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他。放假的时候,伦尼常常带他到站场。博比会坐到后排,响铃提醒司机。他惹上什么麻烦了?”
“博比。”
“他殴打了一个女人,有可能要坐牢。”
“他叫什么名字?”
伯特嘲讽地笑道:“这种破事总会发生。你问问我老婆。我打过她一两次,但她打我打得更狠。第二天早上大家就都忘光了。”
“我是心理医生。伦尼的儿子惹上了麻烦。我想帮他。”我听到自己说的话都觉得有点愧疚。这真的是我在做的事情吗?我在帮他?
“那个女人伤得很严重。博比把她从出租车里拽出来,在喧闹的大街上踢到她不省人事。”
伯特点燃一根烟,说:“我不觉得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要上她吗?”
我继续说:“我知道他在一场大火中丧生了。你是他的同事。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
“不。他不认识她。”
他无动于衷。
“你站哪边?”
“我想问问你有关伦尼·摩根的事。我在公交站场问过了,他们说你是伦尼的朋友。”
“我在给他做精神评估。”
伯特盯着黑啤酒表面升起的泡沫。几分钟过去了,我感觉自己变得越来越渺小。最后,他举杯放到唇边,大口灌下啤酒,喉结随之滚动。
“所以你想帮警察把他关起来吗?”
酒吧有些靠墙的桌子,中间空出来当舞池。那几个青少年还在打台球。他们中唯一的女孩看上去像未成年人,穿着紧身牛仔裤和无袖背心,露出肚子。男孩们都想在她面前展示自己,但是我一眼就能看出谁是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很壮实,应该进行过力量训练,壮得像随时要爆开的脓肿。
“我只是想帮他。”
菲尔朝我咧嘴一笑,他的耳朵上挂满了银环和吊坠。
伯特对我嗤之以鼻。外头,马路上车前灯发出的亮光掠过墙壁。“对我来说,橙汁和杜松子酒才是要紧事,孩子,但伦尼怎么和这件事扯上关系了?他都死了十四年了。”
伯特向酒保眨眨眼。“他说请我喝酒,但我不能任他浪费我的时间。他滚之前可以待五分钟。”
“失去父亲会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或许这样就能解释清楚事情的原委了。”
我看看他,又看看酒保。这就是利物浦人的毛病。在他们冲你脸上砸个玻璃杯之前,你永远分不清他们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伯特顿了顿,想了一下。我知道,他在衡量对我的偏见和自己的直觉哪个重要。他不喜欢我的鞋子。他不喜欢我的衣服。他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他想对我咆哮,一头撞过来,但是他需要一个好的理由。再请他喝一杯黑啤酒或许能帮他做出决定。
他反感地叹了口气。“回家吧,你妈做好了蛋奶糕等你呢。”
“你知道我每天早上会做什么吗?”伯特说。
“不。”
我摇摇头。
“老天!好好好,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支持强大的利物浦球队吗?”他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我会在床上躺一小时,腰酸背痛得连翻身去拿烟都难。我盯着天花板,想一下今天要做什么。日复一日,重复同样的事情:我准备起床,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去浴室,再去厨房。吃完早饭,我就来到这儿,坐在这张凳子上。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可知论者。”
我又摇摇头。
“不可他妈的什么?”
“因为我发现了报仇的秘诀所在。比那些浑蛋命长就行。我可以在他们的坟头跳舞。比如玛格丽特·撒切尔。她毁掉了这个国家的工薪阶层。她关了矿场、码头和工厂。但是她已经锈迹斑斑了——就像那边的船。不久前她中风了。不管你是破坏者还是救世主——最终都会被盐分腐蚀。我要在她坟墓上撒尿。”
“我是不可知论者。”
他把杯里的酒喝得一滴不剩,仿佛要冲掉嘴里的坏味道。我朝酒保点点头。他开始倒另一杯酒。
“你是天主教徒吗?”
“博比长得像他爸吗?”
“我投票给谁跟你无关吧。”
“不像。他长得像个大布丁,还戴眼镜。他很崇拜伦尼,像只小狗一样跟在他后面,帮他跑腿,给他端茶递水。如果伦尼带他一起去工作,他就坐在酒吧外头喝柠檬汽水,伦尼则坐在里面喝酒。然后他们一起骑车回家。”
“你投票给工党了吗?”
伯特喝得有点上头。“伦尼以前当过商船水手。他的前臂有文身。他平时沉默寡言,但是一旦和你聊起来,他就会告诉你他文身的故事,怎么文上去的。大家都喜欢伦尼,提到他的名字时都会微笑。他真是太好了。有时候有些人就会利用这一点……”
“我工作挺努力的。”
“什么意思?”
“从来不脱大衣的人。”
“比如他老婆。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她是个爱尔兰人,信天主教,是个售货员,屁股很丰满,短裤上通常配个‘开伞索’。听说伦尼只和她做过一次。他太绅士了。她怀上了孩子,告诉伦尼是他的。其他人都怀疑到底是不是,但伦尼二话不说就娶了她。他买了房子——花光了本来打算出海用的积蓄。我们都知道他老婆是那种人:如假包换的浪荡货色。我们叫她‘二十二号’——乘客最多的公交车。”
“什么是大衣帮?”
伯特看我的眼神有点伤感,拍打着袖子上的灰尘。他告诉我,伦尼先是在车库里当柴油机械师,然后改行做了售票员,挣得更少了。乘客都喜欢他那顶滑稽的帽子和随口哼的小曲。一九八一年欧洲杯决赛中,利物浦队击败了皇马队,他把头发染成红色,还拿卫生纸装饰了公交车。
伯特警惕地看着我:“你是不是大衣帮的人?”
照伯特的说法,伦尼知道妻子的不轨行为。她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忠——穿着超短裙和高跟鞋,每晚在帝国舞厅和格拉夫顿与人共舞。
“除非,当然了,他坐办公室。”酒保说。
伯特毫无预兆地像风车般甩起手臂,好像准备打人似的。他的脸痛苦地扭曲起来。“他太软弱了——不仅心软,脑子也不好使。要是哪天天上下的是汤不是雨,伦尼肯定就拿着把叉子,站在路中间不动了。有些女人真是欠打。她夺走了他的一切……他的心,他的房子,他的儿子。换作别的男人,早把她弄死了。可伦尼不是别的男人。她把他榨干,榨干了他的灵魂。她每个月的开销得有一百英镑,这让他入不敷出。他不仅要双班倒,还得做家务。我以前经常听他在电话里恳求她:‘今晚待在家好不好,宝贝?’她啥也不说,只是笑他。”
“可你穿外国佬的鞋。”伯特凑近我。我可以闻到烤豆子的味道。“我觉得穿这种鞋的人一辈子都没正经干过一天活。你应该穿靴子,老弟,穿那种鞋头带钢帽,鞋底摩擦力强的鞋。穿你这种鞋干一周,鞋子就得报废。”
“他为什么不离开她?”
“不是。”
他耸了耸肩。“估计他也有自己的难处吧。或许她拿孩子威胁他。伦尼绝不是个窝囊废。我以前见过他把四个小流氓从车上扔下来,因为他们打扰到了其他乘客。伦尼这个人,他能从容面对任何场面。但他就是拿她没办法。”
“还意大利!英国鞋硌你脚了?你是外国佬吗?”
伯特沉默了。我才注意到,酒吧里人多了起来,嘈杂声越来越大。周五晚间的乐队已经在角落里做好了上场的准备。人们一个个望着我,好奇我是来做什么的。当你和周围格格不入的时候,“低调”这种东西就不复存在了。
“它们是意大利产的。”我回答,仿佛我的鞋子因此而不同寻常。
红灯摇曳,木地板回声四荡。我努力跟上伯特的节奏,他喝,我也跟着喝。
“拉倒吧!”两个男人嫌弃地对视。“为什么你要穿叫‘懒汉’的鞋?”伯特问,“看来你脑袋不太灵光。”
我问起了那次事故。伯特解释说,有时,伦尼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到工程车间弄自己的发明。老板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周末公交车依然要上路,但车间是空的。
“懒汉鞋。”我感到有些不自在。
“你对焊接了解多少?”伯特问。
菲尔靠在吧台上,看看我的鞋,问:“你怎么称呼它们?”
“不怎么了解。”
他厌恶地摇摇头。“就算价格是两根烂火柴,我也不买。这种鞋走不了二十里路就得裂开。”他还在看我的鞋,一边招呼酒保过来,“嘿,菲尔,给我一车这样的破鞋。”
他把啤酒放到一旁,拿起两个玻璃杯垫。接着他跟我解释,两片金属是如何通过集中高温焊接在一起的。一般来说,有两种工具能产生这种高温。一种是弧焊机,它利用低电压、高电流,产生强大的电弧,温度可高达一万一千华氏度[1]。另一种则是以氧作为燃料的焊接机,它将纯氧与乙炔或天然气这类气体混合点燃,产生火焰,这种火焰可以用来雕刻金属。
我耸了耸肩,说:“一百英镑吧。”
“使用这种设备的时候,你可不能瞎来,”他说,“但伦尼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优秀的焊接工。人们常说,他甚至可以把两张纸焊在一起。
“估算一下。”
“在车间工作的时候,我们会做许多预防措施。所有可燃液体都要存放到远离切割机或焊接机的另一个房间里,易燃物也要放到至少三十五英尺外。我们会把排水沟盖上,同时把灭火器放在旁边。
“我忘了。”
“我不知道那天伦尼在弄什么。有人开玩笑说,他在打造一艘火箭,然后把他前妻扔进去,送到外太空。那场爆炸直接掀翻了一辆八吨重的公交车,乙炔罐把屋顶炸了个洞,周围人隔着几百码都看见了。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提议请他再喝一杯。他半边身子转过来,打量了一下我。他的眼睛像水玻璃珠,最终目光停在了我的鞋子上。“你这双鞋多少钱?”
“伦尼被炸到了卷帘门附近。他身上唯一没有被烧伤的地方只剩胸部。他们猜,火球吞噬他的时候,他肯定是脸朝下趴着的,因为他胸前位置的衬衫只有一点点烧焦的痕迹。
伯特向我吼道:“你瞅谁呢?”他浓密的胡子仿佛是从鼻子里冒出来的,灰黑相间的胡子末端沾着泡沫和啤酒。
“几个司机把他拖了出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在那种高温下……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还记得他们说,他们把他拖出来后,伦尼的靴子都冒烟了,皮肤噼啪爆裂。他意识还是清醒的,只是说不了话。他已经没有嘴唇了。我很庆幸自己没看到那一幕。但我还是会做噩梦。”伯特放下玻璃杯,胸部随着叹息起伏不止。
伯特·麦克马伦坐在酒吧的角落里。他穿着皱皱巴巴的花呢夹克,可以看出肘部缝补过,还用各种公交徽章和大头针装饰了一下。他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空品脱玻璃杯。他慢慢转动玻璃杯,仿佛在端详杯壁上刻印的隐藏标记。
“这么说,那是一场意外?”
我不急不慢地数了数,发现酒吧里有八个人,几个青少年在厕所旁的后凹室打台球。我站在啤酒龙头前,等着酒吧招待员给我倒酒,结果他正忙着看《赛车邮报》,懒得理我。
“一开始看起来是一场意外。每个人都觉得,或许是从焊接机上飞出去了一颗火花,点燃了乙炔罐。可能是软管上有个小洞,或者出了什么别的故障。也许他用来焊接的罐里积聚了气体。”
我轻而易举就找到了电车轨道酒吧。外面的黑板上有涂鸦:“有了啤酒你就不用说‘我渴死了’。”我推开门,走进酒吧。房间里很昏暗,地板上沾着污垢,摆放着裸木家具。红色的灯光把整个酒吧照成了粉红色,有点像以前美国西部地区的妓院。墙上装饰着有轨电车和以前公交车的照片,还有现场音乐演出的照片。
“你说‘一开始’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我问。机修工轻笑,躺在公交车底部继续倒腾发动机。
“人们把伦尼的衬衫脱下来后,发现他胸口上写了些东西。他们说,每个字都写得整整齐齐,分毫不差——但我是不信的,因为他要从左到右反过来写。他拿焊枪,往自己的胸口上刻了个‘对不起’。我说过,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
一位机修工单手拿着汽化器,那只手上沾满了黑色机油,腾出另一只手给我指路。酒吧的名字是电车轨道旅馆,伯特·麦克马伦经常来这里喝酒。
[1]约合6093.3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