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妈妈她……”
“是还早嘛,我们班哪个刚毕业就结婚了啊?等下还不被他们笑死啊,说什么读书吊车尾,结婚倒是名列前茅啊。”
“你多哄哄她就好了,老人家嘛,多陪她出去打打麻将她就不会想这事了。”这是我对付我妈的绝招,每次她一唠叨我就招呼一屋子人跟她搓麻将,赢了输了她都不记得之前的事了。
“你总是这样。”他突然生气了,比上次似乎还严重。我想这小子几天没管教脾气长了不少啊。
“我们结婚吧,猪,我说真的,你嫁给我好吗?”
“好了,我母亲大人来电话了。”我借机开脱,“算了,我们改天再聊吧。我妈有事交代,我先挂了。”
“好了好了,别演电影了,好歹演戏演全套,有点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好不好,也没个铁链牵牛花什么的。先不跟你说了,我妈不知道要唠叨多久,我先挂了啊。”
“这么重要的人生大事,这么深奥的问题哪那么容易想清楚呢,少安毋躁啊。”我东拉西扯地打马虎眼。死缠滥打是他的拿手绝活,声东击西是我的独门绝技。又一个电话打进来。我一看是我老妈。
我不知道的是,那次我以为的演电影是他在心里默念过千百遍的仪式,更不知道的是,说出那句话时他已经欲语泪先流,而我的没心没肺让他所有的演练功亏一篑,再挂电话简直是断了他所有念想和一线希望。如果,当时我仔细听,其实能听到他的欲语还休,能听到他的伤心。又或者,就算我都明了,那么当时顽劣自私的我能为他牺牲我可歌可泣的盛大理想吗?
颜子健是纯北方孩子,他家我去过一次,去之前欢天喜地,一过去就傻眼了。看大鹅变成赶水鸭,骑白马变成骑黑驴,硕大的大蒜、辣椒塞得我直冒眼泪,最不好意思的是晚上睡觉。去的时候正是热天,当时他家还来了两个舅舅,晚上全家男女老少六口人全挤在一个炕上。他妈妈一边脱衣服一边热情地说:“娃,睡吧,睡吧。”我说:“今天太兴奋了睡不着,我再给你们剥点玉米、蒜吧,没事,您先您先。”最后和衣上阵,一宿没睡着。颜子健说他也没睡着,被我身上的蒜味熏的,当时的我简直就是一颗加大号大蒜。
时过境迁,事到如今,午夜梦回,再记起这一幕,耳廓里响起的全是深深浅浅的叹息,不论谁是谁非,我们最美好的年华已不再来。或许,我还得感谢那些年少轻狂痛彻心扉的伤,曾让我走过无知、稚嫩,让我一夜长大,带着一颗感恩、沉淀的心,珍惜对待后来所有沿途的风景。
又来了,不知道阿姨她老人家怎么那么心急,那么恨娶,好像真怕我对他们家儿子不负责一样。我们工作不稳定就算了,钞票也不够,就连感情也还没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房子也是一个问题,结婚了住哪儿都不知道。据说他老妈的意思是干脆就住他们家,最近已经把家里的房子又修了两间,还又加了个炕,颜子健特意跟我强调。又不是烤红薯。
(十七)
“结婚啊。我妈又催我了。你到底怎么想的?”
“哈喽,米西米西,什么的干活?”
“什么?什么不清不楚的?”
“少贫嘴,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跟谁通话呢?”刚接起电话,我妈就开始盘东问西,俨然真实版鬼子进村。
“你想清楚了吗?”听过颜子健说话的就会知道,学文科的他其实很少这样单刀直入,多少要婉转点从今天的晚饭谈起的。
“我的老妈子啊,我不正陪一帅哥聊天嘛,哪有闲工夫顾你啊。”我说。
晚上十点多,颜子健打电话过来。我就说他不可能挂我电话的。
“你这孩子,这么大了还没个正经。”
我躺在床上面目狰狞地做着面膜,祖传的收音机里正放着股市播报,相较于泛绿的大盘,特写:我的脚上姹紫嫣红,也不知道马克西姆那次动乱中被谁踢的。
“还不都是跟你学的,一个小不正经,一个老不正经。哎哟,您老人家打电话过来有何贵干?什么风把您的电话吹过来了?”
(十六)
“我的电话还在我手里握着呢,没被什么风吹走。”我妈义正词严。
“打住。不就是成绩不好嘛,我又不傻。我心里有数的,我也不能随随便便找个人害了我妈不是,我得好好考察考察。”阳子的反应是听进去了,但不乏敷衍。我发现自己安慰起别人来,尤其越是自己亲近的人措辞就无比匮乏,让人极度丧气和气恼。因为太过熟悉,太过了解,心底太过感同身受,对叔叔是带着遗憾和些许恨意的,反而没法在一旁站着说话不腰疼。“开心点”、“没关系”、“阿姨没事的”、“叔叔会变好的”这样的话我都说不出口,唯恐说出的任何一句会带着一点置身事外的感觉。年轻,情商还很稚嫩,不会掩饰,不会不动声色,不会表里不一,只有一股任何事有难同当的勇敢。算可爱还是可悲?
我笑。想这老太太还真是一搞笑的人。
“叔叔那儿还有挽回的余地没?你不要意气用事,这样只能两败俱伤的。别赌气,凡事好商量,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过不去的呢……”
“是不是子健啊?”这老太太永远如此料事如神。自小,我的所有心怀鬼胎都能被她布雷斯塔警长鹰的眼睛识破,67分改为87分的数学考卷,被挖了一个洞又埋好的龙须酥,倒进厕所的感冒药水,只扫了中间一块的房间……最后我只能以豹的速度赶紧跑路,还好她不曾拥有这超能力,随着年轮的增加,被我以10米、20米、30米的安全距离甩在身后,抱着扫帚喘气,一起甩在身后的还有那些青葱岁月。
“放心,我明白的。”
似乎从小我就没少让我老妈操心,这是她经常说的。为侧面烘托她抚养我长大的含辛茹苦,正面赞扬她作为贤妻良母的任劳任怨,化腐朽为神奇,我妈经常数落我的罪状。比如小学作文《我的妈妈》里我就写道:我的妈妈是一位三十几岁的劳动妇女,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两只耳朵,一张嘴,一个大大的马尾巴,总爱拿着她的锅铲扫帚欺负我,不尊老爱幼,做的饭也没春一航家的奶妈做得好吃,而且她总说我是捡来的,她为什么要把我捡来呢,我想让阳子她妈妈捡我呢……由此可见,我从小就是一名非常诚实的孩子,不畏强权,铁面无私。
“你不是说真的吧?阿姨知道吗?叔叔……”我看着她严肃的脸,不似平常,心里一阵阵打鼓。
最严重的是,当时这篇作文没能及格,我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亡羊补牢,还跟我妈顶嘴:“你为什么长得不像冬彦妮妈妈那样漂亮呢?你为什么没有一头乌黑柔顺的头发呢?你为什么每天只知道给我做酸菜、红薯呢?大脑袋他妈妈会做红烧鱼呢。”
“既然要玩当然大家一起玩,看谁玩得起。州官百姓一起,该放火放火,该点灯点灯,这样谁也不亏不是。”她顿生肃穆,脸上是我看到的在她爸爸面前的桀骜和挑衅,我第一次分不清她是否是认真的。
我妈说我没良心的佐证还包括,那时候写《我最敬爱的人》写的是村口打爆米花、泡泡管的老头儿。梁爷爷五十多岁了,每天为了我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就蹲在村口巷子里打爆米花,看到我提着米过去了总是乐呵呵地塞给我一截泡泡管,最伟大的是,有时候还不收我的钱。下雨天也要坚持打完最后一罐,长大后我也要成为像梁爷爷一样的伟人……
“你别这么看我,你觉得他跟我妈怎么样?”阳子又说,“我是代表我妈过来相亲的。”
《最难忘的事》里更是说道:我妈妈不是一个好孩子,一次,我看到她卖米的时候,十块钱的米收了周阿姨十五块,我要跟周阿姨说,我妈还骂我,说小孩子做作业去,大人的事不要多嘴。后来作文被她看到后,我妈逢人就抹眼泪,这个死孩子啊,那是周姐还给我的钱啊,上个月买米我没收她的钱。
本来是随口说出的一句话,在阳子别有深意的注视下,我后背一阵一阵凉飕飕的。
还有,为了写好《记一件好人好事》,我把家里饭桌下捡到的五块钱交到了校长那里,跟春一航他们把我外婆扶出去过马路。
阳子诡异一笑:“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找爸呢?”
“哟,叫得挺亲热的嘛,您老英明。”
“我还说哪家的公子,公公还差不多。亏你倒还饥不择食啊。你说阿姨是给你找男人呢,还是找爸啊?”
“对了,他昨儿也给我们来电话了。”我妈说。
“我说你能不能别笑了啊,笑死你。”阳子翻我白眼,我在椅子上笑得快要断气了。
“啊,他打给你们干吗啊?”
(十五)
“什么话?他为什么就不能打给我们啊。说了很多,但中心思想我听出来了,希望你们早点结婚。”
微秃,油亮的男人,以为是司机、秘书或者卖花人之类的角色,一手的玫瑰也掩盖不了一脸的菜色。能入小姨法眼的,我本来是绝对信服的,而且佩服得五体投地。阳子小姨和她妈妈一样也是人民教师,以前她叫人回答问题,火眼金睛,每个人站起来都滔滔不绝,尤其是有校长听课时,一叫一个准,站起来就能把《桂林山水》背得风生水起,朗诵技巧、表情甲天下,从未曾失手。她能看上的人自当不会差,但是,这一次?
“啊?”我更加诧异,“这个人怎么都没跟我说啊。都学会先斩后奏了,越来越胆大了,反了他了。妈,你先挂电话,我教训他一顿先。”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隔着两个桌子,我笑盈盈地看着阳子跟靠过去的中年大叔微笑、握手、坐定,气氛虽然不算十全十美,但也算相谈甚欢,良久,阳子丝毫没有举手的意思。我心想,遭了,这厮莫非受了驻唱男的打击,口味一夜间变了?这投资未免也太分散了吧。
“看看,看看你还有个女孩子样没,人家也就是说说,你那么激动干吗?他不是想征求下我们的意见嘛。”
两分钟后,看着中老年男士粉墨登场,我在椅子上笑得不怀好意,手放在通话键上等着阳子举起左手。
“他这哪里是征求意见,摆明了就是背着我在这里挑拨离间,然后要挟我呢,想让我众叛亲离。”我怒从心生。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长翅膀的也未必是天使。这大概是本年度最大的悲剧了,我丝毫没有把眼前卖花型的中年男人跟传说中的钻石男扯上半点联系,谁让我脑海中约定俗成,侄子一定是风华正茂、书生意气的王子?
“行了行了,你不要在那里给他乱扣帽子了,这孩子挺好的。现在虽然是早了点,但是既然你们彼此都认定了,早一点也是可以的。”
我乖乖地移步向右,虽然始终想不通她来相亲的目的,但算是明白了她为什么谢绝了“黑衬衣”送的“秋天的菠菜”。阳子是从来不乏追求者和被追求者的,虽然我嘴上这么说,但她究竟是不是攀龙附凤的人我最清楚,一个小学数学从没超过30分,身上不带任何现金的人,一个家里床底下、沙发上、水果篮里到处都能找出钱来的人,能对金钱有多少概念?但是一起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她一丝一毫的表情我都能完全读懂,皱眉、使眼色、扯嘴角,什么时候玩笑,什么时候当真,我什么时候该表态,什么时候该抽身就走,全部了然于胸。
“妈,你这是什么话?你这是帮我还是帮他呢?你就那么希望我嫁出去啊?”
“等下跟你说,快点,他来了,你先坐过去,记住照我们对好的暗号行事啊,我左手举杯就打我电话。”阳子一边接电话一边说。
“迟早的事。只是——”
“听你这么说,那座驾倒是比你的小毛驴强多了。但请问阳子小姐,这里面有你的苦衷吗?恕师太眼拙,我怎么光看到一个见钱眼开、攀龙附凤的市井俗人呢?”
“只是什么?”我听出她的犹疑,如果不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大事她从来不会有这种语气。
“我小姨的邻居的侄子,座驾宝马745,在市内一二三环均有房产。”
“听他的意思到时候你们是要北上?”
“你倒是把苦衷说给师太听听,上天有好生之德,师太试试普度众生,也造个几级浮屠。”
“他跟你说的?”
“有劳师太费心了。”
“倒没确定,就试探着问了下我们的意见。”
“我看你是不想放过一个吧,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小施主。”
“没有的事。怎么可能?我们说好在扬城安家的,到时候把他妈妈也接过来。”我赶紧安慰。
“别这么看我,我是有苦衷的。”阳子说这话的时候,耿直的脸蛋硬是摆拍出了几分少女的娇羞。
“哦。”老妈的语气明显缓下来,没再跟我拌嘴,没有说“能有个人娶你我们有多谢天谢地”,只是叹了口气,那口气里我竟听出了无奈。即使整天吵吵闹闹,我爸妈其实打心底里希望我能多陪在他们身边,高中三年寄宿都牵挂到不行,连大学也选在了离家三小时车程的省会,毕竟就这么一个女儿。可是像全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他们一切以子女为中心,自己的需要不重要,一早就被埋没在幽深曲折的地壳深处,直接忽略不计。人之常情是,你给我一个苹果,我也给你一个梨子;我给你一个苹果,你没给我梨子、橘子,或者你给了我一个巴掌,我就再也不会给你好果子吃。一切的一切都有理可循。血缘是什么?血缘就是,你打我一巴掌,你在我身上划一道口子,你要的我都给你。我也叹气。就以后走向的问题,毕业前夕我和颜子健曾促膝谈过多次,他也算家中独子,姐姐已经出嫁,父亲很早过世,家中都有我们放不开的人,就好像神话故事中演的,人神相恋最后发现彼此根本就是不同种族,只能回到各自的世界。恋爱时,琴瑟和鸣,心心相印,一切都给伟大的爱情让道,我们又怎能如此高瞻远瞩地预见以后生活的琐碎?
“我要相亲——”看着我不动,阳子放大了音量。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张开血盆大口,间或还听到周围一圈人扭头搬凳子的声音,我不知道阳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还有,我这个假期回家。”我换了欢乐的话题。
“快点。”阳子看了看表,轻咳了两声。
“真的吗?”
“钱多啊,你包场了啊,旁边那桌不要钱啊?”
“当然,我都有几百年没吃过家里的坛子肉跟腊肠了,想死它们了。”
“你坐到旁边那桌去。”
老妈笑:“你个没良心的,就想着吃。那我们就多准备点。”
(十四)
“多准备点吧,越多越好,我还准备多带几个帅哥回去。美女,匀一个给你怎么样?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阳子没管我给她扣上的大帽子,刚刚还教导我欲擒故纵的她沉浸在亲密接触的回忆中,一脸陶醉,看来当时口感应该不错。
“你个死孩子,没个正经。”我妈在那头骂我,“要匀也多匀两个啊……”
“他反应怎么样?强吻?性骚扰?”
我最终还是打电话质问颜子健了,气势汹汹。那一次,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争吵当中算得上激烈的,中心思想和主旨均是我在指责他的自作主张,指责他的出尔反尔,指责他不尊重我的意见,甚至上升到怀疑他人性的高度。我的筹码大概就是这个男人从来都是将我捧在掌心宠爱,这个男人刚刚深情款款地向我求过婚,虽然我没太当真。
“我就想知道,我是不是第一个亲他的人,看看他的反应怎么样。”她继续。
我咄咄逼人,极尽举一反三之能事,就像以前我们的每一次争吵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将安慰天使、好好先生的角色扮演到底,只是维持了三两句台词,之后便不发一言。也许,地域限制了彼此的发挥,他没有及时将狂躁的我拥在怀里,没有适时递上一个我最爱的甜筒,没有用诚恳、委屈的表情挑起我最后一丝怜悯……其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去,真的,我亲到他了。”
其实,我也未必真有那么气愤,或许我只是习惯了他对我的言听计从,稍有一丝的反叛就足以让我暴跳如雷,又或许我觉得他的主张不值一提,根本撼动不了我们当时的约定。那时,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我们已经沉默了那么久,已经开始不再无话不说,所有的交谈也开始不再围绕同一个话题。打电话,他说起他改良后的生产线,他满是成就感我却听得哈欠连天,他说起经常去他家送东西吃饭的青梅竹马,我含酸带怨;我说起我找到第二春的经理的奇闻趣事,在这头笑得岔气他也只是呵呵干笑,我说起两小无猜的小伙伴要团聚了激动不已,他也是寥寥数语。他有他的两小无猜,我有我的青梅竹马,最后我们都归根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许,暂时的分别是我们努力想为我们的爱情添砖加瓦,好让未来更紧密,也许裂痕产生之初我们都曾试图弥补过,可日复一日的距离、悠长的岁月,最终把隔阂拉开,隔阂又把我们拉得越来越远。
我支着脑袋的手一个打滑,才惊觉自己看到的阳子脸上的娇羞分明是淫荡。“你做春梦了吧?”
(十八)
“跟你说吧,嘿嘿,”阳子凭空抑制不住地兴奋和娇羞,“我们亲密接触了。”
中午快下班的时候,办公室里来了一个男人,长驱直入进了口水姚的办公室。
提起驻唱男,阳子放下杂志,又把额前的头发顺了顺。哦,忘了说了,那是一本惊悚杂志。她脸色泛红,我一早看出她对驻唱男不同以往,外表可以伪装,不管怎么样,瞳孔不会骗人。驻唱男是阳子最近瞄上的新猎物,一个酒吧歌手,长相没有任何硬伤,身材、气质、才华也属上乘,声音是浑厚的磁性男中音,一出口很抓人耳朵,我第一次听就呆住了,放下了手头所有事。他的声音像一只小猫那肉肉的爪子挠着你的心,冷眼看人的样子颇像早期的谢霆锋,有一点不羁,一点倔强。不过,还真不是一般的不解风情,可能天才都有那么一股子怪脾气,也有资本个性,抱着吉他像抱着他老婆,对任何其他的人无动于衷,即使阳子将写有电话号码的小费塞到他手上,她的电话也从来没响起过。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激起阳子的挑战欲吧,人们往往只对得不到和已失去的东西念念不忘。
十分钟后,我像往常一样倒了两杯咖啡准备进去,付心怡神秘兮兮地跑过来,说那就是传说中口水姚的第二春,我瞬间像打了鸡血,能够一睹传说中美男的风采我内心多少是兴奋的。
“谢了。”我抱拳,“你的驻唱男呢?不是早些日子还说取得突破性胜利了吗?”
口水姚在办公椅上满面春风,我也颤巍巍地抑制不住一脸兴奋,刚与那男人打个照面,这一面差点当即让我把那一杯咖啡泼在脚上,一声号叫,我跳了起来。
“这叫欲擒故纵,你个榆木脑袋,学着点。黏在你脸上的目光越多越显示出你的行情,甭管喜欢不喜欢,照单收了但又不能全收,这叫张弛有度。”
“你没事吧?”我还在发着愣,口水姚发现了不对劲。
男人自讨了个没趣,倒是也不尴尬,从容地走了。我想,这男人要么久经情场,要么极度自信,把被拒绝当成了家常便饭。我喝了口面前的水,继续看阳子看似漫不经心的脸上保持着迷死人不偿命的清高孤傲。
“没事,没事。”怎么会没事?生化危机不过如此了,“黑衬衣”就是他。短暂空白后,我这才逐渐感知右脚背上传来星星点点的疼痛,刚放下杯子,又撞到椅子,一脸狰狞,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没多久,“黑衬衣”送来了一瓶红酒,话倒是说得很客气,说是很荣幸,说是美酒自当与美人一起品鉴。我对酒没有研究,光看瓶子似乎价值不菲。阳子在我面前明显小鹿乱撞了半天,这时却只回了个风情万种,高傲且不失礼貌地说:“谢谢,不好意思,我们不会饮酒。”我暗暗想,这不傻吗,红酒乃身份尊贵的象征,又不是啤酒二锅头,还不饮,这装得过头了不是。趁着这工夫我认真打量起了面前这人,笔挺的轮廓,一张耐看的脸,青春飞扬,面容白皙得让我都有点嫉妒。再看服装,上身貌似是某品牌今季刚发布的新款衬衣,下身是修身西裤,总之身材绝对正点。我承认我是身材控,童年时期看太多动画片,《圣斗士星矢》里紫龙、冰河身形修长,流畅匀称,电线杆一般的双腿很长一段时间影响了我的择友和择偶观。当然,童年的梦想现在已然被颜子健无情粉碎。
“你们认识?”姜果然是老的辣。
还真是死性不改,但凡帅哥她不是装高贵就是扮忧郁,关键是明明春心荡漾。这让我又想起了long long ago,我们终于与牵肠挂肚的大脑袋偶遇,为了吸引对方注意,她搔首弄姿好一阵折腾,岂料大脑袋依旧充耳不闻。正好她大哥大响了,偷拿家里的,那时还是座机时代,20世纪90年代大哥大金贵得很,远没有手机在当今如此普及。由此可见,年少的阳子当时就能扛上足有一两斤重的大哥大走在人群中,支起长长的天线,是一件多么难能可贵和耀眼的事。明明可以一嗓子解决的事,偏要奔到几十米开外的人群中,绕着走上三圈,暴发到不行。“啊,你说什么?”啪,断线了,没关系,再用一阳指戳几个数字,又开始了复读,“喂,你刚说什么?啊?再说一遍,好的,没问题。啊,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没有,没有。”我自然不能说你男人早几天送了酒给我朋友,并且大献过殷勤。
阳子脸上的笑容始终没变过,我的杂志还在她手上,她一边翻,一边笑,一边笑,一边翻,矫揉造作,津津有味。
“见过一面。”
她不回话,透过眼色,回头我就发现了一个穿黑衬衣的男子,我说:“喵了个咪的,加菲猫不发威你以为我是米老鼠啊。你今天不是补偿我的吗?又大开杀戒呢?”
我和“黑衬衣”几乎同时出口。我本意是不想揭他的底的,但是我没料到他居然如此坦白,是在乎所以诚实还是根本无所谓呢?
“干吗呢?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要看自己拿去。”我说着就要抢回来。
“哦,对,见过一面,但是不认识。”
“借我用一下。”她不管我,兀自说完把杂志摆在了自己面前,啪的一声又在自己的座位前重新坐了下来,速度那叫一个快,我都有些担心那椅子受不受得了。
“嗯,早几天在餐厅吃饭有打过照面,有点面熟。”“黑衬衣”反应倒挺快,与我对视了一眼后重新说。
“找死啊?”惊魂未定,我气不打一处来。
这耍猴耍的,漏洞百出的,口水姚也大概觉得好笑吧,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个位置,她是何等聪明。
本来来这种金碧辉煌的地盘只可能是她请客,只有偶尔吃的常德米粉才归我负责。这是从小至今的传统,她是大姐大,在大院里她就是当仁不让的管家,从来我们的零花钱、捡废品换的钱都归她管,把爷爷的旱烟袋、外公的瓷茶缸都给卖掉换了橘子汽水,当然连带付账。何况这次,她说要补偿我马克西姆那顿饭,我当然得义无反顾莅临现场。
“你——脚还好吧?”她笑了笑,似乎不再追究,眼光扫过我。
阳子跟我真的是经常见面,二十多年了,不出大差错的话,诸如五月飞霜、六月飞雪什么的,基本上两天一次,算得上是阴魂不散了,要是三天没见着心里还怪不舒坦,跟到了日子大姨妈没来似的。最重要的是隔三差五就带我出去开洋荤,这也是唯一一点我对她在我身边阴魂不散不予计较的理由。
“还好还好,没事,我皮糙肉厚。经理,不好意思,我来打扫。”
醒悟过来才看清是阳子那厮的爪子,杂志已经被夺了过去,手法那叫一敏捷超群,我妈打麻将自摸时都没那么鬼斧神工。
“你先出去看看脚吧,我找其他人打扫。”
进餐厅的时候我顺手拿了本杂志,等阳子的间隙,我习惯性地翻着。一道光晃过,有片刻我以为自己见到流星了。
我深深鞠了一躬,笑得像哭一样,赶紧跑了,一瘸一拐的。
(十三)
那是我第二次见到传说中口水姚的第二春,老实说,仔细看长相是不赖的,只不过,这个男人生就一双桃花眼,随时随地二级备战状态,随便在餐厅就能对陌生漂亮女人献殷勤,要收编一定是一项庞大工程,实在并非适婚人选,这个连我都明白,我觉得精明的口水姚不可能不明白。或者她已得道进入天后的境界,觉得天下的男人都一样,还不如找一个长得好的看一辈子。
——邓丽君《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那时,我们都未意识到这个男人会像埋伏在身边的一颗炸弹一样可怕,蓄谋已久,可怕到让37度起了大波澜,让我们遍体鳞伤。更可怕的是,我们不仅对他的来历和目的一无所知,居然还拿他当宝动了女人的争抢嫉妒之心。他就那么出现在我们身边,潜伏在暗处,巧妙设局,轻而易举地盗取了他想要的一切。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