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不醒了,斯托布洛德说,他累坏了。
篝火很快蹿起高高的火焰,木炭变得通红,底部一片白灰。火烤得热腾腾的,潘哥儿解开了外套的纽扣,又解开衬衫,露出一片苍白的胸脯和肚子,完全放松下来。此刻,他只感觉到温暖、友谊和烹饪食物的香味。他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班卓琴,似乎在欣赏其形状和良好的材质,好像以前从未见过它一样,仿佛他对其几何构造的喜好不亚于演奏。很快,他的眼神变得蒙眬起来,闭起眼睛瘫坐在那里,整个躯体的重量都压在宽阔的屁股上,他的前胸仿佛一堆倾泻而下的白色肉卷,简直像一座猪油雕刻的塑像。
蒂格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瓶酒,伸手递给斯托布洛德。
他们把火烧旺,仿佛伙伴一般围坐在火堆旁。民兵们有很多系在一起的香肠,它们被从鞍囊里拿出来的时候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像肠子一样盘起来。他们不得不用一把小手斧把香肠切成能烹饪的片状。他们把香肠片放在篝火边平坦的石头上解冻,然后用削尖的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对你来说,现在喝酒不算太早吧?他说。
——假如不介意的话,我们就跟你们一起烤火,蒂格对斯托布洛德说,然后一块儿吃点早餐。先做饭再一起吃。过一会儿,还要听你们两个小子演奏些什么曲子。看你们是否真有两下子。
——我刚才就开始喝了,斯托布洛德说,假如你几天不睡觉,只打一两个盹,就很难说什么是太早。
其他人也跟着下马。
他拿起递过来的酒瓶,拔掉瓶塞,举起瓶子喝了一口,尽管酒的品质一般,他还是礼貌地咂了咂嘴唇,呼了口气,点头称赞酒的味道。
——太感谢了,蒂格说。他转向两名高大黝黑的骑兵,嘴角微微扭曲,发出了一个暗号。他把重心移到马镫上,皮靴发出咯吱的声音,而后他飞起一条腿下马。
——你为什么不睡觉呢?蒂格问。
——为什么差得那么远,潘哥儿最终看着斯托布洛德说,是在山这边,你知道的。在大跺脚山上面,往尼克溪上游走不到三英里,有块地方像火鸡脚一样突出,右边山坡上长了一丛山核桃树。秋天,还能看见松鼠在树下的地上忙活。地上有很多松鼠,你用石头就能把它们打死。你沿着穿过山核桃树的小路,爬到一块石坡上,山顶上就是那个地方。在一处绝壁上就是那个山洞,跟一个谷仓的阁楼一样大。
斯托布洛德解释说,他们几天几夜演奏音乐、跟一些骗子赌博,但他没提起是在逃兵们的山洞里。打牌、斗鸡、斗狗、掷骰子……他们想到的一切竞技活动都用来赌博。那些大赌棍热衷于下赌注。有些人非常狂热,他们会赢走你头上的帽子,再下注赌你的头发。没有更有趣的事情时,他们会押钱赌一群鸟里哪只先飞离枝头。斯托布洛德吹嘘说自己的输赢正好相平,在那伙人中间,这简直算是个奇迹。
男孩身体后仰坐着,重量压在宽阔的臀骨上。他伸手遮挡住从面前的一群骑兵背后照射过来的朦胧阳光,那双小眼睛困惑地盯着他们,不知道最好怎样回答甩在他面前的问题。各种想法从他柔和的脸上掠过。
蒂格把指关节并拢,做了个用拇指把整副牌摊开的动作。
——关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话要说?蒂格对潘哥儿说。
——职业赌徒,他说。
潘哥儿奇怪地看着斯托布洛德,脸上的困惑像一团黑色的阴影。
香肠膨胀起来,油脂慢慢冒出,在肠衣里轻微地滋滋作响,油滴在炭上时,发出喷溅的声音。最后,它们烤成了棕色。大家都吃着串在树枝上的香肠,只有潘哥儿还在睡觉。等他们把肉吃完了,蒂格看着小提琴和班卓琴说,你们能演奏那些玩意儿吗?
——我不太清楚,斯托布洛德说,他的声音干脆又响亮,然而他的内心却十分沮丧,他猜想自己不出一个月就会回到血腥的弗吉尼亚州,把推弹杆装进滑膛枪。假如我知道的话一定会说的,他说,我只听到过别人议论这件事,有人说是在山的背面,靠近熊笔支流、光明溪或者其他类似的地方。
——会一点,斯托布洛德说。
蒂格说,我甚至都不想问你们有没有证件,各种瞎话我都听过了。我们正在追捕一群据说住在山洞里的逃兵,他们一直都在抢劫乡民。假如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在哪个地方,那他最好老实交代。
——给我演奏几支曲子吧,蒂格说。
民兵沿着小路进入空地,向两个人靠近,他们的影子投在他们身上。斯托布洛德打算站起来,蒂格说,坐着别动。他懒散地坐在马鞍上,拿着一支短枪管的斯宾塞卡宾枪,枪托底板弯曲的弧度正贴合他的大腿。他戴着羊毛手套,露出右手的拇指和食指,这样他可以灵活地扳下击锤并扣动扳机,另一只戴着完整手套的食指和拇指牢牢握住编结的缰绳。他盯着面前的两人看了好一会儿。他们的皮肤灰暗,眼圈发黑,眼睛好像被面上烧出来的洞。那个胖小伙油腻的棕色的头发一边像蛋白霜一样竖起一个小尖,另一边乱蓬蓬地贴着头皮。斯托布洛德的光头粗糙而暗淡,皮肤松弛地附在头骨上,完全不像一般的秃头紧绷而有光泽。他的脸好像从鼻子向四周塌陷了似的,看上去就像一个漏斗。
斯托布洛德不太想演奏,他很累了。而且,他认为他的听众不会欣赏音乐,完全缺乏热爱音乐所需要的修养。然而,他依然拿起了小提琴,用干燥的手掌抚过琴弦,从它们发出的轻微声响判断应该调哪一根弦。
一阵风吹过,篝火旺了起来,两人伸出手去取暖。斯托布洛德打起了瞌睡,脑袋一颠一颠,直到下巴碰到胸口。当他的头猛地向后抬起时,看到小路上有一伙骑马的人,他们刚刚到达山顶。那是一小队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民兵,领头的是一个花花公子模样的人和一个瘦长的少年。可那些人带着军刀、手枪和步枪,而且好些枪支都瞄准了斯托布洛德。民兵们穿着臃肿的外套,身上裹着毯子,马在寒冷的空气中散发着热气,杂种狗般的鼻子里喷着白雾。路上结了一层薄冰,他们前行的时候,马蹄踏在上面就像杵捣进研钵里。
——你想听什么?他说。
——我只去过一次,斯托布洛德说,也只待了一小会儿。看到那是个多么蹩脚的地方,我就转身回来了。
——随便什么,你决定吧。
——我从来没去过佐治亚州这么远的地方,潘哥儿说。
斯托布洛德伸出手去,捅了捅潘哥儿的肩膀。男孩醒了过来,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显然在努力理清思绪,弄清楚他们想干吗。
——我替那个小伙子感到难过,他说。他希望自己从未离开家乡,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来自一个多么恶劣的州。假如我有一个弟弟在监狱里,另一个在佐治亚州,我肯定先帮那个在佐治亚的弟弟逃出来。
——他们想听我们演奏一支曲子,斯托布洛德说。
他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慢慢走到离空地较远的杜鹃花丛中。斯托布洛德看着他离开。
潘哥儿一言不发,烤着火活动了一会儿指关节。他拿起班卓琴,摆弄着琴栓,然后不等斯托布洛德,就开始弹奏《辛迪退步舞》的几个音符。他演奏的时候,胸前褶皱的肥肉随着他的动作颤动着。但他弹了一遍回到曲子开头时,这些音符杂乱地纠缠在一起,他放慢速度,停了下来。
——早知道腹泻会这么厉害,我肯定一口鹿肉都不会吃了,他说。
——这样只会徒劳而悲伤,他对斯托布洛德说,假如你一起加入,也许我们能演奏出点名堂来。
过了一会儿,斯托布洛德开始用刀刃戳着面前的那罐腌豆子,深深地沉浸在其中。他戳起一颗豆子,从刀尖上咬下,接着在裤腿上擦去沾在刀刃上的醋汁,然后再戳一颗豆子。潘哥儿吃了一点皱缩的苹果干。他用手掌把苹果圈压平后举到眼前,像望远镜一样从中间的洞里看出去,仿佛这样世间万物都呈现出新的景象。那个佐治亚小伙子弯腰向前坐着,伸手烤着火。他把毯子像斗篷一样裹在头上,除了火光映着黑眼睛闪烁,整张脸孔都笼罩在阴影里。他把一只手放在肚子上,动作僵硬,仿佛有人用尖锐的棍子戳着他的内脏。
斯托布洛德拉了一两个《辛迪》的音符,又随意拉了其他几个互不相干的音符。他一遍又一遍拉着那些音符,听清楚之后会发觉,它们其实根本不成曲调。但他突然连贯起来,并演奏出一个变调,然后又拉了一个更准确的调子,最后出乎意料地构成了一支曲子。他形成了自己的旋律,跟随着音符发展的轨迹,找到音乐的逻辑,像大笑一样活泼、清脆、毫不费力。他又拉了一两遍,直到潘哥儿掌握了和弦变换,并且弹出一串欢快而刺耳的音符来呼应。然后,他们又一起演奏起来,看自己能创作出怎样的曲子。
那些人把柴火拢到一起,在一圈陈旧的黑石头中间勉强点起火,用溪水煮了一些玉米浓粥,他们认为清淡的粥能调理好翻江倒海的肠胃。他们把原木拉过来坐在上面,点燃黏土烟斗喷着烟,在衣服和靴子不着火的前提下,围着微弱的火焰尽量挤得更近。他们传递着酒瓶并痛饮起来。寒冷的天气侵入了骨头,把他们的骨髓冻得像冷猪油一样凝固。他们安静地坐着,等待篝火和烈酒让他们的身子变暖,使他们放松下来。
尽管它的形式既不是吉格舞曲,也不是里尔舞曲,却很适合跳舞。他们的肠胃依然闹腾得厉害,所以连一步舞也跳不起来。潘哥儿单脚按节拍在地面上轻轻踏着,脑袋不停地点着,双目微闭,颤动的睫毛之间只能看见一线眼白。斯托布洛德演奏了一串音符之后,便把小提琴从胡子拉碴的脖子往下移,使琴身尾部抵着胸口。他用琴弓在弦上打出节拍,潘哥儿领会了他的意思,同样用手掌拍着土拨鼠毛皮的班卓琴头,瞬间让人觉得他们弹奏的乐器只是更加精巧的鼓。斯托布洛德跟着强劲的拍子,昂起头唱了一首即兴创作的歌曲。歌词跟肚子硬得像骡脖子的女人有关,称这样的女人比一般女性更冷酷无情。
——那我们先做饭,然后继续前行,斯托布洛德说。
当他唱完之后,他们又演奏了一遍,然后停了下来。他们商量了一下,又拧了一下琴栓,调到安魂曲的调式,然后开始演奏一首以华盛顿将军命名的曲子,多少让人想起拿破仑·波拿巴的撤退。这首曲子更柔和、深沉,却充满了死亡的冷酷,其中的小调如同树下的影子般若隐若现,整首曲子使人想起黑森林和灯笼的光。这是一支极为古老的曲子,调式古雅,它书写了某个时代的文明,并流露出它真正的内涵。
斯托布洛德迷惘地研究着地形,潘哥儿看着他。最后,他终于迟疑地开腔了,仿佛为自己比他的导师知道更多而感到歉疚似的。他确切知道自己的所在地,而且知道右边的岔路很快会变得难以辨认,但是最终会一直越过大山,延伸到他从未踏足的地方,沿着那些印第安人去往的方向。左边的岔路开始比较宽,却只是绕来绕去,很快消失在一个阴湿的水塘附近。
伯奇说,我的天呐,他们已经陷进去了。
斯托布洛德朝他指的方向望去,但他既不能确定他们在哪里,也不知道要走哪条路。他只知道要爬得更高,走得更远。这是一座很大的山,要是沿着山脚绕一圈,你得走将近一百英里。即使它像地图一样平坦,而不是高耸入云、层峦叠翠,有各种山坳、山谷和溪谷的话,也有够多的路要走。而且,即使斯托布洛德以前来过冷山,也是喝得醉醺醺的时候。所以,在他的脑海中,这里的小路错综复杂,可能通往任何地方。
那些民兵从未听过小提琴和班卓琴如此默契地合奏,他们也从未听过如此悲怆哀伤的音乐主题,能被演奏得这样充满力量和节奏感。潘哥儿用拇指从第五根弦滑向第二根弦的演奏是一个惊人的奇迹,好像晚餐的铃声,却庄重肃穆。他的另外两根手指以艰涩、摸索的方式演奏,却达到了某种粗野的完美。斯托布洛德的手指扣在琴颈上的架势,仿佛严格遵循着自然法则,他从容、审慎地按着琴弦,完全不理会右手疯狂鲁莽地运弓。斯托布洛德唱的那首歌讲述了一个梦境——他自己的梦,或者某个虚构的叙述者的梦——他躺在铁杉木床上,梦见了逝去的爱情的幻象,那是一段可怕的时光,还有一位穿绿斗篷的姑娘。没有音乐的话,歌词似乎并不比电报更详细,但是,两者结合起来,它们便构筑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我们该走哪条路?那个佐治亚小伙子问斯托布洛德。他用肘部指向岔路时,裹着的毯子鼓起一块,拖在地上的部分折叠起来,好像石头雕刻的帷幔。
歌声停止后,伯奇对蒂格说,上帝啊,这都是些神人。他们的精神世界,你我之辈是无法了解的。
一行人到了那个地方,斯托布洛德先是四处张望,然后跪下用手指在枯叶中摸索。然后,他开始用靴子边缘翻动落叶,很快暴露出一块嵌在地上的平滑圆石。这块石头有洗衣盆那么大,上面的标记丝毫没有切罗基文字的风格特征。这些文字的勾画太突兀生硬,像平底锅里的蜘蛛一样紧张不安地爬过石头,也许是人类出现之前的某个种族留下的。他们在石头边上找到一锡盒玉米粉、一包由报纸包着的苹果干、一些零碎的腊肉、一陶罐腌豆子,他们把这些东西跟自己的烈酒、烟草和嚼烟放在一起。
蒂格舔着一颗牙齿望着远方,仿佛努力回想着什么事情。他站了起来,正了正外衣的翻领,拉了拉裤腰带,整理到自己满意为止。他从地上捡起斯宾塞步枪,枪口瞄准斯托布洛德和潘哥儿之间的空隙。他把枪托靠在左手腕的背面,手平静地垂着。
然而他们首先要从山洞往山下走,到一个藏有食物的地方去。他们一路上跟小伙子讲起了艾达,以及她最终怎样说服鲁比帮助他们。但是,鲁比为她的善行提出了条件。她和艾达自食其力,准备过冬的物资也很紧张,所以只能施舍一点点,两个男人没法完全靠这些过活。而且,她认为斯托布洛德和潘哥儿前来造访十分危险,她再也不想在农场里见到他们的影子。食物必须藏在安全而隐蔽的地方,她提议小时候游荡时在山上发现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一块平坦的圆石,上面刻满了各种各样古怪的文字。此外,她不想被任何时间表束缚,她高兴的时候就送些食物来,不高兴的时候就不送,斯托布洛德得自行查看。
——站起来背靠那棵大白杨树,他看着斯托布洛德说,让那个小伙子跟着你。
几天后,那个小伙子正在漫无目的地游荡时,被住在洞里的一个人发现。他被交给了斯托布洛德和潘哥儿,他们正准备出发去光明石附近某个地方,建立他们两个人自己的地盘。尽管斯托布洛德看不起佐治亚州,但他还是同意,等他们爬到足够高的地方,能看到广阔的南方景色时,就给那小伙子指路。
没有更好的主意,斯托布洛德只好走过去站在树旁。那棵白杨树的树干笔直、光滑而粗壮,在他头顶上方将近一百英尺的地方才有两根枝杈,都有通常的树干那么粗,像大烛台的分支一般虬曲延展。树冠在上个世纪某个时候折断了,那段又粗又圆的木头躺在附近,上面长满了苔藓,慢慢地融入泥土里。它因为腐烂而变得松软,似乎你一脚就能把它像陈年粪堆般踢得粉碎,看着阎魔虫[1]四散逃走。
他们是从逃兵们的山洞里把那人带出来的,他没有说自己的名字,斯托布洛德也不想知道。他是个佐治亚小伙子,不到十七岁,黑头发,棕色皮肤,颌下一缕漂亮的胡须,脸颊却像少女般光滑。他有切罗基血统,也许是克里克血统。他跟所有人一样,有一些参战的经历。他和他的堂兄都是可怜的小兵,是一八六三年应征入伍的。他们在同一个军团打了一年仗,但是都没有立什么军功,因为他们加上帽子还没有来复枪高。他们每晚都在同一条毯子下睡觉,还一起逃了出来。他们认为,没有一场战争会永远持续下去,尽管人终有一死,但在和平前夕死去是极其愚蠢的。所以他们离开了。但是,回家的路既漫长又艰辛,没有料想脚下踏遍了诸多风景。他们花了三个月才到达冷山,甚至不知道它在哪一个州。他们完全迷失了方向,他的堂兄得了某种肺积水,发烧而且咳嗽得厉害,最后在一个荒凉的山坳里死去。
斯托布洛德把小提琴抱在臂弯里,一根手指上挂着琴弓,弓身随着他的心跳微微颤动。潘哥儿站在他的身旁,他们的姿势就像战争开始时,人们在照相机面前摆出的那种自豪而紧张的姿势,尽管斯托布洛德和潘哥儿举在面前的装备是小提琴和班卓琴,而不是来复枪、柯尔特手枪和博伊刀。
——我就是这个意思,第三个人说。
潘哥儿像小学里的孩子那样,用空着的胳膊搂住斯托布洛德的肩膀。民兵们抬起步枪,潘哥儿咧嘴朝他们笑着。他的笑容里没有一丝嘲讽,也没有故作勇敢之态,而是纯粹友好的微笑。
——啊,上帝,真是冻得够呛,他说。
——我无法向一个朝我微笑的人开枪,其中一人说,他的步枪半垂下来。
潘哥儿把一只手伸出袖子,手掌朝上感受着空气,然后他再次攥紧拳头,把它像只乌龟脑袋一样缩了回去。
——别笑了,蒂格对潘哥儿说。
斯托布洛德看着他,然后清了清嗓子,吐了口唾沫,仿佛是对眼前萧瑟的景象和毫无深度的观察作出评价。
潘哥儿抿紧嘴唇,努力合拢嘴巴,可嘴唇颤动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天真冷,第三个人说。
——这里没什么可笑的,蒂格说,一点都不好笑,死的时候镇静点。
三个人站在那里,由于爬山而气喘吁吁,一起看着眼前的两条小路。他们呼出的水汽似乎十分关切地在周围盘旋,随后这些模糊的形状便失去了兴趣,消失不见了。耳力所及之处,只听见一条小溪潺潺地流过,除此之外,这里便是一片寂静。
潘哥儿用双手从发际线到下巴抹了一下脸。他将自己的嘴角用两个拇指往下拉,可放开之后嘴角又翘了回去,于是,他的脸上又绽开了花朵般的微笑。
斯托布洛德觉得自己依稀记得这个地方,便停下来环顾四周,他这样做的时候,潘哥儿踩到了他的靴后跟。斯托布洛德的脚整个从靴子里拔了出来,只穿着袜子站在冰冷、发霉的落叶里。他转过身,用手指戳着男孩的胸骨,把他推到一步开外,然后弯下腰,把装小提琴的袋子放在地上,重新穿上靴子。
——把你的帽子摘下来,蒂格说。
最后,他们登上一块平地,这里出现了三条岔路:一条是他们下来的路,另外两条更分辨不清的路往上攀爬。岔路中较宽的一条,起初是水牛迁徙的道路,后来是印第安人的小路,树丛之间的路依旧太窄,甚至都算不上马车道。猎人们曾在此露营,留下了一圈篝火的痕迹,他们砍下树木当作柴火,因此在三岔道口后面五十步以内,树木都很稀疏。然而,两条向上的小径之间有一棵巨大的白杨树,伸入地面的树干足有玉米仓库那么大。它没有遭到砍伐的命运,并非出于对其美丽、粗壮或年轮的敬意,而是附近居民区根本没有足够长的锯子能把它拦腰截断。
潘哥儿摘下帽子,依然咧嘴笑着,两手抓着帽檐,托在齐腰高的地方,他把帽子来回转动,仿佛在演示世界是如何运转的。
没有飒飒风声,也没有鸟鸣,只听见他们经过铁杉树下时针叶落下的细微声响。黎明已经把东方的天空染成赭石色,薄云轻快地飘过苍白的太阳。阔叶树对称的黑树枝仿佛蚀刻着微弱的光线。有一段时间,除了阴郁的褐色和灰色,地上便没有其他色彩。后来,他们经过一座结冰的石崖,看见上面长了一些松软的黄色地衣或苔藓,十分鲜艳刺目。潘哥儿伸手扯下一片,这是一种圆齿形的皮革样植物,他小心翼翼地冒险吃了一点,既没有吐出来,也没有摘更多,所以很难说清他对滋味的评价。然而,他后来走路轻快多了,继续留意着这个世界能馈赠的其他礼物。
——用帽子遮住你的脸,蒂格说。
他们的肠胃全都因前一天的晚饭闹腾个不休,他们吃的是死在地上的一头母鹿,它当时冻僵了。由于对肉食的渴念,他们决定不顾这玩意儿躺在那里多久了,也不管它究竟是怎么死的。他们用潮湿的白杨木生起了冒着浓烟的微弱篝火,把死鹿的大腿肉仅仅烤到稍微解冻为止。他们都吃了很多肉,但现在后悔不迭。他们一声不吭,时不时会有人突然闪进月桂树丛,过一会儿再赶上来。
潘哥儿举起帽子,挡住了自己的脸,这时,民兵们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两人的躯体后,击中那棵巨大的白杨树干,木屑四散飞扬开来。
潘哥儿男孩紧跟着斯托布洛德的脚步,第三个人落后了六步。斯托布洛德把小提琴装进麻袋夹在胳膊底下,潘哥儿用皮带捆好班卓琴倒过来背在肩头。第三个人没有乐器,但他背上的背包里装了这伙人仅有一些的家当。他身上裹着一条被蛀得千疮百孔的浅棕色毛毯,毯子拖在地上,在落叶里拽出一条痕迹。
[1] 一种通常为黑色的甲虫,幼虫在树皮下生活,成虫多为腐食性,很容易在粪便和动物腐尸堆中发现。
即便他们正在攀爬的那座山有名字,斯托布洛德也不知道它叫什么。他跟两个同伙弓起背走着,朝下的脸因为寒冷而紧绷,帽檐压到鼻子附近,双手缩进外套袖子里。他们长长的影子投到面前,因此三人正踩着自己的影像前进。他们没注意到周围远去的树林,光秃秃的七叶树、银钟花木、鹅掌楸、椴树在微风中摇曳,脚下堆积数千年的湿叶消除了他们的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