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研究是在美国密西西比州进行的,观察的对象是小蓝鹭。这种鸟本来可能只是“离婚保险”的行为,演化成更为“严重”的形式。研究者记录了62次“婚外性行为”,大部分是雄鸟闯入邻家偷腥——雄鸟出门觅食,雌鸟独守空闺。大多数雌鸟半推半就,有些雌鸟还更热衷偷腥。花心的雄鸟为了降低自己戴绿帽的风险,出门觅食总是行色匆匆,不忘随时回家探望,免得老婆遭人勾引;至于自己的风流韵事,只觊觎邻家少妇,算计的也是可以随时回家探望。雄鸟偷腥的对象,通常是还在产卵、仍然能够受孕的雌鸟。不过,偷腥时总是草草了事(8秒钟;夫妇平均12秒),所以受孕率可能低些;有过出轨记录的巢,大约一半后来都放弃了。
第一个研究是在美国得州进行的,观察的对象是蓝鹭与白鹭,这两种鸟的体型都很大。它们都是雄鸟筑巢,然后守着巢追求造访的雌鸟。要是小两口看对了眼,就会交配20来次。然后雌鸟在巢里产卵,并且白天大部分时间在外觅食,雄鸟负责守着巢与卵。在小两口成其好事的头两天,一旦雌鸟外出觅食,雄鸟往往会立即追求其他过往的雌鸟,但是不会发生“婚外性行为”。雄鸟的半吊子花心行为,反而像是“离婚保险”——万一老婆一去不回,还有“备胎”老婆可用。(根据观察资料,老婆一去不归的可能性可达20%。)被雄鸟当作“备胎”追求的雌鸟,对雄鸟心里怀的鬼胎毫不起疑:它正在找配偶,也无由得知热烈追求它的雄鸟已经有了佳偶,一直到女主人返回后,将它赶走。(女主人会偶尔回家探望一下。)最后,雄鸟终于放下心来,相信雌鸟不会弃它而去,就不再追求过路的雌鸟了。
密歇根湖畔的鲱鸥,有家室的雄鸟35%搞外遇。这个数字与1974年美国《花花公子》杂志公布的32%几乎一致。但是这种水鸟的雌性与人类女性,却有不同的行为。根据《花花公子》杂志的数据,美国少妇有24%搞外遇;而雌鲱鸥有了配偶之后,就坚拒诱惑,也不勾搭。所有雄鸟搞外遇的对象,都是“未婚幼齿”。为了降低戴绿帽子的风险,“花花公子”花比较多的时间守着还能受孕的“妻子”,它能让老婆“死忠”,秘诀在:喂老婆很勤;只要老婆能受孕,就多“玩”。
最近发表的鸟类“通奸/外遇”资料,来自5种水鸟,苍鹭、海鸥、鹅都有。它们都群聚在一起,雌雄成对筑巢、生育子女,单偶制是基本的社会制度。没有成鸟照料的巢容易遭到侵袭,所以单亲无法抚育幼雏,因为它必须离巢觅食。一个雄鸟也无法同时照料或守护两个巢。因此,这些鸟儿的生殖策略,基本准则如下:不可搞多偶;搞单身雌鸟并无意义,除非那雌鸟马上就要和另一个雄鸟筑巢,一齐抚育幼雏;偷偷搞别人的老婆,倒值得尝试。
最后一组可靠的数据,是在加拿大南部的马尼托巴搜集的。那里的雪鹅与前面提过的小蓝鹭一样,“婚外性行为”大部分是雄鸟闯入邻家偷腥——雌鸟独守空闺。雌鸟也是半推半就;它老公不在家,是因为在外面勾引别人的老婆。表面上看起来,雄鸟似乎所得有限,不过它可不是笨蛋。只要老婆还在下蛋,它就会守在巢里,看着老婆。(老公守在身边的雌鸟,遭到诱拐的可能性,是老公不在的1/50。)一旦老婆产完卵,它能肯定产下的卵是它的种,它就外出风流去了。
为了对C计划做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我们需要可靠的“婚外性行为”资料。由于调查人类的性习惯极不容易得到正确的资讯,让我们先研究最近发表的鸟类资料。那些鸟成对地筑巢生活,抚育子女,交配系统与我们的非常类似。(亲缘关系与我们最近的动物种——两种黑猩猩——的交配系统与我们的反而不同。)以那些鸟儿与我们比较,我们搞不定的,就是它们搞“婚外性行为”的动机。但是我们不会有什么损失,反正我们访问搞“外遇”的人,也得不到真相。研究那些鸟儿最大的好处,是研究者收集资料非常方便。因为那些鸟儿群聚在一起生活,研究者坐在一旁,花几百个小时观察,就能弄清楚谁搞过谁。从来没有一个人类族群,有过同样品质的科学资料可供参考。
这些鸟类行为研究,可以证明以科学方法研究“外遇/通奸”的价值。它们揭露了花心的雄鸟采用的策略,那些策略都精心算计过:退可守(甜蜜的家庭),进可攻(“播种”让别人养),占尽了便宜。那些策略包括:“离婚保险”——只要有妻子不忠的疑虑,就引诱单身雌鸟作“备胎”;看管还能受孕的老婆;喂得饱,“泡”得勤,让老婆“死心塌地”,即使独守空闺,也能冰清玉洁;精密计算外出风流的时机——邻家老婆可以受孕,而自家老婆不能。不过,即使是科学方法,也有时而穷,我们还是不清楚:雌鸟搞“婚外性行为”所为何来?一个可能的答案是:雌鸟是骑驴找马,反正货比三家不吃亏。另一个可能是:在一些水鸟中,雄鸟数目较少,找不到配偶的雌鸟“借种”产卵。(这类雌鸟也可以两两“配对”,互相扶持,养育幼雏。)
C计划:蠢男人的B计划,就是从一而终,拒绝任何诱惑。更蠢的是,他从来没想过:人类的常态交媾模式,需要两个人才能完成——而且是一男一女。换言之,每一个玩“婚外性行为”的男人,床上都有一个女人。A计划与B计划的共同缺陷,就是忽略了女性策略;要是不考虑女性,任何男性策略都注定失败。C计划就是将女性策略与男性策略合并考虑的产物。但是,由于一个丈夫已足以满足女性的最大生殖需求,那么吸引女性搞“婚外性行为”的会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由来已久,考验着每个时代的男人,可是现在的理论社会生物学家,却把它当作一个知识的挑战,正在大伤脑筋。
这些鸟类研究的局限在于:雌鸟往往看来半推半就,对于“婚外性行为”并不积极。为了了解比较主动的女性角色,我们得回到人类社会——虽然研究人类的行为,必须克服各种困难,例如文化差异、观察者的先入之见、受访者的可信程度。
B计划:A计划有个根本的缺陷,稍微动点脑筋就可以发现——A计划只列举了“婚外性行为”的潜在利益,却忽略了潜在代价。显而易见的可能代价有:要是给发现了,可能会被对方的丈夫打伤或杀害;自己的老婆也可能出走;与别人老婆上床的当儿,可能有别人爬上自己老婆的床;花心的人可能没时间照顾自己老婆生的孩子。因此,花心的人得“花”得高明,B计划就是提高收益、降低风险的计划。不是吗?
根据世界各地不同文化社群的调查资料,比较两性的差异,通常会得到下列结论:男人对“婚外性行为”比女人感兴趣;男人比较喜好尝试不同的性爱“口味”;女人陷入“外遇”,主要是因为对婚姻不满,并(或)期望新关系能长久;对露水姻缘的对象,男人比较不挑剔。举例来说,我认得的新几内亚高地族群,男人搞外遇的理由,通常是觉得老婆不再有趣;女人搞外遇,很少因为老公床上不行(例如,年老力衰的结果)。在一家电脑择友中心,几百个美国年轻人回答了问卷,结果显示:女性在几乎每个方面都对伴侣有比较强烈的偏好:智力、地位、舞技、宗教、种族等。男人惟一比女性重视的是:面貌/身材。约会之后,男女双方再回答一份问卷,结果是:比较多的男人觉得电脑选的伴侣散发出强烈的浪漫引力,是女性的两倍半。简言之,对于挑选伴侣,女人挑剔,男人随缘。
A计划:男人应随时随地寻求“婚外性行为”的机会,反正本小利大,何乐不为!让我们以狩猎-采集社会的实况来谈,因为人类在演化过程中基本上过的就是那种生活。在狩猎-采集社会,女性一辈子最多可以养大4个孩子。她的先生只要成功地“玩”上一次,就能提升1/4“终生生殖成就”:几分钟“劳动”就有那么大的“收益”,谁不心动?这个计划天真得可以,请读者想想问题在哪里?
对于“婚外性行为”的态度,要是我们期望大家都能诚实回答访谈人员的问题,未免不切实际。然而,人们会用法律与行为表达他们的态度。特别是,人类社会普遍有虚伪与幸灾乐祸的特征——因为男人只要动念搞“婚外性行为”,就得面对两个根本的困境。第一,采取“混合型生殖策略”的男人,企图鱼与熊掌兼得:他勾搭别人的老婆,却禁止自己的老婆与别人搞。因此,有些男人必然会占其他男人的便宜。第二,我们已经讨论过,男人普遍是担心戴绿帽的偏执狂,这是生物学的现实(体内授精)导致的,而不是“心理有毛病”。
请记住这两个“性别不对称”的事实,然后我们才可以务实地讨论最佳生殖策略,以及有利于“婚外性行为”的情况。让我先列举三个男人可以采纳的“作战计划”,它们一个比一个复杂。
通奸法律是一个清楚的例子,显示了男人处理这些困境的方式。直到最近,所有这种法律都是“不对称的”,不管是希伯来、埃及、罗马、阿兹特克、伊斯兰、非洲、日本,还是其他,只要你找得到。这些法律只有一个目的:让结了婚的男人放心,“自己的”老婆生下的是“自己的”子女。所以这些法律对于“通奸”的定义,只着眼于女方的“婚姻地位”,至于男方,管他的。结了婚的女人搞“婚外性行为”,无异“背叛”自己的丈夫,因此丈夫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甚至包括暴力报复,否则就离婚、让女家退还聘金。结了婚的男人搞“婚外性行为”,不算损及老婆的利益。要是给抓到了,女方若已婚,女方的老公是利益关系人;女方若未婚,利益关系人就是她的父兄(因为她的“价值”被“奸夫”破坏了)。
解决这个“不对称”问题的一个极端方法,是印度南部的纳亚尔人(Nayar)发展出来的。在纳亚尔人社会,女性非常自由,爱交多少男朋友就交多少,同时交或者轮流交,百无禁忌,因此先生无法确定老婆生的孩子究竟是谁的种。那他怎么办呢?他不与老婆同住,也不照顾老婆生的孩子;他与姊妹同住,照料外甥。至少,他的基因平均有1/4可以在外甥体内找到。
自古以来,先生不忠甚至不算犯罪(刑事犯),直到1810年法国才有法律规定:未得“家花”同意,先生不得将“野花”养在家中。综观人类历史,现代西方近似“平权”的通奸法律,其实是个新鲜事物,是在最近150年间发育成形的。即使在今天,要是先生逮到妻子红杏出墙,当场愤而杀人,美国与英国的检察官、法官与陪审团,往往会将凶手的罪名减轻,不以谋杀罪起诉、审判,而改以较轻的罪名,例如过失杀人,或者不起诉。
另一个与交配策略有关的两性“不对称”,是当事人对于“亲生子女”的信心。任何一个动物,要是花时间、精力照料的是“野种”,就是演化竞赛中的输家,下种的是赢家。女人不可能遭到欺骗养育别人的孩子,因为孩子是“亲生的”,除非在医院里给人“掉包”了。实行体外授精的动物,雄性不可能“戴绿帽”。举例来说,某些鱼种的雄鱼会看着雌鱼产卵,立刻跟上授精,并将受精卵藏好照顾,以确定“自己的种”能安全孵化。然而,实行体内授精的动物种,包括人类,雄性就很容易受骗,“戴上绿帽”而不自知。男人惟一能确定的,就是“授精”这回事,然后那位女士就生了个孩子。除非那位女士的受孕期受到全程监控,确定没有别的男人下种,不然他无法确定生出来的真的是他的种。
为了让男人肯定妻子生的子女是自己的种,传统中国宫廷发明的一套制度,大概是世上最严密的。明代内宫设有敬事房,由太监掌管,负责皇帝与后宫后妃的性事。每次皇帝与后妃“办事”,都有敬事房太监记录年、月、日,作为受孕的证据。皇帝后宫既然养了大量美女,当然得设法防止其他男人觊觎。任用太监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晋朝张华(公元232—300)著的《博物志》,就记载了监视处女的办法:用赤砂喂食蜥蜴,等到蜥蜴通体赤红,再捶捣万杵,然后“点女人肢体,终本不灭,有房事则灭,故号守宫”。
由于两性的生物差异,男性从“婚外性行为”或多偶制能够得到的“好处”,比女性多得太多了,要是以“生殖成就”(子女的数目)做判断的话。(女性读者要是觉得非常愤怒,准备把本书丢开了,或者男性读者觉得“受到鼓舞”,我得警告你:请继续读下去,“婚外性行为”问题比你想象的复杂多了。)人类“婚外性行为”的统计资料并不容易建立,但是人类多偶制的资料是现成的。世上惟一有记录可考的“多夫制”社会,在中国西藏,学者发现:有两个丈夫的女性,平均子女数目比较“少”。相对地,19世纪美国摩门教徒中的男性,从多妻制得到巨大的生殖利益:只有1个老婆的男人,平均有7个孩子;2个老婆,16个孩子;3个老婆,20个孩子。摩门教男人平均有2.7个老婆,15个孩子。至于摩门教的男性领袖人物,平均有5个老婆,25个孩子。西非塞拉利昂的滕内人也是多妻制,男人的平均子女数目,与老婆的数目成正比:1个老婆,1.7个孩子;5个老婆,7个孩子。
其他文化类型的男人,为了肯定妻子生的子女是自己的种,采用的方法也许没那么复杂,却可能更恶劣。这些方法限制妻子“出墙”的能力,或者使女儿或姊妹“守宫”,以便待价而沽。相对来说温和一些的措施,包括监控甚至监禁女性的身体。地中海国家广泛流行的“荣辱”规约,也是为了同一目的而形成的(搞“婚外性行为”,是我的权利,不是你的;要是你搞了,会使我蒙羞)。更过分的措施,还有野蛮的毁阴手术——把阴蒂或者大部分外阴部割除,降低女性的性趣(无论婚内还是婚外)。还有一种名副其实的锁阴术,更万无一失,就是将大阴唇缝起,让女人无法交媾。女人的大阴唇缝了之后,为了生产或孩子断奶后让丈夫下种,剪开缝线就是了;要是丈夫远行,也可以再缝死。目前世界上仍有23个国家保存毁阴/锁阴的习俗,分布在非洲、沙特阿拉伯与印尼群岛。
对男人来说,生育的最低投资,是交媾的行动,所费时间与精力有限。今天让一个女人受孕的男人,明天可以让另一个女人受孕,他做得到。不过,对女人来说,为了生孩子,她除了交媾,还得怀胎,并花上几年抚育(人类历史上几乎没有女人逃得掉)——那可是个巨额投资。所以,男人的生殖潜力比女人大多了。19世纪有位英国人访问印度南部海德拉巴邦尼扎姆王朝宫廷,这是个容许多妻的小国。根据他的报道,在他逗留的8天之中,后宫就有4位嫔妃生产,而且还有9位正在待产,预产期在下个星期。最高的男性生殖记录,是摩洛哥嗜血的穆莱·伊斯梅尔国王创下的,据说他有888个孩子。而最高的女性纪录,是19世纪的一位莫斯科妇女创下的,她生了69个孩子,不过其中有许多三胞胎。生产超过20个孩子的女性就很少了,可是在多偶制的社会中,有些男人很容易达到那个目标。
要是通奸法律、宫廷记录,甚至强制禁锢,都无法保障男人的“父权”,最后的“绝招”就是谋杀了。美国许多城市的谋杀统计显示:“性嫉妒”是最常见的谋杀动机。通常是被戴了绿帽的先生干掉老婆,甚至老婆的情人;不然就是这位老公被“奸夫”杀了。我将美国底特律1972年的统计数字表列出来,让读者对真实世界有个概念。人类历史上,“性嫉妒”一直是战争的导火线,希腊史诗《伊利亚特》描述的特洛伊战争(木马屠城记)是个典型的例子。在现代新几内亚高地,“性嫉妒”仍然可以引爆战争。直到中央集权的统治机器出现,“职业军人”才改变了战争史的轨道。
我们一旦以“竞赛”看待问题,立刻就会恍然大悟:两性的最佳策略不同。因为两性的生殖生物学,在两个方面有深刻的差异:为了达到生殖目的,最低的必要投资,以及受骗的风险。我会在下面进一步说明;其实我们人类对那两个差异并不陌生,只不过熟悉并不带来甜蜜,而是痛苦。
性嫉妒造成的谋杀案(1972年,美国底特律)
竞赛规则是由物种的生态学与生殖生物学设定的。参赛者面临的问题是:规划赢的策略,坚贞不二?杂交(大同世界)?或者“混合型生殖策略”?但是我话得先说在前头:虽然这个社会生物学进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动物的“外遇”行为,但是对人类“外遇”的问题社会生物学能不能提供睿见,颇有争议,我会在后面讨论。
有“婚姻”的动物种,搞“混合型生殖策略”的程度,有很大的差异。长臂猿(“小猿”)似乎没有任何“婚外情”的“科学记录”,可是雪雁搞“婚外情”却是常态,见怪不怪。人类各社群也有很大的差异,但是我不信有哪个社群的人会像长臂猿一样“忠贞”。为了解释所有这些差异,社会生物学家发现“博弈论”的逻辑非常有用。换句话说,生命可以看作一场演化竞赛,留下最多存活子女的个体,才是赢家。
不平等的通奸法律,以及各式各样监控女人“性行为”的方法(包括毁阴/锁阴),是人类独有的“特色”,都是“人性”的成分,就像文字一样(文字也是人性的成分)。更精确地说,在雄性自然史上(或者两性斗争史上),雄性已经演化出种种散布体内基因的方法,可是人类的那些建置,是史无前例的、崭新的。我们倒没有放弃“传统”,许多其他动物会的把戏,我们一样也不少:谋杀、暴力、杀婴、强暴、集体火拼以及通奸。男人搞出来的锁阴手术,有些昆虫也会——一旦交配完毕,就将雌性阴道封死。
结了婚的人,有什么理由玩“婚外情”的游戏呢?他/她当然可以不玩,理由又是什么?科学家对许多其他的事都有一套“说法”(一般叫作理论),所以“婚外情”也有科学理论应该不会让人惊讶。许多动物种从来没有“婚外情”,因为它们根本没有“婚姻”。举例来说,地中海地区的叟猴,雌性一旦发情,就会与队群中每一位雄性交媾。不过,有些哺乳类与大部分鸟类都选择了“婚姻”,就是说,两性长期相守,共同抚养或保护子女。只要有“婚姻”,就等于为“混合型生殖策略”开了门。“混合型生殖策略”是社会生物学家使用的“科学”术语,以普通话来说,就是结了婚的人搞婚外情。
动物两性战争的细节,各物种之间有很大的差异,社会生物学家对那些差异,已经有相当深入的了解。从他们最近的研究成果看来,动物的行为也由“自然选择”打造,而不只是身体的解剖构造。几乎没有科学家怀疑“自然选择”塑造了我们的身体。可是生物学社群中却因为社会生物学而分裂,双方以尖锐的言辞互批,争论的焦点是:自然选择能不能塑造我们的社会行为?本章讨论的行为,大部分现代西方人都认为是野蛮的、不文明的。有些生物学家对那些行为感到义愤填膺,社会生物学家以行为的进化理论解释那些行为,更让他们寒心。对他们来说,“解释”某些行为,与为那些行为辩护,两者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界限,这样的“不确定”令人不安。
我们有关外遇发生率的资料,大多数是研究性生活的专家从访问调查中得到的,而不是从鉴定孩子的血型下手。20世纪40年代以后,一连串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纯贞”——“婚外情”不是罕见的例外。金赛[1]报告,是始作俑者。然而,即使现在已经是世界末日的“解放年代”,我们对于“婚外情/通奸”仍然耿耿于怀,难以释然,可是“致命的吸引力”又让人莫名地焦虑与兴奋。大家都觉得“婚外情”令人兴奋:电视肥皂剧要是缺了这个“元件”,观众就不捧场。笑话的题材中,比得上“婚外情”的,绝无仅有。可是,弗洛伊德指出过,我们往往以幽默应付极端痛苦的事。一部人类历史,“婚外情”导致的谋杀与不堪的伤痛,大概没得比。写作这个题材,不可能十足地正经八百,也不可能对社会处置“婚外情”的各种野蛮机制保持冷静,无动于衷。
社会生物学就像核子物理,以及所有其他的人类知识一样,会遭到滥用。虐待别人或谋杀,我们从来不缺借口,但是自从达尔文发表了“进化论”之后,演化逻辑也成为现成的借口。对人类性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讨论,可以当作男人监控女性身体的借口,或两性不平等现实的理论根据,就像传统体质人类学被用来支持白人奴役黑人、纳粹杀害犹太人一样。生物学家批判社会生物学的文字中,两种恐惧不断地回荡、交织着:证明某种野蛮行为的演化根源,无异于主张那种行为是正当的;证明某一行为有遗传基础,无异于宣告不可能改变那种行为。
还记得上一章结束时我抛出来的问题吗?“婚外情在人类社会中,是罕见的异例?不算少见的‘例外’?还是普遍流行的现象,婚姻形同虚设?”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了。只要谨守“中庸之道”,就可以得到正确的答案。大多数父亲,抚养的都是自己的骨肉;人类的婚约,也不是废纸一张。我们可不是乱搞男女关系的黑猩猩,挂羊头卖狗肉。可是,“外遇”又的的确确是人类交配系统的一个“组件”,尽管从未受到社会的祝福。对于交配系统类似我们的其他动物种——雌雄长期结合养育子女——学者也观察到“外遇”的情事。而黑猩猩与波诺波猿的交配系统,都与我们的不同,因此讨论黑猩猩的“外遇”并无意义。黑猩猩与我们有过共祖,我们的祖先想来也没有“外遇问题”,因此我们的祖先必然在演化的道路上“重新发明”了“外遇”。所以,我们讨论人类性行为,以及性行为在我们演化成“人”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能不仔细研究“外遇”的科学。
在我看来,这两种恐惧都没有根据。就拿第一个来说吧,任何事物的起源都可以研究,无论那些事物是令人厌恶或令人钦羡。研究谋杀犯的动机,就是为他们开脱吗?至于第二个恐惧,我们不只是演化结果的奴隶,甚至不仅是遗传特征的奴隶。现代文明已经成功地阻遏了一些古代的恶习,例如杀婴。现代医学的主要目标,就是阻遏人体内有害基因的作用以及微生物;事实上,要不是深入了解那些基因与微生物,也不可能想出对抗的办法。社会生物学家说明锁阴习俗是一种雄性生殖策略,反对锁阴习俗的呼吁与运动并不会因此而丧失立场。我们谴责锁阴习俗,是基于人道的关怀:没有人有权毁坏别人的身体。
X医师发现那个事实的年代,调查“‘性’行为”在美国仍是个禁忌,所以他决定按下不表,从未披露过他的资料。我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他让我公布他的数据,可是他仍然拒绝现身,不许我泄露他的名字。不过,后来有好几个同样的遗传学研究,证实了他的发现,那些研究的结果都公开发表了。根据那些研究,美国与英国的新生婴儿,约有5%~30%是婚外情的产品。同样地,那些接受调查的夫妇中,妻子出轨的实际比例可能更高,理由我已经提过了。
尽管社会生物学能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社会行为的演化脉络,我们切不可认为它是惟一的方式。人类行为的目标不可一概而论,“留下更多的子孙”不是惟一的考量。一旦人类发展了文化,文化就有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目标。今天许多人在辩论要不要生孩子,已经有许多人决定不要孩子,他们要把时间、精力投注在其他的活动上。我认为演化推论可以帮助理解人类社会行为(与习俗)的“起源”。可是理解人类社会习俗的“现状”,我不认为演化推论是惟一的方式。
结果令X医师十分震惊,他发现将近10%的婴儿,是婚外情的结晶。证据不容置疑,只要婴儿的血型中有“父母”都没有相符的基因,那就是了。有时只凭一种血型还看不出来,几种血型的资料摆在一起,就真相大白。婴儿的母亲是谁,不可能有“疑义”:因为血样是在产房采取的。婴儿的血型,若母亲体内没有相应的基因,那必然是从父亲遗传来的。要是母亲的先生也没有呢?——必然就是另一个男人的啰,那还有什么问题。婚外情实际的发生率,当然高于10%,因为有许多血型,20世纪40年代还不知道,所以没有检验,而且大多数性交不会制造结晶。
简言之,我们与其他动物一样,在演化过程中必须赢得生殖竞赛。我们过去发展出的生殖策略,塑造了我们。但是我们也发展出了道德意识,为了追求道德目标,即使违反生殖竞赛的目标与方法,也在所不惜,无怨无悔。我们能有天人交战的经验,就是人与其他动物最根本的差异。
那个研究计划的主持人,是个非常著名的医学研究者。由于他不愿曝光,所以这儿我称他为X医师。我最近才从他那里得知那些事实。那是在20世纪40年代做的一个研究,X医师想发现的,是人类血型的遗传学。血型指的是红血球细胞膜上的分子,大约有几十种,我们从父亲或母亲遗传了制造那些分子的基因。那个研究的执行步骤非常直截了当:到一所著名医院的妇产科病房;收集1000名新生婴儿的血液标本,父母亲的也要;鉴定所有血样的血型;然后使用标准的遗传推理,找出血型的遗传模式。
[1] 艾尔弗雷德·金赛(Alfred Kinsey,1894—1956),美国生物学家,人类性学科研究者。主要著作有《男人的性行为》和《女人的性行为》。——译者
许多理由让人说谎,掩饰婚外情。因此我们很难得到可靠的科学资料,显示婚外情流行的程度。目前只有几份资料可信,其中一份是始料未及的副产品——半个多世纪以前的一个医学研究计划。那个研究计划的发现,从未发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