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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泪眼 第27节

波波面前的酒早已喝光,她要的是红玫瑰新推出的一种“黑夜毒药”,口感很烈,喝下去却很过瘾,能让你抛开所有的烦恼,一门心思坠到这个夜里。

红玫瑰的灯光又换了一种,半月前老板请来几位上海的设计师,将这儿的布局和灯光做了适当的调整,并摆放了一些形状怪异的植物,总体讲,这儿更加时尚更吸引客人了。独处在一隅,你的目光冷不丁会被某个象征物捉住,思想便随了象征物的寓意,慢慢坠下去,坠到一口很深的井里。人的思想其实是系着绳子的,它被某个站在远处的人牵着,没有谁能永远地驾控住自己,有时候左右你的,往往是黑夜里那只手。

夜。

涛涛的黄河,会让所有的人感到渺小,其实还不只是渺小,大自然带给人的冲击,有时是很震撼的。马才忽然间生出一股绝望。

更多的时候,波波的记忆里是没有夜的,夜被众多的东西瓦解着,支离破碎,如同一只打碎了的陶罐,再也粘合不起来。碎片发出的那种陈旧的光,就是她对夜的记忆。记忆里唯一能警醒她的,便是林伯的目光。可惜林伯死了,再也不可能用那种目光抚摸她。

沿着一条坑坑洼洼的小道,马才走出出租区,看到出租区外拔地而起的高楼,他的心情才转过来。我不该泄气的,我会找到好的办法,他这么跟自己打气。等他站到黄河岸边时,心境就成了另番样子。

林星的恶作剧再一次将她推向死地,太可恶了,波波至今仍是冷汗未干,不过她用不着害怕了,怕这个词,从林星打进第二个电话后便随同她身体里另一些优秀的物质一同死去。她只是抖,为自己抖,为林星抖,为林伯甩给她的这个残局抖。

马才被刘莹骇了一下:“谈什么也行,我想我们该好好设计一下。”马才用了我们这个词,而且用得很自然。刘莹收回目光,而且再也不打算理马才。马才在狭窄的院子里空站了一会,他发现西北的太阳很灼人,他已好久没让这么恶毒的太阳伤过了。马才孤独地走出小院,破落的外滩发散出一股颓败的气息,这气息很自然地跟他内心的某种东西汇合,搅得他难受。站在破砖烂瓦之间,马才再一次想到自己的人生,他发现眼前的一切就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其实他的人生要比这破烂的外滩还要糟糕,还要失败。马才叹出一口灰暗的气,他搞不清自己为啥会突然生出这么荒诞的感觉,这种人跟景意外地重合让他顿生某种宿命,马才害怕宿命,尤其水粒儿死后。

“波波,知道么,是你把我一步步推向罪恶,我现在无可救药,不过你得陪着我,一同玩下去。”那个阴雨凄靡的下午,林星就用这样的话公开了她们之间的仇恨。

“谈什么?”刘莹忽然抬起头。

仇恨竟是这样一种东西,种起来一点都察觉不到,等它反咬你时,才发现它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横阻在你眼前,甚至把根须盘植到你的心田。

刘莹已开始着手做饭。“去外面吃吧,我请客。”马才说。刘莹没理他,她的手在机械地择菜,人好像沉浸在别的事儿里。“去外面吃吧刘莹,我们可以好好谈一谈。”马才又说。

波波招招手,年轻漂亮涂着淡蓝嘴唇的服务生精灵一样飞过来,准确地递给她一杯更烈的酒。波波一开始还发闷,为什么要涂成淡蓝色呢,换成别的不是更好?后来她恍然明白,这样的灯光,这样的气氛,只有淡蓝才能让人一眼望见他,也只有淡蓝才能将男人的唇跟女人的唇分别开。淡蓝在这儿还有另一层象征,这些服务生只提供最一般也最周到的服务,他不会跟你去,也别指望他带给你更多。

他们俩到底啥关系?这两天马才忍不住要想这个问题,这问题令他很不舒服。马才决然没想到,刘征身边会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女人,不仅漂亮,还年轻,还可人。一个潦倒到如此份上的穷酸文人,有什么理由获得这份艳遇呢?是的,艳遇,马才按自己的逻辑很自然地就将刘莹跟刘征想到了那层关系上。这女人真是太乖巧了,刘征近乎就是她的神。马才控制不住地就想起了水粒儿,想起了跟水粒儿的那段美好而又烦恼的日子。这么一想,马才就有点恓惶,就有点被岁月欺负了的委屈。他再一次将目光伸出去,伸到对面小屋里刘莹的身上。今天的刘莹似乎比两天前刚见到时还要动人,两天前他旅途太劳累了,男人在过度劳累时看到的美人是会打折扣的,这是马才的经验。马才静静地盯着刘莹看了会,越看越觉有种味道在里面,什么味道呢?他调动起所有关于女人的经验,还是想不出一个形象的词,最后他才明白,这些年他虽是在女人堆里扎猛子,但那都是些残花败柳,是拿生命赌气或是挥霍的女人,再就是像波波那样挣扎在痛和欲边缘的女人,如刘莹这般勃勃向上横溢着生命芬芳味儿的,他真是久违了。马才忍不住走出门,他想不通这两人为啥要分开住,如果是他早就一起住了。还是内地人落后,他这么想,又觉这两人可能在给他演一场戏,一场关于纯洁的戏。

波波将目光移开,她看到另一种颜色的男人。

“死不了。”刘莹猛地甩下一句,走了。

颜色?这个城市什么时候学会了以颜色划分人群,又什么时候给这些颜色附加了这么多不同的意味?波波摇摇头,她搞不懂,搞不懂的事太多,比如现在,她算白领还是算幽灵,她是跑来寻找安慰还是寻找毁灭?

“他没事吧?”马才将目光投向呆坐着的刘莹,问。

有个男人走过来,很高,也很有力量,他猎犬一样的鼻子嗅了嗅,从波波这儿嗅到一股气息,移了几步,坦然地坐下:“请我喝一杯?”

刘征的脸色哗就暗下去,每一次稿子寄出去,等于他就把希望放飞在了路上,如今,这希望变成一根根坚硬的鱼刺,卡得他再也说不出话。空气僵了一会儿,刘征起身,谁也不搭理,黯然地出了小院,朝黄河边走去。刘莹显然也是受了刺激,她怎能不受刺激,是她鼓励着刘征一次次把稿件投递出去,又是她一次次拿着失望将刘征本来就脆弱的心再摧残一次。

波波想轰开他,却又下意识地招招手,那位涂着淡蓝色嘴唇的服务生快快走过来,将一杯“你是我的吻”递给男人。

刘征搬到这边后,先后向杂志社投寄了不少稿子,联系地址都是刘莹的。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一篇也没投中。起先收到的信中,还有张铅印的退稿单,眼下连这可怜的一张纸也成了奢侈品。

空气越发迷濛,令人有种昏沉欲死的感觉,眼前的世界渐渐隐去,波波看到另一个世界。男人楚楚的目光中,她的现实在瓦解,在崩溃,她被另一只手牵引着,慢慢走进一片空无里。

“陈旧好,陈旧至少还表明他脚在地上,要都像你那样飞在半空里,才叫人担心哩。”刘莹这话讲得有些不大友好,马才的脸忽然间绿了。刘征刚想遮拦,刘莹道:“你的稿子又退了,这次连铅印的退稿信都没。”

这个晚上,波波是摇坠的,是动荡不安的,也是激烈挣扎着的。乐文,贺小丽,马才,林星,甚至郑化,甚至杨云鹤,这些名字一次次跳出来,又一次次暗灭。她记不清跟高个男人谈了些什么,甚至记不清跟他有没有交谈,总之,这个夜晚让波波混乱了,彻底的混乱。等她像迷途的羔羊被猎手一般的高个男人牵引着,走进他所谓的幸福宫殿时,她的神志才缓缓清醒过来。就在高个男人将她放倒在床上,伸手解衣服的一瞬,她突然大叫了一声。

“怎么能叫吹,刘莹,我这是帮刘征开阔思路。他思想这样陈旧,怎么能写出好东西?”

这声叫把高个男人吓住了,也把波波自己吓住了。

刘莹进来了,刘莹跟马才已算是认识,刘征接他来的那天,刘莹做东请马才吃了顿便饭,算是给他接风。这两天她忙,没怎么搭理马才。“又在吹你的深圳啊。”刘莹道。

她喊出的居然是乐文的名字。

马才正说着的话嘎地结住,嘴张了几张,很是失望地瞪了一眼穷困潦倒的刘征。“算了刘征,我说这些你不会懂,你在内地困久了,思想就成一潭泥水,泥水你懂么?”

乐文,乐文!波波再也不敢迷茫,再也不敢耽搁,逃也似的从高个男人的手掌里脱出来,就往车站跑。

接连两天,马才都在喋喋不休地跟刘征大讲特讲深圳,他的描述里,深圳遍地黄金,仿佛你都不用弯腰捡,就能成百万富翁。刘征听着,起先觉得神秘、冲动,血液往某一个地方奔涌。他真是感叹,人跟人就是不一样,当年跟他差距并不是太大的马才,摇身一变就成了成功的淘金者,而自己,却仍窝在这黄河岸边的矮棚下,天天守着电脑做傻梦。后来马才夸耀得太过分了,刘征忽然就听出破绽:“马才,你这次来,是不是到内地投资啊?”

乐文,我不甘心!

不多时,出租车驶过了黄河铁桥,马才一看前面影影绰绰的民房,出乎本能地喊:“刘作家,你不会住这儿吧?”刘征一脸苦笑,似乎有点对不住这远方来客。

乐文双眼紧闭,昏沉的状态像是他就要死去。

“哪敢,你我多年不见,彼此都有点见生了。我这次来,就是专门帮你开动脑筋,按流行的说法,叫解放思想。”马才一边套近乎,一边使劲动脑子想,怎么能用一两句话将刘征这傻瓜彻底震住。

他已记不清他们将他挪了几次地方,更记不清审问他的人换了几茬,他们这样做到底为了什么,我难道真是罪该如此?躺在招待所有点泛潮的床上,乐文的心情如死灰一般,再也跳动不起火苗了。

“大作家?马才,你是不是看着我窝囊,故意跑来气我的?”

这中间他想了很多,包括心爱的女儿。真是可怕得很,很长的日子里,乐文居然记不起女儿乐乐的模样,甚至记不起她多大岁数。那个可怕的黄昏夺走了他的宝贝乐乐,也夺走了他思念女儿的权力。是的,并不是所有的父亲都有权力去怀念自己的女儿,这点上他几乎默认司雪的看法,他是刽子手,是他亲手谋害了女儿乐乐。

“我这人,废人一个,到哪也养不活自己。”刘征突然就有一层伤感,这伤感是马才的气势引出来的。马才窥了刘征一眼,心里越发踏实,亲热地拍拍刘征的肩:“说说,兄弟,这些年怎么样,一定成大作家了吧?”

买啥不好呢,为什么偏就要买给她摩托车?乐文真是想不清楚,很多事他都想不清楚。按说孩子骑摩托车危险,这样的道理他应该懂,再说家离学校近,孩子也没必要骑车去上学。可咋就买给她了呢?想着想着,脑子里突然跳出一幅画,某座小城的街道上,晚霞泼墨一样盛开,一阵风吹过,他看到闪电般划过街道的波波。红衣,摩托车,美女,街道……这幅图画就以永恒的方式定格在了他心中,成了他这生无法摧毁的一个审美情结。

马才嘿嘿笑笑,做出一个默认的表情。“刘征不是我说你,你要是去那边,比我还发。”

我是在复制那一幕。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这一生是混乱的,无序的,是活在臆想状态的。“你像一片云彩,始终漂浮在我的想像里。”他记起波波说过的话,同样的话乡下女孩刘莹好像也说过。“你比世俗者清醒,你比清醒者糊涂,不过细想起来,你是一个没有优点却很好玩的男人。”

“马才,这些年混得不错啊,发了,我一看你就发了。”

我真是那样么?

刘征却觉得马才有点陌生,刘征的印象里,马才还是当年那个喜欢冲动热情有余耐力不足的家伙,他最赞赏的,便是马才敢跟任何人叫板,包括顶头上司,那个总是把下级不当人的自以为是的老家伙,当然也包括妻子。在白银,也只有马才这样的人敢冲出婚姻的牢笼,去奔爱情,他刘征就没这个能耐,到现在还被老婆拿一条铁链拴着。

算了,不想了,什么也不想了。乐文现在抱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混帐心理,该说的我都说了,该交待的我也全交待了,钱我是拿了,也花了,爱怎么办,随你们!

刘征不一般,马才的印象里,刘征不但纯洁,而且迂腐,这点正是他怀念刘征的理由。当年跟水粒儿的事败露后,全白银都在拿他当敌人,能站出来替他说话的,就一个刘征。“马才,我能理解,这是爱情,爱情是最最崇高的,也是最最值得我们拿生命去捍卫的。逃吧,马才,逃到爱情里去。”听听,拿生命捍卫,这话说得多伟大多感动人心啊。马才有时候想起来,还是忍不住要为这句话感动一会儿,但仅仅一会儿,马才就认为刘征说得太过偏激了,拿生命捍卫,他自己怎么不走出那一步?

杀人不过头点地,他突然间就豪迈起来。

当年在白银,因为水粒儿,马才把所有的关系都给惹翻了,他现在好不后悔,觉得那时真是太年轻,对世事理解得不够深刻。其实犯不着的,现在他这么想。

门开了,屋子里传来脚步声。乐文懒得睁眼,也怕睁眼,他实在不想看到那些怀有敌意的目光,更怕他们审贼一样审问他。就在他打算翻身再睡的空儿,一个声音传来,他的耳朵猛地一震,紧跟着,全身颤栗起来。

马才逃到内地,不会去找别人,也没别人可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