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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好孩子与熊孩子之间

爱上阅读

虽然我的课堂表现经常透露出一股"学渣"气质,引发老师的怒吼,也让家长气急败坏,但是我的学习成绩始终不错。慢慢地我发现,学校的功课对于我来说,只花去我三分之一的精力,吃不饱的感觉有点强烈。

那时打下的良好的数学基础,暗暗奠定了我对计算机的兴趣。

从认大字报开始,我的阅读能力得到了飞速提高。后来我爸又教会了我查字典,这让我的阅读能力如虎添翼。很快,我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儿童读物,我只能把大人的书从书架上取下来读。因此,小小年纪,我读的是《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这种革命书籍,心里装的都是杨子荣智取威虎山的故事。除此之外,《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我也读得昏天黑地。那个时候我年纪太小,不是每个字都能认识,但是我太好奇书里的内容,就连蒙带猜地去读,也能把意思猜个八九不离十。这无意中练就了我"快速阅读"的童子功。

我的学习成绩其实一直不错,但是课堂表现一直好似"学渣",直到遇到宽容大度的王老师,我才感到暂时摆脱了阴影。王芙蓉老师当时教数学,我就暗下决心一定学好数学。在我爸的帮助下,我当时对数学应用题分类学习得极好,和差问题、和倍问题、归总问题,我都烂熟于心,每次解题都解得飞快。想一想,那是一个没有快乐教学理念的年代,但是王芙蓉老师的宽容,没有压制我的另类个性,也没助长我的叛逆。

小学三年级,那爱扔粉笔头的老师在班上读了几则成语故事。我觉得这些故事太有意思了,回家就让父母给我买几本成语故事书反复读。小的时候,记住了故事,忘记了道理。而事到如今,反而是故事里的道理不断地在脑海里跳进跳出。我至今有时依然拿寓言故事给创业者讲道理:很多人创业一次成功了,但是第二次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按照原来的方法来,这不就是守株待兔吗?有的人创业的大方向不对,还说自己有很多钱,要接着往里砸,这不就是典型的南辕北辙吗?

师生之间,因为交换作品这件事,变得格外亲密。

小学三、四年级时,我的美术老师很喜欢我,让我做她的小帮手。有一天,她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到学校的图书室整理图书。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我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各种从国外翻译而来的儿童读物,这让我乐不思蜀。我分秒必争地读书,读到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如痴如醉的幸福感充满整个身心。

知道我喜欢画画后,王芙蓉老师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有一天,她把我喊到办公室去观赏她自己的作品。我记得那是一个扇面,上面是毛笔画的梅兰竹菊,旁边还有王老师用毛笔题的字。"你看我画得怎么样?"王老师竟然邀请我来品评她的作品。我抓住扇子不肯放下,说:"王老师,原来你也喜欢画画呀!"

我正是从那时候开始接触外国小说的。那种新奇的写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第一次读到了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自此对外国作品的语言很着迷。那是一个少年历险的故事,充满了魔幻色彩的内容,跌宕起伏的语感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又遥远的国度。

下了课,我没有遭到怒斥,也没有受到气急败坏的指责。相反,我得到的是朋友般的询问。王老师用清脆的普通话问我:"周鸿祎,你在画什么?"我说:"我在画马。"王老师饶有兴趣地拿起我的画本一边看一边点评:"没有想到,你画得还真不错。"她甚至还问我能不能就这样连着画出100匹小马,后来我真的画了。

十八世纪的英国少年吉姆得到一张传说的藏宝图,于是组织了探险队前往金银岛,而同行者因为轻信,纠集了一批海盗与之同行。因此,伊斯班袅拉号一起航,就注定是一场不一样的危险旅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就是画画。上小学五年级时,我依然是每节课只能集中精力20分钟听课,之后的25分钟基本都在走神当中度过。后来,我穷极无聊,开始在作业本上画画打发时间。我从小虽然没有受到美术方面的专业训练,但是特别喜欢画。小时候,父母看我哭闹不停,终极解决方案基本上就是递给我一本本子、一支笔让我画画,这能让我彻底安静下来。上五年级时,我坐在教室前排,上课一半的时间都是在本子上画画,这让王芙蓉老师尽收眼底。

冒险、闯荡、藏宝、以正压邪,这些情节描写突破了我对阅读的旧有认知。这种写给孩子的语言,让我停不下来。本来我就与现实世界有点格格不入,阅读又提供给我一个逃离现实的通道。我在另外那颗小星球上逍遥自在,得心应手。

小学五年级,我们班换了一个真正纵容另类孩子的老师,她叫王芙蓉。她个子不高,脸很圆,很年轻。在我的印象中,她的普通话格外标准,声音又脆又清晰。另外,她的态度比较温柔,完全不是对学生那一套霸道蛮横的作风,无论对"学霸"还是"学渣",王芙蓉老师都一视同仁。她没有怒吼,只有宽容以待。这让我完全放下了对抗,第一次走上了和这个教育体制握手言和的道路。

我很容易将文字描述自动形象化,本来是阅读文字,但我的眼前却自动播放着一幕一幕的小电影,出神入化。我的发散性思维让我在阅读中自动生成了很多画面,在我的整个阅读过程中自动播放。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后来我经常感觉脑子里好像有两三个CPU在运转,会有硬件过热的感觉。这个时候,我经常感觉脑子就要爆炸了。

老师看过了猪头画,不但怒吼,还用教鞭打了我的头。这种体罚让我非常不服气。于是,我等同学都放学回家后,重新翻入了校园。我走进教室,把教鞭掰成了两截,再用胶水马马虎虎地粘了一下。这让教鞭的外表看上去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已经变得非常脆弱。等我完成了这一切,再从校园的墙头翻了出去。果不其然,第二天,老师再用教鞭的时候,稍微在空中一用力,教鞭就突然在空中解体了。教室里又是一片炸锅似的笑声。我到今天也不知道,我骨子里那藐视权威的劲头是从何而来,完全不输今天的"90后"。

《金银岛》在一段时间内激发了我探险的欲望。回到现实世界,"去探险"成了我的口头禅。然而70年代到处破败荒凉,让我无险可探。家附近盖起了新的居民楼,我就带着小分队去楼房里看看每一家的格局,研究一下房子的不同户型。在居民楼前有一片竹林,我就和同学一起钻到竹海里,去寻找所谓的"宝藏"。我把在居民小区的每一次溜达,都想象成一场去远方的刺激旅行。

小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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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热爱阅读

小学时期的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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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在河边

这个老师有一个习惯,就是经常看谁不顺眼,就把粉笔丢过去,因此各色的粉笔头经常在教室里乱飞。我不但被粉笔扔,还经常被尺子打。有一次,老师把我的头打出了一个大包,我气不过,就开始画漫画丑化他。我画画其实一直还不错,虽然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但兴趣浓厚,属于无师自通型的。我利用一点小天赋把老师画成猪头的样子,栩栩如生,然后把本子传给全班同学,同学们被逗得前仰后合,笑声不止。不过第二天就有人把这事告诉了老师,直接导致老师怒吼:"周鸿祎,我要把你赶出少先队!"我觉得好委屈,这事儿不应该是同学之间取笑老师的秘密吗?大家应该心照不宣地保守这个秘密,怎么马上就有人告老师了呢?我后来发现自己从小就不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不知道怎么讨好老师和领导。

确实,我永远和正统的教育体制是一对欢喜冤家,你很难说清我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今天回想起来,一部分的我很适合应试这个教育系统,学习对我来说非常轻松,往往是我看上去双目无光、吊儿郎当,但是成绩一出来,都是名列前茅;而另一部分的我难以和这个教育系统相融合。在这个圈子里,我显然是个异类。

上课说话、做小动作不在话下;被老师点名字、叫到教室前面罚站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我被拎起来罚站,我不但没有变得安分,反而站在教室前面面对全班同学做鬼脸,继续表演。教室不但没有安静下来,同学们还被我逗得哈哈大笑。课堂秩序彻底乱了。老师连课也上不下去,只好把我拉到办公室,给我一本练习册让我全部做完。

从小学开始的阅读让我如同置身于一个奇异星球。阅读的好处是增进了认知,坏处是助长了性格里的孤傲。但是阅读习惯的一个重要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就是,它让我日后步入理工男的逻辑世界时,却依然拥有人文学科的视野。后来我一路创业,在计算机互联网行业里工作,20年来经手的工程师、程序员不计其数。我发现,单纯的理工男经常缺乏基本的人文认知,就算技术再好也有软肋。

就这样,我在郑州的小学生活正式开始了。我爸低调谨慎、远离是非的性格完全没有遗传给我。我过剩的精力无处挥洒,顽皮的性子自此发扬光大。我成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异类分子,自由散漫的我成了老师的心腹大患。搁在今天,我可能会被定义成一个标准的熊孩子。

文字素养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文字不好,你没有办法写出一份漂亮的商业计划书,前言不搭后语而经常错失投资人;文字不好,你没有办法成为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因为你没有办法精准地描述出产品的功能,打动不了用户;文字不好,你不能和竞争对手在公开领域沟通,做不出好的PR(网页级别),甚至连打场口水仗都赢不了。

我本来在驻马店的小学跳级到了三年级,因此也去参加黄河路三小三年级的考试。所有的考试都过了,但是老师看我个子太小,身材瘦弱,怕我在三年级跟不上,坚持让我从二年级开始上。本来我在驻马店是跳级生,现在要被迫蹲回一级,这个决定让我很不高兴。那一天,当我的老师和我的爸爸在讨论把我放在二年级哪个班时,我抗议般吐出了三个字----我、都、会。我的老师和爸爸看了一下我,觉得这小孩真好玩,便一起哈哈大笑。一个小孩的心事就这样被笑声淹没了。不服的情绪,成了小学生活开始的记忆。

多年以后,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风靡一时,里面乔布斯提到了类似的观点。乔布斯说:"我小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人文学科的人,但我喜欢电子设备。然后我看到了我的偶像之一,宝丽来的创始人埃德温·兰德说的一些话,是关于既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的,于是我决定,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70年代黄河路以北就是一片广阔麦地。一到夏天,麦浪翻滚,蚊虫很多。它们大批量地藏匿在讲台下方。老师一上台,蚊子们就开始群体出动,然后疯狂地兴风作浪,这经常对教学造成很大的困扰,也把我叮得浑身是包。学校是一座二层小楼,基础设施一直不好,晚上只有一楼有灯。到了五年级,教学楼的二楼才装上电灯。

这样的观点让写过《史蒂夫·乔布斯传》《富兰克林传》以及《爱因斯坦传》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也深表赞同,他说,写了这么多的传记之后,"最让我感兴趣的话题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人身上集合了人文和科学的天赋后所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我相信这种创造力也是在21世纪建立创新型经济的关键因素"。

测绘局就在郑州市黄河路8号,我家在测绘局的家属院,我便就近上了与家属院一街之隔的黄河路第三小学。这所学校在郑州市金水区的黄河路以北,红旗路和政六街的交界口。1977年,这是一所普普通通的小学,直到今天,它仍拥有一个既不张扬也不高调的门口,如果稍不注意,很容易因为和当街的各类超市、小餐馆混淆而错过。学校门口的上空,几截黑色的电线拦截在空中,分割了人们的视线。

经过多年的揣摩和感受,加上我后来多年在互联网领域创业的经验,我对这种描述感同身受。

就在这个时候,爸妈的工作终于也迎来了调动的契机。20世纪70年代国家测绘局一度撤销,所有工作人员都解散了。父母从测绘队分别去了建筑公司和制药厂当工人。到了1973年,国务院下文恢复了测绘局,但是各个省建立测绘局一直等到了1976年。等到各省恢复建局后,我父母也调动到了位于郑州市的河南省测绘局,干回了测绘老本行。随着父母工作的调动,我们一家人也因此搬到郑州市生活,我也顺其自然地转到了郑州上小学。

回想童年时代,调皮捣蛋爱挑事和海量阅读爱文章,看上去格格不入的两件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在我身上。听上去有点分裂,但是我自己乐在其中。这矛盾的我,就是我成长中典型的样子。

搬到郑州

拿着玩具枪打来打去的年代过去了,我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刚开始上的是一所大院里的子弟小学。这个小学只有一个女老师,一个年轻的知识青年包揽了所有的科目。不但教语文、数学这样的主课,连音乐、美术、体育这样的科目也包圆了。这怎么可能教得好呢?上了一年学,我感觉一切太简单,就跳到三年级,但是我的父母开始意识到这样的教学方式只能是"毁人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