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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不愿回去的上海女人

三楼师母气得发了疯,端起洗菜盆对母亲劈头盖脸泼过去:还你!还你!神经病!十三点!

母亲指了一下刚贴上墙的用水分摊单:喏!白纸黑字!我屋里厢每个月的水费不超过二十八块,结果嘛这个月三十二块!你屋里厢的水费我每个月也是看的,之前都是三十六块,这个月居然只有三十二块!怎么就有那么巧的事?!我多了四块,你恰恰少了四块?!上次我水龙头忘了锁,一转身就看见你偷偷拧开放水,你当时揩了油还不承认,港吡样子,覅(上海方言,“不要”二字的缩音)面孔!把水还我!

母亲发出凄厉的尖叫:要杀人啦!

三楼师母杠了回去:什么证据?!

她在楼上听得一清二楚,打开门就要冲去灶披间帮忙,杨家阿婆死死拦着她,说:菲菲,不要下去!

高中时的某一天,她如常在杨家阿婆屋里白相,楼下灶披间突然爆发激烈的骂战,开始占上风的是母亲,她流利操着各种脏话一边辱骂三楼师母一边讲事体:你拧我屋里厢的水龙头偷水!明明白白的证据就在这里!

她着急,说:但我姆妈被欺负了呀!

而一九九五年,被国棉十七厂遣散下岗,彻底击穿了母亲——她更加焦躁不安,并且变得凶狠刻薄。因为成天无所事事,母亲把所有的心思都用于提防左邻右舍,哪怕被占了一毛钱便宜,母亲也会把别人骂得狗血淋头,这让她对母亲越来越害怕且嫌恶。

你不要下去。你要是下去,学你姆妈那样,骂了,动手了,你便是把自己往低处又多放了些,最后,放得和你姆妈一样低。

自记事起,母亲总是焦躁不安。着急烧饭、着急上班、着急说话、着急排队,似乎只要一慢下来,她就会立即失去所剩无几的什么,比如一条贱卖的黄鱼、一张电冰箱的内购票、一丝能令生活稍稍起色的希望。

菲菲,你想变成那样吗?阿婆松开了她,让她自己决定。

母亲硬是藏着掖着怀到足月才去对厂里干事打了报告。她声泪俱下、苦苦哀求,说自己早早父母双亡,兄弟姐妹也不来往,她渴望有个大家庭,还想生个女儿将来陪伴身旁,云云。两边厂子一讨论,觉得父亲母亲到底只是觉悟不高的普通工人,还是难得的熟练工,就免予开除,只由计生办重重罚了一笔款,为此,爷爷卖掉了心爱的上海牌手表。

她号啕大哭,懂了阿婆的意思。我不要!我不要啊!我只想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母亲突然从床上坐起来,慌慌张张往外走:我,我……今天先不做了,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阿婆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说:这就对了,菲菲,离开这里吧,再不要回来。

那准备准备就手术吧?医生作势要推她去手术室。

灶披间的吵骂终于停止,精疲力竭的两个女人各自回了房间。也许三天,最多一周,她们便会若无其事地和对方讲话——揩油也好,打骂也好,都是弄堂生活的常态,记仇?记不过来的。

母亲摸着肚子,默不作声。

而哭累了的她,问出了盘桓在心中许久的问题:阿婆,你以前那么风光,怎么从上只角掉到下只角来了?

还好,是女的。照完B超后,医生笑嘻嘻地告诉她,以为她知道了性别,就没那么心疼。

阿婆逗她笑,说:我没有掉下来呀,我的心和生活都还在上只角。

母亲是爱她的,否则不会把她生下来。八十年代管得最严的是女人的肚皮。城市工人家庭,一旦发现超生,夫妻会被双双开除。母亲意识到自己再次怀孕时已经三个多月了,厂子里太忙,忙得她忽略了一切妊娠反应。等意识到肚子里小人儿在动,母亲吓坏了,告了个病假慌慌张张逃回阜阳老家,找了妇产医院的一个熟人去检查。

事实上,十年动乱一开始,当年住在茂名路花园洋房、做过旧上海舞女的莎莉,就立即被赶了出去。她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反正一群人把她从大屋里揪了出来对她宣判:花园洋房让劳动人民住一住,你这个又脏又臭的寄生虫只配倒马桶!

房子是制皂厂分给爷爷的,早年住着爷爷、奶奶、父亲及姑姑们。幸好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姑姑们纷纷嫁人搬出去后,父亲才开始四处相亲。下只角出身的女人,无论有没有姿色、路道,拼死拼活也要嫁出杨树浦,否则就是从这一个鸽子笼住进另一个鸽子笼,还得倒贴养活别人全家,图什么?所以像父亲这种下只角出身的男人,最后找到的,通常是从阜阳这样的地方招上来的纺织女工,比如母亲。

她收拾了随身细软迁进了新康里这个亭子间,然后被勒令推着马桶车让人倒马桶。很多人等着看她发疯,甚至揣测她连一个冬天都熬不过。没想到,她一点挣扎也没有地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命运转折。

十五平方米不到的后厢房,被母亲用布帘和简易隔板隔成了三个房间:一个客厅、一个卧室和一个阁楼。她和母亲挤在卧室里的单人床,爷爷睡在卧室上方硬加出来的半人高阁楼里,爸爸和哥哥睡客厅。客厅里有一只双人小沙发,晚上用几张方凳拼一拼把沙发加长,再铺上木板垫上被褥,就变成一张简易双人床。屋子里,除了母亲当年陪嫁的一只对开门大衣柜、现在用来搁电视的缝纫机,没有别的家具。衣柜里放不下的衣物和家什,全用塑料袋装,扎紧以后往床下塞、衣柜顶上塞、沙发缝隙塞……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塞得到处都是,仿佛垃圾场。白天把客厅里的被褥撤走后,方凳依然拼着便是桌子,一家人坐的坐、蹲的蹲,就着隔壁灶披间常年不断的油烟味和吵闹声,习以为常地吃饭、睡觉、活着。

但苦难才刚降临。另一些和她有过同样经历的女人也被赶到了杨树浦、被剃了阴阳头、被每天拉到人民广场去接受广大群众批斗。日复一日,如同上班。大多数被批斗的,无论男人、女人,时间一长都再也受不住,疯的疯,死的死。杨阿婆倒像是习惯了,每天清晨她就自觉给自己挂上“破鞋”的牌子,再沿街收马桶。一开始有人骂她、推她、对她吐口水,她无动于衷,帮人把放在家门口的马桶倒了以后,还把一个个马桶刷得干干净净。于是人们渐渐不再为难她。

她的家,确实太挤了。

后来“破鞋”们不断被送去各地的农场接受劳动改造,某个住在杨树浦、说得上话的人,为莎莉发了话:大改改于市。为工人阶级倒马桶也是改造,让她留在城里吧!

她也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因为,我的家,太挤了。

就这样,她在新康里倒马桶一倒就是二十年。倒到了动乱结束,倒到了改革开放。曾经的红舞女莎莉也变成了倒马桶的杨家阿婆。平反后,政府给杨家阿婆在环卫处批准了编制,享受“退休工人”待遇——果真被改造成了工人阶级中的一员。

哦?那你为什么来北京?

讲完自己下半场的故事,阿婆对她说:菲菲,女人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身份,不要别人给的。认定自己的身份,一辈子都不会乱。

我是上海人。

之后,她考上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家人都喜出望外,这家庭竟有能踏出下只角的了。

菲菲,你是哪里人?浩司主动问她。

杨家阿婆尤其高兴,偷偷把一只祖母绿戒指塞给了她:以后的日子见少离多,把戒指戴在手上,就不会忘了阿婆对你说过的话。

她不再提问,转而乐呵呵看着高桥,他已经有些醉了。

母亲执意送她去学校报到,进了宿舍发现床位都已提前安排了。她的床位被安排在靠门边,随时都有人来回走动,母亲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她的铺盖自作主张铺在了靠窗最好的上铺。

浩司下意识转了转左手的婚戒,意味深长地说:因为,我的家,太吵了。

过了一小会儿,另一个室友和家长走了进来,对了一圈床位,小心翼翼地问她:同学,你的床位不是在那里吧?

哦?桐生先生为什么来北京?

母亲哈哈打马虎眼:哦哟,没事的呀。那个名单不作数的!床铺嘛,就是先到先挑!

桐生喝了两杯威士忌,稍微轻松了些,摆摆手,说:那倒不是,其实我是主动向公司申请来北京工作的。

室友和家长面面相觑,又不敢发作。她觉得难堪极了,推门走出宿舍。母亲在后面叫她也不理。

那……桐生先生,一定很想家吧?

你回去吧,我这边没事了。她冷冷地对母亲说。

浩司有些不好意思,说:有一点……但,主要是不习惯。这里的气候、食物、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方式,都很不一样。但我在积极适应中。

母亲在学校附近的小旅馆住了两天,帮她把所有大大小小的入学事宜都打点清楚后,要回上海。临行前,她陪母亲去坐地铁,母女俩并肩走在路上,她一句话也不想说。

她为浩司斟酒的时候,瞥见浩司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无端端有些失落,轻声问:桐生先生,一个人在北京,很寂寞吧?

在地铁站里,母亲踌躇了一下,还是对她说:菲菲,我知道你看不起姆妈,觉得姆妈是十三点、小市民,不是这两天,是这一直以来。你不懂的,像姆妈这代人、像我们这种家庭,如果不去争、不去抢,很多东西是没有的。很多时候,拼命争了抢了也还是没有。生活太难了,什么都缺、什么都轮不到。所以,我体面不了,讲究不起。但只要能让你过得稍微容易一点,多难看的事,我都会去做。

高桥哈哈大笑,示意她的同事坐到自己身边来,让她坐到浩司旁边,又对浩司说:桐生君,这可是北京最好的品酒师,开心些!

她怔怔望着地铁驶走的方向,因为终于懂得,而泪流成河。

浩司第一次来,是被老板高桥带着。高桥指名了她,又让彩香安排了一个女酒师招待浩司。她坐在浩司对面,偷偷打量这个颇似唐泽寿明的中年男子,竟有几分局促不安,手脚和眼睛都不知道搁在哪里。她暗生好感,对高桥说:高桥先生,桐生先生似乎很紧张呢,一定是我没有招待好,请您原谅!

和浩司交往越久,她越是感觉浩司依恋自己。

在彩香这里上班的女孩们都很安心,一来是口碑在外,知道规矩,其次是大部分的顾客都是使馆区附近上班的外派来京的外国工作人员。唯一需要小心应对的,是偶尔喝醉的客人。若是个人能力强,日语或英语流利,情商又高,品酒不俗,谈吐幽默,就常常能令他们下次再来消费,那样的客人出手阔绰,又颇有涵养;若是语言磕磕巴巴,跟人聊不下去,那只能在客人面前扮娇憨扮性感,然而即便这样,也是干不下去的。

浩司和她多次聊过自己的婚姻:妻子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他进了广告公司,而妻子想当小说家,天天在家写作,家务几乎不做。而且,她经常陷在自己的情绪里出不来,要么跟浩司大吵大闹,要么和浩司几天不说一句话。妻子拒绝生养小孩,说没有写出动人作品之前绝不分心。浩司本想提出离婚,正好公司那时有一个外派北京三年的机会,他想了想,决定先分居一阵再说。

很好,上海姑娘,脑子清爽。

后来,浩司希望她辞去工作。我可以照顾你,浩司既温柔又不容置疑。

上海人。

对不起,我办不到。她亦温柔且更为坚决,我喜欢这份工作。

面试结束时,彩香用中文问她:你是哪里人?

再后来,浩司提出同居,她搬过来,或者他搬过去。

彩香这才将她细看一番:妆面精致,说话得体,坐姿端庄,无懈可击。彩香暗中赞叹,说:你一定能做得很好。

对不起,我更喜欢一个人住。我曾经住过的家太挤了,浩司不记得了吗?

她笑了笑,说:全凭您教诲。

转眼到了二〇一三年,浩司在北京的外派期即将结束。计划返回东京之前,浩司对她求婚,也可以说是最后通牒:菲菲,跟我一起走吧!回了东京,我就离婚。我要娶你,和你生一堆孩子!

彩香说:很好,女人一定要有欲望。但是,我们这里,不是挣快钱、脏钱的地方,你挣的钱是通过你的能力卖出去的酒,你懂吗?

她看着浩司情真意切的脸,最终还是说了句:对不起。

她毫不避讳地说:我需要钱。

对不起,浩司,我不想背井离乡,去一个只能依附于你的地方。在那里,我是谁、我来自何处、我有什么梦想,都无人关心,也不再重要。我存活在那个世界的唯一身份,只可以是桐生浩司的妻子。

彩香又问:为什么来应聘?

对不起,浩司,我不想过围着你转的生活。你爱吃上海馄饨、猪排咖喱饭,但我爱吃什么,你知道吗?我不要做那种每天提心吊胆等待丈夫对饭菜和家务给出评语的妻子。我不想把原本属于我自己的爱好、能力,统统变成取悦你的手段。然后对我曾喜爱的一切渐渐失去热情。

她说:知道,我查过斯纳库的意思。

对不起,浩司,我不想守在原地,等待你告诉我何时搬家、何时生孩子,更不想成为你下一次外派时,对另一个女朋友懊恼提起的、不尽如人意的麻烦妻子。我知道我只要稍微努力一些,就能让婚姻维持一辈子,但我拴住的其实不是你,而是我自己。

去面试时,彩香用日语问她:知不知道我们的女品酒师是什么?

听到这些,浩司脸上从震惊变成了震怒,他控制不住地咆哮:那你为什么要和我约会、为我做饭、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会附和说我说得都对?!

那时她刚从一本日本版权的时尚期刊辞职,毕业就去做了版权编辑,说起来都是时尚编辑,但根本比不得能挣外快、有油水可捞的时装编辑、美容编辑。干了三年,还是挣着几千块工资,跟人在管庄合租,风雨无阻朝九晚五。她烦了,什么都还好,只是不愿跟人合租。她想换一份负担得起四环内独立居住的工作,很简单,也很迫切。

因为……喜欢你和跟你走是两回事。说完这一句,她的心也是痛的,尽管她有面对分离的准备。

二〇〇九年,她在豆瓣一个兴趣小组看到了彩香发布的招聘帖:北京最为悠久正规的涉外酒吧,诚招女性品酒师。要求:年轻女性,端庄优雅,懂品酒,精通日语者优先。工资视业绩每月五千元到五万元不等。

浩司沮丧地坐了下来,双手撑着脸,不甘又不解地自问:安稳不好吗?

打拼七年,亲身从八十年代的纸醉金迷走到了九十年代的萧条肃杀。一九九六年,彩香回了国,在亮马桥开了这间斯纳库。年复一年,口耳相传,招牌越做越响。

对不起,浩司,她最后说,男人说的安稳,是要女人牺牲。

她的老板彩香,当年在东京一边打工一边苦学日语,跟着新闻广播一个字一个字抠发音,口语生生练得比许多日本人还字正腔圆。

告别之后,她继承了他的一些习惯。

而她所在的那家斯纳库(Snack),则是全北京最负盛名的一家——多年来,从这里走出去的女酒师许多也在亮马桥拥有了自己的斯纳库,招待着一波又一波像桐生浩司这样被派来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浩司回国后,她有了晚睡的习惯。精力充沛的日本男人,吃完晚饭喝了第一场,在斯纳库喝了第二场,还能去深夜居酒屋里喝个第三场。她通常在为浩司做了消夜后,也会陪着他再喝一杯啤酒。这是浩司的习惯,如今变成了她的习惯——不再需要那个男人,但胃却需要那一杯睡前的冰凉啤酒。

浩司住的小区有不少日本人,但和住在望京的韩国人喜欢抱团不同,住在北京的日本人极其低调而分散,无论男女,并不愿意在北京的任何公共场所暴露自己的国籍。只有在主打定食的家庭食堂和隐蔽在亮马桥各个写字楼里的会员制酒吧里,才有可能见到拖家带口窃窃耳语的日本主妇,或者在全是同胞的环境里放下了戒备的日本男人们。

每晚下了班,她会去好运街的一家地下小酒馆。没什么特别,营业结束得晚而已。她每次只点一杯啤酒,不需要食物,一个人静默地喝完。不说话、不刷手机,这是她灵魂归位的时刻。每一晚微笑着,陪聊着,她意识到每一个来斯纳库的男人其实都是浩司——不过是有的老一点,有的胖一点,有的粗鄙一点,有的油腻一点,但他们是一样的,内心寂寞、无人倾听,而最可笑的是,最后总会聊到他们的家庭生活。他们几乎都抱怨着婚姻嫌弃着妻子。

那一夜之后,浩司几乎每晚都去她工作的店里喝酒,有时候是自己,有时候带着同事。就这样,他们自然而然谈起了恋爱,在休息的时候她会买些食材去浩司家里为浩司做饭。

小酒馆去得多了,又常常是最后一个顾客,她认识了酒保,比她小两岁、叫作小牧的男孩。小牧从不和她攀谈,最多问她一句:还是老样子?她若默许,小牧便拿出她要喝的那款啤酒,熟练地倒进杯中,打出刚刚好的细腻泡沫。之后,她专注地喝啤酒,而他则在吧台的另一端算账或点货,偶尔两人无意中对视,小牧会冲她浅浅地笑,像夜空中淡淡的半盏月亮。

亲手包的菜肉大馄饨煎得金黄焦脆,冰箱常备的鸡高汤盛出一碗,热得滚烫再撒一把碧绿的葱花,浩司狼吞虎咽地吃完,郑重地对她说:十分感谢,这是我来中国这么久,吃的最美味的一餐。

那一次她心血来潮,在小牧问她是否还是老样子时,她说:今天胃不舒服不想喝啤酒,你随便给我倒一杯别的吧。

她第一次与桐生浩司去家里约会,彼时他已在她工作的店里喝了三瓶香槟。很饿呢。浩司坏笑着,顺势把脸埋进她的胸脯,她把他推开,说:有更好吃的。

小牧笑笑,说:那你要稍等一下哦。

杨家阿婆看穿了少女这浅显的哀愁,于是对她说:我这辈子,是按着自己的心意、自己的规矩过下来的,很值得了。等你长成了女人,你会懂我的。

等他再从后厨出来时,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放到她面前,对她说:就喝这个吧。

她似懂非懂地听完这些,总觉得有些难过:那繁华太短,而那遗憾太长。不免设想,这样的一生若搁在自己身上,能不能受得住?

她仔细观察了那碗面,是那种只有一包调味料的简易方便面。但面是煮的,而不是泡开的,煮好以后又换了开水,才放了粉料包进去,所以汤色很清。面上撒了一把新鲜的葱花,还卧了一只煎得两面微焦的荷包蛋,看起来就是一碗卖相很好的阳春面。

没有然后了。

她很感动。作为女人,她自然知道这是男人在表达“我喜欢你,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而更击中她的是,这是她很喜欢吃的东西——在童年的无数个早晨,焦躁的母亲就是煮一包差不多意思的美味肉蓉面,再煎一只荷包蛋给她当早点。她后来当然吃过不少好东西,和杨家阿婆学会做菜,又离开上海以后,也再没吃过方便面。但儿时的味道是根深蒂固的,在很多个困顿、厌倦、消极乏味的时候,只有这么一碗鲜得很刻意,但煮得很用心的廉价方便面,还能令她想吃上一口。

然后呢?她问阿婆。

小牧看她迟迟不动筷子,以为她嫌弃,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常这么吃,也不会弄别的。你刚才说你胃不舒服,我想这个点吃饭的地方基本都关门了,所以只能请你吃这个了。

后来莎莉爱上了一个军官,只是对方在老家乡下有老婆。军官许诺她,等战争结束就回乡下办理离婚,然后迎娶她。莎莉满怀信心地等着,直等到一九四九年,军官随大部队撤离去了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她二话不说,几筷子下去就吃完了面和蛋,再端起碗把汤也喝得干干净净,才对小牧说:真的很好吃,真想每个晚上都来吃一碗。

莎莉很快就挣够了钱为自己在荣康里买了一栋两开间三层楼的里弄,她身边不乏追求者,但一直没有结婚。旁人问她,她说:我决计不肯倒贴任何人,也不给任何人做小老婆。

和小牧渐渐熟悉起来,她才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拼凑出了他的经历:宜昌人,大专毕业后来了北京,从服务员做起,慢慢转成了酒保。小牧话很少,混合着少年的羞涩以及寻常男人的温和。其实他是个面容俊朗的男子,眼睛深邃、鼻梁高挺、下巴有个迷人的小窝。如果他愿意,大约也可以踩着女人的爱慕获得游戏人间的资格,但他偏生得那么安静,对任何人都不设立场、少有好奇,这么一想,他对她的那点心意就显得更为宝贵。

杨家阿婆说,六十年前,她叫作莎莉,是仙乐斯响当当的红舞女。一根小黄鱼(金条)才能换她一张舞票。那个年代,苦出身却长得漂亮的女孩子,运气好的,去做电影明星;运气不好的,便是去做舞女——毕竟,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存永远是第一位。莎莉的真名、籍贯、出身,都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反正她兜售的只是美貌,若东西好吃又何必非要去看后厨?

二〇一四年跨年夜,她送走最后几个吵闹而寂寞的中年男客,已是二〇一五年第一天的凌晨三点多。她说话了一整晚,脸都僵硬了,但她依然有一种不知从何而起又格外坚定的念头,想见见小牧,哪怕不说话,就坐在吧台看他像料理珍贵的鱼一样专注地调一杯old fashioned。她发微信问他:你打烊了吗?他回:还没有,想着你今天会忙到很晚,但也许还会过来吃面。

杨家阿婆给自己也沾了点唇膏,抿了抿,笑了笑,又很认真地说:阿婆当年可是上海滩最登样的女人。

她听见一个细微的声音从心底传来,那是一根火柴被划亮了。

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点一点变得生动起来,忍不住问:阿婆,你年轻的时候很美吧?

小牧的酒吧打烊时,快到五点。他锁上门,突然问她:要不要去天安门看升旗?

她十六岁的时候,阿婆又教她化妆。拉开梳妆台的抽屉,赫然是兰蔻的口红。她是看过女同学的时尚杂志才认得,换作这弄堂里的任何人,谁会相信老太婆买得起上百元的进口唇膏?阿婆一边为她描唇,一边语重心长地说:菲菲,不要学侬姆妈,一点样子没有,你以后迟早是要离开这里的。

她很意外,却毫不犹豫,说:好啊,来北京这么多年,还从未看过。

等她也能熟练包出漂亮的馄饨,阿婆又对她讲:这些手艺,都是雕虫小技,讨自己开心的。欢喜呢,就顺便烧给别人吃吃,不能当真做的。

冬日清晨的空气里,闻起来有一种冷而脆的味道,他和她坐在劳动人民文化宫的路边,等待路灯渐灭、天色亮起,国旗班的战士从护城河的另一端庄严踏出。

她学得很快,当然是有天赋,但更多的是她已经向往杨家阿婆的生活:素净、淡然、不紧不慢、不争不抢。这些看似虚无缥缈的感觉,在一个个安宁的上海午后,在有白光或李丽华歌声漫溢的房间里,在白瓷碗中撒的那一把金黄桂花上,显现出了具体的样子。

那一刻,她无比强烈地感觉到:这就是北京,是我决定来此生活的北京。

到她稍大一点,做完作业以后,杨阿婆会让她帮忙做点心——其实是教她。女孩子一定要有一技傍身。阿婆笑眯眯地说。

她转头问小牧:你为什么来北京?

在她写作业、看书的时候,杨阿婆就在房间里准备点心。有时是大馄饨,有时是酒酿圆子,有时是三丝春卷,都置备妥帖了杨阿婆才拿去楼下公共灶披间里烧。认真想想,她的确没有见过杨阿婆在午饭或晚饭时候与其他主妇一同挤在灶披间烧饭,主妇们只当倒马桶的脏老太婆自卑,却未曾想过阿婆根本是不屑。

小牧想了想,说:北京很大,我觉得我总能在这里做出点什么来。你呢?

等她去了杨家阿婆的屋里,竟觉得这是天堂呀!八平方米不到的亭子间,收拾得纤尘不染、井井有条。西墙放着一张单人床,北窗下是一张梳妆台,泛着红木特有的莹润之光,台上摆着梳子雪花膏等日用品和一台收音机,东墙则是一只五斗橱,门后靠着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折叠凳,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房间小,却不觉得逼仄,更令她印象深刻的是,杨阿婆的房里始终有一股淡淡的玉兰花香气。

她也想了想,说:和你相反,在北京,我无论做成什么样,或者什么也做不出来,都没关系,它很大,容得下我。

即使生活在无望之境、即使已经一无所有,只要相信自己不在鄙视链的最底端,人就会有继续活下去的心气儿。

小牧笑了,说:上海也很大,容不下你吗?

她知道姆妈为什么要发火,别说她们这栋石库门房子上上下下住着的二三十口人,就连整个新康里都嫌杨家阿婆以前是拖马桶车倒马桶的。

她说:上海很大,圈子很小。在上海一开口说话,本地人就知道你出身在上只角或者下只角。你要穿指定的牌子、做指定的工作、嫁指定的男人、住指定区域的房子。做到所有这些,你才能被你的母亲认可,以及,不被圈子暗暗嘲笑“乡下人”——至少,在我成长的环境里,上海是这样的。但在北京,没人在乎我是不是外地人,没人打听我做着什么样的工作,我在五环外或者CBD,总能见到同一批姑娘:她们脸上有一种被北方的大风磨出来的坚强,她们去太古里时髦的餐厅吃大餐,也在天桥下吃麻辣烫。每次在地铁里、在菜场,看到这些姑娘,我就觉得自己很安全。无论我们从何而来,我们就是生活在这里、扎根在这里,充满底气的北京女人。

某次杨阿婆嘱咐她买仁昌酱园的母子酱油,她几乎从杨树浦跑到了外白渡,找了十几家酱货铺才买到。杨阿婆问她怎么去了这么久,她一五一十地说:有别的酱油,或别的牌子也不敢买,阿婆是样样有规矩的人。杨阿婆很是感动,对她说:菲菲,以后你下午就在我屋里厢写作业吧,阿婆给你弄点心吃。但别让你家大人晓得,尤其是你姆妈,她要问起,你就说去同学家写作业了,千万别说在我这里,她要发火的。

说完这些,她看见小牧的眼睛里有莹莹的光在流转,还没看得真切,小牧的唇轻轻吻了上来,她迟疑了一秒,然后闭上眼睛,紧紧抱住了这个男人。

童年时,家里没地方,她常在弄堂口支两把凳子写作业,有一阵子杨家阿婆踩空楼梯崴伤了脚,要买什么东西便打开窗户央求她:菲菲,去帮阿婆跑跑腿好不啦?而她总是爽快地应下来,去帮杨阿婆把东西买好,杨阿婆把找回的零钱给她,她从来不要。小时候她没想过为什么那么听杨阿婆的吩咐,后来长大一些她明白了:身边所有人都长着一张提防的、算计的、令人望而生畏的脸,唯独杨阿婆的脸,是舒缓的、平和的、令人如沐春风的。

朝霞变幻,日升月落,前门上空有鸽群掠过,这城市如此温柔。

杨家阿婆教她用这个方子包馄饨时,她刚十二岁。

二〇一五年夏天的时候,她回了一趟上海。起因是杨家阿婆的一个旧友,要被儿子接到美国去,临走前想起杨家阿婆有一些遗物说过要给她,于是联系了她,让她抽空去拿。她和杨家阿婆关系的深厚程度,家人至今也不知道,所以她决定还是亲自回去见面。

看似很家常的芥菜鲜肉大馄饨,只用最费功夫清洗的野芥菜,再混些许上海青,快速焯水后一起细细切碎,拌入微微炒过的香菇、剔干净的五花肉馅儿,用一丁点不易察觉的榨菜星子提鲜。这绝不是母亲传授的手艺。母亲偶尔也包大馄饨,但母亲的馄饨里能吃出剁不碎的塞牙筋膜,以及大量味精鸡粉调味引起的口干舌燥——仿佛吃下去的不是馄饨,而是母亲常年的焦虑和急躁。

杨树浦的老弄堂早已拆了,她家搬到了眉州路的安置房,足有九十平方米。当时需要补近一百万的差价,东拼西凑,家人再也拿不出来,是她掏了四十多万给母亲。母亲大喜过望,逢人就说自己这一辈子命苦,做过唯一正确的事,便是硬把她生了下来。

桐生浩司是被她包的上海馄饨征服的。

老弄堂拆掉时,杨家阿婆没有要安置房,她对拆迁办说: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婆,房子将来也不知道留给谁,况且也拿不出钱来补差价。只要了现金,之后她回到了当年住过的新康里,赁了一间厢房改的单人公寓,一直住到去世。

对不起,明天我不过来了。

杨家阿婆的旧友是一位九十多岁、异常矍铄的老阿姨。已经不多的头发还是烫得堆堆叠叠,并染成了时髦的深栗色,老成这个鬼样子嘛,说走就能走的呀,儿子嘛,不肯回国,又怕被人戳脊梁骨,不然美国我是不要去的呀!去了嘛,连个舞伴都没有!

浩司很快将饭菜一扫而光,连同她的那一份。真好吃呀,浩司说,明天想吃上海馄饨,可以吗?

老阿姨拿出一个大信封,对她说:你杨阿婆留给你的东西在这里。

她擦了擦泪,露出温柔笑容,说:真的没关系,你快吃吧。

她打开信封,里面有一条足金项链、一枚水滴形老坑翡翠挂坠,并一只不足三克拉的火油钻戒。还有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子一头浓密的黑发烫了卷,媚眼如丝、巧笑倩兮,穿一件掐得严丝合缝的新式旗袍,外面罩着油光水滑的银狐短氅,胸前一枚水滴翡翠挂坠,正是信封里这枚。

浩司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没关系吗?

她情不自禁感叹:阿婆年轻时这么漂亮呀!

不必了,她说。丧事都处理完了。

老阿姨“扑哧”一笑,说:这又不是她!

浩司立即坐了过来,抱住她:对不起。要不要我帮你买机票回上海?

她问:这不是杨莎莉,杨阿婆吗?

她抬起头,眼中噙泪,一种自然而然的柔软,轻声说:我的外婆,去世了。

老阿姨说:这是杨莎莉没错,但不是你的杨阿婆。阿婆也不姓杨,她姓吴,叫吴颂兰。是杨莎莉的娘姨,就是小保姆啦!

没关系吧?

她困惑不已,问:怎么可能?阿婆说她当年是上海滩的红舞女呀?否则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

对不起,浩司,我……我没有胃口。

老阿姨叹了一口气:唉,颂兰的岁数,怎么可能赶得上仙乐斯那个年代?杨莎莉红的时候,颂兰才十四五岁,娘家嫂子介绍来上海的南浔小娘姨,哪里见过世面?

菲菲,你怎么不吃?吃得津津有味的浩司突然问她。

她整个人蒙了,坐在沙发上半天不作响,整理好长时间线索,才问老阿姨:那,杨莎莉去了哪里?

她不想吃,埋着头来回拨弄右手食指上戴的一枚戒指:四克拉多的鲜绿色祖母绿,镶了一圈碎钻,很古朴的样式,却有一种年代之美——正是杨家阿婆给她的。

杨莎莉,一九四九年跟着一个国民党军官跑去台湾了。走得很仓促,下午出去吃个饭,晚上就坐船跑了。房子、珠宝、铜钿,一样没带走。

炸猪排配咖喱米饭,切成细丝的卷心菜拌柚子醋,就这么简单的东西,亮马桥一带任何一家日料店都做得不错,桐生浩司偏要吃她做的,也不知道这是溺爱式的撒娇还是丈夫般的占有。

所有线索在那一刻缝出了真相:杨莎莉逃跑后,她的小保姆,吴颂兰,顶替了她的身份,活完了整个人生。

一滴眼泪鬼鬼祟祟地掉落下来,然后第二滴、第三滴……她最终不管不顾地瘫坐在地上,开始失声痛哭。

这是为什么?她其实隐隐约约已经想到了答案。

她把火关掉,捞起那块猪排想扔进垃圾桶,猪排掉在地上,溅得地板上全是油点子。她撕了几张纸,跪在地上擦。

这是她想要的身份呀。老阿姨说,颂兰对我讲,杨莎莉逃去台湾的时候,她也二十多岁了,跟着红舞女见了世面,习惯了大都市的生活,再也不想回南浔老家。既然杨莎莉不要上海的生活了,她捡起来继续过,又没什么。那个年代,动荡不安的,谁会关心一个舞女的真假。

一股焦香在厨房里弥散开,转头一看,锅里那块猪排已然炸过火了。姆妈,我锅里炸着东西,先不说了!

可她后来过的是什么日子呢?!变成被人嫌弃的收马桶老太婆!

老太婆无儿无女,还不是我们这些老街坊和居委会的人帮忙送走的。侬晓得伐?她有不少好料子的旗袍哩,哦哟,果真是个老妖精!母亲言语中毫无怜悯,倒是有几分洞悉一切的扬扬得意。

老阿姨苦笑,说:我才是真正的下九流,一九六八年和颂兰一起被批斗,差点没把我俩整死!也是好久以后她才对我讲:她不是舞女,只是个保姆。我当时也惊呆了,说,你傻呀!你当年早说你是被蛇蝎女人剥削的无产阶级劳动妇女,就不用吃那么多苦头了呀!

她的喉咙和心被越揪越紧,又不能让母亲察觉,又小心地问:那后事办好了吗?

你知道她说什么吗?老阿姨幽幽地说,我既然认定了我的身份,我就要以这个身份理直气壮地活!

母亲闲话似的,说:还能怎么死?老死的呀!就前两天,上厕所滑了一跤就过去了,钟点工中午上门才发现的。

难怪她那么能吃苦,难怪她家务样样都做得,难怪她说:她这辈子是按着自己的心意过下来的,很值得。

“啪”!分不清是锅里的声音,还是她心底有什么坠下的声音:死了?怎么死的?

菲菲,不要怪阿婆哄你,她为她的选择付出了代价,但毫无怨言,这就值得尊重。

母亲这才意犹未尽地收了声,刚要挂电话,母亲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侬晓得伐?杨家阿婆死特了。就是以前住楼上亭子间里的那个老太婆。

回到北京,她开门见山地问小牧:你想和我结婚吗?

猪排下到锅里,迅速变色,发出诱人的滋滋声。她无法再分出耳朵和心思听母亲的抱怨,便打断了母亲:姆妈,我在烧菜呀,回头和你说好不啦?

小牧说:当然想。但,你为什么会选择我这样的?

裹在猪排外面的面包糠已经回潮,可以下锅炸了。母亲并没有挂电话的意思,仍在喋喋不休:我就拿你给乡下女人举例子,你看我们家囡囡,读的就是这附近的小学、中学,那她怎么就考上了好大学,怎么就进了外企?都是靠自己呀!

她说:我从小被人教育,女人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身份,一辈子才不会乱。我在北京待了这么多年,我想给自己的身份,是一个富足而幸福的女人,她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一个懂得与她平等相处的爱人。你,就是那个人。

她开了免提,任由母亲在电话里哇啦哇啦——像是上海本地电台的家庭纠纷调解节目广播。她用刀背均匀而有力地拍打猪排,依然无法盖过母亲的嗓门:我一听就飙了呀!帮帮忙好不啦?!你看看你自己,再看看我儿子的德行,你们俩生出来的小孩长大了多半也还是个普通人!书嘛,有得念就好了呀!有多少能力就办多少事,你现在要搞得鸡飞狗跳、家破人亡地去换学区房,你以为小毛头将来就能当首长当马云啦?!我也很想小毛头有出息呀,可做人嘛,总要拎拎清爽,基因懂不懂?出身懂不懂?这些都是现实呀!小毛头要有出息,读什么学校都能好好读,要没那本事,学区房换到天上都没用!

后记

她天天在我和你爸爸面前唉声叹气,说这个房子划分的学区不好,小孩子送去读书是读不出来的。为了小孩子的将来,趁早把这房子卖了,添点钱去好学区重新买个房。喏,你爸爸就问她:哪里还拿得出钞票?这个乡下女人喔,早把一切都想好了,她说钱嘛,她父母可以帮忙出,搬了家我们也还是一起住,但新房要写你哥哥的名字。你听听,我和你爸爸还没死,她就着急改户主啦!

据说北京有大大小小五百多个威士忌酒吧,最热门的一家,隐藏在新东路某一个高级住宅区里。即使一杯鸡尾酒要价近二百元,座位依然抢手,难以预定。

而母亲绘声绘色的控诉,已经开始令她分心:哦哟,那个乡下女人,精刮的嘞。——母亲口中的乡下女人,是她的嫂子,安徽黄山人,父母在屯溪老街开了小家店卖土特产,做得颇有声色,说起来,家境比她们要好得多。

“有腔调”。去过的客人都说。那酒吧有一点老上海爵士屋的感觉,所有家具全是货真价实的古董货,而鸡尾酒出品则是严谨而精致的日本风格,“主调起码在日本最好的酒吧干过十年八年,不然不会有这个水准”。

就是猪排不太容易,她做了那么多次,依然没能完美掌握两次炸制的关键:第一次下锅若没算好时间,猪排会失去汁水,变得柴而无味;即使第一次炸得恰到好处,若不能控制好第二次的火候,猪排要么直接炸焦,要么失了脆度。总之,要做出令人赞叹的炸猪排,除了专心,还得靠一点运气。

很多女孩子为了看帅气的老板调酒,一下班就约了小姐妹去打卡。而真正的老顾客都知道老板已经结婚了,老板娘是一个相当漂亮的上海宝贝。

咖喱比较容易做,土豆和胡萝卜均匀切成块,加橄榄油炒一炒,倒上水,再放两块调过味的日式咖喱块,慢慢炖到汤汁浓稠。和每个主妇一样,她也会在咖喱中加一些秘而不宣的调料,比如,一罐椰浆。这使得她的咖喱更为香滑。

整个酒吧最显眼的位置挂了一张旧上海美人照,像是《良友》画报的封面,若你去酒吧,恰好碰到老板娘也在,可以问问她:这是谁啊。

母亲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做咖喱猪排。

她一定会笑眯眯地告诉你:这是我外婆,老上海名媛。You know?

小牧想了想,说:北京很大,我觉得我总能在这里做出点什么来。你呢?她也想了想,说:和你相反,在北京,我无论做成什么样,或者什么也做不出来,都没关系,它很大,容得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