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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剑如梦

最“杯具”的是,疾恶如仇的我自懂事起就已经认识他了,就像我认识阳子一样,我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想跟他们划清界限都不行。这大约就是所谓的劫数吧。

我身边能够称得上花心还是大少级别的人非春一航莫属,跟阳子整个半斤八两,这两个人的罪状列了一张A4纸,难分伯仲。一男一女,绝对俩黑白无常,俩死孩子仗着家财万贯不知残害了多少祖国的幼苗。春一航在婴儿时期只有当异性抱时才不会哭,学会走路后也只会追着穿裙子、高跟鞋的女孩子跑,能打酱油了以后帮人打酱油的殷勤只属于异性。《楚留香传奇》、《戏说乾隆》最热播时,大冷天春一航扇着折扇,白衣飘飘英俊潇洒地站在学校门口的大石头上,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带着郑少秋式的笑容等着班花出来,冷风飕飕地还打折扇,那时就能看出苗头。春一航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从来就不是浮夸,落后闭塞的小镇,电视是我们连通外界的唯一桥梁,他超前的时尚素养泛滥得不可收拾,“墨镜”他第一个戴,跟阳子的水彩笔指甲异曲同工,黑衣黑裤,油头粉面,二八分头,松松垮垮的大孔针织毛线衫,牛仔裤提到胸部以上,以为自己是四大天王之一,帅得掉渣。

“是啊。不说我都要忘了,不是离预定时间还有一个月吗?”

倒是我微微一惊。

“不清楚,反正听说这次还带了个洋妞回来。”她冷不丁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乐不可支的样子仿佛带回来的是个洋娃娃。

“算算日子,五个月过去,花心大少该重出江湖了啊。”

同住一个屋檐下,春一航家绝对是我们大院里的首富。小时候,小霸王游戏机、《葫芦娃》《三国演义》画册、黑白电视机从来都是他们家先买,我、阳子、冬彦妮自带板凳和饭碗去他们家蹭看蹭吃,牺牲色相被他拉小手或亲上一口。就连后来上学,因为穿着“紧跟潮流”,他也一直是小女生们公认的白马王子,玉树临风不说,他老爸老妈在我们高中时更是走出了我们村,走向了镇,使他也成了贝勒贝壳之类的皇亲国戚。只不过那小子风流成性,整个一西门庆转世,所到之处片甲不留,身边美女已经长江后浪推前浪,更新换代了无数批,却仍有一干美女前仆后继,听传言还有一女的要死要活为他自杀过好几次,我听着都寒心。

“什么意思?”

“回来结婚?”

“哎,七月要过完了吧?你有没有打算换个口味?”

“Bingo。不就是不爱读书嘛,他又不傻。你以为人家难忘旧情,还回来找你吗?”阳子典型的幸灾乐祸,乱点鸳鸯谱。

“我不是扶贫嘛。”我接着说。

“得了吧你,结就结呗。”不知道我的镇定看起来有几分故作的成分,“怎么,您老对他有意思?那去拆散他们好了,这事你拿手。然后你们一个豪门公子,一个暴发户千金,门当户对的一对璧人,肥水不流外人田,也省得去祸害别人了。”我说。

“贫贱不能移你知道不知道。”我顿时一身浩然正气,“你少在这里不识人间烟火,我们穷人家的孩子,你以为都有你千金大小姐的好命啊?”

言辞天衣无缝,心底却多少有些失落。虽然并非男女朋友,但毕竟那么多年跑江湖的感情在。捉迷藏时,我一头栽进米缸里,是他活学活用司马光砸缸的“智慧”,奋勇砸烂了我们院里唯一的大米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出了倒插在米缸里的我,截止深入学完大米和水的不同物理属性之前,我一直把他奉为我的救命恩人,对他的临危不惧和机智应变仰望不止,感恩戴德。虽然为此我们家整整吃了一个月的沙子饭,缺的大门牙也是拜那次所赐,现在讲话都漏风。我生命中第一个为我唱歌的男孩也是他,还是乐器演奏。每逢颜子健不够浪漫时,我总会不厌其烦满目春色地跟他描述当年的情景,清晰记得春一航拿起他爸爸的军号喇叭,古铜色掉漆的喇叭口,鼓着腮帮子为我唱歌时的含情脉脉:“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自动屏蔽掉后来大煞风景的一个屁。后来,当成为音乐艺术家种子选手的他拎着吉他、古筝演奏时,尽管我肉体上听得头昏脑涨,但精神上依然保持高度的春心荡漾,也不管他的弹奏姿势媲美琵琶精,古筝又与东方不败不相上下。

“谁让你傻啊,偏偏挑了他,我说你眼睛有病还是脑子有病啊?”她还不罢休。

早前他出国当交换生,组织了一帮人环球旅行,我们也保持着每周一封邮件的联系,他在西半球,我在东半球,他在北美洲,我在亚洲,关系被四大洋中最大的海洋拦腰斩断,原来他已经遇见了对的人。不过,像他那样的花心大少,就算丢了一件也能马上找到另一件让他开心的玩具。从小到大,他看上的女人又岂止两位数,我们,何足挂齿?

“你个年纪小的死孩子还真是不懂事。”我扬手打她,“得,算我没说。”

“但是,那家伙怎么舍得结婚呢?是奉子成婚对不对?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年纪大了的女人总是容易疑神疑鬼的。”她不以为然,明明她刚刚还站在反方,说得好像我多大她多小,我是她大姨妈似的。

“谁知道呢。”

我想起昨晚奇怪的梦,便一五一十地告诉她,纯粹是闲着无聊。

就像心里那些莫名其妙又微不足道的小失落,或许那时我就嗅到了微微离别的气息。人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就越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使着不断向前,开始一段没有退路的旅程,走着走着,我们就散了,走着走着,梦想也丢了,激情找不着了。挥别校园,又与简单、真诚、明媚、梦想、豪情万丈一一挥别,这些只有青春才特有的符号,被时间的年轮碾过,定格成缤纷相框里做旧的照片,取而代之的是披挂了一身的戎装、一肩勋章、钢筋水泥城市,麻木不仁的面孔之下,夜深人静,微凉夜风的清冷街道,毫无顾忌、毫不设防的一群人,唤起我们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偶尔,翻看记忆相片时想起,就像想起同桌的你。再也回不去了,可生活还在继续啊。

“你就美吧你。等全世界的女人也都死光了吧。”

生活啊,这就是我们打不败逃不开的生活。

“那当然。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可能背叛我。”我高傲地一挺腰身。

(八)

“你们真准备就这么下去啊?你就这么自信?”

给颜子健打电话,我把那个梦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他也哈哈哈哈地笑。

“还那样吧。”喝了口水我回答。

“我还奇怪了,我就说嘛,我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要甩的话也是我甩你啊,你怎么会不知好歹,得了便宜还卖乖……”

“最近跟颜子健怎么样?”

我王婆卖瓜一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他还在笑,我也没觉着奇怪。

彼时,整个餐厅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一桌,经历了那样一场恶仗之后还能平心静气吃饭的,全世界也只有我们了吧。在被罚的黑屋子能够睡得鼾声震天,站在走廊上不忘给同学做鬼脸,刚挨完打泪眼汪汪还能吃下两个烤红薯……

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们不在一座城市,简言之就是传说中的异地恋。实习时,我理所当然留在扬城工作,而颜子健却奉命回到了他老家——北方一小县城,在他姐夫的饲料公司跑采购。我们见面都要坐上一天一夜的火车,风尘仆仆的,他头发根根竖起神似被电打了,在出站口我几乎认不出他。所以我要他直接在身上写上名字,省得我认错。他说:“那怎么行,多不好意思,还是你直接举一块‘颜子健’的牌子吧。”

“话说全班新生自我介绍,一男同学走上讲台:‘我叫尤勇,来自北京,我喜欢下棋!’说完就下去了。下一位是个女生,只见她娇羞地走上讲台,忐忑不安地自我介绍:‘我……我叫夏琪,我喜欢游泳。’完了,五十块,谢谢。”我对她伸出一只手。

如四年前一样,我们各自回到起跑线,可是即使那样恶劣的条件,我依然相信,我和颜子健天生就是一个连体,并自我催眠成亘古不变的真理,这辈子谁离了谁都会缺胳膊少腿。我以为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离我而去,他绝对不会,他比南门口的钉子户还坚挺,比卢沟桥上的狮子还耐风霜,只要我转头他一定在原地等我。归根结底,我高估了我们的忠贞不渝,有一种空穴来风的深信不疑,殊不知在我们的头顶盘旋着一团叫作流年的乌云,随时伺机偷袭,它们具有滴水穿石、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山雨欲来风满楼。

“北京时间14点04分。”她扬了扬戴在白皙手腕上的精钢手表,笑得美艳动人,如雪的肌肤,像飘浮在明朗天空的云朵,美轮美奂,搭配精致如雕刻的五官,跟刚刚雷霆大发的女人绝对判若两人。阳子果然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明明早知道是过来捉奸,一路上的表现更像是过来喝喜酒。所有的一切在她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不及格、罚扫教室、挨皮带、挂科、处分、车祸……所有好的坏的,她都可以一笑而过、一哭而过、一气而过,不会牵连到下一秒,她的心应该是一个并联电路,任何故障都只是一条分支,不会干扰其他线路的正常运转,把控情绪的能力永远是那样的卓尔不凡,就像掌控孙悟空于股掌的如来佛祖。我跟着她一起干的坏事罄竹难书,今天不过是她众多恶作剧里的冰山一角而已,她今天的表现与往常无异,看不出任何破绽,可是我的心连带脚上的伤,像是被蜜蜂蜇了,麻麻地疼。他们父女俩之前感情那么好,这一次也会相安无事吗?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最后的结局是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对不对?

“那我们结婚吧?”电话那头他说。这决心表的,我直接从沙发上掉下来。

“都什么时候了?”

“脑袋摔坏了吧。”我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跟颜子健在一起这么久,我早已打心底认定非他不嫁,但是他这话一说出来,我总觉得还早,才拿完毕业证就拿结婚证,人生需要这样马不停蹄吗?

“得了吧,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白吃哎。”阳子一语中的,“讲个笑话听听吧。”

“说什么呢,本小姐是这么容易就被俘虏的人吗?”我心里美得冒泡但是嘴上依然没好话,一如既往地为了不让他自我感觉太良好。情窦初开的年纪,初次与爱情交手,心高气盛,浑身装着使不完的劲,凡事喜欢一较高下,连最亲密的恋人也不例外,连吃个饭也要比谁更快,不肯服输,要争个甲乙丙丁,似乎谁一旦服软便占了大下风。他以前说类似的话我也是死鸭子嘴硬,都是一句“没那闲工夫”打发,一字千金。我常想,有什么好说的,说一百句“我爱你”还不如做一件“我爱你”的事来得有诚意,就像你说一百句要照顾我的杂货铺,还不如直接来扛袋米回家。颜子健,我把你当作我的稀世珍宝,拿多少钱我都不卖,可是不需要每天对天朗诵:“啊,稀世,珍宝!”矫情,还容易招蜂引蝶。这样看来,我应该是个务实派,还颇具危机意识。有的时候我也想,说就说呗,又不会少一块肉,说一下会死啊?

“等下账单拿过来就更过瘾了。”我看着正算得满头大汗的服务生愁眉不展,“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猪,我们结婚吧。”

此间相隔十年,漫长的时光,改变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容颜。回首从前,我们盘旋在不远的低空,安静观赏一串串脚印勾勒的走向,像看着陌生人,任内心翻江倒海地汹涌澎湃,再多遗憾,再多叹息,也无动于衷。

“演电影呢?”

1993年,我们的脸庞还很稚嫩,把无法无天的德行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处。体育课我和阳子在学校后面操场上共商“国家大计”,捧着格子本写写画画,草稿纸满地,微风扬起发丝,阳光透过树叶荡漾在我们同样稚嫩的身上,映照着两张对中华五千年浩瀚文化虔诚肃穆的脸孔。班主任站在窗口露出会心的微笑:“我明天在礼堂拐角的地方等你们,11点50分你就以请教问题为由负责引‘大脑袋’过来,57分你们正好到,我56分开始装晕倒……”

“猪,我们结婚吧。”他又说了一遍。

“香蕉他个巴拉,晕他个大舅妈,过瘾吧,哈哈。”阳子自得其乐,在经历那样的激烈争吵后,她一扫阴霾,或者不是阴霾只是愤怒,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所有的盘子、杯子、桌子、椅子都完好无损地在那里。时光就是这样一台神奇的机器,看似一如从前,其实早已天庭一天,人间万年。

我当时似有一丝察觉他不太像开玩笑,力度、音调、音色都不符合,但我还是选择了忽略不计:“孩子,你不用表决心了,组织上对你绝对放心。”

(七)

“当然,主要归功于你长得实在太让组织放心了。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我忘记了这场仗是如何打起来的,更记不清是谁先动的手,脑袋里全是乒乒乓乓的声音,像是被念了紧箍咒,让我晕头转向。最终叔叔带着衣不遮体的保姆狼狈离开,我看着他护着那女人的谨小慎微,突然理解了阳子所有的意气用事。书上说,那个男人一定很爱他的女人,不然不会开车还让她坐在后座,据说那是全车最安全的位置。我茫然地站在街道中央,两边是无限延伸的钢筋大厦,看着黑色别克车门关紧,车灯闪烁,圈出一股尾气,看着它毫不犹豫地混入车流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几分钟时间。

“我妈妈说的……而且我们也在一起这么久了,反正是迟早的事。”

“干吗,你也知道羞耻啊,当初跟人家勾搭的时候怎么不觉得啊,干柴烈火的,奸夫淫妇,你们给我站住……”

话虽如此,对生性好玩不想被婚姻绑架的我而言绝对是一个噩梦,一眼望到头的日子不是我想要的,至少现在绝不是。阳子说我有婚姻恐惧症,我不置可否。何况还是乡村婚姻,我没有任何歧视农村的意思,我自己本身就是纯农民家的孩子,小时候看着猪长大的,还搂着猫、狗睡过,但是现在一想起从今往后要端着个臭烘烘的盆子去喂鸡喂猪我就后背凉飕飕的。春一航说我小时候被猪咬过,我岂止是被猪咬过。

“你不要太过分,我们有话回去再说。”叔叔护着身边的那个女人,这让阳子愈发气不打一处来。

“阿姨真这么说?她老人家不是怕我对你不负责任吧?放心吧,我跑不了的。”我嘻嘻哈哈地插科打诨。

“阳你个头,你别叫我名字,你不怕丑我还觉得恶心呢。”

“我说真的。”颜子健再次肯定地强调。

“阳——阳。”女人小声喊着。

“唉,我们说点有营养的话题吧,今天晚上的白云是如此蓝。”

“哟,叫得这么亲热啊,准备什么时候摆宴席啊?”阳子横脚拦住了女人去路,右腿搭在了桌子上,左腿顺势搭在右腿上。

“你总是这样。”声音拖得老长,以致某一恍神我竟然听出了些许深沉。

“小芳,我们走。”叔叔拉着那个女的准备离开,大庭广众不好发作。

“我哪里总是……”

“我们胡闹,得,你们高雅脱俗,冰清玉洁。怎么?难道我们还比不上一个乡里妹?”

电话那头已经是忙音,滴滴滴的幽深敲打着我的耳膜。挂我电话?

“胡闹。”

一定是手机没电了、一定是、一定是。颜子健啊颜子健,你这辈子都别想逃出老娘我的魔掌,嘿嘿嘿,你要是敢挂我电话,看我怎么收拾你,三天不接你电话,嘿嘿嘿嘿。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吃饭咯,你不是很喜欢请小姐吃饭吗?你觉得我们两个怎么样?”她一把揽过我,“大爷,开个价吧。”

也许,如果当时我听得足够仔细,应该会听到电话被按掉的声音,还有他每一句话里含藏的失望和无奈。他居然生气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见惯了个性温婉的颜子健,他突然的张牙舞爪是我从未想过的,就算偶尔想到也觉得绝不可能,我大概从未料想,甚至仅仅是想象,一个把我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对我的要求从来言听计从、有求必应的男人有一天会胆大包天到挂我电话。

“你来干什么?”叔叔看着吊儿郎当的阳子,脸上没发作,但是谁都能听出他的声音里夹杂的不满。

算起来,那时候我们已经快三个月没见面了,两个城市两千多公里的距离,两个人仅仅靠两个手机两台显示器连接,听听就觉得稀薄。都说距离是感情的毒药,异地恋是被诅咒的,偏偏年少的我从未想过,我坚信属于我的决定权始终握在我的手心,我以为我所拥有的只要我不放手就会一直存在的。我也不信那个邪,更有以身试法的豪情和洒脱,我说,我们经得起火炼就是真金,经不起说明修为不够也就只能“赛哟那拉”。年少时,我们有多轻狂,赌注就有多豪华。以前听那英《愿赌服输》里的“谁叫我拿幸福当成了赌注,输了你,我输了全部”时我还笑,谁这么傻,幸福也能拿来赌,大概没想到有一天会轮到自己愿赌服输。

东窗事发是毕业前半个月,就是这样一个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女人,让原本血浓于水的父女两人从此化玉帛为干戈,水火不容。听闻此事,大院里所有人都大失所望,就连我妈吵架时也再不提她为我窝囊老爸树立光辉榜样的阳子老爸了。那是个倔强的老头,性情顽固但品质不错,从没高声跟人吆喝过,待人温文尔雅,没想到现在晚节不保。很多年前的扬城,民风淳朴得让人动容,婚外情、小三还是外星字眼,足以让整个家族蒙羞。社会道德感牢牢捆绑着人类旁逸斜出的欲望,我见过吵架吵得天翻地覆的夫妻,我见过把离婚挂在嘴上的夫妻,唯独没有见过真的有人去离婚。那时候,人们的羞耻感还很浓重,坚贞不屈还被歌颂,还高呼一家人要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朝着小高楼、万元户迈进。我亲眼目睹一个公认的三好男人在财富堆里慢慢被腐蚀变质,三四月河里的冰块化成了水,亲眼目睹原本像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般快乐的父女俩剑拔弩张,一个看着我长大,一个跟我一起长大,跟我如此息息相关的两个人关系闹得如此僵,难免不让人灰心。

(九)

大一开学,阳子的行李就是她收拾的,我们一起同车四个小时到学校。第一次进大学校园,她看什么都新奇,暗黄色调的宿舍楼、黑白灰的图书馆、把书抱在怀里的学长学姐……当时,还是保姆的她在教学楼前哧哧地笑:“俺要向你们学习,俺上不了大学,至少要攒钱让俺儿子、俺孙子上。”“没问题,没问题,到时候我教他们,我办事你放心。”阳子拍胸脯保证。那些慷慨陈词、字字铿锵仿佛还在耳畔,身边却已是各色新鲜面孔。扬城的九月是最舒适的季节,酷暑已经过去,阳光和煦,微风吹过,桂花香四溢,蔓延至每一张笑开的脸。

千禧年的谢霆锋还是阳光灿烂的一张脸,干净、桀骜不羁的脸庞似笑非笑,可以掐出水,扎着个辫子,个性而摩登,在一方舞台上尽情挥洒年轻的荷尔蒙,有着与整个世界抗衡的霸气,掀翻世俗的屋顶,没有胡楂儿、没有圆滑、没有岁月滑落的痕迹,连汗珠都让他看起来那么完美。男人气十足,对爱情的一往直前,傲视群雄,足以打败世界上所有的美男子。

混过那么多的饭局,我相信,这肯定不是一次简单的吃饭,阳子带我来这儿的初衷也绝不在吃饭。我是认识这个女人的,阳子他们家的小保姆,五年前,单单黑白就囊括了她衣服和人生的所有色彩。五年过去,她已完全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身份竟成了男主人的小情妇。五年,漫长的日日夜夜,说长也就是人生的十分之一不到,每一个抉择都是一个脚印;说短,有人用来完成了一次华丽蜕变,有人从此跌入痛苦的深渊,有人用来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人用来忘掉很多面孔。五年前,你在哪儿做着什么?留下过一串串怎样的脚印?如果可以选择,你还会不会选择脚下的这条路?

与颜子健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阶梯教室公开课的英语角,上台对话。颜子健是那堂课的值日代表,只怪我那天的装束太引人注目:蓝色帽子,白衣,雪白球鞋,整个一蓝精灵,印度外教一眼就瞟到了戴帽子的我。其实,倒霉的我那天是去替出门的阳子上课的。

大概是被我一向看似乖巧的外表和表现所蒙蔽,料定我做不出一星半点出格的事,阳子她老爸显得很平静。但是很快,叔叔脸上的镇定就被一连串的诧异、惊恐所取代,甚是戏剧化。

“奶,勒个呆驴色毛子的喷友(来,那个戴绿色帽子的朋友),逆赖讲(你来讲)。”外教声情并茂的中文,惹得全场哄堂大笑。明明我戴的是正宗的天蓝色帽子,什么眼神啊。

“阿——阿门,我信基督。”我边说边在胸口划着十字,一脸虔诚。

“What's your name?(你叫什么名字?)”颜子健用纯正英语首先问我。

“阿——阿——阿——”

“You can call me Qiu Xiao mu,and my English name is money.(你可以叫我秋小木,我的英文名字叫‘钱’。)”

“阿什么,姨呢?”见我半天没叫出口,阳子接住我的话头见缝插针地说道。

“Where are you come from?(你来自哪里?)”

“阿……”

“I come from Li cheng.(我来自丽城。)”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她老爸。是的,嗤之以鼻,阳子对她老爸,因为桌上的另一个女人。“来,叫阿姨。”阳子指着穿红花衣服的女人对我说,带着挑衅。

“Oh,Really,my grandmother also from there.(哦,真的吗,我外婆也来自那里。)”

阳子嗤之以鼻。

我和颜子健一问一答,本来这话也没什么,偏偏那时候我神经错乱,加上第一次见面的不快像笼罩在头上的阴云,他的面无表情,加上我始终无法明媚的心情和小人之心使我认定他不怀好意。

“好,好,是小木啊。”男人有些尴尬,脸上的线条和条纹汗衫扭捏在一起。

“Your clothes looks really good.(你的衣服真好看。)”我紧接着说。

我白了她一眼,对着桌子旁的中年男人敬礼:“叔……叔叔好,叔叔也在呢。”

“Thank you.(谢谢。)”

我站在桌子旁,窘困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你要上厕所啊?”阳子道。

“My grandmother also wear this kind of clothes.(我外婆也爱穿这种衣服。)”

“坐,坐啊。”她一屁股坐下还不住地给我让座。

……

阳子径直挑了个靠窗的桌子,只是位子上已经有人了,直到看清那人的脸我才明白,她哪是带我来吃饭的,简直就是吃人嘛。

我扳着指头算了算,一、二、三……妈呀,我跟颜子健在一起都三年了,我最最宝贵的三年青春就这么糟蹋在这黑胖小子手上了,我那个心疼啊。为了那一对金猪我容易吗我?

“不要钱吗?今天什么日子啊?”

颜子健曾被班上评为新世纪绝种好男儿,虽然长相不起眼,才华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但是脾气那叫一令人发指的好。我常跟人说,就像小时候我妈经常跟邻居哭诉我的罪状时一样的语气神情,我们家猪头啊,对人,哪怕是对一头猪都友善异常,碰面都用敬语的。您好,猪先生;对不起,猪小姐;谢谢,猪大婶……对我,自是更加,三年了,从未对我发过任何脾气。这话乍一听有点奇怪。

阳子办大事的餐厅叫马克西姆,由于是午餐时分,已经人满为患。

当年,他鞍前马后,给我抄笔记、拎包、雪中送大包子,我对他大呼小叫,拿他当丫环使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也不生气,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关于这点,私下里阳子曾经无数次地问我,她说:“哎,你说‘马甲男’是不是有毛病啊?”颜子健特爱穿马甲,穿衣服从来都是马甲进马甲出的,估计是一次买一打,所以阳子和我一直叫他马甲男,“这孩子都不知道生气的啊?你说要是哪一天我把他给弄死了,死之前他是不是还会笑呵呵地对我说谢谢啊。”

韭菜园,不是菜园子,我们也不是去种韭菜。它其实是扬城的一个地名,地处城市CBD。当然,也许它前身盛产韭菜也不一定。日新月异,翻天覆地说的大概就是这种吧,时光回溯几十年,现在火树银花的繁华都市最初是怎样一番乡土风情?无人问津。奔忙在兵荒马乱的钢筋城市,我们不是没有怀念,没有感伤,只是无暇顾及,稍一迟疑,时间的班车就轰隆开过。我们也不是时代弄潮儿,非得游走在时代的前沿、潮流的前端,万人敬仰,众生观瞻。我们没有野心,没有非得跟蜂拥前进的人群一较高下的欲望,只是不想被甩在队伍的末端,死得太难看。

我郑重地点头:“嗯,很有可能。”然后反应过来,“哎,你没事弄死我们家颜子健干吗……”

(六)

当年,颜子健花半个学期的时间在食堂蹲点,研究我喜欢吃什么菜,后来发现我什么都吃,甚为宽心,干脆每天提前5分钟下课给我打饭……知道我不吃葱花,他把葱花从海带排骨汤里一点一点地挑出来。有时,我喝了一口感觉冷了,皱皱眉特没良心地甩出一句话:“谋害亲妻,想冻死我纳二房是不是?”他便屁颠屁颠地再打一碗过来……

——周华健《刀剑如梦》

当年,我把他的猪排和红烧肉全部赶到我碗里,再把冬瓜豆芽全部拨过去把他的碗填满,号称他要减肥。想当年,下晚自习他为我在前面开路,伺候着我一路风光回到寝宫,一路上哀家颐指气使得跟慈禧太后似的,看他那个傻乎乎的兴奋劲儿,以至于当时,罪孽深重的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我哭泪洒心中,悲与欢苍天捉弄,我笑我狂我疯,天与地风起云涌。

从种种迹象看来,我应该是个不良少女,有着众多不良嗜好:好吃好色,喜新厌旧,没心没肺,不知好歹……所以颜子健不止一次地跟我说,只有他才忍受得了我。我想想也是,一个正常人哪里受得了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