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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回到福克斯,博斯不懂为什么找不到伊诺和麦基特里克审讯他的报告。他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嫌疑人——替被害人拉皮条的。如果他被审讯,博斯不明白为什么整个凶杀档案中没有这部分如此重要的调查记录。

他注意到序时记录中安排的“排”错用了的那个字也出现在之前罗曼的审讯记录概述中,博斯断定康克林是找伊诺安排的见面。不过,就算这个新发现有意义,他自己也不清楚意义是什么。他在笔记本里把康克林的名字写在某一页的开头。

博斯往后靠在椅子上,点了一支烟。这宗案件有问题,这个想法已经开始让他精神紧张了。他察觉出心中燃起的愤怒。他越往下看,越相信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没有好好处理。

博斯知道这个名字,阿尔诺·康克林是六十年代洛杉矶的地方首席检察官。博斯记得一九六一年时康克林还不是首席检察官,但他可能已经是部门其中一位重要检察官了。他会对一个妓女的凶杀案有兴趣,博斯觉得有些奇怪。可是他在档案中找不到答案,没有任何对康克林会面的记录。

他一边抽烟,一边又开始翻阅那份档案。多半的审讯记录概述和报告都没有意义,只是用来填充页数的。任何参与过凶杀案调查的警察都能不靠大脑搞出这些东西并塞进档案,让人觉得他已经彻底调查过了。麦基特里克和伊诺对这套滥竽充数的本事似乎特别在行,可是任何参与过凶杀案调查的警察也能一眼就看穿这个把戏,博斯现在看到的正是这样,他胃里的空洞感更强烈了。

11-5 9:40A 康克林打电话要求安“牌”会面时间

最后博斯翻到第一个跟进调查报告。报告是麦基特里克写的,时间在案发后一周:

再没有其他任何关于福克斯的记录了。可是博斯往下看序时记录时,注意到另外一条不寻常的记录。

玛乔丽·菲利普斯·洛的凶杀案至今无新进展,没有确定嫌疑人。据目前的调查显示,被害人在好莱坞一带从事娼业,可能落于嫖客之手,遭其杀害。

11-3 8:00—20:00 监视福克斯的公寓 未出现

最初的嫌疑人约翰尼·福克斯否认与本案有任何牵连,经过指纹辨认和证人证实其案发前行踪,现已确定与本案无涉。

博斯立刻在各份报告中找寻约翰尼·福克斯,可是没有找到。他翻到档案前面的调查序时记录,看他们甚至是否询问过福克斯。他在第二页看到一条记录:

本案至今未有其他嫌疑人被指认。约翰尼·福克斯称,被害人于10月30日21:00左右离开她在埃尔里奥公寓的住所,前往某处从事娼妓交易。福克斯声明该项交易由被害人自己安排,他不清楚细节。福克斯又说此种安排在该行业中并不特殊。

罗曼小姐说她现在打算从娼妓行业退休,并离开洛杉矶。她表示会把新地址和电话留给警探,如有必要,可以联络她,她对本警探的询问非常配合。

与被害人尸体同时被发现的内衣有撕裂痕迹,值得注意的是,一双属于被害人的丝袜并无撕裂痕迹,可能为其自愿脱下。

罗曼小姐说她最后一次见到受害人是在10月21日在罗斯福酒店二楼的聚会。罗曼小姐并没有同受害人结伴参加聚会,只是看到了她,两人曾有简短谈话。

侦查警员根据经验和直觉所得结论如下:被害人是自愿到达某处、自愿除去部分衣物后,遭攻击致死。尸体被移至维斯塔和高尔两街间巷中的垃圾箱内,次日清晨被人发现。

罗曼小姐承认她在过去八年中曾与受害人同时从事应召行业,但是她至今记录清白(后来确认)。她告诉本警探此种活动由一位名叫约翰尼·福克斯(2-2-33)的人牵线安“牌”会面。福克斯的住所在好莱坞伊瓦尔街1110号,二十八岁,没有被捕记录。情报显示他曾涉嫌拉皮条、恶意攻击及贩卖海洛因。

证人梅雷迪思·罗曼本日再度接受审讯,她对稍早的陈述略有补充。罗曼告诉本警探,她相信受害人在尸体被发现前的那天夜晚是到汉考克公园区去参加一个聚会,只是她无法提供聚会地点及任何人名。罗曼小姐说她原打算和受害人同去,但前晚因金钱纠纷被约翰尼·福克斯攻击,脸上的淤伤使她不便参加。(福克斯在稍后的电话审讯中承认殴打罗曼,罗曼不拟起诉福克斯。)

梅雷迪思·罗曼(10-9-30)本日在埃尔里奥公寓她的住所里接受本警探的调查询问。她住在受害人楼上。审讯时间很长,但是罗曼小姐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的有用信息十分有限。

截至目前,调查工作因无新线索而停滞不前。我们正在请求风化部门的警官协助,寻找相似案情以及/或者可能嫌疑人。

再下面是一些最初调查时的审讯记录,被问到的人多半是认识受害人或者知道一点这个案子的人,例如住在埃尔里奥公寓的人和受害人同行。这时一段简短的文字引起了博斯的注意。这是在案发后三天,被询问的是一个叫梅雷迪思·罗曼的女人。报告说她是受害人的同行,也曾是室友。询问时她仍住在埃尔里奥公寓,在受害人住所的楼上。这份报告是伊诺打的,比较这两位警探,他显然是墨水喝得较少的那位,错字较多。

博斯把这页又看了一遍,试图了解他们到底如何解释这个案子。有一点很清楚,不管是否有审讯记录,伊诺和麦基特里克确实询问过约翰尼·福克斯。现在博斯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不打一份报告?还是已经打了,但这份报告后来被拿走了?果真如此的话,是谁拿的,为什么?

他暂时把这些扔在一边,把放证物的信封上贴着的红色胶带弄破,那胶带已经太旧,都有裂痕了。里面是一张黄色的纸片,上面有指纹,一个拇指、一个食指和其他几个用黑色粉末从皮带上取下来的不完整的指纹。信封里还有一张粉色的卡片,是要借调存放在证物箱中的死者衣物用的。这些衣服从来没有调出过,因为这个案子始终没有立案。博斯把这两张卡放在一边,心想那些衣服不知道在哪里。帕克中心是一九六〇年中期完工的,警局总部那时从旧址搬到帕克中心。旧的总局早就不在了,对于那些没有破的案子,其证物会流落到哪里呢?

最后,博斯奇怪为什么除了序时记录以外,所有总结和其他报告中都没有提到阿尔诺·康克林。他想,也许除了福克斯的审讯总结,还有别的东西也被拿走了。

只有这么一点。博斯用了很长的时间研究这张表,最后在笔记本上记下几点。他觉得这张表的记载有点不对劲,又说不上来是什么,一时想不出来。他一下子看了太多信息,必须让这些信息沉淀一下,等疑点自己浮现出来。

博斯起身到厨房门口的台子那边,他的公文包放在台上,他在里面找出他的地址簿。他没有洛杉矶警局储藏库的电话,于是打到总机,请他们转接。响了一声后,一个女人接了电话。

·一条项链,十字架吊坠,金色

“喂,博普雷太太吗?热娜瓦?”

·一副手镯,金色

“哪位?”

·一对耳环,金色

“你好,我是哈里·博斯。我今天曾经去过库里,拿了一份档案。”“哦,好莱坞警局的,那个老案子。”

·一件内衣,撕裂

“对,你能不能告诉我,那张出借卡是不是还在柜台?”

·一双丝袜,黑色透明

“等一下,我已经归档了。”

·一双高跟鞋,黑色

不多久她就回来听电话了。

·一条裙子,黑色,接缝处撕裂

“在的,我已经找到了。”

·受害者衣物及其他物品,存于洛杉矶警察总局证物储藏部73B箱内·一件上衣,白色,有血迹

“你能不能告诉我,还有谁调阅过这个档案?”

·找到的凶器:有银色贝壳装饰的皮带一条,属于受害者

“为什么要问这个?”

·化验结果报告#1114 1961.11.06

“因为档案里少了几页,博普雷太太,我想知道东西可能在谁手上。”

·从有银色贝壳的皮带上取下的指纹

“上一次借出的是你,我说过那是……”

收集的证物 案件61-743

“我知道,大概五年前。在那之前或者之后,有没有任何借出的记录呢?我今天填卡的时候没注意。”

下面还有另外一个信封,信封上订了一张证物表,表上所列的项目不多:

“你等等,让我看一下。”她很快就有答案了,“我找到了,卡上登记这个档案除了你之外,只被调出过一次,是一九七二年,很久以前了。”

档案里还有一个大信封,上面注明是凶杀现场和验尸的照片。博斯顿了很长一段时间,把信封放在一边。同他上次借出这个档案时一样,他仍然无法面对那些照片。

“谁借的呢?”

博斯以一个警探的眼光重读这份报告,马上看出验尸结果使两位警探原先的假设站不住脚。因为死者是玛乔丽·洛,所以他们最初判定这是一起性侵害谋杀。这个假设使得凶手的范围扩大为任何不相干的人——像她工作中接待的客人一样随机。可是事实显示,勒杀的行为发生在她死亡之后,她身上又没有被强奸的迹象,这就有其他可能了。凶手可能杀了她,而利用她的身份制造出一个偶发的奸杀案的假象,来掩盖他的行为和动机。博斯只能想出一个故意误导的原因,如果他假设的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凶手认识受害人。他继续往下看时,脑子里想,不知道伊诺和麦基特里克看过验尸结果后,是否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字写得好潦草,我看不……好像是杰克·麦吉什么。”

他很快地翻过后面附加的几份受害人以前被捕的报告,之后就是验尸报告。他跳过大部分细节,直接翻到后面的概述部分,那里有几点令他觉得不大寻常。死亡的时间被断定为发现尸体前七到九小时,接近半夜。不寻常的是官方认定的死因,验尸结果判定死因是头部受重击致死,报告上说右耳上方有很深的击伤,伤处有肿胀现象,但是并没有严重到造成颅内出血。报告上说凶手可能在受害人遭袭击昏迷后,再动手勒死了她。但验尸官的结论是,凶手把玛乔丽的皮带套上她脖子抽紧之前,她已经死了。报告又说死者的阴道并无一般奸杀案通常会留下的伤口。

“杰克·麦基特里克?”

博斯记得是麦基特里克来通知他的,那是他们游泳的时间。室内游泳池内,上百个男孩在水中拍打呼喊。哈里被叫出泳池,身上裹着一条被漂白粉漂过无数次的白色浴巾,硬得好像肩上盖了一块纸板。麦基特里克告诉他母亲的死讯,他回到游泳池,在池中喧哗的声浪中,没人听得到他的哭吼声。

“大概是。”

博斯看得懂报告中的简写。UM是指他母亲的职业不适合养育孩子,多年后他仍然可以感到这件事背后的讽刺性。他们认为这个母亲不适合养育孩子,却把孩子送进一个同样不适合养育孩子的儿童保护体系中去。他记得最清楚的是养育院的吵闹声,那儿总是非常吵,像监狱一样。

博斯一时之间没了主意。麦基特里克是最后接触这个档案的人,可是那已经是凶杀案十年之后的事了。这到底代表什么?博斯觉得谜团越来越大。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找出什么,可是他希望至少不只是一个二十几年前潦草的签名而已。

希罗尼穆斯·博斯(哈里),子,十一岁,居麦克拉伦青少年养育院。于10月28日15:00通知家属。从1960年7月接受公共社会服务监管。UM(见受害人被捕案件60-815及601121),父不明。子继续接受监管,等候领养家庭收养。

“真谢谢你了,博普雷太太。”

他看到死亡调查报告亲属一栏写着:

“可是,如果你说页数少了,我应该写个报告给阿圭勒先生。”

博斯点了一根烟,继续往下看。档案里的报告都写得很乱,像是敷衍了事,其中还有不少错字,他相信伊诺和麦基特里克根本没在这件案子上多花时间。死了一个妓女,她们干那行难免经历这样的危险。他们要忙的事太多了,没工夫花在她身上。

“我想大概用不着,应该是我自己弄错了。我的意思是,既然从我上次借完到这一次借,中间没人借阅过这个档案,怎么可能会缺页呢?”

博斯看了看巡警的代号,他知道那位编号1906的巡警如今是局里最有权力的人之一——助理局长欧文,欧文曾经告诉过博斯是他发现了玛乔丽·洛的尸体。

他又谢了她才挂上电话,希望他轻松的口气能说服她没必要费事。他打开冰箱找东西,一边还想着这个案子,之后关上冰箱回到桌边。

受害人过去数年间曾在好莱坞以可疑的闲荡为理由被捕(见案件号码,逮捕55-002,55-913,56-111,59-056,60-815和60-1121)。副警探吉尔克里斯特和斯塔诺把受害人描述为一名流莺,不时在好莱坞一带出没,曾数次被逮捕。受害人住在埃尔里奥酒店式公寓,位于案发地点向北两个街区处。据判断,受害人依然从事应召活动,警员1906能够立刻指认受害人,就是因为过去数年间都能见到她在其巡逻范围内活动。

凶杀档案最后几页是一份尽职调查报告,日期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三日。局里的凶杀案调查程序规定,所有没有解决的案子一年后必须由另外一组警探看过,希望能从新的角度来检视案子,看第一组警探的工作有没有疏忽之处。但是事实上,这只是例行公事,警探不会报告同事的失误,他们自己的案子都忙不完。通常接到这个任务的警探只会把整个档案看一遍,打几个电话给证人,就把档案送回储藏库交差了事。

负责那件案子的是好莱坞分局命案组的两个警探,克劳德·伊诺和杰克·麦基特里克,他们的报告按时间顺序放在档案中。他们的初步报告中已经用了受害人的名字,表示她的身份是当时就被指认的。这几页上的文字中写到受害人是在好莱坞大道北面、位于维斯塔和高尔两条街之间的一个巷子里被发现的,她的裙子和内衣被攻击者撕裂,警方假设她遭到性侵害后被勒死,尸体被扔在好莱坞一家叫星耀的纪念品商店后门边一个没有盖的垃圾箱里。尸体是早上七点三十五分被发现的,发现者是一位在好莱坞大道巡逻的巡警,他每天在开始上班时会步行巡视大道及附近的小巷。受害人的皮包不在身上,可是巡警认识她,所以她的身份立刻就被确认了。下面接着写明巡警认识她的缘由:

复检的警探是罗伯茨和乔丹,他们的结论和伊诺及麦基特里克的一样。他们写了两页报告,列下和先前警探同样的证据和审讯,同意这个案子没有新的发展线索,原先判定此案破案可能性很小的结论是正确的。这就是另一对新角度的成果。

除了这一类改变,报告使用的表格和现在差不多,博斯相信凶杀案的侦查也和目前大同小异。当然,三十五年后,先进的科技是那时无法企及的,但是他认为有些东西没有变,也永远不会变,外出调查,审讯技巧,如何听出可疑的蛛丝马迹,何时该相信个人的直觉和预感,这些都是不会变的,也不可能变。

博斯合上档案,他知道罗伯茨和乔丹交出他们的报告后,这个案子就被送进档案库,无人过问了,直到一九七二年麦基特里克不知什么原因把档案调出过一次。博斯把麦基特里克的名字记在笔记本的同一页,在康克林的名字下面。然后他又写下他认为可能值得询问的人名,如果这些人还活着,而他又能找到他们的话。

记录案子的纸张已经随着年月变得脆而泛黄了。他翻阅着,最初的感觉是惊讶于三十五年间很多东西没什么改变,夹子里面有些调查时需要填写的表格现在仍在沿用,“初步报告”和“调查序时记录”同现在用的表格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一些名词,是为了顺应当前法院的法规和政治潮流而修改的。选择人种那一栏中,“黑鬼”被改成“黑人”,现在又改成了“非裔美国人”。初步案情核实表上的动机一栏中没有现在的“家庭暴力”或是“仇视/偏见”。审讯记录概述的表格也不需要打钩,那是米兰达事件后才有的规定。

博斯靠在椅背上,才发现他竟然没注意到音乐已经停了。他看了看表,两点半。还有整个下午,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里面是一宗发生于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八日的凶杀案,受害人是玛乔丽·菲利普斯·洛,他的母亲。

他来到卧室,打开衣橱,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鞋盒。里面是一些他想保存的信件、卡片和照片,最老的一些是他在越南留下来的。他很少打开这个盒子,但脑子里清楚地记得放进去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样都有保存的理由。

布朗已经演奏到《杨柳为我哭泣》了,他的小号柔和得有如肖像画家的笔触。博斯的手碰到他五年前套上的那根橡皮筋,失去弹性的橡皮筋立刻断了。他犹豫了一下,吹掉档案夹上的积灰,翻开封面。

最上面的是最近放的,一张从威尼斯寄来的明信片,西尔维娅寄的。那是她在道奇宫看到的一幅画的一部分。希罗尼穆斯·博斯,《被祝福的和被诅咒的》。画上是一个天使带领着一个被祝福的人穿过一条通往天堂的金光通道,他们两个都飘向天空。这张明信片是关于她的最后消息。他翻过来看背面的字:

这一次,他希望确定自己真的能面对这个案子后再打开,所以他坐在档案前,花了很长时间打量档案夹已经有裂痕的蓝色塑料封面,好像这样能帮他准备好面对档案内容似的。他记起一幅景象:一个十一岁的男孩紧紧抓着游泳池边的钢梯,喘着气,泪流满面,湿漉漉的头发滴下的水珠帮他掩饰了他的眼泪。他很害怕,觉得万分孤单,觉得那个游泳池好像一个他必须游过的大海。

哈里,我想你的名字或许使你对这幅画有兴趣。我在道奇宫看到这幅画,非常美。我爱威尼斯,我想我可以一直住下去。西。

博斯把餐桌上堆着的旧邮件和木工书籍都移开,把档案夹和笔记本放在上面。他先找了一张CD放上,《克利福德·布朗与弦乐合奏》,又到厨房拿了烟灰缸,才在桌前坐下来。他瞪着那份档案的蓝色封面,久久没有动弹。上次他借出这份档案时,大略翻过不少页数,可是几乎没看任何内容。那时他还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无法直接面对,所以又把它送回档案库去了。

可是你不爱我,博斯想,把明信片放回去。他开始在盒子里翻找,这回他不再分心。大约翻到一半的时候,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