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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语言之梦》

我们到达的时候已是下午3点多。我们五个人占了休息室里两张对坐的沙发,点了超级贵的三明治,然后把百利甜酒兑到咖啡里小口小口地喝。我们还从吧台借了一副牌,玩起了扑克游戏。从窗户里就能看到外面的胡德山。胡德山海拔11 240英尺,是俄勒冈州最高的山。虽然它也是火山,跟我在7月进入喀斯喀特山脉之后的山没什么区别,但是这是我途经的最后一座大山,对我的意义也最为重大,不仅因为我已与它近在咫尺。在波特兰时,天气好时就能目睹其雄伟壮丽。所以,它就像我的一个老友。等我抵达胡德山,我有了一种快到家的感觉——距波特兰只有60英里之遥了。尽管在过去两年里,我曾因为种种原因在波特兰待了八九个月,但从未安顿下来。

几天后我们到了天伯伦度假屋,但不再仅仅是我跟道格两个人,汤姆已经赶上我们,还有两个女生也加入了我们。这两个女生二十来岁,之前曾经同行,后来分开了,计划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的一小部分。我们五个人就一起徒步,两个人一组或三个人一组,但都是随机组合,不过有时又五个人前后一排,有说有笑,好不热闹。大家的心情都像在度假一般放松,一方面是人数够多,路上不会寂寞;另一方面是因为天气晴朗,但十分凉爽。休息时间长的时候,我们会玩儿丢沙包,或光着身子在冰冷的湖泊里游泳,抑或去捅马蜂窝,然后又笑又叫地纷纷跑开。到我们爬上位于胡德山南坡、海拔6 000英尺的天伯伦度假屋时,我们已经好得像一个部落一般,就像夏令营的孩子们在经过一个星期的嬉笑打闹以后的那种感觉。

远远望去,胡德山的远景总是美得让我陶醉,但是近景却不同,好像二者不是同一座山一样。从近处看,胡德山并没有远观那么冷峻雄奇,突然变得平凡无奇,但更深不可测了。从数英里外看的时候,山峰积雪皑皑,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但是从度假屋北面的窗户看去,山体的颜色变成了灰色。山坡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松树,石块间星星点点地长着羽扁豆和紫菀,略显荒凉。山上架着滑雪索道,直通到山顶的积雪处,显得格外扎眼。不过,我现在很高兴,因为我可以暂时不再受爬山之苦,只需舒服地坐在屋内,享受这荒原中的美妙世界了。这个度假屋是一座木石建筑,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当时公共事业振兴署的工人们一石一木盖起来的。这个地方的每一处都有一段故事。无论是墙壁上的艺术设计,还是建筑的格局,抑或是家具上的手工织物,做工都很精美,彰显了太平洋沿岸美国西北地区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

但是,我并没有烧掉,而是紧紧地把它抱在怀里。

我暂时离开其他人,自己慢慢地在度假屋里转悠,然后又走到外面宽敞向南的露台上。晴空万里,视野极好,我能看到之前经过的很多山——三姐妹峰中的两座、杰斐逊山以及三指杰克峰。

我合上书,看着它米色的封面。没有理由不把这本书也烧掉。

“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完事儿。”我在心里默念着这四步,知道现在已经到了第三步。要想完成第四步,还得再走50英里到达“众神之桥”。

书烧成了灰烬时,我从拉链包里抽出另一本书——《共同语言之梦》。这一路上我都背着这本诗集,不过从第一天起就不曾打开过,也不必打开。我熟悉书中的内容。里面的词句在我脑海的电台里播放了一夏天。书中各种诗篇的片段,甚至有时书名本身都会在我脑中萦绕,因为书名本身就取自其中的一首同名诗——《共同语言之梦》。我打开书,前倾着身子,借着火光,一页页地翻看着。每首诗我只读一两句,然后这样跳读了十几首。每一首诗都很熟悉,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有时,我会边走路边默背这些诗句。通常,我并不清楚每句的确切意思,但是我却明白诗句的整体意境。诗句的含义虽然能看得清,却抓不到,就像我能看到水中有鱼儿在游来游去,离我那么近,感觉就要抓到手了,但是我一伸手,它们却溜走了。

第二天早上,我跟他们四个道别。从度假屋出来,爬上一段很短但很陡的路,我重新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来,开始了我的独自徒步。我从滑雪索道下面经过的时候,看了度假屋最后一眼,然后沿着胡德山的窄路开始向北又向西走。路上满是因山上冬日气候恶劣风化而成的碎石。20分钟之后,我走进了胡德山荒野,再一次进入森林,一下子被静谧包裹起来。

这世界太复杂,人们永远无法知晓其中奥妙。事物的条件、因果、生灭、荣衰以及改变,都是无法参透的。但是我能确定的一点是,如果没有艾迪,那天晚上我就不会坐在那里,也不会鼓起勇气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尽管我对他的感觉如鲠在喉,但是意识到这一点后这种压迫感小了很多。虽然他没有好好地呵护我,但是在我需要的时候,他都做到了。

一个人感觉很好。现在已经进入9月中旬,但是阳光仍然温暖而明亮,天空格外湛蓝。路上一会儿视野开阔,能看见数英里外的景色,一会儿又进入遮天蔽日的森林,什么都看不见。我一口气走了10英里,穿过了沙河才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看着低处奔涌的河水,心里开始平静下来。《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二辑: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大部分都已经撕掉了,剩下的可以直接折叠一下塞进短裤口袋里。我把剩下的几页拿出来,又读了一遍,这次一直读到最后。一想到快要抵达喀斯喀特洛克斯,我心里就万分激动,但也万分悲伤。经历了户外生存,每晚睡在帐篷里,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徒步穿越荒野,我不知道这会对我的正常生活有什么影响,但确定无疑的是,肯定有影响。一想到自己即将结束这种生活,我的心里就一阵恐慌。

他离开后,我就开始一页页地撕书。书装订得很好,所以撕起来有点费劲。然后我又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木棍儿挑着完全烧尽。看着火光,我想到了艾迪。其实每次坐在篝火边,我就会想到他,因为是他教会了我怎么生火,也是他带我第一次去宿营。他曾经教过我怎么搭帐篷,怎么在绳子上打结。我还跟他学会了用折叠刀开罐头、划独木舟,以及跳过湖面的石头。他爱上妈妈之后的三年里,从6月到9月,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在明尼苏达河、圣克罗斯河或者纳姆卡冈河河畔宿营。后来,艾迪又用他背伤所得的抚恤金在北部买了地,我们一家人搬到那里去以后,他教给了我更多的丛林知识。

我走到河边蹲下来,捧起河水洗了洗脸。这里河道很窄,河水很浅。我禁不住想,母亲在哪里呢?我已经背负着她走了这么久,在她的重量之下蹒跚前行。可是,我突然感觉不到这种重量了。她去哪儿了?

“我先把火扑灭了再睡。”

“她留在河的另一边了吧。”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对自己说。

“我想去睡觉了。”道格手里拿着空酒瓶,有些醉意加困倦地说,“汤姆大概明天就能赶上我们了。”

然后,我的心释然了。

我们最后把一整瓶红酒都喝掉了。我走到背包旁,抽出装着书的拉链包。“你想读书吗?”我把手里的《万物有灵》递到他面前,但是他摇了摇头。其实几天前我就已经读完了,但是因为下雨所以没法烧掉。我在路上读的大部分书,上路之前我就已经读过了。这本小说的情节设定在印度尼西亚的摩鹿加群岛上,故事情节浪漫,人物感情奔放。原著是荷兰语,在1955年出版的时候受到一致好评,不过现在已经渐渐被人淡忘。反正我是没看到过别人读这本书,只是小说工作坊的教授布置让我们读,我才知道这本书的存在。母亲生病时,我刚刚加入小说工作坊。在母亲的病榻前,我就是拿着这本书,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下周的课堂讨论要引用的篇章上,这样就不用为母亲的病担惊受怕了。不过,这一切都是徒劳。我脑子里想的全是母亲。而且,我已经了解了这世间万物,无论是有名字的还是没有名字的,加起来都比不上母亲对我的爱,也比不上我对母亲的爱。所以当我为上路做准备的时候,我就决定要在路上重读一下这本书。这次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了。而从第一页,我就明白书中点点滴滴。德茂特写的每一句话就像一把把温柔的匕首,直击我的内心深处;书中刻画的那片遥远的土地就像我曾经深爱过的每一个地方,在我的血液里开始涌动。

随后的几天里,我经过了蕾梦娜瀑布,穿过了哥伦比亚荒野,路上还看到了最北边的圣海伦山、瑞内尔山和亚当山。到达华图姆湖的时候,我从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下来,转到旅行手册上推荐的一条替代线路,可以往下直通鹰溪,到达哥伦比亚河大坝,最后到达环绕喀斯喀特洛克斯镇的哥伦比亚河。

“我也是。”他伸出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把手搭在他的手上,轻轻地握了一下。他就像我弟弟一样,但跟我的亲弟弟又完全不同。他就像那个即使以后都不再见面,我仍然会在心里给他留一个位置的人。

向下,向下,向下。最后一整天,我一直在走下坡路,在16英里的距离内就下降了4 000英尺,而道旁的溪流也陪着我向低处奔涌。现在我能感觉到哥伦比亚河就在我北边不远处,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前进,内心也感觉到徒步之旅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了。当天晚上,我在鹰溪边过的夜。下午5点,我离喀斯喀特洛克斯只有6英里远。其实在天黑之前我就能赶到镇上,但是我不想就这么结束旅程。我想慢慢来,在新一天的晨曦中去观赏奔涌的河流,膜拜“众神之桥”。

“我是这么跟自己说的。”停了片刻,我又补充道,“只不过有的时候,我还是很害怕。”

晚上,我坐在溪畔,看着黑夜下的溪水冲刷着石块,听着潺潺的水声想着心事。一路下坡让我的脚疼得要命。这一路走来,虽然现在身体比以往都强,而且有可能比未来任何时候都强,但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仍是一件伤身体的事情。穿越俄勒冈全境,很少有像今天这种陡峭的下坡。现在脚指头上又起了新的水疱。我把手指轻轻地放在脚趾上,慢慢地抚摩着。另一个脚指甲看样子要脱落了,我轻轻一拉果然掉了。这是掉的第六个脚指甲。现在只有四个脚指甲还没有弃我而去了。

“但你不害怕,对吧?你不是一直这么跟自己说吗?”我以为道格在开我的玩笑,但是明亮的火光照着他的脸,神情有些严肃。

太平洋屋脊步道和我不再是平手了,现在是6比4,我落后了。

“是啊。”我猛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满口酒气地说,“这个夏天我听到很多次狼嚎声。”

当晚我并不想睡在帐篷里,所以就睡在了防水布上。第二天黎明之前我就醒了,看着太阳慢慢地从胡德山那边升起来。我突然想到,这一切都结束了。没有回头路可走,也无法留住这一刻。我久坐在那里,看着霞光照亮了整片天空,然后一点点地扩散,笼罩了幽暗的森林。我闭上眼睛,倾听着鹰溪的水流声。

“这个声音总会让我汗毛直立。”道格心有余悸地看着我,喝了一口红酒,然后递给我,“这酒真是好。”

溪水要奔流到哥伦比亚河,而我,亦是如此。

过了一会儿,近处传来了狼嚎声,我们俩惊得猛然转过头,望着无边无际的黑暗,心里一阵阵打鼓。

我感觉最后的4英里是顺水漂到了鹰溪小径源头附近的停车场,我的内心涌动着一种纯粹的情绪——喜悦。停车场很小很空,我走过洗手间,到了另一条小径上。沿着这条路,再走两英里就到喀斯喀特洛克斯了。小径突然右转,哥伦比亚河赫然出现在视野里。84号州际公路夹在小径和河流中间,用铁栅栏加以分隔。我停下来,抓住栅栏,望着滚滚河水一阵感慨。走了这么久,终于看到朝思暮想的哥伦比亚河了,一切就像一个奇迹,就像一个新生儿经历了长时间孕育,终于呱呱坠地。深色的河水波光粼粼,比我这一路上对它的所有设想都要美。

那天晚上,我们选在温泉河宿营。我用瑞士军刀上的瓶塞钻把红酒打开,两个人开始对饮起来。白天的气温比较暖和,70华氏度多一点。但是,晚上却很冷,毕竟天气已经开始从夏天向秋天过渡了。不知不觉间,树叶慢慢稀少,花梗也开始干枯,像打了一层霜似的蔫蔫的。我们俩一起生火做好饭,然后在锅边吃起了晚饭,时不时地把红酒传给对方。因为我们都没有杯子,所以只能对瓶喝了。这么久以后我和道格重逢,现在又有篝火又有美酒,让我恍然觉得这似乎是一场仪式,证明我的旅程即将结束了。

沿着这条绿色走廊,我一直往东走。这条走廊原先是哥伦比亚河高速公路,后被弃用,改成了步行道。在一些地方,我能看到混凝土碎片,但是路边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树枝低垂,有的枝丫甚至垂到了地面上,蜘蛛在上面织满了网,贴在脸上的感觉十分奇妙。我一边从头发上扯着蛛网,一边听着左边州际公路上的机动车在耳边闪过,有种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在心中升腾。

“你疯了吗?”道格一下子急了,“你不喝我喝啊!”

从树林里走出来以后,我就到了喀斯喀特洛克斯镇。跟我在路上碰到的很多所谓的小镇不一样,这个镇常住人口超过1 000人,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镇。经过住宅区的时候,我能感觉到里面散发出的周五早晨特有的气息。从高速公路下面的人行道穿到另一边,我放慢了脚步。听着滑雪杖击打地面的声音,我知道自己已经离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了。当“众神之桥”终于进入视线里的时候,我的心不住地狂跳起来。300多年前,此地发生了大滑坡,几乎阻断了哥伦比亚河,成了一座天然桥梁。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其为“众神之桥”,后来,这座钢制悬臂桁架结构的大桥便因此而得名。人造桥横跨河流,长约1/3英里,连通了俄勒冈州的喀斯喀特洛克斯镇和华盛顿州的史蒂文森市。大桥在俄勒冈这边的入口处有一个收费站。走近的时候,一个女收费员跟我说我可以免费过桥。

“我正要把酒送给护林员呢。”我高高地举了一下红酒,然后用下巴示意一下前面的护林站,“我不想背着它一路到天伯伦。”

“我不过桥,”我满怀感激地对她解释道,“只是想摸一下。”沿着路肩,我一直走到大桥的混凝土立柱边,把手放了上去,看着哥伦比亚河在我的脚下汹涌流动。这是美国西北部最大的河流,也是全美第四大河。得益于曾经盛产的鲑鱼,印第安人在这个流域已经生活了上千年。探险家梅里韦瑟·路易斯和威廉·克拉克都曾经在著名的1805年探险中乘坐独木舟顺流而下。而190年之后,在我27岁生日的前两天,我也来到了这里。

“这红酒是怎么回事儿?”过了一会儿,他注意到我手里的东西,指着问我。

我已经到达了目的地,完成了我的计划。这件事既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又显得那么意义非凡。这就像我经常对自己倾诉的那个秘密一样,我只是不知道其意义而已。我在那里站了几分钟,身旁的车辆呼啸而过。虽然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但还是没有哭出来。

“这可是我的护身符。”我笑笑看着道格。

几周之前,我在路上听到传闻说,到了喀斯喀特洛克斯之后,一定要到东风汽车穿梭商店去尝一下他们著名的冰激凌大甜筒。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我在天伯伦度假屋的时候故意留了几美元。我离开大桥,沿着熙熙攘攘的大街往商店走去。我这才发现,河道和州际公路就是小镇的两个边界,这条大街也跟这两条边界相平行。因为时间尚早,商店没有开门,所以我摘下包来,坐在门前的一张白色长凳上等着开门。

“苍天啊,谢莉尔。”他又把我拉进怀里,紧紧地拥抱着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在这儿碰上了。对了,我给你的那根黑色羽毛你还留着吧?”我笑了笑,从背包里面拿出来,他伸出手温柔地摸了一下已经起边儿的羽毛。

那天晚些时候我就能到波特兰了。波特兰在西边,距离这里只有45英里。晚上我能在屋里睡在我的垫子上了,也可以把打包好的CD和音响都拿出来随便听音乐了。我会穿上我的黑色蕾丝文胸、内裤和蓝色牛仔裤,把好吃的、好喝的全部消灭掉。我会开着货车四处游荡,也会把电脑装好,然后开始写小说。我还可以把从明尼苏达带过来的书全都卖给鲍威尔书店,这样手头就能有些现金了。我还会办一个后院拍卖会,找到工作前就用这些钱。我会把一些二手衣服、微型望远镜和折叠锯都放在草地上,能卖多少卖多少吧。但是这些想法一下子都冒出来,让我有些吃不消。

“好啊。”我爽快地答应了,“不过,在进入喀斯喀特洛克斯小镇前的最后几天,我得一个人走。你知道,就像最开始那样。但是我们可以一起走到天伯伦度假屋。”

“我们开始营业了。”一个女声一下子把我拉回现实中。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女店员从商店的推拉窗里探出头来,朝我打招呼。

“我一定还是会赶上你的。”他自信满满地看着我说,爽朗地大笑起来。他还是那个印象中的金发男孩儿,只不过现在稍微有点变化。除了身体有点虚,他比以往变得更加坚毅勇敢,就像过去的几个月里他成长了好几年。“你要不要等我一下,我整理一下东西,然后一起走。怎么样?”

我要了一个巧克力香草甜筒。几分钟之后,她递给我一个甜筒,收了我两美元,找了我两个10美分的硬币。这是我剩下的所有家当了,20美分。我坐在那张白色长凳上,一口一口地舔着,看着面前的车来车往。刚开始商店没有客人,后来有一辆宝马车停下来,下来一个穿着商务装的年轻人。

“我刚刚都要走了。”我说着,弯下腰把刚才掉在地上的空盒子捡了起来,“要是你晚到一分钟,我就已经上路了。天知道你还能不能赶上我了,哈哈。”

“嗨。”经过的时候他热情地朝我打了一声招呼。他大概和我年纪相仿,梳着大背头,皮鞋一尘不染。买完甜筒以后,他站到了我面前。

“从上次见面以后就再也没有他们的信儿了。”他看着我,嘴角上扬,眸子里闪着光,“我们整个夏天都在读你的留言。正是你的话让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才让我们想要赶上你。”

“看来你一直在背包旅行啊。”

我下意识地摇摇头,心里仍然不敢相信他就站在我面前。我跟他讲了格雷格已经停止徒步的事情,然后又问到艾伯特和马特的情况。

“是的,走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我已经走了1 100多英里了。”我觉得自己有些激动得难以自持,“今早上刚刚结束旅程。”

“我们走了一段儿,但是后面的雪地越来越难走,我们就下山绕了过去。”

“真的假的?”他满脸惊讶。

“你们顺利通过了雪区?”我问。

我点点头,然后自豪地笑起来。

“他落后了几英里,稍后就会赶上。”

“太了不起了。我一直都想做一件这样的事情,走一段漫长的旅程。”

“我也是。汤姆呢?”我这才意识到汤姆没有跟道格一起。

“你可以的,你也应该去尝试一下。相信我,如果我能的话,任何人都能。”

“我留了个小胡子。”他边说边俏皮地拉了一下胡子,“我有好多事情要跟你分享啊!”

“但是工作忙没时间——我是律师。”他边说边把没吃完的半个甜筒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用纸巾擦了擦手,“你现在要做什么呢?”

“我知道!你也适应了!”好开心看到有人已经注意到了我的改变。

“去波特兰。我要在那边住一段时间。”

“你已经完全适应了。”

“我也住在那儿。我现在就要开车过去,要是你想搭车的话,我很愿意捎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你也是。”我笑得合不拢嘴。

“谢啦。”我舔舔嘴角的冰激凌,微笑着说,“但是我想在这儿再坐一会儿。慢慢地感受一下。”

“你瘦了。”他喃喃地说。

他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然后递给我。“你安顿好了以后给我打电话吧。我很想带你去吃午餐,听听你一路上的故事。”

然后我们又退后一步,相视无言。

“好的。”我低头看着名片,白底儿,蓝色浮雕字,复古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

“谢莉尔!谢莉尔!谢莉尔!”他也热情地叫着我。

“非常荣幸在这个有意义的地方跟你见面。”他说着伸出了右手。

“道格!道格!道格!”我不停地叫着他的名字。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高兴地抬头看着他,跟他握了握手。

从我没认出他是谁到认出他,整个过程就像电影慢动作一样,直到他紧紧地抱住我,我才意识过来,兴奋地喊着:“道格!”

他开车离开后,我脑袋后仰,呼了一口气。阳光很耀眼,所以我闭上了眼睛,但是眼泪却顺着眼角流了下来。我原以为在大桥的时候会流泪。但此时此刻,所有的情绪都奔涌到我的脑海里,急切地寻找迸发口。“谢谢”在我脑海里不停地浮现。“谢谢。”我不仅要感谢这漫漫长路,也要感谢在我心中聚集的所有感觉,感谢路途教会我的一切和我仍然未知但却冥冥中感觉早有定数的一切。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我赶上你了!我赶上你了!”一个男人一边向我走来一边兴奋地呼喊。我惊呆了,手里的盒子掉到了草地上。他在空中挥舞着拳头,兴奋地朝我发出一阵猫头鹰般的咕咕声。我听出了这个暗语,但是跟眼前这个人却怎么也对不上号。他很年轻,留着胡子,头发金黄,跟我上一次见他时有所不同,但还是印象中那个熟悉的大男孩儿。“谢莉尔!”他一把把我揽入怀里,又一次激动地喊着我的名字。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宝马男,但是4年后,我跟另一个男人一起走过“众神之桥”,与他在离这张长凳不远的地方共结连理。9年之后,我和那个男人有了一个儿子叫卡弗,一年半后又生了一个女儿叫鲍比。15年后,我带着全家来到这张白色长凳上,四个人吃着甜筒,我跟他们讲述着我之前如何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最后在这里停靠的故事。而最后的最后,当我终于抓住这场旅行的真谛以后,我一直对自己倾诉的那个秘密终于揭开了。

“谢莉尔!”突然有个声音叫我,我回过头。

这也让我能在这里把这一切都讲给你们听。

“祝你一路顺风。”他转过头微笑着对我说,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开了,消失在建筑物的拐角处。我把盒子撕开,里面的东西让我惊讶得大喘气:12块包装精美的高档巧克力,还有一瓶红酒。我一边想着怎么享用这瓶红酒,一边迅速消灭了几块巧克力。尽管我很想当晚就开瓶畅饮,但是我可不想背着个空瓶走到天伯伦度假屋。我把最后几件东西绑在背包上,然后拿着红酒和空盒子向护林站走去。

之前我并不确定,在这么多年以后,我是否能找到这一路上碰到的人。然而我却发现了一件完全没有想到的事:讣告,道格的讣告。我们在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告别竟是永别。9年后,他在新西兰因为滑翔事故身亡。得知消息后,我大哭了一场,在心里跟那个金发阳光男孩儿默默道别。我走到地下室的角落里,从两颗生锈的钉子上拿下“怪兽”,想要看看道格留给我的那根乌鸦毛。那根羽毛已经碎成了几片,但是还在原处——在背包的夹层里,在我几年前放的那个地方。

我从他手中接过了盒子,看了一眼寄信人地址,原来是我朋友格蕾琴寄的。“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切。”盖伊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我大声地对他说,“无论是昨晚的酒,还是你的热情招待,十分感谢。”

我坐在白色长凳上的那天,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我不需要知道这一切。相信自己所做的是对的,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要去理解事物的真谛,就像在路上的日日夜夜里在我脑海中反复播放的《共同语言之梦》里面的诗句一样,不必非要说出其精确含义。我相信我不需要再空手去抓这一切了,看到鱼儿在水下游来游去就已足够。这就是一切。这就是我的生命,像所有的生命一样,神秘莫测、神圣宝贵。这才是我的生命,离我这么近,这么真实,又这么专属于我。

在我恍惚之际,盖伊手里拿着盒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显然,现在他已经清醒了。“太好了,差点跟你错过。这个刚到。”他笑眯眯地对着我说,因为匆忙脸色有些红润。

也许,一切顺其自然,才算最疯狂的事情吧。

第二天早上,天空湛蓝澄澈,阳光灿烂,湖面波光粼粼。从这里能够清楚地看到矗立在南面的杰斐逊山和北面的欧拉利山。护林站附近有几排野餐桌,我坐在其中的一张桌子旁,开始为最后一段路打包。天刚亮的时候“雄鹿三壮”就出发了,他们想在喀斯喀特山脉华盛顿州一段下雪之前就到达美加边境。但是,我并不计划走那么远,所以可以不紧不慢地走完最后的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