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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拉克海上的涟漪

他的理论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除了一个小细节。根据狄拉克的理论,一个粒子要么是正能量,要么是负能量。负能量的粒子,这意味着什么?怎么会有东西是负能量的?再者,为什么普通(正能量的)粒子没有跌向负能量态并在此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自由能呢?

20世纪初叶是科学巨人的时代,之后的科学家们也许再难与他们比肩。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海森堡和薛定谔发现了量子力学,但尚未有人发现如何把这两种理论融合在一起。1930年,一个新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的名字叫保罗·狄拉克。二十八岁的他,在其他人失败的领域取得了成功。

也许这只不过是你我的规定,普通正能量粒子无法跃迁到负能量态。但狄拉克不是普通人。他是个天才,是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他找到了答案。如果每个可能的负能量态都已被占据,那么普通粒子就不会跌向负能量态了。啊哈!所以,狄拉克假设整个宇宙都被负能量粒子填满了。他们环绕在我们四周,渗透进我们的身体中,弥漫在外太空的真空里和地球的中心,负能量粒子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密集的负能量粒子“海洋”。狄拉克海。

时间旅行演讲笔记

他的推理有漏洞,不过后来才被发现。

丽莎受的几乎都是皮外伤。丹瑟帮她擦洗干净,扶她上床,整宿未眠陪在她身边,时而说话,时而轻声哼唱,时而发出轻柔的安抚声。我睡在大厅的一张床垫上。早上醒来时,我看见他俩一块儿躺在床上。丽莎正在安静地熟睡。丹瑟醒着,用手臂揽着她。我清楚地知道,丹瑟只是揽着她,别的什么都没做,但我仍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嫉妒他们中的哪一个。

有一次,我去观看耶稣受难。我从圣克鲁兹飞到特拉维夫,再转乘大巴来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郊外的山坡上,我跃进了狄拉克海。

我忘了,这是60年代。我们两个一左一右,扶丽莎上了丹瑟的大众甲壳虫,把她带到丹瑟在黑什伯里的公寓。在路上,丹瑟平静地向我解释了我从未见过的“爱之夏”摇滚音乐会的阴暗面。是那些小流氓干的,他说。他们来伯克利是因为他们听说嬉皮少女们在性方面都很开放,但他们遇到的这个女孩可不这么想,于是他们干了肮脏事。

抵达时,我穿着那身三件套礼服。没办法,除非我想裸体旅行。出乎意料的是,土地比我预想的更加翠绿且肥沃。这片山坡现在是一个农场,种着一片片葡萄和橄榄树。我把线圈藏在一堆岩石后面,沿着道路往山坡下走去。但我并没有走很远。五分钟后,我在那条路上撞见一群人。他们都是黑头发、黑皮肤,穿着干净的白袍。罗马人?犹太人?埃及人?我怎么看得出来?他们跟我讲话,我一个字也没听懂。片刻之后,有两个人过来架住我,另一个人开始搜我的身。他们是盗贼,想要钱吗?还是罗马人,想搜我的身份证明?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天真,竟然以为刚好能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混进人群中。搜我的人一无所获,他小心翼翼、有条不紊地暴打了我一顿。最后,还把我的脸按向土里。另外两个人过来按住我,他拿出匕首,划断了我两条腿肚子上的肌腱。我心想,他们还有仁慈之心,留了我一条命。他们发出令我费解的说笑声,逐渐走远。

“叫那些猪来?你疯了吗?你想让他们也来强奸她吗?”

我的腿废了,一条手臂骨折。我用没受伤的那条手臂艰难地爬了四小时才回到山坡上。偶尔会有人从那条路上经过,但都故意无视我。我一回到藏线圈的地方,就把伦塞尔兹线圈扯出来绕在自己身上,这个动作让我痛不欲生。我在键盘上输入“返回”,意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终于,我成功输入指令。涟漪从狄拉克海上汇聚而来,我回到了圣克鲁兹的酒店房间里。在主梁已被烧穿的位置,天花板开始塌落。火警警钟发出刺耳的鸣叫,但我无处可逃。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浓烟。我努力屏住呼吸,在键盘上敲出一个代码,某个时间,除了那一瞬的任何时间,我回到了五天前的这个酒店房间。我深吸一口气。酒店床上的女人尖叫着把被子拉过去盖上,正与她交欢的那个男人忙得没空注意我。反正他们也不是真实存在的。我没理他们,更关心自己接下来该去哪儿。我决定回到1965年。我键入那一串代码组合,然后我就站在了三十楼的一个空房间里,酒店尚处于施工阶段。一轮满月照亮了建筑起重机的轮廓。我试着弯了弯腿。疼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失。这是合理的,因为那件事从未发生过。这就是时间旅行。虽不是永生,但也是仅次于永生的好事。

“公寓,见鬼。我们最好报警。”我说。

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过去。

丽莎哆嗦着缩在一堆垃圾桶后面的角落里。她的衣服被刀划烂了,碎片散落在四周,两条大腿和一只手臂上有深色的血痕。她没有看我们。丹瑟蹲在她身边,轻声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回应。丹瑟脱下自己的T恤披在她身上,把她抱在怀里,扶她站起来:“帮我把她扶到我的公寓去。”

清晨,我搜查了丹瑟的公寓。这个离海特-阿什伯理区[1] 一个街区的三楼小公寓已经变得像外星玩意儿,相当古怪。公寓的地板上铺满了旧床垫,床垫上胡乱扔着床罩、枕头、印度毯子和毛绒动物玩具。你进门前得脱掉鞋子——丹瑟总是穿着拖鞋,那些产自墨西哥、用旧轮胎做鞋底的皮拖鞋。暖气片——反正也不起作用了——被喷成各种荧光色。四周墙上贴着海报:彼得·马克思的复制品;色彩鲜艳的埃舍尔版画;艾伦·金斯堡的诗;唱片专辑封面;和平集会的海报;一个“海特代表爱”的标牌;从邮局撕下来的FBI十大通缉犯的海报,上面用蓝色记号笔圈出了著名反战活动家的照片;一个巨大的、充满激情的、粉色的和平标志。其中一些海报在黑色灯光的照射下发出不可思议的光彩。霉臭的空气中混着香薰和大麻的香蕉甜味。角落里,电唱机永远循环播放着《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每当这张唱片磨得太花时,总会有某个丹瑟的朋友带一张来替换。丹瑟从不锁门。“如果有人想来偷东西,嘿,也许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东西,是吧?没关系的。”于是,人们不分昼夜,随时登门拜访。

那条巷子弥漫着老啤酒、垃圾、尿和发臭呕吐物的味道。很快,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

我留长了头发。丹瑟、丽莎和我一起度过了那个夏天,我们放声大笑、弹吉他、做爱、写愚蠢的诗和更加愚蠢的歌、嗑药。那时,致幻剂的使用像太阳花一样繁盛,人们尚未对现实另一面那奇异而美丽的世界感到恐惧。那是段美好的时光。我心里清楚,丽莎真正爱的是丹瑟,不是我。但在那个时期,自由性爱像罂粟的芬芳一样四处弥漫,而且她到底爱谁也不要紧。反正不是非常要紧。

我拉住他:“等等。那不是你想去的地方……”他挣脱我的手,走了进去。我犹豫了一下,跟了进去。

时间旅行演讲笔记(接上面)

“这里不太对劲。”他的声音中带着迷惑的语调。

狄拉克假设整个宇宙都被负能量粒子填满了,他继续思考,提出问题:身处正能量宇宙的我们能否与这片负能量海洋发生互动。如果你赋予一个电子足够多的能量,让它脱离负能量海洋,会发生什么?会发生两件事:首先,你创造了一个电子,它看上去像是凭空而来;其次,你在那片海洋里留下一个空隙。狄拉克意识到,这个空隙会表现得仿佛自己就是一个粒子,一个像电子一样的粒子,只有一点不像:它的电荷与电子相反。可是,一旦这个空隙遇上一个电子,这个电子就会落回狄拉克海中,电子和空隙将在一阵明亮的能量爆发中同时湮灭。后来,他们将狄拉克海中的这个空隙命名为“正电子”。两年后,安德森发现正电子,证明了狄拉克的理论,然而事情并未因此走向高潮,反而转入平淡。

我们挽着胳膊离开酒吧。走了半个街区,丹瑟在一条小巷的巷口停下。巷子里一片漆黑。

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狄拉克海的真实性几乎被物理学家们遗忘。反物质和海中的空隙是这个理论的重要特征,其他的不过是数学运算的产物。

丹瑟把我扶回酒吧,请我喝橙汁、吃椒盐脆饼干,让我打开话匣子。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他。既然我说什么都等于没说过,做什么都等于没做过,那我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只是之前我不想说。他听完了所有的故事,一句话也没说。在这之前,没人听完过整个故事。我无法解释这件事对我的影响。这么多年来,我都是孤独一人,要是有那么一刻……这个念头像一剂强酸注入我的心间。要是有那么一刻,我不感到孤独,该多好啊。

七十年后,我想起了超限数学老师讲的那个故事,并把那个故事和狄拉克的理论联系起来。我想到了怎样从狄拉克海中借取能量,这就像把新来的顾客安排进有无数房间的酒店里。或者换句话说:我学会了制造海浪。

我瞬间感到羞愧难当。我忘了自己刚才脑子里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这个女孩。距离我第一次逃离自己的死亡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开始把其他人当作不真实的,因为无论我做什么也不会对他们产生永久的影响。我感到天旋地转。我背靠着墙向下滑,狠狠地坐在人行道上。看看我成什么样子了!

而且,狄拉克海上的波浪在时光中倒流。

丹瑟认真地看着我。“那样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你知道的。”他说。

下一次,我们要做些更大胆的尝试。我们要把人传送到更久远的历史中,并拿到时间旅行的证据。虽然数学运算表明我们不可能改变现在,但我们仍然害怕会改变过去。

就在这时,丹瑟突然出现在路灯下。有那么一瞬,我以为他是个女孩。他的眼睛湛蓝明亮,一头棕色直发垂在双肩。他穿着带刺绣的印度T恤,领口上有一圈银色和宝石绿的花纹,背上挂着一把吉他。他身材细瘦而强健,动起来像一个舞者或者空手道大师。但我一点也不怕他。

我们拖出摄像机,小心翼翼地选定目的地。

我跟着她走出去。当她发现我尾随在后时,她紧紧攥住手提包并牢牢扣好。

1853年9月,一个名叫威廉·汉普兰的旅行者和家人一起翻越内华达山脉来到加利福尼亚港口。威廉的女儿莎拉有写日记的习惯,根据她的日记记录,当他们一家人爬上帕克山脊的顶峰时,太阳刚好从海平线上升起,那是她第一次远远地看见太平洋,“在萧瑟的绯红色日晕中”,她这样写道。那本日记一直保存到现在。我们可以带着摄像机藏在这家人必经之路的岩石后面,等他们经过时,透过岩石之间的缝隙拍摄下他们坐在牛车中疲惫的模样。

一个女孩和一群大学生坐在一起。我走过去,毫不客气地坐下。我告诉这个女孩,她并不存在,她的整个世界都不存在,是我的观察行为创造了她的世界,一旦我停止观察,她的世界就会消失在虚无之海中。这个叫丽莎的女孩出言反驳。她的朋友觉得这个话题很无聊,纷纷离去,没过多久,丽莎发现原来我喝醉了。她放了张钱在桌上,离开酒吧,走进雾蒙蒙的夜色中。

第二个目的地是1906年的旧金山大地震。我们待在一个将于这次地震中幸存下来的废弃仓库里——它却没能在紧接而来的大火中幸存下来——我们从那里观看并拍摄影像,四周楼房轰然倒塌,消防员乘着马拉消防车冲进火场,徒劳地扑向上百处熊熊大火。在大火蔓延到我们这栋楼之前,我们及时地逃回现在。

第一次遇见丹瑟时,我正处于人生的低潮。当时我在伯克利一家名叫“特里夏”的酒吧里慢慢把自己灌醉。那段时间,我被夹在无所不能和绝望之间,经常去酒吧买醉。那是1967年。那时的旧金山——正值嬉皮士时代——看起来莫名的适合我。

影片极其壮观。

我一头扎进负能量海洋,感觉毫无异样。前一刻我还站在伦塞尔兹线圈中,我的两名研究生和一名技术员在一旁观察;下一刻我已独自一人,时钟跳回到整整一小时之前。我独自待在上锁的房间里,周围除了摄像机和时钟什么也没有,那一刻是我人生的高潮。

我们准备好了告诉全世界。

我们还需要在人类身上做试验。我自告奋勇,谁也没能劝阻我。因为我拿自己做试验,就成功避开了学校有关人体实验的规定。

一个月后,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将在圣克鲁兹召开会议。我给项目主席打了个电话,骗了个受邀演讲者的身份,但没透露我们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我打算在演讲时放映那些影片,那将使我们一举成名。

第二次试验时,我们试着送了一只老鼠回到过去。它在狄拉克海上游了一圈,完整无缺地回来了。接下来我们用一只受过训练的老鼠来做试验,老鼠是我们从草地对面的心理学实验室借的,但没告诉他们我们打算用它来做什么。在进行时间旅行之前,它已经学会奔跑着穿过迷宫拿到路尽头的培根。在进行时间旅行之后,它仍能以同样的速度穿过迷宫。

丹瑟死的那天,我们举办了欢送会,就丽莎、丹瑟和我三个人参加。他知道他要死了;我告诉他的,不知为何他竟然相信了。他总是相信我。我们彻夜未眠,弹奏丹瑟的二手曼陀林,用油彩在彼此的身体上画迷幻图案,在残酷而持久的强手棋游戏中相互比拼,我们做了无数愚蠢而平常的事,这些事因为是最后一次而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清晨四点,天边亮起假曙光,我们来到海边,相拥取暖,散步。他说了最后一件事,他告诉我们,不要让梦想逝去,要永远在一起。

有一次,我回到我出生之前二十三年,在我父亲遇见我母亲之前谋杀了他,试图以此自杀。当然,什么都没改变,甚至当我那么做的时候我就知道什么也改变不了。但我总得试试。不然我怎么能确定呢?

我们靠政府提供的费用把丹瑟葬在一个福利公墓。三天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那么,谁会发明时间机器呢?

我和丽莎一直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70年代末,她回学校念书,读了MBA,又上了法学院。我觉得她有过一段婚姻。有几年,我们还互寄圣诞贺卡,后来就没了她的消息。又过了几年,我收到一封她的来信。她说她终于能够原谅我造成了丹瑟的死亡。

时间旅行受到两种限制:能量守恒和因果关系。回到过去所使用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并且由于狄拉克海上的涟漪只能逆向扩散,因此传输只能通向过去。为了保持现在的能量守恒,被传输回过去的物品必须分秒不差地返回离开的时刻;因果原则确保了回到过去做出的任何行为不会改变现在。举个例子,要是你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父亲呢?

那是冷飕飕、雾蒙蒙的2月,但我知道我能在1965年找到温暖。涟漪聚拢。

他死于1969年2月8日,同月,“国王理查德”大骗子尼克松和他的傻瓜同僚斯皮罗上台,一年后,肯特州立大学枪击惨案、阿尔塔蒙特音乐节惨案和柬埔寨的那场秘密战争缓缓地扼杀了那个美好的夏天。他死了,对此我无能为力。他最后一次死的时候,我把他拽去医院,在医院里大吵大闹,终于说服医院让他入院接受检查,虽然他看起来没有哪儿不对劲。通过X光、动脉造影片和放射性示踪剂,医生们发现他的大脑里有初始气泡;他们让他吃药,剃光他美丽的棕色长发,给他做手术,切掉有问题的毛细血管并结扎好。我坐在病房里,握着他的手,这时麻醉药效已经退去。他的双眼下方有大块紫斑,他紧握我的手,睁着眼睛默默发呆。不管是不是探视时间,我都不理会医护人员的驱赶。他就那样睁着眼睛。在黎明到来前的灰暗时光中,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离开了人世。我什么也做不了。

听众可能提出的问题

我再次回到1965年,这个固定的时间点在我混乱的时间线中有着奇异的吸引力。我已游荡多年,遇见过无数人,但丹尼尔·瑞尼恩——丹瑟——是唯一一个真正头脑清醒的人。他有着温柔、从容的笑颜,有一把破旧的二手吉他,还有够我学一百世的智慧。我认识正值好时光的他,也认识困境中的他,我们曾在夏日里无比确信晴天会持续一千年,也曾在冬日的暴风雪中任飘雪在头顶越堆越高。开心时,我们把玫瑰花装进枪筒里,我们横躺在暴乱中的城市街道上,并且毫发无损。他死时,我陪在他身边,一次,两次,一百次。

(守旧的老教授)问:在我看来,你假设的时空跳跃违反了物质/能量守恒定律。举个例子,当某个物体被传输到过去时,一定重量的物体将从现在的时空里消失,这明显违反了守恒定律。

我的时间机器就是基于此原理运转的。

(我)回答:因为这个物体会返回到离开时的那一刻,所以现在的物质是持续存在的。

没多久,又来了无数客人。“没问题。”前台胸有成竹地说。他把一号房的住客移到二号房,把二号房的住客移到四号房,把三号房的住客移到六号房,以此类推。嘭!空出无数房间来。

问:好吧。可是,物体到达过去呢?不也违反了守恒定律吗?

教超限数学的教授以前常跟我们讲一个关于酒店的故事,那家酒店有无数房间。一天,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又来了一个客人。“没问题。”前台说。他把一号房的住客移到二号房,把二号房的住客移到三号房,以此类推。嘭!空出一间房来。

答:并没有。整个过程所需的能量来自狄拉克海,我发表在《物理评论》上的论文详细解释了其中的原理。当这个物体返回到“未来”时,那部分能量会重归于狄拉克海。

有一次,我试着跳回到一亿年前,回到白垩纪,去看恐龙。所有图画书都告诉我们,这一时期的地球表面遍布恐龙。我在沼泽里游荡了三天——穿着我的粗花呢西服套装——连一头比短腿猎犬大的恐龙也没看见。那家伙——某种兽脚类恐龙,我也不知道是哪一种——一闻到我的气味就逃之夭夭了。真扫兴。

(年轻热情的物理学家)问:海森堡测不准原理会限制在过去待的时长吗?

4)回到过去所做的任何事都不会改变现在。

答:好问题。答案是:会。但由于我们是从数量无限的粒子中借取微不足道的能量,所以在过去待的时长也可以很随意。唯一的限制是,你离开过去的时间,必须早于你从现在离开的时间。

3)过去的物体不可能被带到现在。

按计划,我将在半小时后做论文报告,这篇论文将使我与牛顿、伽利略和狄拉克齐名。我今年二十八岁,狄拉克也是在这个年龄发表了他的理论。我是一根火把,即将点燃世界。我在酒店房间里紧张地排练演讲词。电视机顶上有一瓶隔夜可乐,是我的一名研究生留下来的,我拿起来喝了一大口。电视上叽里呱啦地播报着晚间新闻,但我没听进去。

2)被传输的物体会回到离开时的时间和地点。

我从始至终也没发表那段讲话。酒店已经燃起来,死亡的命运不可改变。我对着镜子检查自己的仪容,领带整齐,我走向房门。门把手热乎乎的。我打开门,外面是一片火海。火焰像饿龙扑食般从门口喷涌进来。我一边踉跄着退回屋里,一边惊讶又陶醉地盯着这片燃烧的场景。

1)时间旅行只能通往过去。

酒店某处传来尖叫声,我立刻清醒过来。我在三十楼,无路可逃。我想到了我的机器。我穿过房间,打开装着时间机器的箱子。我精准快速地将伦塞尔兹线圈拿出来,绕在自己身上。火势已经蔓延到地毯,一片火海切断了我所有的逃生之路。为了避免被热空气窒息,我屏住呼吸,在键盘上敲出一个词目,一头扎进时间长河中。

时间旅行的理论与实践笔记

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一刻。当我按下最后一个键时,空气里的烟呛得人几乎无法呼吸。那时,我还有三十秒的命。这些年来,我的余生一点一点被消耗到只剩十秒左右。

我回到熊熊燃烧的房间里,火焰吞噬着我,热浪滔天,让人无法忍受。我倒抽了一口气——这是个错误——然后猛敲键盘。

我活在借来的时间中。也许我们所有人都是。但我知道这笔账会在何时何地到期。

我从藏身处看见他从电梯中走出来。这个男人神经紧绷,瘦得像吃不饱饭似的,留着一头稀疏的金发,身穿白色无袖T恤。他打量了一下大厅四周,没看见我藏在门卫的小屋里。他的两只胳膊下各夹着一罐两加仑的汽油,两只手上也各拎一罐。他放下其中三罐汽油,把最后一罐上下倒转,在大厅中边走边洒下刺鼻的汽油。他面无表情。当他开始倒第二罐汽油时,我觉得差不多是时候了。等他再次经过我藏身的地方,我抡起扳手狠狠砸在他头上,并叫来酒店保安。之后,我回到小屋里,任时间的涟漪汇聚。

丹瑟死于1969年2月9日。那天天色昏沉、雾霭蒙蒙。早上,他说他头痛。这可不正常,因为丹瑟从来不头痛。我们决定在雾中散会儿步。景色很美,仿佛我们独自身处无定形的奇异世界中。我把丹瑟头痛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我站在海边公园里透过重重大雾看见他跌倒了,这才想起来。救护车还没到,他就死了。他死去时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我一直没读懂那个微笑。也许是因为疼痛消失,所以他露出笑容。

他是正确的,比他自己能想到的更加正确。曾经,我也是个忙碌专注、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曾经,我也是个才华横溢、有雄心壮志的人。那时,我二十八岁,做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现。

两天后,丽莎自杀了。

“因为他们被困在时间的幻觉中。”丹瑟说。他躺在地上吹了个肥皂泡泡,一头棕色长发向后散开,那个年代任何超过耳朵的发型都叫长发。一阵微风将肥皂泡吹下山丘,吹进人潮中。行人不约而同地忽视了它。“他们坚信自己所做的事对于达成某个未来的目标至关重要。”肥皂泡撞上一个公文包,破裂了,丹瑟又吹了一个。“你和我,我俩知道那是多么荒谬的幻觉。事实是,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有现在,永恒的现在。”

你们这些普通人,你们有机会改变未来。你们可以抚育孩子、写小说、签署请愿书、发明新机器、参加鸡尾酒酒会、竞选总统。你们所做的一切都会影响未来。而我无论做什么,都对未来没有丝毫影响。对我而言,要影响未来为时已晚。我的一举一动已经书写在时间长河中。既然不会造成影响,那我就没有责任。我做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这是1965年6月8日的旧金山。暖暖的微风拂动长满蒲公英的草坪,朵朵白云呈现出各种奇妙怪异的形状,令人赏心悦目。然而,几乎无人驻足观赏。人们行色匆匆、勤勉专注,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够忙碌,就一定是重要人物。“他们太匆忙了,”我说,“为什么他们不放慢脚步,坐下来,享受时光?”

我第一次躲避大火回到过去时,就尝试了所有办法去改变未来。我阻止过纵火者,和市长争论过,我甚至到自己的住处去告诉自己不要参加那场大会。

当我抵达时,涟漪从广袤无垠的海洋中涌来,汇聚成此刻。

但这不是时间运转的方式。无论我做什么,找地方长官谈话或者炸掉那家酒店,当我回到那个关键时刻——现在,我的命运,我离开的那一刻——无论我从哪个时间点消失,最后都会回到那个酒店房间,大火离我愈来愈近。我的生命还剩大约十秒钟。每次我跳进狄拉克海中,我在过去所做的一切改变都会消失。有时我假装自己在过去做出的改变会创造出新的未来,然而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当我回到现在时,波浪汇聚激起的涟漪抹掉了所有改变,就像课后擦黑板一样。

现在的我对时间有了更多了解,知道我们错在哪儿了。当时我们没想到把摄像机和闹钟一起放在屋里,拍下机器从未来到达过去时的样子。现在在我看来显而易见的错误,在当时却没有那么明显。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面对我的命运。但此刻,我活在过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美好。你要逐渐习惯的是,你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对这个世界有任何影响。这让你感到自由。我到过许多无人涉足过的地方,见过许多在世者没见过的东西。当然,我已经放弃了物理研究。因为我的所有发现都无法越过圣克鲁兹的那个致命夜晚而流传下去。也许换作别人会继续研究,只为享受纯粹的知识乐趣。对我而言,已经没有意义。

第一次试验我发明的机器时,我们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悖论。在一间无窗的实验室里,我们用胶带在水泥地板上贴了个“十”字,把闹钟放在这个标记上,然后锁上门。一小时后,我们回来拿开闹钟,把试验机器搬进实验室,把一台超8摄像机放在线圈中间。我调整摄像头对准“十”字标记,我的一个研究生在机器中输入程序指令,将摄像机送到半小时前,摄像机在过去待五分钟,再被传送回来。眨眼间,摄像机去了又回,就像从未离开过。我们冲洗出胶卷,照片上闹钟显示的时间是我们给摄像机装上胶卷的半小时前。我们成功打开了通往过去的大门,高举咖啡和香槟热烈庆祝。

但补偿还是有的。每次我回到那个酒店房间,除了记忆,一切都没变。我又回到二十八岁,又穿着同一身三件套,嘴里又隐约残留着走了味的可乐的味道。我每次回来就会用掉一点点时间。终有一天,时间会一点不剩。

当我离开时,涟漪向外无限扩散,像波浪正抹掉被遗忘的旅行者的脚印。

丹瑟也永远不会死。我不会让他死。每到那个最后的2月清晨,丹瑟死的那天,我就会重新回到1965年,回到那个完美的6月。他不认识我,他从不认识我。但我们在那个小山丘相遇,我们是仅有的两个愿意无所事事、享受终日的人。他躺在地上,随意地拨弄着吉他弦,一边吹泡泡,一边盯着白云在蓝天上飘过。过一会儿,我会向他介绍丽莎。丽莎也不认识我们,但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

死亡如巨浪般缓缓向我涌来,气势雄浑,不可阻挡。我逃走了,然而这也许毫无意义。

“时间,”我躺在山丘上的公园里,对丹瑟说,“时间很多。”

杰弗里·A. 兰迪斯是美国宇航局的科学家,大家稍后还会在这套年鉴中读到他的另一部作品《剑鱼虫洞的故事》。兰迪斯的小说处女作《火星穿越》由托尔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获得了轨迹奖。他的中篇小说《镜中人》(2009)也荣获了“《类比》分析实验室奖”。短篇小说集《冲击参数》由金狮鹫出版社于2001年出版。他2010年发表的中短篇小说《云国之主》荣获西奥多·斯特金纪念奖的最佳科幻短篇奖。《狄拉克海上的涟漪》于1988年首次发表于《阿西莫夫科幻杂志》,并拿下1989年星云奖的最佳短篇奖。

“时间一直在那儿。”他说。

孟捷/译

【注释】

杰弗里·A. 兰迪斯/著

[1] 美国著名的嬉皮士圣地,位于旧金山,以海特街与阿什伯理街街口为中心向外延伸的几条街区,统称为海特-阿什伯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