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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盒子

“我一路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呢。”

“你住在哪儿?”

“哦,原来如此。”他点点头,“我之前也爬过,但是方向不同。我在路上还搞了一个圆锥帐篷,在里面住了四五个月。”

“我也是。我是说,从山上下来。”

“你住在圆锥帐篷里?”我有点吃惊。

“我从山上下来。我喜欢偶尔来这儿听听音乐。”他很随和地跟我搭腔。

他点点头。“对,就我自己。我挺喜欢的,但是有时候会很寂寞。对了,我叫克莱德。”他伸出手来。

“是啊。”我礼貌地对他笑笑。他看样子已经快50岁了吧,穿着吊带牛仔裤和一件有些磨损的T恤。他的胡须又卷又长,垂到胸部,而且已经秃顶,但是周围还有一圈儿灰白头发,像一帘瀑布垂到肩膀上。

“我叫谢莉尔。”说着,我也伸出手来跟他握手。

“你好啊。”一个站在酒吧外人行道上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你喜欢这个乐队?”他的声音很平静。

“想不想跟我去喝杯茶?”

我开心地走出俱乐部,腰间的小红尼龙袋晃来晃去,里面放着我的小火炉。在肯尼迪草原的时候,因为不愿意背负过多重量,我丢掉了大多数此类的袋子和容器,但是却一直留着这个袋子,默默地相信小火炉需要它的保护。在阿什兰的这几天,我把它改造成了一个钱包,不过闻起来还是有淡淡的汽油味儿。包里还有一个很普通的拉链包,装着我的钱、驾驶证、唇膏、梳子和青旅的工作人员给我的行李寄存卡,走之前可以把寄存的“怪兽”、滑雪杖和食物都取走。

“谢啦,我在等一个朋友下班呢。”我迅速瞄了一眼俱乐部的门口,生怕乔纳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了出来。

“很好。”这个词还是带着当地口音。乐队又要重新开唱,他得回到台上了。走之前,他又伸出手捏了捏我的手。

“嗯。我的货车就在这儿,我们俩哪儿也不去。”他指了指在停车位上的一辆米色货车,“我不住帐篷的时候,就住在那里面。那也是我现在的住处。这几年我一直尝试着当个隐士,但是偶尔来镇上听听音乐也不错。”

“好的。”我摸着那个绿松石银耳环穿成的项链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今晚我故意没戴那个分不清是“Strayed”还是“Starved”的项链,就怕乔纳森会联想到后者。“我现在想先出去透透气,”我对他说,“但是11点我会回来。”

“我了解你的意思。”我会心一笑。其实我挺喜欢他的,说话温柔,让我想起在北明尼苏达州认识的几个男人。他们都是我妈妈和艾迪的朋友,敢于冒险,思想开明,属于跟大众群体格格不入的那一群。妈妈去世后,我几乎没再见过他们。现在我感觉似乎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们,也没有机会再去了解他们了。现在感觉我童年生长的地方物是人非,变得遥远而模糊。

“我住在一个有机农场上,离这儿大概15英里。晚上的时候很有意思,可以四处走一走。我们应该去那儿看一下,你想回来的时候我再送你回来。”

“那么,很高兴见到你,谢莉尔。”克莱德起身要走,“我要去泡壶茶了。但是,很欢迎你也来喝茶。”

我告诉他我吃过了,但是随便干什么都行。当然我也没跟他说,以现在我的饭量,大概再吃四顿也没问题。

“好的。”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喝茶。”

“之后我们去干什么呢?”他满脸微笑地问我,“你吃过晚饭了吗?”

每次看到这种类似房车的布置,我都会特别吃惊,觉得十分带劲。克莱德的“房车”也让我很吃惊,既整洁又器具齐全,既优雅又富有艺术气息,既时髦又十分实用。里面有一个柴火炉、一个小厨房、一排蜡烛,还有一串圣诞节彩灯,闪着可爱的亮光。货车内三面是书架,上面排满了各种书籍,下面正好有一张宽宽的床顶着书架。我踢掉凉鞋,横躺在床上,从上面的书架抽出几本书来。克莱德则忙着烧水。这些书有关于当和尚的,有关于居住在山洞的居民的,有关于北极圈和亚马孙森林居民的,还有一本讲的是华盛顿州的一座岛屿。

但是,还得再等一个半小时。

“这茶叶是我用自己种的甘菊做的。”水烧开了,克莱德把热水倒进茶壶里。茶泡好需要一段时间,他点燃几支蜡烛,然后走过来也坐在床上。我趴在床上,用胳膊肘支着身子,翻看一本关于印度神灵的插画书。

我不想。我唯一想的是快到11点,这样他就可以和我离开了,我也能止住胡思乱想,不再去猜测我到底是美女还是野兽,到底是他在看我还是他认为我在看他了。

这些图画得很精细,每页上还有一些文字解释。“你相信轮回吗?”我问道。

谢天谢地,还是有中场休息部分的。乔纳森出现在我身边,热烈地捏着我的手,说他很高兴我来了,问我想不想再喝一杯酒。

“我不信。”他很严肃地说,“我认为我们只有一辈子,我们的存在有重要的意义。仅此而已。你信什么?”

然后,我又望向了别处,站得格外挺拔,不敢活动丝毫。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美得可人,因为我能感觉到乔纳森的眼睛从我全是肌肉的臀部和大腿上,游移到在文胸支撑下显得坚挺的胸脯上,然后是我浅色的头发和古铜色的皮肤,然后是因为口红的映衬显得更蓝的蓝眼睛。这种良好感觉持续了一首歌的时间,但是突然感觉又发生逆转,我意识到我是一个丑陋的怪兽,屁股上还有一块感觉介于树皮和拔毛死鸡的疤痕,还有满是赘肉的小腹。说来奇怪,上路两个月经受了各种锻炼,而且忍饥挨饿,大家都会认为赘肉肯定不见了。除非我躺下来,或者故意憋气,否则这些赘肉仍然无处遁形。还有我的嘴唇,好笑又浮夸!这时候音乐声变小,曲调开始变得哀怨。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地用手背把口红擦掉了。

“我还在寻找我的信仰。”我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把一个有点烫手的马克杯递给我。

我也对他招手。

“我还有个东西,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试一下。这是我从森林里找到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很像生姜的根茎,上面有很多突节,他把它放在手心里给我看。“这是可以咀嚼的鸦片。”

我一进门就立即看见了乔纳森,他也看见了我,从老远的表演台上向我挥手。他在那边调控灯光。我点了一杯酒,然后用我认为优雅的方式小口地喝着,听着吧台附近的乐队说话。他们来自旧金山湾区,是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兰草音乐乐队,当晚特别演奏了一首歌纪念杰里·加西亚。虽然说他们的表演很棒,但是我却不能集中注意力。我既要尽力让自己感觉平静和轻松,就像一个喜欢这个乐队的歌迷,不论乔纳森邀请我与否都会专门来听他们演奏,更重要的是,还要表现出对乔纳森似看非看的感觉。每一次我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我。这让我很担心他会认为我一直都在看他。如果每次我看他的时候,他恰巧也在看我,而非一直在看着我,抑或,他每次都看到我在看他,心里会不会开始琢磨为什么这个女人一直看着我呢?如果这两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所以我迫使自己不去看他,听完了三首漫长的歌。其中有一首还有一段即兴的、似乎无穷无尽的小提琴独奏,直到观众拍手称好,他们才停止。我有点受不了了,立即看他,而他不仅也在看我,还向我招招手。

“鸦片?”我有点困惑。

但是她一语不发,在我的手上盖了一个红章,就放我进去了。

“不过这个味道更淡,只会让你有种放松的兴奋感。你想要尝尝吗?”

当天晚上,我洗澡,打扮,走到供销社涂上了试用装的“梅雾”口红和“依兰”精油,然后慢悠悠地走到了俱乐部。门口有一个女人在把门儿,我假装漫不经心地跟她说:“我可能在名单上。”把名字告诉她后,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好啊。”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撕了一块儿给我,又撕了一块放进自己嘴里。

当然,是穿着裤子的情况下会做的事情。

“咀嚼吗?”我问道,他点点头。我把那东西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但是味道跟咀嚼木头没什么差别。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不沾鸦片或是某个陌生男人给我的根茎才是上策,即便这个男人看上去和善而友好。想到这里,我就把口里的东西吐到手心里。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劝说自己晚上不要去跟乔纳森见面。但是无论是我洗衣服、在餐厅吃饭还是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我都不断地问自己:这个长得英俊的WILCO乐队的歌迷对我意味着什么呢?但是,脑袋却一直不受控制地走神,想象我们可能会做的事情。

“你不喜欢?”他大声笑出来,递过一个小垃圾桶让我扔进去。

我走回青旅,蹑手蹑脚地走过中间的大间。里面的陌生人睡得正酣。进到里面的隔间,迪和斯泰茜也睡下了。我脱掉衣服,睡到了真正的床上。最开始有点不敢相信,今晚这张床是专属于我的。我躺了一个小时都没睡着,用手抚摩着身体,想象着第二天晚上乔纳森如果抚摩我会是什么感觉:我的双乳,小腹,大腿上的肌肉,还有下体粗糙的体毛——这些感觉都还行——但是当摸到屁股上手掌大小的疤痕时,我意识到无论如何明晚的约会我都不会脱掉裤子,因为手感介于树皮和去毛的死鸡之间。当然可能也没什么。我脱裤子跟人上床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但能肯定的是,次数太多,已经于我无益。

我跟克莱德一直聊到11点,然后他走路把我送到了俱乐部的前门。“祝你一路顺风。”他真诚地对我说,然后我们拥抱了一下。

空气很暖和,走在回去的路上我禁不住又想:这算是约会吗?可能我的名字不会出现在名单上,可能我听错了。可能更荒唐的是,跟一个我几乎没说几句话的人约会,而且跟他约会的主要动机就在于他长得帅和喜欢WILCO乐队。当然之前的约会理由比这更少更荒唐的也有,但是这次感觉不同。我已经变得不同了,不是吗?

一会儿,乔纳森出现了,带我去坐车。他的车是一辆旧的别克云雀,他亲切地叫它“碧翠丝”。

我要约会了。

“工作怎么样?”坐在他身边的时候,我问他。现在我不再像之前在酒吧里他看我的时候那么紧张了。

“当然可以。”我又喊回去。虽然心里还是很想让他再重复一遍,这样的话我的头发和脖颈就又能感受一遍那种感觉了。他把马克笔给我,做手势让我把名字写在他的手心里,想把我写进客人名单里。“谢莉尔·斯特里德”(Cheryl Strayed)。我尽量写得工整一些,但是手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抖个不停。写完后,他看着我的名字,竖起了大拇指。我跟他招招手,满心欢喜地走出了俱乐部。

“挺好的。”

“什么?”他说完后我又大声地问道,所以他又说了一遍,只不过这次更慢也更大声。我明白他是想告诉我今晚要值夜班,但是明晚11点就下班了,问我想不想来这边看乐队表演,之后再约会。

已经是深夜了,夜色似乎更浓了。在我们驾车离开阿什兰的路上,他告诉我他在有机农场的生活。农场是他朋友的,他免费住在那儿,作为回报只需要帮帮忙。他转过头看着我,因为跑过来找我,脸上泛起的红晕隐隐的还未消去。中间他转了几条路,到后来我完全搞不清楚身在阿什兰的什么方位了,这意味着我也就不知道我的背包在什么方位了。我很后悔没有带上它。上路以后,我还没有一次距离我的包这么远,而且这种感觉十分奇怪。后来车子终于拐进农场车道,驶过一座没亮灯的房子,惹得一片狗吠声。然后他又驶入一条有很多车辙印的泥路,泥路两边都是玉米和野花。最后车灯照亮了一个立在木台上的方形帐篷,他才把车停下。

他的棕色眼睛弯成了月牙,满是笑意。“很好,”他的当地口音很重,“我叫乔纳森。”然后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出我的名字,音乐声又响起了。但是他斜过身来在我耳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问我是哪儿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就大声地回答他,尽可能简短地解释太平洋屋脊步道。然后他又附身在我耳朵边,大声喊了一个很长的句子。但是音乐太大声,我听不清。不过我的心思也没放在他的话上,我想再让他靠过来在我耳边说话。他的嘴唇摩挲着我的头发,喷出的鼻息让我脖颈发痒,全身酥软。

“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他指了指那个大帐篷。这里要比阿什兰市区更凉一些,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乔纳森很娴熟且自然地把胳膊搭在我身上。我们穿过玉米地,身边是不知名的野花,头顶上一轮满月已经升到半空。我们热切地讨论着我们喜欢的乐队和歌手,或分享演出中发生的一些趣闻逸事。

“当然知道啊!”我有些自豪地回答他。

“我看过米雪儿·夏克的三次演出。”乔纳森激动地跟我分享。

“你知道这个乐队?”他有点惊讶。

“三次?”我有些不敢相信。

“嗨。”我也跟他打招呼。他长相俊朗,看上去比我年龄大一点,黑色长鬈发一直垂到肩膀,T恤上写着一行字母“WILCO”(1)。“我很喜欢这支乐队。”我指了指他的T恤。

“有一次我冒雪开车去看的。观众席上人数寥寥,也就十几个人。”

“嗨。”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背后的男声,回过头,看到一个男子,站在及腰高的吧台的另一面,手里拿着一支马克笔和一把手电筒。很明显他是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主要管理吧台,但是之前我却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哇哦!”我忍不住发出感叹声。这个男人看过三次米雪儿·夏克的演唱会,不管我的屁股多么“惊世骇俗”,我觉得今晚我的裤子是保不住了。

我笑着点点头,尽可能地装作很开心。但是这首歌曲一结束,我就立即闪到一边的吧台。

“哇哦!”他也感叹一声,在黑夜里,他棕色的眼睛格外闪亮。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俄勒冈。”当我扭动着身体的时候,他几乎朝我喊出来这句话,甚至盖过了音乐声,“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又解释道,“雨盒子。就像俄勒冈州,总是下雨,像个雨盒子。”

“哇哦。”我下意识地又说了一句。

“我想再待一会儿。要是明天早上你们走的时候我还在睡,一定要把我叫醒。我要送送你们。”她走后,我又点了一杯酒,坐在远处听着音乐,看着人影。夏夜里,哪怕听着音乐跟一群人待在一个房间里就足以让我心花怒放了。半个小时后,当我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屋里突然放起了《雨盒子》(Box of Rain)这首歌。这是感恩而死乐队所有歌曲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一下子兴奋起来,所以就冲到舞池里开始跳舞,但是我很快就后悔了。因为一直徒步,我的膝盖很僵硬,像生了锈,臀部也感觉很奇怪,没法扭动。但是我刚准备离开,那个从密歇根搬到这儿、上午见过面的男人突然靠了上来,好像要跟我跳舞。但他总是打乱我的节奏,像个陀螺一样蹦来蹦去。他还点着头,用手指在空中画出一个盒子形状,就像我知道他什么意思似的跟我一个劲儿地比画。但是现在要是走的话,又显得没有礼貌,所以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跳舞。

“哇哦。”他又重复一遍。

她摇摇头:“我要回旅社了,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了。”

我们只是重复着这个感叹词,这让我有些困惑。话题好像已经不再是关于米雪儿·夏克了。

“你要不要跳舞?”我转过头去问斯泰茜。

“这些是什么花儿?”我指了指身边盛开的花朵问他。我内心突然一阵害怕,担心他要吻我。并不是我不想吻他,而是距离上次我亲吻乔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而每一次这么长时间不接吻,我都确信自己已经忘记怎么去吻了。为了拖延一下,我就询问他在农场里帮忙的工作内容,他的家人都是谁,他上一个女朋友是谁,在一起多久以及为什么分手。但是他也没怎么回答,也没反问我。

“杰里,我们爱你!”当他的头像出现在屏幕上时,邻桌的一个女人突然大叫了一声。

但这对我来说无所谓。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感觉很舒服。他的手后来又不老实地滑到我的腰部,这种感觉就更棒了。后来我们就一路打闹着向帐篷走去,他突然转过身来吻住了我的唇。我意识到我仍然知道怎么接吻,那些他没回答也没问的问题全都抛到了脑后。

晚餐是跟斯泰茜和迪一起吃的。只要是想吃的,我都点了。晚饭过后,我又到鞋店,买了一双黑蓝相间的迈乐牌运动凉鞋。其实上路之前我就应该买这款鞋子,那样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我们回到了青旅,但是几分钟之后,我跟斯泰茜就又出门了,迪则留在住处睡觉。我们的目的地是附近一个俱乐部,那里正在举办杰里·加西亚的纪念活动。俱乐部里专门用绳子隔出了一片跳舞的场地,我们俩就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旁。俱乐部里不断地放着感恩而死乐队的歌曲,我们俩喝着白葡萄酒,看着各种年龄、各种体形的女人踩着音乐在舞池里扭动。时不时地,也会有个男人挤进去凑热闹。舞池另一侧的墙上有一个大屏幕,上面投放着各种画面。有时是抽象的迷幻的旋转图案,有时则是具体的、手绘的杰里和他的乐队的图片。

“这太酷了。”他有些意犹未尽。像每一对初吻后的男女,我们也傻乎乎地乐着,不能自持。“很高兴你跟我来了。”

下一件要紧事儿是洗澡。我站在浴室的热水下,努力地搓洗着全身的污垢。我已经两周没洗澡了,这期间气温最低达到30华氏度,最高快到100华氏度,汗水和灰尘似乎已经形成了身上的一层皮肤。而现在,我感觉热水似乎把这层“皮肤”冲掉了。洗完澡后,我盯着镜子里没穿衣服的自己,身体比上次照镜子更精瘦了,头发颜色也浅了,似乎又回到了3岁的时候。我套上新的黑色文胸,穿好内衣和T恤以及褪色的牛仔裤。这些穿在身上都有些宽松了,而三个月前我几乎胖得穿不上。回到隔间,我穿上靴子。虽然靴子已经变得又脏又旧,穿上去很热,很重,而且脚也很疼,但是我就只有这一双鞋了。

“我也很高兴自己来了。”我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双手在我的腰上游移,手掌的温度透过T恤薄薄的面料传递到我身上。然后他的手又滑到我的牛仔裤上方。此时我们站在乔纳森的车和他的帐篷中间,而我有两个选择:要么回到阿什兰的青旅一个人过夜,要么留下来在他的床上跟他过夜。

不过我太高兴了,顾不上跟她怄气。我像抱着宝贝一样跟斯泰茜一起走到青旅,登记入住,然后跟着斯泰茜上了楼梯,穿过一个大的女生宿舍般的房间,进入一个在屋檐下搭建的小小的私密隔间。里面放着三张单人床,斯泰茜一张,她朋友迪一张,她们还给我占了一张。斯泰茜把我介绍给迪,说话的时候我就把箱子打开了。里面有我以前的牛仔裤,全新的文胸和内衣,还有上路以来最大一笔钱。

“快看天空,”他突然孩子气地指着星空,“全是星星啊!”

“这么说这个箱子一直都在这儿。”我望着她,但是她并不在乎,草率地应付我说大概是之前没有看到云云。

“好漂亮啊!”虽然我并没有抬头看天,但还是附和道。我看了一眼被黑夜笼罩的河谷,在黑暗里有点点灯火,还能依稀辨别出房屋和农场。我想到了克莱德,在同一片星空下,一个人在货车里读着书。我不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在哪里,但是感觉好像很远很远。我突然想到,我只是前一晚在吵闹的俱乐部对他大声提及一点关于旅程的事情,之后就再也没谈到过,他也没再问过。

“我再去邮局试一遍。”尽管我很感激她的盛情,但我还是不愿意借她的钱。我又回到邮局,排队时发现还是中午那个女士在柜台,心里有些失落。到我的时候,我询问有没有我的箱子。而实际上,几个小时前我刚刚来这边问过。她走到后面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拿着一个箱子,从柜台上推给我,连句抱歉都没有。

他的话打断我的思绪:“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我应该走过去跟你说话。我知道你一定很棒。”“很棒”二字又是很重的地方口音。

随后几个小时,我仍然在供销社前消磨时间。当然我也确实饿了。我都没有知觉了,只是感觉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欲望灼烧,饥饿又萎靡。一个人给了我一个素松饼,另一个人给了我一份沙拉,里面有葡萄干。还有几个人走过来称赞我身上的马文身,或问一些关于背包的问题。下午4点左右,斯泰茜回来了。我把窘境告诉了她,她主动要借给我钱,等我的钱到了再还。

“你也很棒。”我也学着他的发音,用了“很棒”这个词,虽然之前我都没这么说过。

“是啊。我第一眼看见你,神灵就在我耳边告诉我,我需要为你做点儿什么。所以我就走上前来给你发传单了。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还有别的事情。在瑞士,我们都很尊敬走过朝圣之旅的人。”她仔细地捏着每一个脚趾,抬起头来看着我问道,“你的项链是什么意思啊?你很饿吗?”

他探过身来,又吻了我一下。我狂热地回应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吻住了他的唇。我们就站在那里,一遍遍地拥吻着,不去选择哪个方向,周围是玉米地、野花、繁星和月亮,这感觉真是妙极了。我的手慢慢地伸进他的鬈发里,然后摸到他粗壮的臂膀,又抱住他结实的腰部,紧紧地贴住他的身体。每一次做出这个动作,我全身的细胞似乎都被唤醒,提醒我自己有多么渴望。

“神灵告诉你的吗?”

“你想进去吗?”乔纳森提议道。

“神灵告诉我要我这么做。”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两个拇指摁到了我的脚底,让我一个激灵。

我点点头。他让我在外面等一会儿,他进去把灯光和加热器打开。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用手掀开帐篷的门帘让我先进。

“是啊。”我嗫嚅道。她的力道刚刚好,我禁不住后仰着用胳膊撑着身子,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她的手在我的脚部游移,阳光在我的眼睑跳动。

这个帐篷和我徒步时住的帐篷完全不同,其舒适程度相当于豪华套房。里面开着加热器,不会太冷。帐篷很高,可以完全直立。角落里放着一张双人床,但仍然有足够的空间在里面走动。两个床头都安装了用纸板做的小柜台,上面放着两个用电池的蜡烛形电灯。

“这是神对我的召唤啊!”她激动地喊了出来。所以我只好从命。不一会儿,她就把我的脚上涂满了薄荷精油。“你的双脚,它们很顽强,”苏珊娜抬起头对我说,“就像动物的脚。我能感觉到它们在我手心里的力量。伤痕累累!好像没有脚指甲了。”

“好温馨呀!”我忍不住称赞道。此时,我们俩紧挨着站在门口和床头之间的小空间里,他突然一把拉住我,我们便开始接吻。

“但是我的脚,”我有些迟疑,“情况很糟糕,而且很脏——”

“问这个问题有点儿奇怪。”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想假设什么,因为如果咱俩,你知道,一起玩儿的话对我来说完全没问题,这一定会很好。或者你想让我把你送回青旅,即使是现在,也没问题,如果你心里这么想的话。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不要这么想。但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一定非得那个,但是要是我们那个的话……我是说,我没有,没有病也没有别的什么。但是要是咱们……你带安全套了吗?”

一分钟后,苏珊娜又旋风般地出现了,两手捧着一捧香薰油。“是薄荷味的。”她微笑着向我解释道,“快脱下你的靴子和袜子。”

“你没有安全套?”

“她很喜欢做这种事情,所以不用担心。”他边说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他摇摇头。

“我想这么做,这是我的荣幸。这是我们瑞士人特有的方式。我一会儿回来。”说完她就转身走进供销社,不管我怎么叫她也不回头。她进去以后,我看着她男朋友。他的发型让我联想到只有一撮毛的丘比娃娃。

“我也没有安全套。”我有些气恼。这真是滑稽透顶了。这一路上我都带着个安全套,带着它穿越了炙热的沙漠和冰冻的雪地,穿越了森林、高山、河流,也度过了最痛苦、无聊和令人兴奋的日子。现在到了这个温暖豪华的帐篷里,里面有双人床,还有用电池的蜡烛形电灯,面前还有一个性感、温和、棕色眼睛、喜欢米雪儿·夏克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而我却没带安全套,只是因为屁股上有两块巴掌大的粗糙皮肤就自觉羞愧,下定决心不脱裤子,所以就故意把安全套留在背包的急救箱里,放在不知道在哪个方向的青旅里面。现在想来,最理性、理智、实际的事情就是该把它放进我那个闻起来有汽油味儿的假钱包里。

“啊,你人太好了,但是没必要这么做。”我推辞道。

“没事儿。”他细声细语地安慰我,握住了我的双手,“我们就可以纯粹玩儿嘛。咱们还有很多事情是可以一起做的。”

“我叫苏珊娜,是瑞士人。”她自我介绍的时候握住了我的手,“我们把你做的这件事叫作‘朝圣之旅’。要是你愿意的话,我想给你揉揉脚。”

所以我们又开始接吻。一直接吻,接吻,接吻。他的手隔着我的衣服摸遍了我的全身,我也摸遍了他的全身。

我给他们解释了我在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以及准备在阿什兰休息过周末。这个男的反应冷淡,但是那个女子却一脸错愕。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抽身抬起头,低声对我说:“你想不想脱掉T恤啊?”我笑出声来,因为我的确想把T恤脱下来。然后我就脱了,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我现在穿着几个月前打包寄过来的黑色文胸,因为我那时候就想到了阿什兰,我可能得穿。想起最初的动机,我禁不住又笑出来。

“你是搭便车到这儿的?”那个男子开腔问我,听口音应该是美国人。

“什么事儿这么好笑?”他有些不知所措。

“活动地点就在青旅附近的俱乐部,不知道你是不是会在青旅过夜。”她一字一顿地跟我介绍活动。趁这个时候,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她,丰满又漂亮,亚麻色的头发梳成了宽松的圆发髻。“我们也在四处旅游。”当看到我的背包,她又笑着补充一句。我还在想“我们”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一个男子出现在她身边。看身形,他俩完全相反。这个男子长得很高,却很瘦削,穿着男式及膝栗色裹裙,露出的膝盖皮包骨,头发扎成了四五条小辫儿。

“就……你喜欢我的文胸吗?”我像模特那样挥舞着双手,似乎在做广告一样,“它可是走了很长的路哦。”

她给我一张宣传单,顶部写着“纪念杰里”。

“我很高兴它走到了这儿。”他暧昧地说,伸出手,用手指轻轻地抚摩着文胸肩带的边缘,一直到我的锁骨。我原本以为他会顺势把它脱掉,但是他却慢慢地沿着文胸上部,又游走到文胸的下部。他进行这些动作的时候,我看着他的脸。这给我的感觉比与他接吻更加亲密。他做完整套动作以后,几乎不用他碰,我已经几乎站不住了。

沿着过道,我又游走到熟食区,抽了一张粗糙的纸巾,把嘴上的口红擦掉了。走到柠檬汁区,我迈不动步了。让我十分气恼的是,这里竟然没有我喜欢的斯纳普柠檬汁,所以只能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瓶“天然、有机、鲜榨、无添加”的柠檬汁,一屁股坐在供销社前面的草地上。虽然到了这里我很兴奋,但是到现在我都没吃过东西,便从背包里拿出一根蛋白质能量棒和一些走了味儿的坚果。吃的时候,我命令自己不去想原计划吃的午餐:恺撒沙拉加一片烤鸡胸;主餐是一篮法式脆皮面包,可以蘸着橄榄油吃;饮料是健怡可乐,甜点是香蕉船。但是这些都成了泡影,我只能吸着柠檬汁,享受着这唯一的快乐。为了打发时间,我开始跟走上前来的人说话,而且来者不拒。有刚从密歇根搬到阿什兰来读书的男学生,有在乐队里谋生的男鼓手,有专门做圣母像的女陶工,还有一个操着欧洲口音问我要不要当晚去参加杰里·加西亚纪念活动的美女。

“过来。”我把他拉过来,然后摔到床上,顺势甩掉了脚上的凉鞋。我们还穿着牛仔裤,但是都裸着上身,不断地在床上翻滚着。到后来终于累得并排躺在床上,偶尔亲吻一下。他的手抚摩着我的头发,然后是胸部和腰部,最后把牛仔裤的扣子解开。我如梦初醒,记起来屁股上的两块丑陋的疤,一下子滚到一边。

“是一种光影错觉,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立即补上一句,似乎容不得别人挑剔这条项链的毛病。

他急忙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

“欸?是哦。”她靠近我,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看的角度不对。不过两个意思都很有趣儿。”

“不是那个原因。是……有件事我得先告诉你。”

我的手下意识地放在项链上,更正她:“实际上,是Strayed,是我的姓。”

“你结婚了?”

“我也很喜欢您的项链,”她看着我的项链小声念了出来,“饥饿,有趣儿。”

“不是。”我没经大脑就说出这句话,稍后才意识到这的确是实话。我的脑海闪过保罗。我突然又意识到什么事情,一下子坐起身,扭头对着躺在身后的乔纳森问道:“你结婚了?”

“真的吗?”我一下子害羞起来。我看着小圆镜子里面的自己,不停地转换着角度,就好像真的要考虑着买这款产品一样。

“没结婚。没孩子。”他回答得很简短。

“这款颜色跟您的蓝眼睛很搭,涂上很漂亮。”她开始热情地向我推销。

“你多大了?”我又问。

“不了,谢谢你。我只是随便看看。”我有些不知所措。

“34。”

“您需要什么服务吗?”一个戴着金属框眼镜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我注意到她的名牌上写着“珍·G”。

“我26。”

我又走到健康和美容区,把好几种乳液的免费试用装倒在手心里,然后把全身擦了个遍。乳液淡淡的清香让我几乎要醉了,我甚至能辨别出它们都是什么气味儿的:有桃子味儿的,有椰子味儿的,还有薰衣草味儿和橙味儿的。口红的试用装有好几款,想了很久才选定一款叫“梅雾”的口红。展台附近有个药用玻璃罐,里面放着一些据说是“自然、有机、再生利用”的产品,看上去很像棉签。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打开银色的盖子,拿了一根出来,回到口红区,涂抹着口红。之所以选这款,是因为这个颜色跟我过上徒步生活之前用的口红颜色相近。我的脸经过风吹日晒有些沧桑,用了这款口红后,我的嘴显得花哨又疯狂,让我觉得自己像极了小丑。

我们两人各怀心事,所以又不说话了。他这个年纪对我很有诱惑,也很合适。尽管没有问我的情况,但最起码跟我上床的人不再是个男孩儿了。

走进供销社,里面的空调风吹到我裸露的胳膊和腿上,感觉很奇怪。这一路上,我也在几个补给站逛过便利店和小型的面向游客的综合型商店,但是上路以来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店。我在过道上来回踱步,浏览着买不起的东西。各种商品眼花缭乱,我的脑子有些晕眩。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些东西都熟视无睹呢?一罐罐的腌菜、装在纸袋里的新鲜法式长条面包、一瓶瓶的橙汁、一盒盒的冰沙,还有最重要的,箱子里光彩夺目的新鲜农产品。我流连在果蔬区,尽力把香气吸入肺中。土豆、去根的生菜、油桃,还有酸橙,新鲜诱人。我一直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欲望,不把这些食物偷偷放进口袋里。所以,闻闻气味儿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你想告诉我什么呀?”他很自然地把手放在我裸露的脊背上,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在颤抖。我很好奇,不知道他有没有感受到。

我很好奇,不知他有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自己在火山口湖办个小型彩虹集会。但是我的好奇心仅限于瞎想而已,我并不想张口问他。“看开些吧。”我冒出这么句话,然后走开了。

“是一件我不好意思的事儿。我屁股上的皮肤……有点……我昨天晚上告诉你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你还记得吧?我得一直背着包,后包带儿一直磨着皮肤,所以就变得——”我绞尽脑汁,想避免使用“介于树皮和拔过毛的死鸡皮”这个说法,“变得粗糙了,有些起茧了。我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吓到你……”

“今晚上有吧。”

我突然说不出话来,有点倒抽凉气,因为他的双唇吻着我的脊背,双手绕到前面来继续解扣子。他坐起来,紧紧地从后面抱住我,把我的头发撩起来,亲吻着我的脖子,然后是肩膀。我躺下来,一边让他跨到我的身上,一边扭动着想把牛仔裤脱掉。他一路从耳朵吻到喉咙,然后锁骨、胸部、肚脐,然后用肘部撑着身子往下移动,一直吻到我不想让他看到的那两块疤。

“有纪念活动?”我忍不住反问一句。

“哦,宝贝儿。”他温柔地吻着我最粗糙的那一部分,呢喃道,“你不用担心的。”

他点点头,仍然没有认出我来:“很多外地人今天都来参加感恩而死的纪念活动。”

在那个帐篷里的经历像是一场狂欢,很有意思,又不仅仅是有意思。6点钟的时候我们都睡了过去,但是两个小时后醒来。虽然很累,但还是醒了。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我故意把后半句加重,看他能不能想起来。

“今天我休息。”乔纳森坐起来对我说,“你想去海滩吗?”

“你好。”他明显没有认出我来,也没有伸手朝我要钱。很明显,我这身打扮也不像有钱人。“你四处旅游?”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问我。

我连海滩在哪儿都不知道就立刻答应了。今天我也休息,是最后一天。明天我就又得上路了,目的地是火山口湖。我们穿好衣服就上路了。汽车开上了一段漫长的弧路,在森林里穿行了两个小时,又爬过了一座海岸山。开车的时候,我们喝着咖啡、吃着烤饼、听着音乐,谈话的内容也局限在我们昨晚的话题:音乐。这好像是我们能够讨论的唯一话题。后来,车开进一个叫布鲁金斯的沿海小镇,我已经有一半后悔起初答应来了。不仅仅是因为我对乔纳森的兴趣在消减,也是因为我们开了三个小时的车。离太平洋屋脊步道这么远感觉有点奇怪,让我有种背叛它的感觉。

“嗨。”我在他面前站定,兴奋地跟他打招呼。在他乡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哪怕是他的面孔,也让人心情振奋。他还是戴着那个脏兮兮的发带。

但是一看到广阔无垠的海滩,这种感觉就无影无踪了。和乔纳森并行走在海边,我意识到我之前来过这里,是和保罗一起。我们在附近的州立公园营地里宿的营,此前我们刚去过纽约,当时正在进行漫长的公路旅行。就是那次旅行,我们一起去了大峡谷和拉斯韦加斯、大瑟尔和旧金山,后来又去了波特兰。路上经过这个海滩,我们就停下来宿营。我还记得我们一起生火做晚饭,在野餐桌上打扑克,然后又钻进我的货车后座翻云覆雨一番。这些回忆历历在目。我和保罗来到这里时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之前设想过会发生的事情和后来的确发生的事情,我现在是个怎么样的人,以及一切是如何变得物是人非的,这一切的一切,我都能感觉得到。

我决定去有机食品供销社晃悠一圈。那些叛逆青年聚集在供销社前面的草地上和人行道上,好像要在这儿安营扎寨似的。突然,我看到另一个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人,就是那个发带男,那伙人的头儿,像吉米·亨德里克斯一样,一口一个“宝贝儿”。他就坐在供销社入口的人行道旁边,手里拿着一个小纸板,上面用马克笔写着要钱一类的话。他前面还放着一个空咖啡罐儿,里面零零星星放着几个硬币。

我变得安静起来,但是乔纳森并没有问我在想什么。我们安静地走着。尽管是周日下午,但是海滩上几乎没人,我们一直不停地走,到后来,周围只剩下我们两个。

我痛苦地在街上游荡着,希望控制自己的物欲。不去想午餐,不去想橱窗里展示的松饼和饼干,也不去想游客们手上纸杯里的拿铁和其他饮料。我走进青旅,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斯泰茜。前台说,她出去了,过会儿才能回来——她已经入住了。“你也想登记入住吗?”前台很热情地招呼我。但是我只是摇了摇头,无奈地走了出来。

“这儿怎么样?”走到一个地方时,乔纳森突然问我。这个地方的后面有一些黑色大卵石,围成一圈。他把毯子铺在沙滩上,把之前在西夫韦便利店买的午餐放在上面,然后坐了下去。

我拿起话筒,想给丽莎打个对方付费的电话,问一下箱子的情况。但是那边无人接听。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再往那边走一走。”我把凉鞋放在毯子旁,赤着脚向前走去。一个人的感觉很棒。风吹着我的头发,沙子按摩着我的脚底。我还捡了一些漂亮的石头,但是很遗憾无法带上路。我走得越来越远,直到看不到乔纳森了才停下来,弯身在沙滩上写下了保罗的名字。

我走到附近的公共电话亭,把“怪兽”摘下来,放在电话亭的地上,然后把门关了起来。待在里面的感觉很爽,我感觉自己已不想再离开这个小小的透明房间了。我记起手里的信封,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朋友劳拉给我写的。打开信封,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是一封信,包着一条项链。项链是她亲手做的,上面的字母是银色的,有些斑驳,用弹力线穿着,正好构成我的姓“Strayed”。第一眼看上去很像“饥饿”(starved)一词,因为字母Y跟其他的字母有些不同,不仅形状更加矮胖,用的模型也不一样,所以才会让人看走眼。我把项链戴好,从电话亭的金属壁面上看着自己扭曲的身影。我把它戴在另一条项链下面。这条项链是用母亲的银色绿松石耳环串起来的。在肯尼迪草原戴上之后,我就一直没有摘下来。

之前连续好几年,我写过很多次他的名字。19岁,我爱上了保罗。此后无论我们在一起还是不在一起,只要我到沙滩,就会这么做。但是这次写下他的名字时,我清楚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不想再为他受伤了,也不想再去纠结离开他是不是个错误,更不想因为冤枉了他而一遍遍地自责。我心里想道:如果我原谅了自己呢?如果我就是骗子,我的所作所为没有借口,只是因为我想要和需要这么做呢?如果我后悔了,又回到过去,但却还是重蹈覆辙呢?如果我实际上就是个随随便便、欲求不满的坏女人呢?如果所有这些别人对我的指摘,其背后的原因也是让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呢?如果我永远无法得到救赎呢?如果我已经得到了救赎呢?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邮局,恐慌和愤怒让视线变得有些模糊。现在我在俄勒冈州的阿什兰,但是浑身只有2块2毛9。晚上在青旅住宿得交房钱,而且往下走也需要食物。但更迫切的是,背着包走了60多天,每天都吃味同嚼蜡的脱水食物,有的时候走一周都不见人影,且气温、地形、高度一直变化,我需要一些东西来犒劳自己。哪怕只有几天啊,老天啊,求求你!

“你想要这个吗?”回去后,我把手里的石头伸到他面前问他。

但她无动于衷地摇摇头,她可不管我的死活。对她来说,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叛逆青年,又脏又臭,无须挂怀。“下一个。”她不看我,示意队伍前面的那个男人来柜台。

他微笑着摇摇头,看着我把石头扔回沙滩。

“您确定吗?”我有些结巴了,“我是说……一定是寄到了啊。”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他把袋子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有面包圈、奶酪、一小袋蜂蜜、香蕉还有橘子。他给我剥了一个橘子,我就接过来吃了。他突然把手指上面的蜂蜜抹到我的嘴唇上,然后亲吻着吃了下去,最后还不忘轻轻地咬我一下。

“明天再来看看吧。”她面无表情地回答。

然后一段海边蜂蜜幻想曲就开幕了。主要演员是他、我、蜂蜜还有一些掺进来的沙子。蜂蜜涂得哪儿都是:我的嘴,他的嘴,从我的胳膊一直到我的胸脯;他的两只肩膀,一直到他的乳头、肚脐和底裤上部。到最后我有些吃不消了。

“我应该还有一个箱子。”我手里捏着信封,有点紧张地说。

“哇哦。”我又喘着粗气说了这个属于我们俩的感叹词。这个词代表的是我的惊叹:我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不爱说话,但是技术一流,而且我们俩到现在还没进行到最后一步。

终于走到邮局。我推门进去,满心欢喜地傻笑着。我把名字告诉了柜台后面的女人,她却只给我一个小的加厚信封,没有箱子,也没有放在箱子里的小箱子。没有李维斯牛仔裤,没有黑色蕾丝文胸,没有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更没有我要徒步到下一站——火山口湖国家公园所需要的食物!

他仍旧没有说话,从购物袋里拿出一盒安全套撕开,然后站起来,伸手把我也拉了起来。我让他把我领到一圈卵石那儿,然后钻了进去。尽管光天化日,还是在公共沙滩上,但是这个地方较为隐蔽,当然我并不喜欢打野战。我知道这个星球上一定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在某个地方就可以做,但是我还没碰到过这样的人。不过有石头的遮蔽,我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毕竟,过去几个月我在野外也干过各种各样别的事情。我能闻到蜂蜜的味道,还有咸咸的沙子味儿和青苔、浮游生物的淡淡的味道。但是很快,这一切都被抛之脑后了,我忘记了自己在户外,忘记了蜂蜜,忘记了他是否问过我哪怕一个问题。

走过人群的时候,我还发现了一张熟面孔。之前我跟斯泰茜去寻找彩虹集会时,有一群人开着卡车去蛤蟆湖,里面有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人,就坐在人群之中。我兴冲冲地跟他打招呼:“嗨!”但是他只是木讷地点点头,看似并不记得我。

回阿什兰的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我现在很累,加上没怎么睡觉,所以几乎没劲儿说话。我们安静而平和,一路上听着尼尔·杨的歌声回到了青旅。在那里,我们也没什么仪式,就结束了22个小时的约会。

我背着包走过几个街区到了邮局。中间经过的一个商店橱窗里竖着一个手工的标志:我们爱你,杰里,安息吧。街道上全是人,有穿得光鲜亮丽来这里度周末的游客,还有一些聚在人行道旁比较叛逆的年轻人,因为巨星去世而格外悲伤。我经过的时候,几个人向我打招呼,一些人还在末了加上“妹妹”这个称呼。走近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人最小十几岁,最大都60多岁了。他们的穿衣风格很奇怪,跟嬉皮士、无政府主义者、朋克摇滚、疯狂音乐家这一系列似乎都沾边儿。我就像他们之中的一员:头发又长又乱,皮肤黝黑,身上有文身,因为这一身行头和背包更显得颓废不堪,而且我闻起来也像他们,但是气味更糟。几周之前在城堡岩宿醉以后洗过澡,但是自那以后就没再洗过。然而我不属于他们。我现在就像来自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怪物,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谢谢你做的一切。”吻他的时候我轻声地说。现在虽然是周日晚上9点,但是比昨晚更加安静。人们要么都在室内低调办活动,要么在家休息,还有一半的游客已经回家了。

我站在镇中心的人行道上,俯下身去看当地报纸的头版,上面加西亚的头像显得格外迷幻。报纸放在塑料盒子里,透过前面的挡板能阅读报纸上的文字。现在我穷得都买不起报纸了,只能这么将就着看。我记得曾经很喜欢感恩而死乐队的几首歌,但是没买过他们现场演出的磁带,也没有像一些喜欢他们的朋友那样跟着乐队全国跑。柯特·科本1994年去世的时候让我更加感慨万分——他令人悲伤而又暴力的去世恰如警钟,不仅预示着我们这一代人放荡青春的结束,也预示着我自己放荡青春的结束。不过加西亚的去世给人的感慨更加强烈,就像这不仅是一个时刻的结束,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你的地址。”他边说边递给我一张纸和一支笔。我把丽莎的地址写了下来,心里有一种感觉在升腾,不是悲伤,不是后悔,不是期待,而是一种混合了这三种情绪的感觉。这段时间毫无疑问很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内心很空虚,就好像没得到某个东西,然后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都很想得到它。

“你知道感恩而死乐队(Grateful Dead)吗?”他严肃地问我。我点点头。“杰里·加西亚去世了。”

我把纸笔还给他。

我摇摇头,也没解释自己这两个月很少能听到新闻,所以无论是大事件还是小新闻都不太清楚。

“别忘了你的钱包。”他从座位上把我的小红袋子拿起来。

“你有没有听到那个重大新闻?”我刚爬进他们的货车,其中一个人就问我。

“再见。”我拿过包,准备开门下车。

第二天,我搭上了美国志愿队(AmeriCorps)一群志愿者的车,在中午饭点儿的时候,终于到了阿什兰。

“先别急。”他说着又把我拉过去,狠狠地吻了我。我更加疯狂地回吻他,就像一个延续了我一生的时代就要结束了。

那天晚上露营的时候,明月挂在天边,天空澄澈清冷。我拿出约翰·马克斯维尔·库切的《等待野蛮人》,但是只读了几页。我没法集中注意力,因为我的思绪已经飘到了阿什兰。现在我离它已经很近了,可以允许自己去想了。在那里,会有食物、音乐、美酒和对太平洋屋脊步道一无所知的人们。而最重要的是,那里会有钱等着我,不是之前的20美元,而是250美元!我把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放进了阿什兰的补给箱。最初我以为阿什兰会是旅程的终点,所以留了这笔“巨款”犒赏自己。补给箱里没有食物或其他的新补给,只有一张支票和一件“真实世界”里才穿的衣服——我最喜欢的浅蓝色李维斯牛仔裤和一件瘦款黑色T恤,一件全新的黑色蕾丝文胸和搭配的内衣。几个月以前,我就想着用这些东西来庆祝旅途结束,然后搭车回波特兰。后来我改变了行程,就让丽莎把这个小箱子放进另一个装着食物和补给的大箱子里,然后把地址从内华达山的某个我不会去的停靠点改成了这里。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拿到箱子了——当然是小箱子——这样就可以穿着休闲装在周末自在消费了。

第二天早上,我换上了徒步的行头:原先那件有污点的运动内衣,一条上路以来一直穿着的有点破旧的海军蓝徒步短裤,还有一双新羊毛袜,最后一件准备穿到终点的新T恤,一件写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黄字的浅灰色T恤。我背着“怪兽”,腰间挂着滑雪杖,胳膊抱着一个箱子,走到供销社,在熟食区占了张桌子,把包里的东西又重新归置了一遍。

我来了!踏上俄勒冈的土地,我能看到南面雄伟的沙斯塔山,和北面稍矮一些但是更加庄严肃穆的麦克劳克林山。沿着山脊线走的时候,碰到一片结冰的雪地,我撑着滑雪杖,才安全走过。牛群在我脚下的高原绿地上悠闲地吃着草,挂在它们身上的大方铃不断发出叮叮的响声。“你们好啊,俄勒冈的牛!”我忍不住向它们打起招呼来。

我把东西分成三份:一份是我的装满东西的整齐的“怪兽”背包;一份是装着牛仔裤、文胸和内裤的小箱子,准备稍后寄回给丽莎;还有一个塑料购物袋,里面装满我实在吃不下去的食物,准备在出镇的时候留在邮局那边的徒步客免费箱里。我的下一站是火山口湖国家公园,大概有110英里远。我需要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但是现在却不想离开阿什兰。我从包里翻出那条“Strayed”项链,戴在脖子上。道格给我的那根乌鸦毛还贴在包的内面,放在最初的地方,只不过有点破损凌乱。我抚摩着它,把毛理顺,又重新放好。我把侧包拉链拉开,把里面的急救箱抽出来打开。我从莫哈维沙漠一路带到这里的安全套还在那里,完好如初。我把它拿出来,放进那个要送出去的食物袋里。然后我背好“怪兽”,拿着箱子和塑料购物袋,离开了供销社。

俄勒冈,俄勒冈,俄勒冈!

没走多远,我就看到在蛤蟆湖碰到的那个发带男,正坐在上次看见他时坐的地方,面前摆着咖啡罐和一张小纸板。“我要出镇了。”我站在他前面对他说。

我知道这498英里意味着什么。我在加州走了两个月,但是离当初一个人背着包站在蒂哈查皮道口,想象着走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似乎已经过了好几年。我打开金属盒子,把里面的记录簿拿出来,一页页地翻看前几周以来大家的留言。上面有一些陌生人的留言,还有一些以前见都没见过的名字,但是因为一整个夏天行走在路上,我感觉自己已经认识了这些陌生人。最新的留言是那两对儿情侣约翰和莎拉以及山姆和海伦写的。在他们满是兴奋的留言下面,我也写下了自己的话。但是因为情绪太激动,所以就言简意赅地写了一句话:我成功了!

他抬起头,看着我点点头。他似乎还没有记起我来——无论是第一次在蛤蟆湖还是前几天在这里。

几分钟之后,我就到达了州界。我停下来,尽情地享受这一刻:这边是加利福尼亚,那边是俄勒冈,一段旅程的结束,另一段旅程的开始。这个如此重要的地方,看上去很不显眼。这里只有一个金属盒子,里面放着一本旅程记录簿,还有一个“距离华盛顿州498英里”的标志——没有提到俄勒冈半个字。

“你们去找彩虹集会的时候我见过你,我跟另一个叫斯泰茜的女生一起,我们跟你说过话。”

但是除了继续赶路,我别无他法。

他又点点头,晃了晃只有几个零钱的咖啡罐。

离两州边境不到1英里的时候,路边一根低垂的树枝钩到我的威廉·J.克罗基特手链,然后手链就飞也似的消失在了茂密的灌木中。我仔细地搜遍了乱石和灌木,却一无所获。其实刚进到灌木丛里寻找时,我就知道已经没戏了,所以心里有些恐慌。我甚至都没看清它飞到哪个方向了,只听到细微的“嗖”的一声,就不见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丢了手链看上去有点荒唐,这也明确预示着前方会有麻烦。虽然我努力地想要把这种想法扭转过来,把丢手链当成是一件好事——比如这说明我不再需要某些东西,或者少一些无谓的挂念——但我很快泄了气,只是想到威廉·J.克罗基特本人。这个明尼苏达州人跟我年纪相仿的时候就战死越南,而且遗体一直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一定仍然在为他的死去悲伤。我的手链本身只代表了他逝去的年轻生命,也只能说是天妒英才。

“我这边有一些不需要的食物,不知道你要不要。”说着我把塑料袋放在他身边。

第二天早上,我比平时起得更早。这时的天空是鱼肚灰色。雨已经停了,开始慢慢热起来。我把“怪兽”背好,从营地出发时,感到心情很激动:再有几英里我就走出加州了!

“谢谢你,宝贝儿。”我转身要走的时候他这么说。

我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她,看着她片刻之间消失在雾气之中。

我停住脚步,转过身。

“我要回到塞亚德谷。”她解释说她浑身发冷,双脚起了泡,而且前天晚上羽绒睡袋淋湿了,晚上之前没法干透。“我要坐汽车去阿什兰。”她有点沮丧,“你到那儿的时候记得去青旅找我。”

“嘿!”我大声喊了一下,“嘿!”这次喊得声音更大,直到他注意到我。

10点多,斯泰茜从薄雾中走了出来,沿着路线往回走。前一天我们一起从塞亚德谷上路,晚上则是和雷克斯及两对儿情侣一起扎营。早上的时候,雷克斯坐上汽车回到现实生活中去了,我们几个继续上路,几个小时后也选择分道扬镳。能确定的一点是,这一路上我都不会碰到这两对儿了。但是我和斯泰茜计划在阿什兰见面。她在那边会停留几天,等她的朋友迪赶到那里,然后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冈全境。现在看到她让我很吃惊,真不知是人还是鬼。

“别叫我‘宝贝儿’!”我有些愠怒。

天还下着雨,但是我仍然得上路。我把能穿的都穿上,然后沿着高耸的山脊线继续前进。每次停下来超过几分钟,我就会冻得牙齿打战,只有继续步行流汗,才能感觉好一些。旅行手册上说,天气晴好的时候,在这里就能看到北方的俄勒冈州,但现在远处一片浓雾,能见度不超过10英尺。当然,无须看到俄勒冈,我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静穆地坐落在前方。如果我能一路走到“众神之桥”,就等于穿越了俄勒冈全境。如果我真的成功了,算是何等人呢?要是没成功呢?

他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然后向我低下头去。

走出加州的前一晚,睡梦中我被树枝的哗哗声和雨点打在帐篷上的啪啪声吵醒。整个夏天一直很干燥,所以后来我就把遮雨罩摘下来了,睡觉时只把帐篷里面的织网搭起来。我一骨碌爬起身,赤脚摸着黑把遮雨罩加到了帐篷上。虽然仍然是8月初,但是我却冻得直打哆嗦。这一周的气温一直保持在90华氏度左右,有时候会达到100华氏度。但是因为下雨刮风的缘故,天气一下子变了脸。回到帐篷,我就穿上了羊毛裤袜和羊毛衫。钻进睡袋后,把拉链一直拉到脖子根儿,把兜帽也紧紧套在头上。第二天清晨6点醒来的时候,背包上系的小型温度计显示,现在只有37华氏度。

(1)WILCO是芝加哥的一支另类乡村音乐乐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