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站,或者到36号和44号高速交叉口也行。”
“你去哪儿?”她问我。
“正好顺路。”她下车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她40岁左右,金色鬈发,脸有点肿,满是痘印。她穿的是短裤和灰色吊带上衣,但那吊带好似从拖把上扯下来的布条。另外她还戴着一对蝴蝶形金耳环。“你背这么大个包,挺厉害啊!”她边说边笑,声音有些沙哑刺耳。
重新上路的时候,酒精让我有点眩晕。我嚼了两片口香糖,脑子清醒了一点儿。看到有车经过的时候,就又做手势拦车。几分钟之后,一辆显旧的白色福特翼虎停了下来。司机是个女的,旁边坐了一个男人,后面坐着另一个男人和一条狗。
“谢谢,谢谢!”我边说边擦汗,和她一起把我的“怪兽”塞进后备箱里。我爬进汽车,跟狗和那个男人坐在一起。这是条哈士奇,蓝色的眼睛,外形很漂亮,乖乖地坐在后座前面的地板上。男人很瘦削,和那个女人大约同龄,黑发编成了小辫儿。他穿着一件黑色皮马甲,但是里面没穿T恤。头上包着像自行车运动帽那样的红色大花帕。
我就着香肠,把剩下的啤酒喝了个精光,然后又一块块地把牛奶硬糖吃了。但是,饥饿感,这种一直挥之不去的感觉促使我打起了烘豆的主意。我用瑞士军刀一点点地把它撬开,但是懒得伸手去包里找勺子,就用刀子挑着吃了起来——还真是流浪者的吃法。
“嗨。”我低声打招呼的同时,四处找安全带,发现安全带夹在座位中间,抽不出来。我无意间瞟到他的文身:一只胳膊上文的是流星锤;另一只胳膊上则是一个裸女上半身,头后仰,表情不知痛苦还是享受;黝黑的胸部文的则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拉丁词。我最终放弃系安全带,哈士奇靠过来,贪婪地舔着我的膝盖。它的舌头软软的,给我一种很奇怪的冰凉的感觉。
喝完啤酒,我又打起塑料袋里面东西的主意。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拿出来,摆在面前的空地上:一包口香糖;三条单独包的湿毛巾;一个纸包,里面有两片阿司匹林;六块牛奶硬糖,包着金色的透明糖纸;一盒火柴,盒上写着“感谢斯坦贝克制药公司”;真空塑料包装的Slim Jim牌香肠;仿玻璃圆柱形烟盒,里面还有一支烟;一个一次性剃须刀;一罐烘豆,罐子不高,但很粗。
“这条狗他妈的看女人的眼光还挺高,”我身边的男人突然开腔,然后又补充一句,“它叫史蒂维·雷。”哈士奇突然停了下来,闭上了嘴,抬起头用水汪汪的眼睛幽幽地看着我,就好像知道有人正在介绍自己,想要表示礼貌一样。“我叫斯拜德,你已经跟露易丝打过招呼了,你也可以叫她露露。”
我重新背起包,缓慢地穿过杂草丛,沿着斜坡下到排水渠,又沿着斜坡爬上来,走进森林里。有时候,我觉得森林就像我的家,是个让我觉得很自在的世界,而原先那个有道路、城镇、乡村的世界却感觉变得陌生起来。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块绝佳的阴凉地儿。我席地而坐,打开啤酒。实际上,我不喜欢喝啤酒。这罐百威是我喝完的第一罐啤酒,但是仍然口感很好。我猜想,这啤酒尝起来应该像喜欢喝的人才会有的感觉:清爽甘洌,味道够正!
“嗨!”露露透过后视镜跟我眼神对接了一下,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即使有车经过我的时候,我也没伸手拦车。在这广袤世界里,我觉得自己无比孤独。阳光很毒,像抽打在我身上一样。我甚至能看到阳光穿过我的帽子。我心里猜想斯泰茜和特里娜在哪儿。她们俩现在应该在这儿以东12英里的地方,在下一个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向北然后再向西就到了老站,我们又可以再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们约定好在交叉路口见面。但是现在我隐隐地后悔最开始的时候让她俩先走。这时一辆车经过,我又竖起大拇指,准备拦车。但是车子没停,我这才意识到,我手里拿着一罐啤酒呢。这给人的印象不太好。我觉得自己脑子一阵发热,便把啤酒按在额前。啤酒很凉,我突然想一饮而尽。为什么不喝呢?反正放在包里也会变热。
“这边坐的是我弟弟,戴维。”斯拜德边说边指了指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人。
“也祝你顺利……找到流浪者。”我挥着手,看车子渐行渐远。
“嗨。”我跟他打招呼。
“那就祝你旅行顺利。”他边说边上了车。
“你呢?叫什么名字?”戴维转过身来问我。
“对。”我附和地点点头。
“啊,不好意思,我叫谢莉尔。”我笑着回答,但是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该不该搭这辆车。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汽车已经发动了,热风钻进车里面,吹着我的头发。我逗着史蒂维,用眼角的余光去瞄斯拜德。“谢谢你们愿意让我搭车。”为了掩饰我的不安,我得说说话。
“不过你应该没事儿的,我不担心。很有可能他们不会招惹你,尤其当你有枪的时候。”
“哎,姐妹儿,这不算啥。”斯拜德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方形绿松石戒指,“我们都有徒步旅行的经历,知道是什么感觉。上周我也徒步旅行了,他妈的要是没人载我一程的话我就回不来了。所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叫露露停车。他妈的这就叫因缘,知道吧?”
“哦,我想我没事儿的,最起码到现在还是好好儿的。”我大声笑了出来,但胃部还是抽搐了一小下。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前几周,我就在脑海中幻想自己一路上会碰到的熊、蛇、狮子,还有陌生人,所以没什么好怕的,但唯独没想到会有浑身是毛的野人!
“是啊。”我边说边把头发拢到耳后边。太久没洗,头发粗糙干燥得像秸秆。
“对啊,就是大脚野人啊,你不知道吗?不骗你,从这一路向北到州境,进入俄勒冈州,你就到那个地方了。世界上大多数发现野人的报道都来自那里。”他转身看着路边的大树,就好像担心上面会突然冒出个什么东西袭击我们似的,“很多人都相信这是真的。而很多流浪人士,我的意思是,在外面游荡的人,他们都知道。我一直能从他们那里听到关于大脚野人的故事。”
“你干吗要出来旅行啊?”露露抛给我这个问题,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下,从为什么选择这条线路,路上碰上了前所未有的积雪,到我一路上怎么搭车去老站。虽然说不上感兴趣,但他们都很礼貌地抽着香烟听我絮叨。
“大脚城?”
我讲完后,斯拜德说:“谢莉尔,我也给你讲个故事。我觉得这事儿就发生在你走的这条线上。我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动物的书,说有个法国科学家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还是啥时候,让猩猩画画,那种艺术画,就像你能在博物馆还是哪儿能看到的一本正经的那种画儿。科学家就一直给猩猩看那些画儿,给它们炭笔让它们画画。有一天一只猩猩画出了个什么东西,但不是艺术画,画的是关它的笼子的铁栏杆。他妈的是他自己的笼子!这是真的是不是?我就有这种深陷牢笼的感觉,姐妹儿,我猜你也有。”
“因为你从南边过来,现在要去北边。那就是说,你很快就要进入大脚城了。”
“我有。”我很真诚地回答。
我耸耸肩,不愿意说是,也不愿意说不是。
“老兄,我们都有这种感觉。”戴维也侧身表示赞同。
“我想你应该带着枪吧。至少我希望你带着。”
“你知道这狗的来历吗?”斯拜德又转过来问我,“史蒂维·雷·沃恩去世那天它跟了我,所以才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嗯,你也是。”
“我超爱史蒂维·雷的。”我兴奋地说。
“谢谢你接受我的采访,”他边说边扣上后备箱,“在外面的时候要注意安全。”
“你喜欢《得州暴洪》(Texas Flood)这张专辑吗?”戴维也兴奋地问我。
“可我又不是流浪者。”我又争辩一次,但是底气明显不足,因为我担心他会收走这个包裹。
“对啊!”一想到这张专辑,我就要兴奋得晕过去了。
“标准版的流浪者爱心包裹。”他打断我,硬塞给我一罐冰镇百威啤酒和一塑料袋挺重的东西。
“我这儿就有。”他边说边抽出一张CD,放进他和露露中间的那台手提录音机里。不一会儿,沃恩电吉他的魔幻声音就飘了出来。这音乐让我如痴如醉,像食物和其他我以前都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因为难以获得,现在都成了我快乐的源泉。树木飞快地被甩到后面,这时《深陷情网》(Love Struck Baby)响起,我完全出了神。
“嗯,我当然不是。所以上《哈珀斯》不是什么好主意。所以,你甚至不应该写这篇文章,因为……”
一曲终了,露露说:“我和戴维也是深陷情网,下周我俩就要结婚啦!”
“我之前并不觉得你是流浪者。”说着,他转身把汽车后备箱打开。
“恭喜呀!”我忙不迭地说。
“我当然知道《哈珀斯》是什么,”我突然打断他,“我不想出现在《哈珀斯》上。或者说,我愿意出现在这本杂志上,但不是以这种身份。”
“美女,咱俩要不要也结婚?”斯拜德突然深情款款地问我,还用手背摩挲我裸露的大腿,但是他的戒指有点硌得慌。
“对啊,就是那本有名的杂志……”
“甭理他,”露露给我解围,“他就是个饥渴的老色狼。”她哈哈大笑起来,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
“《哈珀斯》?”我愣了一下。
我暗暗想,我也是个饥渴的老色狼。狗狗史蒂维·雷有规律地舔着我的膝盖,而歌手史蒂维·雷则激情四射地演绎着《骄傲与快乐》(Pride and Joy)。刚刚斯拜德碰的地方现在感觉突突跳动,说来可笑,我却希望他能再做一遍刚才的动作。我注意到后视镜上挂着一张塑料卡片,上面有一个十字架,旁边是一瓶空气清新剂。卡片转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另一面是一个小男孩儿的照片。
“笑一下。”他边说边拍了一张。他说让我到时候去找秋季版的《流浪者时报》,上面会刊发他的文章,说得好像我经常读这本杂志一样。末了,他又补充,“我们的文章曾经被《哈珀斯》(Harper's)摘录过。”
“那是你儿子?”这首歌唱完的时候,我指着后视镜问露露。
我低头看着手链上刻的字——威廉·J.克罗基特。
“是我的小宝贝卢克。”她边说边伸出手去弹了一下照片。
“我想拍张你的相片。”吉米·卡特说完就钻进车里,找出一部相机,“顺便说一句,你的T恤很酷,我也很喜欢鲍勃·马利。我也很喜欢你的手链。你知道的,很多流浪者都是越战老兵。”
“他也要参加婚礼吧?”我提出这个问题后,她并没有作答,只是把音乐声关小了。我心里一沉:我肯定说错话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我喊出声来,“因为我不是个流浪者。而且,你知道,我做的事又不犯法。很多人都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呢,我又不是唯一的一个。你听说过阿巴拉契亚步道吗?这个就跟那个一样,就是地理位置在西边而已。”我站在他对面,看他唰唰写个不停,貌似写的比我说的要多很多。
“5年前他去世了,当时也就8岁吧。”她过了一会儿才又开腔。
“我最喜欢的。”他嘟囔道,但是没有说清楚到底最喜欢什么,又埋头开始写。
“太抱歉了。”我身体前倾,拍了拍她的肩膀。
“对了。”我应道。终于有件事情意见一致了,感觉很棒。
“他骑车的时候被卡车撞了。”她淡淡地说,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但是他很坚强,在医院又撑了一个星期。所有的医生都觉得难以置信。”
“哦,我明白了,看来你是个女权分子。”
“这小子挺坚强的。”斯拜德说。
我有些愤愤不平,争论着这是因为女性被压迫得连流浪都不行。通常想去流浪的女性都被拴在家里,照看一堆孩子。而这些孩子的爸爸都是游走在各处的流浪汉!
“他是挺坚强的。”露露点点头。
“女流浪者很难找的。”他不管我,自顾自地说。
“就像他妈妈一样。”戴维边说边抓了一下露露的膝盖。
“我不是流浪者!”这次我更加大声地强调。
“真的,太抱歉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再道一次歉。
“我还没见过女流浪者呢,”他自言自语道,“这太酷了。”
“嗯,我知道。”露露安慰我,旋即又把音乐声调大。一路无语。《得州暴洪》响起,沃恩那哀怨的电吉他声让我的心一阵阵绞痛。
他抬起头,看着我。他的头发被吹得很凌乱,盖住了他苍白的脸。他长得很像我认识的许多人,而我也在想他看到我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似曾相识。
几分钟后,露露突然大喊:“交叉口到啦!”她把车停好,熄火后对戴维说,“你们俩带着史蒂维去撒尿吧。”
“我不这么认为,”我有些结巴,“流浪者和徒步旅行者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把滑雪杖上的粉色带子绕到手腕上,然后用端部胡乱地刮手上的土。“我不是你想象中的徒步旅行者。”我辩解道,“我更像是个专业的徒步旅行者,每天走15到20英里。日复一日,爬山又下山,走的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段,经常连续好多天都见不到人影。可能你应该以这个为素材。”
大家都下了车。我从后备箱往外搬行李的时候,他们站成一圈相互点烟。戴维和斯拜德领着史蒂维·雷进了路边的树丛,我和露露就站在汽车旁边的阴凉里,我把“怪兽”的扣环扣好。她问我有没有孩子,年纪多大,是否结婚或者曾经结过婚。
“那么,”吉米·卡特等货车过去后又开腔,“我们可以这么说,你应该算是个迷途的羔羊。”
我答道:没有,26岁,没有,是。
“嗯。”我转过脸,假装看有没有车过来,不想让他看到我脸上的迟疑。气氛突然安静得有些可怕。这时一辆满载伐木的货车转弯,完全忽略了我的拦车手势,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
她就说:“你这么漂亮,干什么都行。像我,大家都只会想到我是个好人而已。我没有漂亮的外表。”
“真的假的?”名字写完后,他大声喊出来,“这真是你的名字?”
“才不是呢,我觉得你很漂亮。”
我跟他讲了,然后又立刻后悔了。
“真的?”她有些吃惊。
“你看,我就说嘛,你就是个流浪者。”他高兴地作出结论,然后问我的姓名怎么写。
“是啊!”尽管我可能不会具体用“漂亮”这个字眼来描述她。
“是的。我的意思是,我还存了一些东西,但是暂时这就是全部家当了。”我把手放在“怪兽”上。我感觉它一直像一个朋友,特别是吉米·卡特在我身边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你真这么想?谢谢。很高兴听你这么说。通常只有戴维才会这么想。”她低头看着我的腿,突然大声对我说,“妹妹,你的腿得刮毛了!”接着她又笑起来,笑声还是像第一次笑的时候那么沙哑。“不,”她边摇头边吐烟,“你就听我胡说八道。我觉得干自己想干的就很好。让这个社会还有他们的期望滚蛋吧!但是现在很少有女人这么做。要是越来越多的女性这么做,我们活得会更自在。”她深吸一口烟,又深深吐了出来。“无所谓了。我儿子死了以后,我还在意这一切?我儿子死了,我也死了。心死。”她夹烟的手拍拍胸膛,“我看上去没什么改变,但是里面变了。我的意思是,生活还得继续,该来的还得来。但是卢克死了,把我也带走了。我反抗过,但是没用。物是人非,我已经不是我了,我也回不到原来的我了。你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这就是全部家当?”他朝我的背包和滑雪杖点点头。
“我明白。”我真诚地看着她灰褐色的眼睛说。
“三次。”我脑子飞速地转着——一晚在弗兰克和安妮特家睡的,其他两晚上分别是在里奇克雷斯特市和塞拉城的汽车旅馆里睡的。
“我也觉得你明白,我能感觉得到。”
“这一个月你有几晚是睡在室内呢?”
跟他们道别后,我穿过交叉口,向那条通向老站的高速公路走去。气温很高,能看到路面上升腾起来的热流。我到那儿的时候,看到远处三个模糊的身影。
“大概一个月了。”我说的时候看到他把这一点记了下来。我突然想到我可能多少也算流浪者了,毕竟这一路上一直在搭便车,更改线路。但是我觉得把这事儿说出来就非明智之举了。
“斯泰茜!特里娜!”我禁不住喊出声来。
“那你上路多久了?”
她们也看到我,朝我不停挥手。欧迪也撒欢儿地朝我汪汪叫。
我就跟他讲,是因为拉森火山国家公园那边积雪很深,只能绕道。
我们一起拦住一辆车到了老站——这其实是个小村庄,建筑物稀稀落落的,算不上城镇。特里娜去邮局把一些东西寄回家,我和斯泰茜就在空调咖啡屋里等她,喝着汽水,讨论下一步的行程。下一段路属于莫多克高原,叫“帽溪沿”,荒无人烟,因植被少和干旱而著称,是徒步旅程中的传奇路段。因为气候干热,1987年的时候,这里被一场大火烧得寸草不留。1989年出版的《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一书就写明从老站到岩泉溪水之间30英里都没有稳定的水源。同年,林务局计划在两地中间处的老火警瞭望塔原址附近建一座水塔。不过书里也标明,这个信息需要进一步确认,且即便水塔建好了,也有可能因为一些破坏行为没有办法一直供水。
“那你要是在荒野徒步旅行,到这儿来干啥?”他追问道。
我一边消化这个信息,思考怎么办,一边把汽水杯里的冰块一块块吸进嘴里。我在肯尼迪草原把我的储水袋扔了,因为往北的路段大部分时候都有充足的水源。考虑到帽溪沿很干旱,我寻思着买一大桶水,然后挤进“怪兽”里。但是无论是出于体力还是财力的考虑,我都希望没有这个必要。我希望能把最后一点钱都用于在咖啡店买吃的,而不是背着这大桶水穿越30英里。所以,当特里娜从邮局带回消息,说南去的旅行者已经在攻略里写明手册上提到的水塔确实存在并且有水的时候,我几乎高兴得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这条线路是国家级的风景线。”我主动说道。但是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神情很专注,却不动手记下来。我就跟他解释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什么,我在干什么。我突然发现吉米·卡特长得还挺帅,但是下一刻脑子立即又在盘算他车上有没有吃的。
我们一下子都有了动力,徒步走了1英里,到达露营地点,挨着把帐篷搭好。今晚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晚,特里娜和斯泰茜第二天得继续赶路,而我决定休整一下。一来,我又想一个人旅行了;二来,我也想歇歇脚,之前在三湖起了很多水疱,到现在还没痊愈。
他茫然地瞪着我,显然没有理解我的话。太阳升到半空,气温已经很高了。估计到中午的时候会像喷火一样。我暗暗猜想他是否闻得到我身上的气味。我早就已经分辨不出自己身上的气味了。我倒退一步,垂下手,暂时不打算拦车了。反正他要是在这儿,我就指定坐不上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整个露营地点只剩下我自己了。我坐在野餐桌边,把詹姆斯·A.米切纳的《一本小说》剩下的部分点着,用锅煮茶喝。批评米切纳的那名教授在一些方面有失偏颇:米切纳的文学地位虽然不及威廉·福克纳和弗兰纳里·奥康纳,但他的书还是让我完全入了迷,不仅仅是他的内容写得好,他的主题也让我心有戚戚焉。这本书讲了很多事,但是都围绕着一本小说,从小说的作者、编辑、批评人士和读者的角度来阐述。我这一生做了很多事情,也曾有过不同的生活,但是有一件事未曾改变,那就是:我是一个作家。某一天,我会写一本我自己的小说。但是到现在这个梦想也没有实现,实在汗颜。按照我十年前对生活的规划,我现在肯定已经出版第一本书了。我曾经写过几篇短篇小说,也实实在在地尝试过写小说,但是要真正完成一本小说还差得太远。过去的一年发生了太多事,让我感觉写作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但是当我徒步旅行的时候,我能感到这个梦在复苏。我的脑海里现在除了有音乐片段和广告歌曲,也能听到它的声音。为了生火,我把米切纳的书几页几页地撕开,弓着腰用露营地点的火源点燃。那天早上,就是在老站,我下定决心开始写书。反正天气炎热,我也无事可干。所以我就坐在野餐桌旁,一直写到傍晚。
“我跟你说了,我不是在路上游荡的。”我边说边笑。尽管我很想很快搭上顺风车,但是我感到吉米·卡特在身边也有点意思,所以又重复一遍,“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还做出手势,指着路边的森林想让他有点概念。但是实际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在西边,离我们站的地方还有9英里呢。
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一只花栗鼠在啃帐篷的网眼,想要进来偷东西吃。它被我赶到了树上,吱吱叫个不停,让我咬牙切齿。这个时候,露营地点又热闹起来,大多数野餐桌上摆满了清凉饮料和火炉,皮卡车和露营的人都挤在小休息区里。我把包从帐篷里拿出来,背着走了1英里,回到昨天我和特里娜与斯泰茜三人待过的咖啡厅。我买了一个汉堡,也不去管自己要不名一文了。我下一个补给箱在伯尼瀑布州立公园里,离这里大概42英里远,我两天就能走到那儿,因为现在随着行程的深入,我行进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我曾经连着两天每天走19英里,走出了贝尔登。现在是盛夏的下午5点,天完全黑下来要到九十点钟,这个店只有我一个客人,我尽可不顾吃相地狼吞虎咽。
“那你上路多长时间了呢?”他边问边从厚灯芯绒裤子的后口袋里抽出一支笔和一个窄长的笔记本。他的头发乱蓬蓬的,没有洗过的样子。风吹过的时候,头发会跟着飘动,眼睛就会时不时地露出来。他说自己获得了在哪个说不清道不明方面的博士学位,貌似是意识的历史,抑或是语篇和社会的比较研究。
当我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几个硬币了。走过一个付费电话亭的时候,我又折回去,拿起听筒,摁了0,心里一阵翻腾,又害怕又兴奋。当接线员为我转接电话的时候,我把保罗的号码给了她。
“我才不是流浪者呢。我在长途旅行好吧?”我被他逗乐了,放松了警惕。正好有货车经过,我便松开哨子,做出拦车的手势。“我在沿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向他解释道,瞥了他一眼,希望他能赶快上车走人。要想到达老站,我得走两条高速公路,搭两次车,反正他是帮不上什么忙了。我浑身脏兮兮的,衣服更脏,但我毕竟是个女人,还是独自一人。所以,吉米·卡特的存在会让情况复杂化,让过往的司机胡乱猜想。去塞拉城的时候,就是因为身边有格雷格,等了好久才搭到顺风车。现在这个吉米·卡特在我身边,就更不会有人停车了。
电话“嘟”了三声后,他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激动地连句问候的话都说不出来。“谢莉尔!”他在那边大声喊我的名字。
“早上好啊。”那个男人也搭腔,主动跟我握手。但是他的棕色头发遮下来,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吉米·卡特,一个人,车子里没地方,所以没法让我搭顺风车。我看了看,确实如此。车子里除了驾驶座,其他空间塞满了报纸、书、衣服、汽水罐儿,还有一团乱糟糟的东西,堆到了车窗的高度。他问我能不能跟我说话,说自己为一本《流浪者时报》杂志写文章,所以开着车全国跑,采访那些流浪者。
“保罗!”我最终还是叫出了他的名字,然后连珠炮似地告诉他我在哪儿,上次告别之后我都经历了什么。我们谈了将近一个小时,气氛很温馨活跃,他也不断地为我加油打气。他感觉不像是我的前夫,而更像是我最好的朋友。通话结束的时候,我低头看着放在地上已经几乎空了的旅行包,禁不住将它提起来用力地抱在怀里,闭上了眼睛。
“嗨,你好。”我友好地打了声招呼。说话的时候,我的手不自觉地抓住了绑在“怪兽”尼龙带子上的哨子。虽然这哨子看着小,但是声音很大。上次把牛吓跑之后,我就再没用过它。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觉得这哨子跟我有了一种联系,就好像这哨子不是用带子绑在包上,而是有一根无形的线将它绑在了我身上一样。
我走回营地,在野餐桌旁坐了好久。手里拿着《夏日鸟笼》这本书,心情却难以平复,一页都读不下去。我注视着金黄色的太阳慢慢落山,把天边染成粉色、橙色和最梦幻的淡紫色。我想念保罗,想念我的生活,但是我并不想回到过去。当我跟保罗坦白了我的不忠行为时,我们的生活瞬间跌入地狱。这个镜头像潮水一般向我不断袭来。我终于意识到我说这些话的后果:我们的婚姻不仅走到了尽头,而且我现在身在加州的老站,在广袤的天空下,孤零零地坐在野餐桌旁。我感觉不到悲喜荣辱,只是觉得尽管做错了很多事,但是来到这里,算是做对了。
你见过哪个连环杀人犯会“想象旋转的豆子”呢?
我伸手到包里取出吉米·卡特之前给我的仿玻璃烟盒里剩下的那根香烟。我没有抽,只是打开烟盒,坐在野餐桌旁,静静地把香烟点燃。我上路也有一个多月了,虽然看起来时间很长,但是于我,旅程好像刚刚开始,因为我现在开始思考上路的原因,虽然感到心里仍有缺口,但是我第一次感觉到那缺口是那样小。
那个人开着克莱斯勒向我驶来,把车停在高速公路的砾石路肩上。那一瞬间,我想搞清楚他有什么意图。虽然肚子突然有阵翻江倒海的感觉,但我还是自我安慰说,自己一定吉人天相。看他的样子,慈眉善目,年长我几岁,不似坏人。后来瞄到他的汽车保险杠,我就认定他是个好人了。因为保险杠上贴着一张绿色贴纸,上面写着“想象旋转的豆子”。
我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又吐出来。我还记得吉米·卡特那天早上开车走了以后,那种广袤世界里无与伦比的寂寞感。可能我确实就是这个广袤世界里最寂寞的那一个吧。
走出切斯特小镇,就有一条高速公路。我站在路边,想搭个便车。就在这时,一辆银色克莱斯勒LeBaron停了下来,上面下来一位男士。过去50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我和斯泰茜、特里娜还有狗狗欧迪就从贝尔登镇搭了50英里的顺风车,到了一个叫斯托弗营的地方。10分钟前,我们刚刚分道扬镳。一对夫妇开着本田思域汽车想载我们,但是只能坐两个人。大家相互谦让,直到在我执意坚持,并且保证我一个人没事儿之后,她俩才坐上车。欧迪慢吞吞地跟上了车,也总算挤了进去。
可能,这样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