说看。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冷、湿又暗,金发很常见;可是澳大利亚中部的沙漠,热、干又亮,土著中也有许多人是金发。这两个地方有什么共同之处?金发何德何能,有利于北欧人与澳大利亚土著在这两个地方生存?蓝眼珠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常见,据说能令人在昏暗朦胧的光线中看得较远。但是那个猜测并没得到证实,我在新几内亚的朋友,生活在光线更昏、更朦胧的环境中,他们的黑眼珠一样管用。
性的选择确有其事。瑞典生物学家安德森,以非洲长尾维达鸟做过一个精彩的实验,证实了性的选择。非洲长尾维达鸟,雄性在繁殖季节尾巴可以长达50公分,而雌性只有7.5公分。这种鸟容许多偶,有些雄鸟可以找到6个配偶,而其他的雄鸟可能一个都找不到。生物学家早先猜测:雄鸟的长尾是吸引雌鸟的讯号,除此之外,长尾似乎并无其他功能。因此安德森将9只雄鸟的尾巴剪短,只剩下近1/4(14公分),再将剪下的羽毛,黏接到其他9只雄鸟的尾巴上,为它们创造了长达75公分的超级长尾。然后安德森在一旁等待,看雌鸟在哪些雄鸟的地盘上筑巢。结果:超级长尾雄鸟吸引到的雌鸟,平均是短尾雄鸟的4倍。
世界上惟一我们可以肯定一直定居在一个定点的族群,就是塔斯马尼亚岛民了。塔斯马尼亚位于澳大利亚南岸,纬度相当于北半球的芝加哥、海参崴,气候属于温带。1万年前上一个冰期结束,海水面上升,塔斯马尼亚岛与澳大利亚陆路隔断。由于现代塔斯马尼亚岛民不会建造横渡巴斯海峡的船,因此相信他们的祖先,当年是从澳大利亚走过来的拓垦民。直到19世纪,他们才被英国殖民者灭绝。要是世界上有一个族群有足够时间演化出与温带气候契合的肤色,非塔斯马尼亚岛民莫属。可是他们的皮肤是黑色的——“应该是”适应热带气候的肤色。
我们对安德森的实验结果,第一个反应也许是:一群傻鸟!你能想象吗?择偶只凭尾巴长度!可别太得意,请回想一下上一章谈过的我们的择偶标准。我们的择偶标准是比较好的基因品质指标吗?不是有些男人与女人也对身体某些部位的形状与尺寸,特别地重视吗?那些部位的形状与尺寸,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供性的选择作用的无厘头讯号罢了。美貌在物竞天择中毫无用处,可是我们为什么对漂亮面孔那么感兴趣?
北欧族群是支持气候理论的一个例证。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冷、暗又雾多,因此土著的肤色浅——似乎与气候理论契合。然而,今日北欧人的祖先,很晚才到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定居——比印第安人的祖先进入热带美洲还晚。直到9千年前,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仍然覆盖着冰川,人类根本不能在那里居住,无论他皮肤深还是浅。现代北欧人,大约四五千年前才抵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中东农业族群与南俄罗斯印欧语族扩张的结果。要么北欧人是在其他地区皮肤变白的(换言之,那与北欧气候无关),要么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演化出白皮肤——可是印第安人在热带美洲花了两倍时间还演化不出黑肤色,就是个谜了。
在动物界,地理族群的某些特征,是性的选择创造的。举例来说,狮子的鬃毛长度与颜色有族群差异。同样,雪雁有两种颜色,蓝色的在北极西部常见,白色的在北极东部常见。每一种颜色的鸟,都找同色的异性为配偶。那么,人类的乳房形状与肤色,会不会同样是性偏好的结果?而不同地区的族群,性偏好不同,其间没什么道理?
人类学家对上述论证,第一个反应是提出反证:时间因素。这个论证目的在于“对付”热带地区有肤色浅的土著的事实。他们说:那些族群不是热带地区的原住民,而是最近才从纬度高的地区迁入热带的移民。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演化出深色皮肤。举例来说,现在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移民到新大陆才不过1万1千年,也难怪热带南美还没出现肤色深的族群。但是,要是你用时间因素解释热带地区的浅肤色族群(肤色的气候理论的反例),那些似乎支持肤色的气候理论的例子,也必须接受时间因素的检验。
达尔文经过将近900页的讨论之后,最后相信:答案是(响亮的)“当然”。他特别提到:我们选择配偶或性伴侣,对乳房、头发、眼睛与肤色的注意,实在过分。他还注意到:世界上不同的族群,以他们熟悉的事物界定乳房、头发、眼睛与肤色的美学。于是,斐济群岛岛民、南非霍屯督人与瑞典人,从小就学习那些无厘头美感标准,这个过程使整个族群都向那些标准靠拢,因为“搞怪不从”的人,不容易找到另一半。
热带地区的族群,为什么皮肤是深色的?既然至少有8个理论在流传,我们就没有理由说自己知道答案。仅凭这一点,倒不足以否定(深色皮肤的)自然选择学说。说不准深色皮肤可能有多重功能,说不定有一天科学家能搞清楚。自然选择学说的最大障碍是:深色皮肤与日晒的关系并不完美。有些地区的土著,肤色很深,可是当地的日照,并不怎么“严重”,例如塔斯马尼亚岛民;可是热带东南亚地区的土著,肤色却不怎么深。新大陆的土著(印第安人),没有肤色深的,甚至在南美洲赤道地区都没有。要是将大气云系也一并考虑,世界上有几个地区日照量非常小,平均每天3个半小时而已,例如赤道西非、华南、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可是这三个地方土著的肤色,分别是最深、最黄、最白的。所罗门群岛各岛屿都在同一个气候区内,可是肤色深与肤色浅的族群,住在相邻的村子里。从证据上说,阳光并不是影响肤色的惟一自然选择因素。
在达尔文过世之前,我们选择配偶的方式,还没有人好好研究过,以验证性的选择理论。最近几十年这样的研究日益增加,前一章我将研究结果做过摘要。我报告过人们择偶有同气相求的倾向,也就是寻觅与自己相似的人作终身伴侣。这里谈的是每一个想得出来的特质,包括头发、眼睛与肤色。我们为什么那么“自恋”呢?依我推测,我们发展美感的方式,是在童年时将身边的人“铭印”在脑海里,特别是父母与兄弟姐妹,也就是我们接触最频繁的人。可是父母与兄弟姐妹也是与我们体貌最相像的人,因为大家的基因组中,至少有50%是共有的。于是,一个肤色淡、蓝眼金发的人,在一群肤色淡、蓝眼金发的人中间成长,就会认为肤色淡、蓝眼金发的人最美,就容易与这样的人坠入情网。
一个颇受注目的理论,将焦点放在阳光中的紫外线与维生素D之间的关系上。原来皮肤的色素层之下,有维生素D的前体,受到紫外线照射后,就会转化为维生素D。因此热带地区的族群演化出黑皮肤,为的是避免受到太多紫外线照射,否则肾脏容易衰竭——身体要是制造了太多维生素D,肾脏的负担就会增加(别忘了肾脏是排泄器官)。北欧人演化出白皮肤,是因为北欧的冬天漫长而昏暗。为了充分捕捉阳光中的紫外线,生产足够的维生素D,免得患佝偻症,就得消除皮肤的黑色素。另外两个流行的理论是:在热带地区,黑皮肤可以滤掉红外线,保护内脏,免得过热;或者,相反地,黑皮肤帮助热带族群在气温骤降后保暖。要是这四个理论还不能满足你的求知欲,我还可以举出四个来:深色皮肤在热带密林中是最好的保护色;浅色皮肤比较不容易冻伤;在热带地区,深色皮肤可以防止铍中毒[6];在热带地区,浅色皮肤会造成叶酸不足。
为了严格验证我这个择偶的铭印理论,你也许会希望将一群瑞典新生儿送到新几内亚寄养家庭去,或者将他们的瑞典父母亲“漆成”黑色。20年后,等他们长大了,再研究他们找什么人作性伴侣,瑞典人(肤色白)还是新几内亚人(肤色黑)?再一次,我们面临不可逾越的困难,即使找寻关于人性的“真”,也无法违抗人性中“善”的指令。但是我们可以用动物做同样严格的实验。
不幸的是实况不是那么单纯。首先,皮肤晒伤与皮肤癌,不会使人动弹不得,死亡率并不高。作为自然选择的媒介,它们对族群人口的冲击,比起各种儿童传染病,瞠乎其后。因此学者另外提出了许多理论,解释肤色在赤道/北极之间的连续变化。
就拿雪雁来说吧。这种鸟有两种颜色,有的蓝,有的白。白雪雁与白雪雁交配,蓝雪雁与蓝雪雁交配,这种性偏好是后天学来的,还是先天遗传的?加拿大的科学家先以温箱将雪雁孵化,再将幼雏放入“寄养家庭”的巢里。结果那些幼雏长大后,选择毛色与养父母相同的异性交配。要是将刚孵化的幼雏放进一个“大家庭”——两种颜色的雪雁各占一半——它长大后,选择性伴侣时就没有颜色偏好。最后,要是将父母“染成”粉红色,幼雏长大后就会偏爱染成粉红色的异性。看来雪雁对颜色的偏好是学来的,而不是遗传的,将父母与手足“铭印”,是学习的机制。那么,世界各地的地理族群,怎样演化出彼此的差异的呢?我们看不见身体内部的构造,身体内部的构造是由自然选择形成的,所以生活在热带疟疾肆虐地区的人,体内有抗疟基因——制造“镰刀形红血球”血红素,瑞典人体内就没有。我们身体表面的许多特征,也是自然选择形成的。但是,我们与其他动物一样,性的选择塑造了身体表面令人觉得性感的特征,我们凭那些特征择偶。
表面看来,肤色是最容易了解的体征了。人类的肤色,从各种基调的黑色、褐色、古铜色、黄色,一直到粉红色(带雀斑的或不带雀斑的)都有。用自然选择解释肤色的这种变异,通常是这么说的:非洲因为烈日当空,所以那儿的人皮肤都是黑色的。其他地区的人,例如印度南部与新几内亚,皮肤也是黑的,因为那里也有同样程度的日晒。要是你从赤道向南或向北移动,遇见的族群皮肤越来越白,直到你到达北欧——那儿全是白人。显而易见,暴露在强烈阳光下的族群,演化出深色的皮肤——保护身体最重要的防御器官(皮肤)。那就好像白人在日光浴(或照射太阳灯)之后,皮肤会变黑一样,只不过“晒黑”是皮肤针对阳光的可逆反应,而不涉及肤色基因的变化。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深色皮肤在日照充足地区的功能:防止晒伤与皮肤癌。白人花太多时间在户外活动,容易得皮肤癌,而且通常都是在暴露在阳光下的身体部位。你觉得这个解释合理吗?
对人类而言,那些特征不外乎皮肤、眼睛、头发、乳房与外阴。在世界各地的族群中,那些特征受我们自小铭印的口味的不断驱策而不断地演化。演化的终点由口味决定,而口味是没什么道理的。一个族群的眼珠色或发色,可能部分原因是意外,也就是生物学家所谓的“始祖效应”。要是当初族群始祖只有几个人,那么那几个人的基因在许多世代之后,还会是整个族群的“主流”。天堂鸟有的羽色是黄的,有的是黑的,人类也一样:有的族群黄头发,有的黑头发;有的蓝眼珠,有的绿眼珠;有的乳头是橘色的,有的是褐色。
那么,自然选择能不能解释我们一想到人种差异立刻就浮上心头的那些体征呢?例如肤色、眼珠颜色以及头发。如果答案是“能”。我们应该期望只要居住地的气候一样,不同地理区的不同族群,应该会演化出同样的体征(例如蓝眼珠)。果真如此,科学家对那个特定体征的功能,就不会没有共识了。
我无意主张肤色与气候不相关。我承认:赤道地区的族群,平均而言肤色比较深,温带族群比较浅,虽然有许多例外。那可能与自然选择有关,可是我们不清楚确实的机制。我主张的是:性的选择是种强大的力量,足以磨灭自然选择的痕迹,使肤色与阳光曝晒的关系,显得不那么紧密。
同样的自然选择逻辑,也可以解释某些人类族群的地理差异。许多非洲黑人体内带有形成镰刀形红血球的异常血红素基因,因为他们生活在疟疾流行的区域,而这种异常基因似乎可以保护主人抵抗疟原虫侵袭(今天疟疾仍是非洲的主要传染病)。其他的人类区域特征,可以用自然选择解释的,还有南美安第斯山上的印第安人的大胸膛(适应高山稀氧大气)、爱斯基摩人的矮胖体型(减少散热)、南苏丹人的细长体型(适于散热)、北亚族群裂缝形眼睛(保护眼球少受寒气侵袭/避免雪地强烈反光的照射)。所有这些例子都很容易了解。
要是你仍然怀疑体征与美感偏见能够一道演化,最后到达差异很大、没啥道理的终点,请想想流行风尚的变化吧。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还是个小学生,女性认为英俊的男人,是理成平头、胡子刮得干净的那一类。从那时起,已经出现过一串男人的时髦造型,从留胡子、长发、戴耳环、紫色染发直到莫西干头。在20世纪50年代,要是有哪个男人敢那样打扮,管教女性退避三舍,一个也找不着。难道平头在斯大林晚年,特别适应大气状况,还是紫色莫西干头在切尔诺贝利核电厂事故之后,有比较高的生存价值?都不是。男人的外观与女人的口味一起变化,它们变化起来,比肤色的演化变化快速得多,因为不需要基因突变。要么女人喜欢理成平头的男人,是因为好男人都理成平头;要么男人理成平头,是因为淑女喜欢理成平头的男人;或者两者都是。至于女性的装扮与男性的口味,也可做如是观。
现在让我们回到地理族群形成的机制问题。自然选择与性的选择,哪一个比较能够解释我们的人种现象。先讨论自然选择吧,自然选择就是“有利于生存的体征会在演化过程中脱颖而出”的过程。今天没有科学家会否认物种之间的差异是由自然选择形成的,例如狮子脚上有利爪,我们手上有灵活的手指。也没有科学家会否认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地理族群),有些差异是自然选择形成的。以北极鼬鼠来说,生活在下雪区域的族群,体毛有季节变化——夏天褐色、冬天白色;生活在比较南边的族群,终年维持褐色。这种族群差异有生存意义,因为在褐色环境中,白色皮毛有利于猎食者,而在雪地上,白色是保护色。
对一位动物学家而言,性的选择创造出的人类地理变异,非常惊人。我已经论证过,人类大部分变异,是人类生命循环的一个特色的副产品,这个特色就是:我们对配偶或性伴侣十分挑剔。没有一个其他的野生动物,不同族群的眼珠色有绿、蓝、灰、褐或黑色的,而且肤色的地理变异,从苍白到漆黑,头发或红或黄或褐或黑或灰或白。性的选择以颜色装扮我们的能力,也许没有止境,惟一的限制,只有演化时间。要是人类能再生存两万年,我预言世界上会出现(天生)绿发红眼的女人——而且男人会认为那样的女人最性感。
人类的人种现象,至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不过人类的地理族群,可能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公元前450年,描述过西非的俾格米族、埃塞俄比亚的黑人与一个俄罗斯的蓝眼、红发族群。埃及、秘鲁的古代图书与木乃伊,以及欧洲泥煤坑中保存的古代尸体都证实:几千年前的族群,在头发形式、颜色以及面貌上就不同,与现代族群一样。现代“人种”的起源,还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代,至少一万年前,因为各地出土的化石,显示那时各地的族群,已经表现出今日当地族群的头骨形态特征了。一些人类学家的研究更加有争议,研究报告指出了成百上千年种族头骨典型特征的连续性,这一研究也得到了其他一些人的质疑。如果这些研究成果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今天看到的某些人种差异可能在时间上早于大跃进,并且可能回溯至直立人时代。[5]
[1] 这不是个“科学名词”。——译者
各个体貌不同的族群,属于不同的“物种”,还是同一物种的不同“亚种”?我们怎样断定呢?我已经解释过,同一物种的成员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交配,并生育有繁殖能力的子女;不属于同一个物种的动物,就不会那么做了。(但是亲缘关系很近的物种,虽然在正常情况下——野外——不会交配,可是在人工饲养环境中,却可能交配,例如狮子与老虎。)根据这个标准,所有的“人种”[1]都是同一物种的成员,因为各地的人种一旦接触,就会发生“混血”的事例,即使双方外观看来很不一样,例如非洲的班图人与俾格米人。人类与其他的动物一样,各族群总是分分合合,往往难以分辨出“纯种”[2]。因此分辨“人种”,没有“科学标准”,主观意识是划分“种族”[3]的“动力”。以交配/繁殖做判断标准,主要生活在热带东南亚的长臂猿,可以分为6个物种——它们在野外不会交配。许多学者推测尼安德特人是一个与我们(“智人”)有别的物种,因为尽管克罗马侬人与尼安德特人有过接触,却没有留下“混血”的证据。[4]
[2] 这也是“口语”,不是科学名词。——译者
猿类的族群变异,也包括许多人类表现族群变异的特征。举例来说,大猩猩有3个地理族群,西方低地大猩猩体型最小,毛色灰或褐;高山大猩猩毛最长;东方低地大猩猩的毛色是黑的,与高山大猩猩一样。白手长臂猿各族群也一样,体毛颜色有差异(黑、褐、红、灰),还有体毛长度、牙齿大小、口颚突出的程度、眼眶上脊发达的程度。所有这些体貌特征,不只在大猩猩与长臂猿族群间有差异,人类各族群间在这些项目上也表现出差异。
[3] 与“人种”同义,不是个“科学名词”。——译者
但是,我们不了解人类族群(种族)差异的意义,还有一个原因:那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问题,出乎大家的意料。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阐释“物种起源”的“自然选择”理论,12年后,又出版了一部近900页的巨著——《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1871),以我们的性偏好(就是上一章所谈的择偶偏好)解释人种起源,完全拒绝了“自然选择”的角色。尽管达尔文言之凿凿,许多读者却并不信服。直到今天,达尔文的“性的选择”理论在学界仍有争议。现代生物学家一般都以“自然选择”解释各人种之间的体貌差异——尤其是肤色,它与阳光曝晒之间的关系,似乎显而易见,毋庸置疑。不过,生物学家对“自然选择”为什么会在赤道地带创造出黑肤人种,甚至没有共识。我相信在人种形成的过程中,“自然选择”扮演的是次要的角色,而达尔文的性的选择理论是正确的。因此,我认为,人种之间的体貌差异,大体而言,只是人类的生命循环经过改造之后的副产品。首先,让我们扩大视野,千万不要以为人类的人种现象是人类独有的特征。大多数动物与植物,只要栖境范围够大,都会发生地理变异,包括所有猿类(只有波诺波猿是例外,因为它们的栖境范围很小)。有些鸟类族群变异非常明显,例如北美洲的白冠雀,或欧亚大陆的黄鹡鸰。有经验的赏鸟专家凭羽毛就可以分辨每只鸟的出生地点,八九不离十。
[4] 最近古人类学家在西班牙与中欧,都发现了带有克罗马侬人与尼安德特人特征的化石,这个问题是目前古人类学的焦点,请参考《古人类学中的先入之见》,《科学月刊》1999年12月号。
人类族群的地理差异,早就是人类经验的一部分,出外旅游的人、人类学家、偏执狂与政客一直很感兴趣,一般人也一样。对于大家不熟悉的、不起眼的生物,科学家已经解开了许多关于它们的谜团,因此大家也许会以为:对于我们自己的最明显的问题——“为什么不同地方的人长相不同?”科学家早已成竹在胸,掌握了解答的钥匙。要是我们连不同的人类族群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异都搞不清楚,还谈什么人与其他动物的差别呢?尽管如此,“人种”在达尔文时代仍然是个敏感的题材,因此他在划时代的《物种起源》(1859)中,根本没有触及。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几个科学家敢研究人种起源的问题,他们担心:只要一碰触这个问题,就会戴上“主张贬抑有色人种”的帽子。
[5] 至于人种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目前古人类学界仍在争论。美国密歇根大学古人类学家沃波夫(Milford Wolpoff),与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新智,主张“人种分别演化说”。大意是:各地都有一系列化石,可以证明各个地理族群(口语中的“人种”)是独立形成的。例如尼安德特人演化成欧洲人,中国地区有一系列古人类化石,可以证明中国人(东亚蒙古人)是东亚的土著。可是另外有些学者,根据DNA分子的比对,主张人种的历史比较短。
以那些体征而言,所罗门岛民可以当作人类的缩影。从一个人的外表,你往往就能说出他从世界上哪个地区来,受过训练的人类学家,甚至还能精确地说出他是从哪一国哪一地来的。举例来说,要是从瑞典、尼日利亚、日本各来一个人,没有人会搞错他们的国籍,只要看一眼就够了。穿了衣服的人,变异最大的体征——你绝不会猜错——就是肤色、眼珠与头发的颜色与形状、体型以及(男人)脸上的胡须。人要是不穿衣服,我们也许还会注意到体毛的数量,女人乳房的大小、形状与颜色,女人的小阴唇与臀部的形状,以及男人阴茎的尺寸与角度,这些都不是整齐划一的。所有那些“不稳定”的体征,构成了人类族群差异的基础。
[6] 铍的原子序是4,与镁、钙等元素属于同一家族。
才怪,我的眼睛好得很。那是我第一次访问位于太平洋西南边的所罗门群岛的第一“印象”。我用当地流行的洋泾浜英语告诉导游:那三个人的体貌不一样,我看得很清楚。第一个人,皮肤漆黑,鬈发;第二个,肤色淡得多,也是鬈发;第三个,头发比较直,眼睛比较像蒙古人。我惟一搞不清楚的是他们打哪来。怪不得我,我可是头一回上这儿来,怎么知道各岛上的人各有特色?等我游历完各岛,快要打道回府了,心里也就有谱了,从肤色、头发与眼珠色,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从哪个岛来的。
[7] 一、本书作者对于自然选择与性的选择的区别,根据的是达尔文的看法。现代学者已经不认为性的选择与自然选择是对立的概念,请参考The Ant & the Peacock,by Helena Cronin,1991。二、雌性与雄性的生殖利益可能不同,因此“这个论证也适用于雌性”的说法并不一定正确,请读者留意。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考The Ant & the Peacock第一、二部。——译者
“嗨!白种人,看看那三位老兄!头一个,是布卡岛来的;他身后的那一个,马基拉岛;第三个,斯凯亚纳岛。你看不出来?你没好好看吧?要不然,你的眼睛可能有毛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