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不掉的母爱
1.是传记,不是故事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有不同。
有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高潮迭起,引人入胜;有的故事平淡,无波无澜,枯燥乏味;有的故事幽默,诙谐有趣,叫人发笑,读后却不能给人留下什么;有的故事严肃,寓意深刻,隽永深沉,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这里要叙述的,是季羡林的故事。这些故事是季羡林一生的足迹,没有任何虚构,完全出自于真实,因此,与其说是故事,还不如把它叫做传记。
怎么来看季羡林的故事呢?
季羡林自己说,自己的一生“没有大激荡,没有大震动,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的经历”。他自己认为,自己的生活,包括治学经验,都是卑之无甚高论的,比较有点价值的,也许是一些近乎怪话的意见。
但是,我们看季羡林的故事,视点截然不同。他丰富的人生经历,是平淡中有传奇,严肃中有幽默,是一个“非凡人”的“非凡经历”。他的一生,历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正好是20世纪的一个缩影。它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本来命中注定要当农民的,然而靠社会的造就,靠自己始终如一的艰苦奋斗,最后成长为一个国内外著名的学术大师的艰难历程。成才后的季羡林,不谋名利,用自己的所学报效祖国、报效人民。他一生重精神轻物质,具有典型的东方文化丰富的内涵。
季羡林的故事给人们一个启示:一个普通工人或农民的儿子,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完全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季羡林把自己最重要的经验压缩成两个字,就是“勤奋”。他经常给自己的学生讲鲁迅讲过的一个笑话:一个江湖郎中在市集上大声吆喝,叫卖治臭虫的妙方。有人出钱买了这个郎中的一个纸卷,它是层层用纸严密裹住的,打开一看,里面写着的妙方只有两个字:勤捉。你说它不对吗?不是,它是完全对的,但是说了等于不说。治学靠勤奋,也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人们都知道,灵感这东西不能说没有,但是,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勤奋出灵感。季羡林的故事,无一不在证明着这样一个真理。
季羡林的故事还给人们另一个启示:一个成了名的人,只有不图私利,勤勤恳恳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尽职尽责,不图回报,才能名垂青史;否则,两眼只盯着钱,争名于朝,逐利于市,即使最终腰缠万贯,也只能是一只空躯壳。所以一个人要把精神世界的超升作为一生永不松懈的奋斗目标。
读季羡林的故事,你会发现,它浓缩的是百年人生,再现的是泰斗风华。
2.命运
当代有很多人热衷于谈命运。
但是,命运到底是有,还是无?是人受命运主宰,还是人能改变命运呢?
有谁真能对此作出回答呢?
孔子,这位齐鲁大地的杰出儿子,就经常矛盾地看待命运。他周游列国,在匡地被困时,明显地表现出相信命运的世界观。面对着困境,孔子相信命运会作出安排,他说:老天若是要消灭文化,那我也不会掌握这些文化了;老天若是不要消灭这些文化,那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司马桓魋要加害于他,他又说:老天造就了我这样的品德,桓魋又能把我怎么样?孔子认为,只有老天是了解他的,所以说:“知我者,其天乎!”这都说明,孔子相信有一个有人格意志的天存在,这个天接近于上帝,能在冥冥中操纵和掌握人类的命运,所以,人不仅要信天,也要信命,因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主张行得通,要听之于命运;主张行不通,也要听之于命运。然而,孔子虽然相信一切都是由天命所决定的,但他并不否定人为努力可以改变命运的安排,因此,人要努力去了解和认识天命,天命并不是绝对不可知的,他自称“五十而知天命”,认为知命对于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作为“至圣先师”的孔子,教给我们的,是对命运的一种矛盾态度。
战国时期山东籍的另一个大思想家,人们把他称之为“亚圣”的孟子,也经常谈命运。在孟子看来,天命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当然也是人类的主宰,人的生死寿夭、富贵贫贱以及仁义礼智的善性,都是天命所赋予的。所以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天命成了最后的决定者,人类所不能为、不能致的一切现象,都可以归之于天命。国君传位给下一代,不是出自于私人的意志,而是出自于天的命令。因此,君臣关系、君民关系都是由天命来决定,而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但是,天不是直接下命令,而是通过行动和事实来显示。那么,人也就可以通过行动和事实来改变命运,所以,孟子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而且,他鼓励人们通过自身,去尽心、知性、知天。可见,孟子对天命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的。他相信命运,但却不放弃个人的主观努力。
中国历史上有的思想家是提倡命定论的,偶因论的倡导者范缜就是著名的代表。范缜是南朝齐梁时河南籍学者,他在南齐竟陵王萧子良西邸,发表反对佛教因果报应的言论,提出了偶因论的思想。因为范缜盛称无佛,反对因果报应,萧子良便质问他:“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范缜的回答是:“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范缜用偶因论驳倒了萧子良的因果报应论,使萧子良无言以对。显然,范缜的偶因论,正是孔子、孟子等儒家天命论的发挥和运用。
如果命定论真能决定人的命运,那么季羡林的命运该是如何呢?
季羡林年轻的时候,曾经相信过命运。在1934年1月24日写成的一篇散文《年》中,在结尾部分说:当我们还没有达到一个目标以前,脚下又正在踏着一块界石的时候,“我们命定的只能向前看,或向后看。向后看,灰蒙蒙,不新奇了。向前看,灰蒙蒙,更不新奇了,然而,我们可以做梦。再要问:我们要做什么样的梦呢?谁知道。——一切都交给命运去安排吧”。但是,后来他对命运的理解似乎更为灵活了,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都有其相通之处了。他说:
缘分一词似乎有点迷信。如果我们换一个词儿,叫做偶然性,似乎就非常妥当了。缘分也罢,偶然性也罢,其背后都有其必然性。
佛家讲因缘,中国老百姓讲缘分。我不是宗教家,但缘分我却是相信的。原因何在呢?原因就是你非信不行。哲学上讲偶然性,你能把偶然性说清楚吗?偶然性其实就是除掉迷信成分的缘分。
这种命运、缘分、偶然性、必然性,被季羡林用几句话就说透了:“按我出生的环境,我本应该终生成为一个贫农。但是造化小儿却偏偏要播弄我,把我播弄成了一个知识分子,从小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中年知识分子,又从中年知识分子把我播弄成一个老知识分子。” 这几句话看来是那么简单,但是,透过季羡林百年的生活历程,我们会看到,一个农民之子、大地之子,是付出了多么艰辛的、始终如一的努力,最后才成为一个名闻遐迩的著名学者的。他的一生,正是凸现了与命运抗争的鲜明主题;他的一生,处处都布满了求索者踽踽前行的足迹。
3.降生
公元1911年,中国农历是辛亥年——猪年。这是中国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清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宣统即位仅三年,便遭到南方各省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激烈反对。这年的春夏之交,两湖地区的革命党人便在积极准备发动推翻满清王朝的武装起义。秋天,起义的条件日臻成熟。9月14日,中部同盟会联合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成立了领导起义的联合指挥部,决定在中秋节(10月6日)这一天发动起义。只是因为准备不足,起义日期被推迟。10月9日,革命军参谋长孙武在汉口配制炸药不慎爆炸,起义机密泄露,孙武受伤住院,革命党人或被捕,或逃离。10月10日清晨,被捕的革命党人彭楚藩、刘复基、杨洪胜惨遭杀害,革命形势极端危急。10月10日晚,武昌城内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等四十多名士兵,打死镇压革命党人的反动军官,占领了楚望台军械库,打响了武昌起义的枪声。之后,各省革命党人纷纷起义响应,到11月下旬,在当时全部二十四个省区中,已有陕西等十四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而独立。东北三省和直隶等十个省区在名义上还属于清政府统辖,在这十个省区中,山东是先宣告独立,后又取消。革命领袖孙中山结束了十六年流亡生活,于1911年12月25日(农历十一月初六)回到上海,1912年元旦,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这一天是农历辛亥年的十一月十三日。
几乎和辛亥革命从准备到发动的同时,在山东西部清平县(今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季姓家庭一个年轻而贫穷的农村妇女,在经历着怀孕的痛苦。这一年闰六月,夏天长得难耐而可怕。就在最热的闰六月初八日,这位农村妇女分娩成功,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这一天是公历1911年8月2日。
男孩出生的这一天,距离辛亥革命爆发的10月10日仅有两个月零八天。而正是由于有了这两个多月的经历,严格说应该是“履历”,季羡林常戏称自己是“满清遗少”。不管怎样,这段履历就使他经历了清朝末年的“末”。但是在当时的临清乡间,人们对这种消息一开始是将信将疑的。他们不知道宣统帝溥仪竟会成为满清王朝的“末代皇帝”。他们甚至对什么是“皇帝”、什么是“朝廷”也并不清楚。因此,乡民们嘴里说起清朝,仍然是肃然起敬地谈论着的北京“朝廷”,而且仿佛皇帝仍然高踞于金銮殿的宝座之上。这也就使小时候的季羡林,并不理解什么是“朝廷”,它是人,还是神?反正是极有权威、极有力量的一种东西。留在他幼小心灵中的清代残影,也不过如此而已。
男孩出生之后十天,叔父家的堂妹紧接着出生,季家是双喜临门,按照当时农村的习惯,男孩被取名为双喜,大名为季宝山。到济南后乳名被简化成喜子,大名改为季羡林。叔父的女儿取名秋妹,这是后话。
季羡林家在官庄村南头。季姓在官庄是小姓,只有几户人家。他们的先祖是春秋时的季文子。官庄周围最大的地方是康庄镇,离官庄很近,是原清平县政府所在地,属原清平县四境中心,地处六路交叉四通八达之衢,是原清平县最富庶的村镇,故名为康庄。而官庄是一个小村,无法与康庄镇相比。季家在官庄又是最贫穷的,用官庄村民们的话来说,连贫农都不是,其地位远在贫农之下。
季羡林的祖父,名字怪怪的,叫季老苔。季老苔兄弟三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足不出县,从来没有离开过清平农村。
过去,在山东农村,为了显示一个家族的势力,往往用大排行。季老苔是官庄的小姓人家,更要借助大排行,以壮自己家族的声势。他兄弟三人共生下十一个儿子,这十一个第二代后辈就实行大排行。季老苔膝下有三子,老大季嗣廉,就是季羡林的生父,在大排行中行七。老二季嗣诚,是季羡林的叔父,在大排行中行九。老三行十一,生下不久,就因为实在无法养活而送了人,连名字还没来得及起,就跟着来领养的人姓了刁。十一个兄弟中的其他六人,则因为家贫而被迫下了关东,后来他们都客死在东北,再也没有返回故乡。
季老苔虽非出身于书香门第,但对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还是颇为了解的。他为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嗣廉、嗣诚,正体现了儒家的道统,也表示出让自己的儿子接续道统的殷殷之心。只是名字虽然起得响亮,但两个孩子命苦,只得生活在官庄的小天地里,无法沾上高雅文化的光。因为家里穷,他们俩经常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肚子里咕咕叫的滋味实在难受,便到村南口大户人家的枣树林子里,捡一些掉在地上的烂枣充饥。
季老苔夫妇年龄还不到五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剩下两个儿子,孤苦伶仃,只得寄人篱下。去捡掉在地上的烂枣,就更成为家常便饭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季羡林的父亲和叔父渐渐长大,而日子越发难以忍受。兄弟俩一商量,何不到外头去闯荡一下世界呢?
4.季家的第一个“偶然”
出去闯荡要有路费,可穷得连饭都吃不饱,到哪儿去弄路费呢?
听人说,离清平县最近的大城市是山东省首府济南,那里或许能给人一条活路,而且去济南也是花路费最少的。对,就去济南!
从清平到济南也就有一百多公里旱路,又是一马平川,没有什么难走的山路,兄弟俩几乎没费多大劲,便来到了济南。
可到了济南,问题就来了。两个毛头毛脚的小伙子,纯粹的乡巴佬,到了当时山东最大的城市里,举目无亲,人地两生,也就只有望市兴叹了。他们当时碰到过多少困难,遭受过多少波折,后人谁也不知道。因为碍于面子,父亲和叔父从来也没给孩子们说过。他们觉得太可怕,太悲惨,因此不愿意再揭过去的伤疤,更不愿意让后代人在心中留下那惊心动魄的凄惨阴影。因此这一段历史,对谁也没有讲过。父亲和叔父的善良,于此也可见一斑。
不知熬过了多少个艰难的日子,兄弟俩东奔西跑,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受尽了多少难耐的煎熬。最后,叔父总算在济南立住了脚,虽然哪怕只是像石头缝里的一棵小草,艰难困苦地挣扎着,但总算有了一条生路。为了保险起见,兄弟俩决定,弟弟继续留在济南挣钱,而哥哥则回家务农,弟弟寄点钱接济。
季老苔留下了很少的几亩地,季嗣廉返乡后就靠这一点地来维持生活。生活虽然艰难,但勉强还过得下去。几年后,他娶了媳妇,媳妇姓赵,不是本村的,而是邻村五里长屯的,家境也很穷,连个名字都没起,嫁到季家之后,就成了季赵氏。她后来就是季羡林的母亲。
在济南的季嗣诚,希望有朝一日能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衣锦还乡,也得让乡亲们刮目相看,为自己的祖宗争一口气!但是,偌大个济南,穷人要混出点名堂来,谈何容易!他虽然尽力挣扎,终于还是在济南失了业。没混出名堂来,不能光宗耀祖,有何脸面回故乡见乡亲呢?
在走投无路之时,季嗣诚想起了闯关东的六个弟兄,他们能去,自己何不也去闯一闯呢?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流落到关东,身上一贫如洗,仅剩下了一元钱。可奇迹就发生在这充满希望的一元钱上。他用这一元钱,买了正在东北上市的湖北水灾赈灾奖券。
当奇迹出现时,季嗣诚简直惊呆了。他竟然中了头彩,一下子,3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到了他的手里。
季家没想到在一夜之间成了暴发户。当用小推车推着这些银子兑换成的制钱回到故乡时,兄弟俩那高兴劲,任是什么笔墨都形容不出来。哥哥拿出一部分银子,买了六十亩带水井的地。为了炫耀财富,他还要盖大房子。一时买不到砖头,他性子又急,于是便想出一个点子,诏告全村:谁愿意拆掉自己的房子,把砖卖给他,他可以付高出几十倍的砖钱。
这真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村子里有些农户贪图卖好价钱,拆掉了自己的房子,砖头被用来盖季家的房子。
这是季家祖祖辈辈以来最气派的时候:东、西、北房各五大间,大门朝东,是一个典型的农村三合大院。这个大院和周围的低泥平顶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按照清平的风俗,在北屋正房屋门的东墙壁上,设了神龛,供奉上了宅神。兄弟俩将东屋作为“配房”,不住人,只作储存室用,有谚说:“有钱不住东厢房,冬不暖,夏不凉。”兄弟俩总算争到了一口气,着实感到神气了。
这成为季家第一次出现的“偶然”,意外之财改变了季家的境遇。哥哥继续留在官庄,守住这十五间大房子和六十亩水浇地,而弟弟有了钱,不再回东北,又到自己已经很熟悉的济南府了。
5.好景不长
钱这东西,是个怪物。有时得来容易,失去也容易。西晋隐士鲁褒说,一旦有了钱,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有“达穷开塞,振贫济乏”的神功,“穷者能使通达,富者能使温暖,贫者能使勇悍”。有了钱,就有了神物,无位而尊,无势而热,宾客辐辏,门常如市。而一旦失去钱,就会使人落魄。《天方夜谭》中有诗说:
我的钱少了
亲友不睬我
我的钱财多
人人亲近我
几许朋友辈
为钱结交我
一旦金钱尽
朋辈撇开我
中外文化背景有差异,但对钱的重视,竟是这样的一致。难怪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人对钱顶礼膜拜,孜孜以求了。
但是,季嗣廉却不像世人那样对钱重视。他不善于聚敛财富,而是仗义疏财。他属于乡村中朱家、郭解一流的人物。朱家是汉初鲁人,郭解是西汉河内轵县(今河南济源)人,俩人均以“任侠”而闻名于世。朱家与汉高祖同时,当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以侠闻。他“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惟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所以“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郭解则是“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他为人态度温和善良,泛爱众生,帮助和接济陷入穷困潦倒之人,谦虚退让,又不居功自傲。朱家和郭解这般游侠人物,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纳,但当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他俩的事迹在整个鲁西北颇有些影响。季嗣廉虽不能断文识字,但对朱家、郭解故事,却也耳熟能详。他一旦有了钱,便想做这一类游侠式的人物,仗义疏财,忘乎所以。
清平农村有赶集的习惯,一般是五天一个集,没有钱的时候,季嗣廉不敢去赶集,现在手里有了钱,赶集的欲望强烈起来,几乎每集必赶。而一赶集,便显出朱家、郭解的侠客作风。他一时兴起,全席棚里喝酒吃饭的人,也不管是多是少,都请了客,由他来买单。全席棚的人自然都高兴,吃了肉,喝了酒,还不用自己付钱,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这样子,慕季嗣廉之名去赶集的人越来越多,请客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了。从此人称季嗣廉为季七爷。他名震四方,可是,天长日久,这样下去,手中积存的那点银子全部花光了,还欠了人家的钱。没办法,六十亩良田被一亩一亩地卖掉,结果还是还不清债。这又得拆新盖起来的房子。东房和北房都被拆掉,卖了砖瓦,只留下了五间西房。这些砖瓦买进时似黄金,卖出时似粪土。想不到钱这东西能呼之即来,也可以挥之即去。一场春梦终成空,季家重又成了破落户。
季羡林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破落得不像样子了。长大后听叔父说起这段往事,季羡林感到十分可笑。但父亲的这种性格,不能说对季羡林没有影响。后来他到德国留学,有人劝他学保险可以发大财,他对这种赚大钱的行当竟然不屑一顾,这可能就是受到父亲这种性格的影响。
6.多想吃顿“白的”
季羡林开始记事了,家境也变得越来越穷。旧时,山东农村把用小麦面做成的食品称为“面饭”,只要是吃到一次“面饭”,就算是吃到好的了。季羡林在家,一年最多能吃到一两次“面饭”,所以吃顿“白的”面食,便成了他的最大愿望。
那时候,季羡林家里已经从万丈高楼跌落到了平地,只能常年以红高粱饼子为主食,小孩称为吃“红的”,用玉米面做成的黄饼子,也成为珍品。
季羡林在家里很难吃到玉米面饼子。为吃顿玉米面饼子,季羡林还得想点办法。春夏之交,机会来了。那时青草已经长出来,高粱也长高了。他便去割点青草,或劈点高粱叶,当然都不多,送到举人家的二儿子二大爷家里,用一两个叶子喂他的老黄牛,就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肯离开,等着给奖励。最高奖励,就是吃上一顿玉米面饼子,打一打牙祭,这才兴高采烈地离开二大爷家。
在过年时,家里才能偶尔吃到一次“白的”面食,那时的感觉就像吃龙肝凤髓,甜美的滋味似乎永远也赶不走。多么想多吃上一顿“白的”面食啊!
机会终于盼来了。
季羡林的对门邻居家,住着宁大婶和宁大姑,她们和季家来往挺多,也很喜欢季羡林这孩子。夏天麦收完了,她们俩便带小小的季羡林到村外人家收获过的麦田里,去拾一点掉落在地上的麦穗。不知道跑多少趟,积攒多少次,才能堆成一小堆,这时母亲才能勉强用双手搓出点麦粒,磨成白面,让自己的儿子吃上一顿“白的”。善良的母亲坐在旁边,看着自己的儿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白的”,心里又高兴,又难过,可怜的孩子,只能吃到这么可怜的一点面食,她的眼泪直往肚子里咽。面对着可怜的孩子,母亲自己从来不舍得尝一口。
季羡林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母亲高兴地把麦粒磨成了面粉,因为面少,不值得发酵,当时也不会发酵,就在锅里贴了一些没发酵的死面饼子。吃着这白的死面饼子,季羡林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吃出味道来了。但吃完了饭,感到还不满足,趁母亲不注意,就又偷了一块。吃着吃着,被母亲看到了,赶着要打他。
当时正值盛夏,小季羡林身上赤条条一丝不挂,看到母亲要打,他跑出屋外。房后是一片有苇子的水坑,他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再追,他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儿子在水里笑,母亲站在岸上也笑。
这种如诗如画的风情,每每回忆起来,季羡林总感到回味无穷。
但夏天很快过去,再也没有麦穗可拾了。
季羡林开始动脑筋,要另觅新路了。
季羡林的父亲有一个堂伯父,是一个举人,住在官庄的村北头。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是他,做官最大的也是他,据说做到一个县的教谕,主持过文庙祭祀,传授儒家经典、皇帝训诫,教诲所属生员,在清末是县里有地位的人。他对季羡林一家都很好,在生活方面还接济过他们。可他的家是一个大家庭,人多是非多,也顾不了别人那么多了。
季羡林记事时,举人已经去世。举人的太太,季羡林管她叫奶奶。她是个善良而宽厚的人,自己虽有两个儿子,但却非常喜欢这个本家但不是亲孙子的季羡林。
在三四岁的时候,季羡林的家境异常艰苦。家里连买盐的零钱都没有,只能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成咸水,用来腌咸菜。什么酱油、香油,从来是看不到的,季羡林简直不知这些是何物了。一年到头,吃着红高粱面饼子,就着这种苦涩的咸菜,这就叫生活!
看出大奶奶喜欢自己的门道,季羡林每天一睁眼,起来就往村北头的大奶奶家跑。跑到家门口,大奶奶已经站在那儿等他了。他早早跑来是有所图的,而她则是有所施予的。
季羡林甜脆地叫一声:“奶奶!”奶奶这时开始变戏法,只见她把手一蜷,蜷曲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了。她免不了再逗孙子多叫几声好的,听几声清脆的“奶奶”叫声,心里乐开了花,白面馒头也就递给了小小的季羡林了。
但是,每次他只能吃到半个馒头,没等真正尝到是啥滋味,馒头已不见了。想再吃,没有了。因为这白面馒头是大奶奶的两个儿子特别孝敬她的。虽然他俩已经独立过日子,每家都有几十亩地,但家口多,生活也不算很富裕。孝敬来的白面馒头,大奶奶舍不得都吃了,每天总要省下半个,留给自己喜欢的孙子吃,于是就有了每天早晨这令人激动的一幕。在六岁离开家乡以前,季羡林记忆中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就莫过于吃到这半个白面馒头了。季羡林一生愿吃烤馒头片,这一习惯的形成,就与小时候的这种最高享受有关。
在故乡还有三件事,深深地留在季羡林的记忆之中。这是三件与吃有关的事,至今仍深深地刺伤着他的心。
有一件事发生在一年的中秋节,母亲意外地不知从哪里弄了点月饼。她掰了一块给自己的丈夫,剩下的一点给了自己的儿子。季羡林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月饼,他兴冲冲地接到这一小块月饼,就蹲在院里的一块石头边吃起来。月饼太小,他不舍得大口大口地吃,只是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地、慢慢地品尝着月饼的滋味。他觉得月饼可真是神奇的东西,龙肝凤胆也难以比得上的。母亲只是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心爱的儿子,拿着这一小块月饼,大快朵颐似地享受着,她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儿子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只知道母亲一口也没有尝。不但是月饼,连其他“白的”,母亲也从来没沾过边,都留给儿子吃了。
第二件事是偶尔吃到的一小块牛肚。这是发生在外祖母家的事。一次,季羡林到五里长屯的外祖母家走亲戚。外祖母家的隔壁邻居,是一家卖煮牛肉的小作坊。农村集市上往往有一些不再能役使耕作的老牛,因退役之后已无别的用处,便出卖给屠户。邻居的小作坊就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下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把它杀死,将肉煮烂,然后卖掉赚钱。但是,老牛的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作坊主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作坊主对邻居心肠挺好,碰到这种情况,就告诉四邻:“今天的牛肉你们别买!”邻居们心里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外祖母家也是穷户人家,平常买不起牛肉。外祖母看到外孙来了,又高兴又疼爱,便抱上一个小土罐子,花几个制钱,去买一罐子牛肉汤回来给外孙喝,也算聊胜于无吧。季羡林是第一次喝这么好喝的汤,那肉香真让他陶醉。喝着喝着,突然罐子里多了一块东西,是一小块带进肉汤里的牛肚!这块小牛肚,自然又成了季羡林的专利。他舍不得一口气吃掉,就找了一把生了锈的小铁刀,一星一点地割着吃,慢慢地、仔细地吃,琢磨着其中的滋味。他感到,这一小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第三件事是吃到另一种“黄的”。“黄的”有两种,一种是玉米面、小米面做成的饼子。这种饼子在季羡林家里也不是能经常吃的东西,但相对来说还是有机会吃的。另一种是黍谷做成的黄粘糕,则一年只能见一次。五岁时,为了能多吃一顿玉米面、小米面饼子,季羡林常给二大爷家打牛草。每当他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子,走进二大爷家的大门,便觉得是立了功,“赖”在二大爷家里不走,总能蹭上一顿。年糕——粘糕,就是在二大爷家吃到的,但这种机会很难得,因为只有过年的时候才有这种好吃的东西。季羡林回忆说:
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黄面糕。黄面糕是用黄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黄,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黄面糕就贵了起来。
7.第一个老师和小伙伴们
季羡林家里既非书香门第,家境又十分贫困,但父亲深知文化知识对于后代的重要性。父亲的希望,就寄托在这根独苗苗身上。
大约在四岁到六岁之间,父亲开始让季羡林跟着别人学着认字。
家穷上不起私塾,但邻居家有个把认得几个字的。印象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季羡林清楚地记得,他认识的第一位老师,是本村的马景功先生,“功”字有时也写作“恭”。马姓在官庄是比季姓大的姓氏,但也没有什么富裕人家。这位马老师肚子里大概也没有多少墨水,当时没教给季羡林多少知识,甚至连《千字文》、《百家姓》之类的儿童启蒙读物,也没有教过。大概只不过教给他几个字罢了。因为自己的家徒有四壁,在家里既没有一本书,也没有见过带字的什么纸条子,认得的几个字,全是来自马老师。就是教了这几个字,马景功的名字在季羡林脑海里永志不忘。
没有机会进私塾,没有同窗好友。但季羡林有两个很要好的小伙伴,是邻居家的孩子。他俩一个叫杨狗,一个叫哑吧小。杨狗是小名,即是乳名。山东农村起乳名,男孩有以属相干支起的,如小虎、小狗之类。杨狗比季羡林大一岁,是1910年生人,这年农历是庚戌年——狗年,所以名字中有狗字。哑吧小姓甚名谁,已无法确知,只知道因为他是哑巴的儿子,便给了他这么一个诨号。
那时候,三个孩子家里虽然都很穷,但因为年龄小,从来不知什么叫愁苦。夏天来了,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他们经常光着屁股在一起玩,在村南头屋后的水坑里凫水,捉知了,摸虾,打枣,不见不散,几乎天天都泡在一起玩。
杨狗一直活到上世纪80年代,去世之前仍然是一字不识的文盲。季羡林经常捎点钱接济他。哑巴小听说后来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功夫,蹿房越脊,飞檐走壁,还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身子悬空,围绕着大殿走上一遭。他杀富济贫,颇有点子英雄气概。有一次被官府捉住,在十冬腊月天里,被剥光了衣服,赤身露体,再浇上凉水,捆起来,倒挂在梁上,一夜下来,竟然还能活着。哑巴小虽然没有文化,但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所以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这样一个讲义气的绿林英雄,最后还是被杀掉了。直到今天,每当季羡林想到一个光着屁股一起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还颇有点骄傲自豪之感。
童年的小伙伴,是值得回忆的。
8.母亲的面影
六岁以前,季羡林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和同龄的其他孩子一样,小季羡林在母亲跟前撒娇、淘气,有时也难免遭到母亲的怒嗔,但这正是母爱的另一方面表现。
夏天,黄昏时节。
小小的季羡林耐不住黄昏的寂寞,常出去走走。
屋后面是一个大苇坑,汪洋一片水,差不多有一个小湖那样大。坑里丛生着芦苇,郁郁葱葱,密不透风。夏末,芦苇都顶着白茸茸的小花,望过去,像一片银海。芦苇的稀疏处,能看到碧绿的水面。
季羡林经常在黄昏独自坐在这水边的芦花丛里,欣赏着水面反射的静静的清光。不时地,有一两条小鱼冲出水面,唼喋着,嬉戏在水面。一时兴起,自然要下水洗洗澡,那惬意的劲儿,自不用说了。
早晨,在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水面还在闪着蓝黑色的光,显不出碧深的静美。季羡林经常早早起来,就沿着这水坑走去,很小心地向浅滩边上的水里看去。偶尔会看到,暗黑的水面下,有个什么东西在发着白色的微弱亮光,伸手下去一摸,是一个又白又大的鸭蛋。兴冲冲地拿给母亲看,母亲的微笑在童稚的心灵里开成了一朵花。
有时候,季羡林也淘气。母亲被逼急了,就跟在后面追着打。季羡林有的是对付母亲的办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快跳下水坑,站在水里,回头对着站在岸上的母亲。无可奈何的母亲,却因了孩子这过分顽皮的举动被逗笑了。母亲在岸上笑,儿子在水里也笑,矛盾于是化解,母子又重归于好了。
初秋,庄稼开始熟了。一望无际的鲁西大平原上,谷子黄,高粱红。玉米啦,黄豆啦,绿豆啦,也都报告着丰收的喜悦。
五六岁的季羡林最喜欢走进高粱地,他感到高粱很神奇,高粱比他的身体要高出一倍多,走进高粱地,便有如同走进大森林的感觉。透过密叶的间隙,才能看到上面的蓝天。每天早晨,朝露还未退去,季羡林便来到高粱地里,来劈高粱叶子。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珍珠闪着淡白的光。有的大水珠,还能照出自己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有点变形的面影,小小的他,自然感到又新鲜,又有趣。
老玉米也长得比季羡林高得多,踮起脚尖,才能掰到棒子。
黄豆和绿豆都比小孩矮,所以季羡林也喜欢在黄豆地、绿豆地里走。走在里面,他觉得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一种趾高气扬之感。
他喜欢在豆子地里帮助大人干点活。那时候,他总是缠着母亲,母亲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午饭以前,母亲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回去煮午饭吃。季羡林也跟着母亲来到地里,正午时光,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也爬到豆枝上去,纵声欢唱着。空气中还飘拂着一股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香。太阳晒在身上,热自然还有一点,但已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反而会给人一种暖烘烘怪舒服的感觉。
跟在母亲身后,季羡林的兴致非常高。他跑来跑去,欢呼雀跃。一会儿,捉住一只蚱蜢,赶快拿给母亲看;一会儿,掐到一朵野花,也赶快拿给母亲看。玉米棒子上长个乌霉,他感到奇怪,一定要问母亲个究竟。有的豆荚长得又短又粗,也要向母亲追问原因。对这段生活,季羡林后来回忆说: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里已经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妙,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后来,离开了母亲,但母亲的面影和这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却时时出现在眼前。公共汽车上,偶尔发现老妇人一双长满老茧的手,马上会想到母亲的手,母亲的面影也就同时出现在面前。虽然只有六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母亲的面影却是终生都不会忘记的。
9.难忘母爱
六岁离开家之后,虽然也有回去看望母亲的时候,但都住不了多长时间。
1933年初秋,离开母亲17年,距离最后一次见到母亲也有8年,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季羡林突然接到母亲逝世的噩耗。
在火车里闷了一天,在长途汽车里又颠荡了一天,季羡林回到了八年多未曾回过的故乡。
踏上故乡的土地,路边的树丛里虽然还残留着一点浮翠,他已经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淡远的长天下,一片凄凉的黄雾。从远处一看到在烟云笼罩下的小村,忽然想到死去的母亲,就躺在这烟云里的某一个角落里,便感到有一团烈焰在心里烧着,又感到好像严冬里的厚冰堆积在心头。
他迷惘地撞进了自己的家,一切都在泪光里浮动。在寂寞冷落的屋子里,墙上满布着灰尘和蛛网,正中放着一个大而黑的棺材。棺材装走了母亲,也装走了季羡林的希望和幻影。
在母亲死后不到一年,季羡林不无悲凉地写道:
母亲的死使我对一切都灰心。以前也曾自己吹起过幻影:怎样在十几年的漂泊生活以后,回到故乡来,听到母亲的一声含着温热的呼唤,仿佛饮一杯甘露似地,给疲惫的心加一点生气,然后再冲到人世里去。现在这幻影终于证实了是个幻影。……屋外是一个用黄土堆成的墙围绕着的天井。墙上已经有了几处倾地的缺口,上面长着乱草。从缺口里看出去是另一片黄土的墙,黄土的屋顶,黄土的街道,接连着枣树林里的一片淡淡的还残留着点绿色的黄雾,枣林的上面是初秋阴沉的也有点黄色的长天。我的心也像这许多黄的东西一样地黄,也一样地深沉。一个丢掉希望和幻影的人,不也正该丢掉生趣吗?
悲凉侵袭着这个年轻人的心,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虽然像黄土一样的黄,却不能像黄土一样的安定。他被圈在一个小小的天井里:天井的四周,都栽满了树,榆树最多,也有桃树和梨树。他凝望着这些树,每棵树上几乎都有母亲修剪、砍伐过的刀痕。在被油烟熏黑了的小厨房里,母亲生前吃剩的半个茄子、半棵葱,还在厨子上摆着。母亲用过的碗筷、手巾,依然还印有母亲的手泽和口泽。地面上,每块砖上几乎都印有母亲的足印。现在却人去屋空了,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母亲躺在棺材里。看不到,再也看不到母亲的身影会在榆树和桃树中间,会在这砖上,会在这黄的墙、黄的枣林、黄的长天之下游动了。
夜晚,季羡林枕着母亲枕过的枕头,思想着母亲怎样在这枕头上想着自己的儿子,怎样在这枕头上流着泪水。他再也止不住,枕着这枕头,流着泪。怎么也睡不着,朦胧中,看到淡淡的月光从门缝里流进来,黑漆的棺材上反射出丝丝清光。
终于这一天到了,这是乡间阴阳先生按照天干地支找出的所谓“好日子”的一天。从早晨开始,季羡林就穿上了白布孝衫,听着一个人的暗示。暗示他哭,他就跪在地上冲着棺材嚎啕地哭上一阵;正哭得淋漓的时候,又暗示他停止,他也只能顺从地收了眼泪。就这样,不知循环多少次,被一个人牵着东走西走,跪下又站起,站起又跪下,一直弄到莫名其妙,不知该是站起,还是跪下,终于看到有十几个人去抬母亲的棺材了。
跟着棺材,沿着水坑,走过了一段长长的路,到了墓地。在墓地,又被人拖着转了几个圈子,不知道怎的脑筋里一闪,又给人拖到家里来了。
母亲活着时,不在身边;母亲去世,总算赶回来为母亲送了葬。季羡林似乎得到了一点安慰。
后来,季羡林就是到德国留学,也时常在夜里梦到母亲,哭着醒来。经常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听别人告诉他,母亲说过一句话:“要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拼了命也不放那孩子走!”这一句不是他亲耳听到的话,终生都回荡在他的耳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这句话里,季羡林领悟出:母爱是一种最无私的爱,他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享受到这种永远抹不掉的母爱,享受到人世间这最真挚的爱。
二、故乡童趣
1.运河文化的产儿——临清
季羡林的故乡,是一望无际的鲁西北平原。这是鲁西和鲁北两个平原的总称,在改革开放以前,这里通称为“北三区”,即聊城、惠民、德州,是过去山东最贫困的三个地区。聊城和德州地区的全部,都是鲁西北平原。鲁西平原,西以黄河与河南省相接,南以省界与河南、安徽、江苏三省为邻,东以东平湖和南四湖为界。鲁北平原,北与河北省接壤,南以小清河和鲁中南的山地为界。
鲁北平原是华北凹陷区的一部分,鲁西平原是鲁西隆起区的一部分,从大地构造来说,属于中朝准地台。整个平原的基底由古生界变质岩和古生界、中生界的沉积岩构成,上覆新生界的沉积层。在新生代喜马拉雅运动早期,平原区的差异性断陷沉降加强,到第四纪的中晚期,由于接受黄河冲积物沉积,形成平原。平原内,地貌主要由河成高地、河间洼地和微斜平地组成。近代黄河已成地上河。
鲁西北平原属温带季风气候,大陆性气候非常明显,冬季寒冷,夏季炎热。降雨集中在夏季,常发生春秋旱、夏涝的现象。区内土壤以潮土、盐化潮土和盐土为主,土地的利用主要是耕地,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也出产大枣、苹果、梨和柿子等干鲜果品。
京杭大运河由北向南,穿越了鲁西北平原。
今日临清市,就是这个平原的一部分。
临清市地处鲁西北平原的西部,在山东省的西北部,西以卫运河为界,与河北省的临西县隔河相望。临清的得名,因城临漳卫河,而漳卫河在战国时为清河段,魏晋时至沧州段也仍叫清河,所以是以临近古清河而得名的。京杭大运河开通后,天津至临清段为南运河,又称卫漕,其中德州至临清段即今之漳卫河,又称卫运河。隋代称永济渠,唐、宋时称御河,元、明、清称卫河。1949年因漳河与卫河合流,故改称今名。
从历史上看,临清在战国时为贝丘邑地,西汉置贝丘、厝两县(今为临清市境内东半部),属冀州的清河郡(国),又置清渊县(今临清市境内西南部)。东汉时,改厝县为甘陵县,西晋改为清河县。后赵时,析清渊县置临清县,治所在今河北临西县,但不久即废,这是历史上临清作为地名第一次出现。北魏时复置临清县。隋代在原贝丘地置清平县。金将临清县治所迁往曹仁镇。明迁往今治所,并升为临清州,属东昌府。1958年撤县入市,不久废市复县。1984年撤县复市,包括原临清运河东部和清平县一部分。原临清运河以西为今河北省临西县,清平县另一部分划入山东省高唐县。
临清市属于鲁西北平原,但气候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区,与整个平原的温带季风气候有别。农作物有棉花、小麦、玉米、枣等。有临清三件宝之说:哈达、枣脯、千张袄;另一说是:瓜干、熏枣、千张袄。哈达在过去是藏传佛教喇嘛从运河北上至临清买了以后到北京献给朝廷的。今天西藏喜欢用的哈达,仍是临清生产的。瓜干是临清晒的一种黄瓜干(青瓜),冬天向朝廷进贡用的。千张袄在临清有悠久的历史。过去,口外羊毛多在临清加工,珍贵的毛皮在京师颇有名气。毛皮作坊老板为了省钱,把加工毛皮的边角料,论斤秤给工人作工资,巧手工人用这些边角料,分门别类,一块块拼凑成大块皮毛,再做成羊皮袄,竟像珍贵毛皮一样有名气,遂使临清“千张袄”名闻遐迩。熏枣又叫进京枣脯,用临清特产圆铃大枣作原料,经去核、晾晒、糖水浸泡、煮腌、烘干、熏硫等工序,制成呈紫红色的枣脯,韧性适中,枣香浓郁,至今仍畅销国内外。
临清自古就是鲁西北文化经济重镇,流风余韵,光耀齐鲁。虽经时移世变,津浦路开通,运河被废弃,对临清经济文化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有一蹶不振之势。但是,文化命脉,却从未中断。
临清是典型的运河文化的产儿,处处充满运河文化的气息。最具典型意义的运河文化表现有临清的茶馆、舍利宝塔、清真寺、鳌头矶和东郊孤松等。
临清茶馆是靠大运河的传播才繁荣起来的。临清的茶馆遍布全市,连偏远地方的路边都有茶馆,备茶并兼卖方便食品,临清人叫做茶食点。百姓家日常饮茶也极为普遍,有一日三茶的习惯。早茶是免不了的,午后的一壶茶叫“除腻茶”,晚饭后则喝“夜茶”。过去有钱人到茶馆喝茶,什么大宁寺、竹竿巷、养济院、二闸口、浮桥口、碧霞宫,都是阔气人的去处。茶馆里,店家备有从茶庄买来的份茶,每份约有六分之一小两,沏好后,还把包茶的纸卡挂在壶嘴上,以示茶品高低。请人喝茶,还有礼仪讲究,斟过茶后,要把壶嘴朝向空座,如果座位都是满的,壶嘴必须朝向主人自己,否则便是失礼。茶叶的产地,多是安徽、福建,从运河北运过来的。
在临清市区往北二公里多的地方,紧靠漳卫河右岸原永寿寺旧址南边,有一座远近闻名的舍利宝塔。该宝塔建于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重修。塔有九层,高六十多米,底座八面围长近四十米,为石砌基座,二层以上是条砖结构,白灰勾缝。向南的门楣上有四个石刻大字“舍利宝塔”,系郡人进士按察使王成德所题。塔外檐青砖斗拱,八百檐下都刻有“阿弥陀佛”四字,塔内六至八层内壁各有造像。宝塔通体呈不明显锥形,整个建筑淳厚大方,巍峨壮观。
临清清真北寺位于市区西北部漳卫河东岸,俗称北礼拜寺,也叫洪家寺,是全国著名的清真寺。该寺始建年代不详,明嘉靖、清嘉庆年间两次重修。该寺建筑风格独特,建筑群由礼拜殿、望月楼、讲堂、沐浴室等构成。殿顶覆盖绿色琉璃瓦,脊部置有三个大的桃形空心铜顶。殿堂隆起,飞檐四出,殿内有明代珍贵壁画,雕梁画柱,精工细作。整个群落既有中国古代庙宇的特点,又具有浓重的伊斯兰风格,加之院内古柏参天,更显庄严肃穆。临清的回民,多是沿京杭大运河从杭州北上的,后来长期定居下来。
鳌头矶位于市区小运河(即汶河)的分叉处,建于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以前,据旧《临清县志》记载:“鳌头矶在鳌背桥西南数十步,中州起处砌以石,如鳌头突出,筑观音阁于其上,旧闸、新闸各二,分左右如鳌足,而广济桥尾其后,明知州马纶题曰鳌头矶。”这是一个小型建筑群,呈四合院,北殿称李公祠,西殿称吕祖堂,南楼称登瀛楼,东楼称观音阁。观音阁下一通院门洞上,有石刻“独占”二字。方形阁楼,四挑飞檐,落地木隔,玲珑小巧,别具一格,是有名的“鳌矶凝秀”之所在,明大学士李东阳过此曾题诗:
十里人家两岸分,
层楼高栋入青云,
官船贾舶纷纷过,
击鼓鸣锣处处闻。
至于东郊孤松,更是南北文化融合的象征,有着丰厚的文化意蕴。
2.五样松的骄傲
在临清市往东二公里多的地方,有一个陈坟村,在村东北头陈氏先祖的坟内,有一棵松树,临清人称之为“东郊孤松”。树高二十余米,树围六米,松子有檀香味,木质呈紫色,树枝、叶片颜色、形态不一,有五样之多,所以人们也把它叫做“五样松”。
相传这棵树是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所植。陈坟村陈氏族人中有一位在京都任锦衣卫,是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的出入仪仗,又是皇帝的耳目与爪牙。此人从江南采来桧树树苗五种,拧为一体,植于花盆中,随漕船运回,后来花盆长不下了,植于其先祖坟前,长成大树。这棵树的奇特之处,不仅在于树上有五种不同的叶子,还在于它遭过两次大火,却依然枝叶繁茂。第一次大火是1943年,树干遭火焚,三日之后方息,树干里成了空洞。1969年又遭火焚,人们赶来扑火,费了好大劲,竟没有扑灭,连烧数十日。有人想出一个办法,用湿泥巴从树下的空洞里往上糊,这才把火熄灭。它居然安然度过了这两场大灾难,成活至今。火烧的痕迹赫然犹在,却仍然是枝繁叶茂,黛色逼人,树的尖顶直刺蔚蓝的长天。
对这样一棵饱经沧桑的老寿星,季羡林小时候不知道,上世纪80年代他回故乡时,才得以在树前驻足。他站在树下,展开了丰富的想象:
我的眼前一晃,我恍惚看到,这个老寿星长着五种不同的叶子,猛然长了起来,长到我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一个枝子直通到本县的首府临清,一个枝子直通到本地区的首府聊城,一个枝子直通到山东的省府济南,一个枝子直通到中国的首都北京,还剩下一个枝子,右边担着初升的太阳,左边担着初升的月亮,顶与泰山齐高,根与黄河并长。因此它才能历千年而不衰,经百代而常在。时光的流逝,季候的变换,夏日的炎阳,冬天的霜霰,在它身上当然留下了痕迹。然而不管是春秋,还是冬夏,它永远苍翠,一点没有变化。看到它的人,都会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无穷的精力在心里汹涌,傲然面对一切的挑战。
矗立的五样松,就这样叙说着临清的过去,注视着临清的未来。没有运河,也就没有这棵五样松,它同样是运河文化的象征。
3.临清的历史文化名人和风土人情
临清虽在运河边上,但过去的文化并不发达。季羡林说过:
姑且不从全中国来看吧,就是从山东全省来看,我们地区(指聊城地区)也不是文化发达的地区。清朝初年,聊城出过一个姓傅的状元,后来还当上了宰相。但那已是过去的“光荣”,现在早已暗淡,连这位状元公的名字知道的人也不多了。也曾有过一个海源阁,藏善本书,名闻海内外,而今也已荡为荒烟蔓草,只能供人凭吊了。
姓傅的状元,是傅以渐(1609—1665)。他是聊城人,字于磬。清顺治年间(1644—1661)进士,由弘文院修撰累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兼领兵部尚书,先后充《明史》、《清太宗实录》纂修,任《清太祖圣训》、《清太宗圣训》总裁,又奉命与曹本荣合著《周易通注》。傅以渐是聊城的名人,在临清也有影响,而海源阁虽是中国近代最著名的四大私人藏书楼,但却在聊城而不在临清。
临清的历史文化名人,一为谢榛,一为王成德。
谢榛(1495—1575),字茂秦,号四溟山人,又号脱屣山人,不仕以终身。他眇一目,勤奋好学,十六岁就能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又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有闻于京师。李攀龙、王世贞辈结社,他以布衣为长,李攀龙位次之。后与李攀龙互相诘责,李贻书与他绝交,削其名于后七子之列。但他游道日广,大河南北皆称谢榛先生。他论诗主取李白、杜甫之长,说:“取李、杜十四家最胜者,熟读之以会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浩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他强调兴趣与超悟,其称诗指要,被时人心师其言。他为后人留下了论诗著作《四溟诗话》(亦名《诗家直说》)四卷、诗文集《四溟山人集》十卷。其诗作以近体为胜,精洁端凝,功力深厚,句响而字稳,在清简秀润之中不乏苍茫沉涵之深蕴。而古体诗也不乏佳作,笔力雄健,气势驰骋,神采飞动,颇具盛唐浑沦高华的气象。因此他对临清的影响甚大。
王成德(1544—1614),字行之。明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授户部主事,官至按察使。他后来在山西任按察使,名气不算很大。
明代大学士李东阳从湖南老家北上去京师,在临清住过一段时间,并写了一些诗作,除上面一首写鳌头矶的之外,还有一首,是他写的《临清二绝》之一:
折岸惊流此地回,
涛声日夜响春雷。
城中烟火千家集,
江上帆樯万斛来。
大运河流经临清城下,飞流转折,直向东南,惊涛拍岸,日夜轰鸣如春雷。这里在明代船舶密集,商贾云集,市场繁荣。李东阳咏临清的诗作,至今仍在临清人中传颂。
临清近代的闻人是抗日救国将领张自忠。张自忠(1890—1940),字荩忱,曾在冯玉祥部中任职,后担任过张家口警备司令、天津市市长。抗日战争中率部在山东台儿庄与日军血战,为抗日战争立下丰功伟绩,1940年5月在襄河南岸南瓜店前线指挥作战时,不幸牺牲。他永远是临清人民、山东人民、全中国人民的骄傲。
临清的其他历史人物,有北魏大臣傅永、房亮、傅竖眼、崔休,唐名僧德美、大臣路敬淳、路敬潜、宰相崔彦昭,后梁将领张归霸、张归弁、张归厚,五代将领王彦超,明官员张鸣凤、大臣阎闳、周朝瑞、左良玉、左梦庚、张振秀、市民运动领袖王朝佐,清大臣汪灏、徐延旭、徐坊、文人王霈,近人高僧释海隆等人。其中王朝佐杀富济贫,临刑时神色自若。周朝瑞身为大臣,上疏多斥宦官为非,忤魏忠贤,与同事杨涟等五人被逮系诏狱,为著名的“六君子”之一,被毙于狱中,他们都在临清留有美名。而清大臣汪灏有著作《倚云阁诗集》,为王士祯所推重,被收入《四库全书》。王霈也一生好诗文,著有《痴云诗草》。他们都是临清人中的佼佼者。
其他历史文化名人如吕才、武训、傅斯年都属于聊城市人,武训在临清创办过御史巷义塾,对临清有过贡献,但他们都不是临清人。
临清因为是运河文化的产儿,所以其风土人情带有浓厚的运河文化的特点,受南北漕运影响,与山东其他地方多有不同。如在临清,过去有一个竹竿巷,经营江南出产的竹编器具,街面上开设的茶馆,其格局和卖茶、饮茶的风俗也与江南茶馆大致相同。清代临清港、阳谷县张秋镇,是黄河以北的京杭大运河上最繁荣的码头,与江南杭州、苏州齐名,河上常唱的谚谣说:“南有苏杭,北有临张。”
临清饮食风俗也常有文化融合的特点,回、汉两族的生活习俗都有。
临清的风味小吃,有御史巷锅饼,以厚、重闻名,以至于当地的歇后语说:“御史巷的锅饼——吃不透。”汉族吃的烧饼夹肉,是用肉摊卖的熟肉切末,由烧饼铺厨师在烧饼上切口、夹肉,即烤即食,俗称“等烧饼”。烧麦与煎包是临清人爱吃的食物,尹家阁村聚隆号肉铺制成的“下凡肉”,风味独特,闻名于运河南北各地。聊城地方名菜糖酥鱼、清蒸白鱼(又称八味白鱼)、涮羊肉、空心琉璃丸子,都在临清有知名度,但临清独有的是著名的“临清汤”,有木耳汤、海米汤、干贝汤、鱿鱼汤、鸡腰汤、肉丝汤、果子汤等一百多种,最有名的是“对鱼汤”。临清人在祝寿时还要喝长命汤。
临清的其他风俗,行骑毛驴,驴有黑、褐、灰白、乌各色,以黑驴为有力,其中粉鼻、粉眼、粉蹄的尤讨人喜。平时走亲串友,捎上个麻袋或被褥,即能骑行,远行则要装鞍辔坠镫。婚俗过去喜早婚,男十五六岁即娶,女长于男,有的甚至十岁娶二十岁之妇。婚后二三年内不生孩子,就要去祈子。城区多在正月十六日,农村多在四月初八日,到奶奶庙里跪在送生奶奶前,用红线拴住泥娃娃的脖子,口里念:“有福的小子跟娘来,没福的小子坐庙台,姑家姥家都不去,跟着亲娘回家来。”然后用红包袱包好娃娃,抱回家放到炕头的窗窝里,一日三餐饭食供奉。如碰巧生子,要给庙里丰厚的报酬。
民间说唱乐调在临清很受欢迎。临清时调也叫丝调,曲调有雁鹅调、靠山调、英雄调、鸳鸯调、平调,小曲则流行山西五更、伤心调等。
在衣着方面,临清过去流行长衫,俗称大褂、长袍,这本是知识分子和商人的日常服装,一般临清人在交际场合也偶尔穿着,解放后已不再时兴。现在临清人保留的习惯是以毛巾包头。中老年用白毛巾简单地系结于脑后,青年农民则常卷结于额前,俗称“英雄巾”。据说此种风俗源于赶车人,车夫用蓝布作头巾,既可防风沙、雨雪,又可揩汗,有多种用途,后来相沿成习,以毛巾代蓝布。这一风俗与河北一带农村一样。
4.这里的黄昏真像一首诗
季羡林在临清只呆了六年,到底在临清受过多少文化方面的熏陶,无法说清楚。留在他心目中的印象,是故乡的姣好,还有故乡的贫穷。
小时候,季羡林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他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
在故乡里望月,他从来不同山联系。苏轼所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他无法想象的。
官庄虽是个小村,但有很多湖坑水湾,几个大苇坑几乎占了小村面积的一半。在季羡林这个小孩子眼中,这些苇坑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烟波浩渺之势。
到了夏天,黄昏以后,季羡林便来到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
有时候,他常常待在自家的天井里等候黄昏的来临。
他坐在很矮的小凳上,看墙角里渐渐暗了下来,四周的白墙上,也布上了一层淡淡的黑影。幽暗中,夜来香的花香一阵阵地沁入他的心田。天空里不时地有蝙蝠在飞着,嬉戏着。屋檐角上的蜘蛛网,映着灰白的天空。朦胧中,网上的线索和粘在上面的小生物,依稀可见,在不经意的时候,蓦地再一抬头,暗灰的天空里已经嵌上闪着眼的小星了。
有时候,季羡林也和小伙伴们在村外玩。古柳下面,点上一堆篝火,然后将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都往火堆上飞落。白天常用嚼烂的麦粒做成的粘筋去粘知了,可比晚上用火堆吸引难得多了。为此,小季羡林天天盼望着黄昏早早来临,一到晚上,便玩这种游戏,经常是乐此不疲。
到更晚一点的时候,季羡林便常走到苇坑边上,抬头去看那晴空中的一轮明月,只见那月亮清光四溢,与苇坑水中的那个月亮正好相映成趣。他当时还没背过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也没背过秦观的“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也没背过欧阳修的“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千种花”和郑板桥的“夜深更饮秋潭水,带月连星舀一瓢”,自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他仍然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流连忘返,玩很久才回家睡觉。梦中,他还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后来,季羡林到过几十个国家,看到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上,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他都观赏过月亮。这些月亮虽然都美妙绝伦,但是,看到它们,他立刻想到故乡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他都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他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他离开自己的故乡多少万里,他的心一想到这轮小月亮,就飞回到了故乡。他在心中默念着: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在冬天里,家中天井里满铺着白雪。季羡林常蜷伏在屋子里。当他看到,白色的窗户纸渐渐灰了起来,炉子里的火焰渐渐红起来、亮起来的时候,他也就知道:这不是黄昏了。这时,他常从风门的缝里望出去:灰白的天空,灰白的盖着雪的屋顶。半弯惨淡的凉月印在天上,虽然有点凄凉,但仍掩不了黄昏的美丽。
所以,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季羡林都忘不了对黄昏的赞美:
(黄昏)漫过了大平原,大草原,留下了一层阴影;漫过了大森林,留下了一片阴郁的黑暗;漫过了小溪,把深灰的暮色溶入琮琤的水声里,水面在阒静里透着微明;漫过了山顶,留给它们星的光和月的光;漫过了小村,留下了苍茫的暮烟……给每个墙角扯下了一片,给每个蜘蛛网网住了一把。……
在门外,它却不管人们关心不关心,寂寞地,冷落地,替他们安排好了一个幻变的又充满了诗意的童话般的世界,朦胧,微明,正像反射在镜子里的影子,它给一切东西涂上银灰的梦的色彩。牛乳色的空气仿佛真牛乳似地凝结起来。但似乎又在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流动着。它带来了阒静,你听:一切静静的,像下着大雪的中夜。但是死寂吗?却并不,再比现在沉默一点,也会变成坟墓般地死寂。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优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粘粘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像一张薄幕;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
真的,季羡林的故乡的黄昏,简直就是一首诗!
5.听老牛喘气,看洞里的兔子
季羡林常说:我是地之子,我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故乡的黄昏那么优美,故乡的平原那么辽阔,故乡童趣永远让他回味无穷!
单说这乡间的路,就有说不尽的乐趣。小时候的季羡林,一边走在乡村的路上,一边欣赏着似水的流云笼罩着远村,欣赏着金海似的麦浪。后来,他走过其他许许多多的路,看红的梅,白的雪,潋滟的流水,十里谡谡的松壑,死人的蜡黄的面色,小孩充满了生命力的踊跃。在这许许多多的路上,他接触到种种面影,熟悉的,不熟悉的,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走着的时候,蓦地成轻烟,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储在他的记忆里。有的则干脆被埋在回忆的暗陬里,忘了。只有这故乡村间的小路,是他永远永远也不能忘的。这种体会,没有乡情的人,是断断不能有的。
故乡的秋,是更有韵味的。季羡林小时候常喜欢走到场院里去。豆子、谷子、高粱已经熟透,都从田地里用牛车拖了回来,堆成一个个小山似的垛。谷子堆,黄黄的;高粱堆,红红的;豆子堆,褐褐的;豆荚在日光下毕剥的炸裂着。周围是飘浮着云烟的田野,屋后的水坑里,是银白的一片秋芦。一切都充满了静态的美。
谷穗摊在场院里晒干了,老牛拖着石碌碡,在谷场上转,有节奏地左右摆动着头。毛驴也摇着耳朵,在拉着车走。中午小憩时,老牛被拴到柳树下,稍一沉心,仿佛能听到老牛的喘气声。柳树上的蝉,曳长了声在鸣着。风从刚刚割净了庄稼的田地里吹了过来,带着泥土的香味。一切似乎又都充满了流动的美。
过午时分,季羡林常沿着屋后的大坑去踱步,看银色的芦花在阳光里闪着光,看天上的流云,看流云倒在水中的影子。芦花流着银光,水面上反射着青光,夕阳的残辉照在树梢上发着金光。一切都沉默。夏花之绚烂,秋叶之静美,均在这里达到了和谐。
季羡林的童趣,在兔子身上得到更为淋漓尽致的发挥。
他清楚地记得,故乡官庄的许多人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而唯独他家里没有。越是自家没有的东西,就越感到新奇,也就愿意去看个究竟。季羡林就喜欢到别人家里去看兔子。邻居家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再开几个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边。他自己家里没有这样的洞,也没有兔子。他每次便只能随大人去别的养兔子的邻居家里去玩。当大人们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时,季羡林则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洞里面瞧。小兔正在洞底的小洞口徘徊着,黑的、白的。白的最好玩,黑影里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三瓣嘴也仿佛战栗似的颤动着,在嚼着菜根呀,豆芽呀之类的东西。蓦地,兔子看到洞上边有人影,便迅速地跑进小洞里去,像一溜溜白色的、黑色的烟。再伏下身子去看,在洞底的薄暗里,便只能看见一对对的莹透的、宝石似的眼睛。
真喜欢这种可爱的小动物,但季羡林故乡的家里,始终没有这种小动物。直到随叔父去了济南,才圆了一次自己养兔子的梦。
6.母亲养的一条狗
季羡林在官庄的家里,没养过兔子,但是,他记得,母亲养过一条狗。
小时候,季羡林住在官庄这个小村里,终日与狗为伍。那时,他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狗这种东西有什么稀奇的地方。狗,食肉目犬科动物,有强腭、利齿、健腿,嗅觉和听觉敏锐,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有集群合作的本能。狗的健康和正常心理发展,决定于它与群中其他成员间的关系。狗是最早的家养动物,难以换群换主,难以在野外独立生活。狗可分为猎犬、看守犬、警犬、牧羊犬、玩赏犬、表演犬、赛犬、向导犬、拉橇犬和科学实验犬。对狗的这些知识,少年的季羡林并不知道,甚至也没有想去知道。但是,狗却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后来,母亲逝世时,季羡林从清华回故乡为母亲送葬。故乡的家中,已经空无一人。母亲养过的一条狗,虽然他后来已经忘了它的颜色,但却清楚地记得,那条狗仍然日日夜夜守卧在他的家门口,守着不走。
女主人已经离开人世,再没有人喂它了。它也好像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它却坚决宁愿忍饥挨饿,也决不离开那个破烂不堪的家门口。
黄昏时分,季羡林从村里走回家,屋子里停放着母亲的棺材,门口卧着这一只失去了主人的狗,泪眼汪汪地望着季羡林这个失去了慈母的孩子,有气无力地摇摆着尾巴,嗅他的脚。他只感到,茫茫宇宙,好像只剩下这只狗和他自己。
面对此情此景,季羡林连泪都流不出来了。他流的是血,而这血还是流向他自己的心中。他想到,本来应该同这只狗相依为命,互相安慰。但是,他必须离开这个小村庄,而又无法将它带走。
离别之时,季羡林紧紧地搂住了这只狗。他因为遗弃了它,而受到良心的谴责。
直到今天,他一闭眼,便想到了这只狗,有时还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他离开家以后,这只狗是决不会离开这个破烂的家门口的,而它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果母亲有灵,会从这只狗身上,得到他这个儿子无法给她的慰藉。
从此以后,季羡林爱天下一切狗,甚至延及一切植物、小动物、天地万物。博大无私的胸怀使他加深了对“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解。
既有姣好,也有贫穷,故乡是一个复合体。
季羡林自己常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有的只是一片灰黄。
20世纪80年代,季羡林经过长期反复的考虑,终于冒着溽暑,带着哮喘,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住在临清招待所,看到绿树满院,浓荫匝地;鲜红的花朵,在骄阳中迎风怒放。在这里,他看到了南国的青翠与红艳,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心头洋溢着快乐的激情,便情不自禁地写下了下面这段话:
我记忆中的临清不是这样子的,完完全全不是这样子的。我生在过去独立成县、今天划归临清的清平县。在那个地方,除了黄色和灰色之外,好像什么都没有。我把自己的回忆翻腾了几遍,然而却找不出半点的红色。灰色,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啊!如果勉强去找的话,大概也只有新娘子腮上涂上的那一点点胭脂,还有深秋时枣树上的黄叶已将落尽、在树顶上最高枝头剩下的几颗红枣,孤零零地悬在那里,在冷冽的秋风中,在薄薄的淡黄色中,红艳艳,夺人眼目。
这样的一个故乡,姣好与贫穷交织在一起。它既给季羡林无穷的乐趣,使他始终对故乡有一种亲情,又让季羡林无时无刻不牵肠挂肚,到济南,到北京,到海外,也永远想着自己的故乡,一想到家乡的穷困,就忧从中来,所以也就能始终如一地为故乡的发展尽自己的力量。他希望看到红色的故乡,在自己眼前出现一片繁花似锦的景象,灿烂夺目,熠熠生光,使残留在脑海里的那种灰色、灰色、弥漫天地的灰色,一扫而光,只留下红彤彤的一片,宛如黎明时分东边天空的朝霞。这就是季羡林对居住了六年的故乡永久的一种美好祝愿。
三、济南多出一个会玩耍的乡下孩子
1.骑着毛驴进济南
前边已经说过,季羡林父亲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个,有六个因为穷得受不了,下了关东,后来都客死在关东。留下的五个,还有一个送了人。这剩下的四个人中,只有季羡林的大大爷有过一个儿子季宝庆,但又不幸夭亡。这样,季羡林生下以后,就成了季家惟一的男孩子。在儒家传统根深蒂固的山东,季羡林就成了传宗接代的惟一希望。
季羡林的亲叔叔已经在济南扎下了根,在黄河河务局谋了个小职员的位子。虽然薪水还不是很丰厚,但生活总还过得去。叔父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而父亲在官庄又贫困不堪,于是兄弟俩一商量,决定把季羡林送到济南。当时母亲是如何想的,年幼的季羡林完全不能确知,而他自己,也并没有想到从此就永远地离开了父母,成了叔父、婶母的子嗣,而济南也就成了他一住就是十三年的又一个故乡。
这时候,季羡林六岁,是一个刚开始懂事的孩子。
回想起当时进济南的情景,季羡林现在还觉得可笑。
1917年刚过了春节不久,季羡林离开了只生活了六年的故乡清平县官庄村。他跟着父亲骑在一头毛驴上,骑了两天,来到了以湖山著名的山东省最大的都市——济南。
在平原上生活了六年的孩子,虽然听说过“山”这种东西,但并不知道山是什么样子。他原来以为,山只不过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石头柱子。临到济南,季羡林眼前换了一个世界,他生平第一次见到了只是听说过的“山”,这让他又惊又喜。
下了毛驴,又随着父亲走了许多路。从鳞次栉比的楼房的空隙里,季羡林看到了一线蓝蓝的天,这里的天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官庄的天是蓝蓝的像个锅盖覆盖着,而这里却只有一线。这里看不到远方笼罩着一层轻雾的树,也看不到天边上飘动的水似的云烟;这里嗅不到乡间特有的泥土的气息,只感到像是生活在灰之国里。
一直走得自己莫名其妙,爷俩才走到一条古旧的黄土街,然后,转进一个有石头台阶颇带古味的大门里去。
2.神怪老人
进了大门,迎头是一棵大的枸杞树。因为刚刚走过了迷宫似的长长的又曲折的街,走进屋里,眼前还只是一片花,没有看到一个人,定了定神,才看到了婶母。
不久,在屋内黑暗的角隅里,发现了一个老人,在起劲地同父亲谈着话。
这个老人并没有什么特异的地方,但第一眼就在季羡林心里留下了一个莫大的威胁,形成了一个神怪老人的印象:白色稀疏的胡子,白色更稀疏的头发,夹着一张蝙蝠形的棕黑色的面孔,和父亲说话的时候,灰白色的胡子在一上一下地颤动着。这样一个综合体,给一个乡下孩子造成的,只能是恐怖的幻想。
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晚上怎么也睡不安宁。一躺下,就先想到故乡,想到故乡的母亲。迷离凄凉的梦,萦绕在他的身旁,时时会在黑暗里发现离奇的幻影。这时候,一进屋见到的这个老人蝙蝠形的面孔,就浮现在他的面前,把他带到一个神秘的境地里去。在故乡常听一些老人讲的神怪故事,和这位老人连成一片,这个蝙蝠形脸的神怪老人,也就成了故事里的主人公了。
半夜里,都市的喧嚣终于停止,夜静下来,但不时还有小贩的喊声,从远处的小巷里飘了过来。这真让人难以忍受。当时,季羡林小小的心灵已经感到阵阵空漠的悲哀,他是地之子,他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
第二天,一早起来。第一个看到的偏又是这个长着蝙蝠形脸的神怪老人。
我不敢再看他,我只呆呆地注视着那棵枸杞树,注视着细弱的枝条上才冒出的红星似的小芽,看熹微的晨光慢慢地照透那凌乱的枝条。小贩的叫卖声从墙外飘过来,但我不知道他们叫卖的什么。对我,一切都充满了惊异。故乡里小村的影子,母亲的影子,时时浮掠在我的眼前。我一闭眼,仿佛自己还骑在驴背上,还能听到驴子项下的单调的铃声,看到从驴子头前伸展出去的长长又崎岖的仿佛再也走不到尽头的黄土路。在一瞬间这崎岖的再也走不到尽头的黄土路就把自己引到这陌生的地方来。在这陌生的地方,现在(一个初春的早晨)就又看到这样一个神秘的老人在枸杞树下面来来往往地做着事。
季羡林在1935年年轻时写下的这段文字,真实地记录了他进入济南之后的恐惧。
但老人却一点也没有孩子似的幻觉。他见了季羡林,仿佛很高兴,打一个招呼,接着就笑起来。这是怎样可怕的一种笑啊!鲇鱼须似的灰白胡子向两旁咧了咧,眼与鼻子之间的距离,被牵掣得更近了,中间耸起了几条皱纹。这时的神怪老人,看起来就更像一只蝙蝠,而且像一个跃跃欲飞的蝙蝠了。季羡林害怕极了,不敢再看他。而他也就拖了一片笑声,消逝在枸杞树下面。留给季羡林的,仍然是蝙蝠形脸的影子,混合了一串串的金星,在眼前晃动着,一直追到梦里去。
终日里,季羡林只听到闹嚷嚷的车马声。平凡的日子就这样在不平凡之中消磨下去。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于把他与神怪老人之间的隔膜磨去了。他开始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了一点老人的一些事情。
原来老人在年轻时,从济南南边山里的一个小村飘流到了济南,打着光棍在一种极勤苦极艰难的情况下,活下来了。到了变成一个白须老人,生活却更加艰难了。不得已,老人只得借住在叔父家房子后院的一间草棚里,做泥瓦匠的活计,偶尔也帮叔父做点杂事。
季羡林这时才发现,在老人那强打出来的微笑下面,隐藏着一颗怎样为生活磨透的、悲苦的心。这样一来,季羡林便同老人亲近起来,也被邀到这老人的屋里去。
他的屋子其实并不像个屋,只是靠着墙打成的一个低矮的小棚。一进小棚的门,就仿佛走进一个黑洞里去,阴森森的,有霉湿的气息钻进鼻子里去。棚子四周,全是烟熏火燎的痕迹,棚顶上垂着浓密的蜘蛛网。棚子中央,有一张叫做床的东西,旁边是一张三条腿的桌子。当季羡林正要抽身往外走的时候,忽然看到在贴屋墙的一个壁龛里,居然放着一个肥白的大泥娃娃。
老人看这孩子注视泥娃娃的神情,就把泥娃娃拿下来送给了季羡林。他那时并不了解,这样一位奇异的神怪老人,怎么还有这样的童心。慢慢地,他才理解,原来天下还有比自己家更穷的人,而再穷的人,也会有自己的精神追求。这样的一个泥娃娃,给了小季羡林无量的欣慰,他渐渐觉得,这张蝙蝠形的脸,原来就是一张穷人的脸,它不再可怕,反而变得可爱起来了。
3.到老庙去玩
和神怪老人渐渐地熟了起来。
老人闲下来的时候,便带季羡林出去玩。
这一老一少常去玩的地方,有一个是圩子墙。在这墙上面,季羡林可以看到南面云似的黛黑的山峰,那就是著名的千佛山,又叫历山、舜耕山。《水经注》说:雷泽西南十许里,有一小山,孤立峻上,停停(亭亭)嵘峙,谓之历山。山北有小阜,南属迤泽之东,北有陶墟,缘生言舜耕陶所在,墟阜联属,滨带瓠河也。郑玄云:历山河东,今有舜井。皇甫谧曰:或言今济阴历山是也,与雷泽相比。当然,他们在圩子墙上看不到岩壁上北魏及隋时的石刻佛像。
往北看去,华不注山也隐约可见,《水经注》说:华不注山,虎牙桀立,孤峰特起,青崖发翠,同点黛焉。
这些山峰的顶上,成为季羡林幻想常飞到的地方。
老人还领他看过济南的护城河。济南是个有名的泉城,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早已是尽人皆知。但看到这护城河,他真想不到河里水这么清,水草这么绿。
最常去的地方,是一所古庙。出了自家大门不远,就到了。古庙不大,院子里栽了不少柏树,浓荫铺地,森冷幽渺。阴阴森森的大殿里列着几座神像,封满了蛛网和尘土,檐头上有燕子垒的窝。这样的一座破庙,只会引起成年人苍茫怀古的情绪,想不到对一个六岁的孩子,也有那么大的诱惑力。神怪老人每天都几乎领他到那里去,他每每都是很高兴地随老人去。
在柏树下面,老人开始讲一些故事给他听。一个放牛的小孩,遇到一只狼,后来又设法脱了险,绘声绘色,一直讲到黄昏。每次回家,都有说不尽的欢欣。
就在这年的夏天,叔父一家搬了家,从一条铺满了石头的古旧的佛山街北头,搬到了南头。
因为搬了家,老人原先住的那间草棚也归了别人。黑洞似的草棚也难以住下去了,老人只好移到这个古庙里去存身。
一个夏天,都没有见到老人。在夏末的一个黄昏,他突然想到要去看看老人。
古老的庙堂仍然同先前一样地衰颓,柏树仍然遮蔽着天空。一进庙门,四周是一片寂静,城市的喧嚣突然隐遁起来。季羡林终于看到老人的背影在大殿的一个角隅里晃动。
老人回头看到是他,马上高兴起来,立刻忙着搬来一条凳子,又忙着倒水给他。老人告诉他,自己再也不能做泥瓦匠,同街住的好心人常常给他送饭吃,身体处处都显出了弱象。老人兴奋地告诉季羡林,昨天夜里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托着一个太阳,人说梦见托太阳是个好征兆,于是老人也相信自己的身子会慢慢地好起来,希望能壮壮实实地再活几年。
但是,老人再也没有康复。他得了病,病完之后,他变成了另一个人,身体伛偻得简直要折过去,嘴里随时都在哼哼着,面孔苍黑得像涂过一层灰。哼哼着,吐着痰,再也不能做别的事情,只能在近似行乞的情况下,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
4.终于有了三只兔子
叔父把家搬到佛山街南头之后不久,就外出了。当他从望口山回到家中时,随行的仆人挑了一担子东西,上面是用蒲包装着的有名的肥城桃,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下面是一个木笼子,正想探究里面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却已经把木笼子举到季羡林的眼前了。
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原来里面装着三只兔子:一只大的,黑色;两只小的,白色。战栗似地颤动着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在官庄梦寐以求的兔子,现在竟这样容易地得到了。这真让他又惊又喜,想不到在叔父去望口山以前,也不过随意一说,让他带几只兔子回来,现在居然带回来了。他顾不得去吃那美味的肥桃,而是东跑西跑,忙着找白菜,找豆芽,喂这三只可爱的小动物。然后又替它们张罗住处,先后找了几个地方都不合适,最后就决定让它们住在他自己的床下了。
六岁多的孩子,一下子得到自己盼望了许久的心爱之物,那个高兴劲,自然是可以想象得出的。在官庄的时候,要伏在邻居家兔子洞口才能看到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三只伏在自己的床下,季羡林感到自己简直是处在童话世界之中了。
把兔子从笼子里放出来,立刻就有猫挤上来。兔子伏在地上,一点也不敢动,耳朵紧贴在头上,三瓣嘴颤动得更加厉害。兔子虽然没有意识,但显然知道猫是自己的天敌,那种胆怯劲,已经暴露无遗了。
季羡林把猫赶走,兔子这才慢慢地试着跑。可一转眼,三只兔子都窜到花盆后边了。再一转眼,又都跑到床下边去了。
有了这三只兔子,躺在床上,高兴着,辗转着,他怎么也睡不沉了。听着兔子在床下嚼着豆芽,发着轻微的咯吱咯吱声,他仿佛浮在云堆里,不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奇异的梦。
到了白天,兔子和小主人熟了起来,开始捉迷藏。季羡林刚一坐到靠窗的一张桌子边,开始按叔父的要求读书了,兔子偷偷地从床下面溜了出来,没有一点声音。他从书页上面屏息地看着它们:先是大的一探头,又缩回去;再一探头,蹦跳着出来了,一溜黑烟似地快。紧随着是两只小白兔,白得一团雪似的,眼睛红亮得像玛瑙,但比玛瑙还光莹。小白兔就用这红亮的眼睛四面看着,蹦跳到花盆下面,躲在拂着地面的草叶下面,嘴战栗似地颤动几下,停一停,蹦到书架旁边,嘴战栗似地颤动几下,停一停,蹦到小凳下面。
忽然间,季羡林觉得有个软茸茸的东西靠到脚上了,他忍耐着,不敢动。可不知怎地,他的腿忽然一抽,只见一溜黑烟,两溜白烟,三只兔子便都藏到床下面了。小主人伏下身子去看,床下面暗黑的角隅里,莹透的宝石似的三双眼睛,闪亮着。
大半个秋天,朝夕和三只兔子相处在一起,日子就在这种颇具诗意的情况下过去。提心吊胆的事是有的,那就是得防备猫。为了不让猫进屋,小主人总是把门关得严严的。但窗外有一棵海棠树,猫有时就从这棵海棠树上进到屋里。最担心的是晚上,只要窗外风吹落叶,有窸窣的响声,他总疑心是猫从海棠树爬上屋子的窗户。看看周围,不见有猫进屋。刚要朦胧睡去的时候,忽然听到“咪”的一声,看看窗子上破了一个洞的地方,两只灯似的猫眼向里瞅着,闪着攫取的光。为此,他不得不常常把猫赶跑。
早晨起来,放心不下的事,就是伏下身子看床下,兔子丢了没有。日子一天天过去,三只兔子和小主人更熟了,当有一只小白兔第一次很驯顺地让小主人抚摸的时候,小主人简直高兴得流泪。
兔子的胆子也渐渐大起来,黑色的大兔子胆子更大了,常常自己偷跑到天井里去,往往要找一圈才能找到它。
就在秋末一个蓝天的早晨,季羡林起了床,又照例伏下身子,去看床下的兔子丢了没有。奇怪,床下好像空空的,仿佛少了什么东西。仔细一看,两只小白兔依偎在一起,可那只黑色的大兔子呢?它哪里去了呢?小主人立刻慌了,汗流遍了全身。
这只黑色的大兔子,从一开始就被季羡林当做两只小白兔的母亲。母亲丢了,他赶快去为它们俩找母亲,可是各处找遍了,屋里,屋外,床下,花盆边,海棠树下,都找过了,还是没有踪影。回头再看看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白兔,一种莫名的凄凉袭进了他的心。他哭了,他想到自己也是离开母亲的,为此,他时常想到她,时常感到凄凉和寂寞,他从两只小白兔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但小白兔更可怜,因为他至少还可以在梦里倾诉凄凉和寂寞,可小白兔又会在哪里倾诉呢?
他和它们俩同命相怜,他想用自己的爱抚去弥补它们失掉母爱的悲哀,但他已无力回天,眼看着它们渐渐消瘦下去。看到它们踽踽地走开,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无名的悲哀。
后来,小白兔又丢了一只。剩下最后的一只,先是耳朵上有了一点血痕,不几天也失踪了。这时候,他反而不哭了,只把眼泪流到肚子里,悲哀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他又想到留在故乡里的母亲。
暗淡的灯照彻了冷寂的秋夜,外面又有什么东西在窸窣地响。冷粟,寂寞,再加上一点轻微空漠的悲哀,压在一个六岁孩子的心头。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一切都空虚。
5.叔父和婶母
父亲和母亲都留在故乡官庄。
季羡林住在叔父家里。他虽然还管他们叫叔父和婶母,但实际上,他们是等同于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的,他们把季羡林当做亲生儿子来抚养。
叔父第一次在济南没有立住脚,在东北买了湖北赈灾奖券中了头奖之后,他第二次回到了济南。这次,虽然经过不知多少艰难险阻,但终于立定了脚跟,在黄河河务局谋得了一个小职员的位置。家境虽说不上富裕,但总算无衣食之虞。
对于叔父,季羡林一向是又佩服又尊敬的,他在20世纪90年代写成的一篇文章里,充满感情地说:
叔父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人。他并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在颠沛流离中,完全靠自学,获得了知识和本领。他能作诗,能填词,能写字,能刻图章。中国古书也读了不少。按照他的出身,他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对宋明理学发生兴趣;然而他竟然发生了兴趣,而且还极为浓烈,非同一般。这件事我至今大惑不解。我每看到他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在读《皇清经解》一类十分枯燥的书时,我都觉得滑稽可笑。
季羡林是季家惟一传宗接代的人,叔父自然很关心对他的教育。
为了上学,叔父要重新给取名,因为按照原来的名字季宝山,是根据季宝庆这个同族的名字起的,而季宝庆早逝,就不想再用这个名字了。五里长屯有个季元林,是同辈的。按照季元林的辈份是要取林字辈的,但是叫慕林还是叫羡林,叔父犹豫不决,请教一位教师朋友,被确定为季羡林。那位教师说,因为慕林的发音,接近上海话阿木林——傻瓜蛋(“阿木林”是上海人用来形容某人不谙世道、做事不灵活,为人迟钝,易轻信人的意思。因为“木(mù)”和上海话里的“漠(mù)知漠觉”是谐音,所以人们逐渐叫上了口。也就放过阿金阿土阿火,而独尊“阿木林”了),会一辈子倒霉。
叔父先是把季羡林送进一个私塾里,私塾先生是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望而生畏。每天入学,总是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再念“赵钱孙李”,在这里念的书不外是《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四书》之类。
在私塾里念了不到一年,叔父又把他送进一所新式的小学校,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
这个小学在南城根旧城墙里面,在一个叫“升官街”的街上。街名看上去很堂皇,可实际上,“官”者,“棺”也,原来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
这时,已经是1919年了,季羡林也已经九岁。五四运动波及了山东。小学校长由济南第一师范校长王大牛(士栋)兼任,他是个新派人物,在山东得风气之先。他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在济南率先采用了白话文教科书。不是从《百家姓》、《三字经》念起,而是念人、手、足、刀、尺了。
在小学生眼里,校长是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对老师,表面上都很尊敬。学生见了老师,老远要鞠躬如也,像老鼠避猫似地躲在一旁。老师对学生很严厉,学生经常受到老师的体罚,用手拧耳朵,用戒尺打手心,是老师最常用的方式。学生自然是逆来顺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也偶尔反抗一下。
国文教科书里有一篇寓言,名叫《阿拉伯的骆驼》,是当时国际上流行的讲得寸进尺的故事。巧得很,这篇课文偏偏被叔父看到了,叔父勃然大怒,喊道:“骆驼怎么能说话呀!这简直是胡闹!赶快转学!”
于是,季羡林从济南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转到新育小学。转学手续非常简单,只进行了一次口试,老师写了一个“骡”字,季羡林认得这个字,而同时进行转学口试的一个亲戚不认得。季羡林得到老师的垂青,直接插入高级小学一年级,而亲戚则被派进初级小学三年级。
一字之差,我硬是沾了一年的光。这就叫做人生!最初课本还是文言,后来则也随时代潮流改了白话,不但骆驼能说话,连乌龟蛤蟆都说起话来。叔父都置之不理了。
就这样,叔父履行着父亲的职责,对幼小的季羡林进行着教育。而婶母和家中的一个佣人王妈,操持着家务。
从六岁骑着毛驴进济南,到1930年夏天考入清华大学,有将近十三年,季羡林一直住在叔父婶母家里,是叔父婶母把他抚养成人的。对此,他从来不敢忘怀。
6.童蒙难启
季羡林带了一颗充满欢欣与惊异的心,进了新育小学。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划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在另一个地方,他还回忆说:
校址靠近外城的城墙;很宽阔,有很多的树木,有假山和亭子,而且还有一个大水池。春天的时候,校园里开满了木槿花;木槿花谢了,又来了牡丹和芍药。靠近山洞有一棵很高大的树,一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在别的地方也似乎没有看到过。一到夏天,这树就结满了金黄色的豆子,垒垒垂垂地很是好看。有几次在黄昏的时候,自己一个人走到那里去捉蜻蜓,苍茫的暮色浮漫在池子上面,空中飞动蝙蝠的翅膀。只觉得似乎才一霎那的工夫,再看水面,已经有星星的影子在闪耀着暗淡的光了。这一切当然不像以前那一片黄色,它曾把当时的生活点缀得很有色彩。
学校不算小,但校园里有点乡村味。从家里到学校路还挺远,且既曲折狭隘,又挺偏僻。每天一大早,季羡林就沿着这条小路去上学。这时周围还非常寂静,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人。
季羡林对新育小学老师的印象,并不算好。不管是沙着声念古文的语文老师,还是讲数学的老师,都是年老的又装着威严的老师,这自然引不起他的兴趣。上课的时候,他和其他顽皮的孩子一样,用小刀在桌子上刻花,在书本上画小人头。课堂上没有兴趣,便用课后来弥补。一下课,季羡林便随了几个小同伴,飞跑到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池子边上,去捉蝴蝶,或者去拣小石头子,打个水漂玩。幼小的整个心灵,也便倾注在蝴蝶的彩色翅膀上和小石头子的螺旋似的花纹里了。小石头子可是家乡的大平原上难以见到的。
学校里有趣的地方,是一个设在一间幽暗小屋的图书室。每天过午下了课,季羡林就往那里跑,这小屋的力量,甚至于大过外面这花的世界。
当时在这小屋里读的,是些封面很美丽、里面插图的色彩也很鲜艳的儿童读物。
但在当时,这些东西却给了我一些安慰。它们鼓动了我当时幼稚的幻想,把我带到动物的世界里,植物的世界里,月的国,虹的国里去翱翔。不止一次地,我在幻想里看到金色的翅膀的天使在一团金色的光里飞舞。终于自己也仿佛加入到里面去,一直到忘记了哪是天使,哪是自己,这些天使们就这样一直陪我到梦里去。
这种幸福,只在这小图书室里才有。
课堂生活实在乏味,老师又那么严厉,动辄受罚,小孩子们终于受不了,起来造反了。
有一个珠算老师,眼睛长得凸出来,孩子们给他起个外号叫“稍迁”,就是临清叫的那种知了——蝉。他对孩子特别蛮横,打算盘不准错,错一个数,打一板子。而孩子们打算盘,都是初学,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个数,都是很难避免的。孩子们都挨过不少板子。孩子们便决定“架”(意思是赶走)他!他们商定:他来上课时,学生们上去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到假山背后。他们觉得老师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但是,有几个孩子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样一来,长了老师的气焰,威风大振,造反的孩子们被用大竹板子狠狠地打了手心,手肿得像发面馒头。另一次是对图画老师,他脾气暴烈,伸手就打人,孩子们团结一致向他示威,他知难而退,辞职不干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每天还是去新育小学上学。但在学校里,感兴趣的自然不是听课,而仍然是捉蝴蝶,找石子。
有一次,在早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一个挑着担子卖绿豆小米的,这是一个近于老境的中年人,有一张纯朴的老实的北方农民的脸。不知怎么的,季羡林初次看到他,看到他的微笑,既感到有点窘,也有点害臊,赶紧避开了他。但整整的一天,这个人的微笑老在季羡林眼前晃动。
第二天一早,季羡林刚要出大门去上学,在门口遇到他,担子放在家门口,王妈正在同他争论着小米和绿豆的价钱。这位中年人,一看到季羡林,脸上立刻又浮上微笑,嘴动了动,要说话。这微笑使季羡林更有点窘,也更害怕,赶紧避开他,匆匆地去上学。
就这样,接连几天,天天早晨都要遇到这位中年人。每天放了学回家,就买他的绿豆和小米熬成的稀饭喝。见面多了,季羡林不再避开他。这才知道,原来他是蛮喜欢小孩子的。他开始说一些离奇怪诞的话,什么他见过比象还要大的老鼠;什么一个馒头皮竟有四里地厚,一个人啃了几个月才啃到馅;什么一只鸡下了个比西瓜还大的蛋;什么一个穷小子娶了个仙女;……一看到孩子瞪大了惊愕的眼睛看着他,这中年男子竟孩子似地笑起来。
春天,放了学,季羡林坐在家中的小屋里,小屋白天也黑黝黝的,仅有的一个窗户,上面糊满了纸,把光都遮住了。窗外有一棵山丁香,正在开着花,到处都充满了花香鸟语的春光。暮色降临了,季羡林不再想这个中年人,他的心被星光吸引住,被蝙蝠的翅膀拖到苍茫的太空里去了。
春天过去,是长长的暑假。接着是瑟缩的秋天。秋天里,季羡林愿意看落叶在西风里颤抖,听秋蝉的嘶声从黄了顶的树上飘下来。跟着来了冬天。他愿意看白雪装点的桔树,在下雪的早晨,和小伙伴们堆雪人,晚上则在自家的小院里捉迷藏,也听听大雪天寒鸦冷峭的鸣声。
季节在轮换着,但每天上学的时候,却不管春秋冬夏,仍然能碰到这个中年男子。
第二年,春天将尽,夏天又要来了。季羡林的心情微微起了点变化,总感到有点轻微的不满足。学校里在桌上刻花、在书本上画人头,已经腻烦了,沙着声念古文的老师,更让他讨厌得不可名状。老实的中年人,不管说什么荒唐话,再也不能引起他的兴趣。以前把蝴蝶的彩色翅膀和小石子的花纹,当成快乐的天堂,这时也再不感到有趣,空灵的天堂也幻灭了,他渴望着有一个新的天堂。
叔父的管教仍然很严,《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古典小说,他都认为是“闲书”,绝对禁止看。但叔父越管得严,反而越触发了季羡林的逆反心理,偏要拗着劲去看这些“闲书”,不少旧小说,包括《金瓶梅》、《西厢记》等几十种,他都偷着看了个遍。有时候,是放学后不回家,躲在砖瓦堆里看;有时候,是在被窝里用手电照着看;有时候,在家里也看,但这可得使点心计:他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他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看的却是闲书。《红楼梦》内容大概太深,他看不懂其中的奥妙,林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也为他所不喜,看不下去。其他书看得都是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闯进来,他赶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推,嘴里又念起“子曰”、“诗云”来。
无论如何,季羡林在这时还没有离开浑沌时期,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懂。甚至跟别的孩子打架也懵懵懂懂,打起架来,他闭紧了眼睛,乱挥拳头。这架势,也只有挨打的份了。
7.想当绿林好汉
就在这个时候,季羡林看闲书入了迷,开始看《彭公案》之类的武侠小说,想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
武侠小说给他描绘了一个新奇的世界,一个人会凭空上屋,飞檐走壁;一张嘴,会吐出一道白光,敌人的头就在这白光里掉落下来。这样的神奇天地,自然是蝴蝶翅膀和小石子的花纹里找不到的。新的世界挑起了季羡林的求知欲。
最初读这些武侠小说,有许多不认识的字。但求知欲刺激他继续看下去,通过书中的插图,去明了书中的含意。一看到书中的插图,一个个有着同普通人不一样的眼、眉、胡子,手里都拿着刀啊,枪啊什么的,这些小人便占据了他整个的心。
为了读这些小说,季羡林开始逃学。有时候,整整一个下午,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去读小说。黄昏时分,装着放学回家的样子回家去,红着脸对付叔父和婶母的询问,而脑子里仍然满装着剑仙剑侠之流飞腾的影子。晚上,也睡不深沉,梦中也能见到武侠的影子。巴不得天快亮,看到窗纸上微微有白光在晃动,王妈起来纺线,季羡林便悄悄地拿一本武侠小说,就着王妈纺线的灯光,瞅着一行行蚂蚁似的小字,瞅着瞅着,小字也就像蚂蚁似地活动起来。
受这类武侠小说的影响,季羡林开始有了雄心壮志:想当个绿林英雄,如何一张嘴也吐出一道白光,敌人的头便在白光里掉在地上;如何一抬腿,便能在黑夜的屋顶上、树顶上飞。一闭眼,蓦地有一条黑影一晃,来了能人,他便一张嘴,一道白光射出去,眼看着这个能人从几十丈高的墙上翻落下去。这可真是天下的一大快事!
但是,小朋友们告诉他,光这样想是不行的,还得苦练。他于是学着打铁沙掌,学练隔山打牛。回到家,便开始实行,看到家里没有人的时候,他便开始练铁沙掌,把手不停地向盛着大米或绿豆的缸里插,插到整个手都麻木了,抽出手来一看,指甲与肉连着的地方,已经磨出了血。铁沙掌难练成了,便练隔山打牛。在帐子顶上,悬上一个纸球,每天早晨起床之前,先向空中打上一百掌。倘若能把纸球打动,据说就能百步打人了。晚上,也顾不上去嗅小院里夜来香的幽香,而是在花丛中,背上斜插一条量布用的尺子,当做宝剑,在同时玩的小孩面前,便凛凛然,仿佛有不可一世的气概。
可是这样练来练去,功夫不见有什么长进,手往大米或绿豆里插,流着血疼痛得不能再练,纸球打来打去,也不见球能微微地动一动。季羡林心里想,这剑仙剑侠看样子也不好当。又听别人说,这剑仙剑侠一类的神人,只有古时候有,现在不会再有了。那么,做剑仙剑侠不成,可也不能放弃雄心壮志,绿林好汉总还是要向往的。
当时,季羡林心目中的绿林好汉也不同平常人一样,他们该有红胡子,花脸,蓝眼睛,一生气也就杀人了。于是,梦中便常见到青面红发的人,在自己的屋子里跳。
几天来,上学的路上,也还能看到那个老实的中年北方农民。他缠着季羡林给他讲剑侠剑仙之类的故事,但他不知道,季羡林这时已放弃了剑侠剑仙,而是有了新的向往,新的追求。
又过了些日子,上学的路上不再能见到这个人了。早晨这么寂静,季羡林心里感觉到缺了点什么。
这样子过了一个多月,天更高、更蓝了,已经是萧瑟的淡黄色的秋天了。还是不见这位中年人。有一天黄昏,不知有件什么事,季羡林走过一条通到墟子外古老的石头街上去。只见街两边都挤满了人,人们都伸长了脖颈,仿佛期待什么似的。
我也站下来。一问,才知道今天要到墟子外河滩里杀土匪。这使我惊奇。我倒要看看杀人到底是什么样子。不久,就看见刽子手蹒跚地走了过去,背着血痕斑剥的一个包,里面是刀。接着是马队步队。在这一队人的中间是反手缚着的犯人,脸色比蜡还黄。别人是啧啧地说这家伙没种的时候,我却奇怪起来:为什么这人这样像那卖绿豆小米的老实的中年人呢?随着就听到四周的人说:这人怎样在乡里因为没饭吃作了土匪;后来洗了手,避到济南来卖绿豆小米;终于给人发现了捉起来。我的心立刻冰冷了,头嗡嗡地响。我却终于跟了人群到墟子外去。上千上万的人站成了一个圈子,这老实的中年人跪在正中,只见刀一闪,一道红的血光在我眼前一闪。我的眼花了。回看西天的晚霞正在天边上结成了一朵大大的红的花。
这样的一个中年男子,近于老境的老实农民,有着北方农民特有的纯朴的面孔,过来过去每天都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他,卖着绿豆小米,原来就是个绿林英雄,当过土匪,杀过富,济过贫。小小的季羡林茫然了。第二天上学的路上,到处都泛动着红的血光的影子,在残蝉的声里,他也仿佛听出红色的声音,小石子的花纹也都转成红的了。
从此,季羡林再也不想当绿林英雄了。
8.开始对英语感兴趣
在新育小学,季羡林就这样过得平平常常,平淡无奇。他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班上有一个比他大五六岁的孩子,叫李玉和,年年都是考甲等第一。虽然也是个孩子,但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一般大小的同学们打闹。对这样的一位学长,季羡林一点也没有敬意,觉得他非己族类,有点瞧不起的意思。季羡林常说,自己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第一。学习既没有什么动力,三年小学没有什么拔尖的成绩,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设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还可以算是上等生,如此而已。
但是在这里意外的收获也有,这就是从这个学校开始学英语。当时的正规小学并不设英语课,季羡林学英语是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多是在晚上。学习的机会纯属偶然,大概是这个小学有一位老师会一点英文,他答应晚上可以教一点,但是要收点学费。这样,一个业余英语学习班便组成了,大约有十几个孩子便凑合成一个班集体。
对于少年的季羡林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他当时认为,中国的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写一些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的东西,居然也能发出声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语对于季羡林来说,就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万没有想到,望起来如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
事实上,当时学习英语的时间并不长,学的东西自然也不多。二十六个字母学完之后,又学了一些单词,还多少学了点语法。当时最让他伤脑筋的是所谓“动词”,to be和have一点也没有动的意思,为什么竟然叫动词呢?他问老师,老师说不清楚,其他人也说不清楚。后来,他才弄明白,把英文verb(拉丁文verbum)译为“动词”是不够确切的,容易给初学英语的孩子造成误会。
奇怪的是,每次去学校参加晚上举办的英语学习,总有一种非常好的感觉。每次走过学校,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新育小学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的时候,紫花绿叶,那是很分明的。可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了,再走过这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已化为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可白天的印象还在,所以觉得它们的花叶还是分明的。夜晚的朦胧,更增加了花影的神秘,但鼻子闻到的花香,确然证明着花的存在,于是这样的印记便永远留在了脑海里。季羡林在后来的回忆文章中写道:
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从初学英语开始,就有了这样一种好感觉。扩大到其他外文的学习,他可能也闻到了这种芍药花的香味,难怪他后来学习外语一发而不可收拾,原来都是芍药仙子陪伴他的结果。看来,学习一种东西,兴趣是相当要紧的,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动力就是芍药仙子。
在黑暗中,走过一片种满了芍药花的花畦,紫色的芍药花同绿色的叶子化成了一个颜色,清香似乎扑入鼻官。从那以后,在几十年的漫长的岁月中,学习英文总同美丽的芍药花联在一起,成为美丽的回忆。
四、山东大学附属中学的“四连冠”
1.初中只能考正谊
1924年,季羡林13岁。
他生平第一次面临一种选择。这一年,他小学毕业,要考初中了。
当时,济南市,乃至山东省,最好的中学是山东省立第一中学,孩子们把它称为山东中学的拿摩温。
季羡林因为少无大志,自知小学成绩不是最好的,癞蛤蟆不敢吃天鹅肉,不敢投考当时大名鼎鼎的山东省立第一中学,甚至连去报名的勇气都没有。他觉得按自己的成绩,只配入“破正谊”,或者“烂育英”。这两个学校招生的标准自然都不高,结果,他去报考“破正谊”。
正谊中学虽“破”,但新生入学考试居然考了英语。他万万没有想到,就是由于小学学的这一点英语知识,使他报考中学时沾了半年光。英语考试出的题目是汉语译英语,只有一句话:“我新得了一本书,已经读了几页,可是有些字我不认得。”季羡林把它翻译出来了,但当时不知道“已经”这个词的英文译法,所以把他也苦恼了很长时间。结果,季羡林被录取,而且不是新生一年级,而是一年半级。
正谊中学虽有“破”名,但学校环境异常优美,背靠大明湖,一条清溪流经校舍。到了夏天,杨柳参天,蝉声满园,后面又有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仙境,天堂乐园。优美的学习环境并没有刺激起季羡林的上进心,他学习依然不努力,成绩倒也不坏,总是徘徊在甲等后几名、乙等前几名之间,属于上中水平。在这里,继续学习英语。英语列入正式课程,英文老师则时有更换。这些孩子们并不老实,往往要试试新老师的本领如何。有一次,换了一个英语老师,孩子们都觉得他不怎么样,出于一种少年心理,他们便想出一个高招来测试他。于是,从字典里找了一个短语by the by。这个短语并不稀见,但孩子们从来没有读到过,觉得很深奥,便以此去问老师。老师没能答出来,脸上露出愧色。下次他见到他们,说:你们大概是从字典上查来的吧?孩子们笑而不答。这位老师颇宽宏大量,不对恶作剧的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就这样,念不少英文书。初中毕业是在春天,只得在这里又念了半年高中。教英文的郑又桥老师,是南方人,英文水平很高,发音很好,教学又努力。只是他抽鸦片烟,早晨起得很晚,往往上课铃响了,还不到教室来,班长只得去他的住处催请。学生们写的英语作文,他很少改动,而是一笔勾销,自己重写一遍。用力之勤苦,是可以想见的。对这位老师,季羡林印象颇好,后来还常说,从那以后,自己学习英语又同美丽的校园和一位古怪的老师联在一起,也算是一种美丽的回忆了。
从年龄上看,季羡林是班上最小的,孩子的玩心很浓。上课之余,他大半是跑到学校后面大明湖畔去钓虾,抓蛤蟆,不知用功是何物。生活自然找不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单调、死板、固执,是他当时生活的写照。玩起来,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弄个细铁条,把它弯成一圈,再弄个小铁钩,一推,圆圈就能跑起来,他自己也就非常高兴了。
正谊中学的正式课程,有国文、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国文课主要是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要求学生们背诵。英语课念《泰西五十轶事》、《天方夜谭》、《莎氏乐府本事》等等。国文课连写作文也要求用文言,英语也布置写作文。这些课程季羡林除了英语,对其他的兴趣都一般。只是对小说的兴趣越来越浓,《三国演义》、《西游记》、《封神演义》、《说唐》、《说岳》、《济公传》、《彭公案》、《三侠五义》、《玉历至宝钞》等等,都读了不老少。《西厢记》、《金瓶梅》一类的书也都看,只是对《红楼梦》还是不喜欢。小说之外,他读过宗白华的《三叶集》。
除了在学校上课,每天晚上还到尚实英文学社去学英语。校长冯鹏展是广东人,说一口蓝青官话。他的房子大得很,前面的一进院子学社占用,有四五间教室,按年级分班。后面的大院子,则是他全家的住处。冯老师最喜欢养蛐蛐,经常不惜重金,购买良种,斗起蛐蛐来,舍得下很大的赌注。季羡林也喜欢玩蛐蚰,只是没有钱买良种,便约几个同院的大孩子到荒山野外蔓草丛中去捉,捉到一只好蛐蛐,欣喜若狂。但季羡林不敢去赌,只不过随便玩玩而已。由此,他和冯老师引为同道。教英文的老师除冯老师,还有钮威如、陈鹤巢两位老师。钮老师满脸胡子,身体肥胖,用英语教历史。陈老师则是翩翩公子,注重衣饰,穿得很漂亮。这些老师英文水平都很高,教学也努力,使他学到不少东西。《纳氏文法》(Nesfield的文法)因为艰深,学得很费劲,因而孩子们也非常崇拜,学到了内容丰富的语法。只是到后来,才知道这本文法是英国人专门写出来供殖民地人民学习英文之用的。
叔父一点也没放松对侄子的教育,对他期望极大,要求极严。季羡林后来在自己写的自传里说:
他自己亲自给我讲课,选了一本《课侄选文》,大都是些理学的文章。他并没有受过什么系统教育,但是他绝顶聪明,完全靠自学,经史子集都读了不少,能诗,善书,还能刻图章。他没有男孩子,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他严而慈,对我影响极大。我今天勉强学得了一些东西,都出于他之赐,我永远不会忘掉。根据他的要求,我在正谊下课以后,参加了一个古文学习班,读了《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当然对老师另给报酬。晚上,又要到尚实英文学社去学英文,一直到十点才回家。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八年。我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负担;但也不了解其深远意义,依然顽皮如故,摸鱼钓虾而已。现在回想起来,我今天这一点不管多么单薄的基础不是那时打下的吗?
又说:
叔父相信“中学为体”,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是否也相信“西学为用”呢?这一点我说不清楚。反正当时社会上都认为,学点洋玩意儿是能够升官发财的。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崇洋”,“媚外”则不见得。叔父心目中的“夷夏之辨”是很显然的。
季羡林听说洋人中有一个叫爱因斯坦,虽然是男是女、是哪一国人他当时都不清楚,甚至相对论是什么,属于哪一个学科也不甚了了,但听说相对论在全世界只有七个半人懂,他便对爱因斯坦肃然起敬,认为学问到这个地步才真正算是学问。从此,他反对一切通俗化的举措,看不起一切通俗化的书籍。他开始崇拜专门家,专门研究一个问题的专家,问题的范围越小越好,牛角尖钻得越深越好,最好是一头钻进去,三年五载不出来,然后写出一篇论文来。这篇论文也许只有几个人肯读,几个人能读懂。但这样的专家在他眼中才真正是一个专家,值得他佩服。年纪小小的季羡林,已经开始对专家有所认识了。
在正谊中学上学期间,叔父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而老师中,印象最深的是鞠思敏先生。
2.鞠思敏老师
鞠思敏老师是季羡林永世难忘的人。
鞠思敏老师个子魁梧,步履庄重,表情严肃却又可亲,给了季羡林极其深刻的印象。鞠老师是正谊中学校长,并不教课,只是在上朝会时,总是亲自对全校学生讲话。在这种每周一次或几次的朝会上,鞠老师讲的,无非是一些处世待人的道理,并没有什么惊人之论。但是,这些普通的道理,从他嘴里讲出来,那缓慢而低沉的声音,认真而诚恳的态度,却总是能打动这些初中孩子们的心。
鞠老师不是一个卖嘴皮子的人,他一生着力追求的是言行一致、民族气节。到季羡林考上山东大学附属中学时,鞠老师受聘给学生们上课,教伦理学,用的课本是蔡元培先生的《中国伦理学史》。
《中国伦理学史》是蔡元培先生运用西方资产阶级学术研究方法而编著出来的,是中国伦理学史的第一部较系统的著作。该书将中国伦理学史分为三个时代:先秦创始时代、汉唐继承时代、宋明理学时代,选取了从孔子到王守仁共二十八个代表人物的伦理思想,还附述了戴震、黄宗羲、俞正燮三位明清思想家的伦理学说。蔡元培先生在该书《序例》中说:“吾国夙重伦理学,而至今顾尚无伦理学史。迩际伦理界怀疑时代之托始,异方学说之分道而输入者,如槃如烛,几有互相冲突之势。苟不得吾族固有之思想系统以相为衡,则盖将彷徨于歧途。”蔡元培强调,中国古代因受儒家思想影响,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这部著作初版于清宣统二年(1910),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时署名蔡振,到1927年已印行了十一版,在国内学术界影响是很大的。而且,该书所讲的道理,有的学生也已知道。但是,这样一部书,从鞠思敏老师嘴里讲出来,似乎新增加了分量,让人不得不相信,不得不去遵照执行。
后来,日本侵略者占领了济南,慕鞠思敏老师大名,想方设法,劝他出来为日本做事,以壮敌伪的声势。但鞠思敏先生总是严词拒绝。后来生计非常困难了,鞠先生每天只能吃开水泡煎饼,加上一点咸菜,这样来勉强度日,却始终未为五斗米折腰,终于在极度忧患之中郁郁逝世。
这样的一位老师,季羡林在离开高中以后再也没能见到他,但每每想到他那热爱青年的精神,热爱教育的毅力,热爱祖国的民族骨气,眼前总会浮现出他的影像,时间愈久,反而愈显得鲜明。每次想到济南,首先就会想到鞠老师。
至于这里的同学,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位同屋住的室友,是他终生难忘的。这位同学把一个脸盆派上多种用途:早晨洗脸,晚上洗脚,夜里小便。这同学每天早晨,先到厕所把小便倒掉,然后用水一冲,立刻再倒上水洗脸。冬天里有一天起晚了,工友进来送洗脸水,一看脸盆里有黄色液体,以为不过是茶水什么的,便把热水倒在里边了。这位同学起来一看,也不好意思再喊工友,便一不做二不休,就用这尿水混合物洗起脸来,脸上的汗毛居然连动都不动。这可真是瓜子里嗑出臭虫来,什么仁(人)都有啊!
3.王妈
从到了济南以后,季羡林的生活状况应该说比在故乡要好得多。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他总觉得日子非常难过,这种难过,是孩子离开母亲的难过。为此,季羡林多次从梦里哭着醒来,思母情结在苦苦地煎熬着他。
这时候,有另外一个女人,用自己的爱来填补季羡林离开母亲而形成的心灵空白。她就是王妈,叔父家中的一个佣人。
季羡林刚从故乡到济南的时候,王妈已经在叔父家来来往往地做着杂事了。
在最初的几个夏夜里,闷热退去,凉意袭来之时,季羡林从飘忽的梦境里醒转来,可看到窗纸上微微有点白,稍一沉心,立刻有嗡嗡的纺车的声音,混了一阵阵夜来香的幽香,传进了屋里。昏黄的灯光下,王妈坐在灯旁纺着麻,黑而大的影子投在墙上,合了夜来香花的影子在晃动着。
叔父第一次搬家,住进一条曲折的铺满了石头的佛山街上,王妈自然也跟了来。
这里的房子有点旧,墙上满是雨水的渍痕。屋子只有一个窗子,上面糊着窗纸,即使在白天,屋子也是暗沉沉的。屋外有个小小的院子,王妈摆上了夜来香。孩子们常和季羡林聚在一起,在夏日的黄昏,仰卧在院子里的席子上,数天空里飞来飞去的蝙蝠。而有时,季羡林则对夜来香的黄花更感兴趣,最初只是一个长长的花苞,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它:还不开?还不开?蓦地再一眨眼,再看时,长长的花苞已经开放成伞似的黄花了。他觉得这样开的花简直是个奇迹,他很快乐,王妈也跟着高兴。每天她都把所有开过的花数一遍,可当她数着的时候,随时又有新的花在一闪一闪地开放着,她眼花缭乱了,数也数不清了。看了她那认真用心又慌张的样子,孩子们也都哄笑起来,季羡林的思母情结似乎也就被冲淡了一些。
王妈总是忙东忙西,在初秋的暴雨里,她提着篮子去买菜;在严冬大雪的早晨,她点着灯起来生炉子。冷风把她的手吹得像红萝卜似地裂开了缝,露出鲜红的肉来。从这只有着鲜红裂口的手,她表达出自己的感情,自己的脾气,表示出一个北方农民的固执与倔强。她特别注意季羡林衣服的寒暖,冬天里,她让他穿得暖和,夏夜里,她用大芭蕉扇为他驱赶蚊子。
后来,季羡林从昏黄的灯下听到她的叹息,从这低咽的叹息中,她告诉了她出来做佣工的苦衷。原来,她的丈夫是她村子里惟一的秀才,但没等考上举人就死去了,她自己被家里的妯娌们排挤,不得已才出来帮佣。她有一个儿子,因为在乡里没有饭吃,到关外做买卖去了,一个不大正经的儿媳妇还留在这济南市里。
从王妈所受的苦和平日的微笑里,季羡林已经领悟到:每个人尽管嘴角上常挂着微笑,但背后不知掩藏着怎样冷酷的生活,人们同样都被黑暗的命运支配着,而王妈就在这冷酷和黑暗的命运下,呻吟着活下来。他看透了她的凄凉,也了解了她的寂寞。
叔父又搬了一次家,在佛山街柴火市73号。房子稍好了一点,四壁已看不到雨痕和蜘蛛,每间屋子也都有了两扇以上的玻璃窗子。西屋的窗前,有两棵高过房檐的海棠,刚搬进来是春天,树上还开着一团团的花。到了夏天,在院子里放一个养着子午莲的大水缸,种着几十棵凤仙花,还养了一丛丛的夜来香。黄昏时分,季羡林还是坐在院子里数天上飞来飞去的蝙蝠,看着夜色慢慢织入夜来香的花丛里。在一片朦胧的薄暗里,一眨眼,眼前又是一片黄黄的伞似的花,幽香又跟着流过来。晚上对付了蚊子,好容易睡过去,做着形形色色的梦,等从飘忽的梦境里醒转来,窗上又有点白,纺车又在发出嗡嗡声,王妈的黑大的影子又合着夜来香的花影在晃动了。
进了新育小学,季羡林住到学校,每星期日回家一次。在学校死沉的空气里住过六天,到了家便觉得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进家门,就先看到了王妈温暖的微笑。等到踏着暮色再回学校的时候,心里带走的是在家中感到的意外的轻松。学校生活惊人地单调,每天要听老先生沙着声念古文,拼命地在饭堂里抢馒首。感情冲动的时候,也同别人打打架,把从家中带去的轻松和温馨消磨掉,时间也就慢慢地过去了。
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季羡林不断地上学,王妈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叔父家当佣工,却一天天地老了。她仍然提着篮子去买菜,冬天老早起来生炉子,从走路的样子看来,她是有点老了。
后来,她的生活发生了一个大变化,她在关外的儿子回来了,当然是她把储蓄了几年的钱汇给他才回来的。
儿子回来,除了一床破棉被,就是一个有病的身子和一双连霹雳都听不到的耳朵。但终归是儿子,她为他的回来而高兴。不正经的儿媳妇也找了来,名正言顺地组成了一个小家庭。儿子带着病,咳嗽着,一出一进,挑着满桶的泉水卖钱。有时,儿子买一个甜瓜或柿子,甚至几个小小的梨,拿来送给母亲吃。这时,儿子笑,不说话,母亲也笑,也不说话。这笑已经润湿了老人干枯的心,脸上也闪了红光,提着篮子买菜也更带劲儿,冬天早晨也起得更早,生命对她似乎是一杯香醪,她高兴地活下去,没有了寂寞,也没有了凄凉。
但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久,也就是一年多吧。中学里放了暑假,季羡林回到家中。黄昏里,躺在院子里的竹床上,仍然数天上的蝙蝠,欣赏着夜来香的花。但常听到王妈又在叹息,儿子病弱,拼命地挑水,结果病得更厉害,媳妇又抽烟又喝酒,甚至在自己丈夫面前与别的男人调情。王妈为儿子的病焦灼,又生媳妇的气,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有一颗简单的心的老人,也只有叹息了。
叹息,也不耽搁做活,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些琐琐碎碎的活全是她一个人干。夏末秋初,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又开始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全家人做鞋。季羡林常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灯光,看她搓麻线。他意外地发现,她那一双手,上面长满了老茧。这双手看上去是那么拙笨,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枝子。但在季羡林这时候看来却显得灵巧而美丽。那些杂乱无章的麻缕,在这双手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儿也不敢违抗。这双手就这样左旋右转,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似乎把夜来香的香气也搓进麻线里了。
看着这双手,季羡林又想到了乡下的母亲。母亲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也有一双这样的长满了老茧的手。看着看着,季羡林沉沉入睡了。他梦到刚进济南的头几年,到了深夜,王妈把他抱到屋里去,睡在她的那张床上。半夜醒来,还听到她手里拿着大芭蕉扇在为他赶蚊子。直到后来,季羡林也没忘王妈对他的恩德。在1935年写成的一篇文章中,季羡林写道:
四年前,为了一个近于荒诞的理想,我从故乡来到这辽远的故都里。我看到的自然是另一个新的世界,但这世界却不能吸引着我;我时常想到王妈,想到她数夜来香的神情,想到她红萝卜似地开了鲜红裂口的手。
季羡林上了大学的第二年,寒假回济南,再也没有看到王妈。王妈自己先是有了病,眼也长了白内障。她不想死,请医生,供神水,喝符,用大葱叶包起七只活着的蜘蛛生吞下去,还用了她能搜集到的一切偏方正方,几个月以后,身子略有好转,眼睛却只剩下了一只。再后来,儿子死了,她在一个严冬的大风雪里,在灰黯的长天下,坐在一辆独轮小车上,带着独子的棺材,被人推着,回到自己的故乡里去。她艰苦地追求了一辈子,终于什么也没有得到。在穷僻的小村里,自己的房子没有了,只好借住在亲戚家里,剩下的一只眼睛也哭得失了明。最后在忧郁中慢慢地死去。
当听到王妈死去的消息时,季羡林的痛苦是可以想得到的:
王妈死了。我哭都没哭,我的眼泪都堆在心里,永远地。现在我的眼前更亮,我认识了怎样叫人生,怎样叫命运。——小小的院子里仍然挤满了夜来香。黄昏里我仍然坐在院子里的竹床上,悲哀沉重地压住了我的心。我没有心绪再数蝙蝠了。在沉寂里,夜来香自己一闪一闪地开放着,却没有人再去数它们。半夜里,当我再从飘忽的梦境里醒转来的时候,看不到窗上的微微的白光,也再听不到嗡嗡的纺车的声音,自然更看不到照在墙上的黑而大的影子在合着历乱的枝影晃动。一切都死样的沉寂。我的心寂寞得像古潭。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整夜散放着幽香的夜来香的伞似的黄花枝枝都枯萎了。没了王妈,夜来香哪能不感到寂寞呢?
到上世纪60年代,季羡林在从城里坐公共汽车回家途中,偶然见到了一位老妇人,看到她那长满了老茧的一双手,他想到了母亲,想到了王妈。面对这样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他不无深情地说: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我总想多看上几眼。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还听到她手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在矇矇眬眬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似的。
4.海棠花和夹竹桃
叔父、婶母、王妈,在济南的十几年中,都是季羡林相依为命的亲人。除了他们,季羡林最亲近的还有两样东西:海棠花和夹竹桃。海棠花常勾起他的乡思,夹竹桃教给他韧性。
叔父第二次搬家到佛山街南头,院子里有两棵海棠树,枝干都非常粗大,最高的枝子高过房顶,秋后,叶子落光,尖尖的顶枝直刺着蔚蓝悠悠的天空,季羡林总是要默默地看上半天,自己的幻想也仿佛跟着高爬上去。
一个春天海棠开花的季节。在一天的黄昏,季羡林同几个小伙伴去家南边的一个高崖子上游玩。站在地势高的崖子上,向北一看,看到一片屋顶,就在这房顶之上,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季羡林当时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于是,他便按照房屋中的空隙街道数起来,数来数去,终于发现,原来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树。他立刻兴奋地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欣赏着那开得团团滚滚的花朵,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暮色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夏天,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已经难以让人回忆起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长昼无聊,他躺在屋子里面地上的席子上睡觉,醒来往往觉得一枕清凉,非常舒服,抬头看到窗户上历历乱乱地布满了叶影;白天,他坐在窗前看书,满窗浓绿,不时有一只绿色的虫子在树干上慢慢爬过去,一下子让他想起在深山大泽中的行人。蜗牛也在树上爬,爬过的痕迹就像是山间林中蜿蜒的小路。就这样,他一看能看上半天。晚上吃过晚饭,就搬张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灰色的天空,上面镶嵌着一颗一颗的星。结在海棠树与屋檐边中间的蜘蛛网,借了星星的微光,把影子投在天幕上。一切是这样静,他什么也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一觉醒来,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响,他知道,外面下雨了。
就这样,海棠树的花、叶、枝头,绿色的小虫,蜗牛的痕迹,灰色的天空,闪闪的星星,有时候还有王妈用扇子赶蚊子的声音,这一切的一切,似乎将济南的夏夜编成了一首诗,谱成了一支歌。于是,他就把这海棠树和自己的家联系在一起,以后离开了家,一看到海棠树、海棠花,就想起了“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济南,就想起了自己在济南的家,引起了一串串的乡情、乡思、乡恋。
十几年后,季羡林在德国住了六年,有一天早晨,他忽然看到人家园子里盛开的海棠花。他的心一动,乡思浓浓地压上心头,无法排解。
乡思并不是很舒服的事情,但是在这垂尽的五月天,当自己心里填满了忧愁的时候,有这么一团十分浓烈的乡思压在心头,令人感到痛苦。同时我却又有点爱惜这一点乡思,欣赏这一点乡思。它使我想到:我是一个有故乡和祖国的人。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我的祖国正在苦难中,我是多么想看到它呀!把祖国召唤到我眼前来的,似乎就是这海棠花,我应该感激它才是。
很明显,海棠花就是家,就是故乡,就是祖国!
在叔父家里,还常年种着一种平常的花——夹竹桃。
夹竹桃自然不是名贵的花,也并不算美丽,但在季羡林在济南住的这些日子里,济南几乎家家都种上几盆夹竹桃,摆在大门内影壁墙下,正对着大门口。有客人进家,扑鼻而来的是一阵幽香,绿蜡似的叶子,红霞或白雪似的花朵,足让人有宾至如归之感。
叔父家大门内也有两盆夹竹桃,一盆开红花,一盆开白花。季羡林天天从这两盆花下面走出走进。红色花朵让他想到火,白色花朵让他想到雪。火与雪是不相容的,但这两盆花却融洽地开在一起,宛如火上有雪,雪上有火,他顾而乐之,幼小的心灵里觉得奇妙而有趣。
院子里的花应有尽有,春天,迎春花开着黄花,报告春的消息,接着是桃花、杏花、海棠、榆叶梅、丁香等,整个院子常是花团锦簇的。夏天,凤仙花,石竹花,鸡冠花,五色梅,江西腊,更是开得五彩缤纷,满院葳蕤。还有夜来香的香气,熏透了整个庭院。秋天,先是玉簪花带来凄凉的寒意,接着是菊花报告花事的结束。一年三季,花开花落,没有间歇,情景既美,变化又多,真是美不胜收。
但是惟独这夹竹桃,在那里静悄悄一声不响,一朵花败了,又开出一朵,一嘟噜凋落了,又长出一嘟噜。不管是和煦的春风,还是盛夏的暴雨,或是深秋的清冷,它都一如既往,既看不出特别茂盛,也看不出特别衰败,从迎春花开之日到玉簪花和菊花开时,它无不奉陪,从春天一直到秋天,无日不迎风弄姿。正是夹竹桃的这一点韧性,引起季羡林无限的幻想,万花丛中他更喜欢夹竹桃了。
也许,季羡林几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做学问,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从来没有一丝的懈怠,正是夹竹桃这种韧性的写照吧!
5.送礼的小插曲
齐鲁这块丰厚的文化土壤,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济南这个地方,自然也不例外。
“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杜甫留在大明湖历下亭上的两句诗,揭示了济南多出名士的秘密。这些名士中有多少礼仪之士的典雅而有趣的动人故事,自不用说。单从普通百姓之间五花八门的送礼礼俗,有常态的,也有变态的,就够让人动情的了。常态的,可看到民风之淳朴可爱;变态的,则让人看到人的真性情之被扭曲,也算是各得其所。
季羡林住在济南的这条佛山街上,住着一个穷人,邻居们都管他叫“地方”,有学问的人说,这个头衔几乎就等于汉朝的亭长。
每逢过年过节的早上,叔父家的大门一开,就会看到这个“地方”,笑嘻嘻地,一手提着一只鸡,一手提着两瓶酒,跨进大门来。鸡咯咯地叫,酒瓶上的红签红得眩人,“地方”嘴里还嫌不够,还要大声喊着:“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婶母便拿出几毛钱,让王妈送出去给他。这“地方”接了钱,也不谦让,却仍旧提了鸡和酒瓶子笑嘻嘻地走到另一家喊叫着去“送礼”了。
这样的“送礼”,季羡林一年里至少要见三次,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不足为奇了。
不知是哪一年了,有一个节日的清晨,这位“地方”既没提鸡,也没拿酒,只见他愁容满面地跨进家门口,嘴里也没喊“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却拉了王妈,交头接耳说了一大会儿,后来声音也大了,终于放声大骂起来。王妈进来告诉了婶母,仍然是拿了几毛钱送出去。这“地方”道了谢,出了大门,老远还听到他的骂声。
后来,王妈告诉,原来他的鸡是自己养了预备下蛋的,每逢过年过节,便委屈它一下,缚了双足,倒提着陪他出来逛街。酒瓶子里装的也不是酒,而是装的水,瓶子上的红签还是从铺子里借来的。“地方”送礼,邻居们都知道用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不过如同《庄子》里说的“盗亦有道”,只不过是乞丐讨乞的另一种方法,用了山东人给送礼人赏钱的习惯而已。所以,邻居们没有收的,只给赏钱,一天里跑下来,衣袋里钱也就塞满了。回了家,瓶子里的水倒出来,把鸡放开。但今年过节,这“地方”倒楣,向第一家去“送礼”,就遇到一家才搬来的外省人,偏偏不知底,竟老实不客气地收了礼。王妈说,这怎么能不让这“地方”忿忿呢?他倒不是怕瓶子里的凉水泄漏真相,他是打心眼里心疼那只下蛋的鸡。一个外省人,到了礼仪之邦,失“礼”了。
有一次,叔父家把一盒有特别标志的点心当礼物送出去。过了一年,一个熟门熟户的胖老太太到叔父家来拜访,又恭而敬之地把这盒点心提来给叔父。嘴里还说着:这都是小意思,但点心是新买的,可以尝尝。家里人都忍不住想笑,好歹等这位胖老太太走了,就动手去打盒子,盒盖一开,有股奇怪的臭味马上从里面飞出来,再把纸揭开,点心的形状还是原来的,上面却满是小飞蛾,一块也不能吃了,只好扔掉。
一年里头,这盒点心不知代表了多少人的盛意,被恭敬地提着,从这一家送到那一家,上面的签和铺子的名称也不知换过了多少次,转了一年,终于物归原主。礼欤,非礼欤?
至于给当官的送礼,那可要有学问了。季羡林有一位亲戚,在县衙门里做事,因为与县太爷过从甚密,所以地位很重要。在晚上回家睡觉的时候,常在棉被下面发现一堆银元或别的值钱的东西。有时候,并不知道,无意中银元掉在地上,哗啦一声,让他吃一惊。这些银元自然也是送来的“礼”。
这样的“礼”是当官的人才有资格接受的,因为官或是官的下属,能让人生,也能让人死,所以会有这金子银元给送过来。但官又讲究面子,虽然喜欢钱,但又不能当面给他。于是,“送礼学”便应运而生。需要经过长期揣摩,多次实习,方能得到其中的奥妙,既把钱送到官长手中,又不伤官长的面子。敦厚的山东人,一点也不缺乏必要的聪明。自古已然,于今为烈。
6.山东大学附属中学
1926年,季羡林在正谊中学毕了业,考入新成立的山东大学附属中学。附中有两处校舍,一处设在北园白鹤庄,用的是原职业中学校舍。另一处设在老东门外山水沟,用的是原矿业专门学校的校舍。季羡林是在北园白鹤庄这一处上高中。
当时,山东大学刚刚重建成立。原来的山东大学堂成立于1901年。这一年,在废科举、兴学堂的浪潮中,山东巡抚袁世凯奏陈办理山东大学堂事宜及试办章程,得到清廷照准。同年十月,学部大臣张百熙将办学章程转饬各省参照办理,山东率先在全国办起官立山东大学堂,是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之后在各省兴办最早的官立大学堂。学校设在济南泺源书院内,第一任校长为袁世凯的智囊人物唐绍仪。十月正式开学,招收了三百名学生。1904年,搬入杆石桥路北新校舍,改名为山东高等学堂。1911年改称山东高等学校。1912年民国成立,在中心城市设大学,各省设专门学校,到1914年等最后两届学生毕业,山东大学堂裁撤,师生分别转入工业、农业、矿业、商业、法政、医学六个专门学校。
1926年,奉系军阀张宗昌督鲁,为顺应潮流,他装扮开明,6月30日下令在济南重建山东大学。山东省教育厅7月30日将省立工业、农业、矿业、商业、医学、法政六个专门学校合并,改建为省立山东大学。山东省第一、第二、第六、第十,四个中学高中部,组建为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督办府委派省教育厅厅长、前清状元王寿彭任校长,8月5日,他到职视事,启钤办公,山东大学重建成立。
校长王寿彭,字次篯,山东潍县南关人。他幼承祖训,刻苦砥砺,十七岁入邑庠,屡试冠军。光绪辛丑年(1901)中举,癸卯(1903)连捷进士。因名字中隐含“寿比彭祖”之意,深得当时大操大办七十寿典的慈禧太后的嘉许,高中头名状元,又入翰林,授修撰,入进士馆,司法政,并被派赴日本考察政治。王寿彭后任湖北提学使,创办两湖优级师范学堂,首创经费预算制度,使办学经费专款专用。1926年9月5日,王寿彭在重新组建的山东大学开学典礼上,发表“读圣贤书,做圣贤事”的校长训词,学校随即正式上课。
王寿彭思想陈旧保守,主张尊孔读经,以提倡经学为己任,敌视孙中山革命。但他曾在日本和欧洲考察,也接受了一些维新思想,深知文化、教育对于国民的重要性,因而热心教育事业。他任山东大学校长期间,制订了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明确的培养目标,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他还工书法,时人以得其片纸寸缣为荣。
在王寿彭任校长期间,山东大学每年都举行祭孔仪式,张宗昌身着长袍马褂,亲临参加,他匍匐在地,行叩头大礼,可见山东大学当时尊孔之风之盛。大概也正是因为过于守旧,王寿彭受到校内强烈谴责,当校长仅一年多乃拂袖而去。
重建的山东大学集中了当时的一些著名学人,文学院院长王宪五精通经学、古文,有“山东才子”之称,教授如陈舸庭、丛禾生、祁蕴璞等,也都很有名。法学院院长朱正钧,工学院院长汪公旭,农学院院长郭次璋,医学院院长周颂声,可谓阵容整齐,人才济济。另外,还有一批从国外留学归来的洋博士张徽五、张东里、王慈伯、于复先、周瑞廷、高汉符、卞东寅、房金锜等人,也都名声不小。
附属中学的教师,也可谓极一时之选。国文教师王崑玉,英文教师尤桐,史化教师祁蕴璞,伦理教师鞠思敏(正谊中学校长兼)、完颜祥卿(一中校长兼),还有救经书的“大清国”(因诨名太响亮,真名被忘记)、前清翰林(不知是不是陈舸庭),两位先生教《书经》、《易经》、《诗经》,上课从来不带课本,四书五经连注都背诵如流。
有这样一批阵容整齐的好老师,再加上学校用了原职业中学校舍,周围环境优美如仙境,荷塘四布,垂柳蔽天,是念书再好不过的地方。季羡林到了这所中学,学会了用功,再也不去荷塘钓虾、捉蛤蟆了。他后来回忆说:
我有意识地真正用功,是从这里开始的。我是一个很容易受环境支配的人。在小学和初中时,成绩不能算坏,总在班上前几名,但从来没有考过甲等第一。我毫不在意,照样钓鱼、摸虾。到了高中,国文作文无意中受到了王崑玉先生的表扬,英文是全班第一。其他课程考个高分并不难,只需稍稍一背,就能应付裕如。结果我生平第一次考了一个甲等第一,平均分数超过九十五分,是全校惟一的一个学生。当时山大校长兼山东教育厅长前清状元王寿彭,亲笔写了一副对联和一个扇面奖给我。这样被别人一指,我的虚荣心就被抬起来了。从此认真注意考试名次,再不掉以轻心。结果两年之内,四次期考,我考了四个甲等第一,威名大震。
山大附中的国文老师王崑玉,是一位对季羡林影响极大的老师。他是桐城派的古文作家,有自己的文集。第一篇作文,他给学生出的题目是《读<徐文长传>书后》。写作文都要用文言文,而且尽量模仿桐城派的格调。季羡林的作文写好以后,意外地得到了王崑玉老师的高度赞扬,批语是“亦简劲,亦畅达”。这对于季羡林来说是极大的鼓励,蕴藏已久的求知欲得到强烈刺激,充分发挥出来了。
在国文方面,在王崑玉老师影响下,季羡林对古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过去被用来读武侠小说的劲头,现在被用到读古文上了。他弄到不少古文的代表作,如韩愈的《韩昌黎集》,柳宗元的《柳河东集》,以及欧阳修、苏轼、苏辙、苏洵等唐宋八大家的许多文集,都开始认真阅读。读《古文观止》的时候,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以及吴均的《与宋元思书》,他都百读不厌,背诵如流,从此打下了雄厚的古文基础。他开始喜欢抒情散文,而且也写了不少,因此中学同学给他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对于古文的不同风格,如《史记》的雄浑,六朝文章的浓艳,陶渊明、王维的朴素,徐摛、庾肩吾的华丽,杜甫的沉郁顿挫,李白的流畅灵动,《红楼梦》的细腻,《儒林外史》的简明,他都注意到无不各擅胜场。从这些名作佳篇中汲取的营养,滋润了他一生的文学创作。
在外文学习方面,他继续学习英文,由于有尚实英文学社的底子,他在班上的英文成绩,名列榜首,别的同学都无法与他竞争。教英文的一共有三位老师,尤桐老师、刘老师都是水平较高的。第三位老师水平低,季羡林把他的姓和名都忘记了。那时候,季羡林当了班长,伤了一点脑筋,想把他“架”走。最后,取得一致意见,考试都交白卷,结果老师脸上无光,自然被赶跑了。
这时,他又开始学德文。教德文的孙老师长着一副宽额方脸,嘴上留着德皇威廉二世的两撇胡子。用的课本是山东济宁天主教堂编的,水平不高。孙老师是胶东人,学的德文也不高明,发音带有胶东味,把gut念成“古吃”。学生笑话他,他居然满脸怒容,冲学生发过火。孙老师还附庸风雅,自己花钱印了一本十七字诗,诗作挺蹩脚,有一首嘲笑一只眼的诗,他还记得:
发配到云阳,
见舅如见娘,
两人齐下泪,
三行!
有这样欣赏水平的老师,教了一学期德文,学生们只学会几个单词,不可能把德文学好。
在山东大学附中的第一学期,平均分数超过了九十五分,名副其实是甲等第一名。在一共四个学期里,他考试成绩虽然不一定都超过九十五分,但总是稳坐甲等第一名的宝座,成了名副其实的“四连冠”。工书法的山东大学校长王寿彭亲笔写了一副对联和扇子面奖励给他。王寿彭的书法是一般人求都求不到的,时人以得片纸寸缣为荣,季羡林一下子得了两件墨宝,当然出乎自己的意料。从此他更加有意识地努力学习,动机也许并不堂皇,无非是想保住自己的面子。他自己称之为虚荣心“作福”。
7.一年的临时亡国奴
1928年,蒋介石借革命之名,打着孙中山先生的旗号,一路北伐。4月初,北伐军占领了济南。4月30日,日本帝国主义福田彦助第六师团中的五百余人占领济南,北伐军从城中撤出。5月1日,北伐军孙良诚部和第一集团军各部进入济南,蒋介石于5月2日抵达济南,要求福田彦助撤离军队,以维持济南的平静。但日军仍寻衅开枪,打死中国军民多人。5月3日,日军发动大规模进攻,后援部队不断到济,蒋介石下令不准抵抗,并撒出济南。日本侵略军在济南大肆屠杀中国军民五千余人,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国民党政府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被日军割去鼻、耳,最后与十七名外交人员同遭杀害。济南市被破坏得很严重。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济南“五三”惨案。山东大学师生不计安危,开展各种爱国反日运动,揭露“五三”惨案真相,查禁日货,慰问难民,表现出关心国家民族命运的英勇气概。惨案发生之后,学校无人负责,经费无着,随即停办,教师和学生大部分散去。设在北园的山东大学附中也同时关了门。
日寇占领济南期间,季羡林无学可上,过了一年临时亡国奴的生活。他回忆说:
此时日军当然就是全济南至高无上的惟一统治者。同一切非正义的统治者一样,他们色厉内荏,十分害怕中国老百姓,简直害怕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程度。天天如临大敌,常常搞一些突然袭击,到居民家里去搜查。我们一听到日军到附近某地来搜查了,家里就像开了锅。有人主张关上大门,有人坚决反对。前者说:不关门,日本兵会说:“你们怎么这样大胆呀!竟敢双门大开!”于是捅上一刀。后者则说:关门,日本兵会说:“你们一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不然的话,皇军驾到,你们应该开门恭迎吆!”于是捅上一刀。结果是,一会儿开门,一会儿又关上,如坐针毡又如热锅上的蚂蚁。此情此景,非亲身经历者,是决不能理解的。
季羡林此时无学可上,又深知日本人最恨中国学生,在济南焚烧日货的“罪魁祸首”就是山东大学的学生,于是,剃光了脑袋,伪装成商店小伙计。有一天,他走在东门大街上,迎面来了一群日军,检查过往行人。他知道,此时万不能逃跑,一定要镇静,否则刀枪无情,定死无疑。这样想着,他故作镇静地走上前去。一个日军士兵搜他的全身,发现他腰上扎的是一条皮带,便如获至宝,发出狞笑,说:“你的,狡猾的大大地。你不是学徒,你是学生。学徒的,是不扎皮带的!”季羡林当头挨了一棒,幸亏还没有昏过去,他便向日军解释,说小徒弟们现在也发了财,有能扎皮带的了。日军坚持不信。俩人正在争论,另外一个高一级的日军走过来,不耐烦听了,一摆手:“让他走吧!”季羡林这才死里逃生,从阴阳界上又转了回来。一个十七岁的孩子,面临着这样危急的时刻,他身上会出多少汗,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这一年的亡国奴生活,至今想来还让他后怕!
8.再上高中
1929年,日军撒出济南,国民党重新进了济南。此时,山东省教育厅长何思源按照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把省立山东大学改为国立山东大学的决定,着手筹建国立山东大学,决定将学校迁至青岛,接收私立青岛大学的校产,重建国立山东大学。至此,省立山东大学告一段落,设在北园的附属中学也告一段落。附中的学生转入新成立的由山东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改设的山东省立济南高中,这是全省当时惟一的一所高级中学。山大附中高中部学生,不用考试,即可入学。
这一年,是季羡林一生中又一个重要的年头。
省立济南高中的校址,由绿柳红荷交相辉映的北园,搬到车水马龙的杆石桥来。学校环境变了,新校址原是清代的一个大衙门,高楼峻阁,雕梁画栋,颇有一点威武富贵的气象。校内有一个大花园,虽然其中的花坛多年失修,水池也干涸了,小路上长满了草,但是花木却依然青翠茂密,浓绿扑入人的眉宇。夏天,似锦的繁花开满树木的枝头,把这古园点缀得更为明丽耀眼。丛中枝头上,不时有鸟鸣声声,令人如入幽谷之中。课余,师生们来园中漫步,各得其乐。
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也变了,换上了一批国民党官员,“党”气颇浓,令人生厌。但学校也出现了一些新气象,在山大附中时读的古籍《诗经》、《书经》和《古文观止》,现在都被白话文学作品代替。作文也由文言文改为白话文。语文教师由前清翰林、进士改为新文学家,给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以耳目一新之感,大孩子们都兴高采烈了。
这里的国文教师胡也频、董秋芳、夏莱蒂、董每戡等人,都是全国闻名的作家。先是胡也频教现代文艺,几个月后被国民党通缉,逃到上海,不久壮烈牺牲。接替胡也频的是董秋芳老师,他北京大学英文系毕业,专业是外国文学,在高中讲国文自然讲到外国文学。
季羡林的白话作文又受到董秋芳老师的垂青,有一篇作文与同级同学王联榜的作文一起,被董老师誉为全班、全校之冠。在董老师的影响下,季羡林学习文学,其中当然也有学习外国文学的决心,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在这里,季羡林虽以学习白话文为主,但对古籍的兴趣丝毫没减,他的阅读范围仍然很广,涉及的方面仍然很杂,陶渊明、杜甫、李白、王维、李义山、李后主、苏轼、陆游、姜白石等诗人、词人的作品,他都读了不老少。
季羡林对外国文学作品的兴趣也极高。他节衣缩食,从每个月的饭钱里省下几块大洋,寄到日本东京丸善书店,订购几本外国文学的书,其中就有英国作家吉卜林的短篇小说。书寄到后,还要到十几里以外的商埠去取。虽然几块大洋够他一个月的饭钱,但看到省下饭钱买来的新书,心中的愉快,简直无法形容。从这时起,他开始翻译外国文学作品,翻译过吉卜林短篇小说中的一篇。从这时起,他开始向翻译领域进军了。
在这里,季羡林一年两个学期又考了甲等第一名,加上在山东大学附中的“四连冠”,季羡林在高中阶段是“六连冠”。
9.业师胡也频、董秋芳
季羡林在山东省立济南高中的业师,一是胡也频,二是董秋芳,两人爱好不同,志向各异,但都给季羡林以很大影响。
胡也频(1903—1931),原名崇轩,福建福州人。小时候当过学徒,后入海军学校,1924年开始文学创作,1928年在上海从事编辑和出版工作。1927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圣徒》,奠定了其作品诅咒人生、讴歌爱情的基调,其中的《械斗》一篇被认为早期力作,文笔流畅明快,间或流露出幽默的气息。1930年,他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教书。
胡也频给季羡林的印象极深,他个子不高,人很清秀,完全是一副南方人的形象。胡也频的居室,就在学校花园门口旁边,走过花园便可到后面教室去上课。每次上课,他都在黑板上写下“什么是现代文艺?”几个大字,然后滔滔不绝地讲,直讲得眉飞色舞,浓重的福建口音更加难懂了。下一次课,仍然写这几个大字,内容却与上次不一样。这种讲课方式简直使学生们着了迷,根据他的介绍去买一些流行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书籍。学生们不懂什么“现代文艺”,也不懂什么“革命”,但知道国民党最厌恶的是共产党,似乎有不共戴天之仇,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在这样的气氛下,胡也频竟敢明目张胆地宣传“现代文艺”,鼓动学生革命,学生们真为他捏一把汗。季羡林后来回忆说:
胡先生是有社会经历的人,他应该知道其中的利害。可是他也毫不在乎。只见他那清瘦的小个子,在校内课堂上,在那座大花园中,迈着轻盈细碎的步子,上身有点向前倾斜,匆匆忙忙,仓仓促促,满面春风,忙得不亦乐乎。他照样在课堂上宣传他的“现代文艺”,侃侃而谈,视敌人如草芥,宛如走入没有敌人的敌人阵中。
在胡先生号召之下,学生们成立了一个现代文艺研究会,准备由胡也频主编一个杂志。季羡林参考了一些从日本翻译过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写了一篇《现代文艺的使命》,内容无非是革命,革命,革命之类。这篇文章不意竟受到胡先生垂青,想在这份杂志的第一期上发表。
这时,蜚声文坛的胡夫人丁玲女士,从上海来校探亲。丁玲的衣着非常讲究,代表了时髦的上海最新式的服装。这样的服装,在相当闭塞淳朴的济南出现,被高中生们视为飞来的一只金凤凰,没见过世面的他们便觉得她浑身闪光,照耀四方了。
丁玲比较胖,又穿了挺高的高跟鞋。校内的路年久失修,穿平底鞋就不牢靠,何况穿高跟鞋。丁玲走在这路上,步履维艰,要靠胡也频搀扶着才能迈步。胡先生比丁玲矮,学生们见了这情景,觉得好玩,他们就窃窃私语,说胡先生成了夫人的手杖,更增加了对胡也频的敬意。
事情急转直下,胡先生有一天终于没去上课。小道消息说他被国民党通缉,连夜逃到上海。不久,他同柔石等四人在上海被国民党逮捕,秘密杀害,时年28岁。
直到今天,胡也频的身影仍在季羡林面前闪耀。
胡也频离开济南高中以后,到季羡林再上国文课时,来了一个陌生的老师,个子也不高,相貌也没有什么惊人之处,一只手似乎还有点毛病,说话绍兴口音颇重,不很好懂。他就是季羡林的另一位业师董秋芳。
胡老师讲课带有鼓动性,而董老师上课则有启发性。董老师上课,不讲现代文艺,也不讲革命。讲一点文艺理论,全是鲁迅翻译自日本的,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等。他老老实实地讲课,认真小心地为学生改作文。他布置作文,从来不出题目,而是在黑板上信笔写下“随便写来”四个大字,愿写什么,就写什么,愿怎样写,就怎样写,丝毫不用受约束,学生有绝对的写作自由。
就在董老师“随便写来”的启迪下,季羡林写了一篇记述自己回故乡的作文,因为感情写得真挚,深得董老师赞许,在作文本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写了一些批注,“一处节奏”,“又一处节奏”等批语,竟让他拨云雾而见青天。于是,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苦心孤诣,为董老师合盘托出,知己之感,便油然而生。季羡林对董老师的感激之情,永生难忘:
从那以后,六十年来,我从事研究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与文章写作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感情一受到剧烈的震动,所谓“心血来潮”,则立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至今已到垂暮之年,仍然是积习难除,锲而不舍。这同董先生的影响是绝对分不开的。我对董先生的知己之感,将伴我终生了。
在另一处,季羡林又回忆说:
我此时改用白话写作文,大得董先生赞扬,认为我同王联榜(即王峻岑,后考入北大数学系)是“全校之冠”。这当然给我极大的鼓励。我之所以五六十年来舞笔弄墨不辍,至今将近耄耋之年,仍然不能放下笔,全出于董老师之赐,我毕生难忘。
这些高中学生,本来在董老师接替胡老师上课以前,就久仰其大名,读过他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争自由的波浪》。这本小说因鲁迅作序而使董老师声名大震,加之报刊上还发表过董老师写给鲁迅的一封长信(后收入《鲁迅全集》)。因此,学生们和他神交已久,课堂上经他这样一启发,积极性、创造性,如趵突泉之水,喷涌而出,就难怪毕生不忘其恩德了。
对这两位恩师,季羡林以为自己不是程门立雪的好弟子。但是每每想到他们,总是怅望青天,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10.课外爱好
季羡林在三年的高中学习生活中得了六个学期的甲等第一名,成了名符其实的“六连冠”。但是季羡林绝不是死记硬背的死板学生,他是一个会读书的人,有着广泛的兴趣。
从古到今,从中到外,许多名著季羡林都广泛涉猎。
中国古籍他仍不放松钻研,陶渊明、杜甫、李白、王维、李义山、李后主、苏轼、陆游、姜白石的诗、词作品,庄子、孟子、司马迁、唐宋八大家、明末公安派、竟陵派、清代桐城派,他都读,广泛地汲取营养。外国文学作品,英国名家的散文,他也读了不少。俄国普列汉诺夫、卢那察尔斯基的文艺理论书籍,他也有莫大的狂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天天都在拼命念这些书。意义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念一句就像念西藏喇嘛的番咒。他总是用铅笔记出哪是主词,哪是动词,哪是副词,开头似乎还有径可循,但愈来愈糊涂,一个长到两三行充满了“底” “地” “的”的句子念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如入五里雾中,再也难挣扎出来了。因此还失眠过几次。
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作品,鲁迅、胡适、周作人、郭沫若、郁达夫、茅盾、巴金、老舍等人的小说和散文,他几乎都读遍了。鲁迅的作品,季羡林读了所有已经出版的,有的还不止读一遍,其中有些篇章,他能够背诵得出来。季羡林也很喜欢老舍先生的著作,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一开始,老舍的著作,他还不能全都理解,但老舍语言生动幽默,是地道的北京话,间或也夹上一点山东俗语,没有那种忸怩作态让人读了感到浑身难受的非常别扭的文体,而是有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动在字里行间。
这时候,季羡林还读了冯友兰的《人生哲学》。这是季羡林刚进山东大学附属中学的第一年,他刚十五岁,既不懂人生,也不懂哲学,但对开设的人生哲学这门课很感兴趣,从此将冯芝生(友兰)的名字,深深印在心中,认为冯先生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大人物。
在这样广泛阅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他在无意识中形成了自己对写文章的一套看法。名家时代不同,风格迥异,但却有不少共同之处,最主要的有三点:第一,感情必须充沛真挚;第二,遣词造句必须简练、优美、生动;第三,整篇布局必须紧凑、浑成。三者缺一,就不是一篇好文章。而文章的开头和结尾,更是至关重要。他有时甚至想到,写文章应当像谱乐曲一样,有一个主旋律,辅之以一些小的旋律,前后照应,左右辅助,要在纷纭变化中有统一,在统一中有错综复杂,关键在于有节奏。他的体会是:
总之,写文章必须惨淡经营。自古以来,确有一些文章如行云流水,仿佛是信手拈来,毫无斧凿痕迹。但是,那是长期惨淡经营终入化境的结果。如果一开始就行云流水,必然走入魔道。
也就是从高中开始,他养成了勤于写作的习惯,尤其是写散文的笔此后再也没有放下。在他看来,文章写得好坏姑且不论,但对自己来说,文章能抒发自己的感情,表露自己的喜悦,缓解自己的愤怒,激励自己的志向。几十年如一日的好习惯,就从高中阶段开始了。
11.娶了个贤妻
1929年,季羡林十八岁了。
按照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这是《礼记·内则》篇中就规定了的。后来,鲁哀公有疑问:这样的婚龄,不是太晚了吗?他就请孔子解释,孔子说:官方的这个规定,指的是结婚的最大年龄,超过这个年龄,就是“失时”,在此年龄之前是可以的。此说见于《孔子家语·本命》。封建社会因为人口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所以一般都提倡早婚,西汉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书·惠帝纪》)即要罚交五倍于常人的人头税。到宋代,干脆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书仪》卷三)这种早婚的习惯,一直到民国初期,都是很盛行的,尤其在农村,十三四岁结婚的男子,是很普遍的。
季羡林的老家临清,有早婚的习俗,有的男孩子,十二三岁就做了丈夫。有一首写男子早婚的歌谣唱道:
十八的大姐九岁郎,
抱了上床抱下床,
说他郎来郎还小,
说他儿子不叫娘。
季羡林虽然还不到举行“冠礼”的二十岁,还没正式进入“成人之道”,但早已超过农村普遍盛行的结婚年龄了。他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受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在这一年,季羡林结了婚。
妻子彭德华,比季羡林大四岁,二十二岁了。她的家庭也不是富裕之家,大体与季家门当户对。她是地道的济南人。妻子小时候只念过小学,大概也就能认千八百字。叔父家里有不少旧小说,季羡林小时候偷看过的,叔父的女儿秋妹,也偷看过不少。秋妹因为把小说中的“飞檐走壁”念成了“飞胆走壁”,一时传为笑柄。但妻子彭德华却从来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小说,别的书就更谈不上了。所以到后来,他们分居两地,季羡林到了异域,彭德华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她根本拿不起笔来。
但她对于季家来说,却是真正做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勤勤恳恳,含辛茹苦。
婚后,1933年4月14日,他们先是有了女儿,取名为婉如。1935年5月15日,又有了儿子,取名为延宗。
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妻子上有公婆,下有幼女稚子。公公(叔父)脾气极为暴烈,甚至有点乖戾,极难侍奉。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季羡林走出国门之后,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后来她只是偶尔对季羡林流露一点。所以对这样一个妻子,季羡林的评价极高:
在道德方面,她却是超一流的。上对公婆,她真正尽上了孝道;下对子女,她真正做到了慈母应做的一切;中对丈夫,她绝对忠诚,绝对服从,绝对爱护。她是一个极为难得的孝顺媳妇,贤妻良母。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忠厚诚实,从来没有说过半句谎话。她不会撒谎,我敢保证,她一辈子没有说过半句谎话,如果中国将来要修《二十几史》,而其中又有什么“妇女列传”或“闺秀列传”的话,她应该榜上有名。
正是有了这样一位贤妻,季羡林免去了许多后顾之忧,如果没有妻子和婶母,他在国外十一年,这个家不知会成什么样子。
彭德华,是一个典型的伟大东方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