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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往事4 第二十四章 天地

为啥是一块钱呢?因为2003年的时候纸版的一元人民币是红色的,还不是现在市场上流通的那种绿色版一元。那旧版一元的颜色和新版一百元极其相近。二虎眼神儿不好,没看清楚,显然是把一块和一百块给弄混了。

一块钱?!

一块!

二虎居然从夹包里拿出了一张一块钱纸币交到了服务生手里!

服务生站在门口,拿着一块钱,彻底懵了,还认真端详了半天。估计他十块、五十块、一百块小费都收到过,但一块钱,的确还是人生中的第一次。

可能是灯光有点儿暗,也可能是二虎的酒喝得有点儿多,也可能是二虎要进去找李四比较急……

进了洗手间的二虎再定睛一看,李四和王宇进了洗手间后根本就没上厕所,而是站在了门口,就等着他进来呢!

二虎急着进去找李四,但他还没忘给服务生小费……

此时的李四和王宇,正看着那个手里拿着一块钱小费的服务生大笑。

服务生又给站在洗手间门口的二虎开了门。

“人啊,没钱吧你就别装。你给那孩子一块钱啥意思啊?让他给你买串糖葫芦啊?”王宇看着二虎大笑。

随后李四进了洗手间。

“李四!你啥意思?”二虎是真恼了,没理会王宇的调侃,直接朝李四走去。

这时,有服务生给李四开了洗手间的门,李四顺手从夹包里拿出了当时刚刚上市没多久的一张红彤彤的新版一百元,作为小费。

“我没意思。”李四恢复了他一向冷冰冰的语调。

洗手间门口,二虎终于看清了刚才跟他较劲的是李四。

“操!”二虎彻底火了。

二虎随后起身,带着几个人一瘸一拐地跟着去了洗手间。

二虎这个“操”字刚说出口,李四五指如闪电般迎面捏住了二虎的脸。

点的歌还没开始唱,李四就起身去洗手间了。在李四身后,跟着王宇。

只一推,身有残疾重心不稳的二虎就被推倒在地。别看李四瘦小枯干,真动起手来,似乎就没吃过什么亏。

二虎有点儿怒了,这不就是要让他没面子吗?这不是在找架打吗?二虎站了起来,盯着李四所在的角落看了半天,但他还是没看清那儿坐的究竟是谁。

“都别动!”王宇掏出了手枪。

“这位大哥点了《我没有钱我不要脸》,再次感谢这位大哥!”DJ没敢说这歌要送给二虎。

二虎的人一个都没敢动。

说完,李四又开始一点儿声音都不发地大笑,笑得浑身颤抖。

李四和王宇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洗手间。

“不合适那就算了。”

李四知道,二虎以后肯定要找他。不过,他当然不怕。

“这不合适吧?”服务生觉得不妥。

九、快雪时晴

“点《我没有钱我不要脸》,跟你们主持人说,送给刚才那瘸子。”李四说。

李四在演艺吧厕所一把推倒了二虎以后,当地江湖多年来的平衡彻底被推倒了。

服务生颠颠儿地跑到李四旁边:“大哥,点啥歌啊?”

李四依然故我,赵红兵则愈加飘忽。

二虎又回头认真看了看那个偏僻的角落,还是没看清楚跟他较劲的人究竟是谁。

双方进行实际意义上的交锋那天,当地下了2003年的最后一场雪。东北的春雪天其实很暖和。

“感谢这位大哥,您的两万元将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下面,请您点歌!”

就在一个刚下完春雪的周末的黄昏,迷愣终于再也按捺不住,来到了赵红兵的公司。迷愣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没人知道。有人说迷愣是实在摸不到赵红兵的人影,来赵红兵的公司探探底;还有人说迷愣被大虎硬逼着,去折赵红兵的面子;也有人说,迷愣实在无法继续忍受这种看不见敌人的折磨。

“两万第三次!”

总之,迷愣来了。

“……”二虎没再应价。

据说,在迷愣去赵红兵公司的时候,赵红兵正孤身一人在夕阳下木然立在张岳的墓前。残雪黄土中,一个已经半老了的汉子腰杆笔直地站在自己最好的兄弟的墓前,究竟在想什么,没人知道。

“还有没有……”DJ看着离自己三米都不到的二虎。

迷愣是带着五个人来的。当迷愣到赵红兵公司的时候,赵红兵公司所有的人几乎都已经下班,只剩下几个办公室的门还开着。

“两万第二次!”

迷愣当然没有找到赵红兵,但他却在副总办公室里看见了沈公子。沈公子刚打开办公室的灯,在同事们都下班以后,他开始在办公室练书法。沈公子从当年要给三姐写情书开始练字,如今,已经成为习惯。而且,凭其实力,进入中国书法协会应该问题不大。沈公子练习书法是有原因的,虽然沈公子聪明透顶,但他却缺乏赵红兵那种沉淀在血液中的与生俱来的沉稳,练习书法,可以让沈公子的性格中多一些沉稳与镇静。所以,每天下午员工下班后,沈公子都要练半小时书法才会出去应酬。

“两万第一次!”

迷愣敲了敲沈公子的门。

李四根本没废话,直接两万。

“进!”沈公子头都没抬。

“两万!”王宇又喊了一嗓子。

迷愣带着五个人到了沈公子的办公室,沈公子正在临摩《快雪时晴帖》。

“一万二第二次。”

“赵老板在吗?”迷愣虽然不懂什么是《快雪时晴帖》,但他看沈公子在那儿认认真真地练字,就认定眼前这个人是个文化人。即使是迷愣这样的混子,对文化人多少也是尊重一些的。

“一万二第一次。”

“不在,最近他很忙,一直没来公司。找他有什么事儿?找我也一样。”沈公子抬了抬眼,看了看迷愣。

虽没看见角落里究竟是谁,但二虎为了面子又来了一嗓子:“一万二!”

“那你是?”

二虎看不见李四,李四可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二虎。

“我姓申。”

二虎转过头,想看看究竟是谁在跟自己竞价,但在十多个铂灯下的他看不清角落里坐的究竟是谁。

“哦,你就是申……”迷愣当然听过沈公子的名号。不过迷愣能在省级重刑犯监狱中成为大哥,自然也非等闲之辈。沈公子这份淡定自若没把他镇住。

李四愿意花5位数去买整个果盘,而且,他根本就不怕二虎。李四也清楚:现在赵红兵和大虎掐起来了,虽然到现在还没把他牵扯进来,但是他必须要给大虎他们这个团伙找点儿不自在,灭灭他们的威风。

“嗯,我就是。坐,坐,都坐啊。”沈公子心里已经明白了迷愣这些人是来做什么的。

“10000!”偏僻昏暗的角落里,有个人喊了这么一嗓子。

“我是大虎公司的客户经理。大虎说让我来和赵老板谈谈上次你们公司拆迁的事儿……”迷愣没坐,继续对沈公子说。

“8000元第二次!”

“这事儿,恐怕轮不到你和赵老板谈吧!”沈公子的笔还是没停,那一向很损的嘴又开始不说好话了。

“8000元第一次!”

“呵呵,看你说的,我就是来和他谈谈这事儿该如何解决。总这样,对你们也不利。”

二虎这一嗓子过后,没人再张嘴竞价了:1.没人愿意花上5位数去买个破果盘,也没几个人真有那捐助希望工程的善心,只不过是起起哄而已;2.很多人都认识眼前这刚刚叫了8000元的瘸子——二虎。

“非找赵老板不可?”

“8000!”坐在演艺吧舞台正对面第一排沙发上的二虎来了一嗓子。二虎在整个舞台的聚光灯下显得有些兴奋,而且看起来有点儿志得意满。

“那是,赵老板不会是不敢见我们吧?”

李四一直没发话,他总是等大家叫得差不多的时候,再让王宇喊一嗓子,一锤定音。

“哈哈哈哈!”沈公子放下笔,大笑。

底下有人开始叫开了。

“咋了?”

“2500!”

“那这样吧,我告诉你赵红兵在哪儿,你敢去找他吗?”

“2000!”

“在哪儿?”

“1000!”

“半个小时前,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在体育广场斜对面,陆羽茶坊的二楼第三个包间和朋友喝茶,让我过去。我这不正练字呢?所以没去。现在你去,应该能找到他。”

晚上十点,DJ带着四个姑娘抬着果盘准时出来,宣布:无底价,拍卖!全部所得捐献希望工程!

“哦,那谢谢你。”迷愣还挺有礼貌。

二虎和李四发生冲突的那天也是如此。

沈公子不再说话,提起笔,写下了“佳想安善”中的“善”字。

本来拍卖果盘捐助希望工程这事儿是个好事儿,但是在这个演艺吧里有点儿变味,那个足足两米长的果盘,经常变成当地富人斗富的工具。

半小时后,迷愣到了陆羽茶坊。陆羽茶坊是当地最好的几家茶坊之一,也是赵红兵最爱光顾的茶坊之一。赵红兵其实不爱喝茶,但是他经常把这里当成他醒酒的场所。通常赵红兵中午会和朋友或者供应商痛饮一场,喝完酒如果觉得有点儿晕,不能去公司,他就在茶坊喝茶醒酒。

在当地最喜欢拍得这个果盘的人,就是李四。可能是李四觉得自己的钱多数来路不正,要多行善事才有好报。所以,几乎每次来这里,李四都要拍到这个果盘。

迷愣在去陆羽茶坊之前是否和大虎联系过,二狗不得而知,但二狗敢肯定:迷愣在进入陆羽茶坊之前,肯定忐忑不安。因为:

那个演艺吧每天十点左右有个固定的节目:拍卖一个超级大的足足有两米长的“龙头”果盘,谁出价高谁得。拍卖这个果盘的收入,全部捐助希望工程。然后,歌手会为得到这个果盘的人唱一首歌。

1.行踪飘忽的赵红兵会被他如此容易地找到吗?难道沈公子真的是被他的激将法激怒了?

这不是他比较低调,而是他的习惯。

2.即使找到了赵红兵,他又该如何面对这个当地名头最响的江湖大哥?是恐吓?是直接动手?还是……

李四这人有个习惯:1.无论在哪里,他都会选择坐在较偏的角落里;2.总是坐在最昏暗的地方。

但迷愣还不得不去,因为,沈公子已经告诉了他赵红兵在哪里,如果迷愣不去,那就是迷愣不敢。迷愣是个比较传统的江湖中人,面子上肯定过不去。

那天晚上,二虎和李四再次冲突的导火索,至今还是一个在当地流传的乐子。而且,至今在当地江湖中人的口中还留下了一个典故:你的眼神儿别跟二虎似的。

迷愣心里犯嘀咕是对的,因为,他正在走进一个圈套。

二虎和李四从没和好过,偶尔碰面连招呼都不打。

从迈入陆羽茶坊的那一刹那起,就注定了迷愣再也不可能全身而退。沈公子肯定没中迷愣的激将计,迷愣倒是中了沈公子的激将计。

二虎也忘不了十几年前那个雪天的清晨,他在自己家门口落下了终身残疾。

“赵老板在包房里吗?我是他的朋友。”迷愣问服务员。

李四忘不了过去三十多年人生中仅有的一次马失前蹄,他在自己的游戏厅门口险些被二虎打死。

“在。”

如果说赵红兵和三虎子还能算半个朋友的话,那么李四和二虎从来就是仇人。他俩间的仇恨,像是一座活火山,在最近的十年中一直保持着随时喷发的状态。

“几个人?”

就在赵红兵去看二龙晚上十点左右,李四在位于市中心的那个演艺吧遇上了二虎。

“两个。”

这次较量,已不是赵红兵和大虎两个人的简单较量,更不是迷愣和表哥的较量,而是两个团伙的财力、武力、社会活动能力的综合较量。

“哦。”

八、小费

迷愣敲了敲第三间茶室的门。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里就更有底了。上过战场,混过广东,什么阵势他李四没见过?迷愣再凶,还能凶过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两点起床,驼着背,夹个包,眯着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转一圈,查查账;三四点钟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事儿;到了五点多开始叫朋友一起吃饭;山吃海喝一通以后,九点左右再去位于市中心的一个演艺酒吧去看节目,继续喝酒。李四的行踪很固定,每天就这么几样。

“进!”

沈公子心里有底:他虽然年轻时候没少参与斗殴,但他实在不算是一个江湖中人。现在沈公子绝对算是个来当地投资的外地企业家。他交往的都是些处级甚至厅级干部,他大虎敢对沈公子这样的红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护身符。大虎如果动了沈公子,那他就惨了。

迷愣拉开了茶室的门……

赵红兵团伙的几个核心成员,除了赵红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该有的社会交际继续打理,李四该在外面玩儿就在外面玩儿,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

包房里,只有一个满头白发的人,却没有赵红兵。

跟二龙简单聊了几句以后,赵红兵再次消失了。

满头白发的人正盘腿坐在茶桌旁,耐心地用开水烫杯子。他,当然是表哥。

赵红兵是要把自己队伍中最弱的环节暂时剥离出去,解除后顾之忧。在当地保护二龙这样的人,难度大了点儿。

“表哥?”迷愣和表哥在监狱里认识。他们都是大哥级别的,相互敬重。

“到你该回来的时候,我肯定通知你。”

“呵呵,迷愣,来,坐。”表哥微笑着,满脸都是皱纹。可以看得出,表哥身上没带任何家伙。

“……”

“看见赵红兵了吗?刚才服务员说他在这个房间。”

“别多说话了,这边的事儿,我来解决。”

“嗯,他刚走。”

“那……”

“是你俩在这里喝茶?”迷愣觉得很费解。

“二龙,现在安排你转院去省城。现在就走,车我安排。”

“对,你找他有事儿吗?”

“二叔……”

“有事儿……他一会儿还回来吗?”

“那就好。”

“他?不知道。”

“好多了。”

“那你慢慢喝,我先走了。”

“嗯,好点了吗?”

“迷愣,先别急着走。是赵红兵让我在这里等你的,我在这儿已经等你几天了。”

“二叔,来了。”二龙气息微弱。

“什么?”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镜,也的确够滑稽的。

“赵红兵说,你会来的。”

当然,二龙戴墨镜不是为了装酷、装社会人儿,当地的江湖中人就没常年戴墨镜的。他戴墨镜的原因是:被谢老二打了个眼蓝。像二龙这样自恃会劈叉的高手,肯定羞于让人知道他被打了个眼蓝。

“什么意思?”

在和表哥对话以后,行踪飘忽的赵红兵忽然又出现在了二龙的病床前。据说,赵红兵看见二龙时,躺在病床上的二龙还戴着副墨镜。

迷愣紧张了。迷愣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表哥。表哥只穿一件衬衣,黑色的大衣挂在衣架上。盘腿坐在茶桌前的表哥,身上的确看不出藏有任何家伙。

对,九哥对他说过: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

迷愣放心了——他自己身上带着一把双管猎枪。

赵红兵说:“迷愣无牵无挂,早就活腻了。但是听说,他有个女儿。”

“咱俩叙叙旧。能不能让这几位兄弟回避一下?”

据说,表哥在和赵红兵谈话后去找了一个人。表哥说:“我只要有一个人帮忙,应该就够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无能之辈。”

“好吧。”

这样的人,在监狱里怎么能不是大哥?

迷愣手下的那些兄弟都认识表哥,也都敬重表哥,表哥和迷愣一说话,这兄弟几个全出去了。

4.最重要的:自从表哥入狱以后,张岳、赵红兵为其花钱无数。

迷愣盘腿坐在了表哥的对面……

3.表哥重义气,向来一诺千金。

十分钟后,一声枪响,一声惨叫……

2.表哥轻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终生残疾。这样的人,有几个人敢惹?

迷愣手下的兄弟赶紧拉开门,都被眼前的这一景象惊呆了……

1.表哥入狱的原因是开枪要了陈卫东一条腿,又捅了严春秋。以这样的罪名进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迷愣手里拿着双管猎枪,自己却倒在茶桌旁,脸色刷白,膝盖上方,已经被鲜血染红。

表哥之所以能够成为狱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几点原因:

表哥神态宁静地沏着茶。

那段时间,表哥刚刚出狱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驼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满头白发,倒有几分像欧洲人。表哥总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这行头,在当地也堪称独树一帜。

五把长短不一的各式枪支对准了表哥。

显而易见的是:这已经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头喋血,而是一群老谋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间的较量。并且这是一场看不见对手的较量。虽然双方无时不刻都在算计对方,但在决出胜负之前,绝不会见面。

表哥没说话,继续沏茶。

那天,这两个头发都已经白了的人在一起谈话。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谈了些什么,只能从后面发生的事件去判断。

“你们都别动……”迷愣咬着牙、紧闭着眼睛说。

表哥30多岁头发就全白了。

“大哥……”迷愣手下的小兄弟都迷糊了,实在弄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

那所重刑犯监狱里,有两个大哥级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送他去医院吧。”说完,表哥喝了一口茶。

没错,赵红兵的第一张牌就是表哥,曾经开枪废了陈卫东一条腿的表哥,曾经捅了严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经在省属重刑犯监狱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经被赵红兵认为张岳团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我崩了你!”迷愣手下的一个兄弟端起枪对准了表哥。

满头白发的,是表哥。

“别动……送我去医院。”迷愣说出这几个字都挺费力。

鬓角斑白的,是赵红兵。

“用我帮忙吗?”表哥对迷愣说。

仔细一看,这俩老头子都不超过40岁,看起来沧桑而已。

“不用……”迷愣费力地挥了挥手,闭上了眼睛。

老远一看,好像是俩老头子在喝咖啡。

此时的赵红兵依然木然地站在张岳的墓前。天,已经彻底黑了,料峭的春风吹在赵红兵那张略显苍老的脸上。

在赵红兵和大虎电话对骂后的第六天。当地的某四星级酒店二楼的咖啡厅里,坐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鬓角斑白;另一个,满头白发。

宁静的南山公墓中,“嘀嘀”的短信声响起。赵红兵拿出手机,三个字:“事,妥了。”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二十分钟前,陆羽茶室内,曾有这样一段简短的对话。在这段对话过后,有人开枪打断了自己的腿。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你在为赵红兵办事儿?”

打了两天猎,赵红兵和九哥提着三只兔子回省城了。当然,赵红兵收获的,根本就不只是这三只兔子。

“对!”

“太多年没动这玩意儿了……”

“如果让我找到赵红兵,我会对他下手的。”

“你枪法也不行嘛!就你,还侦察兵呢?”

“你不是他的对手,而且,你没机会。”

“打只野兔。”

“嗯?”

“打什么呢?”

“一点儿机会都没有。”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话音没落,只听“砰”的一声,赵红兵朝窗外放了一枪。

“嗯?”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猎啊!”

“迷愣,咱们认识十几年了,咱们都是敞亮人,有些事儿,我不想跟你废话了。”

“哈哈。”赵红兵乐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里有枪。”赵红兵掂了掂手中的枪。

“你想说什么?”

“对,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说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们离你不近,但也不会远。”

“你有个姑娘吧,在读高中?”

“那这些黄羊还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我操你妈,表哥你什么意思?”迷愣一下就明白了。

“这群黄羊,到了蒙古国就会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国打过猎,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黄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不太远,也不太近。”

“我没什么意思,我就想告诉你,我的一个朋友,马三回来了。昨天,他还跟我念叨了你姑娘。”

“哈哈!”赵红兵已经明白该怎么对付迷愣了。

“我操你妈,表哥!你他妈的还算人吗?大家都不容易,在江湖上讨口饭吃,你居然对家人下手,你算人吗?”迷愣算是个古典流氓,没太沾染新混子的恶习,不伤及家人是迷愣这样的古典流氓间不成文的约定。

“没什么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们都提着枪,到现在却一只黄羊都没打。咱就是来散散心,哈哈。”

“你别激动。我没对你那宝贝姑娘下手啊,你激动什么?”

“那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卑鄙了?”赵红兵明知故问。

“表哥,以前我敬重你是条汉子!现在你这么干,还算人吗?我现在就崩了你!我操你妈!”

赵红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说什么。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好啊,我烂命一条,崩啊。你现在就崩了我,以后呢?你还拿着你这条破枪在你姑娘身边站一辈子?”

“对,所以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九哥狡黠地朝赵红兵眨了眨眼睛。

迷愣知道表哥是什么人,也知道马三是什么人。这些人,说干什么可真敢干。迷愣手里拿着枪,不敢动。

“要是带上羊羔,估计大的黄羊也回不去了。”赵红兵说。

“迷愣,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别让自己的孩子也跟咱一样。”

“现在这里的黄羊,都是雪灾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长大的。它们的父母都已经回到了蒙古,可它们只能留下来,别无选择。这就是黄羊和人的区别,呵呵。你见过哪个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吗?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样。”

“我操你妈!”迷愣继续吼,但还是不敢开枪。

草原深处,像是海洋;一辆车开进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坐下吧,迷愣。咱们都是为别人办事儿的,你别对我发火,要发火,你对大虎发去,对赵红兵发去。你想想,即便没有我,难道赵红兵就找不到别人对付你和你姑娘了吗?现在这社会,找一两个这样的人,太容易了。”

尽管九哥已经洞悉了这个社会,但是他不像赵红兵这么有文化。他把赵红兵拉上了车,丰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飞驰了起来。

“你要是对我姑娘下手,我杀你全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兵看得挺透。

“呵呵,我全家都在这儿呢,就我一个!再说,你姑娘现在好好地上学呢,没人动她一分一毫。”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迷愣是个聪明人,他明白,表哥这样做,就是让他别插手这件事。只要他不插手这件事儿,他姑娘肯定不会少了一根汗毛。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你跟着大虎那傻逼,早晚得玩儿完。以前在监狱的时候,他算什么?给你打洗脚水你都嫌他埋汰。现在,轮到你去帮他办事儿了?迷愣你自己说,你瞧得起他吗?”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表哥,你别扯那些没用的。我迷愣自从出了监狱,身上穿的,家里用的,都是人家大虎给的。现在大虎找我办事儿,我不帮忙,以后我还有脸混吗?”迷愣平静了一些。

“为什么呢?”

“你不帮忙,他大虎能把你怎么样?是大虎重要,还是……”表哥的话只说了一半,但迷愣心里明白,表哥想说的是:“你是选择报答大虎的恩情,还是选择你姑娘的安全?”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迷愣沉默不语?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别干了,以后咱们老哥儿俩开个酒店,投他个几十万。那日子,多舒服。”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我欠大虎的……”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等有了钱,再还他呗!实在不行,现在我就出这钱。他给过你多少钱,我给你多少。”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表哥,你们太卑鄙,实在太卑鄙,我没你们卑鄙,这件事儿,我认栽了。”

“好!”

“别说得那么难听。”

“黄羊。”

“我认栽了,但我要给大虎一个交代。”

“打什么?”

“怎么交代?”

“蒙古国边境。”

“砰!”一声枪响。

“去哪儿?”

“下半辈子,有我表哥一口饭吃,也有你迷愣一口。”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赵红兵接到“事,妥了!”这条短信的同时,沈公子也应该摹完了《快雪时晴帖》。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迷愣,不是黄羊,是人。他抛不下一些东西。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黑社会,为什么叫“黑”社会?就是在比谁更黑,谁更狡诈,谁更阴险。腿上挨了一枪的如果不是迷愣,那么,就会是赵红兵。赵红兵活得不容易,真不容易。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而本次交易的筹码大白腿,依然在开心快乐地上学,没受到一分一毫的伤害。赵红兵、表哥,真的想过要伤害她吗?可能想都没想过。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瓦解大虎和迷愣同盟的第一战,其实是赢在心理。这,是智慧的胜利!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当然了,这只是第一战。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十、斗鸡博弈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迷愣衰了。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英雄了一辈子的迷愣,为了自己的姑娘,终于衰了。没有把一家老小都不放在心上的准备,就不能混社会。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咪咪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据说大虎做事儿也很“上道”,不但没为难迷愣,而且还甩给了迷愣15万。迷愣虽然没能帮他办成事儿,但是,给了他交代。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插一句:2006年春节前后,位于当地市中心的一家最大的酒吧开业。开业当天,经常能在电视上见到的东北某著名笑星也前来捧场。大家都知道,这家酒吧的老板就是迷愣。但也有人说,这家酒吧是迷愣和表哥这两个人的……具体这酒吧是谁的二狗不得而知,但二狗十分想知道:迷愣开这间酒吧的钱从何而来?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显然,当年赵红兵用的手段不仅仅有威逼,还有利诱。难不成迷愣这样秉承着古典流氓侠义之风的老混子,也干起了吃里爬外的事儿?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抛开几年以后发生的事儿不谈,二狗还得说一个理论:斗鸡博弈。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首先,什么是斗鸡博弈?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顾名思义,斗鸡博弈就是两只好斗的公鸡,狭路相逢,然后开始掐起来了。你咬我一口,我蹬你一脚。俩鸡的武功啊内力啊什么的都差不多,干得不可开交,那叫一热闹。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可能有人会问:这俩鸡掐架,最后,一只鸡的腿被掐折了,另一只鸡的毛被对方咬光了,两败俱伤,谁得益了?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好了,问题出来了。现在二狗进行第二步,分析这两只公鸡可能的选项。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假如赵红兵是公鸡A,大虎是公鸡B,他俩面临的选项有几种?

出笼,咬赵红兵去。

这里面存在着两个纳什均衡点,某一方胜利,另一方退缩。两败俱伤绝对是最差的选项。最好是,一方强硬小胜,而另一方则妥协小败。这两者此时会自觉地遵守纳什均衡,最后达到一胜一败的最优策略。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问题是:赵红兵和大虎都想成为赢的一方,究竟谁会一直强硬下去,谁又会妥协?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二狗再分析三个问题:1.斗鸡博弈在什么情况下产生?2.博弈的过程如何?3.结果又是怎样?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1.斗鸡博弈的产生:斗鸡博弈总是在两个阶级地位接近的群体(或个体)中产生,两者都具侵略性。赵红兵团伙和大虎团伙实力相差无几,两者都希望获得胜利。两者都是侵略型,没有和平型。

3.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2.博弈的过程:两者不停地试探,试探对方究竟有多强硬。试探过程代价惨痛。这个博弈是个动态博弈。如果赵红兵表现出了强硬到底的态度,那么大虎最好的选择必然是妥协,以小输避免两败俱伤,也算值。同理,如果赵红兵知道大虎将不要命血战到底,那么赵红兵最好赶紧认输。可见:表现出强横到底的态度最重要。所以二狗说:这是心理的较量,是意志力的较量。

2.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3.博弈的结果:这一博弈当然也有可能维持下去,前提是上一次妥协退让的一方在下次主动攻击时,上次胜利的一方选择妥协退让。这就变成了两巨头心照不宣的游戏,输输赢赢,做戏给别人看:在地球很危险,还是回火星去吧。黑社会不是你们能玩儿得起的,我们交战中付出的金钱和鲜血,你们这些小混子,付得出吗?

1.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但赵红兵会接受这样的博弈结果吗?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现在二狗再拿迷愣和表哥茶馆一事做为例子。迷愣和表哥就是在斗鸡博弈中遵循了纳什均衡。那个纳什均衡点就是迷愣自残一枪,然后退出,表哥小胜。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迷愣当时的选项有二:继续干或者退缩;表哥同样选项有二:继续干或者退缩。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表哥坐过十几年大牢,在监狱里一言九鼎。他在入狱前手段之凶残,迷愣也知道。现在表哥还找回了该挨枪子儿的马三。这像是退缩的样子吗?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假如让孙大伟去和迷愣说表哥说过的几句话,迷愣会自残吗?二狗认为:不会。因为,迷愣不信孙大伟有这胆子。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假如让沈公子去和迷愣说表哥说过的几句话,迷愣会自残一枪吗?二狗认为:也不会。因为,迷愣不信沈公子能干出那事儿。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可能,在赵红兵团伙中,说出同样的话,和表哥有同等效力的只有李四。迷愣当然相信李四有那胆子,也干得出那样的事儿。

腼腆的花泽类忽然多了个爹,而且还是混黑社会的爹。

已经确定表哥不退缩,强横到底,那迷愣该怎么办?和表哥、赵红兵火拼?崩表哥一枪?那结果很确定:马三一定会绑了大白腿,大白腿一定死无葬身之地。表哥和马三是什么人,迷愣再清楚不过。假如把马三和表哥换成很多读者想象中的那些冷血的蒙面杀手,能有表哥和马三的效果?二狗认为肯定不会。因为:迷愣清楚表哥和马三是什么人,对他俩的凶残有概念。但他却对“蒙面冷血杀手”没啥概念,说不定那“蒙面杀手”就是在街头斗殴中成天吃败仗的孔二狗把脸一蒙,拿把仿真小手枪吓唬他。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带着大白腿去了花泽类家,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纠结不谈,况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说说最后的结果:两人的婚事暂定,暂时由花泽类认迷愣当干爹,等两个人结了婚再改口。这也是当地的习俗。

所以“继续干”这个选项,迷愣当然不会选。他虽然活腻了,但是他太在乎他那宝贝姑娘了。

迷愣是真喜欢。

迷愣选择妥协退让。

这孩子不但满足他择婿的首要条件:老实。而且这孩子长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强太多了。

老江湖迷愣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就做出了最佳选择:把自己干到医院去,远离这场纷争,不再蹚这浑水。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泽类这孩子。

第一次斗鸡博弈中,表哥胜。

“是,爸……”花泽类汗如雨下。他琢磨着如果和他女儿上次床就要负责的话,那迷愣至少得认十个女婿。

再次重申:斗鸡博弈中,双方实力相差无几,更多的,是意志力的比拼,是心理的较量。

“这还差不多,你得对我姑娘负责啊。”

赵红兵是个有什么样意志力的人?沈公子曾在2007年秋上海新天地彩蝶轩里说过……

“爸……”

先出手的是大虎,下面,出手的该是赵红兵了。

“你叫我啥?让你叫爸,没听见啊?”

赵红兵的手段,不但毒,而且,出人意料。

“啊,叔……”花泽类一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在迷愣自残后的第二天,行踪飘忽的赵红兵又翻出了他的第二张牌。

“你要和我姑娘一样,叫我爸!”

如果赵红兵的第一张牌(表哥)能说明他是个有实力、有头脑的涉黑团伙领袖的话,那么赵红兵的第二张牌足以证明,赵红兵团伙就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组织。

“爸……”大白腿以为迷愣要动手了。

在大虎面前,赵红兵从来都不是仁义大哥。

“叔……”花泽类颤抖着说。

十一、惶犯

花泽类和大白腿都吓坏了。

赵红兵的第二张牌,是沈公子多年经营的结果。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多年来,沈公子一直苦心经营其在当地的关系网,和某些无耻的腐败官员关系相当不错。即使在沈公子经营的亚运饭店破产前,沈公子也咬牙顶着,不但没因为要账之类的事儿得罪那些相关负责人员,而且事事都给足了面子。在饭店停业之后,沈公子也没有中止和他们的交往,动辄请这些人吃上一顿,联络感情。

“叔叔……”

沈公子不奢求这些人都能够帮上他的忙。但沈公子知道,这些人中肯定有人在未来会帮上他的忙。或许沈公子在当地的朋友中,最后能帮上他的只有5%,但这5%的人起的作用可能就是决定性的。

“哦,和我女儿同岁。你怎么这么老实?”迷愣看出眼前这孩子被他吓傻了。

一个男人无论是贫穷或者是富裕,朋友和交际圈子永远都是他最大的财富。在他贫穷时,身边的朋友或许能把他拉出困境;当他富裕时,身边的朋友或许能再助其一臂之力,让他从成功走向更成功。截至目前,二狗还不知道有谁能仅凭一己之力即能获得成功。

“17……”

韦局长这样的大人物当然要交往,而且这样的大人物要用到刀刃上,不能事事都求人家。再者,韦局长也绝对不是当地一言九鼎的土皇帝。

“你今年多大了?”

一些看似无关轻重的小人物,却成了赵红兵手中的关键棋子。

花泽类和大白腿还是不敢说话。

当大虎还没弄明白迷愣究竟怎么进的医院时,另一个灾难性的消息传到了他的耳中:他的物流公司被停业整顿了。

“你小子长得不错,难怪我女儿会喜欢你。”

据说先开刀的是工商税务,查大虎的偷税漏税。大虎认为他的偷税漏税根本就不算事儿,可查可不查,但他还真就被查了,他倒霉不?

迷愣端详了花泽类半天,笑了。

工商税务查查还不至于停业整顿,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工商税务开查的同时,当地的交警队又在路上拦下了大虎物流公司旗下多辆“超载”的车辆。大虎的物流公司的车辆超载了好几年了,但就在这天全被查了,大虎倒霉不?

虽然迷愣表现得很温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泽类还是大气都不敢出。

这么多倒霉的事儿几乎同时发生,大虎的公司就这么被停业整顿了。

“坐!”

玩儿黑的,大虎虽然差点儿火候但还能拼一拼。玩儿白的,大虎差得忒多了。

“我……”花泽类从窗台上下来了,双腿颤抖,不敢说话。

大虎万万没想到赵红兵会这么干。

“下来啊!坐那干吗?下来,坐!”

因为赵红兵毕竟算得上江湖中人。江湖中人发生了冲突,历来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自行解决,寻求白道力量帮忙向来为江湖中人所不齿。赵红兵作为一个江湖大哥,怎么好意思这么干?

“我……”花泽类本身就很腼腆,见到了江湖中传说的迷愣,更是连眼皮都不敢抬。

二狗只能说:和赵红兵比,大虎太单纯了。

“孩子,下来啊。”迷愣罕见的温柔。

这个社会早就不再是那个20年前的社会。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在这个性命攸关的时刻,谁讲规则谁傻逼。和性命比起来,规则又算什么?

门终于被打开了,大白腿开的门。据说那花泽类当时就坐在她家四楼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动手,他就跳楼。

现在这个社会,讲规则的宋襄公只能被人称为妇人之仁;不讲规则的诸葛亮才被人称为大智大勇。赵红兵就算把大虎吃下,都绝不会吐骨头。

“没事,开门。”迷愣语气很温和。

赵红兵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断了你大虎的财路,看你还有什么手段?

此事中的那个男孩子二狗不认识,说不清楚究竟是哪个人。但据二狗身边喜欢八卦同学说,此男绝对是个帅哥,是他们那个年级的“校草”。后来《流星花园》热播时,此男被我校女生称为“花泽类”。这花泽类平时很腼腆,一说话就脸红,学习成绩也一向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怎么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时间,大白腿几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

根据后来的事态发展分析,大虎是被赵红兵彻底激怒了,被这个毫不讲“江湖道义”的赵红兵激怒了。

大白腿和那个男孩子吓死了,谁也不敢开门。都琢磨着:这下他还不得杀人啊?

赵红兵毁了以往当地江湖中人约定俗成的两条规则:1.体面的混子绝对不会对敌人的家人下手,也绝对不会威胁敌人的家人;2.江湖中人火拼,绝不主动寻求白道的帮助。即使寻求白道的帮助,也得偷偷摸摸的。

半小时后,迷愣上楼,敲门:“完事了没?开门!”

赵红兵这么干算卑鄙吗?

迷愣十分平静,随手关门,然后下楼。

二狗认为不算。赵红兵如果不采取这样的手段,那他连三年都活不过去。

据说有一天晚上八点多,在学生上晚自习的时候,迷愣忽然回五医院的家中去拿东西,结果他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XXOO。

全市的混子都知道赵红兵是最大的社会大哥,也都知道只要干倒赵红兵就能取而代之。甚至不用干倒赵红兵,只需要和赵红兵大战一把,只要不死,无论输赢都能成名。

大白腿这孩子二狗也算是认识,据二狗了解,此女虽然性格暴躁,但品质还算不错,在同学中人缘还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风流,喜欢帅哥,而且喜欢上谁一定要搞到手,两三个月就换一个男朋友。由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条件出众,俘获帅哥基本没什么难度。二狗估计学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帅哥不下十个。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全市那么多渴望成名的混子团伙,如果隔三两个月赵红兵就要和这些人严格按照江湖规矩火拼一把,就算赵红兵团伙运气好,不被干倒,那肯定也会今天打出一起重伤害,明天打出一个植物人,后天再失手打出条人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谁能保得住赵红兵?谁有这本事?

迷愣觉得自己在世上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就这么一个牵挂了,她说什么就什么吧!迷愣也没多问,让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让女儿继续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家。

赵红兵就算不被人打死打残,也得伏法。

迷愣出狱以后也在家住,但大白腿总赶他走,说他总半夜醉酒回家打扰她学习。她其实是想一个人住。她经常带男孩子回家,而且还是不同的男孩子。

赵红兵现在已经是真真正正的玉器了,绝不会再去和那些瓷器碰了。实在非碰一把不可时,他也会让表哥这样的瓷器代他去碰。

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还是木制的,楼道里全是灰尘,没人打扫。大白腿的奶奶和爷爷已经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独自一人住在那儿。

在成名之前,他素以遵守江湖规矩而闻名;在功成名就之后,破坏江湖规矩最彻底的就是他。

二狗还听说过迷愣出狱后干的一件悍事,这事儿和大白腿有关。

赵红兵的确比李四还阴,比李四还毒。因为现在的他非毒不可,他有他的苦衷。

出狱以后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过得还不错。迷愣不管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儿让自己牵挂外,迷愣在这世界上什么都不留恋——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不留恋了。

多年以后,赵红兵和朋友聊天时无意中说:“大虎、二虎他们都是纯混子,想用那些江湖手段吓唬我,我能被他们吓唬吗?”

迷愣也知道,大虎这么可劲儿地养活着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从赵红兵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分析出:赵红兵把大虎、二虎定义为纯混子,否认了自己是纯混子。那他赵红兵不是混子是什么?清清白白的合法商人?黑社会?

大虎每次都是乐乐呵呵地给他报销,三万两万连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当地占据一席之地,迷愣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能够盘踞在当地东郊近二十年不倒的大虎几兄弟可也不是省油的灯,没那么容易服软。折了迷愣,公司暂时停业整顿,这些虽然对大虎团伙打击不小,但一时还没动摇大虎团伙的根本。

迷愣出狱以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工资还不低。说是客户经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儿也不干,每天只是带着其他几个释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着吃饭喝酒的发票找大虎报销,到了月底领工资。

既然赵红兵率先不讲规矩,那大虎就没有讲规矩的必要了。

听见没?啥人都有,还有怀念在监狱里的日子的。

据说大虎首先盯上的,是高欢。此时的高欢已经怀孕近七个月。

迷愣出狱以后还经常怀念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要不是我有个姑娘,我肯定还回去。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现在我爸我妈没了,我得照顾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大虎能想到的,赵红兵应该也能料到。对于一个年近四十膝下无子的中年汉子来说,还有什么比老婆肚子里的孩子更重要的吗?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虎想干什么,赵红兵总能打探到点儿风声。

由于迷愣早就活腻了,所以他在监狱里是人见人怕,毕竟像他这样活腻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狱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谁见到他都得递烟、叫大哥。

这事儿上,赵红兵输不起。

入狱后,犯了14起重伤害案的迷愣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监狱生活。

高欢始终坚持上班。尽管这份工作被她的大学同学所鄙视,尽管身边的人都对千万身价的她居然还每天认认真真上班表示费解,尽管这份工作和她少女时的理想相距甚远。但,她热爱她的这份工作。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儿就不去考虑了。

她这样执拗的女子,绝不会为别人的任何劝告和意见所左右,她只相信她自己。

拿半条命换来的200块钱不是攒着,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轻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觉得自己活不过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计划是按年过,迷愣却是按天过、按小时过。

赵红兵肯定不能告诉她:有人可能要对她下手。

从迷愣受雇伤人这件事儿的整个过程来看,迷愣这样的人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分子:不但凶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没打算活几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这样直接告诉她,会增加她的心理负担。孕妇都怕情绪波动。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伤害罪名起诉,判刑15年。迷愣入狱后约3个月,他老婆失踪。在当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老婆。他的女儿大白腿由她爷爷奶奶抚养。也就是说:大白腿在没记事儿的时候,迷愣就已经进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后,迷愣才被放出来。

此时的赵红兵,翻出了他的第三张牌。

此时,正好有一个警察路过。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地的警察有手枪,这警察看见两人在血战时距离他俩七八米,当时就鸣枪示警。他这一鸣枪吓到了那兽医,那兽医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却不住手,拿着气管子还朝兽医的头上猛砸。警察一看这“悍匪”连鸣枪都不怕,也恼了,当场又开一枪,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当场倒地。

九哥曾经说过:小心狼群啊。赵红兵的回答是:我手中有枪。

那个兽医也不是什么善茬,而且还会三拳两脚。虽然刚开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镇定下来以后,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来。这个兽医不愧是成天和驴马打交道的,力气极大,在撕扯的过程中居然还把迷愣手中的宽背大砍刀夺了过来。迷愣手中的刀被抢过去以后,自己身中几刀,酒醒过来不少,回身拿起个气管子,和这兽医拼了起来。

赵红兵手中的第三张牌,就是他的枪。他的这支枪,是一个人。

据说他拿到这200块钱后,先是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店里,请几个朋友饱餐痛饮了一顿,花了100块出头。然后自己买了双棉鞋,花了几十块。穿着新棉鞋,兜里装着剩下的几十块钱,怀揣一把宽背大砍刀,带着醉意直接去了东郊那个兽医店。

这个人,连二十年来几乎每天都和赵红兵生活在一起的沈公子都不认识,都叫不出名字,只是见过几次。当然二狗更不曾见过,只能从沈公子的只言片语中了解这个人的一些情况。

迷愣拿到200块钱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了把这个兽医打残。

据说他看起来比赵红兵还苍老。

“修理”这个词可轻可重:可以是痛殴兽医一顿;可以是吓唬吓唬这个兽医;也有可能是把这个兽医打残。

据说他抽烟抽得很厉害,一根接一根,但从不喝酒。

在市内跑路的迷愣,日子过得相当惨。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块钱让他去修理东郊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兽医。

据说他皮肤白皙,眼睛特别怕强光。

二狗讲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时的那次事件,帮助大家了解一下迷愣这个人。

据说他鼻梁高高,头发短短。

在生下大白腿后不久,迷愣由于重伤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缉犯行列,只不过罪名不是很严重,他在当地的市内继续跑路。据说,迷愣在市内跑路的二三年中,连续犯了13起重伤害案。根据某些江湖中人讲:这13次重伤害,加在一起够判个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尽管下手时他最狠最黑,但最后量刑的时候轻了不少。

据说他身上总穿着一身劣质运动服,很光滑的那种。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话题还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据说他脚下总踏着一双和运动服同样劣质的运动鞋,破旧,但干干净净。

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儿的性格也很暴躁。由于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学校操场练体育,常年穿着一条紧身的运动短裤,露出两条雪白浑圆的大长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颜,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关注。全校男生都将其戏称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仅此而已。

据说把他扔到人堆里,肯定没人能认出他。

偷,迷愣是不屑干的,但他却收服了当地的十来个小偷,由这些小偷养着他。当时在当地小偷界名声最响的大民、二民哥儿俩,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狱后不久,还不到20岁的他居然结婚了,据说老婆还挺漂亮。1983年他老婆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届校友。她继承了他爸爸的运动天赋,也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但学习成绩极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级仅有的两个体育生之一。

据说他不大爱说话。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迷愣没球可踢,又身无长技,也开始混社会。20世纪80年代混社会不像是2000年后,那时候混社会的人经济来源就两样:偷和抢。

据说他的口音南腔北调,谁也不能听出他究竟是哪里人。

后来官司打得不错,迷愣只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就给放了出来,根本没进监狱。

可以确定他参过军,上过前线。

那一场恶战,迷愣被打了个半死;迷愣也把张浩然手下的一个兄弟一镐把抡成了植物人。

可以确定他在香港生活过。

而后,就是一场血战。迷愣一人力战张浩然等七人。20世纪80年代初,正是张浩然一伙在当地最嚣张的时候,迷愣敢于一人和张浩然等人火拼,足可见其胆略。

可以确定他和赵红兵认识的地方是野战二所,他们曾躺在相邻的病床上。

1980年,迷愣17岁,在省体校读书。据说他足球技术高超,早晚会是省队的队员,甚至有可能入选国家队。1980年夏,暑假回家时,他和当时在当地已扬名立万的张浩然一伙在市体委足球场看台下发生了冲突。迷愣在遭到张浩然毒打之后,去西郊的三姨家拿了个镐头,骑自行车回头去找张浩然拼命。

据说他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寒冷和忍耐,但笑起来让人感觉很温暖。

虽然迷愣的人生可以简单到用四个字形容,但迷愣的一些经历也称得上传奇。

据说他虽然衣着寒酸,但在李四的海鲜馆吃海鲜时表现出来的娴熟与优雅,让沈公子都自叹不如。

这样的人是挺可怕。

据说他虽然极瘦,但他的腰杆却像赵红兵、沈公子一样笔直。

由于迷愣不是在跑路就是在坐牢,在外面混的时间实在太短,不仅二狗没见过他,就连赵红兵团伙中的主要成员也没几个人见过他。但据说,此人的外型及性格都酷似李四,都是又黑又瘦,面颊骨很高,又都是每天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又都不爱说话。

据说他很多年都没和赵红兵见过面了。

迷愣当时约三十七八岁,从17岁开始,他的人生经历只需要两个词就可以总结:1.跑路;2.坐牢。也就是说,如果迷愣没在跑路,那么他一定在坐牢;如果迷愣没在坐牢,那么他一定在跑路。

不知,他是否也有妻儿。

迷愣虽然绰号叫“迷愣”,但只是外形比较迷愣,人可真不迷愣。据说在省属重刑犯监狱中,他是公认的两个大哥之一,在狱中的地位远比大虎要高。大虎当时只是个中队勤杂,一直对迷愣溜须拍马的。

不知,他依靠什么生活。

大虎手下的七八个刚释放没几年的重刑犯中,有个首领,绰号“迷愣”。“迷愣”是东北话,意思大概就是:迷迷糊糊,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大虎就是想让他带人去对付赵红兵。

更不知,他之前漂泊在何方。

大虎,根本就没意识到赵红兵的可怕。在大虎的眼中,虽然赵红兵当年也挺生猛,但毕竟是当年了。如果拿现在的赵红兵跟张岳和李四比,赵红兵简直就是善男信女。张岳现在折了,只要防备着李四,赵红兵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何况,人家大虎的手下养着一群曾经的重刑犯。这些重刑犯,犹如一群困在笼中的猛虎,只要放出笼,一定会伤人。

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没法再普通的中年男人。

赵红兵在南山之战后再也没参与过江湖上的是非。而大虎也认为,即使是南山之战,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张岳,而不是赵红兵。

就是他!对,他就是赵红兵的第三张牌。

大虎清楚得很,一旦让李四抓到他,他或许不用死,但是下半辈子肯定要在轮椅上过了。李四有多毒,大家都知道。

这是保护高欢和孩子生命安全的一张牌,更是在这场暗战中,最终让大虎服输的一张牌。

大虎当时怕的可能并不是赵红兵,而是赵红兵的兄弟——李四。

二狗不知,这张牌,赵红兵究竟经营了多少年。

据说大虎远比赵红兵消失得彻底。从那次赵红兵挂掉电话后,大虎就开着车消失了。后来虽然大虎团伙的成员基本每天都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即使是大虎最亲密的兄弟,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儿。

好吧,给他取个名字:无名。

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无名是否究竟有名这不重要,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沈公子两个字就可以说得一清二楚:惶犯。

相信大家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二狗必须给“惶犯”一个定义,否则大家又该说二狗古龙了,玄幻了。

假使张岳不是赵红兵最好的朋友,而是仇敌。他俩如果火拼一次的话,谁会胜呢?

惶犯中的“惶”字,顾名思义,即仓惶,居无定所,四处逃窜,被警察追得惶惶不可终日,别人不知其姓甚名谁,更不知其家在何方。“犯”字不能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因为这个“犯”绝不是普通的抢劫犯、盗窃犯,而是:杀人犯。

那天以后二狗也明白了,能和赵红兵做对手的人,在当地,可能真的没有。赵红兵这统帅群雄的气质跟张岳领导混子的能力是一样的,天生的。

好了,有了惶犯的定义:一个身背至少一起命案的被通缉的职业杀手。

或许他的情绪也出现了波动,只是别人看不出来。

二狗认为:养惶犯是黑社会团伙区别于普通流氓团伙的最显著特征之一。惶犯轻易不会用,但只要用,一般情况下就会要人命。黑社会组织里的主要成员,通常在社会上都有头有脸,不会轻易出手。他们手下的小弟,砍砍人打打架还行,要是让他们去杀人,恐怕没几个有这样的胆子。而且,真杀了人被捕了,恐怕大哥也要被牵扯进去。

完成以上三点,还不够可怕。可怕的是在沈公子的描述中:这个人在做以上事情的整个过程中,情绪没出现一丝丝的波动。

所以,一个黑社会团伙要对其他团伙有震慑力的话,有惶犯是必须的。迷愣和表哥算惶犯吗?他们不算,他们顶多算狠角,因为他们手上都没命案,没那破釜沉舟的劲儿。

那是一个在以上情况下,还能照顾别人的人。

惶犯通常来源有二:1.失手杀人的混子;2.因生活窘迫而职业杀人的退伍兵。无名和其他二狗听说的惶犯有一些相同之处:1.运动服,运动鞋。2.随时准备变现的金链子。3.参过军。4.扔进人堆里认不出来……

那是一个曾赤身裸体夹着战友头颅在雷区走上一夜的人。

赵红兵并不是“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翩翩周公瑾。

那是一个敢于自作主张亲手卸下战友遗体头颅的人。

无名也并不是白衣胜雪一剑光寒十四州的顶级剑客。

那一天,二狗终于明白赵红兵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他们都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是已经不再年轻的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满脸都是风霜。他们上过战场,坐过牢;胸口戴过大红花,手上脚上也曾戴过枷锁。从云南的红地、烈日到山海关外的寒风,他们都曾经历过。这世间至极的痛苦与幸福,他们都曾体验过。

“开始的时候,很多人纳闷,你沈公子怎么就那么傻?开饭店赚那么多钱,都是自己一个人赚的,却要和赵红兵两个人花。我总是一笑了之。首先,我和红兵有过命的交情,多少钱能买到?其次,我做生意也好、办事也好,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我始终能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搭着红兵的那只手。一切,都和那一夜一样。”

赵红兵、无名和大虎一样,也在走钢丝。谁心理素质差,动作不稳,谁就掉下万丈深渊。谁一时大意,也将掉下万丈深渊。

“本来我和红兵就是最好的战友,那天过后,我觉得,不论我做什么,不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只要有红兵在我后面,我什么都不怕。只要想起那天在我身后的红兵的那只大手,就算前面有多少地雷,我也能放心地走下去。腿,不会再抖。”

赵红兵、无名这两个中年汉子,将如何在2003年那个春寒料峭的季节再次慷慨高歌一曲?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战争更残酷。可能,也没什么能比战争更能让男人变成真正的男人。

在黑社会团伙里,谁都不愿意动用惶犯,惶犯轻易不会用。养着一个惶犯十年八年不做事都有可能。一旦动用,必将是生死存亡的关头,show hand。谁在街头打架斗殴还弄个惶犯出去震慑?丁小虎、大耳朵等人出面就够了。

这两个男人之间有着什么样的情谊?

二狗不知赵红兵手中是否还有其他的牌在保护家人,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惶犯无名。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十二、狮子

二狗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景象:南疆,红土地上,月光和星光下,两个腰杆笔直的北方男人,赤身裸体,满身是石头棱子划出的血,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在全世界最密集的雷区。走在前面的男人,腿有点儿抖,还冒些虚汗;走在后面的男人,胳膊下夹着一个自己战友的人头,跟着前面的男人一步一步地慢慢走。当前面的男人腿有些抖时,后面的男人伸手扶稳他。两人静静地走,没有对话。

无名的任务就是保护已经怀孕的高欢。

二狗被沈公子这席话惊呆了。

高欢自从怀孕后,上下班都由赵红兵的那个一心想加入黑社会组织的司机老火接送。老火虽然一心想混黑社会,但他绝对没混黑社会的本事,只能算是个称职的司机。老火肯定不是大虎那群如狼似虎的手下的对手。

那年,赵红兵21岁,沈公子19岁半。

高欢每天晚上都在约十点左右,学生晚自习放学以后回家。

“小花火化时,我们都在。整容整得不错,四肢的假肢也跟真的差不多,拍照拍出来看起来也很好。红兵说得对,他把小花带回家了,他做到了。”

无名究竟跟了高欢多久,保护了高欢多久,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保护高欢的,没人知道。需要无名出现时,无名就出现,这就够了。

“而红兵,把小花的头交给了军工,自己去睡了。睡得很踏实,一睡就睡了十几个小时。”

在大虎的公司被停业整顿的四五天后的某个晚上,夜里十点,行人已经稀少的二中门口的大街上,一辆黑色沃尔沃被一辆车牌上蒙了块布的白色面包车迎面截下。

“第二天上午,我和红兵回到了营地。到了营地,我再也按捺不住,拿起冲锋枪朝天狂扫了好久。大家都认为我要疯了。只有我知道,我还没疯,而且,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疯。这一夜过后,我也成了男人。”

面包车上窜下了四条汉子。

“红兵左手护着小花的头颅,右手照顾着我,而他自己,一步都没走错,一点儿都没晃。”

“下车!”

“这一路,我几次要跌倒。我的心和腿都不听我使唤了,但在我每次感觉自己再也站不住的时候,红兵那只有力的大手就会落在我的肩上。这只手只要一搭在我的肩上,我的腿就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好几次,我真的马上就要跌倒,跌进雷区,多亏我身后那只手,我才又站正身体,走了起来。”

司机老火懵了,跟着赵红兵混了这么多年黑社会,还真是第一次遇见这事儿。

“那是全世界地雷最密集的雷区。我们走的路不是路,而是一个个脚印。那是工兵用探雷针一寸一寸探出来的,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只要脚一抖,就可能碰到一颗雷。”

“下车!”

“一个军人,看到自己战友胳膊下夹着另一个战友的脑袋壳子走路的惨相,还能冷静?我没法冷静,我腿抖。”

此时的高欢和老火已经无路可退,在几条枪的威逼下,又能有什么选择?

“红兵平静地说:‘没,我要把他带回家,这是带他回家的唯一办法。小申,你冷静一些,前面几十米就是雷区,要按工兵排过雷的原路返回。你一哆嗦,就可能碰上一颗雷。’”

据说,老火当时就呆滞了。两手紧握着方向盘,一声不吭。

“红兵依然面无表情,只是在月光下可以看到他的眼里有泪花。我当时觉得不能接受,我小声地颤抖着吼:‘你把小花留在崖上了?’”

人勇敢与否并不在于平时吵吵嚷嚷有多大能耐、多大本事。而在于,当真正有大事来临时,是否能表现出泰然临之而不惊的态度。

“在我背过身去的时候,红兵居然卸下了小花的头颅!的确,后来想想,这是当时最佳的选择,当时小花的遗体已经散架,就算是三五个人上来,也不可能把小花完整地运回去……但,我真想不到,红兵他真就狠心、真就狠心亲手把小花的头颅卸下来,然后自己夹着战友的头颅走上一夜。”

“下车!”又是一声喝。

“怎么只有头颅?”二狗问。

老火手抖了,哆哆嗦嗦地去开车门。

“明亮的月光下,赤身裸体的红兵,胳膊下夹着小花的头颅!他根本没背小花!”

“老火,别动。”高欢说。她很镇定。

“怎么了?”二狗问。

老火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此时回过头去的我,看见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个瞬间。”

老火以求助的眼神望着高欢。老火比高欢高了足足有一头,体重足足有高欢的两倍。但老火知道,眼前这个略显瘦弱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强者。弱者在此时只能寄望于强者。

“我边回头边问红兵,人都走了,咱们要把小花这样背回去吗?红兵淡淡地回答:‘没事儿,不用。’”

强大的人,只强大于内心,和身高、体重、性别、年龄都没有关系。

“结果下去以后,我发现我们的战友都不见了,担架和尸袋都在他们手里。原来,在战友们等我们的时候,又有一个人被眼镜蛇咬了,大家紧急把他抬了回去,所以没留人在这里等我们。”

“下车!”又是一声怒喝。显然大虎的人已经不耐烦了,枪管戳到了车窗玻璃上。

“我下去了,真的没回头。我怕回头看见在红兵背上的小花。下去的路要比上来好走多了,但是我也纳闷红兵为什么背着具尸体,还能以那个速度跟着我走。”

当时的高欢留着棕色的长发、齐眉的头发帘儿。

“转过头以后,我不知道红兵做了什么。只听见红兵小声说:‘我弄好了,咱们下去,你别回头。’”

高欢轻轻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帘儿,朝着车外轻声说了两个字:“不下。”眼神自信而坚定。

“当我多少恢复一些理智的时候,我再次抬头看了看红兵。红兵仍然静静地蹲在我旁边,依然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看着他那眼神,我多少镇定了一些。这时,红兵示意我转过头去,我转过了头。”

车外的人未必听见了高欢说的话,但从高欢的口型和表情,他们看到的是:绝不服从。

“我一拉小花的胳膊,没有拽动他的人。他的手臂从我手中滑过,我的手里,多了一堆肉和皮,小花的血肉!尸体放的时间太长了,一拉就散架。我忍受不住了,眼泪和胃里的酸水一起涌了出来。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几乎要哭出声来,呕出声来。足足十几分钟,我手里抓着小花的血肉,就这样……”

“不下车就崩了你!”车外的人咬牙切齿地喊。

沈公子有点儿哽咽。

“那你崩吧。”高欢语气很轻松。

“红兵面无表情地向我示意,让我把小花搭在他的背上。我伸手去拉小花的胳膊……”

高欢的眼神充满了轻蔑与不屑。

“月光下,我看见了小花那张已经变了形的脸。忽然,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这时,我一抬头,看见了红兵的脸。他面无表情,但眼中,好像有泪花。二狗我告诉你,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月光下红兵那个面无表情的样子。多年以后,我知道了,那是一个男人在那个时候该有的表情,而我,在那天,还只能算一个孩子。”

赵红兵说过:如果高欢是男人,那她就是张岳。

“当我一看到十几天前还和我们一起打牌的小花的遗体时,我的手就开始颤抖。虽然我早知道他牺牲了,但是真的看到他遗体的那一刹那,我还是有点儿接受不了。我看见,他手腕上还戴着第一次执行任务前我给他编的一个小草链,那是我打牌输给他的,那么个活生生的人,当时却躺在那儿……”

赵红兵的女人,能是俗物吗?

“怎么?”

“下车!”车外的人有点儿声嘶力竭,空洞且无用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红兵当时示意,由他来背遗体,由我把小花搭到他背上。其实运到崖下就好了,崖下我们不但准备了担架,而且还准备了尸袋。只要把小花背下去,一切就好办多了。当时呢,我是没多想,也没怕。毕竟那时候我们已经上前线大半年了,敌人的尸体、我军的遗体都见得多了,再说我也不怕死人。可是……”

如果说,大虎的这些手下一直自认为强大的话,那么今天,他们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大。

“在几分钟内把这两个越南人干掉之后,我们开始执行这次真正的任务——运回小花的遗体。我是在这事儿上衰了。”

在高欢的眼神中,他们看到了鄙夷。

二狗知道,即使自己不问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儿,沈公子也会说下去的。因为那天,他就是想说出心里的秘密。

在高欢的嘴角边,他们看到了倔强。

沈公子好像有点儿激动,又干了一杯酒。

在高欢的头发帘儿中若隐若现的眉梢上,他们看到的是绝不屈服。

“我是因为……因为后来的事儿衰了。”

这是一个绝不会向暴力屈服的女人,这是一个内心无比强大的女人。

“啊?”

很多男人、很多枪,面对这个手无寸铁的女人,竟无计可施。这个女人表现出来的无畏,竟让这些在江湖中摸爬滚打的汉子望而生畏。

“我不是因为这事儿衰了。这,只是个开头。”

他们的任务是绑了高欢,不是杀了高欢。他们本以为,几条枪一指,高欢肯定马上就会跟他们走。他们万万没想到,高欢竟然如此不“配合”。而且,在他们以开枪威胁高欢后,高欢竟然还是依然故我,不配合。

“那你也没衰啊,只不过是你下手的那个越南人有了防备,所以你才没能一击致命。要是二叔去杀那个越南人,和你的结果是一样的,或许还不如你。你俩的身手公认差不多。”

现在难题留给了大虎的手下:

沈公子学赵红兵拿枪托猛地一击的架势,再配上他脸上那凶狠的表情,又把邻桌的老外吓了一跳。二狗一回头,那群老外在示意买单,估计是被吓着了。

走?没法向大虎交代。

沈公子的评书配上肢体语言的烘托,那是相当的好。

开枪杀人?大虎只让他们绑了高欢,可没让他们杀了高欢。再说,在街头杀人,他们真的敢吗?

“这时,红兵倒是真的扭断了另一个越南人的脖子。而我抓住的那个越南人的左手和右手都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力气和他差不多大,根本就没法扭。眼见这个越南人就要叫出声,此时红兵放开手中那个被他扭断了脖子的越南人,抄起越南人的步枪,一枪托就砸在了我扭住的那个越南人的咽喉处,那越南人当场毙命!”

想绑了高欢的大虎手下,现在倒好像是被高欢挟持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二狗听见邻桌发出一阵小声的哄笑,赶紧又给沈公子倒了一杯酒。

“下车!”大虎的手下几乎是绝望地喊。

“我奋力一扭,没扭断……”

“……”高欢不说话,已经不再看他们了,只是平静地看着车窗外。

沈公子最不怕有听众了,而且最喜欢有听众了。

高欢的态度让大虎的手下接近癫狂了。

沈公子那表情、那手势没吓到邻桌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听得懂他在讲故事,倒是把旁边的一桌外国人吓了一大跳。那些外国人神色惶恐地看着这个退伍多年的中国军人。看沈公子的表情和手势,就看得出他在表演徒手杀人的动作,这些老外怎么知道他要杀谁。

“我崩了你!”

沈公子在说的时候按捺不住激动心情,两只手活动起来,就像是当年的同一个动作。

“那你崩吧。”高欢还是这句话。

“我和红兵一跃而起,一步跃出三米,然后扑到越南人身上。我早就看准了,左手抓住越南人的下颌,右手按住越南人的头顶,用力一扭……”

“哗啦”,沃尔沃的车窗并不结实,被恼羞成怒的大虎手下砸碎了。

沈公子说得激动了,嗓音更大了。

高欢下意识地躲了躲。

“我和红兵在距离他俩5米的地方,停了足足半小时,几乎完全不敢呼吸。草里的各种虫子和蛇在我俩的身上不断爬过,奇痒难忍,但我们只能像石头一样一动不动。我忍不住了——看样子红兵还忍得住——给红兵递了个眼色:干吧!红兵点头。”

枪管伸进了车里,“我崩了你!”

“我和红兵开始爬,悄无声息地在满是石头棱子的崖顶草丛里爬,我们俩早就成了血人。这50米,我俩又爬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简直是一厘米一厘米地爬,绝对没发出任何声响。这种折磨,又有几个人可以忍受?爬到离那俩越南人快5米的地方时,我和红兵同时发现,他们都他妈的醒着呢!5米!多近的距离!”

同时,还有手伸进车里去抓高欢的头发。

沈公子的酒有点儿上头,嗓音大了点儿,清脆的北京话吸引了邻桌多人的注意。

此时,刚才还战战兢兢的老火忽然勇敢了起来,从驾驶位上扑到了高欢身上,左手抓住枪管,右手抓住伸进车窗的手。

“这时,红兵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后面。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告诉我,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是人最疲倦的时候。指了指后面,意思是听班长的话,别开枪惊动了敌军,否则咱们一个也跑不了。我向红兵示意,问该怎么办,红兵给我打手势,告诉我爬过去,扭断那俩越南人的脖子。其实扭断脖子这招,教官教了我们无数次,但是我们当时从没真的扭断过谁的脖子。”

“我操你妈,你们敢!”一米八多的老火一声怒吼。

“崖顶上面积不大。那天是大月亮地,地上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越南人做梦也没想到我们能从崖背面那么陡峭的绝壁爬上来。月光下,我和红兵看得清清楚楚,俩越南人背对着我们,一动不动地趴在狙击位上,真的一动不动。越南人在和咱们开战之前已经打了100年的仗,素养绝不在中国军人之下,或许比中国军人还能隐忍。当时大约距离50多米,我和红兵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俩越南人究竟是睡着了还是醒着呢。他们知道咱们中国军人肯定要抢尸体,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趴着,确实牛逼。”

一只狮子领导的绵羊,终于也变成了狮子。

“这一路九死一生,心理素质差点儿的人,手一哆嗦就会摔下去。就算摔不死,也会被地雷炸得粉身碎骨。那崖上,不仅仅有雷,还他妈的全是蛇。我俩爬的时候,那些蛇就在我俩身边、身上滋溜溜窜。我不怕蛇,但红兵直到今天还怕蛇,可那天他居然从我身上摘了三条蛇扔了下去。就算是蛇已经缠住了脖子,我俩也一点儿动静没出。两个小时,我和红兵终于爬了上去。”

狮子是看起来像绵羊的高欢,绵羊是看起来像狮子的老火。究竟谁曾经是狮子谁曾经是绵羊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此时的高欢和老火,都是狮子。

“但是那种感觉,人一生体验一次,也就够了。”沈公子继续说。

僵持了不足十秒钟。

沈公子又干了眼前的那杯酒。

一声闷哼,一人倒地。

“复员后我买了辆摩托车,成天在你们市里开到一百多码。全市的人都说我在玩儿命,一听到这话我就乐。这也算玩命?那天夜里,我和红兵那才是真的玩儿命。那样开的时候,我真的就想找回那天夜里的感觉,那种濒于生死之间的感觉,实在是美妙。”

又一声闷哼,另一人倒地。

“啊?啊。继续,继续。”

咔嚓一声,一人发出惨号。

“妈的,越南人把只要他们不走的地方全撒了雷,悬崖也不例外,穿着衣服说不定哪儿就挂到雷上。全裸,靠身体触觉,安全多了。再说,当年在前线,咱们解放军就没几个人穿衣服的,基本个个一丝不挂。穿着衣服不得皮肤病就烂蛋,谁穿衣服谁傻逼。团长来了我们都光着身子迎接。”

又一声闷哼,一人倒地。

二狗实在忍不住了,问了一句:“你俩去老山是裸奔去了,还是杀敌去了?”

两秒钟之内,大虎的手下几乎同时全部被击倒。

“那天,我和红兵都一丝不挂……”

随后出现在高欢面前的,是一张让人觉得很温暖的脸,和一双空洞的眼睛。

“那天晚上和今天差不多,月亮高高的、圆圆的、亮亮的,虽然是夜里,但是依然可以看清楚很多东西。那天的空气也挺清新。经过几天的侦察,我们已经知道了在那悬崖上趴着两个随时准备打冷枪的越南人。班长决定,就在那夜行动,就从后面的悬崖包抄上去,然后不出声地搞掉那两个埋伏的越南人。那悬崖十分的陡峭,真的接近90度。我们侦察兵的身手都不错,但只有我和红兵有把握上去。最后,班长决定让我和红兵上。”

穿着一身旧且整洁的运动服的他怀里抱着几条长短不一的枪,还朝高欢笑了笑。

沈公子一口干了眼前的红酒,二狗赶紧又倒上一杯。

一个曾经被战火洗礼过的顶级特种兵,从背后袭击几个土流氓并缴他们的械,很容易。

“其实在老山时,越南人和咱们一样,一旦有人战死,总是拼命抢尸体。为了抢尸体,越南人也不惜搭上几条人命。这时候我军就想出了个办法:围尸打援,这和解放战争时围点打援一样。也就是说,把敌军的尸体扔在那儿,等着敌军来抢尸体,然后咱们放冷枪打抢尸体的越南人。这一招,十分奏效。但越南人也聪明着呢,很快他们也学会了这一招。我们那次在抢小花遗体的时候就很清楚:越南人在围尸打援。”

据说,他从后面悄无声息地出现后,第一下重击了一人的后脑,一击致晕;第二下故技重施,又重击了一人的后脑;第三下掰断了一人的胳膊。经典镜头是第四下,当时,第四人已经察觉,正端着枪回头,却被无名无比凌厉地一拳重击在小腹上,又是一击倒地。

二狗给沈公子倒了半杯红酒。

第四下的这一拳,打断了那人的肠子。

“我们那次执行任务,是我和红兵参军以后第二次执行任务。我们这次的任务很简单:抢回战友小花的尸体。小花是青岛人,人长得秀气,像个大姑娘,所以我们叫他‘小花’。他和我、红兵不是一个班的,但是我们三个成天在一起打扑克牌,关系很好。他在上一次执行任务时牺牲了,连长下令:不惜任何代价,抢回小花的遗体。”

一拳打断了肠子。

二狗没插话。二狗知道,沈公子要继续说下去了。

二狗看小说,知道有“七伤拳”,但听说一拳打断人家肠子的,这倒是唯一的一次。好吧,既然从武侠小说中找不到这一拳打断肠子的拳法,那么二狗就给无名的这种拳法起一个很忧伤的“zhuangbility”的名字:断肠拳。

“谁还不衰一次啊,我这辈子,就衰那么一次!”

“下车!”无名对面包车上的司机说。无名手里,握着把枪。

“衰了?你还衰过?”二狗相当惊诧,沈公子居然也衰过?而且还自己承认自己衰了?

那个司机可不是高欢,也不是老火。

“别不耐烦。今天我告诉你,那天夜里,我衰了。”

“把他们都拖上车去。”

“亲叔啊!你怎么就那么多为什么,我哪儿知道为什么!”

“……”

“二狗,我之所以从没讲完那个故事,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拖!不拖我崩了你!”

看样子,说出这事儿沈公子挺痛苦。

“好……”

沈公子用力地咀嚼着口中的那块烧鹅,嚼了两下,一口红酒喝下,然后一咬牙,咽下了那块还没怎么嚼烂的烧鹅。

后来,无名也上了车。

2007年的上海,秋日的夜里,新天地,彩蝶轩。

“大哥,咱们去哪儿?”

二十年了,沈公子终于讲了这个故事的结尾,二狗也终于听到了这个故事的结尾。

“你们要把那个女人带到哪儿,就带我去哪儿。”

那天夜里,窗外明月高悬,秋风习习。

“大哥,这个……”

二狗,已冷暖自知。

“不去我崩了你。还有你们,都别动!谁动我崩了谁!”

沈公子,潇洒依旧。

“嗯……”

那天沈公子讲这个故事时,距离二狗当年听他在火车站前的“和平饭店”讲这个故事,已经足足二十年了。

大虎的手下,不但都不是高欢,而且他们所面对的,是惶犯。

六、新天地彩蝶轩,那20年后的和平饭店

无名要去的地方很简单,就是大虎那儿。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无名要对大虎做什么?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