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怎么样呢?其中有什么好处呢?”
“不全对。”
“我想这样对很多人……”
“米特尔知道,”博斯说,“所以他给了你一点好处。如果你修饰一下你的报道,他让你做康克林的发言人。”
“别担心,就我一个人,告诉我。除了你、你的狗和我,没人会知道。”
他在这个核心情节的边缘停住了。他知道下面的一切,可是要他开口说,必须有人推他一把。
金深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
“对,所以我打了个电话给康克林的竞选经理米特尔,问他这回事,我要一个答复。我不知道你对那个年代熟不熟悉,可是康克林的形象是绝对清白正面的。他打击城里大大小小所有的犯罪,自己窝里却有个罪犯,太有新闻价值了。虽然福克斯没有正式的犯罪记录——我想没有,不过内部的记录是有的,我能拿到那些资料。这个报道会对康克林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米特尔很清楚。”
“这时候已经是竞选中期了,康克林已经有一个发言人,米特尔承诺我的是竞选后的副发言人,而我会在凡奈斯的法院工作,管理圣费尔南多谷的事。”
“这就有点新闻价值了。”
“如果康克林选上的话。”
“对,就是他,杀了奥斯瓦尔德的那个家伙。约翰尼·福克斯可以算是洛杉矶的杰克·鲁比,行了吧?同一个时代,同一类型。福克斯拉皮条、赌钱,知道哪些警察可以收买,必要时他会收买他们,所以他不会坐牢,他是好莱坞最典型的垃圾。他的死我原先以为根本不会有人去报道,可是我的一个警方线人告诉我福克斯在康克林手下做事。”
“是啊,不过那根本不是问题,只要福克斯的事没造成麻烦,他当选是铁定的。我花了一点功夫把福克斯的事摆平了,我告诉米特尔康克林当选后,我要当他的主要发言人,要不然免谈。他没有立刻答应,后来才打电话来,同意我的条件。”
“达拉斯的那个?”
“跟康克林商量之后。”
“好,你知道杰克·鲁比吗?”
“我猜是吧。反正,我写了那篇报道,没提福克斯的过去。”
他开口之前等了一阵,让自己镇定下来。
“我拜读过了。”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做的就是这些,我得到了那份工作,那件事再也没人提起过。”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交换了一点好处。”
博斯打量了金一下。他不是个有骨气的人,他跟很多警察一样,工作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职业,不是使命,背弃自己的誓言对他而言显然不是问题。博斯很难想象凯莎·罗素在同样情况下会那么做。他尽量掩饰自己心中对这人的不齿,继续往下问。
“所以福克斯是怎么回事?”博斯问,“我可没有时间整个晚上跟你耗。”
“你再往回想,这一点很重要。你第一次打电话给米特尔、告诉他福克斯的背景时,你是不是觉得他已经知道他的背景?”
金摇摇头,他没听过这个名字,他的手用力在光头地带摸着,似乎要把汗抹进头发里去。博斯知道他已经完全掌控了这个胖子。
“是的,他知道。我不知道是事发后警察告诉他的,还是他一直就知道。可是他知道福克斯死了,也知道他是什么人。我想他有点惊讶我也知道,所以他很急切地来谈条件,避免消息曝光……那是我头一次干那种事,我真希望当初没那么做。”
“约翰尼手下有一个女人在他死前一年被杀了,她叫玛乔丽·洛。”
金低下头看着他的狗,然后看着乳白色的地毯。博斯知道他是在回顾他接受了条件后生活起了多大的转折,从他期待的转变到最后的结果。
“哦,老天,我知道这……其他的几个案子是什么呢?”
“你没有提到警察,”博斯说,“你记得是谁调查的?”
“如果你有,我们可以保护你。如果你不帮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你懂这个道理。”
“不太记得,已经很久了,应该是好莱坞警局命案组的几个人。那时候他们也管意外死亡,现在这类意外有自己的部门了。”
博斯耸耸肩,做了个谁知道、谁管你的姿态。
“克劳德·伊诺?”
“我有危险吗?”
“伊诺?我记得他,可能是。我想我记得是……没错,是他。对了,我想起来了,只有他一个人。他的队友或许调走了,或许退休了,还是怎么的,反正他是一个人,在等他下一任队友上任,所以他们让他管交通案件。交通案件通常很简单,起码在调查方面很单纯。”
“不错,他是我的上司,他在调查几个老案子,约翰尼·福克斯是其中之一,他的下场是死在车里。所以,如果你觉得我有点紧张、强人所难,麻烦你多包涵一点,可是我必须知道约翰尼·福克斯的事,你报道了他的死。他死后,你写了那篇报道,在你手下他成了个天使,而你之后进到康克林的团队。你做了什么与我并不相干,可是我得知道你做了什么。”
“你怎么会记得这么多细节?”
“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的,他是个警督。”
金咬着嘴唇,在想该如何回答。
“我是警察,蒙特,是你运气好,我比戈登先找到你。那件事没结束,现在冤鬼找上门来了。你看今天报纸上的新闻了吗,格里菲斯公园一辆车的后备厢里找到的那个警察尸体?”
“我想……就像我说的,我希望我当初没那么做。所以我想,可能是我经常回想那件事,因此记得很清楚。”
“嘿,你到底想怎么样?你根本不是警察。是戈登要你来的吧?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些人还以为我……”
博斯点点头,他没有其他问题了,金的说辞和自己的推测不谋而合。伊诺一个人处理他母亲和福克斯两个案子,然后退休,留了一个和康克林、米特尔合组的公司邮箱,每个月收一千美元,连续收了二十五年。相比之下,金得到的好处太微不足道了。他起身准备离开,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
“可是你记得约翰尼·福克斯,他是你进入那个美好前景的门票,我是说你看走眼的那条路。”
“你说米特尔后来没提过你们的条件或福克斯。”
“你说的是我还是记者时候的事?我写了很多报道,那是三十五年以前的事了,我还是个孩子,不可能全都记得。”
“不错。”
“得啦,蒙特,别玩这套老掉牙的把戏了。你干了什么没人在意,我只需要知道报道后面的真相,这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康克林提到过吗?”
“约翰尼·福克斯是谁啊?”
“没有,他也从没提过。”
博斯看见镜片后面即时意会的眼神,一闪而过,可是这样已经够了。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他把你当骗子吗?”
“好,告诉我约翰尼·福克斯的死。”
“没有,因为我不是骗子。”金抗议道,可是他声音中的愤怒很空洞,“我替他办了一件事,我办得很妥当,他一直对我很好。”
博斯注意到金头顶上一层油亮的汗。室内已经够暖的了,他还穿着毛衣,博斯突然掉转了问话方向。
“你报道福克斯那篇提到他。我手边没有,不过报道上写他说他从来没碰过福克斯。”
“就我所知是的。不过说他是同性恋,我却从来没看出什么迹象。”
“对,那点是假的,我编的。”
“他一直未婚?”
博斯有点摸不着头脑。
“哦,很多,比如说他是同性恋,还有别的,财务的麻烦。好像有帮派的威胁——如果他参选,他们会把他干掉,那一类的谣言。差不多就是那些政治圈幕后的种种传闻。”
“这是什么意思?你说,你编的谎话?”
“比如什么?”
“以免他们说话不算话。我写康克林不认识福克斯,因为我手中有康克林认识福克斯的证据,他们知道我有。这样一来,如果选后他们不认账,我可以再写一篇,让康克林看,他说他不认识那个家伙,事实上他明明认识。我同时也可以说他雇用福克斯的时候就知道他的背景,当然用处不是那么大,因为他反正已经当选了,可是至少对他的公众形象有损。这是我的保险,懂吗?”
“他事实上并没有正式参选,所以他不需要公开宣布退出竞选,他只是没有参加竞选,虽然有不少他不参选的谣言。”
博斯点点头。
“让我先把问题问完。你认为康克林为什么不竞选?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看法。”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康克林认识福克斯?”
“对,如果你要知道他为什么退出,去问戈登。”这时,金突然意识到是博斯先提了米特尔的名字,“跟戈登·米特尔有关系?”
“照片。”
“戈登·米特尔。”
“什么照片?”
“不是,他没有这种小圈子,他只有一个助手。”
“选举前几年有一次在好莱坞共济会庆祝圣帕特里克节的舞会上,《时报》社会版的摄影记者拍下一些照片,一共有两张。康克林和福克斯在同一桌,都是勾销的,可是我有一天……”
“你不是‘自己人’之一吗?”
“什么意思?勾销的?”
“我不知道。”
“没发表过的照片,不用的。可是我以前常到暗房去看那些花絮版的照片,所以我会知道哪些人是市里的当红人物、哪些人不得势了这些东西,很有用的资料。有一天我看到几张康克林和一个我认识、可是想不起来是谁的家伙,我想不起来是因为社会背景,这根本不是福克斯那种人会出现的地方,所以我没认出他来。等到他被车撞了,我听说他替康克林做事,我才想起照片上的人就是福克斯,于是我到勾销档案中把那些照片找了出来。”
“他为什么退出竞选?”
“他们在那个舞会里只是坐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猜是吧。”
“照片上?是啊。他们笑眯眯的,你可以看得出他们认识,那不是摆出来打算上报的那种照片,这正是这两张照片被勾销的原因。照片不好,至少放在花絮版不够好。”
“像是在赎罪或是什么的?”
“照片上还有别人吗?”
“嗯,这方面我可不内行。我只知道一九六八年时他打算竞选州司法部长,看当时的情况,那个位子非他莫属。接着他就——退出了,他退出政治圈,回头去干律师。而且干得还不是一般搞政治的人退下去之后接的那些大公司,他开了一家私人事务所。我很佩服他,我听说百分之六十的案子都是义务性质的,他多半的案子都不收费。”
“只有两个女的。”
“康克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没有发达起来?”
“去把照片拿来。”
“唉,其实这点我倒是看走眼了。我接受那个职位时,我以为阿尔诺的前景大好。他是个相当好的人。我以为我最后会——我是说如果我一直跟着他——会随他进入州长大厦,也许还会进入特区的参议院。可是这些愿景都没有实现。我落到在瑞西达一间有裂缝的办公室里,我可以感到风从裂缝中穿进。我不知道警察怎么会对这些有兴趣……”
“哦,早就没了,我用不着之后就撕了。”
“你说前途好得多是什么意思?”
“金,你少跟我来这套,你随时随地都用得着的,这些照片可能是你活到今天的理由。你现在去拿出来,不然我就以私藏证据的罪名把你送到城里去,我拿了搜查令回来会把这里整个掀开来找。”
“是啊,我说我有一个更好的机会。我当时接受了地方首席检察官新闻发言人的职位。当时的首席检察官是阿尔诺·康克林。那儿薪水高,工作远比我报道犯罪新闻有意思,前途也好得多。”
“好了好了!老天!你在这儿等着,我有一张。”
“一点也没有,金先生,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请让我继续,我会说到正题的。你刚说你为什么离开《时报》。”
他起身上了楼,博斯看着他的狗,那条狗穿了件和金同样的毛衣。他听见柜子的拉门拉开的声音,接着是一声重响。他猜是金从柜中的架子上搬一个盒子,不小心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几分钟后,金踩着笨重的脚步从楼上下来。他走过长沙发,递给博斯一张四边泛黄、十六开纸大小的黑白照片。博斯拿了照片,端详了相当一段时间。
“我有一个……怎么?我有什么嫌疑吗?”
“另外一张在银行保险箱里,”金说,“那张比较清楚,你能看出上面的人是福克斯。”
“你在六十年代为什么离开《时报》?”
博斯没有说话,他仍在端详那张照片。那是用镁光灯拍的,每个人的脸都白得像雪。康克林和博斯猜是福克斯的那人对桌而坐。桌面上摆了六个酒杯,康克林醉眼蒙眬地笑着——或许这是照片没用的原因——福克斯的脸没对着相机,五官不太清楚。博斯猜只有认识他的人才知道是他。两人似乎都不知道进了镜头,那儿的镁光灯可能此起彼伏。
“我有几个小客户,”他继续说,“我本来是通用汽车在凡奈斯工厂的发言人,他们关了这个车厂后,我就自己干了。”
可是博斯仔细端详的是照片上的两个女人。站在福克斯身边弯腰凑在他耳边说话的女人穿了一件深色细腰身的洋装,头发盘在头顶,那是梅雷迪思·罗曼。坐在她对面康克林身边的是玛乔丽·洛。博斯猜如果不认识她的话,是看不出照片上的人是她的。康克林在抽烟,他的手在脸部,手臂挡住了博斯的母亲,看起来她像是在窥视照相机的一角。
他和洛杉矶多数人一样,根本不明说他是在讲地震造成的毁坏,仿佛假设人人都应该知道他讲的是什么。
博斯把照片翻过来,背面盖了一个章,是《时报》的照片,鲍里斯·路加维希摄,日期是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他母亲死前七个月。
“目前我在家工作,做公关,我的办公室就在楼上另一间卧房。本来我在瑞西达有间办公室,不过那栋建筑毁了。从裂缝中可以看见天光。”
“你把照片给康克林或是米特尔看过吗?”
“你现在做什么?”
“给了,我做了主要发言人后,给了戈登一份,他知道这能证明候选人认识福克斯。”
“那时候他们叫我们新晋记者,我报道犯罪新闻。”
博斯知道米特尔也看到这张照片还能证明候选人另外还认识一个凶杀案受害人。金不知道他有的东西分量如何,难怪他做了主要发言人。你还活着真是命大,博斯想,可是他没说出来。
“金先生,让我先问你问题,你报道哪一类新闻?”
“米特尔知道他拿到的只是复印的吗?”
“哦,我想想,是六十年代初期的几年。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我告诉他了,我没那么笨。”
“你曾经在《时报》当记者,当了大概多长的时间?”
“康克林说了什么吗?”
金摆摆双手,表示没有问题。他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似乎要换个比较舒适的姿势。他看了一下小狗,然后眯起眼睛,仿佛这样有助于他了解和回答问题。博斯看见他头上那片荒芜地带冒出了汗珠。
“没对我说过,可是我猜米特尔跟他说了这回事。还记得吗,我跟他说过我要的职位,他表示会给我一个答复。他还需要问谁?他是竞选经理,所以他一定告诉康克林了。”
“这似乎有点不寻常,可是……”
“这张照片我要带走。”
“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问题是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我正在调查几件凶杀案,你也许帮得上忙,可是我要先知道你能不能让我问你一些过去的事。谈完后我会把询问的原因告诉你。”
博斯举起照片。
“我要问的是:‘你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还有一张。”
金带他走到客厅,表情有点困惑。客厅宽敞整洁,摆了一张长沙发和两把椅子,电视机旁边有一个烧燃气的壁炉。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博斯坐在长沙发的一头。他看到一只白色的小狗在金椅子旁的地毯上睡觉。金相当胖,脸很宽,满面红光。他戴眼镜,镜架挤进太阳穴旁的肉里,头上仅剩的一些头发染成了深棕色。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外面罩一件红色的开襟毛衣,下面是一条卡其裤。博斯猜他还不到六十岁,他原先以为会见到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人。
“你跟阿尔诺·康克林多年来有没有联系?”
“有时候我觉得是他照我取的名字,我觉得我比他还老,今晚我就有这种感觉。我能进来吗?要不了多少时间的。”
“没有,我大概有……二十年没跟他说过话了。”
“哦,照那个画家取的。”
“我要你现在打电话给他,我……”
“希罗尼穆斯·博斯,可是大家叫我哈里。”
“我连他在哪里都不知道。”
“对不起,我没看清你的名字。”金说,仍然挡在门口。
“我知道,我要你打电话给他,说你今天晚上要去看他,告诉他必须是今天晚上。告诉他这和约翰尼·福克斯以及玛乔丽·洛有关,告诉他不要跟任何人说你要过去。”
他听到金的声音时只回答说是警察,对方就按开关让他进去了。他往八号公寓走去时把装警徽的皮夹从口袋里拿出来。金开了门,他把打开的皮夹在他眼前约六英寸处晃了一下,他的手指捏着皮夹,挡住警督那个字眼,然后很快地收回皮夹,放进口袋。
“我不能。”
那是一栋普通的矩形建筑,两边都有公寓的入口。可是在进入之前,你得先在六尺高的大门前按铃通报。警察称呼这种门是“感觉安全”的门,因为住在里面的人觉得这扇门带给他们安全感,而实际上这种门根本没用。唯一的作用是让合法的访客多过一道障碍,非法的访客只需要爬进去。事实上全市的非法分子都是爬墙进入的,“感觉安全”的门到处都是。
“你当然能,电话在哪儿?我会帮你。”
看来金的公寓大楼要不是丝毫未受地震影响,就是已经完全修复。博斯认为修复的可能微乎其微,他相信这栋建筑是大自然盛怒摧残下遗留的精品,也许是建筑商没有偷工减料。周围的建筑不是裂了就是歪了,只有这栋安然无恙地矗立在那儿。
“不是,我是说我今天晚上不能去看他。你不能叫……”
蒙特·金住在谢尔曼·奥克斯的威立斯大道上,地震后那一带的公寓大楼多半都贴了红条,几乎没什么人住在那儿了。金住的那幢公寓大楼是灰白色的科德角式建筑,夹在两幢空无人烟的建筑物之间,至少看起来是没有人住在里面的。博斯的车开近时,他看到其中一幢有灯光关掉。也许是硬赖在原处不肯走的人,就像他自己一样,永远警觉地注意检查员的出现。
“今晚不是你去,蒙特,是我以你的身份去。电话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