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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反正不是我,昨天一到家,一个个快递都把我吓一跳。他也太贴心了,买的洗衣机还有烘干功能,我们总算是不用每天像升旗似的把衣服晾出去了。章大叔真是赞赞哒!”

“这都是他买的?”章旭明从没和她说过。

李思霖想到刚起床时对章旭明的一丝不满,忽然觉得心虚极了。

李思霖被问住了,她围着这小公寓走了一圈,发现原来没时间配齐的家电都已经到位了,客厅里还摆着个空气净化器和扫地机。

“我昨晚回来没吵到你吧?”

“他何止是来过,你不觉得我们家多了些东西嘛?”

“那倒没有,不过你到底喝了多少啊,整个不省人事,我看他把你背上来时都快断气了,哈哈哈哈哈……”

“他来过?”

“啊?……”想到自己的狼狈相,李思霖觉得失态极了。

“虽然我的确很好,但这早餐是你家章旭明送来的,他本想看看你怎样,但你半天没出来,他又赶着去开晨会,就让我带给你了。哈,我也是沾了你的光呀。”

“没什么的,你已经算是酒品很好的了,喝多了就呼呼大睡,有些那种又哭又闹上蹿下跳的才是极品,需要拿电棍打昏才能制住。我相信你家章旭明是见过大阵仗的,你也别觉得太丢人。”

“学姐,你实在太好了,真想把你娶回家。”这一刻的这句话她发自肺腑。

“学姐,那你喝多了是怎样啊?”

关于案件的内容李思霖觉得不便多问,不过秦欢的三观都被颠覆,看来的确是够棘手。他们这些新晋律师也时不时聚在一起讨论如何派遣工作带给自己的超压负能量,看来秦欢的方式就是读两个世纪前的爱情小说。李思霖感受着秦欢的少女心,喝了口热豆浆,呃,实在太受用了,她觉得自己的胃在欢呼雀跃。

“我?我没喝多过啊?据欧美某不可靠研究表明,越是智商高的人,酒量越好。”秦欢心虚地干笑两声:“至于我的情况,就是还没出现什么非喝多不可的场合,嘿嘿。不过你能不能答应我件事儿?”

秦欢满是无奈:“爱好什么啊,连着接了3个离婚官司,一个比一个狗血。已经开始怀疑爱情和婚姻了,所以我赶紧找本纯纯的爱情小说充个电,顺便巩固下英语单词。”

“什么?”

“学姐原来还爱好英国文学啊?”

“如果哪天我真的也喝得不省人事,你记得一定要给俊辉哥电话,让他送我回家哦!”秦欢做出一副“拜托了”的可怜样。

看来学姐知道她昨晚喝多了,还特地给她买了早餐,这个室友真不错。她坐到秦欢对面,发现她正在看英文版的《简爱》,和她平时的行事风格大相径庭。

“我可以和他说,至于他来不来我可管不了。”

秦欢正边吃早餐边看书,她一看到李思霖梳洗完毕,就热情的招呼她一起吃饭:“白粥配热豆浆,宿醉克星,过来趁热吃吧。”

“只要他知道,就一定会来。”秦欢一副笃定的样子。

她惊讶于为何自己如此后知后觉,难道每次私下见到郭俊辉时他对自己的不以为然还不算是个警示吗?她觉得自己像是个曾活在黑白世界中学生,昨晚忽然被人扔进了万花筒,让她大开眼界却又有些回不过神。她湿淋淋走出淋浴间,将雾气蒙住的镜子擦了擦,里面照出了自己的脸。离开溪镇已四年,她本以为自己早已融入S市的生活,可那个小镇姑娘却依然如影随形,稍不留神就露出过往不堪的尾巴。她告诉自己,要时刻警醒,并作出改变。

“学姐,你条件这么好,一定有很多人追你,为什么就偏偏喜欢郭律师呢?”

热水将她从头到脚包裹着,她闭上眼睛让自己陷入一片漆黑,可昨晚那被人审视的感觉却依然挥之不去。当时有章旭明在她身边,她反倒没太大压力,而此时一幕幕又涌上眼前,她忽然觉得昨晚的自己就有如带出去的那张被涂涂改改的名片般漏洞百出。当她再一次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回顾昨晚发生的一切时,她首先看到的是自己散乱的长发,脂粉未施的脸,中规中矩的黑色过季商务套装,大背包里甚至还有双替换的平跟鞋。她是昨晚一屋子精致体面的金领中的不合时宜者,而当她与章旭明被摆放在一起时更突显出那刺眼的差距。

“Ican'tcontrolmyeyes,couldnothelpbutwanttogotoseehim,likeathirstymanknowingthattoxicbutalsodrinkwater.Ioriginallyhadnointentionofgoingouttolovehim,Ialsotriedtoputoutthebudoflove,butwhenIsawhimagain,againlovethebottomofmyheart.”秦欢念了《简爱》里的这一段作为回答:“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楚。我人生其他的所有都是靠逻辑和理性来主导,唯独感情,我希望能听从自己的内心。”

李思霖慢慢坐起身,发现自己穿的还是昨天那套,白色衬衫的袖口和领口有油渍,披散的头发里还残留着昨晚的烟酒味,让她泛起一阵阵恶心。她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宿醉的脸,面色苍白,空洞无神的双眼布满血丝,原本黑亮的头发也变得毫无光泽,一根根钢丝般搭在肩上。虽然形容有些狼狈,但此时她头脑却格外清晰,看到自己的这幅尊荣反而觉得滑稽极了。她想起昨晚的饭局,打起十二分精神与一帮不太相干的人说了一晚言不由衷的场面话,然后把这再归纳为不得已而为之的职场应酬,真是比备考司法时通宵的那两晚更耗精力。她脑海中浮现昨晚章旭明在场上的运筹帷幄、如鱼得水,他是这场饭局的主嘉宾自然是被众星捧月的那位,他是否因此觉得享受?还是与自己一样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呢?她想象着他过去曾参与的大大小小没有她的饭局,无数的敬酒与被敬,忽然觉得一阵厌烦。这种社交生活才刚开始,她已感觉到严重不适,现在她需要一个酣畅的热水澡,洗掉浑身的不畅快。

可能是宿醉导致的大脑缺氧所形成的眩晕,又或是这个清晨明媚的阳光以及贴心早餐所带来幸福感使李思霖产生一种错觉,她觉得秦欢说这段话时身上笼罩着一圈光晕,显得她沉静、温柔又圣洁。她回忆起自己曾看过的一本书里说,所谓忠贞的爱情,忠贞的对象不是某个人,而是要忠贞于自己的内心。她终于明白为何总是对面前的这位学姐如此欣赏,秦欢最有别于其他人的是在那层层铠甲保护下依然跳动着的赤子之心。

这个早晨与在此之前的多个早晨并无二致,依旧是安宁、祥和、朝气蓬勃的,除开……她努力回忆昨晚的事,似乎越往后的片段越模糊,直至和章旭明一起上了郭俊辉的车后,几乎就完全想不起来了。她怎么上的楼?怎么进的房间?一点印象都没有。那段记忆随着酒精在体内的代谢,就这么平白消失了。记忆的缝隙使人焦虑。

在这位学姐面前,她觉得自己黯然失色。

就像是保护着深沉睡眠的那块厚厚的帷幔忽然被“哗”地一下掀开,李思霖缓缓睁开双眼。米色窗帘并不算遮光,晨光柔和地渗入进这小小的房间,靠窗的书桌上放着昨天的包和文件,她坐着一动不动,安静地听了会儿窗外叽叽喳喳的鸟叫声。